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导致的典型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三违事故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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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间接原因:特殊地段开采无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三、事故点评: 针对这起事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发生冒顶的区域恰在工作面中部地质变化带,没有进行贴帮支护的地段,距离中巷22.9米,矿山压力较大, 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支护。可是,当班在生产过程中,竟然在该处5米范围未进行贴帮支护,形 成局部长时间空顶,直到移溜时,方才发现隐患。由此说明,现场人员的防患意识差、责任心不强,对空顶作业 可能造成的恶果认识不足;当班班长、验收员对工程质量、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不严、不细;支护工的安全 自保互保意识差。 2、该工作面在过中巷期间出现地质变化,无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无区队干部跟班,说明区队和管理科室 对工作面出现的变化重视不够,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技术管理滞后。 3、劳动组织相对混乱。在补打贴帮柱进行加强维护期间,验收员进入煤壁侧检查移溜情况,不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关于劳动组织的相关规定。 4、事故预防和出现险情时的应急措施不力。在井下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处在安全的地点,并清理好退 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显然,当班验收员的行为不符合此项规定,致使在预防不力的情况下,撤退不 及,被冒落的煤埋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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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间接原因: (1)现场管理不到位,班组长、安全员盯防经验不 足,责任心不强,处理隐患时组织混乱。 (2)安全技术措施存在漏洞,针对性不强。 (3)遇地质变化带后,未采取队干跟班制度。 (4)有重生产轻安全思想。 三、事故点评 造成“1.16”顶板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工作面 在仰采期间发生漏顶,在采高偏大的情况下未能将顶部背 实,致使支架处于失稳状态(老空不实);二是在生产过 程中调整原支护时的防范措施不得力,没有采取先加固、 支护,后调整原支护的办法进行,从而造成顶煤离层冒落 推倒支架,发生事故。仔细分析这起事故,从区队到班组, 首先是管理上重视不够,重生产轻安全。在发现严重的安 全隐患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依然是该开帮就 开帮,这种行为直接导致接顶本就不实的支架进一步失稳, 使煤顶离层。
煤矿事故分析 顶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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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402工作面机头漏顶事故案例剖析一、工作面基本概况3下402工作面煤层厚度3.6m,直接顶为砂质泥岩(0.59m),基本顶为细砂岩(6.93m),直接底为砂质泥岩(0.85m),基本底为细砂岩(8.79m)。
该工作面配备SGZ-830/1050刮板运输机、MG400/930-GWD型煤机(滚筒截深800mm),液压支架为ZZ5600-23/45,由于支架推拉千斤顶行程为600mm,煤机割煤后需要二次拉移支架维护顶板,工作面机头4#巷道支架为ZT7600/25/45,运巷巷道支架为ZTZL-7600/25/50型。
二、事故经过2016年9月1日,夜班生产班接班后,煤机从60#架向机头方向割煤,1:30,煤机割完第一个机头返机后,支架工在拉移机头支架后,从机头向外2.0m范围工作面侧煤帮出现片滑,造成1#、2#液压支架前梁顶板破碎矸石相继滑落,出现漏顶。
经过处理,9月2日9:50顶板得到控制。
图1 工作面漏顶位置平面示意图三、事故发生地点情况说明图2 工作面断层位置平面示意图事故发生时,工作面从29#架至机头段揭露两条交叉断层(H=3.0m、H=5.0m),1#架至15#架为全岩托顶煤开采,事故发生地点位于工作面机头,距离刷帮区27m,距离运巷原掘进退机刹底超高处2.0m,机头处于H=3.5m∠55°断层和H=5m∠45°断层垂直交汇处。
四、原因分析图3 工作面机头及运巷超前巷道剖面示意图图4 运巷超前超高段支护示意图1、构造影响:工作面机头区域揭露两条交叉断层,其中H=5m∠45°断层上盘受H=3.5m∠55°断层牵引,造成断层盘面处顶板松软、破碎;2、巷道超高段:巷道掘进由于遇断层退机刹底,施工期间留有长×高=7.8m×2.7m超高段,接顶为半圆料,强度差;3、措施执行不到位:8月11日,综合队制定了专项接顶措施,措施要求使用方木接顶整体支护,但综采二区仅使用3棵方木配合半圆接顶,木垛的整体性较差,在拉移巷道支架过程中,出现接顶材料拉散、拉花现象;4、4#巷道支架拖后:推采位置位于运巷拐点向里59m,由于受转载机不能及时拉移影响,4#巷道支架拖后2.1m,造成机头段端头应力集中,顶板压力大;5、三机配套缺陷:工作面配备SGZ-830/1050刮板运输机、MG400/930-GWD型煤机(滚筒截深800mm),液压支架为ZZ5600-23/45,由于支架推拉千斤顶行程为600mm,煤机割煤后需要二次拉移支架维护顶板,且工作面机头无专用过渡支架,端头支护强度受限,不利于顶板管控;6、端头支架拖后:生产期间,煤机割完第一个机头后机头作业人员未能及时拉移超前架,未能有效维护机头段顶板;7、上网质量差:工作面在出现顶板破碎后采取及时上网,拉移支架时矸石拐网,导致上网质量差;8、备用支护材料不够:工作面机头出现漏顶时,现场只有半圆和金属网,没有3m长圆料,支护材料不能满足使用;9、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现场未能按要求配备足量支护材料,事故发生后未能第一时间采取强有力措施,导致事故处理耗时较长,简单问题复杂化;10、工区重视程度不够:工区对机头过地质构造超前防范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现场管控不到位,没有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
顶板事故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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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事故案例剖析顶板事故案例剖析----某公司采煤队“1.31”顶板事故一、事故发生经过:2003年1月31日12时40分,某公司采煤队501采煤工作面作业段放顶至第二节槽子第二根密柱时,顶板来压,将紧临支柱推倒,铰接顶梁落下,打伤放顶工李某的头部,当即昏迷。
后经局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1日死亡。
二、事故原因及责任:1、该作业段放顶工李某,没有按规定先支后回,违章操作放顶(应按先支后回的原则,对失效、不合格的支架维护后更换,放顶前清理好退路,用长柄工具、远距离卸液……),应负直接主要责任。
2、负责该作业段观察顶板、监护放顶的工人权某,工作失职,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三、防范措施及事故教训:“1.31”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它暴露了安全管理上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必须引起全体干部职工的高度重视。
1、管理干部存在思想松、管理松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制度措施不完善,隐患整改不及时,现场安全状况掌握不够,超前防范不够,工作标准低,要求松,缺乏过硬管理。
2、管理干部对安排的工作检查落实不够。
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细,要求不够严。
3、对薄弱环节、特殊人物的思想动态要及时掌握。
这起事故发生在大年除夕这个特殊时节,据调查死者前不久刚退婚,情绪低落,又对采煤作业不熟悉,自主保安能力不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某矿采三队“4.7”顶板事故案例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时间:2000年4月7日凌晨3时39分地点:采三队11506工作面二、事故经过:2000年4月7日凌晨3点39分左右,赵某在机尾向前第六节槽子处和彦某配段作业,放炮前将主梁老山侧支柱摘下打在副梁中间,放炮后,又让彦某去拿维护材料,彦某回来后向煤壁准备移主梁时赵某又去摘副梁老山侧支柱,当柱子降下后,两架棚斜着压倒,老山煤及石块冒落,副梁老山柱倒下压住赵某右腿,赵某左腿跪在溜子上、煤及矸石将赵某埋住,头露在外面。
队上立即组织抢救,5点39分将赵某扒出,迅速送往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煤矿“三违”导致的典型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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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违”导致的典型顶板事故案例分析一、由于支护不合格导致的顶板事故【案例1】1990年12月7日8时5分,黑龙江省双鸭山矿务局四方台煤矿一井15层〒0右翼残采队工作面输送机头处发生局部冒顶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1.事故经过1990年12月7日一班,残采队出勤7人,接班后先处理刮板输送机,2时40分左右进入工作面。
这时,井口安检员检查现场,发现刮板输送机头处只有两架钢梁,便告诉值班段长李某把钢梁补上,李某答应一会来人补打。
到7时35分,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链断了,此时已近下班时间,工作面不能干活,李某留下5人在刮板输送机头处接链子,其余2人升井。
8时05分,刮板输送机头处4. 7 m 〓3. 85 m〓0. 6 m的顶板突然冒落,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2.事故原因一是由于端头支护不好,只架两根钢梁,其中一架为一梁二柱,另一架又在冒顶的上部边缘,未起支护作用。
二是支柱稀少,在冒顶区域下边只发现有四根支柱。
三是空顶时间过长,刮板输送机端头处缺钢梁少支柱,这还是12月6日二班造成的,三班接班后未生产,一直处理输送机事故,到发生冒顶为止,空顶时间长达20 h,使顶板逐渐下沉,以致冒落。
客观上看,冒落岩石中间厚,且冒茬比较光滑,近似蘑菇顶状,这是该处顶板易于冒落的自然条件。
3.事故教训这起事故表面看是支护质量问题,但暴露出来两个深层次且带普遍性的问题。
①各级干部对安全生产是喊在嘴上,还是落实在行动上;是真抓实干,还是假抓虚抓;是真严真狠,还是名严实松。
对该工作的钢梁数量不足、支护不合理、空顶作业等问题,副井长、副段长、安检员都曾先后发现,但都没有严肃对待,既没停工处理好再生产,也没有帮助解决钢梁弯曲、数量不足问题。
起码是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
严格说,是渎职。
如果我们的干部中哪怕一个人,发现问题后能盯住不放,认真负责地帮助解决具体问题,盯在现场,问题不解决不走,像这类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②工人在现场作业,规程观念和自我保安意识很重要。
煤矿顶板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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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事故1.1 构造区打眼片帮伤人事故经过:某综采工作面过构造,部分煤帮全断面矸石,需打眼放震动炮,就在李某、郭某一组持风钻在构造区打炮眼时,无人观山,瞬间煤壁片帮,大块矸石掉落砸到李某,使其左大腿受伤。
违反规定:A、违反《综采工作面过构造安全技术措施》中“进入煤帮打眼时,必须设专人观山,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找掉制度”的规定。
B、违反支护工保命条款中“严禁未对工作面顶、帮进行敲帮问顶、找掉就进行作业;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并找掉危煤(矸)。
”的规定。
C、违反“三违”条款顶板专业中“不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者(一般违章)”的规定。
1.2 锚索失效掉落伤人事故经过:某综采工作面上下班必经巷道,时间已久,顶板锚索部分失效,又没有吊挂锚索保护套,一天下班途中,一根失效的锚索受顶板压力影响,“砰”的一声锚索断了,连托盘一起从顶板上掉下,正好掉在从此通过的王某肩部,造成王某肩部受伤。
违反规定:A、违反《晋煤集团安全管理强制性若干规定》采掘专业中“回采工作面超前支护段、巷道顶帮压力较大地段、留设巷道、人员密集地点、行人路线等地点必须对锚索加设专门的防射出锚索套。
严禁进入以上无锚索套区段施工作业。
”1.3 煤壁片帮伤人事故经过:某综采工作面机头上坡,前溜机头大架翘起严重,出煤困难,需要进入煤壁卧底放平溜子,班长张某安排丁某、李某进入煤壁卧底作业,卧底过程中,煤壁突然劈下一块1.2m×0.6m的大碳,将丁某扑倒至溜子中,使其腰部和腿部轻微磕伤。
违反规定:A、违反作业规程中工作面综合管理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进入煤帮和溜子内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找掉制度,其次支架工要将作业地点前后5m 范围内的支架护帮板打出,闭锁工作面溜子,且溜子闭锁键不少于2个处于有效闭锁状态,并要有专人看护。
班长和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找掉活矸、活炭。
找掉前,首先清理好退路,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找掉作业。
在煤帮作业时,班长要设专人观山,禁止任何人乱动周围支架手把。
春、花、三个矿顶板事故安全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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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思想要不得害人害己害集体——春庄矿“11.13”顶板冒落事故剖析1984年11月13日中班7时30分,春庄矿掘进一工区付区长居有申在-137平巷上山开窝处工作时因顶板冒落,将其胸部右侧砸伤,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一、概况及事故经过-137平巷为春庄矿Ⅶ煤运输巷,717面因受复杂地质条件影响,不能采用长壁式正规回采,只能使用巷柱式采煤法进行小回采,因此决定在F2断层南侧沿Ⅶ煤走向掘80米平巷,再每隔15米拉一上山煤槽,形成多个煤柱面。
80米平巷均采用直径为16-18公分的梯形木支护,规格为1.6╳1.4米。
上山煤槽均采用直径为14-16公分的梯形木支护,规格为1.2╳1.2米。
13日中班,掘进一工区二班接班后,在-137开窝处扶好过街棚,而后在煤层中打四个扒心炮,放炮前棚子已做了加固,放完炮后,其他人员在平巷清道,准备出煤,这时放炮员廖兴定和居有申到上山迎头检查顶板及放炮情况,居见平巷过待棚上帮牙尧被炮推偏,居就用枇子去别棚梁,廖说:枇子别不动,我去拿钢钎。
廖走后,居也离开了上邦,走到下邦时,上山迎头及过街棚顶顶板冒落,掉下了一块长1.45米、宽2.20米、厚0.7米的锥形大矸石,将居砸在下邦,其他人员发现后,立即组织两个掘进头人员进行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教训和措施1、这次事故损失之大,影响之坏,说明春庄矿领导安全第一思想树得不牢,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够,深入不细,措施不力。
2、侥幸思想严重,工程质量差,顶板管理不严。
这次事故对全矿震动很大,教育很深,为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全矿范围内开展查隐患、堵漏洞、找原因、订措施活动,反违章反事故,进行一次全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一个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2)进一步整章建制,狠抓质量标准化,加强顶板管理,坚持正规循环,坚持敲邦问顶制度,按作业规程办事。
煤矿顶板事故案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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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事故案例反思煤矿顶板事故案例反思煤矿巷道顶板事故综合分析及预防摘要:煤矿顶板事故有其共性原因,也有基本规律可循,在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实行综合治理,采取各种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就能有效地控制重大冒顶事故的发生,大幅度降低或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飞速的发展,高新技术在煤矿生产中的应用,以及人们对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根本性的好转,重特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安全管理工作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但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煤矿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特别是顶板事故,它涉及不安全因素较多,发生频率较高,所占煤矿事故的比重较大,尽管如此,顶板伤害事故也并不是无法控制的,这要看基础工作是否扎实,管理工作能否到位。
从以往所发生的各类顶板事故来看,煤矿顶板事故与世界上一切事物一样是可以被认识的,是有其共性原因的,也是有基本规律可循的,在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实行综合治理,采取各种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就能有效地控制重大冒顶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大幅度降下来。
随着安全技术装备现代化及安全管理科学化的发展,将会使顶板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1、发生顶板事故的原因分析发生顶板事故的原因和影响因素较为复杂,如自然地质条件,技术装备水平,井下作业环境、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以及管理水平。
但从理论上分析,主要原因是支护体的支撑力与顶板作用在支护体上的力不能保持相对的平衡,达不到合理控制矿压的要求,从目前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出发,其主要原因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管理人员对顶板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是没有把顶板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有关安全规定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等执行不严肃、不认真。
二是没有形成完整的顶板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职责不明。
三是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缺乏计划性、针对性,抓的不紧不实。
四是对发生的事故追查分析不够,接受教训不深刻,防范措施不到位。
顶板事故案例分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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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间接原因:特殊地段开采无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三、事故点评: 针对这起事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发生冒顶的区域恰在工作面中部地质变化带,没有进行贴帮支护的地段,距离中巷22.9米, 矿山压力较大,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支护。可是,当班在生产过程中,竟然在 该处5米范围未进行贴帮支护,形成局部长时间空顶,直到移溜时,方才发现隐患。由此说明,现 场人员的防患意识差、责任心不强,对空顶作业可能造成的恶果认识不足;当班班长、验收员对 工程质量、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不严、不细;支护工的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差。 2、该工作面在过中巷期间出现地质变化,无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无区队干部跟班,说明 区队和管理科室对工作面出现的变化重视不够,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技术管理滞后。 3、劳动组织相对混乱。在补打贴帮柱进行加强维护期间,验收员进入煤壁侧检查移溜情况,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劳动组织的相关规定。 4、事故预防和出现险情时的应急措施不力。在井下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处在安全的地 点,并清理好退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显然,当班验收员的行为不符合此项规定,致 使在预防不力的情况下,撤退不及,被冒落的煤埋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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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面投产验收把关不严,现场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落实。 3、间接原因: (1)“作业规程”审批把关不严,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 (2)区队在组织工人学习《作业规程》和《初采初放措施》时重视不够,致使个别职工未经 培训就上岗作业,工人对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及避灾知识掌握不够。 (3)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初采初放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督检查 不力,未及时认真监督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事故点评: 发生这起事故的最重要、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原因是支护质量低劣、支护强度达不到要求, 造成推垮型冒顶,所以这起事故的核心应是支护质量和支护强度的问题。采煤工作面的支护强度 设计和支护质量验收制度,是作业规程的主要内容,必须明确规定。显然,马村煤矿采二队在组 织职工学习作业规程时,是否组织了考试,是否使每位职工都真正明白作业规程的要求;在工作 面作业的过程中,是否真正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在质量验收过程中,是否进行了严格把 关;初撑力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测试,并达到规程要求;这些问题都值得探究。 支护质量是实现采煤工作面安全的最基本、最根本保障,来不得一丝马虎,否则,就会酿成 恶果。该工作面初采初放期间,存在支柱数量不足、特殊支护不全、工程质量差等重大隐患,本 就不具备继续生产的条件,应立即停产整顿,而初采初放领导小组却未采取任何措施,任其生产, 在发生事故时,现场无小组成员跟班。
郑州裴沟煤矿3.23顶板事故剖析案例谈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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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裴沟煤矿3.23顶板事故剖析案例谈认识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在31151综采工作面运输巷维修处,31151运输巷顶板为泥岩、砂质泥岩,在围岩应力作用下离层破碎严重;现场维修巷道人员一次挑顶两棚宽度超过最大控顶距,导致巷道顶板冒落,成为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违章作业,措施落实不到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为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裴沟煤矿“3·23”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是一
起责任事故。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性质认定,依据相关规定,事故当班现场负责人赵某安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维修队职工牛志强、杨东敏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建议给予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维修队队长徐朝俊、维修队支部书记胡兴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撤销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王志浩作为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郑崴元、生产技术科科长鲁晓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政务降级处分,暂扣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安全质量科副科长杨荣超、生产副总工程师兼调度室主任张宝亮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顶板事故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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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交岔口顶板(冒顶)事故案例2000年8月15日兴隆庄煤矿死亡事故(顺槽交岔口)——分析人:安全矿长杨建良一、事故发生时间:2000年8月15日13时25分二、事故地点:4324下顺槽交岔口三、事故发生单位:兴隆庄煤矿综掘队四、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000年8月15日上午10时20分,兴隆庄煤矿综掘队正常召开班前会,安排现场工作,出勤的所有人员全部进行了“六不准”签字。
班长赵庆华等5人负责4324下顺槽调度车皮等工作;其余人员在4324下顺槽第一部皮带路搞卫生。
13时25分,4324下顺槽交岔口处顶板突然冒落,将赵庆华等5人埋住。
在场的通防队通风工路忠新发现后,立即跑到八采附房前打电话向通防队值班领导作了汇报。
通防队值班人员又迅速汇报给调度室。
调度室接到电话后马上通知矿长金太等其他领导。
13时30分,矿长金太、党委书记周寿成、安监处长谢家海带领部分职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同时,矿领导作了具体分工,并向团公司调度室作了汇报。
到达现场经认真勘察事故现场,根据现场实际,在顶板冒落区以外大约5m处采用打木垛、打支柱等措施加强支护,防止顶板冒落范围进一步扩大,确保了抢险人员的安全。
在整个抢险过程中,矿长金太同志在井下全面统一指挥,将抢险队伍分成三个组,由党委书记周寿成、副矿长李徊平、安监处长谢家海分别带领抢险人员在三岔门处从三个不同方向,集中向冒顶区扒碴抢险。
由于冒落的顶煤较多,且抢险是在大面积的空顶区内进行,给抢险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在组织抢险的同时,矿井的后勤、支援、服务等工作有序开展,副矿长来存良、王惠忠在调度室专门负责救援人员的组织、设备材料的调拨以及后勤的供应保障等工作的统一协调。
副总以上领导分头负责材料设备的运输、安装以及救护医疗人员的组织工作。
14时25分集团总经理莫立崎、党委书记孟宪昌、副经理王信、总工程师黄福昌等领导带领安监、生产、调度处室负责人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根据现场实际积极采取确保抢险人员安全的有效措施。
石井里煤矿“·4”顶板事故分析
![石井里煤矿“·4”顶板事故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82e90bba8762caaedd33d49b.png)
石井里煤矿“1·14”顶板事故分析一、事故发生经过2006年1月14日8时,承包人贺友华安排带班大工曹传仁(死者)、小工杨玉松(死者)、运输工吴建、运输工彭湘华四人到+270水平东翼2煤上山工作面进行维修,曹传仁和杨玉松在该上山工作面补支架。
作业时顶板垮落,将曹传仁和杨玉松冲到煤斗,二人被矸石埋压。
贺友华于13时30分到该工作面,发现煤斗里有煤,就喊曹传仁,无人回答。
就立即喊吴建、彭湘华把煤斗的煤放出,共放了12车煤,发现曹传仁、杨玉松在天眼口子上3米处。
他们立即把曹传仁和杨玉松抢救出井口,二人已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一)事故直接原因1.作业人员补支架时违章冒险作业。
2.事故地点原有支架接顶不严,地质构造发生变化,没有及时加强支护,支护不到位,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垮落。
(二)事故间接原因1.安全管理不到位。
原有支架接顶不严、支架间距过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接顶处理。
2.技术管理不到位。
没有明确规定支护方式、支护材质要求;没有编制巷道维修操作规程,导致井下巷道布置、补充支架作业随意性大;在通过地质构造变化的地区,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导致无章可循。
3.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不到位。
工人素质低下,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差,井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现象严重。
三、防范措施及建议1.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井下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作业人员进班作业前,班组长、带班大工必须先行检查并敲帮问顶;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必须对所有作业地点和应当检查的地点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纠正煤矿及作业人员影响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严格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杜绝事故发生。
2.加强技术管理工作。
矿井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技术人员;必须合理布置采掘,严禁乱采滥挖,井下工人随意操作;必须编制各工种操作规程和有针对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各作业地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作业人员贯彻学习,严格规定操作规程,明确各工作面支护要求,规定顶板管理的内容,安全措施要到位。
安全生产三违事故案例
![安全生产三违事故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32b26df0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e4.png)
安全生产三违事故案例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不安全的生产环境容易引发各种事故。
而在安全生产中,三违事故往往是危害最大的。
三违事故指的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或者管理制度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下面,我将通过三个不同的案例,来展示三违事故对企业和员工的危害。
案例一:黑龙江某煤矿爆炸事故这是一个发生在黑龙江某煤矿的三违事故。
由于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该煤矿发生了严重的瓦斯爆炸。
事故导致29名矿工遇难,12名矿工受伤。
该煤矿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忽略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他们没有进行安全监测,没有安装瓦斯检测设备,也没有为矿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此外,他们还违反了生产操作规程,擅自调整了采矿参数,增大了矿工的风险。
这起事故不仅造成了人员的伤亡和家庭的痛苦,也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该煤矿被处以巨额罚款,并被迫停产整改。
此外,事故也对煤炭行业造成了负面影响,让人们更加警醒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案例二:江苏某化工厂泄漏事故江苏某化工厂一次三违事故引发了一场严重的化学品泄漏,造成了大面积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亡。
在这个事故中,该化工厂擅自违反了环境保护法规,使用了未经批准的有毒化学品,并没有进行必要的泄漏预防和处置措施。
当泄漏发生时,由于没有应急预案和漏洞的应急处理,化学品被释放到环境中,污染了水源和土壤,危及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
由于这起事故的严重性,该化工厂面临着巨额的环境污染赔偿费用,同时也被政府关闭。
该事故也引发了对化工企业环保措施的重新审视,加强了相关法规的执行力度。
案例三:广东某建筑工地坍塌事故广东某建筑工地发生了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了多名工人的伤亡。
该工地的三违事故主要是由于违反了安全规定和建筑标准。
为了赶工期,该工地忽略了钢筋的质量检测和混凝土浇筑的强度测试。
此外,他们还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擅自在工地上进行爆破拆除等作业,导致了结构的破坏和坍塌。
这起事故引发了人们对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的关注。
顶板事故案例剖析(完整版)
![顶板事故案例剖析(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c28f923779563c1ec5da7174.png)
顶板事故案例剖析顶板事故案例剖析一、事故发生经过:201X年1月31日时40分,某公司采煤队501采煤工作面作业段放顶至第二节槽子第二根密柱时,顶板来压,将紧临支柱推倒,铰接顶梁落下,打伤放顶工李某的头部,当即昏迷。
后经局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1日死亡。
二、事故原因及责任:1、该作业段放顶工李某,没有按规定先支后回,违章操作放顶(应按先支后回的原则,对失效、不合格的支架维护后更换,放顶前清理好退路,用长柄工具、远距离卸液……),应负直接主要责任。
2、负责该作业段观察顶板、监护放顶的工人权某,工作失职,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三、防范措施及事故教训:“1.31”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它暴露了安全管理上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必须引起全体干部职工的高度重视。
1、管理干部存在思想松、管理松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制度措施不完善,隐患整改不及时,现场安全状况掌握不够,超前防范不够,工作标准低,要求松,缺乏过硬管理。
2、管理干部对安排的工作检查落实不够。
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细,要求不够严。
3、对薄弱环节、特殊人物的思想动态要及时掌握。
这起事故发生在大年除夕这个特殊时节,据调查死者前不久刚退婚,情绪低落,又对采煤作业不熟悉,自主保安能力不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某矿采三队“4.7”顶板事故案例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201X年4月7日凌晨3时39分地点:采三队11506工作面二、事故经过:201X年4月7日凌晨3点39分左右,赵某在机尾向前第六节槽子处和彦某配段作业,放炮前将主梁老山侧支柱摘下打在副梁中间,放炮后,又让彦某去拿维护材料,彦某回来后向煤壁准备移主梁时赵某又去摘副梁老山侧支柱,当柱子降下后,两架棚斜着压倒,老山煤及石块冒落,副梁老山柱倒下压住赵某右腿,赵某左腿跪在溜子上、煤及矸石将赵某埋住,头露在外面。
队上立即组织抢救,5点39分将赵某扒出,迅速送往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当班工人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意识差,违章作业;工人赵某提前摘柱,导致接顶不实的顶板冒落将本人埋压致死。
三违与事故案例
![三违与事故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fa047511960590c69ec376d3.png)
三、事故点评:
针对这起事故,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点评:
1、对于机采工作面大坡度段的安全管理,必须制定 有针对性的技术防范措施。设置警戒的安全距离 必须根据工作面底板角度科学、合理地确定,不 能不根据实际、一成不变地确定为20米,这起事 故的发生地点在距机尾23米处可以印证这一点。
2、管理人员未在现场把规程落到实处。机组运行期 间规程明确规定煤壁侧不允许站人,在现场的茬 长、班长、验收员、跟班副队长、安检员,如果 有一人能够对此项规定做到认真落实,事故就可 以避免,遗憾的是没有人做到。
学习使人变得重要。有的人生得重要,是祖 上福荫:阿斗无能,先主有德。有的人变得重 要,变得重要的途径很多,但读书是一个使 绝大多数人变得重要的途径。正如古人所讲 ,“读书使庶人变成贵人,不读书使贵人变 成庶人”,“寒门出贵子,白屋出公卿”。 做一个好官,当一个称职的领导干部,不加 强学习,不认真读书,就不能适应形势的需 要工作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勤奋 。你想拥有勤奋吗?但愿你,请别浪费时间。 因为,时间是幸福的链条,一生为你滚出无 限的幸福。世界上最宝贵的除了良好的心里 素质,还有一个东西,就是勤奋。最宝贵的 勤奋,不光是身体上的勤奋,而是精神上可以采 摘到收获。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扛着一把采摘 丰收的阶梯,那就是勤奋。手懒的,要受穷; 手勤的,得以富足。要想拥有富足,就必须 无畏的攀登,像登山运动员攀登珠穆朗玛峰 一样,要克服无数前进中的艰难与险阻。懦 夫和懒汉,是不可能享受到丰收果实的喜悦 和拥抱富足而幸福的。
• 3.反“三违”的有关规定
• (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或事故责任者, 有关部门有权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给予经济处 罚,有权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
某煤矿“6.4”顶板事故案例
![某煤矿“6.4”顶板事故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2024ea8d1eb91a37f0115c4d.png)
One reason for suffering, is the pursuit of the wrong things.勤学乐施天天向上(页眉可删)某煤矿“6.4”顶板事故案例一、事故发生的时间:2006年6月4日13时30分二、事故地点:2406综采工作面三、事故类别:顶板四、伤亡情况:死亡1人五、事故性质:责任事故六、事故经过:2006年6月4日早班,某矿2046综采工作面在溜尾进刀割第三刀煤时,因煤机割不到溜子尾部95#、96#架底部的煤,致使留有大量的底煤,影响推溜和移架,且该处顶板不好,工长王某安排刘某等三人先护95#-97#架的顶板,再清理底煤,王某负责监护。
约13时30分,96#支架处发生片帮,将正在该处溜前清理底煤的刘某打倒,其头部撞在溜槽沿上致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95#、96#、97#架顶和帮未得到有效地控制,造成煤壁片帮砸伤现场作业人员。
(二)间接原因1、现场管理不到位,各级安全责任制得不到落实,区队管理人员思想麻痹,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有效地排除,致使职工违章蛮干现象得不到制止。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意识淡薄,存在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现象。
3、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控不力,盯靠不紧,对职工空顶空帮作业、违章蛮干行为制止不力。
八、防范措施1、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克服管理人员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2、强化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职工的按章作业、自保互保联保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自觉维护职工自身权力,杜绝三违。
3、加大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的力度,并根据现场实际变化,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切实起到指导现场安全生产的作用。
煤矿顶板事故案例分析报告
![煤矿顶板事故案例分析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c0f02ba4aef8941ea66e0556.png)
诧城矿“3.19”重大冒顶事故案例时间:2006-11-9 0:00:00 编辑:煤炭网2004年3月19日中班21时28分,城矿采煤一区3904工作面刷面初放第一次回双档料时,发生一起推垮型抽顶垮面事故,死亡4人。
一、自然情况3904下分层工作面位于-260水平北三采区上部,顶部为3904、3906、3908工作面上分层采空区,下部为煤柱,上方为3902下分层采空区,东部为9煤辅助上山,西为老北三轨道上山;该面煤层为小湖系9煤,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爆破落煤;工作面走向长600米,里面300米已回采完,并于3月16日收作完,跳面切眼向外走向300米,可采230米,煤层厚度0.3—3.0米,平均1.0米,煤层倾角平均29度,工作面长79米(分四段,下头第一段5米为下分层,第二段20米为煤柱,第三段25米为下分层,该区段正好位于上分层工作面止采线附近已回采的三角形区域中,第四段29米为煤柱),全面共160棚,冒顶范围为第71棚—88棚,共18棚(长10米、宽5米、高2.0—2.5米),冒顶地段正好处于第三段下分层地段。
二、事故经过3月19日早班1230,矿有关领导召集矿安监部部长、矿技术部分管副部长等初放小组成员到该面进行了会审,认为工作面还存在木垛、拉勾等5项特殊支护措施未落实到位,要求工区待上述5项措施落实后,再进行初放。
约16时40分左右,工作面在上述5项措施未进行落实的情况下开始回料。
当回到工作面第69棚时,下方有5棚原切眼梯型棚未回,此时,工区跟班书记蔡某要迎头回料人员休息,自己亲自操作,928分当使用回柱机回第二架棚腿时,顶板来压冒落,造成其上部18棚被抽空倒棚,工作面从煤帮到老塘全部冒死,当场有4人被埋在冒顶区,分别为工区跟班书记、班长、铁管员和迎头信号工。
后经集团公司和矿的共同抢救,两人分别于20日1925、1939分被扒出,其余两人分别于21日325分、515分被扒出,扒出时4人均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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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违”导致的典型顶板事故案例分析一、由于支护不合格导致的顶板事故【案例1】1990年12月7日8时5分,省双鸭山矿务局四方台煤矿一井15层±0右翼残采队工作面输送机头处发生局部冒顶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1.事故经过1990年12月7日一班,残采队出勤7人,接班后先处理刮板输送机,2时40分左右进入工作面。
这时,井口安检员检查现场,发现刮板输送机头处只有两架钢梁,便告诉值班段长某把钢梁补上,某答应一会来人补打。
到7时35分,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链断了,此时已近下班时间,工作面不能干活,某留下5人在刮板输送机头处接链子,其余2人升井。
8时05分,刮板输送机头处4. 7 m ×3. 85 m×0. 6 m的顶板突然冒落,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2.事故原因一是由于端头支护不好,只架两根钢梁,其中一架为一梁二柱,另一架又在冒顶的上部边缘,未起支护作用。
二是支柱稀少,在冒顶区域下边只发现有四根支柱。
三是空顶时间过长,刮板输送机端头处缺钢梁少支柱,这还是12月6日二班造成的,三班接班后未生产,一直处理输送机事故,到发生冒顶为止,空顶时间长达20 h,使顶板逐渐下沉,以致冒落。
客观上看,冒落岩石中间厚,且冒茬比较光滑,近似蘑菇顶状,这是该处顶板易于冒落的自然条件。
3.事故教训这起事故表面看是支护质量问题,但暴露出来两个深层次且带普遍性的问题。
①各级干部对安全生产是喊在嘴上,还是落实在行动上;是真抓实干,还是假抓虚抓;是真严真狠,还是名严实松。
对该工作的钢梁数量不足、支护不合理、空顶作业等问题,副井长、副段长、安检员都曾先后发现,但都没有严肃对待,既没停工处理好再生产,也没有帮助解决钢梁弯曲、数量不足问题。
起码是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
严格说,是渎职。
如果我们的干部中哪怕一个人,发现问题后能盯住不放,认真负责地帮助解决具体问题,盯在现场,问题不解决不走,像这类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②工人在现场作业,规程观念和自我保安意识很重要。
每一根柱子的质量好坏既是执行规程,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不按规程作业,端头不用四对八根一梁三柱的钢梁支护,只用两根二柱,工作面支柱稀少,这本身既是对工作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要搞好安全生产,领导干部重视,真抓严管固然十分重要,职工树立牢固的规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样重要。
只有严格按规程作业,把实行自我保护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才能真正搞好安全生产。
【案例2】1999年11月12日19时40分,省北票矿务局三宝煤矿-480 m水平主石门10层474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事故,死亡4人。
1.事故原因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和通过查阅有关生产技术资料及调查询问,综合分析调查组认为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是:(1)该工作面初次放顶后,发现工作面顶板岩石层节理发育、且有小断层隐伏,形成不稳定状态;同时该工作面用于支护的单体液压支柱不同程度的存在漏液、卸压、失效现象,致使对工作面顶板的支撑力不均,失去平衡。
在顶板来压时,造成支撑薄弱点局部冒落。
(2)该工作面煤层倾角较大,不利于支护,故确定采用俯伪斜式开采。
目前正处在调整开采阶段,在加强支护上考虑欠周。
同时,由于资金紧,投入不足,加之日常管理不到位,对单体液压支柱的检测、维修不及时,使部分支柱不符合标准。
2.事故教训这起事故的原因除了顶板岩层节理发育和有小断层而顶板不太稳定之外,主要是用于支护的单体液压支柱有的漏液、卸压,支撑力不够、不均,顶板来压造成支撑薄弱点顶板冒落,致人死亡。
事故再次表明,在安全上舍不得投入,各种安全设备带病运转,迟早都要付出沉痛的代价。
【案例3】1986年12月14日20时45分左右,大安山矿+1030 m水平西三采区二石门一道半单斜七槽12段24队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
死亡3人,轻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万元。
1.事故经过当15时20分左右,值班副段长来到工作面,确定好开口位置。
班长在开口位置处拆了两架扎帮棚子。
共打了四茬炮,在打第二、三茬炮时,在开口上下方各补了两架扎帮棚子。
第四茬炮响后,验收员来工作面收尺7. 3 m,并让再架三架扎帮棚子。
正在准备架棚子时,顶煤突然塌冒,埋住3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2.事故原因(1)开口前,对开口两侧的支架没有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上山开口及联络巷开口时,开口两边3 m加密支架,每米不少于3架。
但是作业中打第二、三茬炮时才在开口上下方各补两架扎帮棚子。
(2)开口时没有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打浅眼、放小炮,进洞5m后再按正常循环掘进。
但是,第二、三、四茬炮进洞并没超过5m,却均按正常掘进,打眼放炮。
(3)整个施工过程都是在空帮顶下作业,空顶距达5m之多,空顶时间长达5h左右。
作业规程规定,每掘进一个循环够一架棚子挡架一架,然后再出煤、支架,直至没有空顶为止。
(4)巷道施工质量低劣,空帮空顶严重,扎帮柱无梁窝,柱挡大,迎山角度不够,在很大程度上起不了支护作用。
3.事故教训这起事故是没有按作业规程施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的。
巷道开口前,没按规程规定加固开口两侧的支架;开口后,支架质量低劣,起不到支护作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进洞5m后才能正常掘进,此前只能浅眼放小炮”的规定;施工过程中长时间空顶作业。
矿、段两级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忽视安全和工程质量以及对执行规程不严不狠的行为,要敢于抵制。
事故后,12段进行停产整顿,全面自检整改,重新学习作业规程。
今后,透口、开口必须有段长、技术人员盯岗;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与验收,做到按质论价,不合格推倒重来;各级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制,班(组)长要带头执行作业规程,消灭“三违”行为。
二、由于放炮崩倒棚子导致的冒顶事故【案例4】1993年5月20日6时30分,光义煤矿一井右一路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事故,死亡3人,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4万元。
1.事故经过5月20日零点班,其主要工作是移刮板输送机、支护、回柱、落煤。
当班出勤9人,2人在运输巷倒车,4人移刮板输送机、翻顶子,其余3人打眼装药,大约4时左右,工作面放了一遍炮,同时开动刮板输送机防止落煤压刮板输送机。
待炮烟散尽,带班班长尚某发现支柱崩倒近半数,便赶紧安排扶柱,6时30分作面上方2块岩石突然下落,将工作面支柱横向推倒,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采煤工作面大面积悬顶,以至自然垮落极限,又无明显来压预兆,支护稳定性相对较差,直接顶突然冒落时横向推垮工作面支护。
(2)间接原因:①措施不力。
一井右一采煤工作面悬顶120m²,隐患严重。
矿安检科多次来该井检查也发现了这-问题,但只是提出问题,未制定措施。
井区措施只是将支柱由4棵增加至6棵,且支柱仍打在伪底下。
②安全管理混乱,安全责任制不落实。
层层承包,以包代管,只包生产,不包安全,承包合同中无安全指标。
③技术管理混乱,编制作业规程时,该工作面已开工6个月,规程中顶板管理的针对性措施不具体、不全面、不合理,脱离实际。
设计残采工作面无上巷。
④矿、井区的领导及管理人员从思想上重生产、轻安全,安全工作思想麻痹,不去认真研究顶板活动规律和放炮大量崩倒支柱等实际问题,积极采取预防措施,而是消极等待来压信号。
3.事故教训这起事故是由于违反作业规程,违章指挥生产,放炮崩倒大量工作面支柱,采面大面积悬顶,而支柱稳定性差、强度不够造成的冒顶事故。
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以包代管,承包合同中不含安全指标,只包生产,不包安全,对井口安全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为此,必须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指标要求。
必须研究顶板活动规律,搞好观测工作,并采取强制放顶、打木垛等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将顶板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作业规程中要有处理顶板、加强支护稳定性的容。
要加强对于部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法制观念。
【案例5】1987年6月5日0时29分,省矿务局小楼煤矿采煤二区710工作面在架设放炮崩倒的支架时发生冒顶事故,死亡1人,伤1人。
1.事故经过6月4日早班,回柱整修完毕,中班分7个现场组回采共计186棚,工作面从16时30分开始放炮,18时在第一条断层处因放炮将煤帮侧7棚崩倒,采空区侧部分支柱被崩歪,因泵站缺水,单体液压支柱无法支护,故未及时将倒棚扶好,也未采取其他措施护顶。
22时左右,泵站供水,开泵,现场组2名工人开始整顿崩歪棚子。
6月5日零时29分,2人扶断层处崩倒棚子时,靠断层面从切顶线到煤帮的顶板突然冒落(长1.5m、宽0.6 m、厚0.7 m),将2名工人埋住,经抢救,一名工人受伤较轻脱险,另一名工人因头部和脚多处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1)空顶作业。
从4日中班18时放炮崩倒棚子到5日0时29分,空顶达5个半小时,倒棚后未采取任何护顶措施。
断层处没有按规定做超前挡,也没有按规定用2m长半圆木支护断层面。
现场组在处理倒棚时,违反由上向下的操作顺序,而是在空顶下冒险作业,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管理混乱,解决问题不及时,严重失控,规程、措施不落实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放炮员违章作业,放炮倒棚后,没有停炮及时处理倒棚,而是继续放炮,致使空顶面积增大。
(4)泵站长时间缺水(从4日上午11时到22时10分),泵站无法开动,使工作面无法支护顶板。
3.事故教训(1)放炮员技术水平低,责任心差。
放炮连续崩倒棚子后,不找原因,不停止放炮,而是继续放炮,造成大面积无支护空顶,且时间较长,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在扶棚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且应遵守合理的操作顺序,由上向下在安全条件下作业。
而工人在空顶下由下向上冒险操作,危及生命安全。
(3)应加强管理,完善生产各系统,保证生产各环节畅通。
过断层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由于滥采安全煤柱导致的冒顶事故【案例6】1990年5月25日20时20分,省市阎家塔乡二号煤井一井东六平巷170 m 处,发生一起冒顶事故,死亡4人。
1.事故经过5月21日矿部开会研究决定,在东六平巷170 m、离断层1.5 m处打一东六采面的上安全出口。
5月25日开始施工,早班开三叉门,由1m,留出1.5 m的断层保护煤柱。
早班共掘进4m,打了3棵点柱。
二班接班后,按照技术员的要求,继续掘进。
放两遍炮之后,安梁某和支柱工王某整理好两棵被打倒的柱子,同时又在两侧各加打一棵柱子,并安排其他作业人员清理好浮煤后搬家,随后便去采面回柱子。
现场作业人员本应清理好浮煤后搬家,由于职工是按出煤多少计算工资,因此又放炮采掉了1.5 m的断层保护煤柱,于25日20时20分造成长5.5 m、宽4.4 m、高0.15 m的煤柱冒落,将8人埋.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