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轨车辆装、封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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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某某公司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轨道运输系统安全技术管理,实现矿厂安全高效生产,提高轨道运输综合管理水平,消除事故隐患,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标准要求和所辖生产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GB∕T2885-2008矿用窄轨车辆》、《MT/T224.1-2005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链》、《MT/T224.2-2005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插销》、《GB50416-2007煤矿井底车场碉室设计规范》、《GB50415-2007煤矿斜井井筒及碉室设计规范》、《AQ1016-2005煤矿在用提升绞车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O1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15-2015煤炭工业企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机电设备技术检修规范》、≪GB20181-2006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安全要求》、《JB8918—1999液压防爆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安全要求》等其他有关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制订。

第三条矿井在实施“一优三减”、“四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积极推进煤矿辅助运输系统优化和装备升级,坚持实用和效率优先原则,不断提升煤矿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第四条各类工程设计要站位全局、聚焦局部,加大采掘工程设计与运输专业的对接融合力度和深度,充分做好矿井采区和采掘头面的运输系统、运输方式、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对接,为运输设备后期安装使用创造良好高效的运行环境。

第五条优先采用可以实现连续的机械化运人、运送物料方式,进一步减小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推广能够实现连续无转载或少转载的运输设备和运输方式,简化运输环节,减少辅助人员,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第六条为保证矿井窄轨铁道质量处于良好状态,各矿井应经常检查,斜井绞车道每天检查。

捆绑封车管理规定

捆绑封车管理规定

捆绑封车管理规定一、运输车辆选用1、皮带托辊、刮板、链条、沙石、水泥、煤矸和细碎杂物等物料,使用U型矿车装运。

2、绞车、刮板输送机、皮带机、液压支架、采煤机、综掘机、变压器、组合开关等大型机电设备,以及体积较大的(长 1.0m×宽0.8m×高0.5m以上)设备或材料,使用平板车装运。

3、圆木、单体柱、钢梁、锚杆、风水管、电缆、钢丝绳、钢筋网、U型钢、工字钢、轨道、小型电器设备(低压开关、照明综保、局扇、潜水泵等)等物料使用材料车(花架车)装运,其中钢筋网、U型钢、工字钢、轨道等物料运输数量较大时可选用平板车运输。

4、运送雷管炸药必须是专车、专用、专运。

5、其他“超重、超高、超宽、超长”或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装运。

二、车辆捆绑用具的选用及捆绑标准1、应根据运输车辆及设备规格选用合适的捆绑用具。

2、捆绑用具优先选用有公称载荷的标准器具,如矿用封车器(3T、5T、10T、20T等)、手拉葫芦、卸扣、专用卡具、链条等,且捆绑用具的载荷不得小于装运物料重量的1.5倍。

3、严禁单独使用铁丝、麻绳、钢丝绳进行捆绑固定,特殊情况使用捆绑用具捆绑不牢时,可使用钢丝绳捆绑固定后,再使用捆绑用具再次捆绑固定。

4、主要设备、材料捆绑用具的选择及标准(未列入的设备、材料参照此标准执行)。

三、运输规定1、使用U型矿车装车,装车高度四周不得超过车箱高度,车箱中间不得超过200mm。

2、原则上所有车辆的装车高度不得超过2m,宽度不得超过1450mm,长度不得超过4800mm,由装车单位负责车辆捆绑牢固,调正中心。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装车单位负责返工处理,拒不返工的罚装车单位200元/辆。

3、对于特殊安装使用的超长、超高材料及设备,通过副井运输时,采取的装运方案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经审批后,机电科、安检科、机运队共同验收方可运输。

4、设备、材料装车后保证车辆重心平稳,捆绑牢固,确保车辆连接用具(插销、链环)方便摘挂。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
地面窄轨行车是指轨距小于普通标准轨距(1435毫米)的铁路系统,如窄轨铁路、轻轨、有轨电车等。

不同地区和国家对于地面窄轨行车都有各自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
1. 车辆尺寸限制:地面窄轨行车的车辆尺寸通常有限制,包括车宽、车高、车长等。

这是为了确保车辆能够通过狭窄的轨道和隧道,以及适应有限的道路空间。

2. 轨距要求:地面窄轨行车的轨距通常在600毫米至1067毫米之间,不同地区和国家的要求会有所不同。

轨距的选择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地形条件、运营需求和经济性考虑等。

3. 行车速度限制:地面窄轨行车的行车速度通常比标准轨距的铁路系统较慢,这是为了保证行车的安全性。

行车速度限制可能根据不同的轨道状况、车辆类型和交通流量进行调整。

4. 安全标准和规范:地面窄轨行车需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包括车辆设计、轨道维护、信号系统、道岔设备等方面。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行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需要注意的是,地面窄轨行车规定因地区和国家而异,以上仅为常见规定的一般概述。

具体的地面窄轨行车规定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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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车管理规定

装车管理规定

装车管理规定1. 规章制度概述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装车管理流程,确保货物装车过程的安全与高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任何违反规定者,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管理标准2.1 货物装车流程2.1.1 出车申请:所有需要进行装车的人员,必须提前向装车管理部门提交出车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装车时间、装车地点、装车货物类型、货物数量、装车车辆等信息。

2.1.2 装车计划编制:装车管理部门根据出车申请,制定装车计划,安排合适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装车操作。

2.1.3 装车操作流程:装车人员根据装车计划,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货物装车。

在装车过程中,严禁违规搬运或过载装车,确保货物的安全。

2.1.4 装车清单记录:装车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记录装车清单,包括装车货物的详细信息、装车人员、装车时间等信息。

装车人员在装车结束后,应当向装车管理部门报备装车情况。

2.2 装车车辆管理2.2.1 车辆检查:装车前,装车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如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维修部门进行修理。

2.2.2 车辆配备:装车管理部门应根据装车需要,配备合适的车辆,并确保车辆在装车过程中的正常运行。

2.2.3 装车车辆规范:装车车辆必须按照装车管理部门的指示停放,不得超过指定位置。

禁止私自使用装车车辆进行其他用途。

2.3 装车人员管理2.3.1 岗位责任:装车管理部门根据人员的岗位,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人员的装车操作符合标准。

2.3.2 人员培训:装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装车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包括装车操作技能、装车流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人员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3.3 安全意识:装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装车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装车过程中的安全。

3. 考核标准3.1 装车效率考核3.1.1 装车速度:根据装车计划要求,对装车人员的装车速度进行考核。

装车速度应符合预定时间,并保证货物的安全。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模版(二篇)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模版(二篇)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模版1. 车辆通行规定1.1 所有车辆必须在规定的通行时间内,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

1.2 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依次有序地通行。

1.3 车辆在禁止超车的路段不得进行超车行为。

1.4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与前车过近,以防发生追尾事故。

1.5 车辆驶入窄轨道后,应保持稳定速度,避免急刹车或急转弯,确保乘客的安全。

1.6 车辆不得携带危险品或超载行驶。

2. 客户乘车规定2.1 乘客应按照指定站点上下车,不得乘坐车辆外的非指定上客站点。

2.2 乘客应排队有序等候上车,不得私自插队,遵守车辆工作人员的指示。

2.3 乘客上车时,应寻找座位并坐稳,不得占用过道或挤占其他乘客的座位。

2.4 乘客不得吸烟、乱扔垃圾或随地吐痰,保持车内环境的整洁。

3. 车辆维护保养规定3.1 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3.2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车身干净,定期清洗车辆外观,并保持车辆内部卫生。

3.3 车辆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并及时报修处理。

3.4 车辆维保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责任意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4. 安全事故处理规定4.1 在发生安全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案。

4.2 车辆驾驶员在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与乘客保持沟通,妥善安排乘客下车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4.3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事故情况描述。

4.4 车辆驾驶员和乘客在安全事故后应互相体谅,保持冷静,妥善解决纠纷,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解工作。

5. 窄轨行车安全管理5.1 窄轨行车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

5.2 专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3 窄轨行车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解决行车隐患和风险问题。

5.4 窄轨行车管理应采取科学的技术手段,加强监控和预警能力,确保行车安全可靠。

窄轨运输车辆安全要求

窄轨运输车辆安全要求

窄轨运输车辆安全要求什么是窄轨运输车辆?窄轨运输车辆指的是轮距(车轮之间的距离)小于1435mm的铁路车辆,通常用于窄轨铁路系统。

窄轨运输车辆安全要求窄轨运输车辆的使用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要求,以确保乘客和员工的安全,以下是必须遵守的安全要求:设备检查在每次车辆使用之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以确保车辆的所有部件有良好的状态,并可以安全运行。

这些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轮胎和轮辋•制动器和缓存器•灯光和信号•转向架和连接部件如果车辆的任何部件没有通过检查,则必须进行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安全运行。

车速和载重限制对于窄轨运输车辆,必须遵守车速和载重限制。

这些限制是为了确保车辆可以安全运行,并将减少对设备的磨损和损坏。

在行驶中不得超过限制速度和载重,否则会影响车辆的稳定性,从而威胁乘客和员工的安全。

紧急停车系统窄轨运输车辆必须装备紧急停车系统,以确保乘客和员工的安全。

紧急停车系统可以帮助避免事故发生,如果在行驶中发生任何突发状况,比如制动器故障或者轨道上出现障碍物,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启动紧急停车系统。

驾驶员培训驾驶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培训,以确保他们了解如何安全地驾驶窄轨运输车辆。

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控制和操作•紧急情况下如何操作和使用紧急停车系统和紧急设备•安全和健康问题的意识•窄轨铁路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安全监测窄轨运输车辆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监测。

监测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黑匣子监测,记录车辆的速度,方向和位置•定期车辆检查和维护•不定期的车辆安全性评估这些监测方法可以帮助发现设备的故障和其他安全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

总结窄轨运输车辆的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设备检查,车速和载重限制,紧急停车系统,驾驶员培训和安全监测。

只有遵守这些安全要求,才能保障乘客和员工的安全。

轨道车辆装车标准

轨道车辆装车标准

运输车辆封车与装车标准
1、一般部件与平板车之间采用直径12.5mm及以上钢丝绳进行固定。

固定必须牢固,有可能下滑的物件必须逐一捆绑。

不得使用独股钢丝绳进行封车作业。

2、装设备大件的车辆,不准使用铁丝封车,必须用40大链。

3、对轨道、钢管及木料等超长物料的车辆,封车时物料前后必须加网,并且料车前要挂一空矿车。

4、使用固定车厢式矿车装运设备材料时,其高度、宽度均不应超出车箱外沿。

5、运送长度2m及以上物料、设备时必须使用平板车或材料车,其高度都不得超过1.4m,宽度不得超过车沿,重量不得超过10t。

6、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运输。

7、在运输物料前,斜井把钩工应对车辆的装车及封车质量进行检查,确认装车合格,封车可靠方准运输。

发现装车不规范、偏载严重、封车不合格等有可能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翻车、窜车的车辆及装车超高、超宽等无法正常通行的车辆一律拒绝运输,影响生产的由用车单位负责。

注:“四超”车辆标准:
超长:装车长度超过8m的车辆;
超宽:装车宽度超过1.8m的车辆;
超高:装车高度超过2m的车辆;
超重:装车总重量超过10t的车辆。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煤矿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斜巷窄轨运输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安全隐患,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江苏煤矿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安全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各煤矿(双龙公司、工程建设公司、矿井筹备处等)斜巷窄轨运输,包括矿井主、副斜井、各水平间斜巷、采区运输斜巷、工作面两道斜巷以及各类临时斜巷等窄轨运输系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各矿建立分级“窄轨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按照“管人者管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斜巷运输系统进行区域划分,按“属地管理制"实行责任承包和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范围.第五条各矿矿长对全矿窄轨运输工作负总责,是矿井窄轨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掘进副矿长具体负责全矿窄轨运输管理工作,对本矿窄轨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职,对其分管单位的窄轨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专业内窄轨运输安全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第六条各矿要成立运输职能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专业管理人员,机构负责人在掘进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本矿窄轨运输安全负责.第七条各矿生产、辅助单位、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窄轨运输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八条运输职能管理机构职责范围:(一)根据《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煤矿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运行许可证制度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二)负责制定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会同培训部门做好窄轨运输各要害工种的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三)负责对窄轨运输各要害工种(采区斜巷的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等)的持证换牌、拿钥匙上岗、遵章作业等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货车和集装箱施封和拆封的规定

货车和集装箱施封和拆封的规定

货车和集装箱施封和拆封的规定【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7.04.02【实施日期】1987.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货车和集装箱施封和拆封的规定(1987年4月2日铁道部发布自1987年7月1日实施)第一条按规定需要施封的货车和集装箱,都应采用施封环施封。

对车门门鼻插销孔小于施封环环带宽度的货车,暂准继续按照“货车和集装箱使用铅质封饼施封的技术要求”规定施封。

第二条施封环由“环盒”和“环带”两部分组成(式样见附图)。

环盒正面及环带上各印:施封号码按站(专用线按每一专用线用户)由00001号至99999号循环编用,同一货车两侧车门的施封号码顺序可以不相衔接。

第三条需要施封的货车应用10号铁线将两侧车门上部门扣和门鼻拧紧,在每一车门下部门扣处各施施封环一个。

施封时,将环带穿过车门门鼻插销孔后,按箭头指向插入环盒,环盒正面朝外,以便交接检查。

施封后应对施封环的锁闭状态进行检查,确认环带落锁,并在货物运单或货车装载清单和货运票据封套上记明环及其施封号码(例如环第四条施封的货车,发现施封环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按施封失效处理:第五条卸车单位在拆封前,应根据货物运单或货车装载清单、货运票据封套记载的施封号码与施封环号码核对,并检查施封是否有效。

拆封时,从环带空白处剪断,不得损坏环带和环盒上印文,并保持原来长度(使用施封环剪断钳剪断的环带长度两截相加,可较原来短少1毫米)。

每一货车上拆下的施封环应拴在一起,妥为保管,建立登记、备查和销毁制度,保管期须满1年。

第六条装车站对施封环应建立严密的领取、发放、使用制度,按施封号码进行登记,责任落实到个人。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轨道运输车辆脱轨处置管理规定

轨道运输车辆脱轨处置管理规定

轨道运输车辆脱轨处置管理规定为认真吸取近期辅助运输事故教训,规范车辆掉道的汇报、处置和追责,牢固树立“掉道就是事故”的理念,实现掉道次数同期减少一半的管理目标,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轨道运输车辆范畴轨道运输车辆:各类电机车、矿车、材料车、平板车、乘人车、开关列车及各种装载物料的窄轨运输车辆等(以下简称车辆)。

二、车辆脱轨汇报程序(-)轨道运输发生车辆脱轨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待车辆停稳后,现场人员必须在现场第一时间汇报矿调度所及本单位。

汇报内容包括:车辆脱轨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车辆类型及所载物体情况、现场人员情况、设备损坏情况等。

(二)矿调度所接报后,应迅速按层级通知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事故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前往现场,监管车辆复轨全过程。

三、车辆脱轨处置(-)事故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单位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安排管理人员和有经验的人员参加,指派专人统一指挥车辆复轨工作。

斜巷车辆脱轨、无极绳车辆脱轨和平巷重车脱轨的,区(队)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指挥复轨;平巷空车脱轨的,队(班)及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指挥复轨。

运输区要正确调度车辆,使其它车辆不得进入脱轨车辆的轨道路线,并通知已进入脱轨车辆轨道路线的其它车辆减速并保持安全间距。

(二)复轨结束恢复运输前,复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向矿调度所汇报。

矿调度所要建立车辆脱轨事故台帐,准确记录发生地点、时间、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四、车辆脱轨事故追查(一)脱轨事故发生后,由矿按照规定组织事故的追查,从轨道质量、车辆质量、装车情况、车辆连接、人员操作等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要求,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隐瞒轨道运输车辆脱轨事故的,给予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加倍处罚。

五、相关要求(-)各矿要制定并完善车辆掉道处置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要明确责任。

矿长负全面责任,分管矿长负分管责任,安全矿长负监管职责,职能科室和基层单位负相应的监督和主体责任。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4篇)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4篇)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地面窄轨行车是指轨道宽度较狭窄的交通工具,如一些小型火车、有轨电车等。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轨道标准:规定了轨道的宽度、弯曲半径等参数,以确保车辆能够平稳行驶。

2. 速度限制:规定了地面窄轨行车的最高运行速度,以保证乘车安全。

3. 安全设备:要求地面窄轨行车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如紧急制动系统、防护装置等,以防止事故发生。

4. 运行规则:规定了地面窄轨行车的运行规则,如信号灯的使用、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等,以确保交通秩序。

5. 运营许可:地面窄轨行车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运营许可才能投入使用。

6. 客流量限制:针对不同规模的地面窄轨行车,规定了可容纳的最大客流量,以保证乘车体验。

7. 维护和检修:要求地面窄轨行车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以保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地面窄轨行车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交通工具的类型而有所差异,具体规定可以查阅相关地方的交通运输法规。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面窄轨行车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水平,保障行车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面窄轨行车辆和行车人员。

第三条地面窄轨行车应当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运行规范。

第四条地面窄轨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车标准。

第五条地面窄轨行车应当保证行车安全,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和其他车辆的通行。

第六条地面窄轨行车应当保持行车秩序,不得违反交通信号,不得超速行驶。

第七条地面窄轨行车应当保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八条地面窄轨行车应当做好文明交通教育宣传工作,提高行车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章行车证件第九条地面窄轨行车应当取得行车证件,方可上路行驶。

第十条行车证件由相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

第十一条行车证件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申领。

第十二条行车证件应当悬挂在地面窄轨行车显著位置,不得遮挡视线。

第十三条行车证件包括地面窄轨行车的基本信息,如车辆型号、颜色、车牌号、驾驶员信息等。

窄轨轨道工技术操作规程

窄轨轨道工技术操作规程

窄轨轨道工技术操作规程1.操作前准备:(1)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确保所有设备和工具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检查轨道的稳定性,确保轨道没有松动或损坏;(3)穿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耳塞等,确保安全操作;(4)清理作业区域,确保没有杂物或障碍物。

2.铺设轨道:(1)根据设计图纸确定轨道布置和轨道宽度,并使用标线工具标出轨道的位置;(2)将轨道部件按照设计要求放置在标线位置上,并使用螺丝或焊接等方式固定;(3)使用水平仪或其他测量工具检查轨道的垂直度和水平度,确保轨道的安装准确;(4)将固定好的轨道进行检查,确保轨道的连接牢固,没有松动或缺陷。

3.轨道维护:(1)定期检查轨道的完整性,包括轨道的连接处是否松动,是否有磨损或腐蚀等;(2)使用扳手等工具紧固轨道的连接处,确保连接牢固;(3)清理轨道上的杂物和积水,确保轨道干净和平整;(4)定期润滑轨道,使用润滑剂将轨道上的摩擦减至最低。

4.车辆操作:(1)在操作车辆之前,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已经完成,并且车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操作人员应熟悉车辆的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3)在行驶过程中,应控制车速,避免急刹车或急转弯,确保行驶稳定;(4)在交会或超越其他车辆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确保安全操作;(5)在停车时,应选择平稳的停车位置,并使用制动器固定车辆。

5.紧急情况处理:(1)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车,并通过无线电或其他通讯方式向相关人员报告;(2)在紧急情况下,不得随意移动或操作车辆,应等待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处理;(3)在处理紧急情况时,应优先保证人员的安全,确保事故造成的伤害最小化。

6.操作结束:(1)在操作结束后,对设备、工具和轨道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2)将设备和工具归放到指定的存放位置,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安全和完好;(3)记录操作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问题,以便今后的参考和改进;(4)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接,将工作情况和操作注意事项进行有效沟通。

煤矿封车规定

煤矿封车规定

装封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车辆运输装封车管理,使装封车达到规范、标准的目的,确保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永胜煤矿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1.机电科是矿井装封车辆监督管理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是井上下车辆装封安全管理责任人。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领用的封车器具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所有下料、回料车辆的装封车管理属下料、回料单位;装封车单位对本单位运料车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装封车质量负责。

二、装车管理规定1.矿车装车范围:(尺寸小于矿车车厢长宽)(1)轨枕、托辊、托盘、中小型水泵、小型电机(小于15kW的电机)、小型减速箱(30kW以下的)、小型开关(30以下的开关)。

(2)矸石、水泥、沙子、石子、灰渣、砌块、砖石、水泥背板、盖板等;(3)40T型刮板运输机溜槽、各类刮板机链;(4)皮带“H”支架、皮带托辊;(5)成捆(盘)的胶管,旧电缆(6mm²以上),金属网,塑料网,木刹,撑杆,背板;(6)Φ400mm及以下皮带机滚筒;2.叉车装车范围:(1)单体支柱及长度超过2m(含2m)以上的钢管、钢轨、工字钢、供排水管、风管、圆木、板梁等物料;(2)皮带连接纵梁;(3)挡车梁;3.平板车装车范围:(1)采煤工作面使用的刮板运输机溜槽、溜头、溜尾、刮板链,掘进用刮板运输机溜头;(2)液压支架,综采液压支架的前尾梁,综采工作面变配电设备;(3)综采支架使用的液压千斤顶(大立柱);(4)综采、综掘等不规则的设备;(5)调度绞车、回柱绞车;(6)成磙电缆、钢丝绳(专用材料矿车);(7)Φ400mm以上皮带机滚筒;(8)局部通风机、除尘风机;(9)其它综采、综掘、机电等大型设备;4.装车技术要求(1)合理选择装运车辆,有效减少封车数量,对于不便于装卸的零散部件,必须先集中装袋或装箱,然后再装矿车。

(2)80及以上启动器、200及以上馈电开关、4.0照明综保等电器设备必须用平板车固定牢固运输。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材料装封车管理规定一、有关规定1.凡是食用油或长度不大于2米的材料,一律采用矿车装运。

用矿车装运的材料不许远远超过车沿。

2.长度超过2.5米时,严禁使用矿车装运,应使用相应允许吨位的平板车或岔车装运。

车箱四周必须标明使用单位、设备名称及使用地点。

各种车辆其碰头及连接器必须完好。

3.用平板车装运皮带时必须确保人工难插拔螺丝,并能够并使螺丝枪机。

4.材料车装车总重量不得少于车辆额定载重量。

5.材料装车期间,必须切实掩好车,确保装车时,车辆位置固定。

掩车禁止使用矸石、小棒等小材料掩车。

在斜巷司机必须刹紧闸,并用双绳套将矿车锁在轨道上,钢丝绳径不低于12.5mm。

6.采用岔车或平板车装运时,严禁少于其容许吨位,不GT630M、不极高、不极长,不偏重于,尽量并使战略重点落到车盘的中心边线。

7.超长材料,要专车专运,使用单位派专人护运,装车要严格掌握重心使前后、左右对称,严禁偏载装车。

8.对装运材料、设备的平板车或平板车,必须展开封车,封车使用直径不大于∮6mm钢丝绳与车体栓牢,用绞棍绞紧,绞棍严禁张开车体外沿,并紧固稳固;在车体与设备或设备与设备之间,存有可信的避免车上物料转弯的防范措施。

9.装运电气设备时,要考虑到运输过程中防止撞击,必要时加保护设施。

10.各种材料必须分装分运,严禁混装混运。

11.各种材料车运搬队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载运至更替地点,不得在主要车场、运输巷任一停放。

12.用电机车运送长材料时必须使用专用合格连杆。

13.用电机车载运短材料车时,正常情况下只准拉车,不许顶车(调车和处置事故时除外)。

顶车须用电机车与尾端(即为司机座的另一端)与长材料车连车,并采用合格的专用连杆,确保材料车无法撞到至机车上。

14.任何情况下,严禁用机车在异道拉、顶车。

15.无法采用机车载运的材料车,使用人工手推车载运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轨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手推车。

(2)一个人一次只准推一辆车。

装车封车管理规定

装车封车管理规定

装车封车管理规定V:1.0 精选管理方案装车封车管理规定 2022- -6 6- -8 8 装车封车管理规定装车封车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标准各类上下井设备和物料的装车、封车,保障矿井运输平安,经研究决定,在《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的根底上,特制定本规定,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选车规定 1、装料前先选车。

按照选好车,选对车的原那么,选择完好的、适合所装物料的车辆;私自选车,车辆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2、适合矿车装载,不需要封车的物料有:〔1〕散装物料:包括土、沙、水泥、喷浆料、石渣、砖、煤、矸石等。

〔2〕条形材料、片状物料:包括长度在以下的木材、铁条、锚杆、钎杆、散钢丝绳、风筒布、钢筋、铁丝、笆片等。

〔3〕软体物料:如袋装水泥、袋装煤样、塑料桶装液体材料、纸箱装锚杆药、纸箱内装塑料袋黄油、皮管、圆皮线、短电缆等。

3、适合矿车装载,但需要封车的物料有:〔1〕大块物料:如水泥盖板、水泥道板、料石等。

〔2〕人力能搬动的小型机电配件〔25Kg 以下〕:如地滚、皮带托辊、无极绳导向轮、导向轮组件、耙矸机导向轮、短钻杆等。

〔3〕其它物件:如 25Kg 以上的编制有特殊装卸措施的,卸车地点都有机械起吊工具〔风动、电动葫芦〕的。

4、适合花架车〔3T 花架车〕装载的物件有:装车封车管理规定〔1〕长度在 5m 左右的长条物件:如轨道、管子、U 型棚、单体、成捆锚杆、木材等。

〔2〕可以弯曲的锚索、粗皮管、回收的旧钢丝绳等。

〔3〕其它长度或宽度超过矿车箱体的物件:如宽笆片、长捆锚网、搪柴、长钻杆等。

5、适合 20T 以下平板车装载的物件有:〔1〕一般机电设备部件:如皮带机卸载架、皮带机缓冲架组件、皮带机滚筒、皮带机减速机、耙矸机框架组件、耙斗、高、低压开关、局扇、一般齿箱、各种绞车、钻机、链板机各部件等。

〔2〕运输设备及部件:如道岔、电瓶箱、20T 以内的钢丝绳捆、无极绳绞车各部件等。

〔3〕20T 以下综采综掘设备部件:如溜槽、转载机头、转载机尾、转载机帮板、液压站、油箱、链板机机头、减速机、电机、1000KVA 以下移变等。

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安全管理制度1、使用单位在领用三环、插销等连接器时,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质量检查,发现有裂纹、伤痕、气泡、夹硝或锈蚀严重等缺陷时, 拒绝领用,在使用前,必须对领用的连接器件分批分时间标记,造册登记。

2、使用中的连接器,必须按规定的提升车辆串车,严禁超载超挂车辆。

3、连接车辆时,信号挂钩工必须对连接器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矿车连接器钾钉松动,开焊或无保险盖、插销变形超限,严重外伤和锈蚀等现象,必须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4、运输队设专人每天对连接器进行一次检查,机电运输部业务主管每月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认真填写记录。

连接器检查测量的内容:(1)三环和插销的直径磨损量。

(2)三环和插销的变形量。

(3)三环和插销的表面质量,几何尺寸、锈蚀、变形等。

(4)钢丝绳套及鸡心环的磨损、锈蚀、变形等。

5、连接器在使用中遭受猛烈拉力后,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变形、损伤检查,如发现裂纹、变形超限等现象,不得继续使用。

6、连接器在使用中出现开环、断销等情况必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7、连接器在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必须报废:(1)三环、插销出现裂纹、开焊、严重锈蚀等。

(2)三环、插销的直径磨损量超过原尺寸的15%;人车连接链和插销直径的磨损量超过原直径的10%o(3)三环、连接链和插销的弯曲变形量超过原直径的10%。

8、提运超长设备和特殊材料(设备)时,可使用专用车辆和连接装置(执行《特殊连接装置的使用管理规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报矿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以确保提升安全。

9、特殊连接装置的使用管理规定(1)特殊材料(设备)运输作业过程中,动力车与车辆之间、车辆与车辆之间,必须使用硬连接装置(特殊连接装置),以避免动力车制动时,其他车辆因运动惯性碰撞(或冲击)造成事故。

(2)特殊材料(设备)运输作业是指:在井下大巷及石门(车场),使用防爆电机车牵引,与装有轨道、管路、锚索等较长材料的车辆或整架运输综采支架等大型设备的车辆连接进行运输作业;在安装使用无极绳绞车牵引的运输系统,标准连接装置不能使牵引索车和其他车辆正常连接的运输作业。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

地面窄轨行车规定地面窄轨行车规定地面窄轨行车指的是运行在狭窄的轨道上的交通工具,常常在农村和山区使用。

为了确保地面窄轨行车安全运行,需要遵守一些规定。

一、车辆条件1.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装备完整,制动系统应灵敏可靠。

2.车体及车轮之间、车体及线路之间至少应有200mm的垂直距离。

3.车辆应配备制动装置,制动功率足够,刹车距离不得超过车轮轮径的1/2。

4.车辆应装有防滑装置,防止车轮滑动,确保安全运行。

5.车辆应装有头、尾灯、行车灯等照明设备,以确保夜间运行的安全。

二、线路条件1.线路应平直、缓坡,限制坡度不超过5%。

在有坡道的区段设有防溜坡道。

2.线路应排水良好,防止积水对车辆运行产生影响。

3.线路应清晰明了,禁止在轨道上存放杂物或阻碍行车的物品。

4.线路应设置信号装置,确保行车安全,避免相撞或与其他车辆发生冲突。

5.线路上应装设轨道电气装置,确保车辆供电可靠。

三、行车操作1.行车前,应查看车辆是否符合要求,制动装置是否灵敏。

车辆稳定后,方可上车。

2.行车时应遵守信号指示,发车前要确认信号灯是否允许发车;停车时,要停在指定位置,等待信号指示允许发车。

3.行车时应谨慎驾驶,注意车辆制动和加速,不能急转弯、急停车、急加速等。

4.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车站,按流程进行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5.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

以上是地面窄轨行车的规定,驾驶员和车辆都要符合要求才能保证安全运营。

加强管理监督,严格执行规定,保证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装封车运输管理办法(试行)

装封车运输管理办法(试行)

装封车运输制度(草稿)一、一般规定1。

车辆及连接装置必须进行检查,达到完好标准方可使用。

2.物料的装运必须选用相应的专用车辆,严禁混装。

3。

设备物料封车至少使用两道封绳。

两道封绳必须独立打结,封车牢靠,保护有效,。

4、绳径6″以上的钢丝绳,可以破股用做封绳,但只能“一破为二”破成两条封绳使用;绳径4″、5″的钢丝绳用做封绳,必须原绳使用,严禁破股使用.5.设备及其装件重量≥5t的,为大型设备。

大型设备封车必须使用5″以上绳径的原绳用做封绳,严禁使用破股的钢丝绳用做封绳.6。

平板车改装专用车辆,需要焊接固定设备架杆的:载重量≥5t 的选用“工”字钢作为焊接用料,载重量<5t的选用钢管作为焊接用料。

7。

装运电气设备时,应考虑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撞击,必要时加保护设施。

8。

斜巷运送车辆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9.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10.装封车实行谁装车谁整改的制度,装封不合格的车辆不准进入运输系统。

11。

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装运。

12、装运过程中出现掉道情况的必须严格按照兖矿集团生、安发〔2000〕第436号《矿井窄轨电机车及运输车辆掉道复轨安全管理规定》。

13.运输大型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技术专项措施.14.平板车在安撤面期间由调度室统一管理,其它单位如需使用必须经调度室审批。

二、装车的要求1。

装用车的要求:必须根据所运物料重量选择相应的专用的相应的专用车辆装运。

长材料必须采用专用材料车装运。

散装材料可用矿车装运.2.装车重量的要求:装车重量必须严格按照专用车辆标定重量装载,不得超载装车。

设备整装超过平板车载重的必须拆解装载。

不可拆解的单件设备允许超重不得大于平板车标定载重的10%。

3.装车结构尺寸的要求:装车结构尺寸不得超出专用车辆的外形尺寸。

长、宽、高必须小于罐笼内尺寸.不可拆解的超大型支架设备和不可截取的超长件物料,可作为特殊运输对待,在制定专项运输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方可特殊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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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轨车辆装、封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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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轨车辆装、封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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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轨车辆装、封车管理规定
装封车的一般要求
装车前, 装车人员要对所用车辆进行检查, 禁止使用不完好的车辆装车。

所装物料要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洒(散、脱落)落。

所装设备、物料不得超出车辆外型尺寸(大型综机设备、特殊材料等除外)。

所装设备、物料必须保证重心适中, 对称平衡, 不偏斜, 不偏重, 不移动、不窜动、不滑落。

所装设备、物料必须与所用车型相符, 矿车皮最大装载量不得超过1.8T, 小花车不得超过1T, 大平板车不得超过25T(井下转运设备), 大平板车地面装运设备总重量(含平板车)不得超过18T(副井宽罐提升限定)。

所装设备、物料车必须封车牢固, 平板车、花车封车绳不少于2道, 封车位置要合理。

除支架车外, 用螺丝封车的超高设备也必须用一道封车绳封车(防止运输途中设备晃动大, 刮碰管线)。

使用封车螺栓封车时, 封车螺栓规格不小于M20mm(重型设备封车所用的螺栓要经过强度计算, 其强度要大于设备重量产生剪切力及运输途中
产生的冲击力, 并有2倍以上的安全系数), 并加配套的夹板, 封车固定点不少于4个。

螺帽上紧后, 螺栓要外露3丝以上。

使用铁丝封车时, 在缠绕封紧后铁丝的外端要朝向矿车, 花车、平板车的里侧, 以防铁丝的尖端划伤人体。

凡有一根铁丝朝外的, 罚封车人20元。

如采用钢丝绳封车时, 钢丝绳的外端以及缠绕棒的固定铁丝照此执行。

由运输工区、调度员监督。

装车物品种类规格要一致, 严禁混装(小型材料允许用矿车混装)。

雷管、火药等爆破材料的装车和运输, 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有关火工品管理规定。

严禁使用麻绳、新钢丝绳等本规定未提到的索具封车(专用索具、葫芦或措施规定的除外)。

U型矿车或矿车的装车规定
凡易散、落的物料, 矸石、煤、小型零配件、混合料等一律用U型矿车或矿车装车。

装车高度不能超过矿车上沿100mm;不易散
落的如轨枕、金属网等装车时可以斜装, 但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沿200mm。

正常的风门不准用U型矿车装车(小风门除外), 要使用风门专用车。

各井下区队卸料时必须卸干净, 不准留车底。

运输工区要加强车皮清理, 车底厚度超过100mm, 视为不合格车皮, 各有关区队不准使用。

各工区拌料时要清好车皮, 不准使用有车底、杂物的车皮拌料。

否则, 对责任单位按50元/车罚款。

用U型矿车装小型电器设备时, 用木道板等把设备固定在矿车皮中间, 防止运输途中设备移位损坏设备或矿车偏重造成掉道。

严禁在U型矿车上沿加横木装运长物料, 防止重心失衡造成掉道翻车(极易翻车)。

用一侧开门U型矿车运送物料时, 必须闭锁可靠, 封闭严实,
防止物料散落。

花车的装、封车规定
超长物料一律用花车装车, 装车最大长度不得超过4.5米, 宽度不得超过车辆宽度(包括封车绳、封车葫芦等的宽度), 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300mm。

装超长物料时, 物料的重心点必须与车辆中心点吻合, 两头不准压住插销, 要留够提拔插销的间隙。

花车原则上使用专用封车链子封车。

如装料较少及确实不宜采用专用封车链子封车的, 可使用旧钢丝绳封车, 封车绳直径不小于Ф12.5mm, 封车绳不小于2道(打结、断股、散股、有硬伤的钢丝绳不准使用)。

封车链或封车绳要涨紧, 封车要牢固, 防止运输途中物料窜动。

封车棍要用铁丝固定牢固, 防止突然脱落伤人。

不准在花车上口加横垫方式装运物料(特殊情况要有专项运输
措施方可装运)。

平板车装封车规定
凡不能使用U型矿车、花车装车的设备、物料一律用平板车装车。

凡不超长、不超宽的设备, 装车时不得超过平板车的长度和宽度。

最大装车高度不得超过2.2米, 宽度不得超过1.45米, 长度不得超过4.5米。

对于不能拆解, 但高度超过要求的, 可用专用斜撑平板车装车, 以降低高度。

斜撑平板车的斜撑要焊接牢固可靠, 其强度要
大于设备重量产生的载荷及运输途中产生的冲击力, 并有2倍以上的安全系数。

无特殊情况装车设备不准压住车辆两头插销孔。

凡超长、超宽设备、不能碰撞贵重设备、精密设备要加可靠的防碰撞保护(由使用单位制定专项措施), 防止运输途中损坏设备。

装车时, 要找好设备重量、宽度、高度的中心线及重心, 严禁偏载。

设备超过规定重量、高度、宽度、长度的, 要拆解装车, 符合规定(不能拆解的除外)。

所有装车设备必须封车牢固, 易滑动不易固定的要加旧道木、背板及旧皮带等垫到设备下面, 防止滑动。

封车绳不小于Ф12.5mm, 打结、散股有死弯、有硬伤、断股、断丝超过规程规定的钢丝绳不准使用。

使用破股粗钢丝绳封车(因钢丝粗、封车不紧)要退火后方可使用。

每辆车封车绳不少于2道(不论设备长短)。

封车位置要合理, 封车棍要固定牢固, 封车棍不得超过设备的规定高度、宽度, 封车棍要封平, 严禁一头高一头低, 给运输带来因难。

封车后, 封车绳要拉紧, 封车螺栓要用配套螺帽背实, 封车绳和封车螺栓不得松动。

撤面设备, 尤其是支架, 必须用水冲洗干净, 防止设备上有煤泥, 运输途中造成设备松动, 封车不牢, 导致运输事故。

材料车的标注:
凡装材料车、设备车(包括矿车、花车、平板车)和喷浆料车、水泥车要用粉笔在车辆的明显部位(矿车及花车的两侧, 平板车的显著部位)写明使用单位、日期。

凡不进行标注的, 运输工区不得打下
井, 影响生产的由使用单位自负。

上井材料车、设备车与上述同样要求。

采煤工区的大型设备(支架、煤机、移动变电站)不作要求。

如发现涂改日期时, 每一辆车罚责任单位100元。

调度室监督。

下井材料车、设备车三天内必须卸车并且必须将物料卸车后必须将所使用的封车绳、铁丝等全部去除。

, 如超过三天每辆车罚使用单位100元。

升井后的材料车、设备车使用单位两天不卸车, 每辆车罚使用单位100元。

调度室监督。

井下调度员每班要对易闲置车辆(在井下同一地点存放超过5天以上)的巷道进行检查, 发现闲置车辆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并对相关单位每辆车罚款50元。

各区队严禁将废旧材料或装有备用、升井材料的车辆放入轨道大巷, 以免影响机车安全运行及车辆调配, 确需放置时必须征得调度室和运输调车站的同意, 否则对放置单位
责任人和放置单位带班区队长记三违一次, 如各级管理人员、小分队员发现有闲置车辆而调度员未发现的, 每辆车罚当班调度员20元。

各级管理人员、小分队员监督。

过程控制
各单位交给运输工区的待运设备、物料车(地面、井下), 运输工区要仔细检查装车、封车情况, 对装车、封车不符合规定的车辆
不准运输, 并及时汇报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通知装车单位处理, 对装车单位每车罚款200元, 影响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

凡运输工区把装车、封车不合格车辆运到自己管辖范围内, 每车罚负责运输该车的责任人200元。

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提升运输负责, 有关责任人员要对所运车辆的装车、封车进行详细检查, 查出问题的车辆要及时处理, 严禁把装、封车不合格车
辆及不完好车辆交给运输单位。

凡上、下井支架车、超高、超宽以及不能碰撞设备车一律用井口的稳车装罐、牵引出罐。

因操作不当把设备碰移位, 封车绳撞断的, 由责任单位自行处理, 如撞坏设备, 按设备价值, 严肃处理。

对变压器、电缆、以及开关等设备要进行防撞保护封车, 不进行防撞保护封车的, 每车视其设备价值罚责任单位200—5000元。

设备车用螺丝封车的, 运输途中发现螺丝松动, 按照每条螺丝
罚款50元累计处罚该管理范围区域的负责运输该车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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