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已公布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已公布](https://img.taocdn.com/s3/m/882fe8c4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af.png)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已公布1500字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交流的不断深化,法治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尤其对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了满足社会对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出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是我们稳定法治领导地位的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根据该计划公布的相关内容,我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首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德法兼修能力。
德法兼修是一种将德育和法育有机结合起来的教育模式。
培养学生的德法兼修能力既要注重塑造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价值观念,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也要注重专业知识和法治素养的培养,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技能。
因此,在培养计划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加强法思维课程的设置,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
其次,在培养计划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法治人才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因此,培养计划中应加强创新教育,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可以通过开展案例分析、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教学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第三,在培养计划中应加强实践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法治人才教育要注重实践教学,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
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参与法律实务实习、模拟法庭辩论、法律调研等方式,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实践中提高,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同时,加强与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让学生在实践中接触和了解实际工作环境和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力。
第四,在培养计划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各国交流的日益频繁,法治人才应具备良好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76a4eabf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db.png)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一个致力于培养优秀法律人才的教育计划,它包括了学术教育、职业培训和实践经验三个方面,旨在为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提供支持和机会。
本文将从计划的背景、目标、实施方式以及评价标准几个方面全面介绍该计划,并探讨其对法律人才培养的意义和影响。
一、计划背景随着中国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快速发展,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然而,当前法律人才的质量和数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尤其是在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
因此,为了提高我国法律人才的质量和数量,满足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应运而生。
二、计划目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其具备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职业的能力和素养。
2.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法律人才,使其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更具竞争力。
3. 引导法学研究方向向国际化、前沿性和实践性方向转变,提高法学研究的水平和贡献度。
三、计划实施方式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教育。
该计划将为法律专业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多元化、综合性和实践性的教育,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学术研究生活、出国交流等。
教育的方式和手段将更加创新和多元化,例如利用网络教育、线上学习、MOOC等方式,提高教育效益。
2. 职业培训。
该计划将为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职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包括法律实务、职业素养等多个方面,助力他们全面提高职业素质和能力。
3. 实践经验。
该计划将为学生和职业人员提供实践经验,包括实习、实地考察等,使他们真正地了解和感受法律工作的实践性和复杂性,提高法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评价标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
该计划将重视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将包括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质量和学生评价等方面。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https://img.taocdn.com/s3/m/5280bdf97c1cfad6195fa772.png)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摘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为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提供了整体思路和契机。
计划虽好,担忧仍在,其落实更需要大量的投入和精心的设计。
为此,首先要抓住其“卓越计划”的属性和主要精神,即鼓励法学教育的多元化、职业化和创新性;其次,要明确其“培养高素质的法律职业人才”的教育目标;其三,要根据学校特点、项目要求和社会需求,科学地设计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其四,要关注细节,深入研究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教学形式、方法和课程表等问题。
各个院校的创新精神和具体方案设计将决定其实施的成败。
关键词:卓越计划;法律职业;素质培养;教学方法、一、担忧与思考冒昧而言,可以用两个不甚恰当的词来形容中国法学教育,即“雨后春笋”和“泥沙俱下”。
经历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法学教育规模庞大,项目层出,堪称显学;同时它又良莠芜杂,低层次重复,距现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仍有差距。
当前,法学教育既面临发展的瓶颈和挑战,又面临新的机遇和更高的社会期待。
打破瓶颈,抓住机遇,推动法学教育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是法学教育界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下正在推行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计划”)适逢其时,应运而生,为下一步法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套整体思路和契机。
它明确提出“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
该计划一经推出,确实推动了众多院校的积极申报和实施。
在这种热潮下,本文作者仍然有三个担忧。
担忧一,重视申报“基地”,忽视深层探索和创新。
不少院校在积极申报的热情背后,难免怀有争取资源和争抢前几把交椅的冲动,把“卓越计划”的申报简单地当成一次资源分配或重排座次的机会。
形成竞争并不错,但如果以争取到“试验基地”为目标,而非以认真研究法学教育改革和高素质人才培养方案为目标,难免会造成一旦“基地”到手,一切运行照旧的局面。
这就偏离了“卓越计划”提升法学教育水平和创新教学模式的初衷。
担忧二,重视宏大议事和概念探讨,轻视操作层面的中观和微观设计;重视宏大口号,轻视实际操作;想法层出不穷,办法虎头蛇尾。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2de13d11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18.png)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针对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而设计的一项计划。
本计划旨在通过系统的培养方案和综合教育措施,培养具备深厚法律素养、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卓越法律人才。
首先,本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我们将从法律理论知识、法治观念、法律方法和案例分析等方面入手,帮助学生全面掌握法律知识并培养其法律思维能力。
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如理论授课、案例研讨、模拟法庭等,使学生能够理解和运用法律,做出合理的法律判断和决策。
其次,本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我们将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勇于探索,在学术研究和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为此,我们将组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司法实习和社会实践,提供平台和机会,让学生能够深入了解实际问题,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研究和创新。
最后,本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
我们将推动与国外知名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法律教育理念和教学资源。
通过国际交流、合作研究、海外实习等方式,让学生接触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培养他们的国际交往和合作能力,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此外,本计划还将组织各类法学竞赛、学术研讨会和名师讲座等活动,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机会,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同时,将建立健全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不断优化培养计划,确保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
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综上所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通过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为他们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和平台,以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
这一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我国法律教育的水平,促进社会法治建设的进步。
笔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方案、模式、课程及教学改革——应用型
![笔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方案、模式、课程及教学改革——应用型](https://img.taocdn.com/s3/m/5670a7035f0e7cd184253673.png)
作者简介 :屈茂辉( 1 9 6 2 一 ) , 男, 湖南新宁 人,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法学博士。 主要从事法学教育研究。
①具 体分布是 : 应 用 型复合 型法律 职 业人 才教 育培 养基地 5 8 个, 涉 外法 律人 才教 育培养 基地2 2 个, 西部 基层法律 人才教 育培 养基 地1 2 ②笔者在运 用 网络 等 手段收 集5 8 个高 校的 法学 培养计 划时, 共 收集 到了 . 4 2 所高校 的法 学培 养计划 , 但有些高校 的内容是 2 0 1 2 年 以 前 的, 有 的甚 至是2 0 0 4 年 的, 并且无法 找到 最新版 本 , 所以本 文 目 前 的分析 对象 就 只能 是所获 得 的符 合条件 的3 l 所 高校 的培 养计划 。
才教 育 培养 基地 名 单” 也可 以 发现 , 在9 2 个基 地 中
收稿 日期 :2 0 1 4 — 1 0 — 2 1 基 金项 目:湖南省2 0 1 4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 “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理论传授与实践拓展关系研究”[ 湘教通 ( 2 0 1 4)
6 8 9—6 0 ] 。
“ 首 批 卓 越 法 律 人 才教 育 培 养基 地 拟 入 选 高校 名
一
、
样本高校的基本构成
本 研 究 样 本 选 自教 育 部2 0 1 2 年8 月公布 的 “ 首
单” 。 之后 各入 选 高校 根 据教 育部 颁 发 的 关于实 施 卓 越 法 律 人 才教 育 培 养方 案 的若 干意 见 ( 以下 简称 若 干意 见 》 ) , 陆续 推 出各校 的卓 越 法律 人才 培 养 方案 。 尽管 ( ( 若 干 意 见 对 这 三类 培 养基地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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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已公布1500字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已公布1500字](https://img.taocdn.com/s3/m/0f266d8f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7ff424a.png)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已公布1500字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是一项重要的举措,我对此表示支持。
以下是我对该计划的一些意见。
首先,我认为该计划的实施应该注重德法并重。
法律人才不仅需要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法治精神。
在培养法治人才的过程中,既要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使他们成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专业人才。
其次,我建议该计划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仅掌握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在教学中应该注重实践教学,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需求。
第三,我认为该计划的教育培养应该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变化,法律人才需要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法律需求。
因此,在培养过程中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他们提出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法律事务的创新发展。
最后,我建议该计划的实施应该加强与实际工作的对接。
法律人才的培养不应该脱离社会实际需求,而应该与实际工作密切结合。
因此,我建议在培养过程中加大与实际工作单位的合作,通过实习、实训等方式,让学生亲身参与实际工作,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是非常有必要和重要的举措。
通过德法兼修、实践能力培养、创新能力培养和与实际工作对接等方式,可以更好地培养出优秀的法治人才,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优化计划,使其取得更好的效果。
大学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管理办法
![大学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703048b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6b.png)
大学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管理办法大学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学校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规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简称“卓越班”)教学管理,提高卓越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卓越班以“强化基础、加强实践”为办学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努力形成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适应的卓越人才教育培养模式。
第三条卓越班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工程类专业培养能站在国际技术发展前沿、了解我国国情,掌握关键技术并能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和解决问题,国际认可的研究型工程师或工程领域领军人才;法律类专业培养具有复合型、应用型知识结构与国际视野的精英法律人才。
第四条卓越班学生在第六学期末进行筛选分流,一部分学生以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形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本硕卓越班),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卓越班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获得学士学位(本科卓越班)。
本科卓越班:本科卓越班培养模式以“3+1”为基本框架,3年为本科阶段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1年为本科阶段的实践能力训练。
本硕卓越班:本硕卓越班培养模式以“3+1+某(“某”工程类卓越班为3年,法律类卓越班为2年)”为基本框架,3年为本科阶段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1年为实践能力训练和硕士公共基础课程学习,某年为硕士专业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环节以及学位论文阶段。
第五条学院应依据“卓越计划”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简称“学校标准”)。
学校标准应高于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体现专业办学定位、优势与特色,体现行业背景和服务面向。
学校标准应细化到可实施、可检查的程度,并落实到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
第六条学院应制定科学、先进的培养方案和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要体现“三个并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并重、强化基础与注重个性并重。
卓越班学生在本科期间实现“三个一”,即至少一次出国(境)学习经历、参加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年(不少于32周)企业(法律实务部门)学习经历。
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6ecac024192e45361066f5f1.png)
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的高等教育重大计划。
卓越计划对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为实施好卓越计划,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实施领域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
全面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优化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战略举措。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树立全面发展和多样化的人才观念,树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要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观念。
改革和创新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2.主要目标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优势,增强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
以实施卓越计划为突破口,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
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
![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https://img.taocdn.com/s3/m/747cdc5c312b3169a451a4ab.png)
教高[2011]1号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的高等教育重大计划。
卓越计划对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为实施好卓越计划,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实施领域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
全面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优化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战略举措。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树立全面发展和多样化的人才观念,树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要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观念。
改革和创新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2.主要目标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优势,增强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
以实施卓越计划为突破口,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3篇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99d5171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99.png)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第一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背景及意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由中国教育部和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类学科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旨在推进法律教育的创新和卓越化发展。
该计划自2019年启动,计划持续实施10年,预计将得到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和投入。
该计划的背景是:新时代对我国法学人才的迫切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推进,法律领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同时,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实践的要求,需要进行创新和升级。
因此,推进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
该计划的意义在于:提高我国法律人才的素质和水平,培养高水平法律人才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同时,也促进了法律教育改革和创新,推动了高等教育的优化和提质。
最终,将有利于我国构建法治社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
第二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该计划将加强法学理论研究,推进法学前沿领域和国际法律发展的探索。
同时,强化法学学科建设,加强新兴法学领域的培育和发展。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培养该计划将通过开展法律课程改革和丰富多彩的法律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
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该计划将加强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语言能力。
四、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该计划将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和支持优秀的法学人才,提高他们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他们成为法律领域的专家和领袖。
五、引进和培养海外高层次法学人才该计划将加强对海外高层次法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拓宽国际交流渠道,提高法学的国际化水平。
六、教育资源共享和合作该计划将促进高校之间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合作,推进全国高校法学类学科联合体的建设和发展。
实施路径方面,该计划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完善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d9f00a65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97.png)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在当今社会,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而且对法律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等方面,探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内容。
首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培养目标应该明确。
在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应该明确培养目标,包括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课程设置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课程设置中,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基础与专业课程的结合,注重知识与能力的培养。
同时,还应该注重国际化视野的培养,注重跨学科知识的融合,注重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入。
再次,教学方法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关键环节。
在教学方法中,应该注重案例教学,注重互动式教学,注重实践教学,注重团队合作教学。
同时,还应该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注重学生自主学习,注重学生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
最后,评价体系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保障。
在评价体系中,应该注重全面评价,注重多元评价,注重动态评价,注重个性评价。
同时,还应该注重实践能力的评价,注重创新能力的评价,注重团队合作精神的评价,注重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
总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
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通过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能够培养出更多的法律精英,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89a12545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2f.png)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公布日期】2018.09.17•【文号】教高〔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础上,现就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做强一流法学专业,培育一流法治人才,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凸显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建成一批一流法学专业点,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中国特色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基本形成;高等法学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1.厚德育,铸就法治人才之魂。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52d9b8c4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c8.png)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在当今社会,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而优秀的法律人才更是稀缺。
为了培养更多具备卓越法律素养的人才,我们制定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首先,我们将注重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
除了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外,我们将注重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
我们鼓励学生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他们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其次,我们将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
法律领域需要的不仅仅是死记硬背的知识,更需要的是学生具备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我们将引导学生多进行案例分析、法律研究,培养他们的问题发现和解决能力,使他们在未来能够适应法律领域的快速变化。
此外,我们还将注重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法律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
我们将鼓励学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增强他们的国际交流能力,培养他们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法律人才。
最后,我们将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实践能力同样不可或缺。
我们将积极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总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培养更多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法律人才,为法律领域的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4c8e4db4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e6.png)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一、工作目标1.1 培养法律基础知识扎实的法律人才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出基础知识扎实的法律人才。
这意味着我们的学生需要对法律的基本原理、法律史、法理学、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法、诉讼法等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通过课堂讲授、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建立起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
1.2 培养具有优秀法律职业素养的法律人才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出具有优秀法律职业素养的法律人才。
这意味着我们的学生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严谨的职业态度、优秀的职业沟通能力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通过模拟法庭、实习实践、法律伦理课程等方式,帮助学生提升其法律职业素养。
1.3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
这意味着我们的学生需要具备独立思考、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通过项目研究、创新竞赛、实习实践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提升其实践能力。
二、工作任务2.1 设计并实施系统的法律课程体系为了达到工作目标,我们需要设计并实施一套系统的法律课程体系。
这套体系应该既包括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也包括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还包括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我们需要聘请有经验的法学教授,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以确保我们的课程体系能够有效地达到预期目标。
2.2 建立和完善法律实验室为了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我们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实验室。
这个实验室应该是一个模拟法律实践的环境,学生可以在这里进行模拟法庭、模拟公司等实践活动。
我们需要提供先进的设备和专业的指导,以确保学生能够在模拟实践中获得真实的法律经验。
2.3 开展法律科研项目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我们需要开展法律科研项目。
这些项目可以是由学生主导的独立研究,也可以是由教师指导的团队合作项目。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321db773f46527d3240ce0fd.png)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近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
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
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决定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二、主要任务(一)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
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https://img.taocdn.com/s3/m/ceb5a5c7da38376baf1faee4.png)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摘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是为了提高法律专业建设水平和学生实践能力而提出的。
当前需要加强高校和以法院、检察院为代表的实务部门的合作,建立固定的实习基础和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是当务之急,并应将这一培养模式推广到地方层面,以实现从重点高校到地方高校法律专业的均衡发展。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高校实务部门合作一、学生缺乏实践能力是高校法学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底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是今后我国法学高等教育今后的教育指导与发展方向。
两部委下发这一《意见》的原因显而易见,法律专业作为一个具有很强实践性的学科,也获得了很大发展,目前我国共有623所高校开设法学类本科专业,本科在校生数29万多人。
“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累计培养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36万多人。
[1]可谓规模庞大,也为推进国家法治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法律专业毕业生并未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具体体现为法治理念教育不够深入,各高校对学生的培养模式单一,本科阶段教育缺乏特色,同质化严重,学生侧重于法条的记忆和背诵,但处理问题和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
为此,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法学教育改革的首要任务。
要完成这一任务,除了在校内强调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训练外,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建立高校与司法机关关于法律专业学生的实习与训练体制,是当务之急。
二、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实务部门的联系是提高法律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
当前适用法律的实务部门众多,如拥有执法权的政府各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都可以作为学生的实习基础。
这些实务机构中,政府部门按管理领域进行执法,所运用的法律相对单一;而律师事务所和法院、检察院是较为理想的法律专业实训部门。
其中律师事务所可以接触到不同类型和性质的案件,但缺点是律师办理案件大多是单个人进行,由于涉及律师本人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律师带学生从事法律实务实践的意愿不强。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8364638e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da.png)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摘要: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依据是从法律人才的质量反观法学教育的质量的认识结果。
这项计划是为弥补不足而为的补救。
从法律人才队伍现状发现的法学教育的不足主要有三,即:①教育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不足;②教育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不足;③教育培养西部基层需要的法律人才不足。
教育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不足、教育培养西部基层需要的法律人才不足和教育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不足,可以归结为“供求关系”上的不足,而影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不足是我国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的不足,是我国法学教学质量上的欠缺。
弥补实践教学的不足是所有法学教学单位共同面临的任务。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教育;法律实践能力中图分类号:C96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52-0064-03收稿日期:2016-08-21基金项目:本文是“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项目编号2012140)、“中国海洋大学重点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法学专业综合改革”的研究成果作者简介:徐祥民(1958-),男,又名徐进,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泰山学者,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海洋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法政学院名誉院长。
2012年5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以下简称《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此举引起了我国政府、社会和法学教学单位对法律人才培养的新的关注。
由中国海洋大学承办在青岛召开的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2年年会选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这一主题,此后召开的若干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主题的研讨会,就是对《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积极回应。
那么,《卓越法律人才计划》为什么能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它是用什么或利用了什么才对国家、社会和法学教育界产生了持续的影响的呢?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有助于明确《卓越法律人才计划》提出的任务,有助于弄清楚法学教育或法学教育改革前进的方向。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已公布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已公布](https://img.taocdn.com/s3/m/d7f12075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0f6f878.png)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已公布1500字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是一个很好的举措,可以为培养优秀的法治人才提供更加全面和深入的教育。
以下是我对此计划的意见:首先,我认为这个计划的核心理念是非常正确和有价值的。
德法兼修的教育模式旨在培养既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又具备良好德行和道德素养的法治人才。
这样的人才在实践中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够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其次,这个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加强实践教学的力度,鼓励学生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和法律研究,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此外,还可以建设实验性教学基地,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让学生能够在真实的法律环境中锻炼自己的能力。
第三,我建议在培养计划中增加一些跨学科的内容。
法治问题往往涉及到社会、经济、政治等多个领域,因此,培养法治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了解其他学科的知识。
因此,可以在培养计划中增设一些跨学科的课程,如法治与社会学、法治与经济学等,以加强学生在多个领域的综合能力。
第四,我认为这个计划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在推进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过程中,可以吸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
比如,可以邀请国外的法学专家进行讲座或开设国际化的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法律素养。
同时,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国际性的法律竞赛或学术交流活动,增加他们的国际交流经验。
第五,我建议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
法治人才的培养不仅需要学校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因此,可以与知名的法律事务所、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合作,开展一些实践项目或研究课题,提供学生与法律实践相结合的机会,培养他们的实际应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的来说,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是非常重要和有意义的。
通过这个计划,可以培养更多优秀的法治人才,为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做出贡献。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正式)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正式)](https://img.taocdn.com/s3/m/c069066558fafab069dc0287.png)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培养方案专业负责人:刘永强主管院长:刘永强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廖斌一、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名称学制4年,最低毕业学分165,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与法律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法律实务技能,富有专业精神与人文素养,具备法学专业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以及公司企业的法务部门脱颖而出的法律实务人才。
三、培养规格及要求贯彻教育部“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要求,着力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与法律职业道德、掌握法学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及理工科基础知识,具备能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掌握基本的计算机、网络知识,能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
1、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崇高的法律信仰,公平正义的理念,崇尚和献身法治的精神,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忠于法律和维护法律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2、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具备科学的法学知识结构,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通过大量的实务课程、庭审观摩、实习基地岗位实习等科学严格的职业训练,使学生具备较强的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去分析、解决各类法律事务的能力,具备规范运用法律语言和较强的文字表达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好的外语语言运用能力及专业外语知识,懂得一定的自然科学基本知识,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文献检索,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
四、主干学科与专业主干课程主干学科:法学学科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五、学位课程综合外语、大学语文、高级办公自动化、法理学、民法学总论与实务、刑法学总论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学专业认识实习、模拟审判六、学分分配七、专业教学计划八、选课指导(课程配置流程图)九、各学期应修学分分布表学期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学分合计建议应修学分18.5 24 26 23 27 20 19.5 7 165十、说明:1.公共选修课程见学校选修课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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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
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
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决定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二、主要任务
(一)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
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
人才的突破口。
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
把培养西部基层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着力点。
适应西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结合政法人才培养体制改革,面向西部基层政法机关,培养一批具有奉献精神、较强实践能力,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法律人才。
(二)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
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探索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探索“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
加强国内法学院校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双方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积极利用海外优质法学教育资源,探索形成灵活多样、优势互补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学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
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学生职业意识、职业伦理教育,增强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法学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手段,提高高等法学教育质量。
(四)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
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数的15%。
加强校内实践环节,开发法律方法课程,搞好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
充分利用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条例,建设一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开展覆盖面广、参与性高、实效性强的专业实习,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
(五)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
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鼓励支持法律实务部门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高校任教,鼓励支持高校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
鼓励法学骨干教师到海外学习、研究,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团队,聘请世界一流法学专家学者到国内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建设80个左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20个左右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20个左右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二)实施高校与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选派1000名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1—2年,参与法律实务工作。
选派1000名法律实务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高校任教1—2年,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
(三)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依托“本科教学工程”,支持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重点建设100个共享共用的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鼓励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建设相应的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四)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依托国家留学基金,重点支持法学专业学生到海外留学深造,重点支持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海外学习交流或开展合作研究。
(五)建设高水平教材。
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的编写、培训和使用工作。
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组织编写一批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科学性权威性强的案例教材。
有鉴别、有选择地引进一批国外法学优秀教材。
(六)制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
参与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类型和实务部门需求,研究制订本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国家指导标准。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原则。
统筹布局、择优遴选。
根据高校类型和所处区域,择优遴选一批办学方向正确、办学特色鲜明,教学科研水平高、有一定法学教育规模和较好工作基础的高校,整体规划,统一部署。
分步实施、动态调整。
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工作。
加强检查评估,建立参与高校动态调整机制。
(二)管理机构。
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法学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负责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指导、咨询和协调。
成立由法学教育教学一线专家学者组成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申报方案的评审以及实施情况的评价工作。
(三)申报和评审。
高校自主选择参加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人才
培养类型,提交加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申报方案。
专家委员会对高校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参加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
(四)建设周期。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周期为10年,分期实施,首批为5年(2011—2015年)。
(五)检查评估。
专家委员会依照参与高校的申报方案和人才培养标准,进行检查评估。
不合格的退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五、政策保障
(一)支持参与高校围绕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在招生、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学制设置等方面进行改革。
鼓励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参与高校,在本校推免名额内重点支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
(二)支持参与高校改革专业教师准入、职务聘任、考核和培训等相关制度。
(三)支持具备条件的参与高校申请成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四)依托“本科教学工程”,对参与的中央部委高校给予经费支持。
联合有关部门,为实务部门承担法律人才培
养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与经费保障。
各地应为参与计划的地方高校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支持参与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把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意见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高等学校(教育部部属高校除外)。
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