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705_海格通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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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2014年11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符合认购条件的员工。

3、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的途径。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576】万元,认购总金额应为1.576万元的整数倍。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280万元。

5、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人”)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添富-定增盛世35号资产管理计划、添富-定增盛世36号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80万元,认购股份不超过3,000万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10%;任一员工持有计划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7、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5.76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8、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

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

资产管理计划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3+N年。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1)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11、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 (2)

特别提示 (3)

目录 (5)

释义 (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二、基本原则 (7)

三、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7)

四、资金和股票来源 (8)

五、持有人情况 (9)

六、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行为 (9)

七、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的选任 (10)

八、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11)

九、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费用 (11)

十、持有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 (12)

十一、管理委员会的选任及职责 (14)

十二、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6)

十三、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6)

十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7)

十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17)

十六、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17)

十七、其他 (18)

释义

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二)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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