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发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级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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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等级

内部控制评价等级

内部控制评价等级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一级:符合下列任一标准,可以评为一级:
2.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的业务领域基本得到控制;
5.公司关键业务流程的控制效率进一步提高。

6.二级:符合下列任一标准,可以评为二级:
7.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有效性一般;
8.公司内部控制部分运行有效;
9.关键业务领域或重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10.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不能有效防范财务报告舞弊;
11.内部控制审计发现重大缺陷。

12.三级:符合下列任一标准,应当评为三级:
13.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
14.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
15.关键业务领域或重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

16.四级:不符合任何一级标准,应当评为四级。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各种经营管理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本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一)确保本行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二)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避免无意识地面对风险,保护资产安全;(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它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完整和可靠;(五)确保本行经营管理符合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要求。

第四条内部控制应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包括:(一)内部控制应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有据可查;(二)内部控制应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在经营管理中,尤其是设立新机构或开办新业务,均应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三)内部控制应具有高度权威性,本行内部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四)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具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五)内部控制应与本行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第二章内部控制环境第五条公司治理建立和健全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

第九条授权控制实行统一的法人管理和分级的授权控制体系。

(一)实行统一的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高级管理层应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二)根据本行职能管理部门和各支行经营管理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区域经济环境和业务发展需求,由高级管理层授予本行职能管理部门或各支行不同的经营管理权限,并根据情况变化予以调整;(三)本行职能管理部门或各支行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内部分工和实际需要,在法人授权范围内,进行向下转授权;(四)授权须适当、明确,并采取书面形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操作说明》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操作说明》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操作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2.30•【文号】银监办发[2004]370号•【施行日期】2004.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月5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5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操作说明》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70号2004年12月30日)各银监局:为便于理解和运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第9号),指导和规范各地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活动,现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试行办法操作说明》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操作说明第一部分内部控制评价的常用方法第二部分内部控制评价计分方法表第三部分过程评价问题要点第四部分商业银行主要业务和管理活动内部控制评价要点第五部分过程评价示例(授信业务)第一部分内部控制评价的常用方法一、询问法询问法主要包括调查问卷和现场访谈两种方式。

(一)调查问卷评价人员针对评价目的,结合评价对象的具体特点,设计一套调查问卷,明确查什么,如何查。

对于问卷中的各个问题,评价人员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采用多种方法如访谈、观察、抽样验证等作出结论。

(二)现场访谈评价人员到现场向相关人员了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执行和监督情况是收集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应当在条件许可并以适合被访谈人的方式进行。

为此,评价人员应当考虑:1.被访谈人员应与被评价的内容相关,并承担相应职责;2.应当尽可能在被访谈人正常工作时间和正常工作地点进行;3.在访谈前和访谈过程中应当努力使被访谈人放松;4.应当解释访谈和作记录的原因;5.可通过请被访谈人描述其工作开始;6.应当避免提出有倾向性答案的问题(即引导性提问);7.应当与被访谈人沟通评审访谈的结果,应当感谢被访谈人的参与和合作。

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评价实施细则

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评价实施细则

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评价实施细则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
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系统地评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
效性和合规性,提供管理层和股东的决策依据,减轻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并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应该包括公司的整体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
运营、合规、信息技术和风险管理等方面。

评价的范围应该根据公司的规模、业务性质和风险特征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
1.自评法:由公司内部的评价团队自主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
合规性。

2.外部评价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以提高
评价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1.定义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和范围。

2.设立评价团队,并明确评价团队的职责和权限。

3.收集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包括公司的相关制度、政策、流
程等。

4.进行评价,并记录评价结果。

5.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6.落实改进措施,并追踪改进效果。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要求
1.评价应该全面、客观、公正、独立。

2.评价应该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能做假数据和隐瞒问题。

3.评价应该及时、准确地提供决策依据。

4.评价结果应该得到适当的保密,以避免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内部控制评价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评价的结果应该得到公司管理层的重视和采纳,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改进,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水平。

XX农商银行内部评级管理办法

XX农商银行内部评级管理办法

附件2:XX农商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架构第三章内部评级流程第四章内部评级应用第五章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第六章内部评级报告体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本行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治理政策》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包括对主权、金融机构和公司风险暴露(以下简称非零售风险暴露)的内部评级体系和零售风险暴露的风险分池体系(以下简称零售风险暴露)。

通过对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各相关主体职责、关键定义、模型设计原则、操作流程及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规范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能有效识别信用风险,具备稳健的风险区分和排序能力,并准确量化风险。

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治理)架构:保证内部评级结果客观性和可靠性。

(二)非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和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分池的技术标准:将非零售风险暴露每个债务人和债项划入相应的风险级别,将每笔零售风险暴露划入相应的资产池。

(三)风险参数的量化:将债务人和债项的风险特征转化为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等风险参数。

(四)内部评级的流程:保证内部评级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五)内部评级应用:包括应用的范围和应用要求,其中应用范围包括核心应用和高级应用两部分。

(六)内部评级报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确保内部评级体系运行情况能及时有效传达。

(七)信息和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和处理内部评级相关信息,为风险评估和风险参数量化提供支持。

(八)文档管理:保证内部评级体系的设计和建设过程能得到有效的记录和保存,以便监管机构和第三方对其进行检查。

第二章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架构第四条本行已通过《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治理政策》明确董事会及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在内部评级体系治理结构中的相关职责,具体职责可参见相关政策文件。

农商银行内控制度评价办法模版

农商银行内控制度评价办法模版

xx农商银行内控制度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控制度建设,防范风险,保障各项业务稳健运行,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本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本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确保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评价是指总行以现场检查的形式,按现场检查的程序,通过查阅资料、座谈提问、质询、测试等方法,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包括总行职能部门、上级管理部门各类检查),对辖内机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认定、评分和划分等级。

内控制度评价原则上每年1次(对上年度评价)。

第二章评价原则第五条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或有效,须综合考虑涉及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

(二)审慎性原则。

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或有效,必须评价其是否以审慎经营、防范风险为出发点,经营管理能否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有效性原则。

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或有效,必须评价其是否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权力是否都受内部控制的约束,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第三章评价项目第六条内控制度评价项目包括经营决策管理、信贷业务、会计出纳业务、资金营运业务、中间业务、计算机应用与管理、安全保卫等7个方面。

第七条经营决策管理1、是否建立支行行务会议、贷审小组、财务小组等会议制度;2、是否建立分级授权制度;3、是否建立年度管理质量考核制度;4、行务会议是否按规定召开;5、重大经营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讨论与审批;6、对有关人员的授权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超越授权范围办理业务,对授权的执行情况是否进行监控;7、对员工岗位责任制是否按月考核,考核、奖惩是否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员工培训、业务测试是否按要求进行;8、主办会计、账务组和其他人员发现的内部控制的问题,是否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是否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回顾和检查;9、是否经常组织风险预案的演练;10、被评价机构高管人员的经营指导思想是否端正,是否能体现审慎经营理念,是否重视员工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形成全体员工自觉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

农商行风险量化评估及风险事项报告制度

农商行风险量化评估及风险事项报告制度

农商行风险量化评估及风险事项报告制度一、风险量化评估制度风险量化评估制度是农商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定量评估方法:农商行根据不同风险类型和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定量评估方法,如风险价值法、概率法、模型法等。

通过量化分析,确保对风险的全面评估和有效控制。

2.风险指标体系:农商行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指标体系,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等。

通过监控这些指标的变动情况,提早发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风险评级体系:农商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风险评级体系,对不同客户和业务进行风险评级,准确评估其风险水平。

通过风险评级,科学配置风险资本,降低不良资产的风险。

4.风险管理模型:农商行运用风险管理模型,对不同风险进行模拟和预测,为风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模型的使用,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控制风险的本质,制定风险应对策略。

风险事项报告制度是农商行对风险进行监测和报告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风险报告要求:农商行要求各部门定期报告风险事项,包括风险触发事件、监测指标变动情况、风险控制措施和预期影响等。

报告要求明确,并按照一定的报告频率提供风险信息。

2.风险报告内容:农商行要求风险报告内容详尽,包括风险类型、风险水平、风险原因、风险后果等。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能够全面反映风险情况,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

3.风险报告程序:农商行要求通过风险报告程序,确保报告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处理。

报告程序应具有高效性和及时性,及时将风险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以便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4.风险报告监测:农商行建立了风险报告监测机制,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测机制应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风险报告的可靠性,防止信息失真和虚假申报。

通过实施风险量化评估及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农商行能够有效识别和评估风险,及时报告风险情况,保护农商行的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定。

XX农商银行内部评级管理办法

XX农商银行内部评级管理办法

附件2:XX农商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架构第三章内部评级流程第四章内部评级应用第五章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第六章内部评级报告体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本行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治理政策》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包括对主权、金融机构和公司风险暴露(以下简称非零售风险暴露)的内部评级体系和零售风险暴露的风险分池体系(以下简称零售风险暴露)。

通过对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各相关主体职责、关键定义、模型设计原则、操作流程及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规范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能有效识别信用风险,具备稳健的风险区分和排序能力,并准确量化风险。

本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治理)架构:保证内部评级结果客观性和可靠性。

(二)非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和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分池的技术标准:将非零售风险暴露每个债务人和债项划入相应的风险级别,将每笔零售风险暴露划入相应的资产池。

(三)风险参数的量化:将债务人和债项的风险特征转化为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等风险参数。

(四)内部评级的流程:保证内部评级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五)内部评级应用:包括应用的范围和应用要求,其中应用范围包括核心应用和高级应用两部分。

(六)内部评级报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确保内部评级体系运行情况能及时有效传达。

(七)信息和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和处理内部评级相关信息,为风险评估和风险参数量化提供支持。

(八)文档管理:保证内部评级体系的设计和建设过程能得到有效的记录和保存,以便监管机构和第三方对其进行检查。

第二章内部评级体系的管理架构第四条本行已通过《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治理政策》明确董事会及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在内部评级体系治理结构中的相关职责,具体职责可参见相关政策文件。

农商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模版

农商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模版

农商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商行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全省农商行风险管控水平和合规经营能力,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省联社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内部控制综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全省县级行社内控体系的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调查、测试、分析、评估,揭示农商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设计缺陷、风险漏洞,评价内部控制流程合理性、资产安全、控制效果、信息真实等方面的实现程度和效果,客观反映农商行内部控制实际水平,准确划分各县级行社内部控制风险等级,真实掌握辖内经营风险状况。

第四条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评价范围应渗透覆盖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覆盖所有的系统、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二)统一性原则。

评价应保持目标、准则、范围、程序和方法的一致,确保评价过程准确以及评价结果客观、可比。

(三)公正性原则。

评价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状况。

(四)重要性原则。

评价应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操作环节的控制过程进行重点查验,根据风险和控制的重要性确定评价重点。

(五)及时性原则。

评价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评价。

(六)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静态评估与动态监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过程符合性测试与随机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七)保密性原则。

内控评价报告作为重要资料和数据,未经理(董)事会或其授权部门许可,不得对外公开和披露。

第五条内部控制评价期间为评价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

当辖内发生重大处置、重大营运方法改变等情况时,应及时根据业务风险大小和重要性程度,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单项评价。

农商行风险量化评估及风险事项报告制度

农商行风险量化评估及风险事项报告制度

农商行风险量化评估及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农商行风险量化评估及风险事项报告制度一、背景及目的农商行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支持农村经济、服务农民的使命。

由于农商行的业务范围广泛且多样化,涉及的风险因素复杂且多样,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风险量化评估及风险事项报告制度,以提前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并做出相应应对措施,保障农商行的平稳运营。

二、风险量化评估1.风险分类:根据农商行面临的风险因素,将其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几大类,为每类风险设定相应的评估指标。

2.评估指标:针对每类风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风险指标,如信用风险可以设置不良贷款率、违约率等;市场风险可以设置利率敏感度、汇率敞口等。

3.量化方法:可以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如根据不同的指标设定评估等级和得分,通过加权求和计算风险综合等级。

三、风险事项报告制度1.报告内容:风险事项报告应包含农商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事项、风险影响程度、应对措施等内容。

其中,应当重点关注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持续时间等方面的内容。

2.报送时间:风险事项报告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汇总和报送,以保证及时更新风险信息。

3.报送对象:风险事项报告应首先呈报给农商行的决策层,以帮助其了解行业中存在的风险,做出相应的决策。

同时,也应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报告,以便监管部门了解农商行的风险情况,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风险应对措施风险量化评估及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就在于提供数据支持,为农商行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风险报告的内容,农商行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并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监督。

同时,农商行还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的可控性和可预测性。

五、结论农商行风险量化评估及风险事项报告制度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前预警风险、防范风险、保障农商行的平稳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农商行应科学合理地建立该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风险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农商行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

商业银行内部内部控制评价指南

商业银行内部内部控制评价指南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指南介绍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功能。

为了确保商业银行内部运营的正常和稳定,内部控制成为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

本文将探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的指南,旨在帮助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规范。

什么是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指商业银行为实现其经营目标和使命所建立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以确保资产的安全、遵守法律法规、识别和管理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运营质量。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的意义内部控制评价是商业银行评估和改善内部控制的关键步骤。

通过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商业银行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提高运营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客户利益和银行声誉。

评价指南的目的和重要性•评价指南的目的是为商业银行提供一个全面的内部控制评价框架和方法。

•评价指南的重要性在于帮助商业银行建立系统性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业务操作和管理流程,提高整体风险管理能力。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指南的内容和要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指南根据国际标准和行业规范,提供了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框架和方法,包括以下方面:内部控制环境评价内部控制环境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 领导层对内部控制的承诺和支持程度。

2. 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是否合理。

3. 内部控制政策和流程是否明确和规范。

4. 内部控制意识和培训是否到位。

预算和管理评价预算和管理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2. 绩效目标和考核制度是否合理和有效。

3. 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4. 管理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风险管理评价风险管理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 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规范性和全面性。

2. 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健全和有效。

3. 风险报告和监测机制是否及时和准确。

4. 应对突发风险事件的能力和应急预案是否有效。

内部监督和审计评价内部监督和审计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 内部审计和监督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策略选择 蔡桂华

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策略选择 蔡桂华

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策略选择蔡桂华减小字体增大字体20l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明厶确提出,“2011年,银监会将在全国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商业银行先行启动实施巴Ⅱ内部评级法的试点,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正式实施。

其他有条件的农村银行可在2012年起启动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正式实施。

”虽然实施内部评级法有助于农村商业银行 (以下简称农商行 )极大地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但基础相对薄弱的农商行实施内部评级法将比其他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挑战,需要详细考虑,统筹规划。

一、实施内部评级法应具备的条件内部评级法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以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基础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及资本监管的方法,即商业银行在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一系列监管标准的前提下,利用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确定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要求的方法。

内部评级法根据复杂程度可以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

实施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健全和完善的内部评级体系;二是监管部门的技术检验和正式批准。

因此,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首先要构建适应监管要求和本国银行业实际发展状况的内部评级体系。

实施内部评级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准备、模型建立、业务流程体现 (建立配套制度,将结果运用到日常的业务流程中去 )和 IT系统建设。

其中,数据是内部评级法实施的基础,模型是内部评级法实施的核心内容,业务流程是内部评级法实施的目的,IT系统是内部评级法实施的平台二、实施内部评级法所面临的困难比起其他商业银行,农商行的基础相对薄弱,其历史发展过程、市场定位和管理体制决定其在实施内部评级法过程中将面临更为复杂的问题。

(一)数据难以达到内部评级法的要求数据是内部评级法实施的基础,没有符合要求的数据,任何模型和系统都是无源之水、空中楼阁。

在数据(转载自论文库/,请保留此标记。

)数量上,内部评级法要求数据涵盖所有信用风险业务,包括表外业务。

不同的客户分级中,一般认为一个类别最少要有500个违约客户样本才能满足模型需求;在数据质量上,内部评级法要求数据具备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可比性;在数据时间上,内部评级法的初级法要求必须具备5年以上的历史数据才能估计并验证违约概率,高级法要求应具备基于一个完整经济周期并且不得少于7年的数据才能估计各项指标。

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保康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6〕44号)等相关文件,并借鉴国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保康农商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保康农商银行应当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一)信用风险。

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保康农商银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等)的不利变动而使保康农商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是指因保康农商银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四)操作风险。

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五)合规风险。

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风险。

(六)声誉风险。

指由各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各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

包括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第四条全面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匹配性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与风险状况相适应,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保康农商银行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

(二)全覆盖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应当覆盖各个业务条线,包括表内外业务;覆盖所有分支机构、附属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覆盖所有风险种类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

(三)独立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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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营业网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级评定,督促员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健全本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各网点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指南》,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级评定是指对辖内网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开展的检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活动。

第三条总行应对辖内网点建立并保持系统化、文件化的网点内控与风险管理评定体系,定期、不定期的对网点进行内控与风险评定检查。

第四条总行成立网点内控与风险管理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副组长由监事长担任,机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评定工作办公室,审计合规部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定目标和原则第五条本行网点评定的目标主要包括:(一)促进网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本行审慎经营原则。

(二)促进网点提高风险意识和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促进网点负责人和员工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网点安全运行。

第六条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内控和风险管理等级评定应遵循的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评定范围应涵盖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及所有岗位。

(二)统一性原则。

评定的准则、范围、程序和方法应保持一致,从而确保全县网点评定过程的准确及评定结果的客观和可比。

(三)公正性原则。

评定应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和本行的规章制度为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重要性原则。

评定应依据风险和控制的重要性确定重点,关注重点区域和重点业务。

第三章评定的程序和方法第七条本行网点内控和风险评定程序包括评定准备、评定实施、评定报告形成和反馈。

第八条评定准备。

制订评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明确评定的目的、范围、准则、时间安排和相互的资源配置。

第九条评定实施与报告根据评定方案对被评定项目进行测试,对有关数据进行确认和分析,出具评定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四章评定标准和评定等级第十条网点内控和风险评定采取评分制,对内部控制的过程和结果设置标准分值,并根据评定得分确定被评定机构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级。

第十一条风险评定的计分标准。

本行网点内控和风险评定指标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组成,定量指标由三大类十个指标组成,定性指标为管理能力。

定量:(一)安全性指标(10分)1、不良贷款比例(4分)(五级分类)以年初数据为依据,每增加0.1%减0.5分,扣完为止。

2、不良贷款控制额(3分),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当年新放贷款形成不良此项不得分。

3、贷款诉讼时效(3分),每丧失时效1笔扣1分,扣完为止。

(二)效益性指标(10分)1、贷款利息收入(3分)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2、贷款收息率(4分),按完成比例计分,分农户、企业贷款比重确定分值。

3、中间业务收入(2分)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4、低成本资金占比指标(1分)。

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一个百分点,减0.1分,扣完为止。

(三)综合发展能力指标(10分)1、存款增长率。

(3分)增长率15%(含)以上为3分;低于15%的,每降1%减0.3分,扣完为止。

2、存款月平增长率(3分),增长率15%(含)以上为3分,低于15%的,每降1%减0.3分,扣完为止。

3、贷款增长率(4分)以10%的增长率为基数,达到10%计满分,每少1%减0.4分,扣完为止。

定性:(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70分)主要评定网点风险的管理能力,内控环境,内控措施以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评定工作办公室收集机关部室平时检查,季、年度考核资料作为管理能力评定的主要依据。

1、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40分)(1)是否及时传达贯彻总行会议和文件精神(2分);少一次扣1分。

(2)是否建立激励约束考核机制(2分);未建立及未执行的分别扣1分。

(3)是否组织员工谈心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1分);少一次扣0.5分。

(4)员工是否熟知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2分);根据网点员工参加总行业务测试的平均成绩计算。

(5)是否对要害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1分)。

少一人次扣0.5分,未实行强制休假审计的一次扣0.5分。

(6)员工是否熟知员工行为准则或规范(1分)。

不熟知一人次扣0.5分。

(7)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案防知识和业务知识(1分);少一次扣0.5分。

(8)是否对授信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是否对资信极差类客户列入“黑名单”,是否对列入“黑名单”客户实施授信禁入(4分)。

任意一项未做到的扣1分。

(9)贷款“三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2分),每发现一次不到位扣0.5分。

(10)各项业务审批权限设置是否明确,是否得到有效执行(2分)。

发现越权审批一次扣1分。

(11)是否执行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制度和会计检查制度(1分)。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

(12)会计和信贷档案管理是否规范(2分)。

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0.2分。

(13)是否严格执行双人临柜制度(1分)。

发现一次未执行扣0.5分。

(14)员工是否熟知安全保卫、计算机信息应急预案(1分)。

不熟知一人次扣0.5分。

(15)网点管理层能否及时、全面地获得业务内部控制状况的信息(1分)。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

(16)是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及遵守值班留守制度(1分);考勤不真实一次扣0.5分,负责人未达到规定的每月住行、处天数一次扣0.5分。

(17)是否建立网点风险防范责任制(4分)。

未制定岗位责任制、未签订安全保卫联防协议、未与本支行、分理处员工签订“四防一保”责任书和“案件防范”责任书的,每项扣1分。

(18)网点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检查职责(2分);少一次扣0.5分。

(19)是否及时落实上级检查的整改意见(2分)。

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1分。

(20)岗位设置是否做到合理、职责明确,岗位之间是否相互制约(1分)。

不合理、不明确的酌情扣分,混岗代班一次扣0.5分。

(21)是否设立了客户意见簿或意见箱,投诉是否及时处理(1分)。

未设立的或投诉处理不及时的一次扣0.5分。

(22)对“九种人”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排查和教育(1分);未按时定期排查一次扣0.5分。

(23)是否廉洁执业(2分);不廉洁行为受群众举报或被检查发现的一次扣1分。

(24)是否及时报告本网点的案件和风险隐患(2分);故意隐瞒不报的不得分。

2、内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30分)以部室平时检查,季、年度考核以及远程监控,风险预警为重要依据,不与以上重复扣分。

(1)发生一般差错一次扣0.2分;(2)发生重大差错但未形成损失的一次扣1分;(3)发生重大差错并形成损失的一次扣5分;(4)发生一般违规行为一次扣0.5分;(5)发生严重违规行为但未形成损失的一次扣5分;(6)发生严重违规行为并形成损失的一次扣10分。

第十二条风险管理等级评定(一)分值计算首先,根据各指标分值、评分标准和评分公式计算出每一个指标的得分;然后,将每类指标的得分相加即为该类指标的得分;最后,将每类指标的得分相加,其总和即为综合得分。

(无贷款业务的网点减除贷款业务类指标分值后得满分,视同100分,扣分按比例扣减)(二)风险管理等级分类根据本行营业网点内控和风险管理等级评定综合得分,将本行网点划分为六个等级。

评级标准如下:90分(含)以上一级经营稳健,达到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且内部控制风险能力很强。

80分(含)至90分二级经营比较稳健,基本达到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内部控制风险能力较强。

70分(含)至80分三级经营基本稳健,达到风险管理的主要要求,在个别方面未达到风险管理要求。

60分(含)至70分四级内部风险状况正常,基本达到风险管理的主要要求,但存在一些缺陷。

45分(含)至60分五级内部风险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较多方面未达到风险管理要求,应引起关注。

30分(含)至45分六级内部风险状况很差,存在问题较多,内部风险管理较大,控制内部风险的能力很弱。

第十三条风险综合管理等级分类处置对不同等级的辖内网点,根据其风险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措施。

一级、二级和三级网点:要督促其进一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巩固管理成果。

四级网点:要督促其加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机构,制定措施,控制和防范风险。

五级网点:要通过书面或约见谈话的方式,对网点负责人提出告诫,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并督促其制定有力措施,增强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能力。

六级网点:要通过书面或约见谈话的方式,对其网点负责人提出告诫,并限期升级。

在限期内没有升级的,审计合规部门有权向本行经营管理层提出更换其网点负责人的建议。

对本年综合得分比上年减少,特别是降为下一级的网点,审计合规部门要作为监管重点,及时进行动态预警,并督促其制定措施,有效控制风险隐患,防止进一步加大风险。

第五章罚则第十四条总行内控与风险管理等级评定工作小组根据《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级评定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评定,督促网点强化管理,明确责任,严控风险,严格奖惩。

第十五条对内控和风险管理评定等级为一级的网点,网点员工次年度上调保障工资系数0.1;二级的网点上调工资系数0.05;三级的网点不予调整工资系数;四级的网点下调工资系数0.05;五级的网点下调工资系数0.1;六级的网点下调工资系数0.15;网点管理人员工资系数上、下调幅度可在此基础上适度加大。

同时,不因员工是否调动,人事部门均按此标准考核到人进行次年度工资计发。

第十六条凡网点评定等级为四、五、六级的网点以及等级比上年度下降的网点不得参与总行的年度评先、评优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辖内网点。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2年度起执行。

原《湖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网点风险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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