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归类总则
[重点]商品编码归类总规则
[重点]商品编码归类总规则归类总规则介绍归类总规则是为保证每一个商品,甚至是层出不穷的新商品都能始终归入同一个品目或子目,避免商品归类的争议而制定的商品归类应遵循的原则。
归类总规则位于《协调制度》的部首,共有六条构成,它们是指导并保证商品归类统一的法律依据。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归类总规则的使用顺序为规则一优先于规则二,规则二优先于规则三,我们必须顺序使用。
下面,我们逐一介绍这六条归类总规则: 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规则解释: 第一段“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要将数以万计的商品归入编码表中的几千个子目之内并非易事,为便于查找编码,《协调制度》将一类或一章商品加以概括并冠以标题。
由于现实中的商品种类繁多,通常情况下一类或一章标题很难准确地对本类、章商品加以概括,所以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效力。
换句话说,类章中的商品并不是全部都符合标题中的描述。
例如:第十五类的标题为“贱金属及其制品”,但许多贱金属制品并不归入该类,如铜钮扣归入第96章“杂项制品”;贱金属制的机械设备归入第84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如第22章的标题为“饮料、酒及醋”,但是通常被我们认为是饮料的瓶装蒸馏饮用水却不归入该章,而应归入第28章“无机化学品”,类似的例子还很多。
第二段“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这里有两层含义。
第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归类,是按品目名称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商品编码;第二,许多商品可直接按目录规定进行归类。
这里介绍一下类注、章注(简称“注释”)的作用。
注释的作用在于限定品目、类、章商品的准确范围,常用的方法有: 1、以定义形式来界定类、章或品目的商品范围及对某些商品的定义作出解释。
如第72章章注一(五)将不锈钢定义为:按重量计含碳量在1.2,及以下,含铬量在10.5,及以上的合金钢,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
报关实务之商品归类总则课件
THANKS
商品归类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贸易管制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进出口申报、通关、核算、退税等各项管理工作的基 础。
商品归类的目的和意义
01
02
目的
意义
确定进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进口许可证管理、数量限制措施等,同 时为海关统计和贸易管制提供依据。
有利于海关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高效监管,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 本;有利于企业规范进出口业务,提高贸易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国际 贸易发展。
通过商品归类,各国海关可以相互认可和协调,提高通关便利化程度,促进国际贸 易的自由化。
商品归类在国际交流中有助于加强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促进世界经济 的繁荣和发展。
04
商品归类总则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公司进口商品的归类错误案例
总结词
归类错误导致关税差异
详细描述
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商品,由于对商品归类规则理解不准确,导致将该商品 错误地归入了高税率类别,从而增加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增加了进口成 本。
报关实务之商品归类总则课 件
目录
• 商品归类总则概述 • 商品归类总则的主要内容 • 商品归类总则的应用 • 商品归类总则的案例分析 • 商品归类总则的未来发展
01
商品归类总则概述
商品归类的定义
商品归类:是指海关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的规定,运用《协调制度》目录的结构和规则,将进出口商品按 其特性、用途、结构、材料、生产方法等因素,归入相应预定的海关进出口商品编码,并赋予相应的海关关税和贸易统计编 码的过程。
商品归类总则的发展历程
03
《协调制度》的诞生
1983年6月,海关合作理事会第91/93届 会议通过了《协调制度》,并决定从 1988年1月1日起实施。
海关归类总则
海关归类总则
海关归类总则是指根据国际货物归类体系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分类的一套规则和指导原则。
海关归类总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则目的:海关归类总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对进出口货物的正确归类,便于实施关税、进出口管制、统计等措施,并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2. 归类原则:海关归类总则依据资料、实物及货物特征等方面的信息对货物进行归类。
归类原则主要包括商品的实质、组成要素、用途、用法、功能、特性等。
3. 归类规则:海关归类总则包含归类规则,用于确定货物归属于哪个商品编码。
归类规则包括一般规则、特殊规则和解释规则等。
4. 编码系统:海关归类总则根据国际贸易惯例,使用国际标准商品与服务分类系统(HS编码)对货物进行分类。
HS编码是一套由世界海关组织(WCO)编制和维护的商品分类系统,按照一定的结构和层次将货物归类。
5. 归类责任:海关归类总则规定了归类的责任和义务。
通常情况下,进口商有义务对货物进行正确归类,并提供准确的归类依据。
海关有权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复核和纠正归类。
综上所述,海关归类总则是一套用于确定进出口货物分类的规
则和原则,它能够提供有关货物分类、关税、管制和统计等信息,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指导工具。
归类总规则的理解
归类总规则的理解(绝对专业)归类总规则货品在协调制度中的归类,应遵循以下规则: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解释:一、本协调制度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品,将这些货品分为类、章及分章,每类、章或分章都有标题,尽可能确切地列明所包括货品种类的范围。
但在许多情况下,归入某类或某章的货品种类繁多,类、章标题不可能将其一一列出,全都包括进去。
二、因此,本规则一开始就说明,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据此,标题对商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规则第二部分规定,商品归类应按以下原则确定:(一)按照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确定;(二)如品目条文或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则按规则二、三、四及五的规定确定。
四、以上三(一)所规定的已很明确,许多货品无需借助归类总规则的其他条款即可归入协调制度中五、以上三(二)所称“如品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旨在明确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它们是在确定归类时应首先考虑的规定。
例如,第三十一章的注释规定该章某些品目仅包括特定的货品,因此,这些品目就不能够扩大为包括根据规则二(二)的规定可归入这些品目的货品。
规则二(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规则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
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的原则归类。
注释:规则二(一)(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一、规则二(一)第一部分将所有列出某一些物品的品目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而且还包括该物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报验时它们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商品编码归类总规则
商品编码归类总规则商品编码部分和报关单一样,在我们的考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以2002年考试为例:商品编码部分为25道题目,每题2分,共50分!这个部分也是大多数站友感觉最困难的一部分。
但是,只要正确的掌握好复习方法并且在临近考试前和我共同复习就可以取得非常良好的效果。
去年,很多朋友答完这25道题目几乎都使用了1个小时的时间,而我们一起复习的朋友们最多30分钟就可以答完,并且都在这个部分得到了至少46分!关键就在于紧跟我们的复习进度,不要轻易相信其他渠道的考试消息。
在这里,我们先介绍商品编码的基础——归类总规则归类总规则是《国际商品编码协调制度》中所规定的最为基本的商品归类规则。
归类总规则规定了六条基本原则:规则一,解决的是类、章、分章它划分解释归类,对商品归类没有法律效力,而对商品归类有法律效力的注释,首先是项目条文,其次是章注及类注。
(原文见教材下册P99)[例如]牛尾毛0503.0090(以下斜体字都为例题的分析解释)牛尾毛——查阅类、章名称: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税目0511中未提及牛尾毛--按其他未列名动物产品归类--查阅第五章章注四:“马毛”包括牛尾巴毛--归入0503无计量装置的农业用离心水泵8413.7090无计量装置的农业用离心水泵—查阅类、章、标题名称,应属第84章机械类产品—可涉及两个税号:8413的液体泵,8424.81的农业用器具—查阅第84章章注二规定:既符合8401-8424同时又符合8425-8480应往前归—故归入8413规则二,解决的是对某进口商品的不完整制成品在进口时如果其价值或结构达到或超过进口商品整体价值及结构的60%时,按照制成品归类。
(原文见教材下册P100)[例如](整机特征例题)缺少键盘的便携式计算机8471.3000按照规则二(一),未制成品如已具备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应按照制成品归类—按规则一规定查阅第84章章注,未提及该物品是否有具体列名—按规则二(一)按整机归入8471.3000(未制成品例题)做手套用已剪成型的针织棉布6116.9200做手套用已剪成型的针织棉布—查类、章名称:针织棉布属第52章,手套属第61章—按规则二(一)未制成品如已具备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应按制成品归类—按规则一规定查阅第52、61章章注,未提到该物品是否具体列名—按规则二(一)归入6116.9200(组合物例题)多功位组合机床8457.3000多功位组合机床—查阅类、章名称:属于第84章物品—按规则二(二)应在8457.30的范围内规则三,解决的是由两种以上(包括两种)不同的原料混合而制成的商品在归类时同时可以归入2个以上税号按照以下办法归类(原文见教材下册P100)按商品组成成分归类;看商品的用途;看商品是否单独报验1、如果此商品已具体列名的按列名归类[例如]汽车用电动刮雨器8512.4000汽车用电动刮雨器—可能归入两个税号:(1)8708的汽车零件(2)85章的电动工具—查阅16、17类及第85、87章注释,并无具体规定—按规则三(一)应选列名最明确的税目—8512是汽车摩托车电动刮雨器,比8708的汽车零件更为具体—应归入8512.40002、按照与此商品有共同特征的商品进行归类的商品归类[例如]放在皮盒内出售的含有电动理发推子、剪子、梳子、刷子、毛巾的成套理发用具8510.2000放在皮盒内出售的含有电动理发推子、剪子、梳子、刷子、毛巾的成套理发用具—查阅类、章注释,并无提到这类成套货品归类号—按规则三(二)其中具有主要特征的货品是电动理发推子—应归入8510.203、按此项商品范围里从后归类[例如] 本色梭织布,含50%棉50%聚酰胺且重量相等本色梭织布,含50%棉50%聚酰胺且重量相等—查阅类、章标题名称,棉属于52章、人造纤维属于55章—查阅第11类和52、55章注释,并无提到该合成制品的归类—按规则三(一),(二)不适用,应按规则三(三)从后归类—按棉应归5211,按聚酰胺应归5514—所以该合成制品应归入5514归类四,对某个未列名的商品(无论是一种或多种材料混合制作)按此商品的类似品的最后编码或类似品归类(原文见教材下册P101)[例如]手推购物车8716.8000手推购物车—查阅类、章标题名称,可归入87章车辆—由于此章注释并无相关解释,所以查阅子目标题—可归入8716非机械驱动车辆—此目录中又没有具体列名,所以归入8716.8000其他车辆归类五,解决的是某包装物归类时看此包装物是否一次性使用及仅为包装商品而使用的话,按照包装商品进行归类;否则,按包装物本身属性归类(原文见教材下册P101)[例如]装有茶叶的银制茶叶罐7114.1100装有茶叶的银制茶叶罐,银罐本身价值昂贵,已构成整个货品的基本特征,因此应按照银制品归类如7114.1100又如装有糖果的成套装饰性瓷碗应按照瓷碗归类而不是按照糖果归类归类六,类注适用于本类所有章的使用(原文见教材下册P102)规则六表明,只有货品归入适当的四位数级税目后,方可考虑将它归入合适的五位数级或六位数级子目,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应优先考虑五位数级字母后再考虑六位数级字母的范围或子目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2024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2024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以下简称《关税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确定,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
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可以作为商品归类的参考。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确定商品归类,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
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时的实际状态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税则号列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税则号列向海关申报。
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事项,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税则号列。
第八条海关在依法确定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归类事项时,可以依照《海关法》和《关税法》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力,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予以配合:(一)查阅、复制有关单证、资料;(二)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样品及相关商品资料,包括外文资料的中文译文并且对译文内容负责;(三)组织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化验、检验。
公司商品预归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商品预归类管理,提高进出口贸易效率,降低贸易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进出口贸易的商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相关服务。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性:确保商品预归类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
2. 效率性:提高商品预归类工作效率,缩短通关时间。
3. 安全性:确保商品预归类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错漏。
4. 合作性: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商品预归类工作。
第二章商品预归类流程第四条商品预归类工作由以下部门共同负责:1. 财务部:负责提供商品定价、原产地等相关信息。
2. 质量部:负责提供商品质量、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
3. 法务部:负责提供商品归类依据和法律法规。
4. 物流部:负责商品运输、仓储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商品预归类流程如下:1. 财务部、质量部、法务部根据商品信息,初步确定商品归类。
2. 物流部根据商品运输、仓储需求,提供相关资料。
3. 财务部、质量部、法务部、物流部共同审核商品预归类信息。
4. 通过审核的商品,由财务部向海关申请预裁定。
5. 海关审核通过后,出具《商品归类预裁定决定书》。
6. 公司各部门按照《商品归类预裁定决定书》执行商品预归类工作。
第三章预归类信息管理第六条公司建立商品预归类信息库,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HS编码、关税税率、原产地等信息。
第七条商品预归类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定期检查商品预归类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预归类风险控制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预归类风险控制机制,包括:1. 定期对预归类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了解最新政策法规。
3. 对预归类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更好地规范商品预归类管理,提高进出口贸易效率,降低贸易风险,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商品编码归类总规则
归类总规则介绍归类总规则是为保证每一个商品,甚至是层出不穷的新商品都能始终归入同一个品目或子目,避免商品归类的争议而制定的商品归类应遵循的原则。
归类总规则位于《协调制度》的部首,共有六条构成,它们是指导并保证商品归类统一的法律依据。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归类总规则的使用顺序为规则一优先于规则二,规则二优先于规则三,我们必须顺序使用。
下面,我们逐一介绍这六条归类总规则: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规则解释:第一段“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要将数以万计的商品归入编码表中的几千个子目之内并非易事,为便于查找编码,《协调制度》将一类或一章商品加以概括并冠以标题。
由于现实中的商品种类繁多,通常情况下一类或一章标题很难准确地对本类、章商品加以概括,所以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效力。
换句话说,类章中的商品并不是全部都符合标题中的描述。
例如:第十五类的标题为“贱金属及其制品”,但许多贱金属制品并不归入该类,如铜钮扣归入第96章“杂项制品”;贱金属制的机械设备归入第84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如第22章的标题为“饮料、酒及醋”,但是通常被我们认为是饮料的瓶装蒸馏饮用水却不归入该章,而应归入第28章“无机化学品”,类似的例子还很多。
第二段“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这里有两层含义。
第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归类,是按品目名称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商品编码;第二,许多商品可直接按目录规定进行归类。
这里介绍一下类注、章注(简称“注释”)的作用。
注释的作用在于限定品目、类、章商品的准确范围,常用的方法有:1、以定义形式来界定类、章或品目的商品范围及对某些商品的定义作出解释。
如第72章章注一(五)将不锈钢定义为:按重量计含碳量在1.2%及以下,含铬量在10.5%及以上的合金钢,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
商品归类总规则范文
商品归类总规则范文商品归类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和方法将商品进行分类和整理,以便于管理和销售。
商品归类的总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商品属性:根据商品的属性特点进行归类。
例如,可以按照商品的材质、功能、形状、颜色等属性进行分类。
例如,将衣服按照男装、女装、儿童装进行分类;将电器按照手机、电视、冰箱等进行分类。
2.商品用途:根据商品的用途将其进行归类。
例如,将工具按照修理工具、家用工具、园艺工具进行分类;将食品按照主食、零食、饮料进行分类。
3.商品产地:根据商品的产地将其进行归类。
例如,将汽车按照国产车、进口车进行分类;将食品按照国内生产、进口进行分类。
4.商品品牌:根据商品的品牌将其进行归类。
例如,将手机按照苹果、华为、小米等品牌进行分类;将化妆品按照欧莱雅、兰蔻、雅诗兰黛进行分类。
5.商品销售渠道:根据商品的销售渠道将其进行归类。
例如,将服装按照线上销售、线下销售进行分类;将书籍按照实体店销售、网上购买进行分类。
6.商品价格:根据商品的价格将其进行归类。
例如,将服装按照高档品牌、中档品牌、低档品牌进行分类;将电子产品按照高端、中端、低端进行分类。
7.商品消费人群:根据商品的消费人群将其进行归类。
例如,将玩具按照婴儿、幼儿、儿童、成人进行分类;将化妆品按照男士、女士进行分类。
8.商品市场需求:根据商品在市场上的需求将其进行归类。
例如,将家居用品按照衣物、床上用品、厨具等进行分类;将电子产品按照手机、电脑、平板电脑等进行分类。
根据以上规则,可以将商品进行多维度的归类,以便于进行商品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策略制定等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以上规则进行商品归类。
商品归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商品的特性和市场需求,以便于进行相关业务的决策和推广。
报关实务之商品归类总则课件
类。 ➢ 缺少键盘的便携式计算机按便携式计算机归类。 • 2、未制成品(尚未完全制成,需进一步加工才成
为制成品) ➢ 例如:做手套用已剪成手套形状的针织棉布
★解释规则二(一)
• 规则二(一)规定税目条文不仅仅限于税目条文 本身,还应扩大到:
• 教材中的《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有8位,也就是说第7、 8位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加入的本国字目。在实际的业务 中分得更细,有些编码是9位、10位。考试中,以考试指定 的教材为准,只要求掌握到8位。
• 判断题 ➢ 《协调制度》中的编码采用的是8位数编码。 ➢ 答案:错误。
归类总规则(六条规则)
• 规则一:
• 3、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尚未组装或已拆散) • 例如:实际业务中庞大的或易碎的货物:例如多
功位组合机床、桥架、灯具、照明设备等通常都
是未组装或拆散开的,通过简单组装即可装配起 来。 • ※只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就应按 制成品归类。规则二(一)不适用于第一类到第六 类的商品。而且是只有在规则一无法解决的时候, 才能够运用规则二。
商品归类考试介绍
• 1、商品归类,占的分值是40-45分左右。
• 出题方式是给出20个商品名称,在《进出口商品名称与 编码》找到正确的商品的8位数编码,将这8个数字相加, 求得的和在答题卡上涂上。
• 例题:1、洗衣皂
• 经查商品编码为3401.1910,将这8位数字相加,即: 3+4+0+1+1+9+1+0=19,将答题卡上两行0-9数字框涂成
System)。该公约及其附件于1983年6月海关合作 理事会第61/62届会议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 正式实施 。
归类总规则
归类总规则货品在协调制度中的归类,应遵循以下规则: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解释:一、本协调制度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品,将这些货品分为类、章及分章,每类、章或分章都有标题,尽可能确切地列明所包括货品种类的范围。
但在许多情况下,归入某类或某章的货品种类繁多,类、章标题不可能将其一一列出,全都包括进去。
二、因此,本规则一开始就说明,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据此,标题对商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规则第二部分规定,商品归类应按以下原则确定:(一)按照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确定;(二)如品目条文或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则按规则二、三、四及五的规定确定。
四、以上三(一)所规定的已很明确,许多货品无需借助归类总规则的其他条款即可归入协调制度中五、以上三(二)所称“如品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旨在明确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它们是在确定归类时应首先考虑的规定。
例如,第三十一章的注释规定该章某些品目仅包括特定的货品,因此,这些品目就不能够扩大为包括根据规则二(二)的规定可归入这些品目的货品。
规则二(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规则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
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的原则归类。
注释:规则二(一)(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一、规则二(一)第一部分将所有列出某一些物品的品目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而且还包括该物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报验时它们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商品协调制度中的归类总规则
汇报人:xxx
2023-11-13
目录
• 归类总规则概述 • 归类总规则一:类、章和子目的
概念 • 归类总规则二:优先归类原则 • 归类总规则三:章内归类原则 • 归类总规则四:按顺序归类原则 • 归类总规则五:混合归类原则 • 商品协调制度的实践与应用
01
归类总规则概述
优先归类原则的目的
优先归类原则的目的是确保税则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防止因归类不当而导致税费的混乱和争 议。
优先归类原则的规则与例外
01
规则一
税则中规定的特定归类原则优先适用。例如,税则中对于某些特定商品
明确规定了归类原则,这些原则优先于一般归类原则。
02 03
规则二
对于不同级别的税目,高级别的税目优先适用。例如,税则中对于同一 类商品的不同税目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归类原则,此时高级别的税目所规 定的原则优先于低级别的税目。
01
02
03
类
是按商品原材料、加工程 度、用途等不同方面对商 品进行的较为粗略的分类 。
章
是在类的基础上,根据商 品原材料、加工程度、用 途等进一步的分类。
子目
是在章的基础上,根据商 品的更加具体的特点进行 再分类,是每个章所辖的 商品项目。
类、章和子目的应用与限制
01 类、章和子目是商品协调制度中的基本分类单位 ,用于将商品进行归类和编码。
02 发展历程
经过多个版本的修订和补充,目前的归类总规则 是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主持 下制定的。
03 现状与趋势
目前,世界海关组织(WCO)负责维护和更新商 品协调制度,并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归类总规则, 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需求。
商品归类总规则
商品归类总规则一、概述:《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共包括21类97章商品。
第1类到第4类是农副产品,从第5类到21类是工业品。
第1类到第4类的排列是:动物——植物——油脂——食品来排列。
而工业品中呢,是原料——半成品——成品;整机——零部件;具体列名——未列名等。
在查找商品编码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要确定商品21类商品中的哪一类商品,例:查找“火鸡” 的编码,先要确定,火鸡是活动物,第一类,这是一个大的范围,在掌握这些前提下,查看每章的商品排列情况。
要先查阅四位数品目号列及其黑体字。
在0105就可以找到家禽,那么鸡属于家禽类,再进一步确定它的8位数编码,0105.9994.判断题:《协调制度》中的编码采用的是8位数编码。
答案:错8位数编码,前两位表示项目所在章,3、4位表示在该章的排列顺序号。
第5位表示的是它的一级子目,第6位表示二级子目,第7位表示三级子目,第8位表示四级子目。
“—”表示1级子目“——”表示2级子目“———”表示3级子目,“————”表示4级子目。
在查找商品的过程中,一定要先确定它的类,其次是章,再确定它的1级子目、2级子目,依次类推。
如何判断是一级目录,还是二级目录还是三级目录,还是四级目录,关键就是从“商品名称前面的”横杠“来确定。
二、归类总则归类总规则是《国际商品编码协调制度》中所规定的最为基本的商品归类规则。
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项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规则一,有三层含义,1、它指出“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例如说,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按标题,它应该包括,所有的活动物和和动物产品,但第一类中,根据章注,咱们就可以知道,流动马戏团、动物园或其他类似巡回展出用的活动物,不包括在第一类里面。
所以说“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2、“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在第一章章注中有规定,本章不包括品目95.08的动物,不包括品目30.02的培养微生物及其他产品。
商品归类基础与归类总规则介绍
A归入B
A
B
总规则二(一)
B
A
总规则二(二)
规则三: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任何原 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 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 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上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 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 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 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 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0203111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乳猪?0203119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其他?二注释?解释说明性的规定?子目注释?章注?类注?我国商品目录简介?税则?增加78位?归类总规则又称解释性总规则因考虑到国际贸易中商品种类繁多变化无穷为完善归类制度确保每一种商品可准确无误地归入某一固定编码排除其他模棱两可的情况协调制度设置了6条归类总规则?规则一
在品目0203下分为两个并列的一级子目: 02031 “鲜或冷的”猪肉 02032 “冻的”猪肉 其中一级子目“鲜或冷的(02031)”下又分为三个并列的二级子目: 020311 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 020312 鲜或冷的“带骨的前腿后腿及其肉类” 020319 鲜或冷的“其他”,指除整头及半头和带骨的前腿后腿及
其肉类以外的其他鲜冷猪肉 二级子目“整头及半头(020311)”下又分为两个并列的三级子目: 0203111 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乳猪” 0203119 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其他”
(二)注释 解释说明性的规定 子目注释 章注 类注
我国商品目录简介
税则 增加7、8位
各章分为不同的品目,同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所在章的 位置。如第一章的第1个品目写成“0101”表示马、驴、骡; 第一章的第2个品目写成“0102”表示牛;第八章的第5个品 目写成“0805”表示鲜或干的柑橘属水果;第二十五章的第 24个品目写成“2524”表示石棉。
商品归类总规则是什么_商品归类的要点(2)
商品归类总规则是什么_商品归类的要点(2)商品分类的层次1、大类:体现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行业分工,如五金类、化工类、食品类、水产类等。
2、中类(商品品类):体现具有若干共同性质或特征商品的总称,如食品类商品又可分为蔬菜和水果、肉和肉制品、乳和乳制品、蛋和蛋制品等。
3、小类(商品品种):对中类商品的进一步划分,体现具体的商品名称。
如酒类商品分为白酒、啤酒、葡萄酒、果酒等。
4、商品细目:对商品品种的详尽区分,包括商品的规格、花色、等级等,更具体地体现商品的特征,如60°高杯牌五粮液。
商品分类的分类意义1、商品科学分类有助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各项管理的实施。
2、商品分类有助于商业经营管理。
3、商品分类是实行现代化管理的前提。
4、商品分类有利于了解商品特性。
5、商品分类有助于提高商品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在任一次商品分类中,可将任一商品集合总体逐次划分为包括大类、中类、小类、品类在内的完整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类目系统。
这个类目系统即为商品分类体系。
商品分类的体系方法建立商品分类体系的基本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线分类法,一种是面分类法。
1.线分类法又称层级分类法它是将拟分类的商品集合总体,按选定的属性或特征逐次地分成相应的若干个层级类目,并编制成一个有层级的、逐级展开的分类体系。
线分类体系的一般表现形式是大类、中类、小类等级别不同的类目逐级展开,体系中,各层级所选用的标志不同,各个类目之间构成并列或隶属关系。
由一个类目直接划分出来的下一级各类目之间存在着并列关系,不重复,不交叉。
2.面分类法又称平行分类法它是将拟分类的商品集合总体,根据其本身的属性或特征,分成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的面,每个面都包含一组类目。
将每个面中的一种类目与另一个面中的一种类目组合在一起,即组成一个复合类目。
服装的分类就是按面分类法组配的。
把服装用的面料、款式、穿着用途分为三个互相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的“面”,每个“面”又分成若干个类目。
了解归类总规则轻松搞定商品归类(下)
了解归类总规则轻松搞定商品归类(下)发布君继续为你讲解归类总规则的知识。
↓↓↓五、总规则三总规则三针对的是:如果商品看起来可以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目的情况。
包括三条规定。
总规则三(一):具体列名优先同类商品名称比较:即商品的具体名称与商品的类别名称相比,商品的具体名称更具体。
例如:电动剃须刀符合以下两商品的列名:*8509 家用电动器具*8510 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及电动脱毛器。
其中8510的列名最为具体,提到了剃须刀的名字。
提到商品名称的列名视为比涵盖一组商品的列名更具体。
不同类商品名称的比较:如果某一品目所列名称更为明确地包括某一货品,则该品目要比所列名称不完全包括该货品的其他品目更为具体。
例如:车用簇绒地毯应该归入8708机动车辆零件还是5703簇绒地毯?当然应归入5703,这是因为簇绒地毯更明确地指出了这项商品,而机动车辆的零件,几乎可以是任何东西!规则三(二):按基本特征归类,即商品应归入构成材料或部件基本特征(基本成份)的税号适用范围:*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的商品*不同成份构成的商品*零售成套货品不同商品确定其基本特征的因素有所不同,通常可依据商品的以下因素综合考虑:-体积-质量-数量-重量-价值-用途例如:一个削铅笔机(8214)带有一个用塑料做的刮削容器(3926),它们应一并归入8214项下。
因为削铅笔机构成了该物品的基本特征。
规则三(二)的零售成套物品是指:*至少有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品目的不同的商品构成;*商品能满足某种基本需要或者有一个特定用途;*为了零售需要包装在一起的商品。
例如:一套“理发用具”有一个电推剪(8510),一把梳子(9615),一把剪刀(8213),一把刷子(9603)及一条毛巾,上述物品都包装在一个盒子里。
这套理发用具符合“零售成套货品”的规定,应按照基本特征一并归类。
因为电推剪构成基本特征,故归入8510。
总规则三(三):从后归类如果商品不能按照总规则三(一)或总规则三(二)归类时,应归入其可归入的最后的税号(数字顺序的最后一个)。
商品协调制度中的归类总规则
商品协调制度中的归类总规则商品协调制度是指为了促进贸易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建立的一套商品分类规则。
它主要通过将商品按照特定的类别和属性进行划分和归类,从而统一商品命名、计量、标准和检验等方面的要求,使得国际贸易更加规范和便利。
商品协调制度的归类总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商品分类原则商品分类原则是商品协调制度的基础,它包括实质原则、法律原则和制度原则。
实质原则是指根据商品的实质特征进行分类,即根据商品的属性和用途来划分类别;法律原则是指遵循国际法和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分类,即根据法律法规来划分类别;制度原则是指遵循商品协调制度所规定的分类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即根据协调制度进行划分类别。
二、商品分类体系商品分类体系是商品协调制度的具体分类框架,主要包括商品大类、商品中类、商品小类和商品细类。
商品大类是根据商品的一般特征和用途进行划分的,如食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商品中类是在商品大类基础上,根据商品的进一步特征进行划分的,如肉类、水果、服装、家电等;商品小类是在商品中类基础上,根据商品的更细分特征进行划分的,如牛肉、苹果、T恤、电视机等;商品细类是在商品小类基础上,根据商品的具体特征进行划分的,如熟食牛肉、红富士苹果、短袖T恤、液晶电视机等。
三、商品分类规则商品分类规则主要是根据商品的特征和用途进行分类的一套具体方法和要求。
它包括商品特别规则、一般规则和解释规则。
商品特别规则是指一些特定商品的分类要求,如鲜肉、冷冻食品、化妆品等;一般规则是指适用于所有商品的分类方法和原则,如根据材料、功能、用途等方面进行分类;解释规则是指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分类问题进行解释和指导的规则,如进口商品和国际贸易中的争议分类等。
四、商品分类依据商品分类依据是商品协调制度的具体指标和准则,它包括商品的物理特征、物质成分、用途、结构、材质等方面的要求。
商品的物理特征是指商品的形态、大小、重量、尺寸等方面的特征;物质成分是指商品所含有的成分、原料、化学物质等方面的要求;用途是指商品所适用的场合、功能和用法等方面的要求;结构是指商品内部构造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要求;材质是指商品所用的材料和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归类总规则二
归类总规则二
以下是为您生成的一篇关于“归类总规则二”的文章: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好好唠唠“归类总规则二”。
这归类总规则二啊,简单说就是告诉咱们怎么去确定商品在归类时
候的一些具体办法。
先来说说允许的情况哈。
要是一种商品看起来能归入两个或者更多
的类别,那咱就可以按照它在实际使用中的那种最主要的用途来归类。
比如说,有个东西,它既可以当厨房工具用,又能当装饰摆件,但如
果平常大家主要是拿它在厨房干活儿,那咱就把它归到厨房工具那一类。
这就好比一个人,他既能唱歌又能跳舞,可要是他主要靠唱歌出
名挣钱,那咱们就说他是个歌手。
再讲讲禁止的事儿。
可不能随便瞎归类,不能说因为自己看着哪个
类别顺眼,就把东西往那塞。
得实实在在根据商品的真实用途和特点来。
也不能光凭自己的感觉,觉得这个东西应该归到这儿,就不管不
顾地乱归。
为啥要有这么个规则呢?这是为了让归类有个准头,不能乱糟糟的。
要是没有这个规则,那同一种商品,今天归这儿,明天归那儿,不就
乱套啦?做生意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交税,海关也没法管理,这多麻
烦呀!
而且,按照主要用途归类能让大家都清楚明白,不会有争议。
比如说一个多功能的小玩意儿,如果不按主要用途归类,卖家和买家可能会因为归类不同而产生误会,甚至打起官司来,这可不好!
所以说呀,这归类总规则二就像是给商品找家的指南针,咱们得好好用它,可不能乱来,这样才能让商品都能找到自己准确的“家”,大家在买卖、管理的时候也都能顺顺利利的。
总之,咱们得把这个归类总规则二放在心里,认认真真地去遵守,这样才能保证一切都井井有条,不出乱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何对进出口货品进行商品归类2005-09-08根据《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纳税义务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规定的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品进行商品归类。
因此,货品的归类,应遵循《税则》中所列《归类总规则》的有关规定: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注释:一、本税则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品,将这些货品分为类、章及分章,每类、章或分章都有标题,尽可能确切地列明所包括货品种类的范围。
但在许多情况下,归入某类或某章的货品种类繁多,类、章标题不可能将其一一列出,全都包括进去。
二、因此,本规则一开始就说明,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据此,标题对商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规则第二部分规定,商品应按以下两条规则进行归类:(一)、按照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的规定办理;(二)品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则可根据规则二、三、四及五的规定办理。
四、以上三(一)所规定的已很明确,许多货品可直接按税则的规定进行归类,无须运用归类总规则[例如,活马(品目01.01)、第三十章注释三所述的医药用品(品目30.06)]五、以上三(二)所称“如品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旨在明确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它们是在确定归类时应首先考虑的规定。
例如,第三十一章的注释规定该章某些品目仅包括某些货品,因此,这些品目就不能够根据规则二(二)扩大为包括该章注释规定不包括的货品。
规则二(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
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注释:规则二(一)(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一、规则二(一)将所有列出某一些物品的品目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而且还包括该物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报验时它们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二、本款规则的规定也适用于毛坯,除非该毛坯己在某一品目具体列名。
所称“毛坯”,是指已具有制成品或制成零件的大概形状或轮廓,但还不能直接使用的物品。
除极个别的情况外,它们须经进一步完善方可作为制成品或制成零件使用(例如,初制成型的塑料瓶,为管状的中间产品,其一端封闭而另一端为带螺纹的瓶口,瓶口可用带螺纹的盖子封闭,螺纹瓶口下面的部分准备膨胀成所需尺寸和形状。
)尚未具有制成品基本形状的半制成品(例如,常见的杆、盘、管等)不应作为“毛坯”对待。
三、鉴于第一类至第六类各品目的商品范围,本款规则这一部分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这六类所包括的货品。
四、运用本款规则的几个实例,参见有关类、章的总注释(例如,第十六类和第六十一章、第六十二章、第八十六章、第八十七章及第九十章)。
规则二(一)(物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五、规则二(一)的第二部分规定,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应归入己组装物品的同一品目。
货品以未组装或拆散形式报验,通常是由于包装、装卸或运输上的需要,或是为了便于包装、装卸或运输。
六、本款规则也适用于以未组装或拆散形式报验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按照本规则第一部分的规定,它们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看待。
七、本款规则所称“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是指其零件可通过紧固件(螺钉、螺母、螺栓等),或通过铆接、焊接等组装方法便可装配起来的物品。
组装方法的复杂性可不予考虑,但其零件必需是无须进一步加工的制成品。
某一物品的未组装零件如超出组装成品所需数量的,超出部分应单独归类。
八、运用本款规则的实例,参见有关类、章的总注释(例如,第十六类和第四十四章、第八十六章、第八十七章及第八十九章)。
九、鉴于第一类至第六类各品目的商品范围,本款规则这一部分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这六类所包括的货品。
规则二(二)(不同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或组合品)十、规则二(二)是关于混合及组合的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或多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它所适用的品目是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的品目(例如,品目05.03列出“马毛”)和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制成的货品的品目(例如,品目45.03列出“天然软木制品”)。
应注意到,仅在品目条文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运用本款规则(例如,品目15.03列出“液体猪油,未经混合”,这就不能运用本款规则)。
十一、在类、章注释或品目条文列为调制品的混合物,应按规则一的规定进行归类。
十二、本款规则旨在将任何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的品目扩大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或组合品,同时还将任何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品目扩大为包括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十三、然而,本款规则绝不意味着将品目范围扩大到不按照规则一的规定,将不符合品目条文的货品也包括进来,即由于添加了另外一种材料或物质,使货品丧失了原品目所列货品特征的情况。
十四、本规则最后规定,混合及组合的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如果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的,必须按规则三的原则进行归类。
规则三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
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品目。
注释:一、对于根据规则二(二)或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的货品,本规则规定了三条归类办法。
这三条办法应按照其在本规则的先后次序加以运用。
据此,只有在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才能运用规则三(二);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和(二)两款归类时,才能运用规则三(三)。
因此,它们优先权的次序为1.具体列名;2.基本特征;3.从后归类。
二、只有在品目条文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运用本规则。
例如,第九十七章注释四(二)规定,根据品目条文既可归入品目97.01至97.05中的一个品目,又可归入品目97.06的货品,应归入品目97.06以前的有关品目,即货品应按第九十七章注释四(二)的规定而不能根据本规则进行归类。
规则三(一)三、规则三(一)是本规则的第一条归类办法,它规定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应优先于列名比较一般的品目。
四、通过制订几条一刀切的规则来确定哪个品目就比其他品目列名更为具体是行不通的。
但作为一般原则可以这样说:(一)列出品名比列出类名更为具体(例如,电动剃须刀及电动理发推子应归入品目85.10,而不应作为本身装有电动机的手提式工具归入品目84.67或作为家用电动机械器具归入品目85.09)。
(二)如果某一品目所列名称更为明确地述及某一货品,则该品目要比所列名称不那么明确述及该货品的其他品目更为具体。
例子:1. 确定为用于小汽车的簇绒地毯,不应作为小汽车附件归入品目87.08,而应归入品目57.03,因该品目所列地毯更为具体。
2. 钢化或层压玻璃制的未镶框安全玻璃,己制成一定形状并确定为用于飞机上。
该货品不应作为品目88.01或88.02所列货品的零件归入品目88.03,而应归入品目70.07,因该品目所列安全玻璃更为具体。
五、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比其他品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在这种情况下,货品应按规则三(二)或(三)的规定进行归类。
规则三(二)五、第二条归类办法仅适用于:(一)混合物。
(二)不同材料的组合货品。
(三)不同部件的组合货品。
(四)零售的成套货品。
只有在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才能运用本款。
七、无论如何,只有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货品才可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八、不同的货品,确定其基本特征的因素会有所不同。
例如,可根据其所含材料或部件的性质、体积、数量、重量或价值来确定货品的基本特征,也可根据所含材料对货品用途的作用来确定货品的基本特征。
九、本款规则所称“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不仅包括部件相互固定组合在一起,构成了实际不可分离整体的货品,还包括其部件可相互分离的货品,但这些部件必须是相互补足,配合使用,构成一体并且通常不单独销售的。
例子:(一)由一个带活动烟灰盘的架子构成的烟灰盅。
(二)由一个特制的架子(通常为木制的)及几个形状、规格相配的空调味料瓶子组成的家用调味架。
这类组合货品的各件一般都装于同一包装内。
十、本款规则所称“零售的成套货品”,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货品:(一)由至少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品目的不同物品构成的。
例如,六把乳酪叉不能作为本款规则所称的成套货品。
(二)为了迎合某项需求或开展某项专门活动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的。
(三)其包装形式适于直接销售给用户而货物无需重新包装的(例如,装于盒、箱内或固定于板上)据此,它包括由不同食品构成,配在一起调制后可成为即食菜或即食饭的成套食品以下是按规则三(二)的规定进行归类的成套货品的例子:(一)1、由一个夹牛肉(不论是否夹奶酪)的小圆面包构成的三明治(品目16.02)和法式炸土豆片(品目20.04)包装在一起的成套货品。
该货品应归入品目16.0202.配制一餐面条的成套货品,由装于一纸盒内的一包未煮的面条(品目19.02)、一小袋乳酪粉(品目04.06)及一小罐蕃茄酱(品目21.03)组成。
该货品应归入品目19.02。
但本规则不适用于包装在一起的混合产品。
例如:(1)一罐小虾(品目16.05)、一罐肝酱(品目16.02)、一罐乳酪(品目04.06)、一罐火腿肉片(品目16.02)及一罐开胃香肠(品目16.01) ;(2)一瓶品目22.08的烈性酒及一瓶品目22.04的葡萄酒。
对于以上两个例子所列的产品及类似的混合产品,应将每种不同产品分别归入各自所属的品目项下。
(二)成套理发工具,由一个电动理发推子(品目85.10)、一把梳子(品目%.15)、一把剪子(品目82.13)、一把刷子(品目%.03)及一条毛巾(品目63.02) ,装于一个皮匣子(品目42.02)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