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的发展及我党对其认识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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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的发展及我党对其认识历程
摘要:如何对待私营经济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比较全面、系统地阐明了利用和发展私营经济的思想和政策,并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私营经济问题进行了艰难曲折的探索。

在此历史背景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三代领导集体深刻总结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此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从实践到理论对私营经济进行新的认识和探索,取得了重大突破:允许并鼓励私营经济的发展;正确认识私营经济的性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营企业主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发展私营经济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为方向,“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及抵制发展私营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原则。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私营经济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实现了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思想的超越和发展。

关键词:民营经济改革开放发展历程认识历程
中国民营经济起步于个体经济,成长于私营经济,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过程以及由此带来的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进程,中国民营经济30年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民营经济的初步发展时期(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1987年十三大前)
这一时期的划分基于党对民营经济认识的变化,从“消灭”,“资本主义尾巴”到承认其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地位,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

从上个世纪中叶我国开始进人社会主义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由于党对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认识不清,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超阶段的“左”倾思想,如把农民的自留地、集市贸易说成是“资本主义的复辟地”;把农民从事的家庭副业等个体经
济说成是“资本主义尾巴”.必须统统砍掉;因此,我国的民营经济几乎绝迹。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我国生产力实际水平出发,明确规定:“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并且制定“让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的政策。

三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具有探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也是党在民营经济认识上进步的一个重要起点。

随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积极开展改革开放试点,勇敢地迈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新步伐。

这一时期,党在重新认识民营经济作用的基础上,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接连出台一系列政策,肯定民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1979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队的多种经营是社会主义经济、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绝不允许把它们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去批判”。

国务院于1980年1O月在《关于改进台作商店和个体经济交纳工商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规定:“国家鼓励发展集体经济,允许个体经济的适当发展.以利于搞活经济,繁荣市场-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就业”并从税收、资金、技术、场地等许多方面为个体经济大开绿灯。

1981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一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个体经济.是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

”十一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

尤其是1982年召开的中共十二大,将个体经济定性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消除了个体经济户的担心与疑虑,使其敢于放开脚步发展。

之后,国务院又陆续颁布相关法令,进一步扩大公有制经济补充的范围,放宽对民营经济的限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平等的市场竞争机会。

在一系列宽松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的民营经济开始逐渐恢复和发展,全国个体经济浪潮不断涌现,民营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展示出旺盛的生命力。

二、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时期(1987年党的十三大——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前)
这一时期划分的依据主要是党对民营经济的认知由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到承认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

1987年,中央在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了中央5号文件指出,“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个体经济和少量私人企业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应采取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除弊,逐步引导的方针”。

同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实践证明,私营经
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

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的发展。

”十三大报告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论述是我党对私营经济认识的飞跃,它第一次以党的文件承认并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同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经济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

这样,私营经济不但在理论和实践上得到了承认,而且得到政策和法律的保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首先是个体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截止到1991年底,全国城乡有个体工商户1416.8万户,比1984年增加了486.8万。

其中个体商业777万户,占全社会服务业机构总数的90.2%。

从业人员2258万人,比1984年增加955万人,增长42.2%。

注册资金488.2亿元,比1984年增长3.88倍;户均注册资金3445元,比1984年增长2.2倍。

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产值达782.2亿元,比1984年增长155.87%;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和其他行业的营业额1798亿元,比1984年增长74.55%。

全年商品零售额1525亿元,比1984年增长81.1%,占全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6.2%。

私营经济亦得到稳步发展。

1986年6月底,在全国个体工商户中,雇工8人以上的已有约4万户,到1987年底发展到11.5万户。

1989和1990年由于宏观经济紧缩以及政策环境的变化,私营经济曾一度下降。

之后,随着经济的回升,政策环境的改善,私营经济得到重新发展。

到1991年底,全国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达到10.79万户,从业人员183.9万人,注册资金123.2亿元。

注册资金占全国工商业企业注册资金总额的0.6%。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社会对于私营经济的认可和政策的明确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为了避免政治风险及追求经济利益的诸多原因,当时相当多的私营经济戴着集体经济的“红帽子”,私营经济的实际发展要远远高于有关统计数据反映的情况。

从十三大到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谈话.党虽然没有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角度和超越姓“资”姓“杜”的局限去更探层次地认识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

然而,党从根本大法上明确私营经济的台法地位,这无疑是这一时期民营经济得以发展的原因。

三、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时期(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谈话——2001年江泽民“七
一”讲话前)
这一时期,当对民营经济的认识从“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又一次重大转变。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中提出了著名的“多种所有制长期共存.共同发展”和“三个有利于”标准,为民营经济在我国发展扫除了理论和思想上的障碍。

以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为起点,党超越姓“资”姓“社”的局限,排除了姓“公”姓“私”的疑惑,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

为了规范现实生活中不断增加的大量私营、个体企业,1997年2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合伙企业法》;1999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个人独资企业法》。

这两部法规不仅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也是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它们在中国民营经济法律制度历史发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发展,党对民营经济在我国现阶段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在党的十五大上,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高度,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排除姓“公”姓“私”的疑惑,进一步突破“一大二公”、“纯而又纯”的思想误区,郑重而明确地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把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实现了党对民营经济的认识由“对立论”、“补充论”向“共同发展论”的重大转变。

四、民营经济的深入发展时期(2001年江泽民“七一”讲话至今)
经过之前三个阶段特别是第三阶段的发展,民营经济从广度上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一是经济增长方面。

民营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增长重要的力量,目前国有控股经济之外的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65%,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占45%,中国的经济发展的整个面目是70-80%来源于民营经济;二是在就业方面,民营经济成为增加就业的主要的渠道,其就业量占全国非农就业的80%的左右,至2007年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亿多,实际的从业人员接近2亿人;三是在自主创业方面,近几年来我国自主创新的70%,国内发明专利的65%和新产品的80%来自于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85%以上是民营经济。

我国民营经济企业目
前已经有在53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民营企业占70%以上;四是税收方面,民营经济逐步的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的来源,2007年私营企业税收总额4775亿元,增长高于全国5.1个百分点,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为95.6%,个体户税收总额1484.2亿元,在对外贸易方面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对外贸易的生力军。

2007年全国私营企业为3476亿元,高于全国增长的45.8%,占全国进出口比重的15.8%,其中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的27.6%。

而2001年江泽民同志的“七一”讲话和中共十六大不但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环境,而且从政治上明确了民营企业主的地位。

从经济上鼓励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到政治上认同民营企业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标志着我党对民营经济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使得民营经济朝着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因此要“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人领域,在投资融资、税收、土地合作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行公平竞争”。

要“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

在分配领域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这些更宽松的政策,加之我国加入WTO的有利条件必将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带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

在强调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同时,我党又进一步对民营经济业主的政治地位给予充分的肯定。

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掏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A员等社会阶层。

…‘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

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于、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

十六大报告则进一步指出:“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耍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叉和谐相
处的局面。

”同时指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看他们“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

”在谈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问题时,江泽民同志强漏指出,重点要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同时也“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台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这里的含义当然包括民营企业主和民营企业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可见,经过了几十年的艰辛探索和摸爬滚打,我党对民营经济的认识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从“发展”、“限制”、“割尾巴”,到“有益补充”,再到“重要组成部分”、“毫不动摇”,这是党对国情、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再认识,是党在实践中获得的理论进步,实现了我党从幼稚的错误到实践的成熟的升华。

尽管这一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尽管在民营经济的黄金成长期过后的今天我们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乃至更加棘手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但是只要我党能够时刻保持党的理论创新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实事求是,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那么党就能够在如今改革攻坚的关键时刻保住自己的先进性,实现国家和民族的腾飞。

参考文献:
[1]肖玉玲.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现代经济”,2008(92)
[2]孙少艾.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私营经济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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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肖劲豹.论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的逐步深化.“湖南商学院学报”.2002(5)
[6]李学明.江泽民对邓小平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创新.“理论学习导刊”.2002(10)
课程总结
本门课程是个人认为研究生入学以来最有价值和效果的课程之一,因为这门课程有思想,有思考。

我很喜欢老实的课堂教授方式,总是能够激发我们思索历史的进而关注现实的问题。

虽然由于课时较短,最终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但是一学期的课程也足够咀嚼消化良久。

课程结束后最大的遗憾是没能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写一篇论文,因为最近学期末课业压力比较大,还有导师的任务需要完成,因此在1月2号之前最终没能写出一篇达到自己要求和老师期望的论文,仅是把课堂讨论所得加工整理了一篇结课论文,恳请老师原谅。

所以我打算在假期以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独立认真地完成一篇论文,到时再请老师批评指正!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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