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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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如果前面的原因是保 险责任范围内的,后面的 原因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但后面的原因是前面 原因导致的必然后果,则 前面的原因是近因,保险 人应负责赔偿;
Ⅱ:如果前面的原因不是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后面 的原因是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后面的原因是前面原 因导致的必然后果,则近 因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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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近因原则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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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造成损失的原因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①如果损失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这些原因都是保
险责任范围内的,则近因肯定是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 反之,则相反;
②如果损失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这些原因既有保险 责任范围内的,也有保险责任范围外的,则应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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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近因原则的基本情况
❖ 保险费(Premium)——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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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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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insurable interest)
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 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货运保险要求损失发 生时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 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一般外来 风险
实际全损
共同海损
意外事故
特殊外来 风险
推定全损
单独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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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风险 (risks)
海上风险(marine risks)又称海难。一 般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或随 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 意外事故;
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是指由于 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 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本章内容
第一节 保险概述 第二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第三节 伦敦保险业协会海险条款 第四节 我国陆、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 第五节 保险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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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示意图
保险公司
支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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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
赔付保险金
保险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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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常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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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人或承保人(Insurer)----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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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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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不以人的意志为 转移的自然界破坏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如恶劣气候、 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浪击落海等,
这些灾害在保险业务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
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由于偶然的, 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船舶搁浅、触礁、 沉没、焚毁、互撞或遇流冰或其他固体物体,如与
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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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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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因原则( proximate cause)
➢ 指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 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
赔偿责任。
➢ 所谓近因,并非指时间上最接近损 失的原因,而是直接促成结果的原因 ,效果上有支配力或有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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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近因原则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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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造成损失的原因只有一个,这个原因有在承 保范围之内,则这个原因即为近因,保险人应予赔 偿;反之,则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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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偿原则 (principle of indemnity)
➢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
人应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赔偿金额既不能超过保险金额,也不能超过实际损 失;被保险人不能通过保险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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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时对补偿原则的掌握标准为:
如:保险标遭受部分损失,保险人应将残值扣除在做赔偿; ➢ 如: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得到全部损
失的赔偿后,必须将其对第三方进行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 被保险人不能再从第三者处得到任何赔偿; ➢ 如:被保险人将同一标的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保险人投保相 同的风险(重复保险),其保险金额的总额超过了该保险标的 的价值,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获得的赔偿金额总和不 得超过其保险标的的价值。
10 第一节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三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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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的的损失要构成代位追偿需具备的条件: (1)保险标的损害是保险事故所致的;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 (3)保险人必须先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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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
承保范围
风险ຫໍສະໝຸດ Baidu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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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施救费用 救助费用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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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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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大诚信原则 (utmost good faith)
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以及 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最大程度的诚 信,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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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的责任 1、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
的条款内容;
2、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 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 保人应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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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包装食品投保了水渍险, 运输途中遭受海水浸泡,外 包装受潮后导致食品发生霉
变损失。
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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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位追偿权原则 ( the right of subrogation)
指保险人在赔付被保险人之后,被保险人应把 保险标的损失的权利转让给被保险人,使保险 人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
❖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Insured) ---- 要保人
❖ 保险标的(Insurance Object)---- 保险对象
❖ 保险价值(Insured Value) ----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 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 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
❖ 保险金额(Insurance Amount)----保险合同双方认可的保 险标的物的投保价值,也是保险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所 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被保险人(投保人)的责任 1、重要事实的申报(如:
保险标的、运输条件、航 程、包装条件等) 2、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 合同中所作的保证要做或 不做某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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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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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被保险人故意未将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
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换保险费。
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 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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