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财产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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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财产类税法 《税法》PPT课件

第9章  财产类税法   《税法》PPT课件

9.1 房产税法
9.1.7.2 房产税的缴纳办法
1.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其具体纳税 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纳税人房产不在同一地点的, 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3. 房产税纳税人应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 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4)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 船税。
(5)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应提供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 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等与纳税相关信息的相应凭证,以及 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9.2 车船税法
9.2.4 车船税的税目税率
9.2.4.1 车船税的法定税率
9.1 房产税法
9.1.3.2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1. 产权所有人 2. 经营管理单位 3. 承典人 4. 代管人和使用人
9.1 房产税法
9.1.4 房产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即从价计税的, 税率为1.2%;从租计税的,税率为12%。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 可暂减按4%的税率进行征税。
9.2 车船税法
9.2.1.3 车船税的作用
○ 1.开辟财产税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 2.运用税收杠杆,提高车船使用效率。 ○ 3.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车船管理。
9.2 车船税法
9.2.2 车船税的征税对象
9.2.2.1 应税车辆
车辆是指机动车。具体包括乘用车、商用车、 挂车、其他车辆和摩托车,不包括拖拉机。
自2009年12月起,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 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产权出典房产,由承典人依照 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第九章财产税

第九章财产税

第一节 房产税
三、征收范围 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不包括农村
的房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
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 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第一节 房产税
四、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 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
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 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 更登记手续。
征,税率为1.2% ➢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 投资联营:
①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 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②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由出租方按租 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第一节 房产税
从租计征: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 税率为12% ➢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
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六、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定 = 计税依据×税率
第三节 契税
七、减免税 八、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 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期限: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纳税地点:为土地、房屋所在地。 征收管理: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九章 财产税类
一、房产税 二、车船税 三、契税
第一节 房产税
一、定义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
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 财产税 二、纳税义务人 1 产权所有人 2 承典人 3 代管人或使用人 •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不是房产税纳税人。

第9章 财产税类

第9章 财产税类

第一节 房产税
六、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纳税。 4.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产证 签发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 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 房屋使用或交付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 纳税义务的,其纳税义务应截止到当月末。
第9章 财产税类
第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屋租 金为计税依据,向房屋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财产税。
(二)特点
1.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征收范围仅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经营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第一节 房产税
二、征税范围与纳税人
(一)征税范围
第一节 房产税
六、征收管理
(二)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 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纳税地点
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 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第一节 房产税
作业:
1.阅读教材154页资料链接《美国房地产税制 概况》,比较美国房地产税制与我国房产税的 异同? 2.课后思考与练习题第1题。
第一节 房产税
三、税率
1.从价计税(按余值):1.2% 2.从租计税(按租金收入):12% (1)个人出租,按4%征收 (2)单位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征收

第九章-财产税ppt课件(全)

第九章-财产税ppt课件(全)

第二节 车船税
二、税目与税率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 小提示: 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拖船: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 (2)计税依据的尾数的处理: ①车辆:整备质量尾数不超过0.5吨,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 按照1吨计算。整备质量不超过1吨的车辆,按照1吨计算。 ②船舶:净吨位尾数不超过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1吨计 算。净吨位不超过1吨的船舶,按照1吨计算。
第二节 车船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
(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1.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 凭证。 2.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 收税款凭证。 3.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 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体所有的,纳税人为集体单位和个人。 2.产权出典的,其纳税人为承典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
纠纷未解决的.其纳税人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
第一节 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这里所说的“房产”,是指以房屋形
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 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 物资的场所。
此外,为了适应不同地区的情况,税法还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第一节 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算 1.从价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

第九章(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第九章(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 计算该公司2010年8月份应纳印花税税额。
五、印花税征收管理
▪ 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书立或领受时 ▪ ㈡纳税地点: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 ㈢纳税期限 ▪ 印花税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
花税税票,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12.2920.12.29Tuesday, December 29, 2020
第四节 契税
一、契税概念
契税是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 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 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契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㈠契税纳税人 契税纳税人,是指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
属的单位和个人。契税由权属承受人缴纳
㈡契税征税范围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2.土地使用权转让 ▪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 ㈠纳税人 ▪ 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
和个人,均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 ㈡征税范围 ▪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
有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㈢税率

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以县为的
单位的人均耕地面积为标准,并参照地区的经济发
展状况,确定高低不同的单位幅度税额。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 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㈡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 ▪ 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 ▪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
▪ 一、耕地占用税概念 ▪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
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 收的一种税。
二、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四、房产税减免规定

第九章 财产税类法.ppt1

第九章 财产税类法.ppt1

二、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 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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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契税法
案例9 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一套出售给居民乙, 案例9-2 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 格为80万元;将另外一套和居民丙拥有的一套住房交换, 80万元 格为80万元;将另外一套和居民丙拥有的一套住房交换,并 支付了换房差价20万元。请计算甲、 20万元 支付了换房差价20万元。请计算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 的契税(假定税率为5% 5%)。 的契税(假定税率为5%)。 解: 甲应缴纳契税=20×5%= 万元) (1)甲应缴纳契税=20×5%=1(万元) 乙应缴纳契税=80×5%= 万元) (2)乙应缴纳契税=80×5%=4(万元) 丙不缴纳契税。 (3)丙不缴纳契税。
六、税收优惠:见教材P257-258 税收优惠:见教材P257P257
•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 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 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契税; • 3.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 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 4.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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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契税法
四、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 的纳税人。 的纳税人。

《中国税制》第9章财产税类

《中国税制》第9章财产税类
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二、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 2、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
三、契税纳税人、税率与税款计算
纳税人是承受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所 谓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 属的行为。所谓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四、房产税的计算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规定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计算。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例:某企业一幢应税房产的原值为5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 为1.2%,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5%,则该房 产当年应缴纳多少房产税?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500000×(1-25%)×1.2% =4500元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 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 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 房产税。
外资企业不缴纳本税。
3.计税依据和税率
(1)计税依据 房产税实行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两种计方法,分别为:房
产余值或租金收入。 房产余值是指纳税人经营自用应税房产,采用从价计征的办
六、 房产税改革:
我国以前房产税只涉及生产、流通环节,不包含持有环节。2011年 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始推行,按照两地的试点方案,上海的房 产税主要面向增量房征收(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外 地户籍新购 )税率分为0.4%和0.6%两档;重庆则将征税范围扩大至存 量高端商品房,税率分0.5%、1%和1.2%三档,且仅仅面向主城区。。5 月24日,国务院明确提出,在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中,扩大 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是重点工作之一。

第九章财产税-PPT课件

第九章财产税-PPT课件

香港模式:围绕房产征收的税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叫差
饷税,另一部分叫物业税,两者均以租金为税基。

中国大陆模式:。从税收性质来看,包含了少量的直接税
成分,但大多数是间接税。
美国模式
房地产税是地方政府和学区收入的最主要来 源 房地产税以房地产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且计 税价值的评估与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是分 开的。 房地产税的税率是根据预算和税基变化情况 而不断变化的
b三房产税的申报与缴纳征收管理纳税申报缴纳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建成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房出租借次月起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租借本企业所建房屋次月起纳税地点向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13国际房产税经验房产税并不是中国首创在全世界很多国家早已实施房产税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虽然各国国情有所不同但其实践过程中的经验仍旧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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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税依据(重点)
契税的计税依据按照纳税人不同情况分别为成 交价格、参照市场价格、付出交易差价、补交的土 地出让费或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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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对象
纳税人
计税依据 成交价格
税率Biblioteka 计税公式国有土地使用 承受方 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 买方 让 房屋买卖 买方
房屋赠与
房屋交换
受赠方
付出差价方
征收机关参照 市场价核定




2.财产税是直接税 3.财产税是定期税
在财产的存续期间,财产税通常是多次和反复课征的。
2
选择性一般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 财产净值税 土地财产税 土地税 土地收益税 土地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房屋财产税 房屋税 房屋收益税 房屋所得税 房屋消费税 不动产税(土地与房屋共同适用) 总遗产税 分遗产税(继承人税) 总分遗产税 赠与人赠与税 赠与税 受赠人赠与税

9财政学课件第九章财产资源与行为课税

9财政学课件第九章财产资源与行为课税
牲畜税(农具税)----土地税----房产税---不动产税----一般财产税----净值税----遗 产与赠与税
6
影响财产税课征形式和发展趋势的因素
影响财产税课征形式和发展趋势的因 素有很多,其中比较主要的有: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财富总量、 财产的形式、财产的数量、政府为实现既 定目标所作的政策选择(如社会公平、经 济效率等)。
计税依据; ②对保有房地产课税,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
计税依据; ③对转让房地产的收益课税,以所得额或收
益额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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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
将现行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 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 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 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
物业税一旦开征,将对地方政府、 消费者、投机者的经济行为产生不小的冲 击。
(1)用于提高耕地质量,改造中低产田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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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为税类的划分
1、社会目的税 2、经济目的税 3、财政目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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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的财产课税
一、房产税——重点 二、物业税——关注的热点 三、契税 四、车船税——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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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 价格或房屋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 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产权所有人 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免征:个人所有非经营性的房产 废止:城市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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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课税的特点
1、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 矿产资源、土地资源 2、征税范围狭窄 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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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课税的特点
1、政策性强 2、税源分散 3、稳定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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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资源与行为课税的种类
(一)财产税类的划分 1、按课税对象的形态分类

第九章财产税类

第九章财产税类

第九章财产税类第一节房产税第二节契税第三节车船税第一节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房产税基本知识二、房产税申报与缴纳返回一、房产税基本知识(一)房产税征税范围、纳税人(二)房产税计税依据、税率(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四)房产税的减免返回(一)房产税征税范围、纳税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其征税范围为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具体规定为: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返回(二)房产税计税依据、税率1.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计税依据分为两种:(1)房产价值。

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计税余值,就是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额。

(2)租金收人。

对于出租的房屋,以房产的租金收人作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税率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依据房产租金收人计税的,税率为12%。

返回(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房产税采用从价计征。

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1.2%或: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例1]某公司2006年应税房产原值为1600万元,其中有600万元的房产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年租金收入80万元。

当地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计算房产税。

试计算该公司年应纳房产税税额。

解:(1)自用房产应纳税额﹦(16000000-600000)×(1 -30%)×1.2%﹦84000(元)(2)出租房产应纳税额﹦800000×12%﹦96000(元)(3)全年应纳房产税额﹦84000+96000﹦180000(元)返回(四)房产税的减免按照税法规定,下列房产免缴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财产税.ppt

财产税.ppt

第三节 契税
三、税率:3%--5% 有幅度的比例税率 四、计税依据:不动产的价格,具体为: 1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成交价格计 税 2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增与:按市价核定 3 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价格差价 五、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定 = 计税依据税率

五、税收优惠
第一节 房产税

பைடு நூலகம்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例9-1】某工厂的厂房账面原值300万元,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的扣除比例为20%,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该工厂应当纳多少 房产税。 (二)从租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七、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四)纳税申报
第九章 财产税类
一、房产税 二、车船税 三、契税
第一节 房产税





一、定义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价值向房产拥有者征收的 一种财产税。 二、纳税义务人 1 产权所有人 2 承典人 3 代管人或使用人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不是房产税纳税人。 三、征收范围:城镇,不包括农村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 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 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第一节 房产税
四、计税依据和税率 1. 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 余值计征,税率为1.2% 2. 从租计征: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 税率为 12%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 用于居住的,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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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契税纳税人、税率与税款计算
纳税人是承受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所 谓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
属的行为。所谓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税率:3%-5%。契税按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普通住房 契税税率为1%; 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 房契税税率为1.5%;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 3%。 ( 2010年9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
房产税。
外资企业不缴纳本税。
3.计税依据和税率
(1)计税依据
房产税实行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两种计方法,分别为:房
产余值或租金收入。 房产余值是指纳税人经营自用应税房产,采用从价计征的办 法,其计税依据为房屋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 租金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应税房产后获得的收入。
(2)税率
第一节
财产税的概述
财产税的概念:顾名思义,是对财产的征税。财产税是
目前世界各国广泛实行的税类之一,在多数国家财产税收入
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
我国目前开征的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
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 财产税的特点 1.财产务税是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课税。说是财富的存量,并不等于它绝对 不发生转移,只是相对流动性强的所得而言的。
2.财产税具有直接税性质。
3. 财产税多是经常税。财产课税中的主要税种都具有悠久,当今各国也多 是作为经常性税种。 4.财产税属于地方税收。财产税现在多是作为地方税收,是地方政府收入 的主要来源。
第二节 房产税
房产税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 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沿革: 1、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8月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
策的通知》)
应纳税额的计算: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税款计算案例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 税。
2.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纳税地点。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 落地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月24日,国务院明确提出,在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中,扩大
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是重点工作之一。 目前沪渝两地房产税的征税面设计得太窄,应逐步适当扩大;税率
的制定要灵活,针对不同人群要制定差别比例税率。另外,对存量或
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拟征一定的房产税;对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 房课以重税并实行累进税。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120000×12%=2400元
五、房产税的优惠及征收
(一)减税、免税(参见教材) (二)征收管理(参见教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
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 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 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 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
第三节 契税
一、契税的含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 权承受人(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买方)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契税的基本规范,是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
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二、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 2、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根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
一是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
二是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 房,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四、房产税的计算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规定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计算。
六、 房产税改革:
我国以前房产税只涉及生产、流通环节,不包含持有环节。2011年 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始推行,按照两地的试点方案,上海的房
产税主要面向增量房征收(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外
地户籍新购 )税率分为0.4%和0.6%两档;重庆则将征税范围扩大至存 量高端商品房,税率分0.5%、1%和1.2%三档,且仅仅面向主城区。。5
例》;
2、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企业征收的这个税种并入了工商税 ; 3、1984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推行第二步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制时, 对国内企业单位恢复征收房产税; 4、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
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
二、征收制度
1、征收范围 不包括农村,专门针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用于经营 或用于出租的房屋。 2、纳税人: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例:某企业一幢应税房产的原值为5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
为1.2%,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5%,则该房 产当年应缴纳多少房产税?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500000×(1-25%)×1.2% =4500元
2、按租金收入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l2% 例: 某单位出租店面,年租金收入为 120000 元,适用税 率为12%。计算该单位当年应纳的房产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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