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指标体系(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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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标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标准

附件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标准为做好重点研究室项目建设工作,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标准。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总体目标:重点研究室建设要按照创新与继承、创新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创新与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紧密结合的建设思路,通过建设,形成一批围绕稳定方向开展高水平研究的科研基地,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物和相对稳定的高水平中医药研究专门人才,取得一批对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发展有影响的重大成果,初步构建符合中医药科学研究特点的微观科研机制和模式。

基本要求:(一)重点研究室作为国家中医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它既是提供科研条件、汇聚专门人才,针对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需求和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又是培养中医药科技领军人物、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二)重点研究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中医药发展的战略目标,瞄准未来中医药科技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和临床与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有重点地深入开展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重点研究室既要出思路、出方法、出成果,又要出人才、出机制、出效益,还要积累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信息,提供共享服务和学术交流平台,并为中医药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研究室应具有一支高素质、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且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包括中医药领军人物、若干优秀的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高水平技术人员及精干的管理人员。

能够承担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任务并有较高的科研效率,积极开展高水平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科技协作。

(四)研究室应能够凝聚和吸引优秀中青年人才,并具有良好的培养学术接班人和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条件和机制。

(五)研究室应具备兼收并蓄、公平民主、利于创新的学术氛围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乐于奉献的科研风气。

(六)研究室的研究方向应是依托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依托单位应重视和支持研究室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满足研究需求的支撑条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遴选条件及评估标准(讨论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遴选条件及评估标准(讨论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遴选条件及评估标准(讨论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是依托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或企业建设,有固定人员编制和稳定研究方向,专门从事中医药研究的组织机构,是聚集多学科人才,按照中医药发展规律及学术发展需求,在重点方向或关键领域深入开展综合性中医药研究的重要基地;是组织学术交流,运用传统和现代研究方法获取原始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培养卓越科技人才的重要基地;是对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中药产业基地发挥引领支撑作用的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国家中医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重点研究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科技需求,针对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理论问题和共性技术问题,组织开展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的前瞻性、纵深性及综合性研究,为理论、临床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遴选条件(一)基本条件有一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具备资料与技术分析条件,要实现网络信息化办公,仪器设备和科研用房相对集中。

并依据研究工作的需要,有相应的高质量的从事研究工作的基地作为支撑。

涉及实验研究的重点研究室,依托单位要有所需技术的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或相关技术实验室作为技术平台。

涉及临床研究的重点研究室原则上要有满足临床研究的专科门诊、病房(床位在40张以上)及配套技术科室。

(二)研究方向必须有明确的重点研究方向,这些重点研究方向应该紧密围绕国家中医药发展的重大关键科技问题,解决临床、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事业和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重点研究室的研究方向已列入依托单位的发展规划。

(三)人员和队伍推荐的重点研究室主任应热爱中医药事业,能够正确理解贯彻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深刻理解尊重中医药的理论价值和科学内涵,是本领域有较高威望的学术带头人,思想敏锐,能够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重点研究室从事科研和组织领导工作,在重点研究室的建设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10.30•【文号】国中医药发[2009]30号•【施行日期】2009.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继承发扬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加快中医药学术发展,整体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十五”期间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成果,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医药教育、科研和医疗基地,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专门人才,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我局对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经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遴选、推荐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审评,我局研究确定323个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现予公布(见附件)。

请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本地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工作。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要求,认真修改完善学科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建设和管理,确保实现各项建设目标。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二○○九年十月三十日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注:加“﹡”为培育学科,“﹡﹡”为西部地区扶持学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征求意见稿)一、科室建设(260分)123二、特色优势(330分)45三、中医疗效(270分)6四、协作组工作(140分)说明:1.以上四部分内容总分:1000分,加分项:100分;2.每项指标评分时只在本项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3.标“★”为加分项,单独计算,不计入总分。

7原文已完。

下文为附加文档,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构建乡镇和谐交通管理执法环境心得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为整个社会构建了一个完善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法律保障,然而,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实际贯彻过程中,不少基层的民警却反映由于新法处罚幅度的提升,受处罚违法行为人意见较大,尤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农村道路,执法难度更大,执法民警与违法行为人冲突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难”问题日益突出。

我队在经历了几次的群众对抗执法冲突后,围绕构建一个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在认真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建立基础台帐,全面分析原因;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氛围;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群众的敌对情绪;调动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延伸各种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到基层,进一步便民利民;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开辟出一条有效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一、充分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建立台帐,掌握第一手材料要建立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首先要摸清辖区的交通情况及其特点,充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所要掌握的辖区交通情况包括:辖区人口数,辖区总面积,道路总长度(包括等级道路及非等级道路)、名称和等级,行政村及自然村数量,各种车辆型号、数量,专业驾驶员人数,分布规律(即每个村有多少部车辆及驾驶员),这些车辆主要从事何种营运,其运输时间、路线呈何规律,该辖区的客流、物流有何特点等等,充分掌握这些第一手资料后进行整理,制订详尽的台帐,掌握了这些材料将为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定的基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评价项目和评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评价项目和评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学术水平(分值22)围绕本学科文献整理与研究、内涵与外延的确定及名词术语的标准化开展研究的工作情况,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在国际、国内同类学科中所处的水平和地位,其学术创新与特色,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和以临床疗效为核心的中医药学术水平提高的意义与作用,学术交流开展的情况。

学科队伍(分值16)学科队伍结构状况和发展潜力,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的学术水平、学术思想和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与影响;学科队伍人才的培养措施和效果。

人才培养(分值16)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机制、规模和水平;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教学内容的更新与规范、方法与手段的更新等课程建设水平。

科学研究(分值18)承担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数量;科研成果的水平及国际国内对其的评价;科技成果、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显示度及其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条件建设(分值18)仪器设备的数量、水平和管理满足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的状况;部(局、省、区、直辖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情况;图书信息、情报资料和校园网络建设情况;后勤保障的力度;学科自身建文史及自我发展的能力。

管理水平(分值10)对学科建设实行目标、组织、运行、经费管理的状况与效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分值及内涵解释一、指标体系分值1.学术水平(22)研究方向(3)学科水平(4)*创新与特色(6)学术影响(6)学术交流(3)2.队伍建设(16)队伍结构(4)*学科带头人水平(4)学术带头人水平(3)后备学术带头人水平(2)培养机制(3)3.人才培养(16)*高层次人才培养(8)课程建设(8)4.科学研究(18)*科研课题(6)*科研成果与转化(7)论文及论著(5)5.条件建设(18)*基地建设(8)公共辅助体系(3)经费筹措能力(3)仪器设备水平与应用(4)6.管理水平(10)*目标管理(3)组织管理(2)运行管理(3)经费管理(2)二、指标体系内涵解释按A、B、C、D级打分,共100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目标与要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目标与要求

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
(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
第一部分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
一、基本目标与要求
该部分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中的所有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项目通过建设应实现的目标。

(一)基础条件
(二)基础管理
(三)临床能力
(四)特色优势
(五)人员队伍
(六)科学研究
二、领先目标与要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中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项目,在实现基本目标与要求的基础上,达到这部分目标与要求的,将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中的领先专科(专病)项目。

第二部分民族医药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一、基础条件
二、基础管理
三、临床能力
四、特色优势
五、人员队伍
六、科学研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医药重点学科是整个中医药学科群的龙头。

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是一项关乎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是统领中医药各项业务建设的基础和平台,也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和名医的重要途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继承发扬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促进中医药学科结构调整优化,整体提升中医药教育、科研、医疗、保健和中药产业发展水平,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知识创新和文化繁荣,提高中医药学科建设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遵循中医药学科建设与发展自身规律,增强中医药行业竞争力,提高中医药服务于经济与社会的能力,择优建设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在生命科学领域和临床医学领域居领先地位的中医药重点学科,推进中医药学术与事业的发展。

二、战略目标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要以发展中医药基本理论为基础,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以推动中医药学术发展和继承创新为根本,丰富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完善中医药学科结构和体系,提高中医药的学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科带头人。

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产生一批具有原始创新性的科研成果,提高中医药的社会服务能力。

三、阶段目标(一)要通过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学科体系,突出特色与优势。

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求,在中医药重点学科的设置与布局上发挥导向作用。

突出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带动特色学科、弱势学科、新兴学科的建设与提升,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发展。

逐步形成适合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中医药特色、兼具科学规范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体系,促进中医药学科的整体优化。

(二)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要着力提高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水平。

要围绕推动中医药学术发展,凝炼学科发展方向,在本学科的核心理论、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方面有所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形成若干个能立足中医药学术发展前沿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基地,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贡献力。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10.30•【文号】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4]88号•【施行日期】2014.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4〕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我局工作安排,为了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情况,推动重点专科提高建设水平,取得建设实效,我司拟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开展中期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培育项目(含已验收通过的“十一五”国家中医重点专科)。

(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

以上统称国家中医重点专科。

二、评估时间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于2015年1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工作。

三、评估工作安排(一)医院自评。

各国家中医重点专科所在单位要依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13年印发)对重点专科进行自评,认真总结建设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并将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基本内容见附件1),报送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自评报告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我司。

(二)监测指标体系数据填报。

医疗重点专科(26个专业)按照监测指标体系(见附件2),登录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如实、客观填报(监测指标体系数据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我司将组织专家对填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赋分,并将结果反馈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护理、临床药学和治未病重点专科不需填报监测指标。

(三)现场评估在各单位完成专科自评的基础上,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中期评估评分标准(现场评估部分)(附件3、4、5、6)适时组织专家对本辖区内的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进行现场评估。

国家级重点学科专家鉴定意见

国家级重点学科专家鉴定意见

专家鉴定意见
2012年11月14-1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的中药鉴定学科进行中期检查,与会专家听取了重点学科建设点的中期建设汇报,经专家组质询、审阅资料、实地检查、专家组讨论,形成如下鉴定意见:
该学科有3个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及系列成果支撑,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项取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6项,编写论著4部,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3600余人次。

指导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3000余亩,提高效益1000余万元。

参与《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和《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研究工作,承担山东省地产药材雌黄、莱阳梨、北沙参等13个品种质量标准的制定。

主持有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主持建设的中药专业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成功举办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仁堂杯”中药传统技能大赛。

建立了模拟药房、中药真伪鉴别中心、药用植物园、数字化中药标本馆等校内实训基地;主持建立药用植物教学基地3处、顶岗实习基地68所;参与培育的北沙参新品种,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参与国家教学资源库项目建,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能力。

学科人员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学术带头人具有很高的学术建树、声誉和影响力;学科带头人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和培养指导能力;后备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协作精神,人才培养成效明显。

建设期间,建成支撑本学科建设与发展的中药研究所、省财政支持的中药实践教学中心,能够提供人才培养及或科学研究的开放服务,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同意通过中期验收。

建议: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建立学科研究平台,提高学科整体水平。

国家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汇报材料

国家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汇报材料

二、组织管理 ➢ 1. 学校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 2. 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规划与
建设办公室“ ➢ 3. 成立学科建设学术委员会 ➢ 4. 中药系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 5. 学校与学科签订《重点学科建设责任
书》 ➢ 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相
关部门密切配合学科建设工作。学科带头 人每年从事本学科工作时间近10个月, 责权利得到有效落实。
➢ 学校代表队以获团体总分第一名的成 绩获“团体一等奖”;
➢ 两位参赛选手分别以个人总分前两名 的成绩荣获“个人一等奖”;
➢ 两位学科成员获“优秀指导教师”荣 誉称号。
第33页/共46页
16. 学科成员主持建设的“中药制药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和 “中药实践教学团队”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团队。
第34页/共46页
第4页/共46页
6. 开展中医药国际培训10届500余人; 外出学术讲座20余人次; 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3次,与会代表200余人; 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仁堂杯”中药传 统技能大赛及赛项说明会,与会代表800余人。
第5页/共46页
第6页/共46页
第7页/共46页
1. 学科教师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
培养3人,国内访问学者4人;社会实践36人月,教授职称增至5人; 晋升副高2人、讲师5人。
➢ 荣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12人次, 校级教学名师、教学新星6人次。 当选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副主任委 员、常务理事、理事6人;受聘高 校博、硕士生导师4人;带教博、 硕士生9人。
第14页/共46页
1.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改革
第2页/共46页
3. 对学科内涵与外延,以及600多个 名词术语进行深入研究,其内容在教 材及论著编写中予以收录。 4. 建立山东地产中药材及其饮片的 质量标准20余种;区分了无公害药材、 绿色药材与有机中药材的评价指标; 探索实施了中药药理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

附件1 编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重点学科名称:“十五”中医药是□否□重点学科建设点:学科建设单位:学科带头人: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E—m a i l:填报时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填表说明1、《规划书》封皮右上角的编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填写;其余各项由学科填写.如空间不够,可加附页。

2、本《规划书》中的各项内容应反映本学科内的实际情况,不可将其它学科的情况或不相关内容纳入本学科.应逐项认真填写,表达要简洁、明确。

3、在填报《规划书》各项内容时,请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指标体系(基础、临床、中药类)"有关要求进行填写。

4、学科建设单位是指学科所在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或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

5、“十五”期间建设、验收通过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应在验收的基础上填写《规划书》,要提出新一轮建设的目标、任务等。

另将“十五”期间学科建设的主要成就归纳总结后,以文字或表格形式附于《规划书》之后.6、《规划书》纸质稿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其中纸质稿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oujie@或zhoujingyu@satcm。

7、《规划书》请用A4纸打印,字迹清晰。

学科建设单位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一、学科概况二、学科队伍主要人员信息三、参与本学科团队建设基本情况四、学科建设总体思路五、学科学术发展目标六、学科建设任务七、科学研究要求:根据本学科研究方向数,每一个研究方向填写一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学科建设指导目录.doc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学科建设指导目录.doc

附件2编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申报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1月建设单位:学科名称:学科带头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建设周期: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 填报日期:填报说明1.《申报书》封面右上角的编号由自治区中医药局填写。

《申报书》所列内容实事求是逐项填写,表格式样不得变更。

2.《申报书》中的各项内容为本学科内的实际情况,不可将其它学科的情况或不相关内容纳入本学科。

3.《申报书》中的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一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论著是指正式出版发行、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一致的、具有国际(ISBN)连续出版刊物编号的学术著作。

4.《申报书》中的学术水平、学科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内容所涉及的时间统一界定为2016年1月至今。

5.《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

将学科相关的重要支撑材料以及论文(杂志)、专著、规章制度的名称目录等作为附件附于《申报书》后装订成册,一式5份。

6.《申报书》一律不退回,请申报单位自留底稿。

(此页不用打印装订)—2—一、学科情况汇总表—3——4—二、学术带头人信息—5——6—三、学科带头人信息—7—四、后备学科带头人信息—8—五、学科成员构成—9——10—六、学科综合实力状况(一)学科近三年来承担科研项目(二)学科近三年来科研获奖情况(三)学科成员在学术组织和医学期刊任职情况(四)学科近三年发表论文情况(五)学科近三年业务指标(非临床机构不填写)七、学科建设现状综述八、学科研究方向九、学科建设规划十、预期标志性成果(考核指标)十一、经费预算十二、审核意见—21——22——2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公开征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建议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公开征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建议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公开征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建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2.23•【文号】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公开征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建议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24〕36号各有关单位、专家:为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立项工作,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项目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总体定位(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坚持“四个面向”,立足健康中国战略、科技强国战略,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产出为目标提出项目建议。

(二)项目总体围绕中医原创理论系统化诠释与创新、中医药经典与经验传承创新研究、中医药防治疾病临床价值提升、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攻关四大任务。

二、填写要求请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建议表》(详见附件),于3月13日前将excel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李雨欣************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李苏宁************电子邮件:zhongyaochu@传真:************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建议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2024年2月23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遴选指标体系(中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遴选指标体系(中药)

进步及实际应用的贡 出贡献。③与国内外相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Ⅱ-2 学术影响(10)
献 ②学术地位 ③与国内外相应机构 的学术合作
B级:①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教学团队;省级重点研究室;省级工程中心;国家级规划教 材参编单位;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委员会常委以上单位,具备以上任何二项者;②取得的研 究成果直接或间接服务于教学、科研、临床工作、中药生产,有较大贡献;③ 能与国内外 相应机构开展合作。
12 9.6 7.2 0
D级:未达到C级标准
Ⅰ-1
学术水平
(22)
A级:①省部级重点研究室或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教学
团队;国家级规划教材副主编单位;国家级专业学术委员会副主委以上单位,具备以上任
①对推动中医药学术 何二项者。②取得的研究成果直接或间接服务于教学、科研、临床工作、中药生产,有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遴选指标体系(中药类)
一级指标 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评价要素
评价标准
A
BC 80%A 60%A
D
A级:①本学科有3-5个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定位准确,凝练合理,有学科特色;有与
研究方向相应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成果支撑。②研究方向和研究内涵对本学科理论体
①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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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评价要素
评价标准
A
BC 80%A 60%A
D
A级:①人才培养制度和档案健全,经费落实到位并有效使用;②人才培养层次和梯队,
培养方式明确,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2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国际性学术交流(有论
Ⅱ-5
①制度建设与落实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2.10•【文号】国中医药发[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6]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5年12月23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的管理,规范中医药标准制定工作,保证中医药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医药标准化项目是指根据中医药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立项,研究制定或修订的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有关标准的项目。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管理部门作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的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业务职能部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全国性学术团体或行业组织等单位,作为项目负责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监督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专家委员会负责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立项论证和标准草案审查等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和工作部署,按年度组织标准化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

第六条项目负责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工作需要,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需要,项目承担单位可直接向项目管理部门申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1.04•【文号】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11]1号•【施行日期】2010.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重点研究室建设单位每年向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的书面材料,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书面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等有关规定,为了做好我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10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

二、请各重点研究室建设单位按照本地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的统一安排,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三、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可采取材料审查、会议答辩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时可邀请我局重点研究室咨询专家委员会联络专家和相关领域专家,对2010年以来的各项进展、阶段性成果和预期目标进行重点考核(考核要求见附件2),同时完成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见附件3)。

四、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于2011年2月18日(周五)前完成本地区(单位)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工作,并将《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总结报告》与《重点研究室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审核盖章后统一寄送到我局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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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4
1.8
0
①完成“规划书”目 标情况 Ⅰ-6 Ⅱ-19 ②修订和完善中长期 管理水平 ☆目标管理(7) 发展规划情况 (17) ③规划目标、任务的 明确性和前瞻性
7
5.6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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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分值 及分值 Ⅱ-20 组织管理(2)
评价要素
①管理组织机构情况 ②组织机构发挥作用 情况 ③学科带头人责权利 落实与发挥作用情况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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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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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2 ①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科研项目(5) ②科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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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4 ①科研成果与发明专 Ⅱ-13 科学研究 科研成果与转化 利 ②科研投入的绩效 (14) (5) ③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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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4 ①发表论文情况 论文及论著(4) ②学术论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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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分值 及分值 Ⅱ-15 基地建设(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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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0
Ⅱ-8 ①职称、学历 好的协作精神。 后备学科带头人 ②创新意识③协作精 B级:①②③中有1项未达A级标准。 神 C级:①②③中有2项未达A级标准。 (2)
①制度建设和落实 ②团结协作和整体素 质 ③建设效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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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9 整体素质和建设 机制(3)
D级:①②③均未达A级指标标准。 A级:①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健全,并得以有效落实;②学科成员团结协作,整体素质 高;③人才结构得到改善,队伍水平提高较快。 B级:①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较健全,并能够落实;②学科成员团结协作,整体素质较 高;③人才结构得到改善,队伍水平有所提高。 C级:①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充分;②学科成员团结协作较差,整体 素质一般;;③人才结构改善较慢,队伍水平无明显提高。 D级:未达C级指标标准。
A
B C 80%A 60%A
D
①研究方向 Ⅱ-1 ②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学科研究(8) ③名词术语规范化研 究 ①文献的整理与研究 ②新观点、新理论、 Ⅱ-2 新学说的提出 ★学术创新(6) ③探索本学科研究的 方法学
8
6.4
4.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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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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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Ⅰ-1 学术水平 (22) Ⅱ-3 学术影响(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指标体系(中药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分值 及分值 评价要素 评价标准
A级:①有3-5个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有与本学科研究方向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 项目及成果支撑。②内涵与外延的界定明确,有公开出版的论文或论著。③开展了名 词术语规范化研究,有公开出版的论文或论著。 B级:①、②、③项有1项未达A级标准。 C级:①、②、③项有2项未达A级标准。 D级:①、②、③项均未达A级标准。 A级:①全面整理出本学科的文献,建立了内容完整、实用性强的数据库;②通过归纳 、分析、综合研究等提出了新观点、新理论、新学说,有相应的的著作或论文;③探 索并提出本学科发展的方法学。 B级:③项未达A级标准。 C级:①或②有1项未达A级标准。 D级:①、②项未达A级标准。 A级:与协作共建单位的学术研究与合作很好,建设期间召开3次以上(含3次)协作建 设会议,针对学科建设的关键问题开展协作攻关。 B级:与协作共建单位的学术研究与合作较好,建设期间召开2次协作建设会议,针对 学科建设的关键问题开展协作攻关。 C级:与协作共建单位的学术研究与合作一般,建设期间召开1次协作建设会议,针对 学科建设的关键问题开展协作攻关。 D级:与共建单位合作较少,未召开过协作建设会议。 A级:对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及实际运用有较大贡献,获发明专利并有成果转让,为社 会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平台。 B级:对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及实际运用有贡献,申请发明专利并有新品种研制,为社 会提供技术服务平台。 C级:对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及实际运用贡献一般,应用本学科知识和理论指导生产实 践。 D级:产学研未充分结合。 A级:①与国内外学术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协作关系,取得良好效果;②积极开展完全满 足学科建设需要的国内外学术交流。 B级 :①能够开展与国内外学术机构的协作建设,取得一定效果;②积极开展基本满足 学科建设需要的国内外学术交流。 C级:①能够开展与国内外学术机构的协作;②学术交流不能满足学科建设需要。 D级:未达C级指标标准。
①对协作单位的影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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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0
②对推动中医药学术 进步及实际应用的贡 献
3
2.4
1.8
0
①与国内外学术机构 Ⅱ-4 的协作建设 学术交流(3) ②国内外学术交流
3
2.4
1.8
0
第 1 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分值 及分值
评价要素
①年龄、职称、学历
评价标准
A级:①学科人员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②45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队伍整 齐,在医、教、研方面具有较强能力。 B级:①学科人员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中有1项不合理;②45岁以下副高以上 职称队伍基本整齐,在医、教、研方面具有一定能力。 C级:①学科人员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中有2-3项不合理;②45岁以下副高以 上职称队伍不齐,在医、教、研方面能力较弱。 D级:未达C级指标标准。 A级:①具有很高的学术建树、声誉和影响力;②是本学科领域的老专家,对学科带头 人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 B级:①具有较高的学术建树、声誉和影响力;②是本学科领域的老专家,对学科带头 人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C级:①具有一定的学术建树、声誉和影响力;②对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作用一般。 D级:未达C级指标标准。 A级:①具有正高级职称、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导师资格,并在国家级学术团体中担任 理事以上职务;②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建设期间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 文每年1~2篇或有论著出版;③在医、教、研一线工作,具有很高的学术建树、声誉 和影响力,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和培养指导能力,本学科队伍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创造 力。 B级:①②③中有1项未达A级标准。 C级:①②③中有2项未达A级标准。 D级:①②③均未达A级指标标准。 A级:①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研究生学历;②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③具有较
评价要素
①拥有学科基地情况 ②基地建设达到的水 平 ③基地服务于学科建 设情况
评价标准
A级:①拥有支撑本学科建设与发展的研究室或科研实验室或工程中心;②基地建设达 到国家相关基地建设标准;③基地能够提供人才培养或科学研究或医疗保健的开放服 务,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B级:以上有1项未达到A级指标标准。 C级:以上有2项未达到A级指标标准。 D级:①、②、③项均未达A级标准。 A级:拥有先进的图书、资料、网络及后勤保障辅助体系,完全满足本学科需要。 B级:拥有较先进的图书、资料、网络及后勤保障辅助体系,基本满足本学科需要。 C级:拥有一定水平的图书、资料、网络及后勤保障辅助体系,部分满足本学科的需要 。 D级:未达C级指标标准。 A级:①具有较强的经费筹措能力,渠道多;②创收经费再投入的比例≥10%;③筹措 经费充足,充分满足学科自身建设与自我发展的需要。 B级:①具有一定的经费筹措能力,渠道较多;②创收经费再投入的比例≥10%;③筹 措经费较充足,基本满足学科自身建设与自我发展的需要。 C级:①具有一定经费筹措能力;②创收经费再投入比例低于10%;③筹措经费部分满 足学科自身建设与自我发展的需要。 D级:未达C级指标标准。 A级:①仪器设备根据建设需要能够及时更新和添置;②拥有满足本学科建设需要的基 本仪器设备;③本学科的仪器设备运转使用充分;④所在单位大型精密仪器的开放、 管理与运行完全满足本学科建设的需要。 B级:以上有1项未达到A级指标标准。 C级:以上有2项未达到A级指标标准。 D级:未达C级指标标准。 A级:①圆满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中的目标和任务;②根据学科 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学科建设的中长期规划;③规划中阶段性与中长期目标 和任务明确,针对性强,能够突出本学科特色和解决本学科的关键问题。 B级:①基本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中的目标和任务;②能够根据 学科发展需要,修订和完善本学科建设的中长期规划;③规划中阶段性与中长期目标 和任务较明确,针对性较强,能够突出本学科特色和解决本学科的关键问题。 C级:①未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中的目标和任务;②根据学科发 展需要,修订和完善本学科建设的中长期规划;③规划中阶段性与中长期目标和任务 明确,针对性强,能够突出本学科特色和解决本学科的关键问题。 D级:未达C级指标标准。
评价标准
A级:①管理组织机构健全;②组织机构充分发挥作用;③学科带头人在第一线组织学 科建设,每年从事本学科工作时间≥8个月,责权利得到有效落实;④对检查工作准备 充分。 B级:以上有1项未达A级指标标准。 C级:以上有2项未达A级指标标准。 D级:①、②、③、④项均未达A级标准。 A级:①学科所在单位领导对学科建设工作高度重视;②健全不同组织管理层面管理制 度;③学科建设与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④积极创造学科建设的有利环境,使相关 专业人员、职能部门主动参与或服务于本学科建设。 B级:①学科所在单位领导对学科建设工作重视;②健全不同组织管理层面管理制度; ③学科建设与管理制度得到基本落实;④能够创造学科建设的有利环境,使相关专业 人员、职能部门参与或服务于学科建设。 C级:①学科所在单位领导对学科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一般;②未能健全不同组织管理层 面管理制度;③学科建设与管理制度得到基本落实;④尚能创造学科建设的有利环 境,使相关专业人员、职能部门参与或服务于本学科建设。 D级:未达C级指标标准。 A级:①制订和落实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制度;②经费投入的重点突出,效益明显;③能 够1:1及以上落实配套经费,或投入经费30万元以上。 B级:①制订和落实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制度;②经费投入的重点突出,效益明显;③能 够1:0.5及以上落实配套经费,或投入经费15万元以上。 C级:①制订和落实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制度;②经费投入的重点突出,效益明显;③能 够1:0.3及以上落实配套经费,或投入经费5万元以上。 D级:①制订和落实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制度;②经费投入的重点突出,效益明显;③未 落实配套经费,或未投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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