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医技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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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药品的管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药剂科负责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药品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及时、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仅限于抢救用药和治疗过程中必需备用的药品。
三、临床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备用药品申请单。
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品种、数量。
如需增加更改药品品种及基数,应与药剂科研究后在备用药品申请单上更改并登记签字。
四、药品基数表一式三份,由病区护士长签字、病房药房负责人签字、药剂医疗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药剂科签章,并各保留一份备查。
五、药柜中药盒标签一定要标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生产批号或有效期,如有变动须及时更换标签。
六、备用的麻醉药品要专柜加锁;换班时做好交接工作,值班人员需按基数清点,在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签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组长及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
七、科室备用药品实行科护士长负责制,派专人管理,药品使用
后随时补充,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生产批号、效期及数量,对需特殊保存的药品应按储存条件严格管理。
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每月)查看病区所备药品有效期,在有效期6个月前返病房药房调换新批号。
八、科药品质量检查员定期检查各科备用药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造成备用药品过期作废的,需在质控记录本上记录,写出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及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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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目的:建立病区和门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保证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有效。
1. 病区和门诊科室的备用药品包括:抢救车药品、常用备用药品、高危药品。
2. 病区和门诊科室,根据医疗需要,和护理部共同拟定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清单。
清单一式三份,分别存放病区和门诊科室、护理部和药剂科。
3. 药剂科根据清单,为病区和门诊科室配备药品,药品属于医院所有。
药剂科协助管理,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组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4. 病区和门诊科室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
由其指定一名护士任备用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补充等具体管理工作。
5. 备用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6. 备用药品的配备,以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原则上,贵重药不在临床科室备用。
7. 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参照药剂科药品贮存、保管技术规范的规定储存、保管。
需冷藏的药品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
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效期时限。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志,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他药品区别存放,并做显著标示,提醒用药注意。
8. 领取、码放、使用备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同一品种效期最近的批次要做标识。
使用药品时应做到用旧存新。
9. 备用药品应每日交班、核对。
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本科室护士长,并报告药剂科。
10. 病区和门诊科室保管员应每月一次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发现有沉淀、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和其他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形,应停止该药品的使用,报药剂科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组调换。
11. 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
病区和门诊科室应每月一次自查,药剂科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组每季度例行检查时,将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填写《收回药品登记表》后回收,由住院药房调换。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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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技)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满足临床的用药需求,规范药品管理,保证科室备用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各病区、麻醉科、手术室、注射室及其他存放有备用药品(包括抢救车)的所有临床(医技)科室。
2. 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基数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处方补充,保证备用药品在该科室保持规定的库存数量。
3. 根据诊疗需要,建立科室备用药品的品种与数量清单,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作为各部门的备用基数。
4. 需新增的备用的品种与数量,由临床科室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实施。
5. 备用基数药品的领取及增补由病区药房负责,相关科室凭申请审批单向药房领取。
新增加的品种与数量纳入该部门的备用基数。
6. 临床患者治疗需要应首先使用其备用的药品,并根据使用情况以医嘱或处方的方式及时从药房配取,及时更新或补充备用数量,避免备用药品的过期失效。
7. 药学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各科室备用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抢救药品、高危药品等)的质量与数量以及管理措施与贮存条件,指导护士在领药、贮存、调配、给药过程中的规范操作。
8. 过期失效药品必须及时报损,并申请及时领取补充。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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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020试行版)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备用药品定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固定数量。
二、备用药品申请1、品种和基数备用药品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以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固定基数。
2、申请程序由科室护士长提交病区备药申请,报护理部、医务部和药学部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以科室借用形式从各调剂部门领取。
《申请表》和《备用药品清单》一式三份,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各一份进行备案。
3、变更程序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准绳上不再更改。
因临床需要,确需调整品种或数量的,须书面写明缘故原由,列出更改药品明细,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存案。
4、取消程序科室需要取消备用药品的,应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退回相应调剂部门,调剂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药品性状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备案。
3、备用药品管理1、目录管理统一目录格式,包括液体目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高警示药品目录及临床常用药品等,目录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2、标识管理。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3c23c46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8a.png)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交回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各相关临床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六)各临床科室急救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一)各临床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分别留药剂科、护理部及相关临床科室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经临床科室护士长签字,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从药剂科领取。
(二)摆放药品各临床科室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保证在取用时近期先用。
(三)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临床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9d6d443b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32.png)
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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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https://img.taocdn.com/s3/m/3eb0145d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48d1d11.png)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一、目标1、确保药品库存适中,避免对成本控制产生负面影响;2、防止因储存容器选择不当导致药品疗效降低;3、堵塞药品管理的潜在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 备用药品品种与基数审核1、科室负责人需根据疾病特点制定备用药品计划,提交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副院长批准。
备药计划应兼顾临床需求与库存控制。
2、备用药品为满足科室及病区急救和周转需求,分为统一配置药品和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固定。
全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专科用药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领取。
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需按规定审批。
3、药品品种及数量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得变动。
如需调整,需书面说明原因,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4、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领用、保管和养护,每月进行自查。
药品质量监督小组每季度进行检查,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问题。
5、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交接,药品分类存放,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6、药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防止破损、霉变和失效。
(二) 使用登记管理备用药品领取和使用药品需进行详细登记,记录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及补充药品的详细情况。
(三) 备用药品的检查1、护士长为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药品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检查。
2、护士每日交接检查,护士长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总护士长每月进行督查。
3、使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情况,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及时反馈问题。
(四) 备用药品的使用遵循“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使用”的原则。
(五) 备用药品的摆放1、实行清晰管理,常用药品放于易取位置,标识清晰,包括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及有效期。
2、基数药品使用时采用正反向标识,便于清点和补充。
(六) 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确保班班交接,账物相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及检查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及检查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217a4d4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50.png)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及检查制度一、目的为保证患者安全用药、及时用药,必须加强抢救车药品的管理,确保抢救车内的药品数量足够,质量完好,并能应对紧急使用,提高抢救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标准(一)抢救车备药申请流程1.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照护理部要求的统一目录配备。
病区护士长填写《抢救车备药申请表》,由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医务部主任签字后填写领用单交至住院药房,住院药房组长签字后根据《抢救车备药申请表》与领用单发放药品。
住院药房根据《抢救车备药申请表》制订《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
抢救车药品费用由申领科室承担。
2,变更抢救车目录中精神麻醉药品需护士长填写《精麻药品备药变更申请表》,由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医务部主任,同意签字后交至住院药房。
住院药房根据《精麻药品备药变更申请表》发放或者回收药品,相关记录登记在精麻药品账册中。
3.普通药品变更经护理部确认后填写申领条交至住院药房,住院药房发放或回收相关药品。
(-)抢救车药品的存放1每个药盒只放一种药品,并有清晰的药品标签,标签格式内容参照药学部统一制定标准。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存放,防止药品变色、沉淀或析出结晶、变质等,如发现药品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到病区药房更换处理。
5.有效期必须在9个月以上。
针剂按先左后右顺序排放与使用,如有新、旧药品混放现象,应仔细查看每支针剂的有效期。
(三)抢救车药品检查1根据护理部要求,各病区护士每2周对抢救车药品自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贮存条件是否合适;药品是否过期、变质,标签是否脱落或模糊不清;药品数量是否与药物清单上所列的相符。
2,住院药房安排药师每月到各病区检查抢救车备药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
对于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告知责任护士,并要求及时更换,保证抢救车备药符合检查要求。
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def4441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48.png)
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辅助科室3.定义:备用药品是指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4.内容:4.1 急救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科主任、护士长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填写《备用药品审批表》(见附件1)并附备用药品一览表(见附件2、3、4),报护理部审核后交药学部审批,最后由医务科复核审批,方可配置。
审批表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4.2 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减品种、数量的,仍需填写《备用药品审批表》并附备用药品一览表,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护理部审核后交药学部审批,最后由医务科复核审批,方可变动。
审批表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4.3 病房和科室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4.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4.5 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总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
每周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学部处理,药品有效期管理按照《琼海市人民药品效期管理制度》执行。
对非近效期,同品规不同批次的备用药品,在效期较近的药品上采取粘贴绿色醒目标识的方法区分。
4.6 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凡急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专用抽屉位置存放,保持一定基数,每日交接班、清点、检查(见附件5),抢救车固定地点存放,保证随时准确取用。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六篇)](https://img.taocdn.com/s3/m/06c14ba4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1e.png)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目标:确立临床科室基础药品管理制度,以规范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 各临床科室的备用基础药品管理由护士长负责。
护士长需指定一位有责任心、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业务熟练的护士担任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工作。
2. 基础药品应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当药品保管员岗位变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药剂科应指定人员参与交接工作,对药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基础药品的配备应考虑科室实际需求,主要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品种和数量应适度。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应与科主任协商确定药品品种和数量。
4.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需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药品登记表》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分别由病房和调剂室(药房)存档。
5. 补充基础药品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凭证领取。
如发现药品因长期未用而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并申请(同时退回过期药品),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药房方可补充。
6. 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不设为科室备用基础药品,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设为备用基础药品。
7. 特殊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得作为其他科室的基础药品。
其管理应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消耗补充需凭具有资质的执业医师专用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每日清点领取,并有交接班记录。
8. 基础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需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妥善保管。
确保药品单独存放,并标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于可能引起混淆或用药错误的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或与其它药品区分,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以示警告。
9. 在领取、摆放、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批号和有效期。
使用药品应遵循先旧后新的原则,避免浪费。
10. 基础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核对时需检查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药品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4fbfb28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04.png)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
3. 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岗位职责,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有序管理。
第四条急救备用药品的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1. 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的确定: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合适的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2. 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所领取的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第五条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 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急救备用药品。
2. 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有效期、质量、数量等,确保药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立即上报科室主任和药剂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急救备用药品,补齐缺少的药品,以备后用。
第六条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 急救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剂量和使用方法。
2. 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药名、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以便追溯和管理。
4. 急救备用药品的空安瓿、输液空瓶等应统一存放,以便统计和核对。
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领用补充流程
![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领用补充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4275abd32e3f5727a5e962e6.png)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领用补充流程一、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各科室备用药是按科室需要储备的急救药品和常用药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负责备用药品质量的管理;2)各科室统计并确定备用品种和基数,由科室书面申请,经医务科审批后,药剂科审核,由药房发放。
清单一式三份,药剂科、药房和科室各一份保存每月检查备用;3)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保证药品质量;4)凡近效期、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没有正确贮存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使用的药品,按“药品召回制度”处理;5)药剂科有权回收药物清单以外的多余药品;6)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的12月份科室提交变更申请。
7)药剂科每月检查备用药品,应有记录,并向科室反馈检查结果,纠正出现的问题;8)各科室应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自查:8.1)每天一次检查备用药数量,将多余的药品及时退回药剂科;8.2)警示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做到近效期先用,及时更换效期在3个月内的,除特殊情况外,退回效期在1个月内的药品;8.3)检查及变更均须有书面记录;18.4)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胰岛素)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
9)药品使用后及时补充,以保持规定的数量;10)药剂科每月对备用药进行检查,内容包括;10.1)药品的贮存条件是否合适,必要时给予指导;10.2)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10.3)数量是否与药物清单上所列的相符。
11)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统一存储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及时获取。
12)因科室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科室自行承担。
二、急救备用药品、口服急救药品领取流程1)需求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注明药品品种、规格和数量,由医务科审批药剂科审核后,填写药品申领表;2)药品申领表一式三份,一份科室留存,一份药房留存,一份药剂科留存,以便检查备用;3)科室负责人员携申领单到药房领取(包括注射剂及分包的单片包装药品),分包装标有:药品名称、规格、效期、批号及分装日期等。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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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及流程:1.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急救备用药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等应明确规定;(2)药品管理部门应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事宜;(3)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4)药品管理部门应编制备用药品的使用手册,明确备用药品的使用途径、用量和使用时机等。
2.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制度:(1)急救医师应了解院内备用药品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并按照规定使用;(2)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适应症、禁忌和不良反应等信息;(3)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使用,遵守相关操作规范;(4)急救医师在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时机和病情变化等信息。
3.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1)急救医师在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时,应及时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急救医师的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如有需要,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应将补充的备用药品及时通知急救医师,并记录相关信息。
二、医院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急救医师发现备用药品不足或过期,向药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药品管理部门核对申请,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备用药品;3.药品管理部门进行采购,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储存;4.药品管理部门通知急救医师补充的备用药品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5.急救医师领取补充的备用药品,并记录领用信息。
三、总结: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患者生命的安全而制定的。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更新等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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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通过建立建全急救药品、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第二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三条内容:(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和领用各科室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批,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护士长凭手续齐全的备药清单向药房负责人领取急救、备用药品。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的内容。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1)医务科、药剂科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建立《临床科室管理和使用的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品有无变质、变色、有效期等质量问题。
(2)各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科室内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药品,明确职责。
建立急救等备用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
责任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包括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明有效期,便于检查。
(3)各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使用、补充、退回各环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4)各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由专人负责,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5)各科室配置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需要时及时获取。
(四)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按照“领新用久”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者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者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用的先用。
(五)急救、备用药品的存放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急取放及使用。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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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关于印发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3号)三、名词定义备用药品:为确保患者及时用药,医院各病区根据临床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的供临时周转使用的药品。
四、内容(一)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充分评估用药需要,合理制定本科室备用药品目录和基数,降低药品存放数量,减少药品安全隐患。
备用药品的品种及数量目录须经科室内讨论确定,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在药剂科备案。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首次领用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在药剂科药库办理出库。
(三)所有备用药品,只能用于患者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在12小时内凭医嘱(处方)到药房领取,进行基数补充。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1.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药品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科室备用药。
每天进行药品清点养护,实行交接班管理。
2.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备用药品摆放应左进右出,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的原则使用。
对于近效期3个月内的药品进行近效期警示管理,并及时协调调配使用,避免过期失效,对于已经过期失效的药品按相关规定交回各药房处理。
3.备用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若发现药品有沉淀、变色、外包装污染等情况时,应查找原因并停止使用。
4.对开启包装可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5.护理部负责对各科室备用药品日常管理进行督导检查。
6.药剂科监管药师负责指导相应科室药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各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
(五)备用药品的储存1.各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应统一规范管理。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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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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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备用药品是按照医院规定和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需药品。
三、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按医院药学、医疗和护理管理部门制定的急救备用药品目录配备急救药品;科室可根据专科用药情况配备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物品种。
科室首次配备时,由科室提出申请,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审批表》,报药学部门审批后,到药品供应科办理药品请领手续。
四、临床科室需要配备少量常用药品和专科药品,由科室提出申请,填写《临床科室非急救备用药品审批表》,报药学部门审批后,由药品调剂科负责配备。
临床科室原则上不配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少数科室需要配备时,须经药事主管院长审批后,由药品调剂科负责配备。
五、科室配备的急救药品,任何科室均不得自行调整。
配备的常用药品和专科药品原则上不再变动,确需调整时,由科室提出申请,报药学部门审批后,由药品调剂科负责调整。
配备的特殊管理药品调整时,须经药事主管院长审批。
六、科室有专人管理备用药品,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品调剂科进行补充,确保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符合规定。
因特殊情况(如三无病人用药)科室无法补充的,由科室提出申请,报药学部门审批后补充。
七、科室要对所有备用药品进行登记,备用的急救药品、特殊药品、高危药品等要有交接班记录。
八、配备的急救药品统一存放在急救车上,按医院规定的位置分类、定量、定位存放,摆放整齐、有序,标签清楚,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高危、易混淆急救药品必须采用药品原包装,并粘贴医院规定的统一警示标识。
九、配备的高危、易混淆常用药品和专科药品,要在贴有标识的专区或专柜单独存放,其他常用药品和专科药品,按大输液、注射剂、内服药、外用药和其他剂型分类存放。
配备的特殊药品要专柜(抽屉)加锁单独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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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医院临床医技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医院临床医技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急救药品是医院抢救急、危重患者必备药品。
我院临床科室备用的急救药品目录和基数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统一拟定,各临床科室按要求统一配置和备用。
为进一步加强各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药品,保障临床用药,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我院护理部制定和执行的急救备用药品目录基础上,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需要适当增补少数备用药品,填写《新增急救备用药品审批表》构成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目录,各临床医技科室按照规定的目录和新增审批急救备用药品备齐所需急救药品。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对照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目录基数表及《新增备用药品审批表》,到药剂科领取或补齐本科室备用的急救药品。
三、急救备用药品要有专车(急救车)存放。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定位存放(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
四、各急救药品备用科室的急救药品还应要做到全院统一位置,统一存放顺序(即:定点、定位、定序、定量)。
五、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急救备用药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标
签模糊或被涂改者不得使用,并及时造册登记做报废处理;每个月配合药剂科药品质量监控人员完成对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全面质量管理督查工作。
六、实行急救备用药品日交接制和周核对制,逐班交接,指定专人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应记录并签名,做到账物相符,质量合格,随时处于备用应急状态。
七、为突出急救和方便的原则,日常抢救病人、夜班及节假日抢救为重病人如需用药时,值班医师应首选考虑储备的急救药品,用后及时清点,凭处方或医嘱单补够基数药品,以备后用。
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八、建立急救药品信息登记表,对急救备用药品有效期等进行严格管理。
各临床科室应遵循近效期先用,旧批号先用的原则,门、急诊科室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补齐本科室消耗的急救备用药品,住院各病区凭用药医嘱单到中心药房补齐本科室消耗的急救备用药品。
对于近效期三个月内的急救药品要及时釆取预警措施,对于有效期仅为一个月内的急救药品要重点关注,及时处置已到有效期或标记模糊的药品。
对于药房而言,近效期在三个月内的急救药品,药房发出时应同时告知临床科室先用。
(为便于药品效期管理:对药品距失效期大于3个月小于6个月的,在药品安瓿上粘贴绿色标签对药品距失效期小于3个月大于1个月的粘贴黄色标签)。
九、各临床医技科室正常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凭门诊处方、医嘱单到药房补齐急救备用约品,急救备用药品出现破损、标签模糊、失效(超过有效期)填写《补充急救备用药品一览表》进行补充。
十、与药剂科协调后,由于药剂科无法提供的品种及数量,或其他原因无法备齐药品的情况需填写《变更急救备用药品申请表》。
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