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灌溉定额
水土资源分析
1需水量预测
b)需水量确定
1)灌溉定额的确定
根据项目区种植习惯(早稻和晚稻),本次设计采用《江西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成果确定全生育期水田灌溉定额。
由表5-1可知,(设计灌溉保证率P=90%)灌溉定额为679m³/亩。
表1 水稻全生育期灌溉用水定额
2)农业灌溉需水量的计算
项目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区,气候湿润,雨量充沛,自然降雨能满足旱地作物的需水量。
故农业灌溉需水量只计算水田的需水量。
农业灌溉需水量按下式计算:
η
=
W
⨯A
÷
M
净
需
上式中:
W—灌溉需水量(万m³);
需
M—净灌溉定额(m³/亩);
净
A—整理后的灌溉面积(亩);
η—灌溉水利用系数,水田取值为0.84。
经计算,确定项目区内各片区的灌溉需水量,得到项目区农业每年总需水量为XXX万m³(详见表2)。
5.2可供水量计算
5.3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净灌溉用水定额
净灌溉用水定额
净灌溉用水定额是指在农业灌溉中,每单位面积农田所需的净灌溉水量。
该定额的确定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土壤类型、作物品种、生长季节、气候条件等。
通常,净灌溉用水定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估算:
1. 作物系数法:根据作物的不同生育期和气候条件,确定作物系数(Crop Coefficient)。
作物系数反映了作物对水分的需求程度,可以根据不同的生育期和气候条件进行调整。
通过将作物系数乘以参考蒸散发(Reference Evapotranspiration),可以得到净灌溉用水量。
2. 水平法:根据农田实际需水量和实际降水量之差来确定净灌溉用水量。
这种方法较为简单,但需要有长期的气象数据和农田监测资料作为依据。
3. 水量平衡法:通过综合考虑农田的降水量、蒸散发和土壤含水量变化等因素,建立水量平衡方程,从而确定净灌溉用水量。
这种方法需要较为详细的土壤水分监测和气象数据。
需要注意的是,净灌溉用水定额只是一个估算值,实际灌溉时还需考虑农田的特殊情况和管理要求。
因此,在灌溉设计和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土壤水分特性、水资源利用效率以及节水措施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灌溉用水量,以达到节水高效的目的。
净灌溉用水定额
净灌溉用水定额
摘要:
1.净灌溉用水定额的定义和意义
2.净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
3.净灌溉用水定额的应用和影响
正文:
1.净灌溉用水定额的定义和意义
净灌溉用水定额是指在农业灌溉过程中,单位面积作物所需的净灌溉水量。
它是衡量农业用水效率的重要指标,对于保障农业生产、节约水资源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净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
净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通常分为两步:
(1)计算毛灌溉用水量。
毛灌溉用水量是指在灌溉过程中,单位面积作物所需的总灌溉水量。
它通常根据作物的需水量、土壤容重、土壤含水量和灌溉效率等因素来确定。
(2)计算净灌溉用水量。
净灌溉用水量是指在灌溉过程中,单位面积作物所需的净灌溉水量。
它通常通过毛灌溉用水量减去土壤的自然降水和径流等因素来确定。
3.净灌溉用水定额的应用和影响
净灌溉用水定额在农业生产和水资源管理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一方面,它可以用于评估农业用水效率,为制定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政策提供依据。
另一方
面,它可以用于指导农业生产,帮助农民合理安排灌溉水量和时间,提高农业产量和经济效益。
此外,净灌溉用水定额的制定和实施还可以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通过降低农业用水量,可以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压力。
灌水定额与设计灌水定额-解释说明
灌水定额与设计灌水定额-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灌水定额是指在灌溉工程设计中对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指标,是根据灌溉面积、作物品种、土壤类型等因素确定的每单位面积需灌溉水量。
灌水定额的制定对于农田灌溉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地提高农田的灌溉水利用效率,保证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本文将深入探讨灌水定额的定义、影响因素、应用与局限,以及对于设计灌水定额的必要性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展望。
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够对灌水定额及其相关概念有更深入的了解。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对整篇文章的组织和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可以介绍本文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是对灌水定额和设计灌水定额的概念和重要性进行介绍,正文部分将详细解释灌水定额的定义、影响因素、应用与局限,结论部分则对本文的观点和结论做出总结,并探讨设计灌水定额的必要性和未来发展方向。
整篇文章将通过这样的结构来深入探讨灌水定额与设计灌水定额的相关内容。
1.3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灌水定额与设计灌水定额的概念及其在工程设计和实际施工中的重要性。
通过对灌水定额的定义、影响因素、应用与局限进行分析和讨论,旨在总结灌水定额的重要性,并探讨设计灌水定额的必要性。
最终,我们希望能够提出关于未来设计灌水定额发展方向的展望,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请编写文章1.3 目的部分的内容2.正文2.1 灌水定额的定义灌水定额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为了保证作物生长所需的灌溉水量和灌溉周期,根据土壤类型、作物品种、气候条件等因素确定的标准水量。
灌水定额的确定是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灌溉效率,保证作物的正常生长,同时避免过度灌溉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灌水定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土壤水分特性、作物生长需水量、气候条件、灌水方式等因素,通过科学的计算和实地观测得出。
灌水定额可以是针对特定地区的特定作物,也可以是针对不同作物在同一地区的不同生长期的需水量标准。
江西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标准
江西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二〇一一年一月农业灌溉用水定额1 范围本定额规定了农业用水的定额指标。
本定额作为本省开展涉水规划的编制、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程项目设计、下达取(用)水计划、用水及节水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 GB/T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2年)[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 号,2006年1月24日)[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5]《灌溉试验规范》(SL13-1994)[6]《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征求意见稿)(2010年)3 术语和定义本定额采用下列术语。
3.1 用水定额本定额中的用水定额是指新水定额,即在一定时间内、一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者完成单位工作量而消耗的新水量。
3.2 新水量取自自来水、地表水、地下水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3.3 浅水灌溉指本省一种水稻节水灌溉模式。
3.4 露地指露天的耕作地。
3.5 保护地指有设施(如大棚、中棚、小棚、温室等)保护的耕作地。
3.6 喷灌利用水泵加压或自然落差将水通过压力管道送到田间,经喷头喷射到空中形成细小的水滴,均匀喷洒在农田上,为作物正常生长提供必要水分条件的一种先进灌水方法。
3.7 微灌利用专门设备将有压水流变成细小的水流或水滴,湿润作物根部附近土壤的灌水方式,包括微喷灌、滴灌、涌泉灌等。
4 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本定额根据水的不同用途,按照GB/T4754-2002,将用水行业分为门类、大类和小类三级,编码方法如下:a) 门类采用字母顺序编码法,即用A、B、C、D、E等表示;b)大类和小类采用数字顺序编码,前两位表示大类,后两位表示小类。
灌溉用水定额
《灌溉用水定额》编制细则一、总则组织编制《灌溉用水定额》是认真落实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和落实水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行节约用水、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利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今后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核定取水许可数量、建立水权分配制度的重要依据。
为指导此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
二、组织、分工及工作流程(一)组织机构及分工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由水利部农水司负责,水利部水资源司、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国家节水灌溉北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抽调部分专家组成“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小组”(下称水利部工作组),对各省的编制工作进行咨询和技术指导,并负责组织审查和验收工作。
各省水利厅应以主管处(室)为主,组织有关事业单位、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等组成编制工作小组(下称省工作组),在水利厅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省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
参与编制的县级水利部门也要成立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小组(下称县工作组),负责现场调查、汇总分析,成果整理等项工作,编制本县灌溉用水定额。
(二)工作流程本次编制灌溉用水定额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以典型县调查为基础、逐级汇总平衡的办法。
水利部工作组将组织专家赴部分省及典型县检查指导编制工作,各省工作组也应组织专家赴典型县检查指导编制工作。
编制工作流程如下:1、依据本省现行或在编的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农业发展规划、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等,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地形、土壤、气候条件、水资源特征及管理等因素,合理确定本省的灌溉用水定额分区(省级分区)。
并在每个分区内选择2-3个具有代表性的县作为典型县。
2、典型县工作组根据县域自然地理、水资源特点、农业种植结构等确定是否分区(县级分区),及如何分区,确定各类调查对象;实施现场调查,并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全县分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初步成果。
3、省工作组汇总、平衡典型县上报的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初步成果,编制全省分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初步成果。
广东省各农业区一年三熟设计净灌溉定额表灌溉定额
广东省各农业区一年三熟设计净灌溉定额表灌溉定额3表4 各农业区一年三熟设计净灌溉定额表灌溉定额:m/亩?年粘壤土壤土沙壤土农业区代用水保证率(%) 用水保证率(%) 用水保证率(%)均值均值均值 C C C 号 VVV75 80 90 75 80 90 75 80 90 1 428 0.20 482 498 541 533.5 0.18 593 610 656 640 0.17 708 727 779 2 446 0.22 507 524 572 552 0.19 620 639 692 659 0.18 735 757 817 3 433 0.21 490 506 552 535 0.20 602 621 673 650 0.18 725 746 806 4 501 0.20 564 583 633 606 0.18 676 695 749 718 0.17 795 816 875 5 450 0.23 516 535 588 546 0.22 621 643 703 651 0.21 735 760 827 6 469 0.28 548 573 641 559 0.26 650 677 752 660 0.25 764 795 881 7 4790.22 545 564 617 580 0.21 655 677 737 695 0.20 781 806 874 8 520 0.21 589 609 664 631 0.20 708 731 792 760 0.19 850 875 9453表5 各农业区一年两熟设计净灌溉定额表灌溉定额:m/亩?年粘壤土壤土沙壤土农业区代用水保证率(%) 用水保证率(%) 用水保证率(%)均值均值均值 C C C VVV号 75 80 90 75 80 90 75 80 90 1 324 0.27 379 395 441 427 0.22 487 504 552 536 0.20 603 621 674 2 359 0.26 416 433 480 462 0.23 527 546 599 569 0.21 643 665 725 3 333 0.28 389 406 454 4320.24 495 514 565 547 0.21 620 641 700 4 379 0.26 439 457 506 479 0.21 543 562 613 593 0.19 665 686 743 5 320 0.31 381 400 453 414 0.26 480 500 555 520 0.24 598 621 684 6 334 0.36 405 428 493 422 0.32 503 529 602 523 0.29 617 646 727 7 351 0.28 410 428 478 446 0.25 513 533 589 557 0.22633 655 717 8 389 0.27 452 471 523 491 0.22 559 583 634 616 0.19 691 712 771表6 各种蔬菜灌溉定额3蔬菜种类灌溉定额(m/亩?天)生长期(天) 蔬菜分类主要蔬菜品种夏、秋季冬、春季茎、叶菜主要有白菜、生菜、甘蓝、苋菜、菜心、芥5 2.2 35-70 类菜、花菜、菠菜、芹菜、莴笋、空心菜等。
山东省农作物灌溉定额
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1 范围1.1由于山东省农作物种植种类繁多,灌溉形式复杂,生育期和需水规律相近的其他作物,其灌溉定额可在总结灌水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执行。
1.2 表中50%、75%、85%是指作物生育期有效降雨频率,在该频率年有效降雨条件下或有效降雨量更多的年份,均可满足作物充分灌溉的要求,也就满足了灌溉保证率的要求。
灌溉保证率反映了作物充分灌溉的保证程度,对于不能满足灌溉保证率的年份,只能实行非充分灌溉,需要根据作物的需水规律灌关键水。
3 术语和定义3.4 灌溉水利用系数是反映节水灌溉水平特别是工程标准的重要指标,净灌溉定额在作物品种和农业措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短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化,毛灌溉定额与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密切相关。
本次灌溉水利用系数参照原有数据、调研的数据、有关规范规定,采用和现状相比相对较先进的水平。
对于新建和改建工程,须按照节水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和建设。
5 定额的分区及作物和灌区类型5.1 山东省农业水利分区是在分析全省自然地理和降雨量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中鲁西南区(I区)地势平坦,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580~740mm之间;鲁北区(II区)地势平坦,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550~650mm之间;鲁中区(III区)多丘陵,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600~800mm之间;鲁南区(IV区)多山,地形复杂,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800~900mm之间;胶东区(V区)多山多丘陵,地形复杂,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550~850mm之间。
分区以县级市为基本分割单元,部分地市有交叉。
5.2根据生产实际需求和多年习惯,本标准中定额单位采用m³/亩。
灌溉定额的制定是在调查全省农作物的基础上,选取山东省种植范围最广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和果树进行制定,其他种植范围较小的作物可参照执行。
此外同种作物不同品种的耐旱性不同,灌溉定额也会有差异,其灌溉定额可参照执行。
5.4山东省主要的灌区类型分为井灌区、水库、引河(湖、泉)灌区和引黄灌区,其他灌区类型可参照执行。
灌溉用水定额
灌溉用水定额一、灌溉用水定额的概念灌溉用水定额是指在一定的土地面积和作物类型条件下,每单位时间内需要提供的灌溉用水量。
它是确定农业灌溉用水的重要指标,对于保证农业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二、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1.基本公式灌溉用水定额=作物蒸散量+土壤蒸发量-降雨量其中,作物蒸散量是指一定时间内作物从根系吸收到的水分通过气孔蒸发出去的量;土壤蒸发量是指土壤表面和植被表面的水分通过气孔蒸发出去的量;降雨量是指一定时间内降落在土地上的雨水。
2.具体计算方法(1)作物蒸散量计算:可采取多种方法进行估算,如耗水系数法、参考作物法、深层渗透法等。
其中最常用的是参考作物法,即以某种典型植被为参照物进行计算。
(2)土壤蒸发量计算:可采取盖板法、负压板法等方法进行测定。
(3)降雨量计算:可通过气象站的监测数据进行获取。
三、灌溉用水定额的影响因素1.气候因素:气温、湿度、风速等气象因素会直接影响作物蒸散量和土壤蒸发量。
2.土地条件:土壤类型、坡度、坡向等都会对作物生长和水分利用产生影响。
3.作物类型:不同的作物对水分的需求量不同,因此灌溉用水定额也会有所差异。
4.灌溉方式:不同的灌溉方式(如滴灌、喷灌、洪灌等)对土壤水分利用率也会产生影响,从而对灌溉用水定额产生影响。
四、灌溉用水定额的应用1.指导农业生产:合理确定灌溉用水定额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减少浪费和污染。
2.制定国家政策:在国家层面上,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农业政策和规划,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3.科学管理资源:合理确定灌溉用水定额可以有效地管理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五、灌溉用水定额的局限性1.计算方法不够精确: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其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
2.缺乏实际数据支持:在实际应用中,由于缺乏足够的实际数据支持,灌溉用水定额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不能完全适应不同地区和作物类型:由于不同地区和作物类型对水分需求量的差异,灌溉用水定额可能不能完全适应所有情况。
安徽农业灌溉分区、灌溉用水定额使用说明
DB34/T 679—201923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农业灌溉分区根据安徽省农业生产地域、气候特点和水资源条件,将全省划分为淮北平原区、江淮丘陵区、沿江圩区、皖南山区、大别山区共五个灌溉分区,其中淮北平原区又划分为淮北平原区北部、中部、南部三个二级亚区。
安徽省农业灌溉分区概况见表A.1 及图A.1。
表A.1 安徽省农业灌溉分区表 分区号 分区名涉及地市 包含县区 Ⅰ 淮北平原区 北部亳州市、宿州市 亳州市辖区;砀山、萧县。
中部阜阳市、亳州市、淮北市、宿州市、蚌埠市 临泉县、界首市、太和县、阜阳市辖区;利辛县、蒙城县、涡阳县; 濉溪县、淮北市辖区; 灵璧县、泗县、宿州市辖区;固镇县。
南部阜阳市、淮南市、蚌埠市 阜南县、颍上县; 凤台县;怀远县、五河县、蚌埠市辖区。
Ⅱ 江淮丘陵区 六安市、合肥市、淮南市、滁州市 霍邱县、六安市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巢湖市、庐江县、合肥市辖区; 寿县、淮南市辖区;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天长市、滁州市辖区。
Ⅲ 沿江圩区 安庆市、铜陵市、池州市、芜湖市、马鞍山市 宿松县、望江县、桐城市、怀宁县、安庆市辖区;枞阳县、铜陵市辖区; 东至县、池州市辖区; 无为市、繁昌县、芜湖县、芜湖市辖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马鞍山市辖区。
Ⅳ 皖南山区 池州市、黄山市、宣城市、芜湖市 石台县、青阳县;歙县、祁门县、休宁县、黟县、黄山市辖区; 宁国市、绩溪县、旌德县、泾县、郎溪县、广德市、宣城市辖区;南陵县。
Ⅴ 大别山区 六安市、安庆市 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岳西县、潜山市、太湖县。
DB34/T 679—201924 图A.1安徽省农业灌溉分区图DB34/T 679—201925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灌溉用水定额使用说明B.1 灌溉分区查找从附录A中查找该作物所在区域所属的农业灌溉分区。
B.2 基本用水定额查找从表1~表3 中查找该作物所属灌溉分区下不同保证率下的基本用水定额以及附加用水定额。
鲁水资字〔2004〕31号《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试行)》
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试行)(鲁水资字〔2004〕31号)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各市水利局:为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管理,促进农业灌溉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的自然条件、水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厅编制了《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试行)》,现予印发,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积累相关资料,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报省水利厅,供修订时参考。
二OO四年八月十八日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编制说明1.工作开展情况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编制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地方性较强,技术难度大的工作。
为确保此次农业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1999年水利部水资源司519号文《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水利厅2001年5月开展了山东省用水定额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了《山东省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大纲》,成立了以省水科院有关技术人员为主的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小组。
2002年4月,省水利厅在济宁召开了山东省用水定额编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全省用水定额编制的任务、目标,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对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农业用水定额测定等进行了技术培训。
各市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安排,于2003年10月份陆续完成各市的农业用水定额报表填写工作。
各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编写了灌溉用水定额编制报告。
工作小组在整理分析各市编制报告和报表工作的基础上,初步总结确定出山东省不同保证率条件下作物的灌溉定额标准。
2.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编制方法山东省用水定额编制小组首先对各市现状农业各作物的用水情况进行了分析,本次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编制主要采用50%和75%两种保证率的水平年来进行分析计算。
⑴现状50%保证率各种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的确定根据“山东省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大纲”中农业用水定额的制定要求,各市地均填写了表3-8。
各种作物在充分灌溉情况下的定额
各种作物在充分灌溉情况下的定额水稻是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对水的需求量比较大。
在充分灌溉的情况下,水稻的生长速度会明显加快,植株会更加茁壮健康。
一般来说,水稻在生长季节中需求水分最多的时期是拔节孕穗期和抽穗成熟期。
在这两个关键的生长阶段,水稻需要保持土壤湿润度在80%以上,才能保证植株正常生长。
根据统计数据,水稻在充足灌溉情况下的定额为每公顷需要用水4000-6000立方米。
小麦是另一种重要的粮食作物,对水分的需求量也比较大。
小麦的灌溉主要分为灌溉前期、生育期、成熟期三个关键时期。
在灌溉前期,需要给小麦充分的浸灌,保持土壤湿润度在60-70%左右。
在生育期,小麦需要适量的雨水或灌溉水来维持正常的生长发育。
而在成熟期,需要适当地减少灌溉水量,以免影响小麦的成熟和收获。
一般来说,小麦在充分灌溉情况下的定额为每公顷需用水3000-5000立方米。
玉米是我国另一种重要的粮食作物,在充分灌溉的情况下,玉米的生长速度也会明显提高。
玉米的灌溉主要分为苗期、抽雄期、结籽期三个关键时期。
在苗期,玉米需要充足的水分来维持幼苗的正常生长。
在抽雄期,需要保持土壤湿润度在60-70%左右,以便玉米的结实。
在结籽期,需要适当地减少灌溉水量,以促使玉米颗粒的充实发育。
根据统计数据,玉米在充分灌溉情况下的定额为每公顷需用水2500-4500立方米。
除了粮食作物外,蔬菜也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一部分。
蔬菜对水分的需求量比较大,尤其是在生长旺盛的时期。
不同类型的蔬菜对水分的需求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瓜类、叶菜类对水分的需求较大,而根菜类、豆类对水分的需求相对较小。
在充分灌溉的情况下,蔬菜的生长速度会明显提高,产量也会有所提升。
根据统计数据,蔬菜在充分灌溉情况下的定额为每公顷需用水2000-4000立方米。
总的来说,不同类型的作物在充分灌溉的情况下,都会有着更好的生长发育情况,从而实现丰收的目标。
合理地制定作物生长的灌溉定额,对于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
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和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控制和管理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农业用水过量和浪费的问题,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地探讨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实施方法以及可能带来的效益。
1. 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农业灌溉用水是保障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过量的用水不仅浪费资源,还可能导致水资源的匮乏和生态环境恶化。
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样的制度可以合理分配灌溉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农业用水成本,减少对水的过度开采,维护生态平衡,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2. 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在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一种可行的实施方法是分步骤地逐渐引入并完善该制度。
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监测与统计系统。
这可以通过利用现代化的水文监测设备和技术,对农业用水情况进行实时、准确的监测和统计。
这些数据可以帮助政府制定合理的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政策。
可以采取阶段性的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措施。
初始阶段,可以对具备较好管理能力和节水技术的农业企业进行试点,逐步推广和扩大范围。
这样可以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并逐步提高农民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法规制度。
政府部门可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的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
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对违反用水定额的农业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效果。
3. 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的效益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还带来了多方面的效益。
该制度可以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灌溉用水定额
灌溉用水定额1. 简介灌溉用水定额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为了满足作物的生长需求,合理确定每亩土地所需的灌溉用水量。
灌溉用水定额的准确确定对于保障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提高农业产量具有重要意义。
2. 灌溉用水定额的确定方法灌溉用水定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土壤类型、作物种类、气候条件等。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灌溉用水定额确定方法。
2.1 水分平衡法水分平衡法是一种通过计算土壤水分收支来确定灌溉用水量的方法。
该方法基于土壤含水量与作物蒸散发之间的关系,通过测量土壤含水量和蒸散发量来计算出每亩土地所需的灌溉用水量。
2.2 水分压力法水分压力法是一种通过测量土壤中的毛管上升高度来确定灌溉用水量的方法。
该方法基于土壤中毛管上升高度与土壤含水量之间存在一定关系,通过测量毛管上升高度来确定每亩土地所需的灌溉用水量。
2.3 水分蒸发量法水分蒸发量法是一种通过测量土壤水分蒸发量来确定灌溉用水量的方法。
该方法基于土壤水分蒸发量与作物需水之间的关系,通过测量土壤水分蒸发量来确定每亩土地所需的灌溉用水量。
3. 灌溉用水定额的影响因素灌溉用水定额受多个因素的影响,下面将介绍几个主要因素。
3.1 土壤类型不同土壤类型具有不同的保水能力和渗透性,对于农作物生长所需的灌溉用水量也会有所差异。
例如,砂质土壤保水能力较差,需要更多的灌溉用水。
3.2 作物种类不同作物对于灌溉用水的需求也存在差异。
一些作物对于灌溉要求较高,如稻谷、玉米等;而一些耐旱作物对于灌溉要求较低,如小麦、大豆等。
3.3 气候条件气候条件对于灌溉用水定额的确定具有重要影响。
在气候干燥的地区,由于蒸发量较大,作物对于灌溉用水的需求也相应增加。
4. 灌溉用水定额的意义和作用灌溉用水定额的准确确定对于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4.1 提高农业产量合理确定灌溉用水定额可以保障农作物正常生长所需的水分,避免因缺水或过度灌溉而导致作物减产或死亡。
从而提高农业产量,增加农民收入。
有关灌溉用水定额几个概念的界定
有关灌溉用水定额几个概念的界定(1)灌溉用水定额是净定额还是毛定额如前所述,灌溉用水定额本质上是毛定额,它不是农业生产某一环节的用水标准,而是包括各个环节的用水标准。
实际上制订生活用水定额时并不区分使用的是普通器具还是节水器具,也不区分通过水表的水是否重复使用;工业用水定额更明确指生产单位产品从水源地取的新水量。
可见用水定额包容了用水的主要过程(即生产流程),制订灌溉用水定额应该遵循同样的原则。
(2)灌溉用水定额是综合定额还是单项定额讨论灌溉用水定额是综合定额还是单项定额,应与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的最终目标结合考虑,制订用水定额仅仅是提供一个科学依据。
实现灌溉用水总量控制,除灌溉用水定额外,还取决于作物种植结构和灌溉规模。
如果采用综合灌溉用水定额的概念,实际上在灌溉用水定额中包含了种植结构的影响,评价灌溉用水总量较为方便。
但是,种植结构随着市场变化会不断调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灌溉用水综合定额实难确定;另一方面,种植结构和灌溉规模互相影响,相关性很强,宜放在同一个层次上考虑。
因此建议灌溉用水定额不采取综合定额的形式,还是以单项定额的形式编制为宜。
(3)灌溉用水定额是动态指标还是静态指标在灌溉系统实际运行中,丰水年的灌溉定额小(一般减少灌溉次数),枯水年的灌溉定额大(一般增加灌溉次数),即实际灌溉定额随水文年的不同而变化。
编制灌溉用水定额面临的问题则更为复杂,从灌溉需水的角度考虑,丰水年的灌溉用水定额可以减小,枯水年的灌溉用水定额应该加大;但从可供水量的角度考虑,丰水年灌溉用水定额可以上浮,枯水年灌溉用水定额只能下浮。
相互矛盾的影响,使得灌溉用水定额作为动态指标相当困难。
另一方面,灌溉用水定额的作用一是为科学分配水资源提供依据,二是在灌溉用水总量控制下合理确定种植结构和灌溉规模,它的实时性并不突出,因此原则上可以作为静态指标。
静态指标的缺点可以通过定期(3~5年)修订灌溉用水定额(更直接原因是灌溉技术、农业技术的进步)或按照水文年适当浮动等办法弥补。
新疆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说明
新疆农业灌溉⽤⽔定额说明附件1:新疆农业灌溉⽤⽔定额说明⼀、技术指标适⽤范围本定额作为⾃治区⾏政区域内编制农业⽔⼟资源规划;开展灌溉⼯程建设项⽬⽔资源论证;实施农业⽤⽔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取⽔许可管理;制定农业⽤⽔计划、⽔⼟平衡分析;农业灌溉输⽔利⽤效率、农业⽤⽔和节⽔效果评估等⼯作的依据。
本技术指标⾃2012年开始,试⾏期2~3年。
在试⾏期不断总结汲取各灌区应⽤实践,逐步完善并形成全疆农业灌溉⽤⽔定额标准。
⼆、农业灌溉⽤⽔定额针对新疆典型的“沙漠绿洲灌溉农业”特点,以农业灌溉耗⽔为主线,本次着重编制17种(类)主要农作物⽤⽔定额:7种粮⾷作物(冬⼩麦、春⼩麦、春⽟⽶、夏⽟⽶、⽔稻、薯类、⾖类);7种经济类作物(油菜、葵花、棉花、甜菜、葡萄、⽠类、蔬菜);1种苜蓿牧草类;1种综合果树类;1种综合林地类。
共计形成⾏业1427个农业⽤⽔定额值,基本涵盖了我区主要耗⽔农作物种类。
农业灌溉⽤⽔定额分2种:基本灌溉定额(平⽔年)、灌溉⽤⽔定额(偏枯年);灌溉⽅式分为4种:常规地⾯灌溉、膜上灌溉、喷灌、微灌。
农业灌溉⽤⽔定额考虑各地作物品种、⽔⽂⽓象、⼟壤质地、灌溉模式、栽培⽅式、⽤⽔现状等影响因素,农业灌溉⽤⽔定额按以下⼆个层⾯分析编制:1.灌溉分区基本单元灌溉定额。
全疆农业灌溉分区共划分5个⼀级分区,16个⼆级分区:Ⅰ北疆塔额盆地区:⼭间盆地区(Ⅰ—1):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中低⼭区(Ⅰ—2):托⾥县、托⾥县庙尔沟。
Ⅱ北疆河⾕区:伊犁河⾕平原区(Ⅱ—3):伊宁市、伊宁县、霍城、察布查尔、巩留县;西缘河⾕中低⼭区(Ⅱ—4):新源、昭苏、特克斯、尼勒克、温泉;阿勒泰河⾕平原区(Ⅱ—5):布尔津、福海、和布克赛尔;北缘河⾕低⼭区(Ⅱ—6):阿勒泰、富蕴、青河、哈巴河、吉⽊乃县。
Ⅲ北疆准噶尔盆地区:盆地南、西缘区(Ⅲ—7):博乐、精河、乌苏、沙湾、玛纳斯、克拉玛依、呼图壁、昌吉、⽶泉、⾩康、吉⽊萨尔、奇台、乌鲁⽊齐;盆地东缘区(Ⅲ—8):⽊垒、巴⾥坤。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水稻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水稻一、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水稻种植区开展农业用水总量配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节水评价和灌溉排水工程规划与设计等工作,也用于指导地方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制定和修订。
二、词语解释1.灌溉用水定额是指在规定位置和规定水文年型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内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
2.灌溉用水定额通用值是指根据灌区现状水平,在规定水文年型,满足区域用水供需平衡,某种作物在大中型灌区斗口、小型灌区渠首、井灌区井口位置的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
3.灌溉用水定额先进值是指按照《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采取渠道防渗输水灌溉、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在规定水文年型,某种作物在大中型灌区斗口、小型灌区渠首、井灌区井口位置的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
4.净灌溉用水定额是指在备耕期及作物全生育期内,未计入渠系输水和田间灌水损失的单位面积上的净灌溉水量。
5.灌溉水利用系数是指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渠首引进的总水量的比值。
6.渠道防渗是指减少渠道水量渗漏损失的技术措施。
7.管道输水灌溉是指由水泵加压或自然落差形成的有压水流通过管道输送到田间给水装置,采用改进地面灌溉的方法,也称管灌。
8.地面灌溉是指采用沟、畦等地面设施,对作物进行灌水的方式。
9.改进地面灌溉是指改善灌溉均匀度和提高灌溉水利用率的沟、畦、格田灌溉技术。
三、灌溉分区1.本定额分区分为两级。
一级分区与水资源规划、灌溉规划分区相协调;两级分区与各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分区相结合。
2.本定额一级分区包括9个分区,包括东北区、海河区、黄河上中游区、黄河中下游区、淮河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沿海区、西南区、内陆河区。
3.本定额两级分区包括148个分区,包括除北京、山西、青海、西藏等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的水稻种植省(自治区、直辖市)。
本定额分区所含区域情况详见附录。
四、灌溉用水定额全国各分区水稻灌溉用水定额见附表。
本定额包括泡田期和本田生育期两个阶段的灌溉定额,不包含秧田灌溉定额。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农业灌溉⽤⽔定额ICS13.060.99P40 DB65 新疆维吾尔⾃治区地⽅标准DB 65/ 3611—2014农业灌溉⽤⽔定额Agricultural irrigation water quota2014-03-19发布2014-04-19实施前⾔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治区⽔利厅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治区⽔利管理总站归⼝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治区⽔利管理总站、新疆⽔利⽔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王忠、周和平、张江辉、王永增、王新、张明义、陈鹏、郭春红、周慧。
农业灌溉⽤⽔定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疆维吾尔⾃治区农业灌溉⽤⽔定额的术语和定义、⾏业分类与代码、农业⽤⽔灌溉分区、农业灌溉⽤⽔定额指标,包括7种粮⾷作物:冬⼩麦、春⼩麦、春⽟⽶、夏⽟⽶、⽔稻、薯类、⾖类:8种经济类作物:油菜、葵花、棉花、甜菜、葡萄、⽠类、蔬菜、其它(未明确作物名称的其它作物);1种苜蓿牧草类;1种果树类(泛指不同种类果树);1种林地类(泛指防护林、⽣态林和苗圃林地),共18种作物的灌溉⽤⽔定额值。
划分16个灌溉分区,给出2组50%和75%的灌溉保证率灌溉⽤⽔定额。
划分4种灌溉⽅式:常规灌溉、膜上灌溉、喷灌、微灌。
本标准适⽤于新疆维吾尔⾃治区⾏政区域内,开展⽤⽔计划、⽔⼟平衡、农业节⽔评估、⽤⽔定额与总量控制,以及涉及灌溉⽤⽔定额,⽽实施⽔利规划、⽔资源论证、⼯程设计、取⽔许可等⼯作的基本依据。
2 规范性引⽤⽂件下列⽂件对于本⽂件的应⽤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期的引⽤⽂件,仅所注⽇期的版本适⽤于本⽂件。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于本⽂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业分类与代码。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标准。
3.1农业灌溉⽤⽔定额(Agricultural irrigation water quota)是指作物⾃播种到成熟的全⽣育期内(多年⽣作物以⼀年为期),单位⾯积上的⽥间灌溉⽤⽔量,或作物全⽣育期内各次⽥间灌⽔定额之和,单位以m3/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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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60.99
P40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5/ 3611—2014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Agricultural irrigation water quota
2014-03-19发布2014-04-19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人:王忠、周和平、张江辉、王永增、王新、张明义、陈鹏、郭春红、周慧。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行业分类与代码、农业用水灌溉分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指标,包括7种粮食作物:冬小麦、春小麦、春玉米、夏玉米、水稻、薯类、豆类:8种经济类作物:油菜、葵花、棉花、甜菜、葡萄、瓜类、蔬菜、其它(未明确作物名称的其它作物);1种苜蓿牧草类;1种果树类(泛指不同种类果树);1种林地类(泛指防护林、生态林和苗圃林地),共18种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值。
划分16个灌溉分区,给出2组50%和75%的灌溉保证率灌溉用水定额。
划分4种灌溉方式:常规灌溉、膜上灌溉、喷灌、微灌。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用水计划、水土平衡、农业节水评估、用水定额与总量控制,以及涉及灌溉用水定额,而实施水利规划、水资源论证、工程设计、取水许可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Agricultural irrigation water quota)
是指作物自播种到成熟的全生育期内(多年生作物以一年为期),单位面积上的田间灌溉用水量,或作物全生育期内各次田间灌水定额之和,单位以m3/亩表示。
3.2
常规灌溉(conventional irrigation)
亦指农田地面自流灌溉,是指灌溉水通过各级渠道或管道输送至农田,水流以薄水层或小水流方式沿农田地面流动,并借水流重力和土壤毛细管作用下渗湿润土壤的灌溉方法。
包括:沟灌、畦灌、块灌、漫灌、波涌灌等。
3.3
膜上灌溉(Membrane irrigation)
灌溉水在农田作物行间铺盖的塑料薄膜上流动,水流从薄膜上的小孔下渗浸润作物根部土壤的一种自流灌溉方法。
包括:膜畦膜上灌、膜侧灌、膜沟灌等。
3.4
喷灌(Spray irrigation)
即喷洒灌溉,是利用专门的管道系统和灌溉设备,将有压水流通过喷头喷射到空中形成细小水滴喷洒到田间的一种灌溉方法。
包括:自压或加压半固定移动式喷灌,喷灌机或移动式喷灌等。
3.5
微灌(Micro-irrigation)
滴灌(主要指膜下滴灌)、渗灌、微喷灌的统称,滴灌(主要指膜下滴灌)是利用专门的管道系统和灌溉设备,将有压水流通过管道系统与安装在末级管道上的灌水器,以水滴方式浸润作物附近土壤和根区的局部灌溉方法;渗灌指利用专门的管道系统和灌溉设备,将有压水流通过埋设在农田耕作层内的管道系统与安装在末级管道上的灌水器,以水滴方式浸润作物根区的局部灌溉方法;微喷灌是利用专门的管道系统和灌溉设备,将有压水送到灌溉地段,并以微小喷头喷洒灌溉的方法。
微灌包括:自压或加压式滴灌、膜下滴灌、微喷灌、地下渗灌等。
3.6
冬灌(Winter irrigation)
利用冬季(10至11月或12月)来水量,在作物非生长阶段进行的田间灌水定额(指灌水一次的田间单位面积用水量),以增加土壤储水量。
其作用:一是蓄水保墒(减少地面蒸发,利于贮存水分);二是防止春旱(冬灌水量大,春天即使干旱,也能保证幼苗对水分需要);三是疏松土壤(冬灌可使土壤水分冻胀,消冻后地表疏松,加速有机质腐化,有利提高土壤肥力);四是减轻病虫危害(冬灌后土壤表层虫卵在冰水里冻死);五是具有压碱洗盐作用。
冬灌方法,采用较大田间灌水定额(70~100 m3/亩)进行灌溉,如沟灌、畦灌、块灌、漫灌。
3.7
播前灌(Before sowing irrigation)
利用开春之季(3月至4月)来水量,在作物非生长阶段,为保证作物种子萌芽和苗期用水,在播种前进行的田间灌水定额(指灌水一次的田间单位面积用水量)。
播前灌,采用较大的田间灌水定额65~110m3/亩,进行灌溉,如沟灌、畦灌、块灌、漫灌。
对于膜下滴灌“干播湿出”播前灌水方法,可采用较小的田间灌水定额20~35 m3/亩,进行灌溉。
3.8
作物间作套种(Crop intercropping)
是指利用农作物不同生长期,在同一农田内进行2种以上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种植技术。
具有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复种指数、单位面积增效、减少作物行间杂草、培肥地力等好处。
该技术有果树套种棉花或小麦,棉花间作瓜类或其它小作物等多种形式。
3.9
作物间作套种灌溉定额计算(Intercropping crop irrigation quota calculation)
以不同作物灌溉定额与对应的灌溉面积比重加权平均计算。
示例:如某灌区核桃果树套种棉花,核桃沟灌灌溉定额390 m3/亩,棉花膜下滴灌灌溉定额280 m3/亩,经实地测量1亩地中核桃沟灌溉面积占0.3,棉花膜下滴灌灌溉面积占0.7,则,核桃果树套种棉花灌溉定额为:390 m3/亩×0.3+280 m3/亩×0.7=313 m3/亩。
4 农业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根据水的不同用途,按GB/T 4754的规定,将用水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编码方法如下:
门类代码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中类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第三位为中类顺序代码;小类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小类顺序代码。
具体编码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5 农业用水灌溉分区
本标准农业用水灌溉分区为:北疆塔额山间盆地区(Ⅰ—1)、北疆塔额中低山区(Ⅰ—2)、北疆伊犁河谷平原区(Ⅱ—3)、北疆西缘河谷中低山区(Ⅱ—4)、北疆阿勒泰河谷平原区(Ⅱ—5)、北疆北缘河谷低山区(Ⅱ—6)、北疆准噶尔盆地南、西缘区(Ⅲ—7)、北疆准噶尔盆地东缘区(Ⅲ—8)、东疆吐哈盆地高温区(Ⅳ—9)、东疆吐哈盆地东缘区(Ⅳ—10)、东疆吐哈盆地低山区(Ⅳ—11)、南疆塔里木盆地西缘区(Ⅴ—12)、南疆塔里木盆地北缘平原区(Ⅴ—13)、南疆塔里木盆地北缘冲击扇区(Ⅴ—14)、南疆塔里木盆地南缘平原区(Ⅴ—15)、南疆塔里木周边山间河谷及盆地(Ⅴ—16)。
具体详见附录B(资料性附录)。
6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6.1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见表1~表6)
6.2 冬灌、播前灌用水定额(见表7)
表1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单位:m3/亩
表2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单位:m3/亩
表3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单位:m3/亩
表4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单位:m3/亩
表5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单位:m3/亩
表6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单位:m3/亩
表7 冬灌、播前灌用水定额单位:m3/亩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附录A农业用水行业分类代码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附录B农业用水灌溉分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