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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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工程影像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影像手段记录的工程现场施工情况、工程质量状况、工程进度等信息。

1.3 工程影像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各级人员做好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二、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和管理2.1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2.1.1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工程前期、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和竣工阶段。

2.1.2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应由专门的影像资料收集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2.1.3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应采用专业的影像设备,确保影像资料的清晰、准确和完整。

2.2 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2.2.1 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2.2.2 工程影像资料应按照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部位、工程阶段等进行分类,并建立索引目录,便于查询和管理。

2.2.3 工程影像资料应采用专业的存储设备进行存储,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和长久保存。

三、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3.1 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的相关规定。

3.2 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控、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检查等方面。

3.3 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四、工程影像资料的保密和销毁4.1 工程影像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2 工程影像资料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法规进行,经审批后,由专门的人员进行销毁。

五、法律责任5.1 违反本制度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施工影像资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影像资料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分工1. 施工项目部负责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项目经理负责审核、批准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归档工作。

3. 资料员负责具体实施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4. 技术部门负责对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1.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照片、视频、音频等影像资料。

2.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收集的影像资料应涵盖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验收等。

(2)真实性:收集的影像资料应真实反映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不得篡改、伪造。

(3)及时性:收集的影像资料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五、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整理1.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整理:按照施工过程中的不同环节、不同部位、不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

(2)编号管理:对整理好的影像资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系统化:整理后的影像资料应形成完整的档案体系,便于查阅、使用。

2.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整理流程:(1)收集:按照收集原则,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影像资料进行收集。

(2)分类:对收集到的影像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3)编号:对整理好的影像资料进行编号。

(4)归档:将整理好的影像资料按照编号顺序进行归档。

六、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保管1.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性:确保影像资料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

(2)保密性:对涉及保密的影像资料档案进行严格保管,防止泄露。

(3)便捷性:确保影像资料档案的查阅、使用方便。

2.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保管措施:(1)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办法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办法一、目的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确保质量,建设”一流xx,实现XX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为了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使工程质量具有真实的追溯性,并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对我们日常影像资料的拍摄质量,影像编辑和整理归档加以说明和介绍,以加强对影像资料的采集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6、《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XX公司工程二标项目经理部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全过程。

四、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1.工程检查所拍摄的影像料应能全面反映项目部工程中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整个施工过程的正常质量状况。

2.安全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施工中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施工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进行拍摄,作为验收凭证,做到整改结果必须与设计相一致。

3.重大节点控制状况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重要结构部位及重大节点控制状况。

4.施工现场管理方面能够反映项目部的精神面貌、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工程进度日新月异的变化,建设工程与自然环境和谐的景象。

5.领导检查路局领导、业主、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监理公司领导,亲临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

6.拍摄数量数量上要求对规定的每个拍摄部位至少有一张全面反映质量验收和控制状况的工程照片。

五、影像信息采集格式及编辑1、项目部将按工程部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对工程影像资料集中统一管理,按分项工程以及专题内容、拍摄时间进行排序和归档。

2、影像资料是工程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组卷顺序进行排列,并附在其后。

3、影像资料应有文字说明,具体内容包括影像编号、影像题名、拍摄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等。

4、工程竣工后应对影像资料进行后期技术处理,系统第剪辑和编排,并按档案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工程照片或电子文件(数码照片)5、影像资料必须图像清晰,数码照片不得低于200万像素(大小不低于3M)。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影像资料记录着工程各项施工工艺、各项隐蔽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安全与质量控制、灾害、各级领导关怀及完整的施工过程。

对企业是一次总结与完善、提升、进步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影像技术和设备的迅速发展与普及,工程影像资料留存将是工程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条为贯彻落实体现工程安全、质量验收和现场实物安全、质量的一致性,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影像资料制作、整理、归档、保存和管理工作,以满足企业发展、工程质量提升、进步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涉及的影像资料主要为影像(照片)资料,辅助为影音(视频)资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第二章作用和目的第五条工程影像资料是工程记录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广泛收集。

第六条为科技进步,技术开发与创新提供有效依据。

如各工序施工现状,隐蔽工程的实际情况,工艺标准的制定,工程项目创优等。

第七条经过整理和编辑,可以作为培训资料与教材,丰富公司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为公司的经营活动,工程招(投)标和公司形象展示提供影像技术支持。

第三章职责第九条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总体负责,工程部负责具体管理,其他部室在其职责范围内参与管理,项目经理部、工区、架子队等施工单元具体落实。

第十条公司工程部:负责项目工程影像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项目摄制、整理、保存。

安质科:负责组织申报各类工程质量奖等所需工程影像资料的指导摄制、应用和监管。

经营部:负责市场开发所需工程业绩方面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应用。

党工部:负责公司对外宣传所需工程影像资料的指导摄制、收集和应用。

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项目工程影像资料与项目竣工资料同步的归档和管理;负责各类影像资料的数据备份;负责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委托的各类影像资料的刻录复制等工作。

其他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工程影像资料的指导摄制、收集和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影像资料收集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质量影像资料收集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质量影像资料收集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有限公司影像挡案管理及考核办法》,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像资料的综合利用,有效追溯工程质量,并结合创汾水杯、鲁班奖工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在施项目3、管理要求3.1影像资料收集内容3.1.1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地基处理(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及单桩载荷试验)——桩基础(桩承载力试验、桩体质量检验)——土方开挖(破桩头、接桩、基坑支护)——基础验槽(全景)——地下防水工程观感——地下室钢筋、模板、混凝土观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混凝土观感——钢结构拼接、吊装、防火防腐施工——十项新技术的应用(钢筋连接、钢管混凝土、防水施工等)——砌筑工程观感3.1.2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地下室(含人防、车库)——大堂(大厅)主要功能部位——标准层(走道、电梯前室、顶棚、墙地面、厨房卫生间)——楼梯间(栏杆、踏步、)——屋面(平台、栏杆、避雷、设备、烟道及细部做法)——外墙、门窗、室外雨篷、散水(幕墙性能试验、外窗打胶)——设备层、管线、设备等(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气、智能、电梯)3.1.3对工程的亮点、环保、节能减排及绿色施工的关键部位。

——墙体、地面、屋面保温(保温材料、锚固件、热桥部位处理、保温板材接缝及构造节点等)——幕墙(隔热材料、保温材料、玻璃、隔汽层、热桥部位、断热节点、接缝处保温材料、通风换气系统、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门窗(门、窗、玻璃、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做法、遮阳设施等)——采暖(地暖、散热器等)——通风与空调(绝热、保温材料等)——配电与照明3.2拍摄像素要求不低于500万。

当工程施工至一定部位(参照上述第1条)由项目工程师负责(或指定专人)对工程关键部位的全貌和节点进行拍摄,并注明拍摄日期和文字说明,按照电子版文件的要求进行编目整理。

3.3为保证拍摄效果和质量,注意以下几点:3.3.1拍摄之前确认所拍部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随后进行清理,不得有杂物等。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影像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铁路、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

第三条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原则。

第二章影像资料采集第四条影像资料采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 重要隐蔽工程等关键部位;2. 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3. 工程质量验收的关键步骤。

第五条影像资料采集时机应与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验批检查验收时间同步。

第六条影像资料应包含现场视频和照片,具体内容如下:1. 现场视频:记录施工过程,包括施工步骤、施工工艺、施工设备等;2. 照片:记录施工现场、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确保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影像资料管理第七条影像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包括存储、备份、归档和调阅。

第八条影像资料应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分类、编号和命名,确保资料的有序管理。

第九条影像资料存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条影像资料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影像资料归档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归档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影像资料应用第十二条影像资料可用于以下方面:1.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2. 工程事故调查和处理;3. 工程资料审查和审计;4. 工程施工过程记录和展示。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概要,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影像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影像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影像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影像档案系指运用现代影像技术,采用数字化手段,对工程管理全过程中的合同、设计、施工、验收、维保等环节产生的有关文书、资料和实物进行记录、存储、管理和利用的电子档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影像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要求- 影像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与反映工程管理全过程,并具有可靠的电子保全性。

- 影像档案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建档,结合实物信息,实现档案信息全程电子化管理,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 影像档案采取网上传输和本地备份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不受损坏和丢失。

- 影像档案应当建立权限管理体系,合理设置档案查阅权限和操作权限,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第四条归档要求- 归档工作应当按照工程管理流程及各阶段产生的文书和资料,采取分类、标识、整理、鉴定,并建立相应的案卷目录。

- 归档案卷应当填写鉴定表、盖章、装订,并设置档案维护卡,标明档案基本信息和维护情况。

- 归档档案应当在归档后两个月内,完成电子档案的建档、备份、电子保全等工作。

第五条利用要求- 影像档案应当对外提供在线查询服务,方便相关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查询和浏览。

- 影像档案利用需经过权限审批,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 影像档案利用需经过安全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六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给相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工地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工地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工地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工地影像资料的管理,提高工地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地影像资料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工地负责人、工程监理人员、施工单位人员等。

第三条工地影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地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地巡查记录等。

第四条工地影像资料管理应遵循“谁产生、谁保管、谁使用、谁销毁”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二章工地影像资料生成管理第五条工地现场照片和监控录像应由负责人员进行定期拍摄,并及时上传至指定的存储设备或平台。

第六条工地巡查记录应由责任部门人员进行记录,并定期整理归档。

第七条工地影像资料应保留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备查和备用。

第八条工地影像资料生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篡改、删除或伪造。

第三章工地影像资料保管管理第九条工地影像资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和整理。

第十条工地影像资料存储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稳定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地影像资料管理应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

第十二条工地影像资料应设定访问权限,避免泄露和被恶意篡改。

第十三条工地影像资料的外借和转移应经负责人同意,并签署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工地影像资料保管期限到期应及时销毁或归档。

第四章工地影像资料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工地影像资料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有效利用,为工地管理和监督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工地影像资料可以用于工地现场巡查、质量验收、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十七条工地影像资料的使用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随意传播或泄露。

第十八条工地影像资料使用应及时归档备案,为工程验收和执法调查提供参考。

第五章工地影像资料销毁管理第十九条工地影像资料销毁前应经过核实,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工地影像资料销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工地影像资料销毁不得随意擅自处理,必须通过规定渠道进行销毁。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工地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由负责人负责解释。

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

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办法总则工程影像资料记录着工程各道工序、各项施工工艺、各项隐蔽工程实际情况及完整的施工过程。

对企业是一次总结与完善、提升、进步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影像技术和设备的迅速发展与普及,工程影像资料留存将是工程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港务公司工程影像资料制作,整理、归档、保存和管理工作,以满足企业发展、工程质量提升、进步的需要。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作用和目的1、工程影像资料是工程记录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广泛收集。

2、为科技进步,技术开发与创新提供有效证据。

如各工序施工现状,隐蔽工程的实际情况,工艺标准的制定,工程项目创优(如优秀工程奖、文明工地奖、科技示范工程奖、鲁班奖等)3、经过整理和编辑,可以做为培训资料与教材,丰富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

4、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工程招(投)标和企业形象展示提供影像技术支持。

第二条工程影像资料包括工程照片和录像片,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主要施工工序、工艺流程的过程环节,隐蔽工程实际情况。

2、重大机械设备的安装、拼装和吊装过程。

3、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过程。

4、细部构造和处理过程。

5、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问题,及其整改处理过程和结果。

6、体现工程特点的实体整体和各立面影像,有条件的可以照摄俯视或鸟瞰整体效果影像。

7、重要的工程书面文件,如合同、设计图纸(电子版)、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记录、资料移交记录等,应采用彩色扫描件。

8、各种有关获奖证书。

第三条工程影像资料的制作1、各施工单位所有项目均必须及时进行拍摄。

鉴于目前数字影像产品的飞速发展以及微机的普及,建议采取电子格式进行拍摄和存储影像资料。

要求录像动态视频最低分辨率为80万像素,数码相片最低像素为500万,拍照应设置自动打印时间。

2、各施工单位所承建重点项目,代表性工程、形象工程首次涉及的工程领域等,必须拍摄比较详细的影像资料,特别是重点工程的施工过程、工艺、工序施工过程,关键施工环节,要认真做好记录。

工程影像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文档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影像文档资料的管理,提高工程文档管理效率和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领域内的所有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管理原则:依法管理、依规管理、科学管理、合理管理。

第四条主要内容: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影像文档资料的归档管理、存储管理、检索管理、利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责任部门:工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的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文档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工程影像文档资料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七条相关设备:单位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软件用于工程文档资料的管理和存储。

第八条资料保密:工程影像文档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或泄露。

第九条培训:单位应定期对工程影像文档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条监督检查:单位应定期对工程影像文档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管理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章归档管理第十一条文件归档要求:工程影像文档资料应按照工程项目、文件类别、时间顺序等要求进行归档。

第十二条文件整理:工程影像文档资料归档前,应进行整理,确保文件齐全、清晰、完整。

第十三条文件编号:对于重要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号,便于检索和管理。

第十四条文件装订:对于纸质文件,应采用适当的装订方式进行装订,防止文件遗失或损坏。

第十五条文件存档:归档完毕的文件应及时存档,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存储管理第十六条电子文件存储:工程影像文档资料的电子文件应进行定期备份,确保文件不会丢失。

第十七条文件传输:文件传输过程中,应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文件泄露或损坏。

第十八条存储空间管理:单位应根据需要规划存储空间,确保能够满足文件的存储需求。

第十九条存档管理:工程影像文档资料的存档应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检索。

第二十条报废管理:对于过期或废弃的文件,应及时报废并销毁,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影像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影像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可靠,提高施工影像资料的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市政、公路、桥梁等工程。

三、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施工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影像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2.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施工影像资料的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并对施工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项目资料员:负责施工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

4.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施工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施工影像资料的管理要求1. 施工影像资料的分类施工影像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施工准备阶段影像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2)施工过程影像资料:包括施工现场布置、施工过程、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

(3)施工验收阶段影像资料:包括验收记录、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2. 施工影像资料的收集(1)施工准备阶段影像资料的收集: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

(2)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施工进度,定期收集施工现场布置、施工过程、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影像资料。

(3)施工验收阶段影像资料的收集:在施工验收阶段,项目资料员应组织相关人员收集验收记录、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影像资料。

3. 施工影像资料的整理(1)整理要求:施工影像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部位等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整理方式:施工影像资料可采用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等形式进行整理。

4. 施工影像资料的归档(1)归档要求:施工影像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管理制度一、总纲为规范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确保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准确控制,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影像资料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管理工作。

项目部建立影像资料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四、管理职责1.项目部影像资料管理小组负责建立并维护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管理系统。

2.项目部各岗位人员负责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归档、管理工程项目的影像资料。

3.项目部主管负责对影像资料管理工作的督导和评估。

五、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的划分1.工程项目影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图纸、竣工图纸、现场施工图片、验收资料等。

2.根据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将影像资料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并建立相应的目录结构。

3.对于重要的影像资料,必须建立独立的文件夹进行存档,方便查阅和管理。

六、影像资料的采集1.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的采集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并及时上传至管理系统。

2.采集影像资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照、扫描、复印等,采集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对于有特殊要求或需要特殊处理的影像资料,必须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采集方式。

七、影像资料的上传1.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必须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工程项目相关的影像资料。

2.上传的影像资料必须完整,格式统一,文件名清晰明确,以便后期查阅和管理。

3.对于上传错误或不合格的影像资料,必须及时删除或更正。

八、影像资料的归档1.项目部影像资料管理小组负责对上传的影像资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有序存放。

2.根据影像资料的分类建立相应的文件夹,明确不同类型资料的存放位置和命名规范。

3.对于重要的影像资料,必须建立备份文件,以确保资料的安全。

九、影像资料的管理1.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文件夹结构和命名规范管理影像资料,确保资料的易查性和可追溯性。

2.对于有修改、更新或删除需求的影像资料,必须由经过审批的人员进行操作。

工程项目影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影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影像资料的质量和利用效率,确保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市政公用、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影像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施工状态、质量状况等,为工程项目的决策、管理、验收、保修等提供依据。

第二章影像资料收集第四条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的影像资料应覆盖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验收阶段等。

(二)真实性:影像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得篡改、伪造。

(三)及时性:影像资料的收集应与工程项目进度同步,确保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四)规范性:影像资料的收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的收集方式包括:(一)现场拍摄:工程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拍摄。

(二)无人机拍摄:利用无人机对工程项目进行拍摄,获取高清晰度的影像资料。

(三)遥感影像: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工程项目的影像资料。

第三章影像资料整理第六条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部位、不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号管理:对整理好的影像资料进行编号,确保影像资料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三)信息标注:在影像资料上标注拍摄时间、地点、设备型号等信息,方便查阅和使用。

(四)质量检查:对整理好的影像资料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影像资料存储第七条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的存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影像资料存储应确保数据安全,防止数据丢失、损坏或泄露。

(二)可靠性:影像资料存储应选用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存储设备。

(三)可扩展性:影像资料存储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以适应未来数据量的增长。

(四)备份制度:建立健全影像资料备份制度,定期对影像资料进行备份。

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建筑行业的不断进步,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成为了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管理和利用,提高建筑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责任,避免信息泄漏和误用,确保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二、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影像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施工过程记录等环节。

三、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1.建筑工程影像资料采集(1)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应遵循相关规范,确保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采集过程中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采集者等。

(3)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应定期进行,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2.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1)建筑工程影像资料应按照不同阶段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料的清晰可查。

(2)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应采用电子化方式,建立建筑工程影像资料数据库,方便管理和检索。

(3)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定期对资料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3.建筑工程影像资料利用(1)建筑工程影像资料应在需要时及时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资料的正确使用。

(3)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力和物力成本。

四、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1.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

2.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建立相关的管理机构和岗位。

3.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改进1.建筑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改进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优化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工程原始影像资料收集管理办法

工程原始影像资料收集管理办法

1、数量上要求对规定的每个拍摄部位至少应有一张全面反映质量验收和控制状况的工程照片。

具体执行时,应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特点,确定影像资料所应反映的工程具体部位和影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2、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在工程中的运用情况以及重要结构部位、重大节点控制状况。

3、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项目以及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等实施情况。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或施工中碰到的异常工程地质条件、地下障碍物等情形时,应及时予以拍摄记录,并对安全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的处理全过程进行拍摄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做到整改结果必须与异常情况相对应。

5、所拍摄的检验批验收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主控项目和强制性标准条
文的执行情况,并应反映该检验批中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状况。

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济热力字〔2015〕16号关于下发《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已经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现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印发附件: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济南热力规【2015】X003第一条为完善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规范工程影像资料的摄制、收集、整理和保存,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大小配套工程、“汽改水”工程、技改维修、抢修、环保及数控等全部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是影像资料拍摄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现场影像资料的拍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配备摄像器材的保管。

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需要各自拍摄影像资料,以备查阅。

第四条基建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客服管理部、数控部、总工办依据职责分工负责不同工程类别影像资料拍摄过程的检查及存档前的审核。

第五条企管审计部负责施工过程中影像资料拍摄的检查工作,对特定工程项目的影像资料委外剪辑、制作。

第六条工程影像资料拍摄的设备以摄像为主,拍照为辅。

第七条工程影像资料的拍摄分为管网工程、热源厂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等专项内容及共性拍摄内容,具体拍摄内容要点见附表。

第八条具体拍摄某一工序或特定情景时,先拍摄项目部人员全身影像,再边拍摄边介绍拍摄的人员姓名、时间、位置、事由等具体情况。

如在拍摄设计变更时,同时由项目部人员介绍在何时、何具体位置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等;在拍摄因施工导致苗木迁移的影像资料时,同时介绍拟迁移苗木的时间、所处位置、迁移数量等信息。

第九条拍摄的方法可分为全景、局部及加设钢尺拍摄。

反映工程原始状态、竣工全貌及局部开拍前的全景;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等在拍摄全景的基础上,重点拍摄工序细部状况;管道直径、垫层厚度等采用钢尺附加拍摄。

工程影像资料保存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资料保存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资料保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统一工程影像资料的保存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影像资料的质量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影像资料的保存管理。

三、责任部门1. 工程部门:负责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 信息化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工程影像资料管理系统。

3. 安全保密部门:负责工程影像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四、工程影像资料的分类根据工程影像资料的内容和用途,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规范等设计相关资料。

2. 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施工相关资料。

3. 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竣工合格证明等竣工相关资料。

4. 检测资料:包括检测报告、检测记录等检测相关资料。

5. 维护资料:包括维护手册、维护记录等维护相关资料。

五、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1. 工程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工程过程中的各种影像资料进行采集和整理。

2. 采集的影像资料应包括完整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以及必要的照片、视频等资料。

六、工程影像资料的整理1. 工程部门应将采集到的各类影像资料进行整理,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归档。

2. 整理后的影像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命名规范进行命名,方便查找和利用。

七、工程影像资料的存储1. 工程部门应将整理后的影像资料存储在专用的服务器或存储设备中,并定期进行备份。

2. 存储设备的选择应具备稳定性和安全性,可以确保影像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安全使用。

八、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1. 工程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查询和利用工程影像资料,提高工作效率。

2. 各部门在使用工程影像资料时,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流程,确保资料的正确使用和安全保密。

九、工程影像资料的保密1. 工程影像资料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应当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保护。

2.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泄露工程影像资料,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十、工程影像资料的销毁1. 工程影像资料按照归档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保存,到期后应及时进行销毁。

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制度(一)2024

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制度(一)2024

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制度(一)引言概述: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统一施工项目中的影像资料的收集、保存、传输和利用,以提高施工质量、控制进度和保障安全。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正文:一、影像资料的收集1.确定收集的影像资料类型:包括施工现场实时影像、工程进度影像、施工品质影像等。

2.确定收集的频率和方式:定期收集、实时更新和按需采集等不同方式。

3.设置合理的采集设备:选择高清图像设备,并考虑现场环境因素。

4.制定采集标准和流程:明确采集内容、采集人员和采集时间等。

5.建立影像资料库:建立统一的影像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二、影像资料的保存1.制定保存标准和规定:根据不同类型的影像资料制定保存期限和保存方式。

2.建立保存体系: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档案的保存方式及管理。

3.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备份数据、设立权限管理措施等。

4.建立索引和检索机制:方便快速查找和使用相关资料。

5.制定影像资料销毁规定:明确影像资料销毁的条件和程序。

三、影像资料的传输1.确定传输方式:包括局域网传输、云端传输、外部存储介质传输等。

2.保障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加密传输、制定传输规定等。

3.规范传输流程:制定传输标准和操作流程。

4.建立传输记录和验证机制:记录传输的时间、地点和接收方等信息。

5.确保上传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制定上传前的检查措施。

四、影像资料的利用1.建立影像资料利用规定:明确资料的使用范围和目的。

2.培训和指导使用人员:提供培训和指导,确保正确使用影像资料。

3.制定授权规范和权限管理:明确资料的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

4.建立影像资料应用案例库:收集和整理影像资料在实际项目中的应用经验。

5.定期评估和改进利用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信息,对利用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总结: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制度涵盖了影像资料的收集、保存、传输和利用等方面。

通过规范管理,可以提高施工质量和进度控制的效果,保障施工项目的安全性。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影像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工程影像资料: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图片、视频、录音和其他形式的影像资料。

2、工程影像资料管理:指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影像资料进行采集、整理、存储、使用和维护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影像资料采集第四条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应当按照工程管理计划的要求进行,由工程监理人员和相关工程施工人员进行。

第五条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采集前应当做好准备工作,确定采集范围和要求,选择合适的采集设备和方案。

2、采集时应当确保影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进行篡改或伪造。

3、采集设备应当保持正常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工程影像资料存储第六条工程影像资料的存储应当建立专门的影像数据库,按照工程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存储。

第七条影像数据库应当对不同级别的用户进行权限管理,保证不同用户只能访问其具备权限的影像资料。

第八条对于重要的工程影像资料,应当进行定期备份,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对于影像数据库的存储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稳定可靠的运行。

第四章工程影像资料使用第十条工程影像资料应当根据需要进行使用,但在使用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使用时应当确保影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进行篡改或伪造。

2、使用时应当按照权限进行访问,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3、使用涉及重要工程信息的影像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批,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五章工程影像资料维护第十一条工程影像资料的维护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工程影像资料应当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使其易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工程影像资料的维护人员应当定期对影像数据库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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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影像资料记录着工程各项施工工艺、各项隐蔽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安全与质量控制、灾害、各级领导关怀及完整的施工过程。

对企业是一次总结与完善、提升、进步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影像技术和设备的迅速发展与普及,工程影像资料留存将是工程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条为贯彻落实体现工程安全、质量验收和现场实物安全、质量的一致性,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影像资料制作、整理、归档、保存和管理工作,以满足企业发展、工程质量提升、进步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涉及的影像资料主要为影像(照片)资料,辅助为影音(视频)资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第二章作用和目的第五条工程影像资料是工程记录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广泛收集。

第六条为科技进步,技术开发与创新提供有效依据。

如各工序施工现状,隐蔽工程的实际情况,工艺标准的制定,工程项目创优等。

第七条经过整理和编辑,可以作为培训资料与教材,丰富公司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为公司的经营活动,工程招(投)标和公司形象展示提供影像技术支持。

第三章职责第九条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总体负责,工程部负责具体管理,其他部室在其职责范围内参与管理,项目经理部、工区、架子队等施工单元具体落实。

第十条公司工程部:负责项目工程影像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项目摄制、整理、保存。

安质科:负责组织申报各类工程质量奖等所需工程影像资料的指导摄制、应用和监管。

经营部:负责市场开发所需工程业绩方面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应用。

党工部:负责公司对外宣传所需工程影像资料的指导摄制、收集和应用。

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项目工程影像资料与项目竣工资料同步的归档和管理;负责各类影像资料的数据备份;负责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委托的各类影像资料的刻录复制等工作。

其他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工程影像资料的指导摄制、收集和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项目工程影像资料建立、管理的组织策划和实施管理工作。

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各类科学技术奖相关的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应用;负责在竣工资料交接时同步进行工程影像资料的交接。

安质科:负责申报工程质量奖等所需工程影像资料的摄制、收集和整理。

办公室:负责对外宣传所需工程影像资料的摄制、收集和整理;负责配置影像资料所需要的工具或器材。

其他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工程影像资料的摄制、收集和管理。

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本专业相关和项目总工程师安排的工程影像资料的摄制、收集、整理和移交等工作。

资料管理员:负责项目所有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存储传递、立卷归档工作。

第四章分类及拍摄要求第十二条拍摄原始状态主要反映原始地形地貌;原有建筑、障碍的位置、形状;沿线河塘的位置、走向、河面河底标高和护坡类型;地上地下管线布置、走向;原有周边道路状况等。

此部分拍摄时,应当有全景与细部照片相结合,必要时可以拍摄视频,并标注相应的内容解释。

第十三条隐蔽工程主要反映各种隐蔽工程的工艺制作及处理,包含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地基土质情况、地基处理前后的状况、隧道开挖完成后的围岩状况、初期支护未封闭时的情况、防水安装、钢筋安装、预埋件等。

此部分拍摄时应记录相应的初始状态、施工过程状态和完工状态。

第十四条材料和机械设备主要反映土源、石灰、砂石料、钢材、钢筋、钢管、防水材料、模板、管件等与工程有关原材料;二灰土、混凝土、基层混合料、面层混合料等拌合后的粒径、配比情况;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拌和机、摊铺机等设备的型号、数量。

此部分拍摄时应包含各类材料、机械等,且应配有相应的、完整的材料注释标牌、文明施工牌、安全防护牌等,并且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主要反映工程施工各环节、各工序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机械配置情况、主要施工方法、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案以及工艺改进等,尤其是工程造价、进度、质量、安全隐患等因素有关的影像。

此部分是工程影像资料的重点,拍摄时要求施工人员、劳务班组人员等必须整齐穿戴安全帽(帽带必须扣牢),工作服等相应防护装置。

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执行技术交底要求。

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最终结果拍摄准确。

施工工作区域内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

第十六条施工质量、安全控制主要反映质量和安全问题整改前后的情况,重点是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和安全隐患的控制情况。

拍摄此部分内容时,影像资料必须能够完整的反映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内容的各个状态。

第十七条公司文化展示宣传主要是公司的文化理念、行为文化、视觉文化。

包括质量理念、成本理念、品牌理念、创新理念、人本理念、公司精神、公司宗旨、职业道德、公司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公司标识、宣传栏、口号等。

第十八条领导检查及会议主要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人物来访及各类重大活动(开、竣工剪彩、方案讨论);各相关单位对项目点的检查、学习等等此部分内容拍摄时应分全景、中景及特写。

特别注意抓拍领导发言时,表情和手势等营造气氛的镜头。

全画面的拍摄,要分主要领导讲话和不讲话时拍两组。

第十九条现场灾害主要是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不良地质灾害、气象灾害以及自然灾害等。

此部分内容拍摄时应重点反映受灾程度,物品损失、工程产品破坏等等,为保险理赔,工期或者资金索赔留下资料。

第二十条其他内容主要是重要的工程书面文件,如合同、设计图纸(电子版)、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记录、资料移交记录以及各种有关的获奖证书等应及时的拍摄或扫描。

有创优质工程规划的项目、有技术创新计划和要求的项目以及推广新技术应用的项目,还需要建立满足相应创优、创新要求的音像资料。

第五章拍摄方法第二十一条为说明拍摄对象,有时需要多张相关的影像资料来表现。

工程影像资料基本上都不能在补拍,每次拍摄均需要认真对待。

第二十二条为了达到影像资料使用的目的,拍摄时必须满足5W1H标准。

1.What:拍摄的对象。

如施工状况、施工工艺、尺寸的确认、数量的验收等。

2.Who:拍摄的人员。

如质量方面主要由质检人员,安全方面主要由安全管理人员等。

3.Where:拍摄的地点,在哪里进行拍摄。

针对与同一工程的施工进展情况应在同一摄制地点进行。

4.When:拍摄的时间。

根据工程的不断进行,对同一工程进行连续的拍摄。

5.Why:拍摄的原因。

为了保留什么,出于什么原因去拍摄,如过程控制还是质量管理还是安全控制。

6.How:如何拍摄。

主要是拍摄的器材、拍摄的技术等。

第二十三条工程影像资料的拍摄方法1.取景方法(见附件2)(1)全景:即一眼就能看清现场整体的进行状况。

(2)局部:表现局部实施状况的影像,该点所处位置应能分辨清楚。

(3)利用黑板的方法:黑板是用来对照片作补充说明,因此应在拍摄时注意,使拍出来的影像上黑板的字能分辨清楚,取景时应注意黑板不要过大或过小;黑板一般应面向拍摄器材,但在室外光线较强时,应变换黑板角度;使用闪光灯时,应将黑板适当倾斜。

(4) 加设卷尺或塔尺:为正确判断被拍摄对象的大小,特别是局部拍摄时,为正确表示被拍摄对象的大小、长短、粗细、形状,有必要架设卷尺或塔尺。

2.闪光灯的应用一般采用闪光灯即使在黑暗的室内也能将照片拍摄清楚。

闪光灯也能有效清除被拍摄对象的阴影,而且,及时在室外光线充足时,为了拍摄清楚,也要灵活运用闪光灯。

第六章质量要求第二十四条工程影像资料的质量要求1.工程影像资料应具备主体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等特点。

数码照片分辨率不应小于800万像素(3264×2448);工程录像资料动态视频输出尺寸不低于480P(720×480)。

2.同一拍摄对象应提供不同角度、景别、阶段的影像资料。

拍摄的角度、方式等应能保证影像资料反映的拍摄对象的整体状况或所验收部位的质量状况,并具备代表性。

第七章整理及归档要求第二十五条工程影像资料由项目各专业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拍摄。

并在拍摄任务结束后及时完成影音资料挑选,删除模糊、不能反映拍摄目的的、拍摄重复的,并及时将电子文档进行简要说明后拷贝到项目资料管理员电脑。

第二十六条项目资料管理员具体负责工程影像资料日常管理工作,遴选具有针对性的工程影像,按照文件命名规则对遴选的文件进行命名并进行分类收集保存。

负责项目影像资料的最终收集、整理、保存管理及归档。

第二十七条工程影像资料电子文档命名规则:拍摄日期+内容简介+流水号(总张数)(例:20150101-区主席参观-001(10))。

第二十八条工程影像资料存档规则(文件夹命名规则):项目名称-F1(2)-X-Y-Z其中:项目名称:填写工程项目公司内部简称第一位字母F:代表影像档案第二位数字1(2):其中1代表照片档案(2代表视频档案)第三位字母X:拍摄日期,采用简化后的八位数字编码。

第四位字母Y:代表拍摄类别(如1代表土建;2代表安装;3代表水电;4代表重要人物;5代表重大事件……),各项目根据自身施工特点自行定义。

第五位字母Z:代表拍摄张数以上项目名称和第一位字母之间以及第二位数字与后三位字母之间以“-”断开。

例子:如“20150101-区主席参观-001(10)”这张照片存放在“控制中心项目-影像档案-照片档案-2015年1月1日-区主席参观-共10张”文件夹中,则该文件夹编码应为:(控制中心-F1-20150101-5-10)第二十九条工程竣工后应对影像资料进行后期技术处理,系统的剪辑和编排。

将同一系列的照片按照拍摄顺序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每个文档中的照片数量不可过多),并对每张照片进行文字说明,其内容应包含拍摄照片的事由、时间、地点、拍摄人、简要说明、保存期限等(见附件3)。

工程摄像档案应标明简要说明,内容应包括摄像简要内容、录制人、录制时间,保存期限等。

第三十条工程竣工交验完成后,项目向公司移交竣工资料时,同步移交影像资料。

(移交记录见附表4)第八章影像资料的保存第三十一条拍摄时应适当多拍摄几张,选择较清晰,能准确反映现状的影像保存。

第三十二条保存是应对影像资料进行分类、排序、并写出简要说明。

第三十三条影像资料应与施工资料对应存放,更能客观准确的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

第三十四条可以采用多种存储方法(如硬盘、光盘、U 盘、书面资料等等)保存工程影像资料。

第九章影像资料的管理考核第三十五条公司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将工程影像资料管理纳入公司对项目的考核体系,每年组织2次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看项目影像资料管理的规范相、完整性。

第三十六条项目部在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中,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做到有据可查,对因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问责。

第三十七条公司各单位要将影像资料纳入保密管理,擅自外传公司保密资料、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视情节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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