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
常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常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常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民事案件:1500元/件。
2、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诉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诉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具有涉外因素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3、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10倍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收费比例1万元(含) 以下免收1-10万元(含) 4%10-50万元(含) 3%50-100万元(含) 2.5%100-500万元(含) 2%500-1000万元(含) 1.5%1000万元 0.7%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收费规定: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二、协商收费规定:根据《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律师在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其他非法诉讼法律事务等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按公示的指导标准协商收费。
详见常州律师网公告栏和各律师事务所公示栏中《江苏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规则(试行)》、《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
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
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律师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律师费的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律师行业的规范和律师服务质量的提升。
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律师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行业良好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根据江苏省《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
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焦点、案件价值、律师所耗费的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其次,根据江苏省律师协会发布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指导价》,对于一般民事、行政案件,律师费的收费标准为案件标的额的3%-5%;对于刑事案件,律师费的收费标准为案件标的额的5%-10%。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复杂纠纷的案件,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但应当与案件的实际情况相符合,不得存在不合理提高收费的情况。
再次,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明确约定在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中。
委托合同应当包括律师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等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
此外,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的收费管理制度,对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进行统一规定和管理,保证律师费的收费行为合法、规范。
总之,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律师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行业良好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应当遵循合理、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合理确定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明确约定在委托合同中,建立健全内部的收费管理制度,保证律师费的收费行为合法、规范。
希望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更好地为律师行业的发展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最新江苏律师费收费标准
最新江苏律师费收费标准江苏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最新政府指导价)单位: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代理刑事案件(一)简单案件1、侦查阶段1000-8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3、一审阶段3000-20000元(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金额二、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简单案件1、不涉及财产2500-10000元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1万元,≤10万元6-7%>10万元,≤50万元5-6%>50万元,≤100万元4-5%>100万元,≤500万元3-4%>500万元,≤1000万元2-3%>1000万元,≤1亿元1-2%>1亿元0.5-1%(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标准执行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一)简单案件1、不涉及财产按民事简单案件不涉及财产标准执行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按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标准执行(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民事简单案件不高于5倍标准执行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200-2500元/小时说明:一、代理刑事案件1、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收费一审标准收费。
2、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按照标准酌减收费。
3、单独代理第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及特别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
4、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江苏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新版】
江苏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新版】————————————————————————————————作者:————————————————————————————————日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文件苏价费〔2013〕421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司法局:为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并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保障律师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性质、分类和标准(一)收费性质和分类律师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1、下列案件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1)。
(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4)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5)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6)代理各类仲裁案件。
2、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以及提供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计费方式律师服务收费分为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以及协商收费。
1、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仅适用简单案件。
2、计时服务收费及收费标准适用全部法律事务,但必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和认可,并按照《江苏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规定执行。
《江苏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由江苏省律师协会制定,并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备案后执行。
3、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二、律师服务收费相关要求1、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履行服务和收费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服务内容、收费办法以及行为规范进行执业。
江苏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2.05.16•【字号】苏价费[2002]378号•【施行日期】200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2]378号2002年5月16日)各市物价局、司法局、常熟市物价局、司法局: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省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发展,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律师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392号)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具体定价方式分为两种:计件收费、协商收费。
1、计件收费。
各类诉讼和仲裁代理、代理案件执行等法律服务实行计件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协商收费。
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有关法律咨询、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协商收费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制定,并报省物价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二、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履行服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规定的服务内容、收费办法以及行为规范进行执业。
三、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公示制度。
各律师事务所必须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将收费标准。
收费管理办法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律师事务所收费前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
五、各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时,应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违者由价格检查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查处。
最新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二、律师服务收费相关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履行服务和收费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 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服务内容、收费办法以及行为规范进行执业。
的申诉。
( 6)代理各类仲裁案件。
2、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以及提供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计费方式
律师服务收费分为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以及协商收费。
1、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仅适用简单案件。
2、计时服务收费及收费标准适用全部法律事务, 但必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和认可 , 并按照《江苏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规定执行。 《江苏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 规则》由江苏省律师协会制定,并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备案后执行。
2、按一名律师办 解释。 理事务时间确定, 三、其他收费规定
按民事涉及财产案件 标准执行
需要两名及以上 1、委托方为境外或港、澳、台的,办理涉 律师的,分别计算 外或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可以由律师事
时间并相加后确 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
定。
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 与委托
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四、仲裁案件
一、办理刑事案件收费规定
1000-8000 1500-10000 2500-20000
2500-10000
2500 4-7% 3-6%
1、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公 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 按照刑事案件收费 一审标准收费。 2、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按照标准酌减 收费。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 按照民事案件一审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
江苏律师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案件类别收费标准(元 / 件)宁、苏、锡、常镇、扬、通、泰徐、淮、盐、连、宿民事案件1500 1200 1000行政案件2000 1500 1000刑事案件3000 2500 2000仲裁案件1500 1200 10002、办理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一般案件基本标准的 50% 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办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基本标准 3 倍的幅度内确定疑难复杂案件可在基本标准的 5 倍以内确定;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准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要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可在基本标准的 10 倍。
3、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在办理各类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 10 倍以内确定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收费比例宁、苏、锡、常镇、扬、通、泰徐、淮、盐、连、宿1 万元(含)以下免收免收免收1 万元- 10 万元(含) 4% 3.5% 3%10 万元- 50 万元(含)3% 2.5% 2%50 万元- 100 万元(含) 2.5% 2% 1.5%100 万元- 500 万元(含)2% 1.5% 1%500 万元- 1000 万元(含) 1.5% 1% 0.5%1000 万元以上0.7% 0.5% 0.25%1、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有关收费规定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江苏刑事律师收费标准_最新江苏省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江苏刑事律师收费标准_最新江苏省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江苏刑事律师收费标准_最新江苏省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一、代理刑事案件(一)简单案件1、侦查阶段1000-8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3、一审阶段3000-20000元(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金额一、代理刑事案件1、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收费一审标准收费。
2、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按照标准酌减收费。
3、单独代理第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及特别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
4、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代理民事案件1、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反诉案件分别按照一审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
2、民事、国家赔偿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并收费。
3、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案件的,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4、涉及财产(诉讼争议标的额)收费实行分档费率累进计费。
三、所有类型案件1、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2、风险代理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刑事诉讼案件,实行政府定价的民事案件、国家赔偿和行政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收费。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显失公平的,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释。
3、委托人为境外或港、澳、台的,办理涉外或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4、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确认。
泰州市律师资费标准
泰州市律师资费标准
作为江苏省的一个重要城市,泰州市的律师费用标准在近年来得到了
较大的关注。
根据泰州市律师协会发布的最新标准,律师收费在一定
范围内是自由的。
不过,律师在收费时也应当考虑到下列因素:
1.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和难度;
2.律师的执业年限和经验;
3.律师的劳务时间和物力成本;
4.当地的市场行情和收费水平等等。
具体来说,泰州市的律师费用标准按照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了细分。
例如,对于婚姻家庭案件和房地产案件,泰州市的律师费用标准为小
时费用180元至280元之间;而对于大型商业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等,标准就相对较高,从600元至800元之间。
此外,泰州市的律师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不同的收费方式。
例如,固定费用是指律师和客户在签订合同时,根据案件的固定情况,达成一致的费用标准。
按件计酬方式就是指律师根据案件数量多少、
案件的难易程度和涉及的对外交涉次数等因素计算出收费标准,按照
案件数目向客户收费。
此外,律师还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时间量定价
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泰州市的律师费用标准是自由的,但律师在收费
过程中应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也就是说,不应该在服务过程中进
行“暗箱操作”,隐瞒费用等信息,损害消费者利益。
如有律师不遵
守自律规范,从而导致恶劣影响者,可向泰州市律师协会申诉投诉。
最后,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律师时应该注意律师的执业背景、从业年限、业务水平等因素,以确保律师的服务质量和价值。
同时,也可以多了
解市场行情,与多个律师沟通、比较,以获取最具性价比的律师服务。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始终是当事人亲友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也是当事人亲友在委托聘请律师时主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为此,苏州律易网特别邀请了苏州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刘逢欣来进一步解读苏州市刑辩律师收费。
刘逢欣律师表示,江苏省司法厅、物价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了新的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苏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也是根据该标准来确定的。
新的标准将刑事案件分为简单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两类。
对于简单刑事案件的律师费,侦查阶段为1000-8000元,审查起诉阶段为1500-10000元、一审阶段为3000-20000元。
换言之,如果将简单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均委托律师辩护,则律师费的下限为5500元,上限则为38000元。
对于简单刑事案件,苏州刑事辩护律师收费通常在20000元-30000元之间。
但如果委托人提出特殊要求的,比如需要额外增加会见次数,那么这时律师费就会进行相应上调。
而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新的标准规定律师费可以按照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金额收取,也就是说如果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三个阶段均委托律师辩护,则律师费的下限为27500元,上限则为190000元。
那么新的收费标准又是如何界定简单刑事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刘逢欣律师介绍说,新的收费标准以列举的方法明确限定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范围,除此之外的案件均为简单刑事案件。
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范围如下:(1)在县级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引发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2)由地级市以上司法机关负责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3)涉外或涉港、澳、台犯罪的案件;(4)单位犯罪的案件;(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6)存在群体性、敏感性等因素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7)存在罪与非罪争议的案件;(8)存在此罪与彼罪定性争议的案件;(9)存在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可能的案件;(10)涉嫌2个以上罪名的案件;(11)3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12)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13)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走私、毒品、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案件;(14)涉嫌《刑法修正案》规定的新罪名案件。
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参考)
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参考)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2002)378号]《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律师承办业务按下列标准收费:一、办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视案情复杂程度,收费标准为:1500-15000元/件,具体说明如下:1。
一般案件基本标准:民事案件1500元/件;行政案件2000元/件;刑事案件3000元/件;仲裁案件1500元/件。
2。
说明:2-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一般案件基本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收费标准;2-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基本标准3倍的幅度范围内确定收费标准;2-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基本标准5倍的幅度范围内确定收费标准;2-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定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可在基本标准5倍的幅度范围内确定收费标准;2-5,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基本标准的10倍。
二、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民事|行政|执行|仲裁):除了应按照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外,还应按照以下比例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另加收费比例速算数1万元(含)以下免收1万元-10万元(含) 4% 3600元10万元-50万元(含) 3% 15600元50万元-100万元(含) 2.5% 28100元100万元-500万元(含) 2% 108100元500万元-1000万元(含) 1.5% 1 83100元1000万元以上0.7%例如:涉案标的为360万元,则收费:28100+(360-100)*2%=80100元说明:1,经双方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协商收费;2,诉讼案件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公司、中小型企业聘请的,每年收费5000元至25000元;2、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三资企业聘请的,每年收费10000至50000元;如包括下属子公司、成员公司、分支机构或境外公司的,可超过本项标准收费;3、公民个人、个体户聘请的,每年收费2000元至15000元。
江苏省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标准计算表
50万元-100万元(含)
2.5%
15600元+标的数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2.5% (28100元)
100万元-500万元(含)
2%
28100元+标的数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2% (108100元)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5%
108100元+标的数额500万元以上部分的1.5% (183100元)
江苏省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民事|行政|执行|仲裁)
除了应按照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外,还应按照以下比例收费(累进加收律师费/(速算数)
1万元(含)以下
免收
0元
1万元-10万元(含)
4%
标的数额1万元以上部分的4% (3600元)
10万元-50万元(含)
3%
1000万元以上
0.7%
183100元+标的数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7%
例如:涉案标的为360万元,则除基本律师费外,另加收费:28100+(360-100)*2%=80100元
说明:1,经双方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协商收费;2,诉讼案件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2022
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2022计时收费标准:江苏律师收费标准中的计时收费标准:200-2500元/小时1、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不足30分钟不收费,办理法律事务在途时间折半计算。
2、按一名律师办理事务时间确定,需要两名及以上律师的,分别计算时间并相加后确定。
计件收费标准一、代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2500-10000二、代理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侦查阶段1000-8000(二)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三)一审阶段3000-20000按标的收费标准:代理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小于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大于1万元小于或等于10万元6-7%大于10万元小于或等于50万元5-6%大于50万元小于或等于100万元4-5%大于100万元小于或等于500万元3-4%大于500万元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2-3%大于1000万元小于或等于1亿元1-2%大于1亿元0.5-1%风险代理收费标准: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风险代理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刑事诉讼案件,实行政府定价的民事案件、国家赔偿和仲裁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收费。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显失公平的,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释。
办理一般刑事案件收费规定1、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收费一审标准收费。
2、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按照标准酌减收费。
3、单独代理第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及特别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
4、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江苏南京律师标准收费标准
江苏南京律师标准收费标准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重要从业者,其收费标准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江苏南京作为中国的法治之都,律师行业发展迅速,律师收费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围绕江苏南京律师的标准收费标准展开讨论,以期为广大群众提供参考。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江苏南京律师的收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收费办法》,律师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并且应当与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和质量相适应。
律师的收费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的大小、解决问题所需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进行确定。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江苏南京律师的收费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江苏省律师协会发布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指导价目表》,律师的收费标准主要分为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两大类。
在诉讼案件中,律师的收费标准一般按照案件争议金额的比例来确定,同时也会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等因素。
在非诉讼案件中,律师的收费标准一般按照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件、代理协商等服务的具体工作量和难易程度来确定。
另外,江苏南京律师的收费标准还受到市场竞争的影响。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发展,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律师的收费标准也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一些知名律师事务所或者资深律师可能会根据其在业内的声誉和影响力来确定较高的收费标准,而一些新兴律师事务所或者初出茅庐的律师可能会根据市场竞争来灵活调整收费标准。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律师的收费标准虽然重要,但并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在选择律师时,除了考虑收费标准外,还需要考虑律师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服务态度等因素。
只有综合考量,才能选择到适合自己需求的律师。
综上所述,江苏南京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问题,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
希望本文能够为广大群众对江苏南京律师收费标准有所了解,并在选择律师时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价费[2017]11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发布日期】2017.06.30【实施日期】2017.06.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3号)各设区市、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司法局:为了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物价局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9号)等规定,现将我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及相关要求明确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1、律师事务所在履行服务和收费时,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详见附件1)明确的要求和项目标准进行收费。
严格按照《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确定案件难易程度。
对实1 / 2行风险代理和计时收费的,严格按照由省律师协会制定的《江苏省律师服务风险代理收费规则》和《江苏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实施收费。
2、律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法律活动。
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相关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及收费文件依据、价格投诉电话等,均应当在律师事务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方便委托人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和组织发现律师事务所有违反规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3、试行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限2年。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3〕4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2.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2017年6月30日附件1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单位: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2 / 2。
江苏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含风险代理)告知和提示书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含风险代理)告知和提示书尊敬的委托人:感谢您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您的法律事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和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和依据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按标的额比例、计时以及风险代理等收费方式。
根据本所律师服务收费规定,并考虑以下主要因素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经济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6)法律事务的社会影响程度;(7)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
(9)《江苏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价费(2017)113号附件1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标准执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200-2500元/小时。
《江苏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价费(2017)113号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风险代理是相对于固定收费而言的,通常律师代理案件采取固定收费的方式,在签订代理协议时就由双方协商确定下来,并且在签订协议后就由当事人支付给律师所。
固定收费的方式,不管代理的结果如何,代理费标准都不变,既不会因为胜诉而追加费用,也不会因为败诉而退还费用。
而风险代理的收费数额和标准则是与案件结果挂钩的,案件的结果对当事人越有利,代理费越高,反之则越低,甚至没有。
三、风险代理中的风险含义为什么叫风险代理呢?因为这种方式对于当事人和律师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对当事人而言,其准备委托的案件败诉或不能执行的风险达到一定程度时,会考虑采用风险代理的模式聘请律师。
对律师而言,风险代理的风险就是其付出的劳动可能会因为案件结果的不理想而无法收到律师费,或者收到的律师费明显低于其劳动价值。
江苏物价局江苏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司法局:为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并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保障律师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性质、分类和标准一收费性质和分类律师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1、下列案件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1..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4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5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6代理各类仲裁案件..2、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以及提供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二计费方式律师服务收费分为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以及协商收费..1、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仅适用简单案件..2、计时服务收费及收费标准适用全部法律事务;但必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和认可;并按照江苏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规定执行..江苏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由江苏省律师协会制定;并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备案后执行..3、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二、律师服务收费相关要求1、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履行服务和收费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服务内容、收费办法以及行为规范进行执业..2、律师服务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2013年版附件2确定案件难易程度..严格按本文规定认定涉及财产案件标的金额..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严格履行委托代理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在委托代理合同载明收费条款;对收费项目、标准、方式、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等均应予以明确..3、各律师事务所收费前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委托人自愿委托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相关收费规定..收费使用税务发票并按章纳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4、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本通知自2013年12月20日起试行;试行期限2年;试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江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2〕378号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废止..附件1: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本实施细则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律师服务费的收取和管理行为,适用于江苏省内所有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接受法律服务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维权。
本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自愿合法、明码标价、安全可靠和监督公开。
第二部分为律师服务费的标准,明确了律师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和收取标准。
律师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固定费用和计件费用两种方式。
固定费用是指律师和当事人事先约定一定的金额,根据工作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收费,计件费用是指按照律师办理案件的工作量进行计算,多数情况下根据律师处理事务的时间、复杂性和专业性进行计件收费。
律师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进行确定,同时还应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部分为律师服务费的收取程序,包括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当事人签订书面的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服务后,应及时向当事人提供服务费清单,并向当事人发送电子邮件或发放纸质账单,明确包括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已收取的服务费用进行结算,并向当事人公示。
第四部分为律师服务费的监督和管理,强调了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律师服务费的监督和管理。
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专门的收费管理岗位,定期进行收费业务的检查和评估。
律师事务所还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年度收费报告和费用收支明细,加强费用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也有权举报违法收费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举报人保护。
综上所述,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律师服务费的收取和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律师服务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392号)的规定,现将新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收费标准(元/件)
宁、苏、锡、常,
民事案件1500
行政案件2000
刑事案件3000
仲裁案件1500
2、办理简单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可在上述一般案件基本标准的50%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办理重大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案件,可在基本标准3倍的幅度内确定;疑难复杂案件可在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可在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基本标准的10倍。
3、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在办理各类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仲裁案件和非诉讼案件案件,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
争议财产标的收费比例
宁、苏、锡、常,
1万元(含)以下1500
1万元—10万元(含)4%
10万元—50万元(含)3%
50万元—100万元(含)2.5%
100万元—500万元(含)2%
500万元—1000万元(含)1.5%
1000万元以上0.7%
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有关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