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关系劳动定额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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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劳动定额管理
程序
劳动定额管理程序
1.目的
通过开展工作研究,消除无效劳动,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效率,提高劳动定额水平,促进劳动定额管理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生产管理系统及关联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所属各直属专业厂、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3.术语和定义
3.1劳动定额:是产品生产过程中劳动消耗的壹种数量标准,是指于壹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为完成单位产品所规定的必要劳动时间消耗标准或于单位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数量(或完成工作量)的标准。前者称为“时间定额”,后者称为“产量定额”,这俩种形式能够直接转换,均是劳动计量标准。
3.2工作研究:是运用方法研究和时间研究的技术,对工作系统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多种环境等进行分析、研究、设计、改进,力求以尽量少的劳动消耗获取尽可能多的工作成果的壹项工程技术。
3.3劳动定额水平:是指劳动定额的松紧和平衡程度.它是企业于壹定时期内,由人的素质和物质条件以及己达到的生产技术、企业管理和劳动组织水平所决定的。
4.职责
集团公司的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实行俩级管理。
集团公司的劳动定额管理工作,于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由集团公司生产制造部统壹归口管理,日常办事机构是生产制造部工业工程室。
直属专业厂、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劳动定额管理工作,于本单位主管总经理(或厂长)领导下,由各单位的工业工程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4.1集团公司生产制造部
4.1.1组织贯彻国家、行业的劳动定额标准,组织制定、贯彻集团公司的劳动定额时间标准。
4.1.2制定集团公司有关劳动定额管理文件。
4.1.3组织开展工作研究工作,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消除无效劳动,提高劳动效率。
4.1.4平衡集团公司劳动定额水平,组织各单位制定和修订产品的劳动定额。
4.1.5审批直属专业厂劳动定额。
4.1.6编制、汇总集团公司产品劳动量;统计、分析劳动定额完成情况,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情况。
4.1.7指导、评价下属各单位开展工作研究工作及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组织系统培训工作;开展经验交流。
4.1.8收集先进单位工作方法及同类竞争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信息。4.2发展部
负责向生产制造部提供综合路线表。
4.3直属专业厂
4.3.1贯彻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劳动定额标准。
4.3.2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劳动定额管理程序文件。
4.3.3开展工作研究工作,制定、修订产品及辅助生产劳动定额。4.3.4汇总全厂产品劳动量;且按规定的时间向集团公司呈报有关报表。
4.3.5指导、评价基层劳动定额原始记录。
4.3.6收集先进工作方法及同类竞争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信息。
4.3.7向有关部门提供劳动定额资料。
4.4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4.4.1组织贯彻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劳动定额标准。
4.4.2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劳动定额管理的规章制度。
4.4.3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工作研究工作,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消除无效劳动,提高劳动效率。
4.4.4平衡所属各单位的劳动水平,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制定和修订产品的劳动定额及时间标准。
4.4.5审批下属各单位劳动定额。
4.4.6汇总本公司产品劳动量;统计、分析劳动定额完成情况、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情况;且按规定的时间向集团公司呈报有关报表。4.4.7指导、评价下属各单位开展研究工作,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组织系统业务培训;开展经验交流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工作程序
5.1.1劳动定额制定
5.1.1.1于新产品试生产阶段,直属专业厂于开展工作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新产品劳动定额,将《劳动定额清单》、《劳动定额清单零件目录表》报制集团公司生产制造部工业工程时。
5.1.1.2生产制造部工业工程室依据发展部的《综合路线》、《生产准备通知书》及伸报单位技术发展部门提供的工艺(工序)卡等关联资料到生产现场、车间、技术部门调查、审核新产品劳动定额。
5.1.1.3报主管部长,审批新产品劳动定额为临时定额,使用期为本至高无上个月。
5.1.1.4通知伸报单位上报修改后的临时定额,且使用新产品劳动定额(临时定额)。
5.1.1.5新产品形成批量、工艺稳定后,由伸报单位根据掌握的统计数据,重新组织制定劳动定额,经生产制造部审批后作为现行劳动定额管理。
(注:5.1.1.1-5.1.1.5程序适用于直属专业厂,子公司下属单位制定劳动定额呈报子公司且由子公司审批,年末统壹报生产制造部备案)
5.1.2劳动定额统计
5.1.2.1直属专业厂、子公司根据劳动定额完成工时等数据统计汇总成《基本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辅助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维修人员完成工时月报表》,每月的日上报生产制
造部工业工程室。
5.1.2.2生产制造部审核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5.1.2.3生产制造部汇总成《集团公司基本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集团公司辅助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集团公司维修人员完成工时月报表》。
5.1.2.4分析定额人员变化、工时利用、定额完成、工时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情况。
5.1.2.5对劳动定额统计报表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检查,根据《生产管理评价控制程序》进行评价,且将信息传递给生产部集团管理。
5.1.3劳动定额修订
5.1.3.1根据实地调查和月报分析数据,确定劳动定额修改指标,报主管领导审核。
5.1.3.2布置定额修改工作,向直属专业厂下达具体指标,向子公司下打指导性指标。
5.1.3.3各单位修订劳动定额(或时间标准)。
5.1.3.4各单位将修改后的《劳动定额零件目录表》(按车型)及软盘《劳动定额压缩汇总表》(按车型、按系列)、《零合件明细表》报至生产制造部审核、备案(子公司备案)。
5.1.3.5组织各单位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劳动定额。
5.1.3.6对各关联单位劳动定额修订工作依据《生产管理评价控制程序》进行评价且向集团管理室提供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