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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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中的性犯罪预防教育

性教育中的性犯罪预防教育

性教育中的性犯罪预防教育在当今社会,性教育已经成为教育领域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而其中,性犯罪预防教育更是关键的一环。

性犯罪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在性教育中纳入性犯罪预防教育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性犯罪。

性犯罪是指违背他人意愿,通过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实施的与性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强奸、猥亵、性骚扰等。

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尊严,给受害者带来了长期的心理创伤。

那么,为什么性犯罪预防教育要成为性教育的一部分呢?这是因为,缺乏正确的性知识和性观念,容易导致人们在性方面出现错误的认知和行为。

对于青少年来说,他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对性充满好奇和困惑。

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正确的引导,可能会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无知而陷入性犯罪的泥潭。

性犯罪预防教育能够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性观念。

让人们明白性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但必须在合法、道德和尊重他人的前提下进行。

它教导人们尊重他人的意愿和边界,不随意侵犯他人的身体和尊严。

同时,也让人们认识到性不是一种可以随意滥用的工具,而是需要负责任地对待。

通过性犯罪预防教育,人们可以了解到性犯罪的法律后果。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明确性犯罪的法律定义和处罚标准,能够让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晰的认知,从而起到约束和警示的作用。

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犯罪的发生。

性犯罪预防教育还能够培养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无论是儿童、青少年还是成年人,都有可能成为性犯罪的潜在受害者。

了解性犯罪的常见手段和特点,学会识别危险信号,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能够有效地降低受害的风险。

比如,教育孩子们不要与陌生人单独相处,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教导青少年在社交场合中保持警惕,不饮酒过量,避免处于危险的环境等。

在性教育中的性犯罪预防教育中,家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成长有着深远的影响。

心理学概念知识:心理学与性犯罪——挽救性犯罪者,保护无辜

心理学概念知识:心理学与性犯罪——挽救性犯罪者,保护无辜

心理学概念知识:心理学与性犯罪——挽救性犯罪者,保护无辜性犯罪一直是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领域。

犯罪者把受害者置于危险的境地,导致他们长期痛苦和心理创伤。

因此,心理学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探索如何保护无辜者和对性犯罪者进行挽救和治疗。

首先,要了解性犯罪的定义和类型。

性犯罪是指犯罪者实施性侵害、性虐待或者不当性行为,对受害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的行为。

性犯罪者的类型包括猥亵者、强奸犯、儿童性虐待者等,他们对受害者的心理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

其次,心理学挽救性犯罪者的方法包括心理评估、心理治疗、性犯罪者教育等。

心理评估可以了解犯罪者的心理和行为模式,对后续挽救工作提供指导。

心理治疗可以帮助犯罪者理解自己的问题,改变错误的思维和行为模式,提高社交能力和情感智商,从而有效减少犯罪行为。

性犯罪者教育包括对未受治疗的犯罪者进行法律教育、情感管理以及社会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和辅导。

这些方法的目的是将性犯罪者从犯罪行为中解脱出来,同时减少他们对社会的危害。

最后,保护无辜者需要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第一,教育和宣传。

儿童、青少年以及普通民众都需要明确认识到性侵犯带来的严重后果,提高警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建立预防机制。

例如,在学校和公共场所增加监控摄像头等措施,及时发现犯罪者并增强被害人安全保障。

第三,完善惩治措施。

通过加强司法监管和法律惩处程度,对犯罪者进行严厉的制裁,提高其犯罪成本,对其他人起到威慑作用。

综上所述,心理学在挽救性犯罪者和保护无辜者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未来应该加强对性犯罪问题的研究,采取多种预防和教育措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正义的社会。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张盖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张盖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张盖青少年性犯罪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近年来,这一现象在我国呈上升趋势。

张盖(化名)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性犯罪案例,他的经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张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

在外人看来,他应该是一个阳光、健康、快乐的青少年,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张盖从小就表现出一些不正常的行为,比如偷窥女生、对同龄女孩有侵犯行为等。

这些行为在当时被认为是“调皮捣蛋”,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

随着年龄的增长,张盖的行为变得越来越过分。

他开始主动接触色情信息,频繁浏览色情网站,甚至尝试模仿其中的内容。

他的性行为逐渐变得猥亵、恶劣,甚至有了对未成年女性实施性侵犯的行为。

这些行为给受害者和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困扰,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张盖的案例反映了青少年性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首先,家庭教育的缺失是导致青少年性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张盖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对他的教育疏于关注,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监督,导致他的性观念和行为偏离正常轨道。

其次,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当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色情信息和不良影响,青少年容易受到诱惑和误导,产生不良行为。

再者,学校教育的缺失也是一个问题。

在学校教育中,性教育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导致学生对性问题认识不足,容易产生错误的性观念和行为。

针对青少年性犯罪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家庭教育要加强,父母要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建立正确的性观念,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关爱。

其次,社会应该加强对色情信息的管理,减少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

再者,学校教育要加强性教育,提高学生的性知识水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和行为。

总之,青少年性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只有通过家庭、社会、学校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性犯罪的发生,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分析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分析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分析青少年性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和家庭都会造成长期的伤害。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关于青少年性犯罪的案例。

这些案例不仅令人震惊,也引起了人们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和原因的关注。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一名十七岁的男孩在学校里被指控对一名女同学进行性侵犯。

这名男孩曾经表现出一些攻击性和暴力倾向,但没有人意识到他可能会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

调查发现,这名男孩在家庭中受到了虐待,父母经常争吵,他也曾目睹过家暴事件。

在学校里,他经常被同学欺负,导致他产生了自卑感和愤怒情绪。

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下,最终导致了他对同学的性侵犯行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青少年性犯罪往往不是突发事件,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社会环境等都可能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产生影响。

在这个案例中,男孩的家庭虐待、学校欺凌等因素都是导致他犯罪的原因之一。

除了个人因素外,社会环境也对青少年性犯罪起着重要作用。

在当今社会,性暴力和色情内容无处不在,青少年很容易接触到这些不良信息。

加之社交媒体的普及,一些青少年可能会误以为性侵犯是一种“时尚”或“潮流”,从而模仿或模拟这种行为。

这种错误的认知和行为导向也是青少年性犯罪日益严重的原因之一。

针对青少年性犯罪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家庭和学校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和行为规范。

其次,社会应该加强对性暴力和色情内容的监管,减少青少年接触到这些不良信息的机会。

此外,对于已经犯罪的青少年,应该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法律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回归社会。

总之,青少年性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我们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性犯罪的发生,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性犯罪认定如何认定

性犯罪认定如何认定

一、性犯罪认定如何认定1、性犯罪表现出以下特点:(1)青少年在性犯罪中比重大、且反复性大、重犯率高;(2)犯罪手段野蛮残忍、后果严重;(3)性犯罪往往与财产犯罪交叉渗透、相互影响;(4)性犯罪传染性强、腐蚀力大,蔓延迅速、广泛;(5)女性主动性犯罪(如卖淫)上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性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根据刑法第359条第2款之规定,犯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心理学第十章性犯罪

犯罪心理学第十章性犯罪

强奸犯罪的心理特征分析:
霍尔(1991)提出形成强奸行为的四因素模 式
生理兴奋——暴力性攻击 认知评估——熟人强奸 情感失控——冲动性攻击 人格问题——犯罪前科,罪行之一
关于强奸犯罪的认识误区种种(一)
关于强奸犯罪的认识误区种种(二)
关于强奸犯罪的认识误区种种(罪一般特征:
(2)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关系 强奸犯罪的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相互认识的占50.2%,
不认识的比例为49.8%(张智辉、徐名涓,1989)。 国内近年来的调查也发现,在强奸犯罪中,62.9%的被
害人认识犯人.35.8%的被害人对自己的被害负有一定 责任, 高达61.7%的强奸是发生在被害人或犯罪人的家中和双 方工作的地点(郭建安,1997)。 近年来,熟人强奸、约会强奸等引起了研究者关注。 一些强奸被害人的行为中存在着易感性特征。
③虐待型强奸犯。罪犯将性与暴力融合在一起,除强暴外, 还以捆绑、鞭打、烧灼等残忍的方式折磨被害人,从中得 到极大的满足。
格罗思等人调查发现,55%属权力型强奸犯,40%属愤怒 型强奸犯,只有4%的入属于虐待型强奸犯。
强奸犯罪中的被害人问题
易被利用的被害人心理弱点 恐惧和软弱心理 追求享乐心理 有求于人心理 隐藏隐私和劣迹心理 智力障碍、残疾等非正常状态
性犯罪人的一般特点:
1.性犯罪重复犯罪率高
在英国,对性犯罪人所做的一个长时间追踪研究中发 现,很多人在几年以后重新犯罪;在挪威,对性犯罪的 人9至13年追踪研究中发现,大约l/5的人又有进一步 的性犯罪。
强奸犯的累犯率最高(22%),持别是性变态者,重复 犯罪率是很高的,对561名志愿叁加调查的性变态者的 研究发现,他们的性倒错行为共有291737件,涉及的 被害人是195407人。这些性变态者绝大部分是裸露癖、 摩擦癖和窥淫癖.126名强奸犯报告的强奸案总共是 907起。

暴力犯罪和性犯罪之间的关联

暴力犯罪和性犯罪之间的关联

暴力犯罪和性犯罪之间的关联在我们的社会中,暴力和性犯罪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事件。

人们对暴力和性犯罪的关注和担忧不断加强,并成为社会和政府的重点关注对象。

虽然暴力犯罪和性犯罪在本质上是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但是它们之间也存在很强的联系和互动。

本文章将探讨暴力犯罪和性犯罪之间的关联。

暴力犯罪和性犯罪之间的潜在联系暴力犯罪是指以暴力行为作为直接威胁、伤害或杀害他人的行为。

而性犯罪则是指使用性行为作为违法行为的手段。

尽管两种犯罪类型在犯罪形式、方式和目的上具有不同的特点,但是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

一、共同的犯罪根源暴力和性犯罪都有共同的犯罪根源。

例如,犯罪分子可能在幼年时期受过虐待,或有许多身体或情感问题,从而导致他们对别人施暴或追求性满足的行为。

这些问题可能包括自我否定、缺乏情感接触、自我贬低、攻击性、悲观、焦虑和抑郁等。

这些问题的共同点在于,它们表明犯罪分子缺乏有效的情感和沟通技能,因此,他们可能寻求使用暴力或性行为来达到情感表达和联系的目的。

二、暴力和性犯罪之间的共存根据犯罪学家的研究,暴力和性犯罪之间存在共存现象。

一项研究发现,在一些犯罪中,犯罪分子可能在施暴的同时还使用性行为作为威慑或控制对象的手段。

另一项研究发现,性犯罪和暴力犯罪之间的共存可以在不同的犯罪场景中发生。

一些犯罪分子可能在强奸、强迫或控制受害者时使用暴力,而另一些犯罪分子可能在非暴力行为中使用性行为作为攻击手段。

三、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受害者重叠另一个暴力犯罪和性犯罪之间的联系是,这两种犯罪类型的受害者通常会有一定的重叠。

据研究,暴力和性犯罪在许多方面有类似的受害者,例如,女性和儿童经常是两种犯罪类型的受害者。

而且,在一些犯罪中,受害者可能同时遭受暴力和性行为的攻击。

因此,这两种犯罪类型之间的交互作用在受害者上具有深刻的影响。

暴力犯罪和性犯罪之间的影响和后果暴力和性犯罪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并且这两种犯罪类型的关联会对受害者和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和后果。

刑法学视角下的性犯罪心理解析

刑法学视角下的性犯罪心理解析

刑法学视角下的性犯罪心理解析性犯罪是社会中一种危害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和心理伤害。

而理解性犯罪的心理机制,则是防范和解决这类犯罪的重要一环。

本文基于刑法学视角,试图对性犯罪发生的心理原因进行探讨。

一、性犯罪的心理特征之一──权力欲望研究表明,性犯罪者往往伴随有一种强烈的权力欲望。

他们想要通过对受害者实施暴力、控制和侵犯来满足自己的需求感。

这种权力欲望常常来源于身份的偏执或心理上的自卑感。

比如,社会地位低下的犯罪者可能试图通过侵犯他人来获得一种虚幻的优越感,进而平衡自己内心的不平衡。

二、性犯罪的心理特征之二──控制欲望除了权力欲望之外,性犯罪者往往还具备一种强烈的控制欲望。

他们渴望将受害者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使其成为自己的附属物。

这种控制欲望多半源于对自己生活的一种无能感或对他人的不信任感。

通过对受害者的控制,性犯罪者试图在心理上获得一种“胜利感”,以此来补足自己的内心缺失。

三、性犯罪的心理特征之三──认知偏差在心理学上,性犯罪者常常存在一种认知偏差。

他们对于性行为和道德观念有着扭曲的认知。

比如,他们可能错误地认为受害者会享受性侵犯,或者认为他们自己是不可抗拒的性魅力来源。

这种认知偏差使得性犯罪者对于自己行为的错误性质没有清晰的认知,从而使得其犯罪行为更加容易发生。

四、性犯罪的心理特征之四──心理刺激驱动正如其他犯罪行为一样,性犯罪的行为也受到一些心理刺激的驱使。

这些刺激的来源多种多样,有时与媒体、文化以及个人经验等相关。

比如,曾经遭受过性虐待的人可能会重复模仿这种行为,以此来寻求心理的平衡。

这种心理刺激的驱动使得性犯罪者更加容易滑向深渊。

五、性犯罪的心理特征之五──心理治疗的必要性考虑到性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心理治疗在其犯罪后的恢复中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心理治疗,犯罪者可以对自己行为的错误进行认知,并通过与专业心理师的交流和辅导,寻求进一步的矫正。

在性犯罪治疗中,采用认知行为疗法和心理动力学疗法等手段,可以帮助犯罪者重现自我,并了解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质。

性侵犯罪刑法对性犯罪的打击与预防

性侵犯罪刑法对性犯罪的打击与预防

性侵犯罪刑法对性犯罪的打击与预防性侵犯犯罪是一种严重侵害人权、损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行为。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安全与正义,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严厉打击性侵犯罪的刑法法规,并采取预防措施以遏制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本文将围绕性侵犯罪刑法对性犯罪的打击与预防展开论述。

一、性侵犯罪刑法的打击力度针对性侵犯犯罪,我国刑法明确将其纳入刑事犯罪范畴,明确划定了刑法责任。

依据中国刑法,性侵犯犯罪主要包括强奸罪、强制猥亵罪、买卖妇女儿童罪等。

这些罪名旨在覆盖性侵犯犯罪的各个层面,以便对不同情况进行定性、处罚。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性侵犯犯罪的处罚力度,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并且增加了相关刑罚高限,以体现对性侵犯罪的严厉惩治态度。

二、性侵犯罪刑法的预防措施不仅仅是打击性侵犯犯罪,我国也采取了一系列预防措施,以防止性侵犯罪的发生。

首先,教育宣传是预防性侵犯犯罪的重要环节。

政府和相关社会组织通过开展性侵害预防教育,普及性侵害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的警觉性和防范意识,降低受害者的比例。

其次,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性侵害犯罪的打击力度,使性侵犯罪分子感受到严厉的惩罚,起到震慑作用。

另外,建立健全性侵害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减少受害者受到二次创伤的可能性。

三、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性侵犯犯罪和预防性侵犯行为,但仍然存在问题。

首先,少数性侵犯犯罪案件没有得到及时公开审理,导致社会对性侵犯犯罪的关注度不够,对性侵受害者的保护力度不够。

其次,部分受害者和证人对于性侵犯罪案件的举证难度较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此外,一些地区和部门对于性侵犯犯罪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相关预防和打击措施的落实不到位。

总结性侵犯罪刑法对性犯罪的打击与预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预防的力度,优化法律规定,提高社会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加强各方合作,形成打击性侵犯罪行为的合力,使整个社会能够营造出对性犯罪零容忍的氛围。

性犯罪心理的特点及防范措施

性犯罪心理的特点及防范措施

性犯罪心理的特点及防范措施当代的犯罪各式各样,而性犯罪是其中一种传统而有常见的类型。

性犯罪影响社会的稳定,腐蚀社会的风气,破坏家庭的幸福,残害女性的身心健康,毒害未成年人的成长。

但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性犯罪都是一种而又为常见的社会现象,在人类社会中不可能消失。

这里将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性犯罪的类型,心理特征,心理形成的原因,并分析了预测预防,从综合治理性犯罪的各项措施。

一、性犯罪的概念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驱使下或在反社会意识的支配下,为满足性欲而对异性或同性故意采取的性侵犯他人性的权利,妨害、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人际关系的性交或非性交性行为。

性犯罪的两个基本特征是:一是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或强迫妇女出卖肉体,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二十以散布淫乱思想,使用淫秽制品、性药品或者其他类似手段和提供物质条件,与妇女发生非暴力胁迫的性行为;或在上述条件和情况下诱发淫乱思想及进行两性混杂的性交行为;并且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达到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

二、性犯罪的类型性犯罪主要有以下类型:1强奸妇女罪;2奸淫幼女罪;3、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4、强迫妇女卖淫罪;5、聚众淫乱罪;6、制作、贩卖、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罪等。

三、性犯罪人的心理学类型及心理特点1、性犯罪人的分类:性犯罪心理学中的类型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性犯罪人的分类方面。

1961年,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根据性犯罪人的心理状况,将性犯罪人分为4类:①正常的性犯罪人。

这是指既无性变态,也无心理变态的性犯罪人,例如,很多相互间有性行为的未成年人、通奸者。

(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故不作讨论。

)未成年人的性心理特点是对性有一种好奇心,神秘感,和“尝试欲”,在人性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下,一些未成年人的性心理产生了扭曲,偷偷看黄色小说,录像,甚至想模仿尝试其中的黄色情节,寻求刺激,这种扭曲的心理不断强化,一旦条件适宜,少数未成年人就会失去控制能力,实施攻击性的“性发泄”,走向了性犯罪。

未成年性犯罪案例

未成年性犯罪案例

未成年性犯罪案例
未成年性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以性行为方式侵害他人的行为。

未成年性犯罪案例虽然在社会上并不罕见,但每一起案例都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以下将介绍一些未成年性犯罪案例,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惕。

案例一,14岁男孩性侵邻居女童。

2019年,某市一名14岁男孩在家中性侵了6岁的邻居女童。

男孩趁女童父母不在家时,将女童带到自己家中进行性侵。

女童的父母在回家后发现女童异常,经过询问得知了事情的经过。

警方介入后,男孩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人们纷纷呼吁加强对未成年性侵犯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呼吁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孩子的性教育和监管。

案例二,16岁女孩组织未成年男生性交易。

一名16岁女孩在校园内组织未成年男生进行性交易,她以提供帮助作业、借钱等方式引诱男生进行性交易。

这一事件引起了学校和家长的高度关注,学校加强了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家长也更加重视对孩子的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案例三,未成年男孩性侵亲弟弟。

一名未满14岁的男孩在家中性侵了他的亲弟弟。

父母平时工作繁忙,对孩子的监管不够严格,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这一案例引发了社会对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呼吁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孩子的心理问题。

以上案例只是未成年性犯罪案例中的冰山一角,这些案例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警示。

我们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提高对未成年性侵犯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要重视家庭教育,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心理健康教育,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大学生性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性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性犯罪案例分析在当今社会,大学生性犯罪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性犯罪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也对社会秩序和人们的价值观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因此,对大学生性犯罪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这一现象,从而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应对性犯罪。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大学生性犯罪的定义。

大学生性犯罪是指在大学生群体中发生的侵犯他人性自主权的行为,包括性骚扰、性侵犯、强奸等。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他人的意愿和尊严,给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接下来,我们可以通过具体案例来进行分析。

以某大学一起性侵犯案为例,几名大学生男生在宿舍内对一名女生实施了性侵犯。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

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可以发现,这些犯罪行为的背后往往有着复杂的社会心理因素。

比如,对性的错误认知、对他人权利的漠视、对自身行为后果的轻视等。

这些因素导致了这起悲剧的发生,也提醒我们要从根源上加强对大学生的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正确看待性和性行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他人的尊重和关爱意识。

此外,我们还可以分析另一起性骚扰案例。

一名大学生在校园内多次对同学进行性骚扰,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

这种性骚扰行为在大学校园中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校园的和谐氛围和学习环境。

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惩罚机制,让犯罪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综上所述,大学生性犯罪案例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这一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

只有深入了解问题的根源和原因,我们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来预防和应对性犯罪,保护大学生群体的身心健康和权益。

希望通过不断的努力,我们能够建立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大学校园环境。

未成年性犯罪案例

未成年性犯罪案例

未成年性犯罪案例在当今社会,未成年性犯罪案件屡见不鲜,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困扰。

这些案例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身心的伤害,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

以下将介绍一些未成年性犯罪案例,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惕。

案例一,未成年人性侵案。

在某城市,一名14岁的女孩在上学路上遭到了一名16岁男生的性侵。

据受害者描述,当时她正在等公交车,突然被这名男生拖到了附近的荒地上,遭到了性侵。

受害者在事后勇敢地向警方报案,并最终获得了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未成年人性教育和心理健康的讨论。

案例二,未成年人网络性骚扰案。

一名15岁的女孩在社交平台上遭到了一名同龄男生的性骚扰,对方发送了大量淫秽图片和言语,对受害者进行了心理上的侵害。

受害者在事发后感到极度恐惧和困惑,最终向家人和学校求助。

经过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处理,受害者也得到了心理辅导和支持。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对网络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

案例三,未成年人性交易案。

在某地,一名未成年女孩被拐卖到了一家色情场所,被迫从事性交易活动。

受害者在被救出后,身心受到了极大的创伤,需要长期的心理治疗和康复。

这起案件揭露了未成年人保护的薄弱环节,引发了社会对于打击性交易和拐卖的讨论和行动。

以上案例仅仅是冰山一角,未成年性犯罪案件的发生令人深感痛心。

面对这一现实,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加强未成年人性教育,提高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和社会保障体系,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同时,也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惩,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努力,能够减少甚至杜绝未成年性犯罪案件的发生,让每个未成年人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分析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分析

青少年性犯罪案例分析青少年性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在性行为中违法犯罪的行为。

这类案件在当今社会中时有发生,给受害者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

本文将对几起青少年性犯罪案例进行分析,探讨案件背后的原因和应对之策。

首先,我们来看一起发生在学校的案件。

一名未成年男生在学校内对一名女同学进行性骚扰,引起了广泛关注。

经调查发现,该男生在家庭环境中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导致其性观念扭曲,无法正确对待他人。

此外,学校对性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导致这起案件发生的原因之一。

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和家庭需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教导他们正确看待性行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需要家庭成员的关爱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另一起案例发生在社区中。

一名未成年男孩在社区内对一名小女孩进行性侵犯,引起了社会的愤怒和谴责。

经调查发现,该男孩在家庭中受到家暴和虐待,导致其心理扭曲,无法正确对待他人。

同时,社区的监管和教育也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干预这起案件。

针对这种情况,社区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和行为规范,同时也需要家庭成员的关爱和照顾,避免出现家庭暴力和虐待的情况。

最后,我们来看一起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案件。

一名未成年男孩通过网络对多名女性进行性骚扰和侵犯,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经调查发现,该男孩长期沉迷于网络色情和暴力内容,导致其性观念扭曲,无法正确对待他人。

同时,监管部门和网络平台的管理也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这种行为。

针对这种情况,社会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教育和监管,帮助他们正确看待网络内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和网络平台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不良行为。

综上所述,青少年性犯罪案件的发生与家庭、学校、社区和网络等多方面因素有关。

对于这些案件,我们不能简单地进行惩罚和谴责,更需要从根源上进行预防和教育。

只有家庭、学校、社区和社会各方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性犯罪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性犯罪的名词解释

性犯罪的名词解释

性犯罪的名词解释性犯罪是指违反了性安全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包括强奸、性骚扰、性侵等。

这些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也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对性犯罪进行详细解释,探讨其定义、类型以及社会对性犯罪的应对方式等方面。

性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定义涉及到非自愿的性接触或行为。

其中最常见且最严重的性犯罪行为之一是强奸。

强奸是指以暴力、威胁或利用受害者无法抵抗的情况下进行的性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个人的尊严和身体安全,对受害者造成了长期的心理创伤。

另外,性骚扰也是一种常见的性犯罪行为。

性骚扰包括言语、姿势或其他方式上对他人进行不恰当的性暗示或性冒犯,让被骚扰者感到不安和羞辱。

这种行为往往出现在工作场所、学校或公共场所等地方,给受害者带来了心理上的伤害,也对其职业和个人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

性侵是另一种性犯罪行为。

性侵指的是以恐吓、胁迫或欺骗等手段进行的性行为。

性侵包括强迫他人进行不愿意的性行为,或是利用被害人的无力或无知来实施性行为。

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个人身体和精神权益的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长期的心理阴影。

性犯罪行为的种类和形式多种多样,但无论哪种形式,都是对个人尊严和自由的侵犯。

为了保护社会成员的权益,各国采取了多种手段来应对性犯罪。

首先,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是保护受害者权益的基本手段。

各国普遍制定了性犯罪相关的法律,明确了性犯罪的定义、责任和处罚等事项。

同时,严格执法和司法公正也十分重要,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和制裁,才能有效地遏制性犯罪的发生。

其次,教育和宣传也是预防性犯罪的重要手段。

社会应该加强对性犯罪的宣传,提高大众的对性犯罪的认知和警惕。

学校、家庭和媒体等各个层面都应该加强性教育,提高人们对性行为的辨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建立相应的支持机构和服务体系也是帮助受害者的重要一环。

性犯罪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他们需要得到及时的心理和法律援助。

社会应该建立性犯罪受害者的支持机构,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帮助和医疗保健等全方位的支持。

性犯罪心理分析

性犯罪心理分析
剧屡有发生。越贫穷的社 会,强奸案发生得越频繁。采用“特殊性” 作为标准的话,强奸和子女死亡一样,将 不被列入PTSD诊断类别中。但是很清晰明 了的是,子女死亡引发的症状通常与战争、 拷打以及地震所引发的一样,而强暴有时 也会引发该症状。
案例:
28岁的T小姐在公寓睡觉时,被一名持刀男子惊醒,男子 不让她转过身来看他,并威胁她,如果反抗就会杀了她。 接着这名男子强奸了T小姐,然后逃跑了。T小姐报了案, 接受了治疗和心理咨询,甚至还成了强暴危机热线的志愿 者。 然而,T小姐表现出了PTSD症状。 她不敢入睡,有一个月的时间,她必须住在朋友家才能睡 着,即便如此,也只有在白天才敢入睡。她一直做自己被 强奸的噩梦。不论她什么时候出门,都有强烈的恐惧感, 害怕被强奸犯盯上。她和男朋友的关系也在恶化,最终分 手了。她变得对爱情和性很麻木。一年半后,T小姐仍然 有睡眠障碍,仍会做噩梦。她觉得自己的事业与爱情都被 这起强暴事件破坏了。
(四)强奸犯罪中被害人问题的有关研究
1.被害人的心理弱点
(1)利用女性的恐惧和软弱心理 (2)利用女性追求享乐的心理。 (3)利用女性有求于人的心理 (4)利用女性的隐私或劣迹 (5)利用女性弱智、残疾、精神病等非正当状态
(四)强奸犯罪中被害人问题的有关研究
2.强奸犯罪对被害人的心理危害 有研究者把妇女在遭受强奸或强奸未遂以后 的种种不良心理反应称为“强奸创伤综合征”。 强奸创伤综合征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 • 第一阶段为“急性期”。 • 第二阶段为“重组期”。
案例分析:
• 本案犯罪官员陆续强奸10名少女,肯定不 是一次完成,可见强奸犯罪行为的重复性。 • 公安机关在李新功的车子和办公室里发现 大量安全套,录像带等犯罪工具,可见此 人的智商不高,没有“反侦查”意识。 • 老牛吃嫩草,李新功利用青少年未成熟的 心理诱骗强奸的都是未成年少女,他的心 理是不健康的,典型的心理变态!

性犯罪的案例分析

性犯罪的案例分析

性犯罪的案例分析性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性犯罪案件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这些案件的性质和手段也日益复杂和隐蔽。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几起性犯罪案例进行分析,以期能够更好地了解这一类犯罪的特点和危害。

首先,我们来看一起发生在美国的性侵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受害者是一名年仅十三岁的女孩,而犯罪嫌疑人是她的亲属。

犯罪嫌疑人利用家庭关系的信任,多次对女孩进行性侵犯,并威胁她不得告发。

这种案件的特点是犯罪嫌疑人利用了受害者的信任关系,对其进行了长期的性侵犯,给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

另外一起案件发生在中国,一名年轻女性在夜间回家的途中遭到了一名陌生男子的性侵。

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了受害者的无助状态,采取了暴力手段对其进行性侵犯。

这种案件的特点是犯罪嫌疑人选择了受害者的弱势时刻,并采取了极端的手段对其进行了性侵犯,给受害者带来了严重的身体和心理伤害。

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在印度,一名女性在公共场所遭到了多名男子的性侵。

这种案件的特点是犯罪嫌疑人采取了集体性侵的手段,对受害者进行了群体性侵犯,给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身心创伤。

这种案件反映了社会对性侵问题的忽视和漠视,也凸显了性别不平等问题在一些地区的严重性。

通过对这几起案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性犯罪案件的种类和手段多种多样,但其危害性和破坏力是非常严重的。

我们应该加强对性犯罪问题的认识和关注,积极呼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社会支持体系,为受害者提供更好的保护和帮助。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性教育和道德建设,培养社会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共同努力预防和打击性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未成年性犯罪真实案例

未成年性犯罪真实案例

未成年性犯罪真实案例未成年性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对受害者造成心灵和身体上的伤害,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关于未成年性犯罪的案例,这些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

在某市某小学,发生了一起未成年性侵案件。

受害者小明只有十岁,而施害者却是他的同学小华,也只有十一岁。

据了解,小明和小华是同班同学,平时关系还算不错。

但是,一天放学后,小华却带着小明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对小明进行了性侵犯。

小明在受到侵害后非常害怕和痛苦,他不敢告诉家人和老师,内心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直到几天后,小明的情绪异常,才被家人发现了事情的真相。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

人们纷纷表示,未成年性犯罪的发生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伤害,更是对整个社会价值观的冲击。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不仅要关注受害者小明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安全,更要思考如何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首先,家庭教育是关键。

家长应该加强对未成年孩子的性教育,让他们明白什么是不良的性行为,学会保护自己。

同时,家长要多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孩子的心理问题,让他们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其次,学校教育也至关重要。

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性教育,让他们了解什么是正常的性行为,明白性侵犯的危害性。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最后,社会应该加强对未成年性犯罪的打击。

对于犯罪行为,应该依法惩处,让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同时,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让他们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未成年性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预防和打击未成年性犯罪贡献自己的力量。

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让我们的下一代在一个更加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希望通过对这起案例的深入思考,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让我们共同努力,预防未成年性犯罪的发生。

性教育中的性犯罪预防教育

性教育中的性犯罪预防教育

性教育中的性犯罪预防教育在当今社会,性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中性犯罪预防教育更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性犯罪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加强性教育中的性犯罪预防教育,对于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性犯罪预防教育的缺失,是导致性犯罪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很多家庭和学校中,性教育往往被视为一个敏感而避而不谈的话题。

孩子们对于性知识的获取渠道有限,甚至可能是通过一些不正规、不健康的途径,这使得他们在面对性相关的问题时,缺乏正确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而这种认知的缺失,很容易让他们陷入危险的境地,成为性犯罪的潜在受害者或者施害者。

性犯罪预防教育,首先应当从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开始。

我们要教育孩子们,性别不是决定一个人价值和能力的因素,每个人都应该被平等对待,不论男女。

要让孩子们明白,尊重他人的性别和身体是基本的道德准则。

同时,也要让他们了解到,性别刻板印象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和歧视,从而培养他们包容和平等的价值观。

对于青少年来说,了解自己身体的发育和变化是性犯罪预防教育的重要内容。

学校和家长应该以科学、客观的态度,向他们讲解青春期身体的生理变化,如男生的变声、长胡须,女生的月经初潮、胸部发育等。

让他们明白这些变化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不必感到羞耻或恐惧。

同时,也要教育他们如何正确地照顾自己的身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明确个人隐私和身体界限也是性犯罪预防教育的关键环节。

孩子们需要知道,自己的身体是属于自己的,任何人都无权未经允许触摸或侵犯。

要让他们学会分辨哪些行为是正常的接触,哪些是不恰当的侵犯。

比如,拥抱、握手等是常见的友好表示,但抚摸隐私部位就是不允许的。

并且要教导他们,如果有人越过了这些界限,要勇敢地说“不”,并及时向信任的人求助。

网络时代的到来,给性犯罪预防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

孩子们在网络上可以轻易地接触到各种信息,其中不乏不良的性内容。

目前中国刑法典关于性犯罪的问题及完善

目前中国刑法典关于性犯罪的问题及完善

2010.Ⅰ法学研究一、性犯罪的概述性犯罪不仅使被害人身体受到创伤、精神受到摧残、导致被害人家庭关系破裂、甚至出现被害人自杀的恶果,而且污浊了人们的心灵、败坏了社会的风气、有害于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应引起社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

(一)性犯罪的概念。

关于性犯罪,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相关的概念。

对此,我国刑法学者在研究中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主要包括:(1)性犯罪通常是指男女两性关系方面的犯罪[1](P21)。

(2)性犯罪是指直接涉及男女两性关系的性行为、直接涉及未成年人的性行为及直接展示人的性感部位的行为的犯罪[2](P7)。

(3)性犯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的行为,是强奸犯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犯罪及猥亵儿童犯罪的类称[3](P64)。

(4)性犯罪是指由于出于故意侵犯他人的性权利、性健康或妨害与“性”有关的社会风化而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并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4](P485)。

我认为第一种观点表述过于笼统,并且把性犯罪仅限于男女两性之间性关系方面,范围过于狭窄,而且没有表明性犯罪所侵害的其他社会关系,对何谓性犯罪仍然难以令读者把握。

第二种观点虽表明了性犯罪与性行为的直接关联,但是把“直接展示人的性感部位的行为”界定为性犯罪,未免不妥。

因为诸如在公众面前暴露身体的行为,目的只是向公众暴露身体的性感部位来达到满足自己淫乐的目的,只是一种有伤风化道德的行为,并未对公众的身体或精神造成实质上的侵害,因此不宜归为性犯罪之中。

第三种观点的可取之处在于表明了性犯罪的手段、对象,使读者能比较直观的了解性犯罪行为。

但是此种观点也是将性犯罪限于两性之间性交、猥亵、侮辱行为,范围过于狭窄,并未包含如同“传播淫秽物品罪”之类的妨害社会风化的行为。

第四种观点,不仅明确了性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排除了犯罪过失心理,而且在犯罪客体上包含了除人身权利之外的社会道德风化层面,规定较为详细,有利于打击性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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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攻击型
(虐待型) • 必须伴随着暴力和疼痛才能体验到性唤起 攻击引起了性兴奋 • 性攻击型强奸犯将被害者的反抗和挣扎视 为一个游戏,相信女人喜欢被暴力强奸, 喜欢被男人控制和支配,认为这是女性天 性的一部分
• 通常是已婚的,但是因为他们表现不出承 诺和忠诚,所以他们通常都有多次婚姻、 分居、离婚的历史 • 在学校时就让校方头疼,表现出很差的控 制力和低的挫折耐受力
约会强奸中最常用的强迫方法是言语说服、 酒精或药物
虽然武器很少用,但是身体上的制服经常 会被报告 很少发生在汽车或户外
法律判定
• 各司法机构对强奸标准的界定存在很大的 差异,检察官对于强奸的认定比执法机构 更为严苛 • 值得一提的是,竟然有92%的受访检察官 在指控暴力强奸罪的时候并没有一个正式 依照的指导原则,通常他们采用的都是最 低标准的主观判断 • 在美国被报告的强奸案中只有不到3%的被 宣告有罪
窥阴癖、恋物癖
• 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 恋物癖和部分体恋是不一样的 • 窥阴癖承受着对异性的强烈焦虑和不成熟 的体验
治疗
• • • • 唤起治疗法 心理教育咨询 药物治疗 认知行为治疗
预防
• 复发预防
• 报道制度 儿童性侵害犯和性暴力犯在离开监狱、停 止假释或脱离社区监管的10年内,告知司 法机构他们的行踪 • 强制性的社区通告 为保证公众的安全,在必要时讲性罪犯的 报道信息公诸于众
性行为虽然得到了成年女性的同意,但确实通过欺诈的手段
关于强奸定义的补充
• 法定强奸各州限定的年龄是不同的,大多 是在16-18岁 • 男性被强奸的报告并未包含在《统一犯罪 报告》的“强奸”案中,而是被统计到中 伤害罪的案件列表中。
性侵害分类
• 工具性性侵害 性犯罪者使用适当的强迫手段迫使被害者 顺从,通过性侵害以获得性满足 • 表达性性侵害 罪犯的主要目的是对侵害对象进行身体和 心理上的伤害,通过残忍的暴行获得性唤 起
固着型(幼稚型)
• 把儿童看成是自己的性及社交方面伴侣, 对儿童有着长期和唯一的偏好 • 从来不能喝成年同伴建立一种成熟的人际 关系,无论男女,很少成婚 • 希望能触摸、爱抚、“品味”儿童,很少 会期望与儿童发生性关系,很少使用武力 和攻击 • 没有对自己的特殊偏好感到不安,并且不 明白人们为什么会关注这种事情
被害者归因
• 被害者以某种方式使得犯罪者受到了诱惑
错误的认知——“公正世界假设”:坏事发 生在坏人身上,好事发生在好人身上 “她们不应该一个人在酒吧里,不应该搭 便车,不应该不穿胸罩” “荡妇”
强奸模式的分类
MTC(马萨诸塞州治疗中心)分类系统最 初确定了4种主要类型,新修订的MTC分类 系统调整了4种类型并分出9种亚类型
• 对114名被定罪的强奸犯的研究发现,82% 的都有犯罪记录,但只有23%的有性犯罪 前科 • 从职业上看,被捕的强奸犯多来自所谓的 蓝领阶层(50%)和无业人员(30%), 很少来自白领阶层
这并不意味着白领不会犯强奸或其他性侵 害的罪行
对于在美国被捕的高层次专业人士,当强 奸指控被提交到检察官的办公室时,其数 量会陡然下降,暗示着那些更富有、更有 特权的罪犯与那些缺乏特权和地位的罪犯 相比,更有可能在司法过程的早期被过滤 掉并被释放
诸如哭泣、祈求、和罪犯讲道理,比奋起 反抗的妇女更容易受到性和身体上的伤害, 增加强奸完成的可能性 在罪犯携带武器的危险情境下,尽管奋起 反抗使被害者避免了强奸或性攻击,但通 常会遭受更严重的身体伤害
病因(社会方面)
• 性的社会化(性教育)很少完全从家庭或 学校获得,很多都是从同伴、媒体以及尝 试中获取 • 很多人都被灌输了关于对待异性的错误观 念、禁忌、策略 • 男性通常被教导在性上主动,坚持“男子 气概”,即使是在遇到反抗的情况下 • 一些人相信女人不可能被强奸,除非她自 己想那样……
层级规则
如果罪犯在强奸的同时还犯有其他罪行如 入室行窃、抢劫、杀人,较为严重的罪行 会被优先考虑,并记录在相应的统计名录 下,而“次要的”罪行则不会被记录。 (例如,杀人被认为是比暴力强奸更严重的 罪行,因此强奸杀人罪通常被记录在杀人 而不是强奸的目录之下)
需要注意的是…
目前对强奸和性侵害的定义和数据收集方 法还存在广泛的差异,因此我们看到有关 强奸罪的统计信息时必须慎重仔细
• 恋童癖通常不使用明显的身体上的强迫 • 儿童遭受性侵害(无论暴力或非暴力的) 会导致儿童产生长期的心里问题,包括抑 郁、自责、自卑、药物滥用、自杀倾向、 长期性紧张、睡眠问题、恐怖症等 • 被害者越年幼、与罪犯亲密程度越高、受 暴力程度越高,对儿童的创伤越大
恋童癖的分类(MTC)
• • • • 固着型(幼稚型) 退化型 剥削型 攻击型(虐待型)
病因(个人方面)
一般男性相比,所有类型的性罪犯在性格 形成时期较少接触色情物品,他们的性好 奇心通常会受到父母惩罚性的压制,这些 因素综合起来导致了他们对性的误解和无 知 强奸犯不正常的唤起强度和其所犯强奸的 次数以及对被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成正相 关
强奸和色情资料
有3个因素会影响色情作品和性攻击之间的 关系 • 1色情资料引发的唤起水平 • 2攻击性内容的水平 • 3这些资料所描绘的被害者的反应
退化型
• 有正常的青春期和较好的同伴关系,也有 异性恋的经验,但后期出现了男性气概不 足和自我怀疑的情感 • 酗酒、离婚、糟糕的工作记录 • 每次恋童行为通常是由于罪犯遭到男性或 女性同伴对自己性能力的打击而促发的 • 被害者几乎都是女孩 • 事后会懊悔自己的行为
剥削型
• 满足性需要 • 攻击和使用身体暴力迫使儿童顺从他的意 愿 • 通常有长期的罪犯是和反社会行为 • 人际方面有明显缺陷
谢谢!
祝大家生活美好
性犯罪
综述
大众几乎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社会上对不同类型的性犯罪往往不加以区分
强奸
恋童癖
性犯罪
暴露癖 窥阴癖 恋物癖
强奸定义
(《统一犯罪报告》)
暴力强奸
使用暴力、未被对方意愿与女性进行性交 包括了通过武力或武力威胁来实施性攻击或者企图施暴
法定强奸
和法定年龄以下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否得到她的同意
欺诈强奸
精神疾病
• 认为性偏差行为的原因都是类似的,反映 了某种类型的精神疾病,通常是某种性格 障碍,所有性犯罪者都是“有病的”,并 且需要帮助
药物归因
• 在某种情境下人可能暂时性的丧失对自己 欲望的控制,诸如吸毒或饮酒 (在一项研究中,那些强奸他们约会对象的 男人,三分之二都将自己的行为归因为饮 酒过度)
相对于陌生人的性侵害,来自丈夫的性侵 害对妇女造成更多的身心创伤,心理伤害 明显更为持久并更具破坏力,会导致重度 抑郁、泛化的恐惧、性生活适应困难
传统的精神病学文献 总是将性侵害归因到犯罪者之外的环境因素上
无法控制的冲动 精神疾病 药物归因 被害者归因
无法控制的冲动
• 平常的自我控制力在强大的性冲动面前降 低了,或者完全瓦解了 • 高度的性剥夺会导致强烈的、天生的、自 然性冲动,以致个人失去对行为的控制力 而无法阻止自己的非法行为 • 受到这种强大的生理力量的驱动,他唯一 的释放渠道就是即刻的性满足
攻击型(虐待型)
• 很长的反社会行为历史
• 出于性和攻击两方面原因而侵害儿童
暴露癖
• 很少在同一个地方暴露 • 偏好成年女性的暴露癖通常会向单个女性 暴露,偏好女孩的罪犯一般会向两个或三 个在一起的女孩暴露 • 暴露癖暴露的时间和环境也倾向于保持不 变,许多作案的时间和地点是很好预测的 • 如果被害者表现出进行性活动的兴趣,大 多数暴露癖很可能反而会受惊,不知所措 或逃跑
MTC最初分类
移置攻击型 补偿型
强奸模式
性攻击型
冲动型
移置攻击型
(移置愤怒型,愤怒报复型) 攻击主要是暴力性的,不显示或很少显示 性的成分,强奸时没有产生性唤起 伤害和羞辱(撕、咬、割),但侵害不集 中在和性有关的身体部位
• 他们对女性的心态是矛盾的,愤怒和周期 性暴力通常是他们和女性之间关系的特点 • 他们认为女性是敌对的、苛求的、不真实 的,所以他们通常选择活跃的、自信的、 独立的女性作为性攻击的目标 • 攻击者的工作经历是稳定的,工作通常是 “男性化的”通常还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 成功 • 童年通常是混乱和不稳定的 • 紧张性刺激源经常是让他们感到心烦或愤 怒的女人及有关的行为
发生率与盛行率
2002年全美的暴力强奸破案率为44.5%
实际的强奸犯罪率是被严重低估了 一些被害者数据表明,妇女一生中遭受强 奸的概率约为五分之一,如果把强奸未遂 也包括进来,则概率为三分之一
关于被害者
• 不论男性还是女性性犯罪被害者,他们产 生心理问题的可能性是常人的2-4倍 • 被害人常常会遭受两次伤害 一是来自攻击者 二是来自刑事司法程序
恋童癖
• 定义: 在超过6个月的时期内, 周期性发生的 对青春期前的儿童(通常年龄在13岁或以下) 产生强烈的性幻想、性冲动或性行为
• 四分之三的恋童癖只选择女性被害者 • 恋童癖的行为通常是爱抚儿童的身体,抚 弄儿童的生殖器,诱导儿童抚弄罪犯的生 殖器,性交只占所有犯罪中的一小部分, 罪犯和被害者之间越熟悉,越倾向于进行 生殖器层面的接触 • 性接触的形势似乎取决于三交往接触 2罪犯和儿童之间关系的性质 3双方的年龄
对于一个已经被唤醒的被试,任何可以增 加其唤醒水平的事物无论是否与性有关, 都会促进其随后的攻击行为。在这种情况 下,只要资料能增加唤起水平,具体内容 变得无关紧要 根据强奸犯的条件强化史,疼疼痛的信号 会起到强化的作用,因为此前的疼痛曾反 复和性满足相联接 迄今为止已有充分的证据显示强奸犯是通 过学习而变成强奸犯的
约会强奸
1993年调查的925名女大学生中,超过四分 之一的人遭受过性侵害或未遂的性侵害; 被侵害的女大学生中,近83%是被她们所 认识的人强暴 近三分之一的16-24岁的青年涉及过至少一 次伤害性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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