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新规定(3篇)

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新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燃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责任制,确保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燃气生产与储存第五条燃气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燃气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燃气储存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取得燃气储存许可证。

第七条燃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生产安全。

第八条燃气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储存安全。

第三章燃气运输与经营第九条燃气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燃气运输许可证。

第十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燃气运输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二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确保燃气经营安全。

第十三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对燃气用户进行实名制管理,实行燃气购销合同制度。

第十四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

第四章燃气使用第十五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确保燃气设施安全。

第十六条燃气用户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燃气用户不得擅自改动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

第十八条燃气用户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

第十九条燃气用户不得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盗用燃气、改变燃气用途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燃气管理安全规定(3篇)

燃气管理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燃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第五条燃气生产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确保燃气质量符合要求。

第六条燃气储存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七条燃气输配管道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检测。

第八条燃气输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燃气输配安全。

第九条燃气输配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

第十条燃气输配企业应当加强燃气输配管道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燃气经营第十一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经营,确保燃气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燃气经营安全。

第十三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燃气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

第十五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

第四章燃气使用第十六条燃气用户应当具备合法的燃气使用资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使用燃气。

第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应急管理燃气安全管理规定(3篇)

应急管理燃气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燃气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燃气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从事燃气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二章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第六条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改造和拆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燃气设施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

第八条燃气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九条燃气设施的安装、改造和拆除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十条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设施进行验收,并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燃气设施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燃气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燃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燃气设施报废或者拆除前,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章燃气经营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燃气经营安全管理。

燃气集团带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集团带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集团带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前言燃气集团秉承“人民生命安全至上,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原则,要求所有带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燃气集团带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带气作业过程中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安全管理要求1.带气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熟悉带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了解企业安全方针和目标,知晓企业安全责任,遵守安全作业程序和安全要求。

2.带气作业人员应经过身体健康检查,符合工作岗位身体素质要求,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证个人安全。

3.带气作业应进行风险评估,制订风险控制措施,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4.带气作业人员应熟悉使用带气作业设备,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

设备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如出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带气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设立临时隔离区域。

现场应有专人监管,确保现场安全。

6.带气作业完成后,应做好设备的及时维护,及时清理工具和扫除现场,保障设备完好及工作环境安全整洁。

安全管理措施1.设立带气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带气作业安全方案,分析带气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模拟带气作业,供带气作业人员参与,增加操作经验,并强化安全意识。

3.投入足够的经费和技术力量,清理并消除作业现场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4.配备带气作业专用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及时维护保养并更新设备,以满足带气作业的安全需求。

5.加强安全监管,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实现安全生产全员自查、互查、专项检查,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6.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安全工作记录、档案及报表等资料。

总结带气作业是一个涉及气体使用和气体管道的工序,必须十分重视安全管理。

遵循上述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管理措施,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带气作业人员以及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燃气安全制度管理条例全文

燃气安全制度管理条例全文

燃气安全制度管理条例全文燃气安全制度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供应和使用的安全,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燃气安全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燃气供应和使用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二)燃气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三)燃气安全管理的制度和程序;(四)燃气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改造、维护和检验的要求;(五)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的程序;(六)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七)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八)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燃气供应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基本原则:(一)保证燃气供应的安全、稳定、可靠和经济;(二)根据燃气使用的需要和不同地区特点,制定不同的燃气供应和使用政策;(三)推行分散供气,降低供气风险;(四)鼓励燃气用户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燃气泄漏自动阻断装置等安全设施;(五)推进燃气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第四条燃气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应当设立燃气安全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和权限,负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燃气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设有专职的燃气安全管理干部;(三)具备燃气安全管理所需的技术设备和资料。

第五条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要求。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供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燃气输配和储存设施的管理责任和要求。

燃气用户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保护和维护燃气设施和设备的安全;(二)按照规定使用燃气设备;(三)及时修理、更换有缺陷的燃气设施和设备;(四)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燃气安全管理的检查和检测;(五)接受燃气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燃气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相应的设计、施工和改造资格;(二)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设有专职的技术人员和燃气安全管理人员;(四)具备燃气设施设计、施工和改造所需的技术设备和资料。

单位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单位燃气的安全使用,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二、责任体系1.单位燃气责任人:(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燃气安全管理制度;(2)安排专人负责单位燃气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3)购买质量合格的燃气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4)严格遵守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燃气使用的合理性;(5)对单位燃气使用安全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员工责任:(1)遵守单位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燃气管网;(2)正确使用燃气设备,禁止擅自拆卸燃气设备;(3)发现燃气泄漏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上报燃气责任人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4)参加燃气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燃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燃气使用管理1.燃气设备的购买和安装:(1)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燃气设备,确保设备的合格性;(2)在燃气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设备验收,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3)严禁擅自改装燃气设备,如有必要,必须得到单位燃气责任人的批准。

2.定期检测和维护:(1)燃气设备的定期巡检和维护,检测燃气设备是否存在漏气、泄露等隐患;(2)定期清理燃气设备和燃气管道,避免积累灰尘和杂物对燃气使用的影响;(3)定期更换燃气设备的易损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燃气使用操作规程:(1)熟悉并遵守燃气使用操作规程,严禁滥用燃气;(2)禁止在燃气设备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3)使用燃气设备时,必须打开通风设备,确保室内空气流通;(4)严禁私拉乱接燃气管网,燃气泄漏时,立即关闭阀门并报告燃气责任人。

四、燃气泄漏应急处理1.燃气泄漏的迹象:(1)明显的燃气味道;(2)燃气计数器快速增长;(3)燃气泄漏检测仪的报警。

2.燃气泄漏的紧急处理:(1)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切断燃气供应;(2)打开通风设备,确保室内空气畅通;(3)不使用明火、电器开关等可能引发火花的物品;(4)迅速撤离燃气泄漏区域,避免气体积聚导致爆炸。

燃气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燃气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燃气企业是一种特殊的生产企业,其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的风险。

为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加强和规范燃气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二、组织机构1. 燃气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燃气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三、消防设施1. 燃气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 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消防标准和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的运行和有效性。

四、火灾应急预案1. 燃气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并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火灾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报警程序、应急疏散程序、灭火程序等内容,员工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五、火灾隐患整改1.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火灾隐患整改应记录在案,并定期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员工培训1. 燃气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员工培训内容应包括火灾的防范知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应急疏散等。

七、消防演练1. 燃气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2. 消防演练应真实模拟火灾场景,演练过程应有演练记录并进行评估。

八、外部合作1. 燃气企业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2. 在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发生时,燃气企业应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并配合其进行救援工作。

九、奖惩措施1. 对于消防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燃气企业,应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于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燃气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要求其整改。

以上是燃气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燃气企业应根据规定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燃气供应的安全可靠、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燃气的生产、供应、使用和管理活动,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

第三条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和规定从事燃气生产供应活动。

第四条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供应网络和设施,确保燃气供应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燃气生产与供应第五条燃气生产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第六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当以用户的需求为出发点,建立合理的供应计划并向用户提供定期供应服务。

第七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供气设备和设施,确保其运行正常、无故障。

第八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理燃气供应中的突发事件。

第九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定期对燃气质量进行监测,确保燃气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三章燃气使用与管理第十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选择和使用燃气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气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燃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确保燃气使用环境通风良好,防止燃气泄漏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定期检测和维护燃气设施,确保设施的完好和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火灾预防和灭火设备,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燃气供应和使用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和整改。

第十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巡查和抽检,对燃气供应和使用进行检测,提供监测数据和评估报告。

第十八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管控和防范。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为了保障城市燃气系统的安全运行,预防燃气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1.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责任,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2. 燃气管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并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安全可靠。

3.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建立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4.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对燃气设备和管道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5.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对用户安装的燃气设备进行审查和验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 用户必须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燃气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燃气管道,防止燃气泄漏和火灾发生。

7. 用户必须定期清洗和保养燃气设备,注意燃气使用安全,并及时报修设备故障。

8.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9. 对于违反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严重者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全面提高城市燃气系统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保障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安全。

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燃气的各类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居民楼、商业建筑、工业企业等。

第三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与燃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燃气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避免事故扩大。

第七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燃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沟通和协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燃气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燃气供应单位的要求,正确安装燃气设施,并保证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三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燃气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四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燃气设施保护区域,确保设施周围的空间不被堆放杂物。

第十五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确保燃气设施通风良好,不得设置隔离墙或其他影响通风的物品。

第十六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确保燃气设施周围无明火、易燃物品,禁止吸烟等火源行为。

第三章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第十七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燃气设施的操作和维护,并进行操作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的能力。

企业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企业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企业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燃气安全的管理,确保员工、财产和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以及进入企业范围内的人员和外来单位。

第三条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配合相关部门执行。

第四条企业燃气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涉及到燃气安全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相关的安全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第六条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实施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建立明确的管理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注重技术、制度、培训等各方面的综合提升,确保企业燃气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第二章燃气使用与运输第八条进入企业内的燃气必须合法,并且通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

第九条燃气管道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无漏气、无渗漏。

第十条燃气容器、设备的安装和运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燃气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燃气的使用和防范安全事故的知识,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燃气使用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燃气管道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对于有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维护燃气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燃气运输必须进行合理的包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延长燃气的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燃气使用和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救援和控制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第三章火灾防控第十五条企业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

第十六条企业内必须设置火灾报警器,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

第十七条企业内必须进行火灾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并熟悉企业内疏散路线和逃生设施。

第十八条燃气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火源的管理,禁止在燃气管道附近设置明火,禁止吸烟。

第十九条禁止在有燃气泄漏的地方使用明火、电器设备,必须及时停止使用燃气,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维修。

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第四条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人应遵循合法合规、预防为主、风险控制、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第五条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人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政策和程序,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等。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人选拔与培训第九条燃气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选拔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燃气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安全管理责任人考核与监督第十一条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燃气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管理责任人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违规行为。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由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违规行为涉及金额较大的,应报告企业领导,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所有。

企业燃气安全管理规定(3篇)

企业燃气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燃气安全管理,保障企业生产、生活用气的安全,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燃气使用场所、设施及燃气操作人员。

第三条企业燃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燃气设施管理第五条企业燃气设施包括燃气管道、燃气表、燃气阀门、调压器、安全阀、压力表等。

第六条燃气设施的建设、安装、改造、维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燃气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第八条燃气管道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燃气管道材料,管道安装应规范、牢固。

第九条燃气管道不得穿越易燃易爆、腐蚀性、高温、高压等危险区域,如需穿越,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燃气管道、阀门、调压器等设备应标明生产厂名、型号、规格、等级、压力等级等信息。

第十一条燃气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擅自改动、拆除燃气设施。

第三章燃气使用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制定燃气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燃气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燃气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燃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燃气设备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应随时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燃气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七条燃气设备停机后,操作人员应关闭燃气阀门,切断燃气供应。

第十八条企业应定期对燃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章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流程。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气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安全责任1.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限度。

2.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责任追究、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 燃气供应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第三条燃气设施建设与维护1. 燃气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2. 燃气管道必须经过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燃气设施的维护必须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其设施运行的正常和安全。

第四条燃气用户安全1. 燃气用户必须正确使用燃气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燃气管道。

2. 燃气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燃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3. 燃气用户发现燃气泄漏或其他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警。

第五条燃气安全监测与预警1. 燃气监测站要定期对燃气质量进行监测和检验,确保供气品质符合标准。

2.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提供天然气事故的预警信息。

3. 燃气供应企业要配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完善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

第六条燃气事故应急处理1. 燃气供应企业要建立健全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确保能及时响应。

2. 燃气事故发生后,燃气供应企业要迅速采取措施,限制事故扩大,并组织救援,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3. 燃气事故发生后,燃气供应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向受影响群众提供帮助。

第七条法律责任燃气供应企业或个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相应的规定或文件。

以上就是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大家了解燃气安全管理有所帮助。

中国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全文

中国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全文

中国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全文由于中国的燃气安全问题与日俱增,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完善燃气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中国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全文,共计12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燃气领域的安全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燃气安全管理应以公共安全为宗旨,以预防为主,确保燃气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国家对燃气安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燃气企业应当履行燃气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自身的安全生产和燃气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燃气生产、供应、运输和使用安全第五条燃气生产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实施燃气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燃气安全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第六条燃气供应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标准确定燃气供应质量,并建立和实施燃气质量保障体系,确保燃气安全供应。

第七条燃气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燃气运输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燃气运输安全和稳定。

第八条燃气用户应当依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正确使用燃气设备,保证燃气使用安全。

第三章燃气企业安全管理第九条燃气企业应当按照燃气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和实施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燃气生产、供应、运输和使用的安全。

第十条燃气企业应当合理规划燃气系统设计,采用燃气系统可靠性高、安全技术先进的设备和材料,确保燃气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燃气企业应当对燃气设备、管道和阀门等燃气系统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燃气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尽量减少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第四章监督管理和处罚第十三条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对燃气生产、供应、运输和使用的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对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和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确保隐患排查和整改不留死角。

燃气运营安全管理条例

燃气运营安全管理条例

燃气运营安全管理条例燃气运营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燃气运营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燃气运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对燃气运营进行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价。

第四条燃气运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燃气运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燃气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燃气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五条燃气运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第六条燃气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各方面的责任。

第七条燃气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燃气运营企业应当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燃气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条燃气运营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使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件,并接受定期的健康体检。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并接受安全操作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工作环境和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四条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对燃气运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燃气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报告结果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评价体系,对燃气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运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有权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燃气运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于燃气安全的管理规定(3篇)

关于燃气安全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检测、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燃气生产与储存第四条燃气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 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持有燃气生产许可证书;4. 持有燃气设备设施安全检验合格证书;5. 拥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

第五条燃气储存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产权;2. 持有燃气储存设施安全检验合格证书;3. 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4. 拥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

第六条燃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燃气输配与经营第七条燃气输配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 持有燃气输配许可证书;3. 持有燃气设备设施安全检验合格证书;4. 拥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

第八条燃气输配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产权;2. 持有燃气输配设施安全检验合格证书;3. 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4. 拥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

第九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 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书;3. 拥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

第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第三章工程安全制度一安全教育制度1.1安全教育目的安全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识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1.2 培训主体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对职工及其公司中层、基层干部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

1.3 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1.3.1 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各生产、运营部门领导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基本技术知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1.3.2 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1.4 员工的安全教育1.4.1 公司组织的“三级教育”1.4.2 本公司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各部门负责组织新进职工、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即对新入职的员工、来公司参加实习培训人员、新调入的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1)公司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险区域分布情况;3)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4)公司制订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规章制度等;5)公司安全生产史,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案例;6)燃气安全知识;7)安全卫生技术基本常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预防方法。

1.4.3 教育的重点是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的特点、安全运营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

教育时间每人不少于8学时。

受教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由经营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门。

1.4.4 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织的部门教育1)了解本部门概况,职能范围、业务流程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管理作用;2)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的部门,应组织学习与之相关的安全要求与操作规程;3)学习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4)教育重点是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等)、预防事故的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部门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教育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后部门方能任用。

不及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部门有权退回经营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5)如未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安排上岗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安全宣传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宣传资料、用户咨询、标语、电影、幻灯片、报告、讲座、黑板报、简报、展览、参观、现场会等;二安全检查制度2.1 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目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除生产运营中存在的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2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查安全思想认识、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查安全运行设施、查员工安全保护意识、查各种事故隐患、查劳动安全作业环境、查事故处理情况。

2.3安全检查形式2.3.1 全面安全大检查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公司检查小组;进行12次以上(一般每个月组织一次);气用户(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检查基础档案台帐和事故隐患;题安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组,对重点要害部位、燃气设施及场站进行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员工安全保护意识、各种事故隐患、劳动安全作业环境,以现场查看为主,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班组、站点限期整改。

全管理员等组成,各自对责任区进行周安全检查;场查看、查阅基础资料和台帐、了解公司布置任务完成的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竣工验收、保养检修、大修及停产、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护;要建立自查制度,对LNG储罐、LNG钢瓶、锅炉、压力容器、运输车辆等燃气设备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专业检查;章指挥,杜绝违章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各级领导对上报的隐患必须认真予以处理。

履行检修手续)并检;气设施进行检查,统计和处理占压、封堵、偷气等违章用气行为,发放正确使用燃气的宣传资料。

三安全交底制度3.1 布管安全:标志。

成划伤、夹手事故的发生。

故发生。

3.2 焊口组队安全:的发生。

睛。

3.4 焊接施工安全:防护面罩等。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电焊机时;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维修时。

3.5 挖机操作安全:操作。

3.6施工用车安全:3.7夜间施工安全.安全。

四施工用电及防火安全制度:4.1 用电制度座。

4.2 防火制度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性能良好可用。

布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拉接电线。

五特种作业管理制度5.1燃气立管敷设在外墙时,经常要进行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上下交叉作业。

一些洞口、临边及外墙,虽然都设置了防护栏杆、安全网及脚手架,但是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

因此,对高空作业必须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做好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考核、持证和体检。

5.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保证不出纰漏,不发生安全事故,还要做到以下几点:5.3在高层建筑外墙立管的安装作业中,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极易遭受坠落物的打击,造成人身伤害。

为有效防止物体打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随意堆放物品,5.4高处堆积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建筑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指定方式投放,禁止在脚手架及高空中抛接物体,材料、机具的传送须配有安全绳,在危险的区域必须有可靠的围护设施和有明显的禁入标志,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5.5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机械保养、修理作业,要提出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的措施。

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还要进行机械施工条件、现场环境的检查。

、修理质量不合格、带病运转、管理不严、保管不善、指挥失误等造成机械损坏、人员伤亡的机械责任事故。

免因此而造成事故。

下投掷物件。

5.6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于受土壤结构、硬度、地下水位、天气等影响,开挖管沟及沟内作业时易发生塌方事故。

因此,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掘作业方案;电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上报;必要时设立支撑、支架;六安全隐患管理制度6.1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司管理程序进行审批,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6.2 明确各岗位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6.3 形成有效检查制度,分为日常检查与周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

6.4 隐患检查前要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6.4.1 隐患排查前需要进行认真策划,由具体人员来确定具体排查工作方案;6.4.2 特定的一次隐患排查,要有具体的要求和目的。

6.4.3 每次隐患排查,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目的,限定具体的排查范围; 6.4.4 排查方法的选择和确定需要充分考虑本公司客观实际、相关要求,保证排查方法可行并满足要求;6.5 应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6.5.1 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评估方法,确定事故隐患等级;6.5.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台帐应反映隐患发现的时间、内容、存在的部位、等级、整改时限、责任人等相关内容。

6.6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6.6.1 隐患排查要包括所有人员(包括各种外部人员)、所有活动(常规和非常规的)、所有场所(公司内部场所以及外部租赁场所等)、所有设施(建筑物、设备及工器具等),同时还要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6.6.2 专项或专业检查可以针对特定的对象,但要对特定对象界定范围所涉及到的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等全面排查;6.3 在一特定时间段内,各种检查必须要覆盖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等。

6.4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检查。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避雷设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设施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机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6.4.3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

6.4.4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6.4.5 日常检查包括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生产工艺、设备、电气、安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

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1工程技术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1在经理领导下,主管安全工作的安全执行人负责工程施工方面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技术问题,主持本部门日常工作安全管理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1.2组织制定、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不定期检查;1.3组织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门站、LNG气化站、LNG瓶组气化站等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正确意见;1.4组织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管线及其附属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1.5及时上报本部门生产运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注意保护现场;1.6建立部门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管理员的作用。

1.7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分析本部门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2.技术资料岗安全生产职责2.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对燃气专业知识有所掌握;2.2 设计前期正确分析、合理规划设计方案,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3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会报警,学会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2.4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3工程施工岗安全生产职责3.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3.2 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3.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