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试行)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建设单位在进行安全评价(预评价)时应遵循以下审查要点:1、安全条件论证审查要点1.1 建设单位应当针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包括:1.1.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1.1.2 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1.1.3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2 建设单位应当确定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查明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危险化学品,搜集、整理、分析这些物质的理化性质、稳定性、燃烧及爆炸特性、毒性及健康危害等特性,并明确危险、有害物质的分布情况以及对周边情况的危害评估和分析(重点是安全距离)。
1.3 建设单位应当调查建设项目周边居民、单位24小时的生活及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周边企业的生产性质、规模、相互距离等,分析、评估周边居民、单位活动对项目建成后的影响。
1.4 建设单位应当分析项目构成的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距离(八类场所)。
1.5 基于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分析和周边情况的调查,建设单位应当论证本建设项目在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
1.6 建设单位应当搜集齐全当地自然条件,并对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进行准确和充分的分析(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风向、降雨量、雷电及雷暴天气、地震、降雪等自然因素)。
1.7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得出肯定的结论,确保项目建设地址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2.1 审查单位应当核实评价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要求。
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2015年修改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2015年修改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2015年修改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利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归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度安全生产监督办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施行综合监督办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办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地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办理部门施行监督办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办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催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和审查要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和审查要点本文根据2022年6月10日国家四部委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整理。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求审查流程1. 项目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应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2.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总图、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方面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审查,工艺较为简单的建设项目,例如工业气体、油漆、涂料等建设项目,专家不少于3人,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
3. 已经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若安全设施设计发生改变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在施工期间重新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等重大设计变更事项,应当进行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审查。
4. 建设项目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出现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重新审查情形的局部变更,且变更不影响项目整体工艺技术方案和风险水平,设计单位应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并说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后的合规性分析。
审查要点1.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
2. 化工建设项目是否由具备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3.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是否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4. 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与安全条件审查环节的变化情况,以及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落实情况。
6.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开展HAZOP分析及结果落实情况。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四、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
01 资料审查
02 专家评审
03 主办人员程序审查
04 决定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四、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
资料是否齐全
1 资料审查的重点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 案的文件是否真实有效
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许可依据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 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 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准建 或设 者项 备目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四、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 2 专家评审不予通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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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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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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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符 合 法 律 、
说 明 的
且 未 作 充
分 论 证
全 对 策 和
建 议 ,
评 价 报 告
中 的 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 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 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三、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材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doc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A危化项目设计审字〔B〕C号
D:
你单位提出的E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我局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E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和现场情况)的审查,《E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E安全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能够适合E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安全生产的需要。
同意你单位按照E安全设施设计进行E安全设施的施工。
受理人:联系电话:
(审查部门盖章)
年月日
抄送:负责E审批(核准、备案)的行政机关、E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E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A危化项目设计审字〔B〕C号
D:
你单位提出的E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我局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E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和现场情况)的审查,E安全设施设计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不同意你单位进行E安全设施的施工。
请认真研究、解决上述问题,并修改申请文件、资料后再次提出E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受理人:联系电话:
(审查部门盖章)
年月日
抄送:负责E审批(核准、备案)的行政机关、E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E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评审制度范本(2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评审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管理和控制,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营,特制定本评审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旨在促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
二、评审范围本评审制度适用于建设项目的所有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
三、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分为申报、审查、批复三个阶段。
3.1 申报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启动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申报表》,详细说明所需安全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格和位置等信息。
申报表应包含以下内容:-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安全设施分类及要求- 安全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格和位置- 相关施工安排、时间表和资金预算3.2 审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申报表后进行评审。
审查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单位:对申报的安全设施进行合理性评估,确保满足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
-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进行安装和使用安全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3.3 批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评审意见,建设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决策,批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将批复结果通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四、评审要求4.1 安全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和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
4.2 安全设施的位置应便于施工和日常维护管理,同时不妨碍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营。
4.3 安全设施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和批准。
4.4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五、责任和监督5.1 建设单位是安全设施的主要责任方,应负责组织和落实安全设施的申报、审查和批复工作,并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报告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报告一、背景工程项目位于XX市,是一项大型综合性工程项目,包括XXXX类工程。
为了确保项目的安全进行,提前进行了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本次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现场的安全环境:检查工程现场的周边环境、道路交通情况、施工场地内部的秩序和安全管理措施等。
2.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培训情况:考察施工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是否参加过安全培训,并核查相关培训证明。
3.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能:检查工程现场的工程机械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施工流程和施工材料的安全性: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材料的质量检验记录,确保施工流程和材料的安全性。
5.安全监督和应急措施:了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体系和应急预案,检查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
三、检查结果通过本次安全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工程现场周边环境存在交通拥堵情况,可能对道路通行和施工安全造成影响。
建议施工单位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交通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
2.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弱,缺乏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建议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3.工程现场存在一些施工设备和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建议施工单位及时维修或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4.施工单位在施工流程和施工材料的安全性方面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建议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流程和施工材料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质量。
5.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和应急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建议施工单位制定更加详细和可操作的安全监督体系和应急预案,并确保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安全设施。
四、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1.施工单位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解决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交通问题,确保道路畅通和施工安全。
2.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用标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用标准一、承诺遵守的政策及技术标准(一)承诺符合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1.《安全生产法》2.《矿山安全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二)承诺达到以下技术标准要求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二、违背承诺接受的处罚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施工单位篇)
********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2011年1月21日一、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 ******** 西路。
2.改造内容31) 拆除原有 4 个 30m 旧油罐, 6 台旧加油机;32) 新安装 5 个 30 m 油罐(埋地式);安装 4 台 6 枪加油机和 2 台 4 枪加油机以及相连接的工艺供油与回气管道,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3)增加加油、卸油两级油气回收系统;4)对油站供电及照明系统更换。
5)拆除原营业厅、加建钢结构站棚、将综合楼首层改建为营业厅。
6)增加安装超声波液位仪系统。
7)安装站区内建筑防雷系统。
3.主要设备及工艺管道序号设备、材料名称规格1、设备1油罐30 m 3? 2516X65002加油机托肯恒山 THW3084B4 3潜油泵Red-jacket 1.5 匹4真空泵CVS2,功率 :375W/220V 5液位仪维德路特TLS-2 2、管道阀门1无缝钢管?114.3X5.02无缝钢管? 89X4.5 3无缝钢管? 60.3X4.0 4无缝钢管? 33.7X3.25KPS 管? 90X106KPS 管? 63X134.施工条件1)施工场地已“三通一平” ,应能满足运输及施工要求;数量5个6台5台1台5个18m8m140m1.2m100m300m备注甲供甲供甲供甲供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甲供)20#20#20#20#KP90EC6KP63EC852)施工人员,机具,材料已到施工现场。
管材、焊材、管件等具有质量证明书;3)已对施工队进行安全、质量、技术等交底;4)施工图已组织会审;5)现场应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二、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采用的施工标准及规范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06年版)》( GB50156-2002)2)《油气回收系统工程技术导则(加油站篇)》( Q/SH00117.1-2007 )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4)《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99)5)《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J.505-99三、安全设施施工情况由于本工程属于易燃易爆设施建设安装,原油罐的更换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要非常重视消防及劳动安全。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显政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5/01/14 14: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建设项目是指非煤矿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篇。
第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五条建设项目施工前,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第六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下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一)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二)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建设项目;(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建设项目;(四)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五)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建设项目;(六)核工业矿山或者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第七条经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和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本行政许可适用于除国家负责发证以外的非煤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坑探)单位、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不具备本指南第四条予以许可条件的。
职权类型:行政许可二、设定及办理依据(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二)部门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年月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公布,根据年月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修正)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
第十二条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三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一、井工煤矿1. 安全设施设计必备条件1)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2)已取得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3)已取得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4)已取得经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报告;5)安全预评价报告。
2. 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设专用回风井。
3. 采用中央式通风系统的新建和改扩建矿井,当井田一翼走向较长时,设计应规定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
4.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
5. 矿井必须设置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的避灾硐室或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在地面。
6. 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经专家论证或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评价后,将其(附专家论证报告或评价报告)报请集团公司或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报煤矿安全机构备案。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1)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2)采放比大于1:3的;3)采区和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4)煤层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5)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丁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的;6)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8. 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高瓦斯矿井、煤层易自燃的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应采取分区式或对角式通风。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会流程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会流程
1、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安全评价机构形成备案《安全预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
申请审批事项需提供的材料所需文件:
1、《安全预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安全专篇》;
4、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图纸、工艺设备布置图;
5、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申请。
申请安全专项验收事项需提供的材料所需文件:
1、需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提供《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建设单位编写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题报告》;
3、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4、防雷检测报告;
5、其他证明、说明材料。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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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10 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内,井下爆炸材料库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 2.5km 或井下无 爆炸材料库的矿井内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放硐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小于 25m; b)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 240mm 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 c)发放硐室应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出口处必须设有 1 道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 门。 3.2.1.3 主要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 的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 a)主要运输巷和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 2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的净高必 须满足,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交叉处,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不 小于 2m;在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 1.9m。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至乘车场电机车架空线的 悬挂高度不小于 2.2m。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0.2m;悬吊绝缘 子距电机车架空线的距离,每侧不得超过 0.25m。 b)采区(包括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 2m,开采薄煤层采区内的 不得低于 1.8m。 c)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3.2.1.4 主要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 合下列要求: a)巷道一侧从道渣面起 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 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 1m) 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 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 0.3m(综合机械 化采煤矿井为 0.5m)。巷道内安设输送机时,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 0.5m;输送 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 0.7m。巷道 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 0.3m。 b)改扩建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 硐,2 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 1.2m,深度不得小于 0.7m, 高度不得小于 1.8m。 c)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渣面起 1.6m 高度内,必须留有宽度在 1m 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 1.8m。 3.2.1.5 在双轨运输巷中,2 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 0.2m,采区 装载点不得小于 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 1m。 3.2.1.6 平峒、石门、大巷及上下山等主要井巷应按规定留设保护煤柱。 3.2.2 矿井开采 3.2.2.1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时,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 3.2.2.2 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 2 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模板】
邮编
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名称
项目类型
新、改、扩建
项目地址
___市___县**镇**路**号
占地面积
* 亩
经济类型
与工商登记一致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安全投资
**万元
负责人
李四
电话
8705***
手机
137******
联系人
赵五
电话
8705***
仪表自动控制、紧急停车、首次采用的新工艺论证情况、公用工程等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按照设计专篇内容填写。
涉及危险化学品品名及数量
品名(别名)
危规号
年活动量
现场最大活动数量
醋酸
64-19-7
40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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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Nhomakorabe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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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包装及储运技术情况
按照设计专篇内容填写。
安全条件审查通过后,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变更情况:按照设计专篇内容填写。
安全条件审查通过后,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区周边状况变化情况:按照设计专篇内容填写。
安全设计情况(是否执行标准_____3033,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的设计过程中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_____>实施情况等):按照设计专篇内容填写。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
××(项目名称)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
××(项目名称)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组
年月日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地址:设计规模:设计单位:设计时间:报审单位:审查时间:
××(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
一、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及主要灾害
(二)矿井设计概况。
三、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
(一)总体评价
(二)安全设施设计存在的问题(审查表中所列问题可分类表述)
(三)工作建议
四、审查结论
审查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组成员名单
注:此表为报告书最后一页。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77号令)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77号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XXX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该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催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1~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二)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三)生产、贮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划定命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