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周期和费用解读
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操作使用手册(办理特殊化妆品注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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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操作使用手册目录1特殊化妆品申报 (5)1.1特殊化妆品申报 (5)1.1.1首次申请 (5)1.1.2变更申请 (22)1.1.3延续申请 (25)1.1.4注销申请 (28)1.1.5纠错申请 (28)1.1.6撤回申请 (29)1.1.7终止申请 (31)1.1.8补发申请 (32)1.1.9再次注册申请 (33)1.1.10销售包装上传 (35)1.1.11委托企业管理 (36)1.1.12产品验证 (37)1.2申请单管理 (40)1.2.1申请单查看 (40)1.2.2申请单修改 (43)1.2.3复核 (44)1.2.4不复核 (45)1.2.5补充资料 (46)1.2.6补正资料 (47)2辅助功能 (48)2.1受托关系确认 (48)2.2质量管理措施信息维护 (48)2.3商标管理 (49)2.4原料安全相关信息管理 (50)2.5并行期补录 (51)2.6授权信息查询 (52)3批量变更 (52)3.1批量变更申请 (52)3.2批量变更管理 (53)4新原料注册申报 (54)4.1注册申请 (54)4.2注销申请 (63)4.3终止申请 (64)4.4撤回申请 (65)4.5纠错申请 (66)4.6申请单管理 (68)5新原料备案申报 (71)5.1备案信息填报 (71)5.2注销申请 (79)5.3申请单管理 (80)6新原料监测期管理 (81)6.1监测报告上报 (81)6.2突发情况上报 (82)7新原料授权管理 (84)7.1授权信息确认 (84)8技术支持咨询 (84)1特殊化妆品申报1.1特殊化妆品申报1.1.1首次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人和境内责任人用户在申报上的操作上没有区别,本手册以境内注册人用户进行国产境内责任人产品的申报进行操作说明。
化妆品注册人/境内责任人用户登录系统后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首页,点击【特殊化妆品申报】-【首次申请】菜单,进入首次申请页面:在弹出的页面选择“国产-境内注册人”或“国产-境外委托境内生产”或“境外注册人”或“境内委托境外生产”:选择“申报类别”:注:当申报类别勾选【防晒类】需要填写:SPF值、PA值、浴后SPF值,并可选择“是否防晒功能抽检产品”。
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流程图
![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54af65ee8762caaedd33d495.png)
附件3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序号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数量表现形式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1 食品生产许可 6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中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责任追究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受理人员审核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高承办人员认证检查环节:对现场检查把关不严;未现场检查安排开展检查;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
高检查员审评环节:对审批资料把关不严;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办理超时。
高审评人员审批环节: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批超时。
高分管领导、行政审批科负责人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件低受理人员12 食品经营许可 4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中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需要移交,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受理人员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国产化妆品特殊类别申报流程时限及所需材料
![国产化妆品特殊类别申报流程时限及所需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d71ca5f2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7ff4279.png)
国产化妆品特殊类别申报流程时限及所需材料1.流程:1.1完善相关资料:在申报特殊类别化妆品之前,企业首先需要完善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名称、配方、功能、生产流程以及成分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1.2数据评估:企业需要提交相关产品的数据和实验结果,包括安全性评估报告、功效评估报告等。
这些数据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3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将完善的资料和评估结果提交给相关部门,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同时,企业还需要填写相关的申报表格,并付费进行申报。
1.4审核和审批: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审批的时间根据具体的特殊类别和申报材料的复杂程度而定。
1.5发放证书:如果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并得到审批,相关部门将发放特殊类别化妆品的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相关证书。
2.时限:2.1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企业所提交的资料完整准确,相关部门将更容易进行审核和审批,从而加快审批进程。
2.2特殊类别的复杂性:不同的特殊类别化妆品可能需要不同的评估和审批程序,一些特殊类别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评估和审核。
2.3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也会影响申报的时限,如果相关部门的工作繁忙,申报的进程可能会延长。
一般来说,国产化妆品特殊类别的申报时限为几个月至一年不等。
3.所需材料:3.1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配方、功能、生产流程以及成分等。
3.2企业资质证明:如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3.3安全性评估报告:涉及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估数据和实验结果。
3.4功效评估报告:涉及化妆品的功效评估数据和实验结果。
3.6其他必要的材料:根据具体的特殊类别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总结:国产化妆品特殊类别申报流程包括完善资料、数据评估、提交申报材料、审核和审批以及发放证书等环节。
申报的时限根据资料的完整性、特殊类别的复杂性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而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08e7c2a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d4.pn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4.21•【文号】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施行日期】2011.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检验机构并报国家局备案。
指定检验机构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不足3家的需向国家局作出有关情况说明。
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已经取得检验资质认定的生产企业,可以出具本企业产品的检验报告,该企业应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指定的检验机构和已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出具检验报告资质的生产企业,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送国家局备案。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二)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应当取得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资质。
(三)具备独立承担《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安全性检验或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的能力。
(四)具备与其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公正性、独立性。
三、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可自行选择经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对检验机构和检验工作的要求:(一)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工作报告 开个化妆品厂质监流程
![工作报告 开个化妆品厂质监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c67b04c658fafab068dc0208.png)
开个化妆品厂质监流程化妆品申报流程及流程图xx-02-0209:03:29|分类:化妆品类进口|举报|字号订阅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流程及流程图1、生产企业携所需资料至省级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生产能力审核。
2、取得生产能力审核结果后,将样品送省部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3、取得检验报告后,连同生产能力审核材料,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经化妆品安全性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卫生批件。
进口化妆品申报流程及流程图1、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到部级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2、携所需资料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3、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化妆品安全性评审委员会通过后,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卫生批件。
4、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审查后,符合备案要求的产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备案凭证。
{开个化妆品厂质监流程}.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程序1、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申请受理后,受理机构按规定对标签及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具体审查。
审查结束后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3、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收到样品后进行符合性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4、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规定,对申请材料、审查意见及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对准予许可的,于10个工作日内颁发《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篇二:《化妆品产品开发的步骤和流程》化妆品产品开发的步骤和流程:品牌故事/品牌由来关于企业产品架构篇三:《化妆品厂生产车间消毒净化操作流程》化妆品厂生产车间消毒净化操作流程目的:生产车间卫生质量的好坏程度直接影响产品的优劣和成本的控制,因而我们要把车间卫生控制在无菌环境之下,从而有效地保证产品的品质。
适用范围:适合生产车间的各个部门。
操作流程:一、无菌环境:1、每天上班前半小时由专人负责各部门的空气净化工作:打开紫外灯和臭氧消毒机,杀菌消毒30分钟以上,此时消毒人员要关好隔离门并离开消毒间,去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https://img.taocdn.com/s3/m/1b42b9ee4028915f804dc2a0.png)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发布日期】2009-12-25【生效日期】2009-12-2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食品许可司。
附件: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保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化妆品行政许可是指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的审批工作。
第三条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
第四条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管理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国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化妆品生产企业。
国产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化妆品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
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
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
同一申请人应委托一个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申报有关事宜。
申请人可以变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第六条第六条申请人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申报化妆品行政许可,对申报资料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第七条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32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32号](https://img.taocdn.com/s3/m/cbc01156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7c.png)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3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注册与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2021年2月26日附件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备案各项资料的规范提交,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化妆品注册或办理备案时,应当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
第三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遵循风险管理的原则,以科学研究为基础,对提交的注册备案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负责,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境内责任人的注册备案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条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
除注册商标、网址、专利名称、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或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如SPF、PFA、PA、UVA、UVB、维生素C 等),所有其他文字均应完整、规范地翻译为中文,并将原文附在相应的译文之后。
第五条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签章齐全,具有法律效力。
境外企业及其他组织不使用公章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字。
除用户信息相关资料外,产品的注册备案资料中如需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签章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可授权该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的签字人签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3年第10号——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3年第10号——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https://img.taocdn.com/s3/m/1736484d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1e.pn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3年第10号——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2.16•【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3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13.1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3年第10号)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性备案自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附件1),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
备案的产品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后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发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对备案产品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发现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并在产品备案信息相关栏目予以标注。
未按要求履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产品信息报备义务的,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相关规定处理。
二、美白化妆品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宣称有助于皮肤美白增白的化妆品,与宣称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作用机理一致。
为控制美白化妆品的安全风险,决定将其一并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国产或进口美白产品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生产企业应按照《美白化妆品管理要求》(附件2)进行产品注册申请。
国产特殊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国产特殊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9ddb46f04693daef5ef73d71.png)
国产特殊化妆品获得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参见《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卫生部)、《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SFDA)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一、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2年复核1次。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二、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一、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经省级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的企业,发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次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函复,对未批准的,应当说明不批准的理由。
注意:新建、改建、扩建化妆品生产场地的选址、建筑设计应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其选址、建筑设计进行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二、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查批准程序,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和特殊用途化妆品证书(一)生产企业到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审查申请表》,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1.产品名称;2.产品成份、限用物质含量;3.制备工艺简述和简图;4.育发、健美、美乳产品王要成份使用依据及文献资料;5.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6.产品样品(5至10个小包装)及其检验报告书;7.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其草案)、标签及包装设计、包装材料。
国家有关化妆品的法规及审批办法(1)
![国家有关化妆品的法规及审批办法(1)](https://img.taocdn.com/s3/m/32d3c9cc964bcf84b8d57b77.png)
国家有关化妆品的法规及审批办法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是我国监管化妆品的主要法规,由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于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在1991年卫生部还发布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其主要内容如下:l、化妆品的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2、国家实行化妆品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3、对生产企业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直接生产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
4、原料、辅料、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5、新原料必须经卫生部批准。
6、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经卫生部批准,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
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9类,即育发、美乳、健美、防晒、除臭、祛斑、染发、烫发、脱毛。
7、首次进口化妆品必须经卫生部批准,方可签订进口合同。
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
二、化妆品卫生规范概述1987年发布4项有关化妆品卫生的标准,即"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化妆品微生物学标准检验方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十几年来,这些技术法规在控制化妆品质量和确保化妆品安全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为了能把最新科技发展引入技术法规,卫生部于1999年发布了"化妆品卫生规范",2001年对其进行了修订。
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共包括五部分:(1)总则;(2)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3)卫生化学检验方法;(4)微生物学检验方法;(5)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评价方法。
三、化妆品卫生规范总则内容简述(一)对终产品的要求l、一般要求:(1)化妆品不得对施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2)化妆品必须使用安全,且无感染性。
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项目、检测周期、样品数量及检验费用
![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项目、检测周期、样品数量及检验费用](https://img.taocdn.com/s3/m/18e803b1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af.png)
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项目、检测周期、样品数量及检验费用1注:1.一个样品包装内有两个以上独立小包装或分隔(如粉饼、眼影、腮红等), 且只有一个产品名称, 原料成分不同的样品, 应当分别检验相应项目;非独立小包装或无分隔部分, 且各部分除着色剂以外的其他原料成分相同的样品, 应当按说明书使用方法确定是否分别进行检验。
2.乙醇含量≥75%(w/w)者不需要测微生物项目。
3.产品配方中没有微生物抑制作用成分的产品(如物理脱毛类产品、纯植物染发类产品等)需测微生物指标。
4.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的产品需要测甲醇项目。
5、除防晒产品外, 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的其他产品也应当加测防晒剂项目。
6、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 但其总量≥3%(w/w)的产品需要测α-羟基酸项目, 同时测pH值。
7、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用途的产品需要测抗生素和甲硝唑项目。
8、宣称去屑用途的产品需要测去屑剂项目。
9、凡含滑石粉的产品, 需加测石棉。
10、染发类产品为两剂或两剂以上配合使用的产品, 应当按剂型分别检测相应的卫生化学项目。
11、即洗类产品不需要进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只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12、除育发类、防晒类和祛斑类产品外, 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的产品还应进行皮肤光毒性试验。
13.进行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或选用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14.涂染型暂时性染发产品不进行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15、染发类产品为两剂或两剂以上配合使用的产品, 应按说明书中使用方法进行毒理学试验。
16、检验数量是针对每包装净重大于25克的产品而言, 不满25克者, 需增加样品数量。
此数量包括进口化妆品在药监局审批时提供的封样样品, 封样与检验报告同时领取。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不用。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https://img.taocdn.com/s3/m/6dd21ffc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77d947c.png)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2016年05月05日发布一、适用范围广州逸翔科技提醒本指南适用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二)审批类别:行政许可(三)项目编码:30001三、办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等。
四、受理机构广州逸翔科技提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五、决定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六、审批数量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
七、办事条件申请人是国内合法化妆品生产企业。
八、申请材料(一)首次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1. 申请材料清单(1)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2)产品名称命名依据;(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4)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5)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6)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8)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9)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另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未启封的样品1件。
2.申请材料一般要求广州逸翔科技提醒(1)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2)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3)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4)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5)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国产特殊类化妆品申报全攻略
![国产特殊类化妆品申报全攻略](https://img.taocdn.com/s3/m/6d190186284ac850ac024200.png)
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全攻略1.哪些产品应按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凡宣称具有以下功能的化妆品,按特殊化妆品申报:1、育发类* 6、防晒类2、健美类* 7、除臭类※3、美乳类* 8、祛斑类※4、染发类 9、脱毛类※5、烫发类*2.国产特殊化妆品就是“药妆”吗?所谓“药妆”其实是不存在的,1992年国家卫生部曾专门发文说明:凡已获得药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在申请办理特殊用途化妆品手续前,必须办理撤销该产品药品批准文号的手续;凡已获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在申请办理药品审批手续前,必须办理撤销该产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手续。
业界“药妆”的说法,应该是针对特殊化妆品而讲的,因为该类化妆品相对普通化妆品来说具有特殊功效。
3.申请国产特殊化妆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1)能提供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2)样品生产场所具有生产卫生许可证;4.申请国产特殊化妆品的程序是怎样的?(1)省级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生产能力审核;(2)产品检验;(3)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
5.申请国产特殊化妆品主要涉及哪些机构?主要涉及到五种机构:①省级卫生监督部门;②检测机构;③受理办公室;④评审委员会;⑤行政审批部门。
省级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生产能力审核。
检测机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部认定的三家检验机构(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③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受理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
具体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审查。
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6.申请国产特殊化妆品需提供哪些资料?(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二)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四)企业标准;(五)经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1、检验申请表;2、检验受理通知书;3、产品说明书;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
国家有关化妆品的法规及审批办法
![国家有关化妆品的法规及审批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c5d938683d049649b66584a.png)
国家有关化妆品的法规及审批办法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是我国监管化妆品的主要法规,由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于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在1991年卫生部还发布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其主要内容如下:l、化妆品的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2、国家实行化妆品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3、对生产企业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直接生产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
4、原料、辅料、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5、新原料必须经卫生部批准。
6、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经卫生部批准,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
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9类,即育发、美乳、健美、防晒、除臭、祛斑、染发、烫发、脱毛。
7、首次进口化妆品必须经卫生部批准,方可签订进口合同。
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
二、化妆品卫生规范概述1987年发布4项有关化妆品卫生的标准,即"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化妆品微生物学标准检验方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十几年来,这些技术法规在控制化妆品质量和确保化妆品安全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为了能把最新科技发展引入技术法规,卫生部于1999年发布了"化妆品卫生规范",2001年对其进行了修订。
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共包括五部分:(1)总则;(2)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3)卫生化学检验方法;(4)微生物学检验方法;(5)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评价方法。
三、化妆品卫生规范总则内容简述(一)对终产品的要求l、一般要求:(1)化妆品不得对施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2)化妆品必须使用安全,且无感染性。
从化妆品注册和备案角度解读2020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天健华成)
![从化妆品注册和备案角度解读2020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天健华成)](https://img.taocdn.com/s3/m/de45a790bb4cf7ec4afed0cf.png)
从化妆品注册和备案角度解读2020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天健华成)目录从化妆品注册和备案角度解读2020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天健华成) (1)1.《条例》面向的范围是什么? (2)2.化妆品的最新定义是怎样的? (3)3.我国对妆品、化妆品原料的分类,及其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是怎样的? (3)4.化妆品的监管部门是什么? (4)5.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主体的责任是什么? (4)6. 化妆品行业协会起到什么作用? (5)7.《条例》对行业创新的态度和思路是怎样的? (5)8.网络信息化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申报有何影响? (5)9.化妆品新原料的定义,及其分类管理是怎样的? (6)10.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备案的资料要求和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6)11.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的分类原则是怎样的? (8)12.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的注册制与备案制如何区分? (9)13.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9)14.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普通化妆品备案,应提交哪些资料? (10)15.特殊化妆品注册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11)16.化妆品新原料和化妆品注册、备案前的安全评估有何要求? (12)17.化妆品注册人、备案备案时功效宣称有何要求? (13)18.境外化妆品企业是否可以直接进行注册备案工作? (13)19.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多久?有何延续规定? (13)20.化妆品注册、备案的产品可以委托生产吗? (14)21.对化妆品原料、包材有何规定? (15)22.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有何规定? (16)23.对化妆品标签的张贴形式有何要求?必须标注和禁止标注的内容有哪些? (17)24化妆品注册备案后的召回制度是怎样的? (18)25.对进口化妆品的出入境及进口商有何规定? (19)26.化妆品检验机构的资质如何认定? (19)27.对已注册备案产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是怎样的? (20)28.对未依法注册备案化妆品而进行生产销售的如何处罚? (21)29进口化妆品境内责任人及申请人未依法协助监管的如何处罚? (26)30.化妆品检测机构、监管机构造假或失职的如何处罚? (26)31.牙膏和香皂是否按化妆品进行备案管理? (27)32.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类功能被废除后如何管理? (28)最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0年6月29日正式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https://img.taocdn.com/s3/m/23c978210066f5335a81211a.png)
【检验方法】
【使用方法】
【贮存条件】
【保质期】
说明:本《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作为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一部分,加盖批准单位印章后生效。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
需要备注的其他内容。
请于批件有效期满4个月前提出延续申请。
批准单位盖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式样)
编号:HZGT********
中文名称
汉语拼音名
【配方成分】
【生产工艺】
【感官指标】
【卫生化学指标】
审批结论
经审核,该产品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予批准。
批准文号
国妆特字G********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批件有效期
截至年 月 日
备注Hale Waihona Puke 说明:有下列事项应在此注明:
1.如果实际生产企业与上述生产企业不同,或存在多个实际生产企业的,应分别注明每个实际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及卫生许可证号。
2.防晒产品,宣称SPF和/或PA防晒数值的,应注明其标签标识的SPF值和/或PA值。名称中已经注明的除外。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是否为特殊用途化妆品
附件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企业
地址
说明:在地址后应注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化妆品申报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
![化妆品申报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d2a8ea0e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a8.png)
1、逐项提交各项资料。 2、应依据申请表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 3、产品质量安全掌握要求应包括产品符合《化装品卫生标准》要求的承诺。 4、因体积过小(如口红、唇膏等)而无产品说明书或将说明内容印制在产品容器 上的,应在申报资料中产品包装局部提交相关说明。 5、经国家食品药品监视治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 料或境外试验室出具的防晒指数(SPF、PFA或PA值)检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2、CFDA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展技术评审,出具技术 审查结论。
3、药品化装品注册治理司:行政审查,并依法作出是否批准的行政许可打 算。
4、省级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负责国产特殊产品的企业生产力量审核,并 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国产非特产品的备案工作。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装品申报流程
〔国产非特殊类自2023年6月30日起实施网上备案〕
化装品申报涉及的机构:
公证机构:对官方要求的需要公证的材料进展公证;
检测机构:承受企业的托付,负责对产品进展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
1、CFDA受理大厅: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展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 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与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 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发放证书等。
对申报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装品德政许可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全都。 2、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3、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挨次排列,并装订成册。 4、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5、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晰,同一工程的填写应当全都。 6、全部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需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标准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7、终止申报后再次申报的,还应说明终止申报及再次申报的理由;不予行政许可后再次申报的,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变更/连续)打算书复印件,并说子版。 9、文字版和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全都。 10、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质量治理体系或良好生产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同国
国产化妆品特殊类别申报流程时限及所需材料
![国产化妆品特殊类别申报流程时限及所需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8faf253b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36.png)
省级药监局生产能力审核所需资料:
《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申请表》
《产品配方及包装》
《生产工艺简图及简述》
《与该产品生产有关的设备清单》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如涉及委托加工的,需要提供《委托加工协议书》
《委托书》
药监局审核所需要的资料:
1、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时限:从检验开始算起,大约8-10个月左右
费用:
代理费:防晒类10000元/个产品健美、美乳类产品15000元/个产品
第1 页
检测费:育发类的检测是36800元;
检测费:防晒类13600元/个产品,如果需检测SPF值与PA值,检测费还需增加如下:
第2 页
健美类与美乳类的检测费:31800元/个产品
祛斑类的检测费为:13700元
如果审核产品配方后发现可能会带入某种风险物质,风险物质的检测费为每项1000元
第3 页。
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周期和费用
![国产特殊化妆品申报周期和费用](https://img.taocdn.com/s3/m/39d14ae5f8c75fbfc77db2dd.png)
化妆品申报注册的周期和费用一、化妆品申报注册的周期:通常,进口普通类化妆品一般在4-5个月左右取得批文,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在6-9个月左右取得批文。
化妆品申报注册的周期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影响:1.检测时间:进口普通类化妆品检测周期,一般在40—60天。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各项试验的检测周期,一般在80天左右完成。
防晒类产品如果加做SPF值、斑贴试验及PA试验,时间需要适当延长。
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产品需要做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整个周期约为150天。
2、申报注册资料准备情况:申报注册资料准备的好坏直接影响化妆品申报注册的周期。
如果资料准备符合卫生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评委员会没有异议或只需稍加补正,即可加快申报周期,否则会延长申报的周期。
1.评审时间: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评审会议为双月评审会,每年6次,分别在2、4、6、8、10、12月份的后第三周召开,每双月10日前(含10日)受理的产品为每次评审产品的范围。
1.评审政策: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按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卫监督发〔2008〕124号)、《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卫监督发〔2008〕191号)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
二、化妆品申报注册的费用?1、检测费:化妆品的检测费用会根据申报的化妆品类别而有所不同:普通化妆品一般在4000-8000元,多数都是5800元/个,特殊类化妆品因会增加人体试验而稍高,大多在10000元以上,但一般不超过3.5万。
比如防晒类的一般都要做斑贴实验、SPF值试验、PA+++试验,都要单加费用,斑贴试验1500元;SPF值试验5000元起,指数每高5个点,费用加1000元;PA+试验11000元起,PFA值每高一个点,费用加1000元。
比如健美、美乳类检验费为26800元,育发类的检验费为31800元,费用较高的原因是其中包含了人体试验的费用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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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申报注册的周期和费用
一、化妆品申报注册的周期:
通常,进口普通类化妆品一般在4-5个月左右取得批文,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在6-9个月左右取得批文。
化妆品申报注册的周期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影响:
1.检测时间:
进口普通类化妆品检测周期,一般在40—60天。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各项试验的检测周期,一般在80天左右完成。
防晒类产品如果加做SPF值、斑贴试验及PA试验,时间需要适当延长。
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产品需要做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整个周期约为150天。
2、申报注册资料准备情况:
申报注册资料准备的好坏直接影响化妆品申报注册的周期。
如果资料准备符合卫生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评委员会没有异议或只需稍加补正,即可加快申报周期,否则会延长申报的周期。
1.评审时间:
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评审会议为双月评审会,每年6次,分别在2、4、6、8、10、12月份的后第三周召开,每双月10日前(含10日受理的产品为每次评审产品的范围。
1.评审政策:
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按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卫监督发〔2008〕124号、《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卫监督发〔2008〕191号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
二、化妆品申报注册的费用?
1、检测费:化妆品的检测费用会根据申报的化妆品类别而有所不同:普通化妆品一般在4000-8000元,多数都是5800元/个,特殊类化妆品因会增加人体试验而稍高,大多在10000元以上,但一般不超过3.5万。
比如防晒类的一般都要做斑贴实验、SPF值试验、PA+++试验,都要单加费用,斑贴试验1500元;SPF值试验5000元起,指数每高5个点,费用加1000元;PA+试验11000元起,PFA值每高一个点,费用加1000元。
比如健美、美乳类检验费为26800元,育发类的检验费为31800元,费用较高的原因是其中包含了人体试验的费用10000元。
2、证明材料的公证和翻译费,一般不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