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职工休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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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婚假、产假及假期的最新规定与出处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婚假、产假及假期的最新规定与出处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婚假、产假及假期的最新规定与出处标题: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婚假、产假及假期最新规定一览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不断对劳动法进行更新和优化,其中包括对婚假、产假及假期的新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2024年深圳市关于婚假、产假及假期的最新规定,并附上相应的法规出处。

一、婚假的最新规定与出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条例》以及《深圳市职工带薪婚假办法》,深圳市员工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享受三天的带薪婚假:1、员工已满十八周岁;2、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3、员工在结婚登记前已连续在深圳工作满一年。

同时,若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可额外享受五天的带薪婚假。

此项规定出自《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产假的最新规定与出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条例》以及《深圳市女职工产假管理规定》,深圳市女员工在生育后可享受产假。

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1、基本产假:98天;2、晚育产假:15天;3、难产产假:15天;4、多胞胎生育产假:15天。

此外,对于男员工,如果其配偶在生产后身体状况需要照顾,也可享受十五天的看护假。

此项规定同样出自《广东省劳动保障条例》和《深圳市女职工产假管理规定》。

三、假期管理的最新规定与出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条例》以及《深圳市职工休假管理办法》,深圳市员工在享受婚假、产假及各类假期时,需遵守以下规定:1、提前申请:员工需在休假前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2、合理使用: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合理安排假期,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3、及时销假:员工在假期结束后,应立即回到岗位,并向人事部门报到销假。

公司也有责任在员工休假期间为其保留工作职位,以确保员工假期结束后能继续工作。

此项规定同样出自《广东省劳动保障条例》和《深圳市职工休假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2024年深圳市关于婚假、产假及假期管理的最新规定。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修订版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修订版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需要,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企业在以下法定节日,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一)元旦放假1天;(二)春节放假3天;(三)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四)国庆节放假2天。

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

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

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

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五、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

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

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 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o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七、职工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其中,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产假工资,可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发给。

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修正)

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修正)

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修正)(1994年1月18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2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企业职工权益保障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保障本省企业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各种类型的企业和在企业中工作的职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下简称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职工依法享有劳动、休息权利和获得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

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履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保证职工享受合法的劳动权益,并对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各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公安、工商、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会,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和协助。

第六条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投诉,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控告。

第七条企业招用职工,双方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招用职工三十日以上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企业限期补订劳动合同。

由于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造成职工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订立劳动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九条保护职工的人身权利,不得限制职工的人身自由。

严禁企业管理人员殴打、污辱、体罚职工和对职工进行搜身。

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边防证。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主要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或者警告,造成职工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企业必须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定意外事故应急方案,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粤劳薪〔1997〕115号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粤劳薪〔1997〕115号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需要,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企业在以下法定节日,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一)元旦放假1天;(二)春节放假3天;(三)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四)国庆节放假2天。

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

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

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五、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

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

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七、职工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其中,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产假工资,可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发给。

八、按国家规定可出国、出境探亲的职工,其探亲假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广东省带薪年休假条例

广东省带薪年休假条例

广东省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合同关于带薪年休假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职工带薪年休假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根据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为了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充分调动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2022年12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22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做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使带薪年休假制度具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

笔者下面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简要的解析,以期能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对带薪年休假制度及其操作具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但笔者这里涉及的主要是企业职工的带薪年休假,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带薪年休假。

一、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根据《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凡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职工,均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但这里的“连续工作12月以上”,是否必须是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2月以上,条例和实施办法均未明确规定,导致出现了不同的理解。

比如: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职工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而在广东省《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中第二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是指职工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职工如经劳动、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调动或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其在前后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作时间。

”笔者认为,这里的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应指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2月以上,因为,根据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广东产假具体规定2024年

广东产假具体规定2024年

广东产假具体规定2024年一般产假相关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_条例规定。

2024广东省产假基本规定是什么1、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6、晚育的,增加15天;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

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4广东陪产假相关规定?陪产假多少天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假工资怎样发放产假期间工资要如下发放: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

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

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指导企业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假,依法确保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的权利。

二、职工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是指职工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职工如经劳动、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调动或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其在前后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作时间。

三、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按照《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满12个月及以上,但连续工作时间未满12个月的,不能享受年休假。

四、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及以上的,即获得享受年休假的权利,其当年年休天数的计算办法,按《实施办法》第五条执行。

五、用人单位按照累计工作时间的规定计算职工年休假天数时,应以职工休年休假的前一日为截止日。

六、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职工的工作时间,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止。

用人单位应当将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手册等有效的原始材料保存在职工本人档案中。

职工重新就业或转移工作单位,应当将本人档案送交新的用人单位核实后,作为核定职工本人工作时间等的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9.22•【字号】粤人社规〔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9月22日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为明确职工相关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一、用人单位在以下法定节日,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一)新年放假1天;(二)春节放假3天;(三)清明节放假1天;(四)劳动节放假1天;(五)端午节放假1天;(六)中秋节放假1天;(七)国庆节放假3天。

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丧假。

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用人单位批准,可给予3天丧假。

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五、探亲假的享受人员范围、休假安排及标准等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适用规定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适用规定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适用规定讨论的题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适用规定,为什么叫”适用规定”,因为相关的”规定”里提及了部分机关单位执行的规定或一些民间的节假日我们今天是不加讨论的,只探讨与我们企业有关的问题.今天我们讨论的目的是什么:其实大多人都知道假期的有关规定的,我们讲目的是把平时执行时相关问题暴露出来,加以分析加以讨论.好让大家日后在管理工作上能够更加清晰,及早做好防范措施.现时在假期问题上各企业都是执行广东省劳动厅制订了《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涉及的文件选编》96页)一、节假日: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是带薪假期),如果适逢星期六、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5、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日,则不补假。

常见问题:―――加班费计算劳动部颁发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就明确规定:“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从立法技术角度来说,这里的“应”即为“必须”之意,而非“可以”,属于非选择性的条款,即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要“必须另外支付”给劳动都不低于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的三倍,那么加上原有的日工资,人们如果是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当领取的就是平时日工资的四倍,而非三倍。

举例:某职工合同规定日工资标准为30元,法定休假节日被安排加班,当天他应得的工资为30×(l+300%)=120(元)。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涉及的文件选编》113页)二、带薪年假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广东省各类假期规定

广东省各类假期规定

(一)年休假1.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3号)2007年12月7日2.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2007年12月14日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2008年9月18日4.《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粤劳社发[2009]7号)2009年1月23日(二)探亲假1. 《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国发[1981]12号)2. 《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劳总险字〔1981〕12号)3. 《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实施细则》(粤府〔1981〕179号)4. 《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财事字〔1981〕第113号)5. 《广东省职工探亲路费实施办法》((81)粤财行字第25号)6.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7.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1981年3月14日8.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待遇问题的通知》(〔1982〕侨政会字第011号)(三)婚假1.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84号)3.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四)产假、看护假、哺乳假、节育手术假期1.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82〕劳险字2号)1982.03.272. 《关于检发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的通知》(卫妇幼〔1984〕1号)1984.02.01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1988.09.014. 《颁布〈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1989〕16号)1989.01.295. 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劳险字〔1995〕第013号)6. 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子女期间有关假期的通知(粤人薪[1997]5号、粤劳薪[1997]23号)7.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8.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五)病假1. 《关于半日工作半日休养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补充通知》(〔64〕中劳薪字第60号、〔64〕会通字第5号)2. 《关于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时间是否计算一般工龄的通知》(〔65〕内人工字第120号)。

2020最新版广东省职工休假条例出台

2020最新版广东省职工休假条例出台

2020最新版广东省职工休假条例出台怎么计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该条款明确了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与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直接相关。

但是这里的工作年限指的是劳动者在现用人单位的累计工作年限还是指的是该劳动者自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呢?对此问题,人社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作出了答复,“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人社部对工作年限的解释重点放在了“累计”上,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开始工作起就开始计算自己的工作年限了,哪怕不是在同一用人单位,但一旦劳动者申请带薪年休假的,之前该劳动者在别处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也可以被累计计算总的工作年限之内。

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其带薪年休假期。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期限是根据其总工作年限计算的,但其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前提是在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

不要将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的基础条件(连续工作满一年)和年限条件(按照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混同。

怎么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通过上述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职工未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300%的带薪年休假工资中其实是包括用人单位在职工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的工资收入的。

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

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

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前言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劳动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用以保障职工的假期权益,缓解职工的工作压力,保证职工的健康和生产效率。

广东省作为我国人口、经济等方面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企业数量众多,工作压力大,因此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意义重大。

本文将从企业贯彻实施、职工休假方案等角度,提出若干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以期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参考。

企业贯彻实施1.注重宣传:广东省企业应该通过企业网站、内部公告板和组织员工会议等形式,将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和本企业具体休假方案进行全面宣传,以确保员工对政策和规定的理解和认同,并且为企业实施提供依据。

2.落实制度:广东省企业要积极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管理,确保职工休假权益得到保障。

企业负责人要认真核对职工休假时间、工资支付情况等,尽可能地提高职工休假质量和满意度。

3.投入资金:广东省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对企业的积极意义和经济效益。

企业负责人要合理规划休假成本和开支预算,鼓励职工按规定休假。

在保障职工休假权益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职工休假方案1.休假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企业要为职工提供10天以上带薪年休假。

同时,可根据企业工作性质、员工需求等情况,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加以适当调整。

2.休假方式:广东省企业可采取集中休假或分散休假的方式,使职工能够充分休息,体验丰富多彩的休闲生活,以保持身心健康。

3.休假组织:广东省企业要注重休假组织工作,制定详细的休假方案和时间表,让员工提前了解休假安排,充分调整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计划,合理安排休假时间,保证职工休假质量。

结语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广东省企业应该认真贯彻实施,切实保障职工的休假权益,改善员工的身心健康状况和工作质量。

同时,广东省企业还应该根据本身特点和职工需求,完善休假方案,提高职工休假质量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社会信誉度。

广东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广东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修改版)

广东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广东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修改版)

广东省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目前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我国的职工休息休假的制度是越来越完善,职工不止是可以享受法定节假日还可以享受带薪的年休假,那广东省的企业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呢?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广东省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一、享受年休假员工范围1、在我公司工作并与我公司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均能享受年休假待遇。

2、由劳务公司派遣我公司工作并且工作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二、休假条件及假期1、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被扣发事假工资或者虽被扣发但以其他形式补偿的;2、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条年休假的计划安排及审批程序公司安排年休假的总原则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员工有申请休假的权利,公司有批假的权力。

员工享受年休假必须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才可享受。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因企业性质所决定公司员工全年各阶段工作任务是不均衡的,公司应尽量安排员工在空闲阶段或工作任务不饱和期享受年休假。

为避免员工休假期过于集中而影响公司工作的开展,公司应在年初对全公司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计划安排。

公司所属各部室、各锋笑握项目部应在征求所属员工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具体情况编制年休假计划并上报公司升拿人力资源部。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各项目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并进行调整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该计划即为公司员工年休假安排计划。

广东省企业职工休假规定[整理版]

广东省企业职工休假规定[整理版]

广东省企业职工休假规定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职工休假办法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

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 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年1月2日、3日,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2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

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

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

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二、年休假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广东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条例(修订版)

广东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条例(修订版)

广东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条例(修订版)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指导企业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假,依法确保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的权利。

二、职工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是指职工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职工如经劳动、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调动或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其在前后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作时间。

三、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按照《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满12个月及以上,但连续工作时间未满12个月的,不能享受年休假。

四、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及以上的,即获得享受年休假的权利,其当年年休天数的计算办法,按《实施办法》第五条执行。

五、用人单位按照累计工作时间的规定计算职工年休假天数时,应以职工休年休假的前一日为截止日。

六、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职工的工作时间,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止。

用人单位应当将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手册等有效的原始材料保存在职工本人档案中。

职工重新就业或转移工作单位,应当将本人档案送交新的用人单位核实后,作为核定职工本人工作时间等的依据。

2024广东中山产假最新规定

2024广东中山产假最新规定

2024广东中山产假最新规定中山产假天数女职工产假:1、顺产:顺产98天+奖励假80天=178天;2、剖腹产: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奖励假80天=208天。

男职工产假:陪产假15天。

中山产假规定(一)生育假期:顺产的:98天;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注: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_手术假期: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注:同时施行上述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奖励假:80天;男方陪产假:15天。

三孩产假规定:_年9月13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通知,对《广东省人口与_条例》(下称《条例》)、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政策修改和实施前的过渡期间,三孩生育登记业务和生育假期执行方案进行明确。

关于生育假期问题,通知规定,广东省现阶段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

除了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在新修改的《条例》实施前,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定为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提供生育假期。

中山男职工陪产假有多少天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产假期工资发放标准产假期工资发放标准是按生育险金额发放生育保险金,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

广东省企业职工各类假期规定及待遇计算方法

广东省企业职工各类假期规定及待遇计算方法

广东省企业职工各类假期规定及待遇计算方法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

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产假: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女职工劳动保护法》难产期才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病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广东省假期待遇规定

广东省假期待遇规定

广东省假期待遇规定广东省假期待遇规定为了保障广东省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广东省政府制定了假期待遇规定,规定了广东省员工在各类假期中的休假安排和福利待遇。

一、法定假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员工享有法定假期,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

法定假期的具体安排如下:1.春节:全体员工享受7天法定假期,其中1月1日至3日休假,1月4日至6日调休;2.清明节:全体员工享受3天法定假期,4月4日休假,4月2日至3日调休;3.劳动节:全体员工享受3天法定假期,5月1日休假,4月30日至5月2日调休;4.中秋节:全体员工享受3天法定假期,9月13日休假,9月11日至12日调休。

二、带薪年假广东省员工在满一年的工龄后,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具体的带薪年假天数根据员工的工龄长短而定,一般情况下为: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但不满5年的员工,享受5天带薪年假;2.在公司连续工作满5年但不满10年的员工,享受10天带薪年假;3.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享受15天带薪年假。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需要,在与公司协商后选择休假的时间,但需要提前至少3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特殊假期除了法定假期和带薪年假外,广东省员工还可以享受一些特殊假期,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

各项特殊假期的具体规定如下:1.婚假:全体员工享受3天婚假,可以在结婚当天及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连续休假;2.丧假:员工在亲属丧失直系亲属时,可享受3-7天丧假,具体天数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而定;3.产假:女职工生育孩子时,可以享受产假,产假的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4.陪产假:男职工在妻子生育时,可以享受陪产假,陪产假的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5.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可以享受哺乳假,哺乳假的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四、福利待遇除了休假制度外,广东省员工还可以享受一些福利待遇,具体如下:1.节日福利:公司会在重要节日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助或礼品,以表彰员工的辛勤工作和付出;2.健康保障:公司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3.培训机会:公司提供培训机会,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4.职业发展:公司设立晋升通道和晋升机会,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空间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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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职工休假规定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职工休假办法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

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 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年1月2日、3日,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2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

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

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

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二、年休假
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三、探亲假
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

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

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

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五、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

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六、产假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 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The Social Insurance and Housing Fund will be should adjust to the country’s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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