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BIM模型应用指引(2019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BIM模型应用指引
2019版
深圳市大鹏新区坝光开发署
2019年8月
编写领导小组组长:许斌
编写领导小组成员:李鑫泰、苏家兴
编写工作小组组长:翟超
编写工作小组副组长:张建帮
编写工作小组成员:陈宇龙、徐圣烽、周敏忠
编制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坝光开发署
上海宾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目录
1.总则 (3)
1.1编制目的 (3)
1.2使用范围 (3)
1.3参考标准 (3)
2.术语 (4)
3.基本规定 (5)
3.1一般规定 (5)
3.2BIM模型应用策划 (5)
3.3BIM模型应用管理 (6)
4.勘察设计与规划阶段应用 (7)
4.1总体概述 (7)
5.方案设计阶段应用 (8)
5.1总体概述 (8)
5.2方案设计阶段应用指引 (8)
6.初步设计阶段应用 (11)
6.1总体概述 (11)
6.2初步设计阶段应用指引 (11)
7.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用 (14)
7.1总体概述 (14)
7.2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用指引 (14)
8.施工阶段应用 (19)
8.1总体概述 (19)
8.2施工阶段应用指引 (19)
9.运维阶段应用 (38)
9.1总体概述 (38)
9.2运维阶段应用指引 (38)
附表1 坝光片区BIM实施流程示意图 (34)
附表2 坝光片区BIM实施计划表 (35)
附表3 坝光片区BIM审核确认单 (37)
附表4 坝光片区BIM成果交付内容 (39)
附表5 坝光片区BIM实施团队考核评分表 (41)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及深圳市BIM技术应用产业政策,落实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各参建单位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及后续竣工验收阶段的BIM技术应用相关要求,提升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的建筑信息应用效率和效益,为实现城市的智慧运行和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1.2使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所有建设项目BIM模型的管理与应用,并且除应执行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指引和其他有关指引的规定。
1.3参考标准
本指引编制过程中,在充分考虑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项目特点的情况下,参考了部分国家、地方BIM技术应用标准,如下: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35-2017
《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JGJ/T448-2018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DBJ/T15-142-2018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标准BIM实施管理标准(2015 )》SZGWS 2015-BIM-01 《深圳市政府公共工程房建类项目BIM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SJG XX—2019
《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DG/TJ08-2201-2016
《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南》(2017版)
《上海市市政道路桥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DG/TJ07-2204-2016
2.0.1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BIM)
在建筑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2.0.2构件 Component
构件是指构成模型的基本对象或组件,是BIM模型中承载几何表达和属性信息最基础的元素。
2.0.3模型单元 Model unit
建筑信息模型中承载建信息的实体及其相关属性的集合,是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达。
2.0.4模型精细度 Level of model definition
建筑信息模型中所容纳的模型单元丰富程度的衡量指标。简称LOD。
2.0.5几何表达精度 Level of geometric detail
模型单元在视觉呈现时,几何表达真实性和精确性的衡量指标。
2.0.6信息深度 Level of information detail
模型单元承载属性信息详细程度的衡量指标。
2.0.7设计建筑信息模型 BIM in design
设计阶段应用的建筑信息模型。简称设计BIM。
2.0.8施工建筑信息模型 BIM in construction
施工阶段应用的建筑信息模型。简称施工BIM。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1)BIM模型应用目标和范围应根据项目特点、合约要求及工程项目相关方BIM 应用水平等综合确定。
2)BIM模型应用宜覆盖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规划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后续运维阶段,根据工程项目实际需要应用于某些环节或任务。
3)BIM模型应用宜覆盖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园林工程及水利工程等坝光片区内所有涉及的工程类型,根据工程项目实际需要应用于某些环节或任务。本指引的各阶段应用指引,主要列举在建筑工程中已得到验证、亦可推广于其他工程类型的应用点,非建筑工程类项目可参考本指引中应用点并结合项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灵活应用。
4)工程项目相关方在BIM 应用中应采取协议约定等措施确定各阶段模型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的方式。
5)BIM 软件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①模型输入、输出
②模型浏览或漫游
③模型信息处理
④相应的专业应用
⑤应用成果处理和输出
⑥支持开放的数据交换指引
3.2 BIM 模型应用策划
1)工程项目的各阶段BIM 应用策划应与其整体计划协调一致。
2)应用策划宜明确下列内容:
①BIM 应用目标
②BIM 应用范围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