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概念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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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HERITAGE遗产
名词。
–对应的语言:
法语:patrimoine;
西班牙语:patrimonio;
德语:Natur - und Kulturerbe;
意大利语:patrimonio;
葡萄牙语:patrimônio;
在罗马法中,遗产(patrimonium)的概念指的是所有财产由继承得到,也就
是说,小孩根据法律,从父母处继承财产;而家庭财产则产生于结婚后。我们将这个概念进一步推理,可以得到两种隐藏的意思。(1)近年来使用“遗传性遗产”
来描述生物的遗传性特征(2)更早以前,“文化遗产”这个概念似乎在17世紀(Leibniz 1690)已经出现,然后在法国大革命(PuthoddeMaisonrouge 1790;Boissyd ' Anglas 1794)期间再次掀起使用高潮。然而这个用语,程度有差别,
具有广泛的意义。因为自1930年代以后,这个用语的语源定义和概念在盎格鲁-撒克逊语系中的使用范围已经比罗马语中使用的范围更加广泛了(Desvallées 1995),在1950年代采用遗产来区分遗赠(legacy)之前,人们通常将遗产称之
为财富(物品)property(goods)。同样地,意大利政府,其中一个最早的得到
确认的遗产用语patrimonio,也在继续使用beniculturali(文化遗产)这个用语。遗产的概念不可避免地与那些潜在消失或者失去可能性的物品联系在一起——在法
国大革命之后这种情况尤甚——与此同时这是一种希望保留物品的愿望。“可以
用这样的事实去看待遗产,它的失去意味着牺牲,而它的保存是以假想它的牺牲为前提的。”(BabelonetChastel 1980)。
1.从法国大革命开始和整个19世纪,遗产本质都是指一些不动产,并且与一
般纪念碑(Monument)的概念混淆了。纪念碑这个词,最初的意思是,为了让某人或者某事化作记忆的不朽而建造的一种建筑。AloÿsRiegl区分了纪念碑三种类型,“纪念过去中某个特定的时刻和复杂性事件”(意图上的纪念碑),“因主观喜好而选择的东西”(历史纪念碑),并且“人类的创造物,它的重要性或当初的意图是独立的”(古代纪念碑)。(Riegl1903)。根据历史上的原则,美术史及考古学,这两个类别本质上是属于不动产的。直到最近法国遗产董事会,为了达到保护历史性纪念碑的目的,才将它们归类分离。今天,至少在严格意义上,发现支持这些区分方法的人并不难。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支持下,这种方法在世界范围内展开,特别是ICOMOS(国际纪念物遗迹会议)更是助长了的这个概念发展。这是第
一个基于纪念碑和纪念碑群地区而开展的等同于国际博协会议性质的会议。因此,世界遗产条约,规定如下。符合下面条件的事物将会被认为是文化遗产。
纪念碑:建筑作品,历史价值有绘画和雕刻
建筑物群:独立的,或连续的建筑群
遗迹:人工或人与自然结合
根据这个会议的结果,符合以下条件的事物将会被认为是自然遗产
自然遗产:自然形成物或地质学及地貌的形成物,自然遗迹和地域
2 .遗产的概念,1950年代半就开始逐渐,遗产的概念就包括了人类环境和人
类生活资料见物证,范围大大地扩展了。这样一来民俗文化遗产,科学遗产,然后是工业遗产,就逐渐地被整合进遗产的理念系统。在法语中遗产Québec一词的拼
写来定义遗产就看出了这个趋势:“对于所有单一的物品或者一系列的物品,材料,抑或无形物被认定为遗产大概是因为它们全部都有被人们肯定或者感激证据价值或
者历史记忆价值,它们值得批准,保护,维持”(Arpin 2000)。这个概念包括了所有天然的或者是人工制作的事物,无论是有型的还是无形的,没有时间或空间的限制,无论是他们前代祖先简单的继承还是是为未来的后代子孙的收集和保存。遗产是公共同财产;当个人无法完成保护文物的重任时,社会团体必须要挺身而出。各个地区的自然及文化遗产对遗产的普遍特征的构想和形成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遗产的理念跟继承的概念不同,继承所指向的时间与事情:死亡或者有财产的一代从其他的一代被转移的时候,继承人可以立即被得到确认。另一方面,遗产被他们的先前祖先代代接受,收集,保护,最终传给所有的子孙。可以说,遗产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系列的继承。
3 .这些年来,基于西方概念为基础的遗产概念的表达,受到了国际化的影响,比如说最近相对的无形遗产概念,亚洲(特别是日本和韩国)是这个概念的起源,大意是人类必须要从活的文化财产(living human treasures)的进化中得到本质的继承:“活的文化财产指的是各国家中现存的如同传统文化及民间保护组织推荐
的在音乐、舞蹈、游戏,戏剧及仪式这些具有极高艺术与历史价值的门类上拥有很高造诣的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3)。这个原则在2003年得到国际的认可,
并在“非物质文化遗産(intangiblecultural heritage)大会上被写入章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实践,陈述,表达,知识,技能以及仪器,艺术品,与之相关的文物和文化空间,即社区,群体,在某些情况下,个人也被认为是文化遗产的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传承,社区和团体对于环境的回应,自然以及历史的相互作用,又会不断地创造出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使人们有认同感和可持续,从而人们对促进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的尊重。在这个会议上,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有的人权手段是相兼容的,包括考虑到的国家、社会、社区以及个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以及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
4.遗产囊括的领域正在变得越来越复杂,在过去的几年,不确定的表述方式
引导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建筑的机制和遗产的扩展性上:遗产构筑的过程到底是怎样的呢?很多当代的分析机构游离于实证的方法,而把它看成是策略的结果,并把精力放在制造过程和框架上(framing)。因此,遗产建筑的观点要在社会找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