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校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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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突实施、检查、验收、审批管理制度

综合防突实施、检查、验收、审批管理制度

综合防突实施、检查、验收、审批管理制度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盘县红果镇打牛厂煤矿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审批制度2020年度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审批制度为了搞好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我矿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搞好煤矿防突工作,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防突措施编制、审批、实施制度1.防突措施的编制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必须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严禁在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未达到要求的区域进行采掘作业。

2)在编制回采(掘进)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编制防突措施。

3)防突措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2016)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进行编制。

4)防突措施的内容应包括:瓦斯地质资料、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及其区域验证(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工艺及措施以及贯彻执行防突措施的组织措施,附瓦斯地质图、地质构造图、保护关系图、防突技术措施设计图、通风系统图。

2.防突措施的审批1)编制好的区域防突措施必须报煤矿分管生产、通风、防突、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审查、修改和完善,然后报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局部防突措施必须报煤矿分管生产、机电、通风、防突、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审查、修改和完善,然后报煤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2)严重突出危险掘进(采煤)工作面的区域防突措施必须按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要求报批。

3)如现场因地质构造等发生变化,已审批的防突措施不能满足生产安全实际时,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后,制定补充措施,并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3.防突措施的实施1)施工单位由区(队)领导或技术员组织学习贯彻,并签字。

2)除施工单位以外的其它有关单位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或主管技术员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并签字。

学校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学校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学校安全检查防范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1. 学校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2. 学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 学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检查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4. 学校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5. 学校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网络安全、宿舍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

三、安全检查的程序和内容1. 安全检查前,安全检查办公室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人员等。

2. 安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进行,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不得漏检、错检。

3. 安全检查结束后,安全检查办公室应当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4. 学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应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整改落实。

5. 学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应当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求其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检查的保障措施1. 学校应当为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学校应当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3.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对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等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4. 学校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五、安全检查的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防突管理细则

防突管理细则

金沙县国照腾龙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细则第一部分总则一、本细则需经过矿主要管理人员审核签字批准执行。

矿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或分管机电管理人员)等。

二、本细则一经审批执行,在未作修改或者作废之前,一切发生的生产经营行为不得与本细则发生冲突,在本细则规定范围之内发生抵触或违反的管理行为不具备相应的管理效力,所发生的后果由强令执行者个人负责。

三、在施工过程如需根据现场修改本细则或者终止本细则执行,必须由总工程师提交矿管委会,由矿管委会研究后决定本细则的修改或者终止。

四、本细则由总工程师起草,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负责修订,矿长、主要负责人主审。

本细则所涉及的材料、机电设备的维护由机电矿长负责制定,生产矿长负责根据矿井基本情况落实施工组织人员,安全矿长负责监督执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定本细则规定范围内的施工方案和细则,矿长负责总体协调平衡。

第二部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一、防突竣工报表完善制度1、所有防突工程采用销账后退式管理,每个钻孔都必须有编号、设计、施工、竣工、上图。

配合采用工程甘特图日常管理防突措施的执行。

调度室、安监科、防突科必须单独建立防突工程销账表,各自单独汇报。

在单项工程,即工作面全段防突施工或回风巷区段内防突施工完成后,三本销账本核对,有差别的必须予以核实清楚后,才能建立防突工程验收竣工表。

2、所有防突工程都必须经过验收。

验收必须真实有效。

3、防突钻孔的竣工图必须根据实际验收情况上图。

详细记录打钻过程的出现的动力现象。

对多发动力现象地带重点标识。

打钻带组组长和安全员必须在随身携带工作记录本上如实记录打钻过程的发生的异常,正常时一班三记录。

否则即视为记录不全,将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4、工作面防突措施钻孔和风巷本煤层抽放钻孔,使用同一张底图。

底图比例最大1:1000。

俩种措施钻孔的标识应能做到统一。

否则应调查原因。

5、严格验收,专人验收,并严格按工作面超前60m或超前2个治理区域全面消除区域内突出威胁。

防突校检管理办法5篇

防突校检管理办法5篇

防突校检管理办法5篇第一篇:防突校检管理办法恒泰煤矿防突校检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我矿防突校检工作,确保矿井各采掘工作面安全、有序、有效、防突效检,杜绝煤与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防突校检工作由通防处和掘进队共同负责,调度室应随时掌握各采掘进工作面的进尺情况。

二、各采掘进工作面必须备足合格可用的钻杆,风煤钻、或电煤钻、杆子12米,若有损坏必须在下一班及时补齐,否则考核施工单位每次500元,并不予校检。

三、如各掘进队,未校检就自行组织进尺,除不予结算超掘进尺外,并按每超掘一米进行500元处罚外,另按重大未随事故进行追查。

四、采掘进队应在接近防突校检允许进尺的前一班汇报调度室,由调度通知,通防处进行校检,一次不通知或拖延通知考核责任人100元。

五、校检工应积极主动了解采掘进队的进尺情况,安全员、瓦检员对各掘进工作面校检允许进尺的进度现场把关,杜绝超掘和未校检掘进,发生一次考核掘进工作面当班安全员、瓦检员,各200元。

六、掘进队必须在规定的校检时间之前作好校检准备工作,校检工负责提供钻眼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指导,并按规定测K1值和钻屑量。

七、现场各种校检参数测定完后,校检工根据所测得的数据,告之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瓦检员,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在校检原始记录上签字,若原始记录未签字,每次考核校检工100元。

八、防突校检工每次校检工作结束后,必须在现场电话汇报调度室,调度并做好记录。

九、如校检工作遇卡钻,喷孔的异常现象,或校检孔打不进特殊情况时,校检工要现场汇报调度和通防处,不汇报就升井或校检工自决定允许掘进队进尺的除扣当天工资外并按重大未随事故进行追查。

十、防突校检工必须严格认真按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进行校检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考核2000元并予开除。

十一、调度室每天要及时准确填写防突管理牌板,一次不认真填写或数据不实的对当班的调度员考核100元,每次校检的报单校检工要及时上报签字,并报送调度室和施工单位。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及执行规定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及执行规定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及执行规定一、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一)在井巷设计布置中,应尽量减少石门揭煤的次数。

应采取煤巷先掘到位,然后石门与煤巷贯通的措施。

(二)在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地测部门和施工连队应采取先探后掘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岩石井巷误揭构造和煤层。

(三)石门揭煤必须编制防突设计,采取防止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其设计内容包括:1、突出预测方法及预测钻孔布置、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布置;2、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并采取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3、揭穿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措施;4、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5、安全防护措施。

(四)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打钻控制煤层层位、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石门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2、在石门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垂距10m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地质构造复杂带距煤层垂距20m前布孔探煤;3、在石门距煤层垂距5m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和钻屑瓦斯解析指标等。

测压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测压孔与前探孔可共用,如不能共用时,两者见煤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当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74MPa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4、为了防止误穿煤层,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m时,应在石门工作面顶部两侧补打3个直径42mm的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

当石门距煤层垂距不足5m且大于2m时,为了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必须及时采取探测措施,确定煤层层位,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垂距2m。

5、石门与煤层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厚度的岩柱。

采用抽放瓦斯和排放钻孔的岩柱不得小于3m;采用震动放炮揭煤时,岩柱厚度不得小于1.5m,若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垂距(岩柱厚度)。

(五)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抽放瓦斯或排放钻孔等防治突出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可采用运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突出煤层;若效检无效,应采取补充措施,经再次效检有效后,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煤层。

补充防突管理措施

补充防突管理措施

补充防突管理措施
根据格目底公司要求,在未确定该工作面M5煤层为突出煤层前,必须按突出煤层管理,为确保施工安全特拟定以下措施。

1、措施效果检验
采用区域性防突措施,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孔必须留有3m的超前距。

效果检验的具体方法为:用电煤钻在工作到面迎头施工两个直径为42mm,孔深8m~12m的钻孔,一个钻孔位于巷道掘进方向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另一个钻孔点位于巷道断面,必须轮廓线外2~4m处,采用钻屑指标法测定K1值和S max值。

2、经效果检验K1≥0.5mL/(g.min1/2)和S max≥6㎏/m,打密集排放钻孔进行排放,直至K1<0.5mL/(g.min1/2)和S max<6㎏/m时,方可恢复掘进。

4、经密集排放钻孔排放瓦斯后,测定瓦斯压力:当瓦斯压力大于0.5MPa时,需加长排放时间或增打排放钻孔, 直至瓦斯压力小于0.5 MPa时,方可恢复掘进。

(2)、为确保预测预报工作的顺利进行,通风瓦检员每班必须向值班室汇报进度,根据进度不分班次进行检验。

(3)、效果检验后,检验人员必须做好检验报告单,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单位,以便按效果检验报告单的标准严格控制进尺,严禁超掘。

防突措施督促检查制度

防突措施督促检查制度

防突措施督促检查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维护工作场所的和谐稳定,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及职业道德,确保员工在工作时的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本公司制定了该防突措施督促检查制度。

本制度的实施是为了:1.有效监控员工的行为规范及职业道德2.提升员工安全意识3.预防和降低工作场所的冲突和安全风险4.保障员工的身体和财产安全5.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三、实施流程1. 工作场所摄像公司安装摄像头,以确保员工的行为与职业道德符合本公司的要求。

2. 防突培训公司通过开展防突培训、健康安全教育等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督促检查公司定期对员工的行为态度、纪律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处罚、警告或教育。

4. 报告和跟踪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及时上报安全事件,若发现员工在工作场所有冲突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也应及时汇报,并进行相应处理。

四、责任与追究1.公司应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员工如因未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而引发意外事故,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公司进行防突培训时,如员工拒不参加,公司有权记入员工档案,影响其升职和奖惩。

3.如员工违反公司的安全规定,发生冲突或安全事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按劳动合同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五、制度监督与评估公司将成立专门的监督与评估团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六、总结防突措施督促检查制度对于维护公司的和谐稳定、保障员工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公司将认真制定、落实和修订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

同时,公司也期望员工在工作中时刻保持安全意识,遵守公司的规定,与公司共同建设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防突管理制度(5篇)

防突管理制度(5篇)

防突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防突技术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工作,明确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我矿防突工作管理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及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防突科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防突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

2、防突科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

3、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规定的程序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预测循环进行作业,先对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只有当所有检验指标都低于临界值后,方可进行预测循环中的掘进工序施工。

4、有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其开工前____天内,防突科必须首先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____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有关部门会审。

其内容必须包含地质资料、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突出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及贯彻执行防治突出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

5、防突部门编制的防突措施必须严格遵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及《仟祥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6、施工单位、施工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____本-1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经指定的有培训资质的培训部门进行防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4、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防突管理部门必须编制防治突出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内容,由总工程师____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部门进行会审,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15、防突部、安检部每周检查一次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防突管理制度

防突管理制度

综合分析会议制度1、矿井防突队每天对各防突工作面实施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

2、矿总工每周组织防突工召开一次防突工作分析会,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防重工作会,对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布置和落实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和措施。

4、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等原因,区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发生变化,必须请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

防突专项检查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要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总工程师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分管生产、通风瓦斯的业务部门领导对重点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对一般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不得少于一次。

2、安监科要把防突管理作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并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肃进行追查处理。

3、防突工要经常到防突工作面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进行核实,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与其它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贯通前,根据生产及地测部门的通知,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绘制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标明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瓦斯涌出量等报批。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某某煤矿防突管理制一、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1、矿长的责任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副矿长的责任生产副矿长负责全矿井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掘进工作中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其他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负责。

3、总工程师的责任(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石门揭煤等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

(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4、防突队的责任(1)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

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给相应的部门(3)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治的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指派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4)每旬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一次防突工作,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本月防治突出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定期召开防突分析会,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本矿井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

(6)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校检。

(7)并负责建立煤与瓦斯突出档案,掌握煤与瓦斯突出规律。

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分析突出原因,积累资料,逐步摸索矿井突出规律;每次清理完突出物后,在一周内填好突出卡片,并与突出分析资料一并报送总工程师和公司。

防突工作过程管理制度

防突工作过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突工作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防突工作,包括防突队伍、防突设备、防突技术、防突作业等。

第三条防突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条防突工作过程管理制度应当严格执行,确保各项防突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矿井防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防突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六条防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制定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二)审批防突作业方案;(三)监督防突工作的实施;(四)组织防突培训和技术交流;(五)协调解决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防突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防突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二)制定防突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三)组织实施防突作业;(四)负责防突设备、技术、人员的管理;(五)开展防突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八条防突作业队伍职责:(一)按照防突作业方案和措施,开展防突作业;(二)严格执行防突作业规程;(三)确保防突作业安全;(四)及时报告防突作业中的异常情况。

第三章防突工作计划及措施第九条防突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防突工作总体目标;(二)防突队伍、设备、技术等资源配置;(三)防突作业方案和措施;(四)防突培训和技术交流计划;(五)防突工作进度安排。

第十条防突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防突技术措施:包括防突钻孔、防突水、防突瓦斯等;(二)防突管理措施:包括防突队伍、设备、技术等管理;(三)防突作业措施:包括防突作业规程、作业流程、作业安全等;(四)防突应急措施: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等。

第四章防突作业管理第十一条防突作业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二)作业队伍、作业人员、作业设备;(三)作业规程、作业流程、作业安全;(四)作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五)作业异常情况处理措施。

防突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防突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防突管理制度及各级岗位责任制二○一五年一月目录第一章“防突”组织管理制度 (1)第一节矿井防突组织机构确定 (1)第二节矿井防突机构设置 (1)第二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控制流程 (3)第一节防突设计、措施编制、审查、贯彻、执行的管理流程 (3)第二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控制流程 (3)第三章防突专题研究会议制度 (9)第四章防突工作齐抓共管制度 (10)第五章防突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制度 (12)第六章防突措施及其审批权限制度 (13)第七章防突措施执行监督管理制度 (14)第八章防突报表审阅审批制度 (16)第九章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17)第十章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19)第一节瓦斯抽放系统管理制度 (19)第二节瓦斯抽放泵司机操作规程 (20)第三节瓦斯抽放泵司机岗位责任制 (22)第四节瓦斯抽放设备检查制度 (22)第五节瓦斯抽放泵停运联系制度 (23)第六节瓦斯抽放管路吊挂标准 (23)第十一章打钻、抽采、效检造假举报制度 (26)第十二章瓦斯综合管理制度 (27)第一节矿井瓦斯检查 (27)第二节排放瓦斯管理 (29)第三节瓦斯超限处理 (31)第四节九个特殊环节瓦斯管理 (34)第十三章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42)第十四章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 (43)第一节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43)第二节总回风巷排查管理制度 (44)第十五章隔爆设施安装管理制度 (44)第十六章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管理制度 (46)第十七章反向风门管理制度 (47)第十八章采掘工作面远距离放炮制度 (48)第十九章其它制度 (49)第二十章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各级岗位责任制 (52)第一节矿领导防突管理岗位责任制 (52)第二节各业务科室、科长、副科长、技术员防突管理岗位责任制 (58)第三节区队长、班组长防突管理岗位责任制 (79)第四节相关岗位工种防突岗位责任制 (85)第一章“防突”组织管理制度第一节矿井防突组织机构确定为了确保矿井防突管理制度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矿井成立了防突管理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副矿长成员:各科室科长及采掘区队主要负责人组成;第二节矿井防突机构设置1、防突科: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及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研究制定防突抽放工作计划及技术指导,落实区域验证、局部措施的效果检验,并做好检查、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开展防突技术研究,做好瓦斯抽放工作;2、通风科:负责瓦斯检查、防突设施的构筑、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密闭构筑,以及通风巷道检查,采掘工作面风量充足,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保证系统合理、符合规定;3、抽放队:负责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顺层钻孔及穿层钻孔的施工;负责区域原始瓦斯含量的测定及区域措施的效果检验,抽放参数测试,各种抽放报表的编制、各种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抽放泵的管理、维护等;4、监控队:负责瓦斯监控系统、突出预警系统的安装、维护、调校;5、地测科:负责矿井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及储量管理资料的收集、分析研究整理,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地质因素,提供各种地测资料,确保矿井正常生产;6、技术科:参与编制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和年、季、月度生产建设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矿井的远景规划,负责井下主要工程、单项工程等测量,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出贯通业务联系通知单,确保安全贯通;第二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控制流程第一节防突设计、措施编制、审查、贯彻、执行的管理流程1、在矿井新水平、新采区设计时,必须同时编制防治突出专项设计;工程设计要充分考虑瓦斯治理,要为实施区域治理创造条件;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6MPa或煤层瓦斯含量大于6m3/t时应做到区域措施先行;2、石门揭煤及突出煤层和采掘工作面防突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防突科负责编制,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科、地测科、通风科、防突科、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等单位会审,石门揭煤防突设计报公司审批后实施;3、防突设计由防突科编制并按程序审批,施工区队按照防突设计编制防突措施并按程序审批;4、采掘区队长对所属工作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防突技术措施在本单位的认真贯彻执行;5、防突科负责防突技术方案的制定,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的审批,负责日常防突技术的管理工作;第二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控制流程1、加强突出煤层采掘瓦斯地质工作1突出区掘进巷道在开工前,地测科必须绘制“预想地质剖面图”、“顶底板岩巷巷道与煤层关系预想剖面图”、“石门揭煤预想地质剖面图”,并向生产科、通风科、防突科、安全科、调度室、施工单位下达“地质预报通知书”;2采掘工作面接近已知地质构造带、煤层赋存变化带50m前,地测科及时向生产科、通风科、防突科、安全科及施工单位下达“地质预报通知书”;3地测科要做好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探查工作;煤巷掘进必须有前探钻孔控制;抽放巷掘进必须采用边探边掘措施;4石门揭煤前,地测科要准确掌握巷道距煤层的距离,并负责编制探煤钻孔设计,严格控制突出煤层的层位,防止误揭突出煤层,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施工地质钻孔时,由地测科安排人员及时收集钻孔资料,并根据钻孔资料及时验证;5施工过断层或揭煤措施孔过程中,施工区队记录打孔情况,并及时向地测科汇报,地测科及时验证、修改地质剖面图;6钻场验收:生产单位钻场施工结束后,及时通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生产科、防突科、抽放队、施工区队等单位参加,由生产科负责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对于高度、宽度、棚距等必须符合规程措施和质量标准化标准;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验收合格后,抽放队方可进入钻场打钻,钻场钻孔施工结束并封孔抽放后,抽放队提出验收申请,由防突科责组织安全科进行现场验收;7安全科负责对防突流程的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2、防治突出措施实施控制流程1区队开始施工措施孔前,必须汇报调度室;钻孔实施过程中实行现场联合验收,验收人员由打钻人员、瓦斯检查工、安全员组成,实行现场拔钻收尺,并检查钻孔施工参数,相互在原始记录本和验收记录上签字;2区队必须在施工地点悬挂防突措施牌板,牌板内容:设计钻孔参数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孔径等;当实际施工钻孔参数与设计参数不符合时,必须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制定措施;3区队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措施要求布孔施工,并详细记录钻孔参数、孔内煤、岩性变化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顶钻、喷孔等动力现象;防突科必须建立钻孔原始记录及台帐,做到手册、记录及台帐三对照;4防突科要加强抽放系统的管理,对已施工的抽放孔要及时封孔连抽,并在适当位置预留检查孔,定期测定瓦斯抽放参数浓度、负压、流量;抽放管路系统投运前,应由调度室组织防突科、安全科、通风科、生产科、机电科等单位进行验收,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瓦斯抽放管路敷设必须能满足排除积水的要求,管路所有凹点均应设等径T形管、排碴器和放水器;5加强防突工程的监控,防突科不定期对井下钻孔深度进行透孔抽查,并检查打孔记录;3、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控制流程1防突措施实施结束后,施工单位汇报调度室、防突科,安全员现场检验效检孔;2验孔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效检,并通知防突科、调度室、安全科及施工区队,施工区队重新施工措施孔并重新计时,同时追究措施孔施工过程监管人员的责任;验孔符合设计要求,计时到时后防突工进行效检;3当效检指标不超过规定,防突工按照防突措施规定预批掘进进尺,并向防突科值班人员汇报局部措施孔施工个数、角度、深度及效检情况;防突科同意预批掘后,通知调度室、安全科及施工区队;4若效果检验指标超标,则按照防突措施要求采取补充抽放孔,经抽放后再次进行效果检验,直至指标符合规定;5每次校检指标连续超限后防突科必须有分析;6效检时瓦检员、安全员必须在工作面进行全过程监督;7防突工升井后填写“预测/效果检验报告单”,报防突科长、防突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后,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预测/效果检验报告单”应及时审批,不得超过24小时;8施工单位按所批准的允许进尺施工,现场瓦检员、安全员负责监督;发现超尺掘进将从严追究施工单位跟班队长、瓦检员、安全员以及相关单位的责任,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9施工区队现场悬挂“防突管理牌板”、“锁尺牌”,内容包括:本循环预测效果检验参数、循环措施编号、允许进尺距离及施工班队长签字;4、安全防护措施控制流程1通风科必须按规定设置反向风门,风门墙垛须用砖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实体深度≮200㎜;墙体厚度≮800㎜,门框和门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100㎜,风门厚度≮50㎜;两道风门间的距离≮5m;2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每5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要求每组压风自救为不少于5个压风自救袋,上下巷距工作面25—40m设置一组,且数量不得少于50个,压风自救24小时不停供风,且每个自救袋的供风量不少于0.1m³/min,压风压力在0.3—0.7Mpa;工作面的每个工作人员都必须佩戴自救器,并能正确熟练使用自救器;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每隔50m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最前一组压风自救袋数量大于迎头作业人数,安装在距迎头25~40m范围内;压风自救安装高度距底板1.2m,每个自救袋风量不少于0.1m3/min;3通风科对通过内墙垛的风筒,必须设置隔断装置;避难硐室内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4采用远距离放炮时,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300m;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远距离放炮时,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放炮30min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5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器管理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并应每旬检查一次防爆性能,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器设备;6入井人员,必须随时携带隔离式自救器;7生产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看管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通风科联系解决;5、防突措施处理汇报流程1凡瓦斯异常、煤岩层产状异常、有煤炮声、围岩裂隙发育、顶底板发生淋涌水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施工单位班队长、现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员通过监控中心查询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向值班矿长、矿长、矿总工程师和安全矿长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恢复作业;凡发生突出动力现象时必须保留现场,由矿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并立即向公司汇报;2在施工预测孔、抽放钻孔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瓦斯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作业,施工班组长、防突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采取针对性措施;3防突措施在现场执行中如因煤层赋存变化等原因而无法执行到位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施工班队长、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安全员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组织措施审批部门到现场调查后,地测科制定出地质预想剖面图,防突科根据地质预想剖面图对措施进行修改或补充,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重新制定的防突措施;4掘进巷道遇见断层、瓦斯异常、煤层突然变厚变薄、煤层分叉合并、产状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施工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主任带队并组织防突科、地测科、安全科、生产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现场拿出处理方案;措施编制部门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报总工程师审批;5施工区队及相关单位必须按防突措施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技术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措施编制部门制定补充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改变已批准的防突措施;6、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责任追究流程凡没有按以上程序执行,没有严格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的,由矿值班矿长组织调度室、地测科、机电科、生产科、防突科、安全科、通风科、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追查;1地质预报不及时,未及时下发地质预报书及巷道预想剖面图,导致误揭煤层或没及时根据前探钻孔分析验证地质资料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地质部门负责人责任;2没有按规定进行预测预报或效果检验、没有及时下发预测效果检验报告单、迎头未标清预测效果检验点、测试指标超限没有及时停头等,追究防突科、安全科的责任;3施工单位未按防突措施施工防突措施孔,应抽未抽、无特殊情况措施未施工到位的追究施工单位队正职责任;4效检施工监督不到位、施工单位超掘监督不到位、措施孔施工验收不到位、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监督检查不到位等,追究防突科长和安全科长责任;5施工单位没有按要求维护、使用好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防突措施要求进行施工、超掘的,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责任;6安全科没有按要求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督不到位,造成防突措施、规定执行不到位的,追究安全科责任;7调度室未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值班矿长汇报井下反映的问题的,追究调度室主任责任;8施工单位全体人员及监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学习防突措施,一次学习不到位对责任人罚款50元,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对单位技术员、正职罚款100元/次;施工现场如有“一通三防”及防突方面的问题或措施理解上存在异议,现场的施工人员、安全员、瓦检员、防突员等相关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防突科汇报,接到电话后立即给予解决、处理;不能解决处理的,再汇报给矿领导,不允许越级汇报;现场的施工及监管人员向防突科汇报后,必须立即进行解决、处理,否则,对当天值班的人员罚款100元;不按要求进行汇报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施工现场出现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上级文件规定的如:瓦斯异常等特殊情况时可直接汇报给防突科、调度室;第三章防突专题研究会议制度一、时间:每月22号上午8:00点,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二、主持人:矿长三、参加会议人员:总工程师、防突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科、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调度室、技术科、财务科、办公室、通风科、防突科、抽放队等相关单位的正职参加;三、具体要求1、办公会议要把防突工作作为专门议题研究;制定防突计划,分析突出动态,完善落实防突措施,解决平衡防突中人、财、物等问题;研究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对策,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2、各单位在会议前必须准备好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解决不了的隐患;3、专题会议上,矿领导安排的工作和任务,严格按照要求完成;4、会议提出的大问题、大隐患,由领导班子研究,防突科出台合理的方案;5、对各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新设备、新技术,一经采纳,给以相应的奖励;6、所有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无故不按时参加会议每次罚款100元,迟到罚款50元,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手机响铃一次罚款50元,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批评;第四章防突工作齐抓共管制度1、矿长:对本矿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2、总工程师: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审查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制定各工种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防突副矿长:负责组织实施防突计划、防突技术管理和防突措施的贯彻执行,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审批防突计划、工程计划和防突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情况;4、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突方针、政策、法规、措施的落实;干部职工的防突意识、防突技能培训;5、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煤与瓦斯突出治理工作现场实施、协调和防突所需人力资源的保障工作,保障矿井抽、掘、采平衡;6、机电副矿长:负责本矿煤与瓦斯突出治理工作的资金、装备和设备管理工作及机电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保证风机及泵站的正常运转;7、通风副总: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8、地测副总: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瓦斯地质技术管理工作;9、防突科:在防突副矿长领导下,负责防突的管理、技术指导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编制防突设计、规划,防突会议的组织;10、地测科: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向防突科、生产科、施工单位等提交详细的地质资料,在采掘过程中要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并会同防突科做好瓦斯地质图等工作,防止误揭突出煤层;11、通风科: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按照防突要求建造通风设施;12、生产科:在认真执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同时,必须严格督促防突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把防突技术措施纳入工作面正规生产作业工序管理;在编制突出矿井开拓开采设计时,采掘工程与防突工程同时设计、施工,要考虑防治突出工作的需要,其巷道布置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及各类防突工程的处理、充填;13、安全科:要严格监督检查制度、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对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类防突措施的落实、监管;14、机电科:落实机电防爆检查,确保井下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防突设备的检查、检修、维护工作的监督,保障风机和泵站的正常运转;15、技术科:落实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和年、季、月度生产计划,负责井下主要工程、单项工程等测量,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出贯通业务联系通知单,确保安全贯通;16、供应科:负责防突材料、设备的供应工作;各类防突设备的管理、检查等考核,确保正常使用;17、财务科:负责防突资金的供应工作;18、抽放队:严格落实抽采设计,保证抽采达标;19、监控队:做好监控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灵敏有效;20、救护队:负责矿井灾害处理;21、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动和接待工作;22、各业务部门要认真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相关要求,做好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23、区队、班组长对管辖范围内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24、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第五章防突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制度1、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2、矿井防突科负责编制年、季、月防突工作计划、总结;3、矿井每年年终前必须编制当年防突工作总结和下一年防突工作计划安排;4、矿井重点防突工程抽采工程及抽采量等,应列入矿生产经营计划进行考核;5、矿井必须按照年、季、月度防突措施计划批复要求开展防突工作;第六章防突措施及其审批权限制度1、防突技术措施的选定,矿总工程师可本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选择一种、二种或更多项措施;但不论选用哪一种防突措施,都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并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2、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3、采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3、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综合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4、矿井区域防突措施或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遇有特殊情况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5、采掘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防突科对整个矿井抽放系统进行整体规划设计,通风科负责系统的排查、指导及各种参数的测量,月、旬报表的编制,安全科负责监督落实;第七章防突措施执行监督管理制度1、为了确保“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落实到位,矿井应建立健全职能科室、防突验收人员及施工区队三级监督机制,做好现场管理,保证防突措施工程的施工质量;2、采、掘工作面坚持由跟班队长现场跟班、班组长负责防突措施施工,挂牌管理,并填写原始记录;瓦检员、安全员按照已批准的防突措施对钻孔的布置、方位角度、孔深、孔径、抽放效果进行现场验收,防突员在效果检验前对措施孔及抽放效果进行抽查,抽查钻孔数量不少于20%,确认全部合格后方可效检,否则,可按程序汇报后,延长时间;3、对于严重突出危险区域防突科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并针对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喷、夹钻等问题,现场采取措施,保证防突钻孔的施工质量和防突效果;4、本煤层瓦斯抽放孔、石门揭煤防突钻孔等均坚持专人进行逐台、逐孔、逐根钻杆现场验收签证制度,并填写抽放孔或措施孔签字确认记录;5、防误揭煤探孔地测科必须安排专人现场验孔,并做好记录;6、现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对防突措施施工、措施效果检验环节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现场落实整改、汇报;7、区队正职、技术员根据矿井防突跟班规定,做到防突措施施工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并不断加强区队防突管理及职工防突知识培训;8、每循环抽放孔施工完毕,效果检验前由施工区队绘制竣工图交到通风科,否则每次罚施工单位正职及技术员100元;9、防突科、安全科管理人员经常深入防突作业现场跟班作业,督导防突措施施工,抽查钻孔质量,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10、对于在措施施工、抽查透孔过程中,发现的钻孔角度有误或钻孔深度不够等重大隐患,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经措施审批部门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探测或鉴定,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1、施工区队必须严格按照措施施工,现场安全员、瓦检员严格按照措施施工,如发现措施孔达不到预期效果,浓度低于5%,流量不正常时,次孔视为作废,不计工程量;当发现假孔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整个循环重新施工措施孔且不计工程量;12、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无跟班人员、钻孔倾角或方位角与设计不符、防。

防突工程专项验收制度

防突工程专项验收制度

防突工程专项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防突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防突工程专项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防突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三、防突工程专项验收的目的1. 保障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2. 保障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3. 防止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设施和人员造成损害。

四、防突工程专项验收的内容1. 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2.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3.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4. 施工现场周边的影响控制措施是否有效;5. 其他需要验收的项目。

五、防突工程专项验收的程序1. 施工单位提交防突工程专项验收申请书;2.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3. 监理单位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和现场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4. 监理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和施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最终评审,并出具防突工程专项验收报告;5. 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进行整改;6. 监理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复核;7. 完成所有整改后,监理单位出具防突工程专项验收合格证书。

六、防突工程验收的责任1.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并按照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检查;3. 监理单位要及时出具防突工程专项验收报告,并监督整改情况;4. 建设单位负责对防突工程验收的整体进展负责,并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

七、防突工程验收的管理1. 建立健全防突工程验收档案,保留相关验收文件;2. 定期对防突工程验收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3. 加强对防突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对防突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总结和归档,形成经验和教训。

八、防突工程验收的执行本制度由监理单位负责执行,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防突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对验收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本制度的规定。

防突实验室管理制度

防突实验室管理制度

防突实验室管理制度
1、防突实验室为煤样参数测定、防突仪器校验调试、充电场所,除外单位参观交流和本队开会外,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2、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

做到墙壁、台面无灰尘、地面洁净无杂物、窗明几净无污渍,不随地吐痰。

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排列有序。

3、进行各项参数及仪器调试前,必须要对所使用的仪器、仪表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4、煤样参数测定及仪器调试校验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以保证测定数据准确可靠。

因不听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者,要追究其责任。

5、煤样测定完毕后应将测得数据及时制表,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

防突仪器调试校验完毕后,应将调试校验数据及时填表,并将校验误差大于规定误差范围的仪器进行标注,严禁再带下井使用,待调试校准后方可使用。

防突仪器充电时要标明开始充电时间,以便掌握仪器充电时长,保证充电质量。

6、测定结束后,要切断仪器电源,并将仪器擦拭干净,室内卫生打扫干净。

下班时要清理好器材,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消除不安全隐患。

7、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8、试验期间保持室内通风,防止有害气体(硫酸、甲苯、高瓦
斯气体等)积聚。

9、实验室内备有高压瓦斯气瓶,要注意防火、防爆;严禁在实
验室内吸烟。

10、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安全工作,做到不安全不工作,杜绝仪器带病工作。

11、使用甲苯清理仪器时要佩用口罩。

12、实验室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设备状况,严格按照“四防”(防火、防爆、防盗、防潮)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2024年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2024年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2024年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学校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

第二章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一、学校应制定校内安全定期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和内容,并定期公布。

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校园安全设施:包括校园围墙、门禁系统、摄像头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和运行情况。

(二)重点区域安全检查:包括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食堂、操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状况检查。

(三)教职工安全培训: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能力。

(四)应急预案检查:检查学校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各应急设备是否齐全。

三、学校应组织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四、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应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规定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五、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记录和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一、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报告制度,鼓励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二、学校应设立安全隐患报告专用渠道,包括公告栏、投诉箱、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等,方便师生员工随时反映安全隐患。

三、学校应设立安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积极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的师生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学校应设立安全隐患报告处理专门机构或岗位,负责接收、核查、整理和处理安全隐患报告。

五、学校应公开安全隐患报告的处理结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四章教育与培训一、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学校应定期组织校园安全知识培训,包括消防知识、自救互救知识、应急处理等。

三、学校应建立学校安全干部队伍,培训相关安全管理人员。

防突管理制度

防突管理制度

防突管理制度第一条防突机构1、板石煤矿通风科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及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全局防突抽放工作计划与技术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防突措施与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开展防突科研,搞好瓦斯抽放工作。

2、板石煤矿成立通风科兼职防突科工作,并组建了防突抽放施工队伍,配备思想好,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

板石矿属于年产150万吨以上的矿井,配备7~10名管理技术干部(包含1~3名地质专业人员)。

防突施工队按需配一定数量的参数测试工、打钻工、瓦斯抽放工、打钻验收工、抽放系统巡检工与设备抽放管路安装维修等工种。

防突抽放专业施工人员数量按防突抽放量合理配置,保证防突抽放工作的正常展开。

3、有突出预兆的矿井,在通风部门设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展开防突工作。

根据矿井需要,在抽采区设防突抽放班组。

4、按照《防突细则》第17条规定,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必同意很多于一个月的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检查、审核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条防突办公会议制度1、板石煤矿安全办公会议要把防突工作作为专门议题研究。

检查防突计划,分析突出动态,完善落实防突措施,解决平衡防突中人、财、物等问题。

2、板石煤矿由矿总工程师每季组织召开一次防突例会,平衡解决防突工作存在的问题。

3、通风科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突例会,研究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计策,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第三条齐抓共管各级岗位责任制1、板石煤矿矿长对本单位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防突计划、防突技术管理与防突措施的贯彻执行,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审批防突计划、工程计划与防突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情况。

3、生产技术科在编制突出矿井开拓开采设计时,要考虑防治突出工作的需要,其巷道布置应符合《防突细则》第11条的规定。

4、生产技术部门,在认真执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同时,务必严格督促防突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把防突技术措施纳入工作面正规生产作业工序管理。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消突评价管理办法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消突评价管理办法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消突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范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工作,根据股份公司瓦斯治理工作会议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矿区内所有矿业公司、原煤生产矿井及白沙工程设计公司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实验室(简称白沙中心实验室,下同)。

第二章区域的划分第三条根据各矿井开拓方式、巷道布置情况,结合白沙矿区的实际,将区域划分为煤巷条带煤层区域(包括溜子道条带、回风巷条带、切眼条带,条带长度不小于60m)、区段煤层区域、石门揭煤区域、回采煤层区域。

第四条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应以煤巷条带区域、区段煤层区域、石门揭煤区域、回采区域分别进行。

第三章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指标和方法第五条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检工作的前提条件:1、区域预抽钻孔设计符合《防突规定》的有关要求。

2、区域预抽钻孔实施符合设计的要求,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采取了补救措施。

3、底板巷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时间大于12个月;石门揭煤预抽煤层瓦斯时间大于3个月,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条带煤层瓦斯时间大于1个月。

第六条开采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主要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或顶底板位移量指标和方法。

第七条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煤巷条带区域、区段煤层区域、回采区域的效果检验,以预抽区域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者残余瓦斯含量为主要指标和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第八条石门揭煤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指标为主进行效检,也可以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检验期间还应当观察、记录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生的喷孔、顶钻及其它突出预兆。

第九条各矿业公司必须与具有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单位合作,对区域防突措施效检指标的临界值进行考察和评判,确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效检指标临界值。

在各单位没有确定效检指标临界值前,矿区范围内按下列临界值执行。

即: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指标临界值为0.74MPa,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指标临界值为8m3/t。

防治突出工作检查和现场管理制度范本

防治突出工作检查和现场管理制度范本

防治突出工作检查和现场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加强对突出工作的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突出工作的检查和现场管理工作。

3. 突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检查、环境保护检查等。

二、检查组成1. 检查组成员由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突出工作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等组成。

2. 检查组人员应具备相关突出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检查内容1.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出工作的规范执行情况、安全设施、操作规程等方面。

2. 检查内容应包括现场实地检查和相关文件资料审核。

四、检查程序1. 安排检查时间和地点。

2. 成立检查组,明确检查任务和责任。

3. 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和检查对象。

4. 进行实地检查,按照检查计划逐项检查。

5. 审核相关文件资料,对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6. 根据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

7. 检查完成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五、检查记录1. 对每次检查进行详细的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内容等。

2. 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或视频记录,作为检查证据。

3. 检查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

六、整改要求1.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责任人。

2. 整改方案应具体、可行,明确整改期限。

3. 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4. 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

七、责任追究1.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隐患,要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2. 追究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部门负责人、突出工作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等。

八、惩处措施对违规行为和隐患严重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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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田煤矿防突校检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矿防突校检工作,确保矿井各采掘工作面安全、有序、有效、防突效检,杜绝煤与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防突校检工作由探防队和掘进队共同负责,调度室应随时掌握
各采掘进工作面的进尺情况。

二、各采掘进工作面必须备足合格可用的钻杆,风煤钻、或电煤钻、
杆子12米,若有损坏必须在下一班及时补齐,否则考核施工单
位每次500元,并不予校检。

三、如各掘进队,未校检就自行组织进尺,除不予结算超掘进尺外,
并按每超掘一米进行500元处罚外,另按重大未随事故进行追
查。

四、校检工应积极主动了解采掘进队的进尺情况,安全员、瓦检员
对各掘进工作面校检允许进尺的进度现场把关,应在接近防突
校检允许进尺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通知,探防队进行校检,
杜绝超掘和未校检掘进,发生一次考核掘进工作面当班安全员、瓦检员,各200元。

五、采进队必须在规定的校检时间之前作好校检准备工作,并负责
施工校检孔,校检工负责提供钻眼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指导,并
按规定测K1值和钻屑量。

K1小于0.4和钻屑量小于6kg为无
突出危险,反之有突出危险。

六、安全员、瓦检员负责监督现场各种校检参数测定,测定完后,
校检工根据所测得的数据,告之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瓦
检员,并在校检原始记录上签字,若原始记录未签字,每次考
核校检工100元。

七、防突校检工每次校检工作结束后,必须在现场电话汇报调度室,
调度室根据校检情况汇报矿通防矿长、总工程师,通防矿长、
总工程师根据情况电话告知调度室批掘采进尺,同时调度室又
报批掘采情况告知现场防突员,调度并做好记录。

八、如校检工作遇卡钻,喷孔的异常现象,或校检孔打不进特殊情
况时,校检工要现场汇报调度和探防队,不汇报就升井或校检
工自决定允许掘进队进尺的除扣当天工资外并按重大未随事故
进行追查。

九、防突校检工必须严格认真按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进行校检工作,
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考核200元并予开除。

十、防突校检工根据所测得的数据和调度室通知批掘进尺准确填写防突管理牌板,防突校检工升井后据所测得的数据和调度室通知批掘采做好防突报告单并找相关领导签字。

十一、矿安检员根据批掘采和掘采进尺情况每天准确在防突管理牌版上填写本循环已掘进进尺和本班剩余进尺两栏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并做好记录。

十二、其他未及事项严格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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