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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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第一章 宪法总论

宪法学第一章 宪法总论
关系。
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第二节 宪法的分类 (一)
宪法分类主要有两种:即形式分类和实质分类 . 一、宪法的形式分类
(一)宪法的传统分类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以上两种分类均为英国人所创。
3.钦定宪法(如1889年日本《明治宪法》、 1908年中国《钦定宪法大纲》)、
关于宪法修改有无限制的问题,历来存在 无限制说和有限制说。
(二)限制宪法修改的主要表现
1.宪法修改内容的限制。 2.宪法修改时间的限制:消极限制与积极限
制。
此外,一些国家还对宪法修改的形式 作了明确的规定,构成修改形式上的限制, 如须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宪法。
三、宪法修改的方式
从总体上说,宪法修改有以下三种方式:
作为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性法律应当是指 不成文宪法国家规定宪法内容、作为宪法组成部 分的一系列一般法律。
第三节 宪法结构(六)
(三)宪法惯例 :是指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 成,并被反复运用,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 所普遍遵循而实际上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 惯或传统。
宪法惯例形成的前提是书面的宪法文件对 某些宪法事项没有作出规定,而政治实践中又 需要一定的政治规则。
在我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组织法》 、《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 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 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五)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 :是指不仅制
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 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 力的宪法。
于实施。
第二,宪法惯例可以弥补宪法规定的 不足,绝大多数宪法惯例都能够起到这一 作用。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1、概念:宪法是确认民主事实,集中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通过规范国家全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性质、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内容)(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制定:a.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b.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修改:a.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可以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b.修改宪法的通过程序更严格;c.对修改宪法内容的限制(3)宪法最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主要功能是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a.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b.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3、本质:(1)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的基本形式(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a.阶级斗争的产物b.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c.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第二节宪法的分类和渊源1、分类:(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2)其他分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1884年英国宪法学家蒲莱斯)成文宪法:是只有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

(1787年美国宪法)不成文宪法: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由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宪法的法律效力与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的不同(1901年英国宪法家詹姆斯·布莱斯)刚性法律:制定和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法律效力与一般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制定宪法的主体⏹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宪法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现代宪法产生的主要标志是1918年作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代表的苏俄宪法和1919资本主义类型宪法代表德国魏玛宪法⏹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宪法适用的时间⏹战时宪法会中止宪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适用,适用其他的特殊规范。

第一章 宪法常识

第一章   宪法常识
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也被称为 宪法权利。 •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 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也被称为宪法 义务。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 基础
(二)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重要组成部分
(三) 国家对财产权的保护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 •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三)主要职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四、国务院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 (三)任期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组成 (二)任期
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八、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监察委员会 (二)人民法院 (三)人民检察院
(五)监督权和获得国家赔偿权
(六)社会经济权利
(1)财产权。 (2)劳动权。 (3)休息权。 (4)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物质帮助权。 (七)文化教育的权利与自由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节 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及其组成部分 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 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宪法学第一章宪法总论笔记

宪法学第一章宪法总论笔记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一、宪法的概念(1)词源西方→日本→清末中国(2)原始意义上的宪法: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指的是国家组织法,国家是人类社会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

(3)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立宪主义的实质是要通过制定宪法来限制国家权力而保障人权。

(4)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它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以及调整国家机关之间的规律的规范总和,既包括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具有一般法律效力的法律。

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包括: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方各级人大和政府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法;国务院组织法、立法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国籍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国徽法。

(5)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1. 所为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不仅指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2. 我国现行的宪法,是世界宪法史上最为全面和明确的。

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二、宪法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宪法与法的其他组成部分有共同性;另一方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高级法,是法律的法律。

(一)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内容:确认了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

宪法基于制宪的基本理念,从根本上体现人民民主的原则、国家权力制约原则,基本人权保障原则和法治原则。

(二)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过程1.制定方面(1)有一个专门的制宪机构,如制宪会议、制宪议会。

(2)宪法草案通过程序比普通法严格2.修改方面:(1)只有宪法规定的有限的特定的主体才可以提出修改宪法而有效议案。

(2)修改宪法程序比普通法更严格(3)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的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宪法通过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修改。

(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宪法是普通法的制定基础和依据2.普通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无效三、宪法的本质1.人民是一个概括性、总体性的概念,它包含了组成这个具体国家的所有社会成员的总称2.有特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宪法反映了一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宪法第一章总结

宪法第一章总结

宪法第一章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之法,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宪法第一章总结,希望大家喜欢!宪法第一章总结(一)第一节宪法概述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

第二节国家性质(国体)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2、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敌人专政的结合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宪法第一章总结(二)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含义:注意中外古代都有“宪法”这个词,但与近现代宪法涵义有根本的不同。

古代西方的“宪法”往往侧重于组织法方面的内容。

部分学者的重要评价:“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第一章宪法概念及分类

第一章宪法概念及分类

案例:
粗粮王红光店辩称:对不同的消费者实行不同的优惠 是商家经营促销的一种手段,没有违反宪法关于“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其设置灯箱广告有成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羊分局东下工商所颁发的成都市 临时广告经营许可证,其灯箱广告从形式到内容均是 合法的,因此要求驳回三人的诉讼请求。
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当公务员进行消 费时,商家不能给予优惠;也没有明文规定对不同的消费者商家 不能采取不同的收费方式。因此,对原告返还费用、撤销广告和 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该院于2000年6月26日作出“驳回 三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上诉人在其灯箱广告上标明 服务方式与价格,并以此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要约,没有强迫消费 者的意图与行为。上诉人作为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 选择是否消费,其平等权并没有受到侵犯。而且被上诉人就同种 服务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以不同的价格发出要约,实为适应市场 需要的一种竞争手段,其行为并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因 此,对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返还费用和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应 支持。关于撤销广告有关内容的问题,虽然该广告并没有违反法 律规定,但客观上对国家公务员的确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造成 了社会公众对国家公务员的议论,同时也给社会的其他消费群体 以不良感受,应予消除。鉴于被上诉人已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撤除 了有关广告词,故原审判决应予维持。
(三)立宪主义意义的宪法含义 这种意义上的宪法,一般指通过指定法律限 制国家权力进而保障人权。
案例:
2000年5月17日,四川大学98级在校学生李红卒、王 勇、陈青松三人到成都家家快餐有限公司粗粮王红光 店(下称粗粮王红光店)就餐,发现该店门口的灯箱 广告中写明:“每位18元,国家公务员每位16元; 1.3米以下儿童9元;当天生日者凭身份证免费就餐一 次”。三人每人交纳了18元就餐。事后,三人以粗粮 王红光店的广告中关于“每位18元,国家公务员16元 ”的规定是对非公务员的消费者的歧视,违反了宪法 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权 ,给其心理造成了巨大伤害为理由,于2000年6月向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粗粮王红光店返还 多收的人民币6元,撤除广告中对消费者歧视对待的 内容,并向三人赔礼道歉。

第一章 宪法的原理.

第一章 宪法的原理.

第一章宪法的原理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涵义1、西方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2、中国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3、近代意义的宪法二、宪法的阶级本质三、宪法的分类四、宪法分类的新探讨以宪法存在方式不同,宪法可以分为成文宪法、现实宪法、观念宪法。

成文宪法:指以宪法文件形式存在的宪法,包括宪法典和宪法性法律,或以其他形式散见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它能以具体的规范和明确的条文为我们所感知。

在这里,赋予了传统分类中成文宪法以新的内容,扩大了成文宪法的范围。

现实宪法:指在现实社会关系中存在并调整着国家某些根本社会关系的规范,如宪法惯例。

自从有了国家,就产生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有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统治体制和相应的公民权(只不过没有这样的概念)。

近代产生的宪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现实宪法的描述,只不过这种描述含有大量此种关系应该是怎样的新内容。

观念宪法:指以观念形态存在的宪法,从主体来看,统治阶级有自己的宪法观念,被统治阶级也有自己的宪法观念,统治阶级宪法观念能上升为成文宪法,而被统治阶级宪法观念不能成为国家意志。

从内容上看,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基于对现实宪法的认识和理解而提出的宪法成文化的立法要求,简称为宪法要求;其二,是在领会和掌握成文宪法的条文和含义基础上,参照宪法要求而对成文宪法所进行的评价,简称为宪法评价。

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都是以这三种形式存在着。

第二节宪法的结构宪法结构的涵义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指导思想是宪法结构的内在构成要素。

宪法典、宪法性法律以及宪法惯例是宪法结构的外在构成要素宪法规范1、宪法规范的涵义宪法规范又称为宪法规则,是指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根本行为准则。

3、宪法规范的结构特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或称宪法原则,是宪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立场和准则。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原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原则宪法至上原则宪法的指导思想五、宪法典宪法典的结构是宪法典所规定的内容如何进行组合和排列,以构成统一的书面文件,也就是篇章的排列顺序。

第一章宪法总论

第一章宪法总论

三、宪法定义(一)



(一) 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角度定义宪法 4、(德-耶林涅克)宪法是规定最高国家机关及其履行职 能的程序,规定最高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和职权,以及个 人对国家政权的原则地位的各种原则的总和。 5、宪法决定和规定最高的国家机关的设立。它规定这些 机关与公民之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6、宪法是规定国家统治机构的组织规范。特别是近代宪 法规定了以权力的分立为中心的国家重要机关的组织及其 运行的办法,并以确定国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为目的。
一、宪法语义


2、中国古代“宪”、“宪法”、“宪章”词义 (1)指一般的法律、法度。 (2)指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3)指颁布法律、实施法律。 (4)其它如“遵循”(“祖述尧舜,宪章文 武”)、“制裁”(《南齐书-沈仲传》“中丞案 裁之职,被宪者多结怨”;“监督”(御史台、 都察院——宪台 御史——风宪官) 结论:中国古代的“宪法”一般是指普通法律, 虽然在某些场合具有某些优越与普通法律的含义, 但是其基本含义侧重于公布,而且无组织法的含 义。
是否要在我国宪法中规定“住房 权”,“阳光权”、 “食品安全 权”?

目前,有的学者将我国存在的社会问题常 常归结为宪法没有规定,尤其是在基本权 利保障领域,如有学者认为我国住房问题 难以解决,就提出要在宪法中纳入“住房 权”,有的学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堪 忧,就提出“食品安全权”,请从“宪法 是根本法”的角度,来分析以上现象。

“宪法构成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法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 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 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 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 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 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 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 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单选题)宪法规定,()行使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的职权。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2、(单选题)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及强制性。

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3、(单选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4、(单选题)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单选题)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务院o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o C.国务院办公厅o D.国务院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6、(单选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7、(单选题)审计机关在()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单选题)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的国家机关是(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10、(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11、(单选题)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12、(单选题)关于宪法及文化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单选题)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家机关是(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14、(单选题)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第一章 宪法概述

第一章  宪法概述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钦定宪法:1908年中国《钦定宪法大纲》; 民定宪法:当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 协定宪法: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 4、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宪法的历史 一、宪法的产生条件 1、天赋人权、人民主权、自由、平等等民主思 想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 2、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与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是 宪法产生的现实物质条件。
4、北洋政府期间,宪法性文件主要有1913年 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又称“天坛宪草”, 袁世凯执政时制定)、1914年的《中华民国 约法》,(又称“袁记约法” ,袁世凯执政 时制定) 、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又称 “贿选宪法”(曹锟) )、 5、国民党执政的中华民国期间,1925年制定的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31年的《中华民 国训政时期约法》、1936年的“五五宪草” 和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4、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 通过了1978年宪法,史称78宪法。 对78宪法的评价: 1978年宪法没有能够完全摆脱“左”的 指导思想的影响,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5.现行宪法:82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 议通过了1982年宪法,史称82宪法。 该宪法是一部内容较为符合现实需要的宪法。
二、早期的宪法及其内容 (一)英国早期的宪法 17世纪中期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资中产 阶级、新贵族和封建贵族间的妥协而告终, 这场革命中资产阶级同新贵族结成联盟,迫 使国王签署一系列限制王权和扩大资产阶级 权力的宪法性文件,如1628年的“权利请愿 书”、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 “权利法案”,以及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 等。这些属于英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 是最早的宪法。
2、原则性; 3、高度稳定性; 4、广泛性; 5、无具体惩罚性。

中国宪法书本

中国宪法书本

中国宪法书本序言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国家。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众多的成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政治、经济、司法和社会管理的基础。

中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制定的,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第一章国家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国家的性质第一条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第三条中国的国家机关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四条中国的国家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

第二节国家的形式第五条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节国家的领土第七条中国的领土完整、固有。

第八条中国的国家统一,不容分裂。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首都是北京。

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国旗是五星红旗。

第四节国家的宗教政策第十一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第十二条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干涉。

第十三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利用宗教活动进行破坏国家安全、制造民族仇恨和宗教歧视等活动。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公民权利第十四条国家对公民实行平等保护,禁止对公民实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

第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第十七条公民有住宅的自由。

第十八条公民有人身自由的权利。

第十九条公民有个人自由的权利。

第二节公民义务第二十条公民有劳动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公民有学习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公民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公民有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公民有维护社会主义荣誉、崇尚民族精神的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国家机构的性质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国家。

第二节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二十七条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82宪法——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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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五条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七条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营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宪法知识点期末总结

宪法知识点期末总结

宪法知识点期末总结第一章宪法基本原则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原则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准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国家的根本精神等。

在宪法的基本原则中,最核心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

在中国宪法中,国家的根本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家的法律制度、一国两制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确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基本框架,是中国国家的根本制度保障。

国家的根本原则还包括国家的根本任务。

在中国宪法中,国家的根本任务是统一、民主、发展。

这三个任务是国家在治理中需要坚持的三个基本原则。

统一是指国家要维护国家的统一,保持国家的稳定。

民主是指国家要依法办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发展是指国家要追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此外,国家的根本原则还包括国家的根本精神。

在中国宪法中,国家的根本精神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些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灵魂和精神支柱。

坚持这些精神,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动力。

第二章宪法权力机构在中国宪法中,宪法权力机构包括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这些机构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

国家主席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外交事务。

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制定法律和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

国务院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国家的日常事务。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负责审判最高法院的一审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最高检察机关,负责检察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

这些宪法权力机构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国家治理的各项事务。

他们的合作是国家治理的基本保障。

第三章宪法基本权利宪法基本权利是宪法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和组织在国家的治理中享有的基本权利。

宪法基本权利包括人权、公民权利、民族权利、地方权利等。

人权是人类的基本权利,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的体现。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第一章)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第一章)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历史 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功能 宪法的渊源与结构 宪法规范 宪法效力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词源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的本质 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制定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词源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我国宪法文本中的法律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宪法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 法治原则 权利制约原则
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过 程中的基本精神
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
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基本人权原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人权的概念与发展
基本人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法治原则
法治的概念与发展
制宪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的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 制宪权与修宪权
宪法制定的程序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982年宪法的历次修改。五次修改
宪法效力的概念
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发挥的约束力与强制性 宪法作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 志的的最高体现
宪法效力的表现
宪法效力的特点 宪法对人的适用
宪法效力的表现
宪法对领土的效力
宪法与条约的关系
我国没有具体规定宪法与条约的关系,但规定了基本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的基本特征

第一章 宪法概述

第一章 宪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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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宪法释义
《尔雅。释诂》和《佩文韵府》中 的“宪,法也。” 同一般的法律。 《尔雅。释诂》:“宪,至法也”
指优于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汉郑玄注曰:“宪表也,谓悬之 也。 指颁布法律,实施法律 。
中宪
国法
的词
演 变
义 在
5
第一节 宪法释义
从目
从害 从心
《康熙字典》
悬法示人曰憲,从 害省,从心从目, 观于法象,使人晓 然知不善之害,接 于目,怵于心,凛 乎不可犯也。


霍布斯强调个人之间由于签
人 物 霍 布
订契约而出让了自己的权力 ,主权者却在这种契约之外 ,不受这种契约的限制。

第二节 宪法的本质
(二)自由契约论
代表人物 洛克
洛克认为通过契约方式 所建立起来的仅仅是一 个有限权力的政府。而 宪法就是对这一种契约 的记录
第二节 宪法的本质
(三)民主契约论
卢梭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 是自由、平等、独立的, 强调公意的绝对、神圣性 ,公意优于个人的自由。
宪关或由协 法协国君定 。商民主宪
制代与法 定表国是 的机民指
30
第三节 宪法的分类
二、宪法的实质分类
•社会主义宪法
建立在公有制的经济 基础之上,反映无产 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 意志,由社会主义国 家制定的宪法就是。社 会主义宪法
•资本主义宪法
建立在私有制的经济 基础之上,反映资产 阶级意志,由资本主 义国家制定的宪法就 是资本主义宪法
习机制;集体调研机制;集体决策机制。
第三节 宪法的分类
(二)刚性宪法柔性宪法
刚性宪法(rigid constitution) 是指效力高于一般法律, 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严格 的宪法

宪法第一章基本理论答案

宪法第一章基本理论答案

第一章(基本理论)答案一、名词解释宪法,规定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制度,反映阶级力量对比的关系,是国家的根本法。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用的法律、法律和法律刑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议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如《日本国宪法》。

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而且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

不成文宪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钦定宪法,是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它奉行主权在君的原则,往往产生于封建势力还很强大,资产阶级虽有一定力量但还不能占据优势的情况下。

违宪审查,宪法监督机关判断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代表机关的活动是否违反宪法的精神与规定所进行的审查活动。

民定宪法,是指由民选议会、制宪会议或公民投票表决制定的宪法。

民定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因而至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价值追求。

二、选择题(一)单选题1、C2、A 3 、A 4、B 5、B 6、B 7、D 8、C 9、D 10、C 11、C 12、C13、B 14、D 15、C 16、D 17、A 18、B 19、C 20、D 21、B、22、B 23、D 24、B 25.A 26.B 27.C(二)多选题1、BC2、ABCD3、BD4、CD5、BCD6、ABC7、ABC8、CD9、ABC 10、ABD 11、ACD 12、ABCD 13、AB 14、BCD 15、ABCD 16、ABC 17.ABD 18.BD三、判断说明题1.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对2.法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宪法是法,所以,宪法也伴随国家产生而产生错,尽管在近代以前,即存在“宪法”的概念,但是,并不立宪意义上的宪法,宪法是近代以后的产物。

第一章 宪法总论

第一章 宪法总论

第一章 宪法总论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1. 宪法的特征:a.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内容: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如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公民权利等;规定一个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 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b.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制定 宪法的制定一般需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绝大多数通过(2/3或3/4)修改 提出修改的主体特定通过程序严格(2/3以上多数)c.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2.宪法的本质a.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b.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的集中体现第二节 宪法的分类和渊源1. 资本主义类型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 分类标准:宪法所赖以生产和存在的经济基础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 (2) 概念:a.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和确认资产阶级民主的宪法b.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确认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b.成文宪法不一定都是刚性宪法近代宪法向现代宪法的转变:a.基本权利:自由权扩大到社会权b.价值:自由到平等c.国家职能逐渐增加6.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国际条约)(1)宪法典√a.宪法典是宪法的主要表现形式b.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典c.法国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宪法典d.宪法修正案是宪法典的组成部分e.美国宪法正文有7条,27条修正案(涉及公民的权利),美国于1791年通过10条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f.宪法典是我国宪法的主要渊源(2)宪法性法律×a.指有关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照法律调整的对象所作分类b.作为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性法律应当是指不成文宪法国家规定宪法内容,作为宪法组成部分的一系列法律(3)宪法惯例√a.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并被反复运用,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所普遍遵循而实际上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b.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国家都有,但在不成文国家中更重要c.违反宪法惯例通常不会违宪,但造成一定的政治后果d.成文宪法国家,修宪机关可以通过修宪将宪法惯例变成宪法的正式内容e.是我国宪法渊源(4)宪法判例×a.法院在宪法争议案件中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判决b.宪法判例主要存在于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国家(5)宪法解释√a.宪法解释机关所做出的独立的宪法解释决议和在违宪审查过程中为了判决法律是否合宪而对宪法所做的解释b.我国的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c.有权进行法律解释的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6)国际条约×a.国际法主体之间就某一事项中各自权力义务所缔结的书面协议b.我国没有明文规定“诚实履行国际条约”的原则,也没有明确规定国际条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c.我国将国际条约中所承担的义务转化为国内立法而予以适用,或者在法律适用时优先适用国际条约总结:宪法典、宪法惯例、宪法解释7.法的形式(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宪法一章节一

宪法一章节一
– 权力可以指的是国家掌握的权力,称为国家权力, 也可以是社会掌握的权力,称为社会权力。在宪法 上,权力一般讲的是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的权力。
(二)人权
• 人权是人之所以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或者说 是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享有的或应当 享有的权利。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上的权利, 一种反抗的权利,是人类在平等基础上为实现 人的全面自由解放应当拥有的利益要求;其次 人权作为法律权利,是在民主和法治基础上对 人的道德权利(应有权利)的确认,表现为法 律确认的行为自由;再次人权作为实有权利, 是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状况相适应 的,一个人要过一种有尊严的生活且实际享有 并受到保障的行为自由。简言之,人权是指人 之所以为人而享有的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 有权利的综合体,可以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 但主要是在道德意义上使用。
(三)权力与人权的关系
• 5、引入竞争机制
– 政治领域内没有了竞争,人民就会软弱无能。 —— 谢茨施耐德
– 例如,在选举制度中引入竞争机制,就可以选出最 可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或者政府官员,从而遏制人权是人之所以为人,而与动物相区别的,为维护人的尊严 所不可缺少的权利。当今社会人类人权面临的最大威胁依然 主要来自于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而且人权受保障的程度总 是与权力受制约的程度是成正比。所有对权力进行制约的方 法在一个民主制度框架下是缺一不可的。例如,没有公共权 力之间的制约作为催化剂,社会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就不可能 变得异常强大而有力;相反,没有社会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作 为基础,公共权力之间的制约也将形同虚设(当然,国家权 力也要制约社会权力与公民权,以控制社会权力与公民权的 滥用)。国家权力作为所处社会生态系统中最关键或最核心 的要素,必然受到其他要素的制约,但同时也制约其他要素, 这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旦被打破,社会生态就会出现失衡。 为了维持社会生态的基本平衡,就只能厉行法治,通过宪法 和法律来明确相互制约的规则与界限。

宪法学第一章

宪法学第一章

思考题
1 谈谈你对宪法的认 识
2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 家的根本大法?
3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有什么 样的关系?
Thank you very much!
请 进 入 下 一 章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释义 二、宪法的特征 三、宪法的分类 四、宪法的渊源
一、宪法的释义
(一)中国古代关于宪法的释义 (二) 西方古代关于宪法的释义 (三)当代宪法的释义
(一)中国古代关于宪法的释义

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与法律实践中,“宪 法”二字的含义有: 1、一般的法律、法度。
3、颁布、实施法律。
……
原生宪法
派生宪法
直接产生于本国宪政运动、或根植于本国具体 历史条件,其内容大多具有本源性和首创性的 宪法。 从外国移植或模仿,其内容大多具有继承性 和借鉴的宪法。
宪法的内容中包括不少目前尚未实现或
纲领性宪法
确认性宪法 中立性宪法
正在争取实现的部分的宪法。 宪法的内容大多属于对已有成果予以确认, 而少有涉及未来内容的宪法。 只规定政府组织 ,而不规定意一;
三、宪法的分类: (一)资产阶级学者对宪法的传统分类
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
成 文 宪 法
不 成 文 宪 法
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刚 性 宪 法 柔 性 宪 法 钦定宪法 协 定 宪 法 民 定 宪 法 ……
以制定主体为标准
成文宪法
不成文宪法 刚性宪法 柔性宪法 民定宪法

宪法修改内容的限制
意大利宪法第139条:宪法当中所规
定的共和政体不能成为修改对象。 法国宪法第89条:任何有损于领土 完整之修改,不能着手进行。 德国基本法第79条:保障人的尊严 的原则不得修改。 我国宪法的内容有无修改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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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 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 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 如英国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8年的 《权利法案》,法国1791宪法(把《人权宣言》 作为序言),苏俄的1918年宪法(把《被剥削 劳动人民权利宣言》列为第一篇) 3、从内容上看,宪法的基本内容分为两大块,即 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 障,且后者居于支配地位。宪法的基本出发点 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法往往侧重于组织法方面的意义,古代中国的宪法都没
有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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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宪法的特征
一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主要的问 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是立法 依据和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 严格。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 利的保障书。如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 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列宁也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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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玉苓案
【事件概要】齐玉苓原名“齐玉玲”,与被告人之一
陈晓琪都是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学生。在1990年的 中专考试中,齐玉苓被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录取, 陈晓琪预考被淘汰,但在陈父——原村党支部书记陈 克政的一手策划下,从滕州市八中领取了济宁市商业 学校给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冒名顶替入学就读,毕 业后分配到中国银行山东省滕州支行工作。1999年1月 29日,得知真相的齐玉苓以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 为由,将陈晓琪、济宁市商业学校、滕州市第八中学 和滕州市教委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 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和精神损失40万元。
当时使用的“立宪君主政”是一种接近宪法概念的
最初的概念。 近代西方宪法一词,源于拉丁文的constitutio 一词。 到了罗马帝国时代,它又被用来指称皇帝的
“诏令”“谕旨”“刺令”等以区别于市民法 。
到中世纪,宪法主要用来指封建主的各种特
权和部分城市,团体有关权利的书面规定,同一
时期,欧洲社会的根本法规观念继续存在,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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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宪法是实现民主价值的基本形式 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事实的普遍化 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同时宪法的根本地 位决定了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正如毛泽东指出:世界上历来的宪政, 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 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以后,颁布一个根 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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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宪法规范与现实关系为标准(罗文斯坦的分类) (1)独创宪法和模仿宪法
(2) 意识形态宪法和意识形态中的宪法
(3)规范宪法和明目宪法 4、以宪法形态论为标准(本明杰.阿杰) (1)安定宪法和脆弱宪法 (2)现实性宪法和规范性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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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国家体制的分类为标准 (1)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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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 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 定和颁布的宪法。其奉行的是主权在君原 则。 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公民公 决制定的宪法。其奉行的是人民主权原则。 协定宪法是指君主与国民或者国民的代 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如法国1830年宪 法是国会与路易· 菲力蒲国王共同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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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制功能 宪法是授权法和限制法。 授权法——确立合理地授予国家权力的原则与 程序,使国家权力的运行具有合宪性。 限制法——规定限制国家权力行驶的原则与程 序,确定所有公权力活动的界限 4、协调功能 为了实现确认、保障与限制功能,宪法在运行 过程中需要解决大量的利益冲突,合理地协调不 同主体的利益关系。
我国宪法对民主制度的规定表现在:
1、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人民当家做主的地 位和公民的宪法地位 2、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3、通过规定选举制度,基层政权组织形式,
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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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宪法的本质
1、宪法的本质是 指从总体上规定宪法 性能和发展方向的宪法的内部联系,是宪 法比较深刻的一贯的和稳定的方面。 2、宪法的本质在于,它是各种政治力 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3、宪法定义:宪法是规定民主制国家 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 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 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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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宪法分类
1、以宪法概念性质为标准 (1)社会学意义的宪法 (2) 法学意义的宪法 2、以存在的形式为标准(维尔的宪法分类) (1)成文宪法 (4)联邦宪法 不成文宪法 单一制宪法 (2)刚性宪法 (5)权力分立型宪法 柔性宪法 权力融合性宪法 (3)优越性宪法 从属性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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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80年代,中国近代改良派,维新派人士郑观应、
康有为先后提出“立宪法”、“设议院”、“开国会”等主张, 要求该君主专制政体为君主立宪政体。 1905年清政府派5名大臣去国外考察宪政。1908年,清 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宪法一词开始有了 根本法的含义。 古代中国与西方运用“宪法”一词时相同之处是:都 有优于普通法的某种倾向;不同之处是:古代西方的宪
第六届 宪法和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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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 的法效力,是制定其他各种法律、法规的 最高依据,构成国家法律体系和法律统一 的基础。
第一节
宪法的词源
一、西方国家宪法词源的演变 宪法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
在宪法史上最早出现宪法概念是17世纪中叶,
(2) 立宪主义宪法和专制主义宪法
(3)民族主义宪法和民主民族主义宪法 6、以宪法综合形态为标准 13中分类 在前人的基础上的分类,较全面的考察了宪法的
性质和具体的运用过程,相对的分类,但仍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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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宪法的功能
一、宪法功能:宪法内容和原则在社会生
活中产生的社会效果 二、宪法发挥功能的客观要求 1、具备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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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宪法词源的演变
古代中国曾有“宪”、“宪法”、“宪令”、“宪章” 等词语出现,其含义主要有三。
1、指一般的法律、制度。例如,《国语· 晋语》中的 “赏善罚奸,国之宪法。”
2、指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例如,《管 子· 立政》中的“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 国。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 3、指颁布法律、实施法律。例如,《唐韵· 集韵· 韵 令》中的“悬法示人曰宪,从害省,从心,从目,观于 法象,使人晓然知不善之害,接于目,怵于心,凛乎不 可犯也。
想家亚里士多德曾在《政治学》一书中将城邦的法律分
为宪法和普通法。 2、指皇帝的诏书、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制定的普通 法规。如古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法学总论》一书,多 处使用“宪令”一词。
3、指有关确认教会、封建主以及城市行会势力的特权,
以及它们与国王等的相互关系的法律。如1164年的英国 《克拉伦敦宪法》和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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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滕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晓琪停止对齐
玉苓姓名权的侵害、赔偿精神损失费3.5万元,并认定 陈晓琪等侵害齐玉苓受教育权不能成立。原告不服, 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该案二审期间, 围绕陈晓琪等的行为是否侵害了上诉人的受教育权问 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关 于齐玉苓与陈晓琪、陈克政、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 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委员会姓 名权纠纷一案的请示》。200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 院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作出《关于以侵 犯姓名权的手段侵害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 利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认定“陈晓琪等 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 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 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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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宪法能够合理的机制平衡利益,寻 求多数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的规则,以此作 为社会成员遵循的原则。 在我国宪法的协调功能在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的运作中得到充分体现。人民代表大 会广泛的代表性、职权的广泛性与活动方 式的多样性集中体现了宪法的利益协调功 能。
2016/1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
哈尔滨举办“小姐”培训班引发争论 2009年10月11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性病 艾滋病预防控制所组织的一次宣传教育活动, 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参与这次活动,接 受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是一向被公安 机关严打、被世人指责甚至唾弃的娱乐场所从 业的“小姐”。哈尔滨的50多名CSW(女性性 工作者)第一次暴露在阳光下,在公开自己的 身份、公开自己的职业的状态下,接受了一次 预防艾滋病和推广使用安全套的特殊教育。整 个活动历时两个多小时,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 亲切地称CSW为“姐妹们”,不但给每个参加 人员赠送精美的礼品,事后还将两大箱安全套 免费发放给她们,给她们留下联系电话,表示 需要帮助随时联络。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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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宪法的分类
一、传统宪法的分类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也称文书 宪法或制定宪法。 不成文宪法则是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 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 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其特点 是稳定欠灵活。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法律效力与 普通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其特点与前者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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