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集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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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一局集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应对处置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发生火灾事故的能力,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编制本预案。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充分准备,科学救援;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条块结合,网格管理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为有效处置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突发火灾事故,依据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二)重大火灾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造成10人以下重伤;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预案适用于中建一局集团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成立集团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集团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一)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修订集团应对火灾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集团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集团各单位、集团公司各区域公司和直营项目部较大、一般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策划集团火灾事故应对工作;

4.负责本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承办集团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指挥部总指挥、成员及其职责

1.总指挥由集团主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担任。负责集团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集团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指挥部成员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科技质量部、项目管理与安全部、社会服务事业部负责人及社会服务事业部保卫工作主管人员组成,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三)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集团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设在集团公司社会服务事业部,办公室主任由社会服务事业部总经理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集团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火灾事故相关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与集团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集团各单位、集团公司各区域公司和直营项目部制定、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3.负责集团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的管理;

4.负责应对火灾事故的宣传和培训;

5.收集分析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6.负责组织协调火灾事故应急演练;

7.负责组织协调火灾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

8.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集团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组织协调工作;

10.承担集团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对下级单位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管理。

(四)根据需要,适时成立火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和等级确定。现场指挥部可由灭火抢险组、通信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组成。

1.灭火抢险组:由事发单位保卫工作主管部门牵头,成员由事发单位办公室、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安全、党群工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承担现场指挥部下达的灭火抢险任务。

2.后勤保障组:有事发单位办公室工作主管部门牵头,成员由事发单位物资、财务工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设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场所,为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人员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伤亡人员家属,提供资金保障。

3.医疗救护组:由事发单位卫生防疫工作主管部门牵头,成员由事发单位保卫、办公室工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医疗救治,协助提出抢险救援建议和意见。

4.通信联络组:由事发单位保卫工作主管部门牵头,成员由事发单位办公室工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火灾现场情况,保障通信畅通,报“119”火警电话,传达指挥员的命令,

及时通知变(配)电室拉闸断电,启动消防泵房供水,并通知相关部门。

5.事故调查组:由事发单位保卫工作主管部门牵头。成员由事发单位安全、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工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和评估等工作。

(五)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集团火灾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承担以下主要任务:

1.在集团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下,组织自防自救;

2.根据火势及时报“119”同时通知变配电室拉闸断电,启动消防泵供水;

3.在消防车未到场之前,灭火抢险组使用常备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扑救;

4.在实施抢救时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可能发生爆炸及有毒有害的危险品,采取隔离、降温等保护措施;

5.组织人员对火场警戒,维护火场秩序,防止出现违法犯罪人员趁火打劫,破坏活动;

6.在消防部门人员和灭火车辆到达现场后,要积极配合灭火行动;

7.火灾扑灭后,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全面细致检查火场,防止发生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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