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编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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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卫生期刊编排规范
(2006年2月修订)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我国医药卫生期刊的科学管理,推进期刊编排格式标准化、规范化,便利编辑和出版工作,并适应网络化、数字化信息交流的需要,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及国际行业规范,结合医药卫生专业特点制定本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我国医药卫生期刊的编排格式,主要适用于学术类和技术类期刊,其他种类期刊可以参照采用。

2 本规范引用的标准和法规
GB/T 1.1-1993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T 3179-92 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
GB 9999-2001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GB/T 16828-1997 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
GB 788-87 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
GB 3259-92 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GB 11668-89 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
GB/T 16159-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T 13417-92 科学技术期刊目次表
GB 3469 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
GB 6447-86 文摘编写规则
GB/T 3860-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
GB 3860-83 文献主题标引规则
GB 7713-87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GB 3100~3102-93 量和单位
GB 8170-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 7408-94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GB 3358-82 统计学名词及符号
GB/T 16751.1-1997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
GB/T 16751.2-1997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部分
GB/T 16751.3-1997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治法部分
GB 12346-1990 经穴部位
GB/T 13734-1992 耳穴名称与部位
GB/T 7714-2005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 1976-09
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1984-12-25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1984-0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
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1992-07-07
新闻出版署新出字〔1993〕1070号. 关于在出版物上全面推广使用条码的通知.1993-08-09
C Y/T 35-2001 科技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 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1998-07-31
国务院令(2001)第210号. 出版管理条例. 2001-12-25.
新闻出版总署令(2005)第31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2005-09-30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 Uniform Requirements for Manuscripts Submitted to Biomedical Journals: Writing and Editing for Biomedical Publication. 2006-02
ISO 4 Information Documention——Rules for Abbreviation of Title Words and Titles of Publications. 1997-12
3 刊名
3.1 刊名应当简明确切,便于引用;应能明确反映期刊所涉及的特定专业的学术和知识领域;也可冠以主办机构名称。

若刊名不能反映期刊的特定内容,可用副刊名作为补充。

但一般力求不加副刊名。

3.2 为了便于国际学术交流等需要,期刊应标注同义的外国文字并列刊名,外文刊名须是中文刊名的直译,一般采用英文或拉丁文,字号应小于中文刊名。

3.3 刊名应在封面、目次页和版权页上明显位置标明。

期刊封面其他文字标识不得明显于刊名。

3.4 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汉语刊名。

3.5 中文版期刊应加注汉语拼音刊名。

汉语拼音刊名以词为单位拼写,可印刷在封面、封底、目次页或版权页。

3.6 中文刊名不论在期刊的任何位置出现,必须保持名称的一致和完整,不用缩写形式。

外文并列刊名在封面、目次页、版权页上应以全称表达,在页眉、参考文献表中可以缩写,缩写形式按ISO 4 Information Documention ——Rules for Abbreviation of Title Words and Titles of Publications的规定,具体可参照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NLM)编印的《推荐的文献引用格式》附录B
(/pubs/formats/internet.pdf)。

3.7 期刊必须应使用经期刊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刊名。

若需要更改刊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4 版式
4.1 每种期刊的版式应力求统一和稳定。

4.2 开本一般采用16开,标准幅面尺寸为210 mm³297 mm,允差范围均为±1 mm。

根据目前国内纸张、印刷装订及相应配套设备生产现状,幅面尺寸可以适当变通,但同一期刊在同一年内各期的幅面尺寸应一致。

若需要变更,应从新的一卷(年)的第1期开始。

4.3 同一期刊各期的正文页码原则上应相对稳定。

若需增减页码,应按有关规定报批。

5 封页
封页包括封面、封二、封三、封四和刊脊。

5.1 封面
5.1.1 封面设计应庄重、简明、美观,突出学科特点和出版特色。

形式力求相对稳定,但可以考虑美观或广告布局的需要,变换色彩和图案等。

5.1.2 封面应标明:刊名(包括外文并列刊名和可能有的副刊名),出版年月,卷号,期号(出版增刊时,封面须注明“增刊”字样),责任者(即主办单位,但刊名能反映主办单位全称的可不标),出版者(必要时),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部分)条码。

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号。

5.1.3 英文刊名纵排时,词序排列为由下至上,即订口朝上时可以正常阅读。

5.1.4 封面标识项目中的数码采用阿拉伯数字,中文版期刊刊名中的数字采用汉字。

5.1.5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用不小于13级照排字(新5号字)印在封面的右上角。

通常格式为:
ISSN ³³³³-³³³³
CN ³³-³³³³/ R
ISSN、CN与数字之间应空同类字符一个字距。

5.1.6 条码置于封面或封四下方靠近订口处,条码符号条的方向与装订线平行或垂直。

5.1.7 若为“卷终”,或附有总索引,应在该期封面分别予以标注。

也可标注于目次页。

5.2 封二、封三、封四
封二可作为封面标识项目的延续。

封二、封三和封四均可以视情况安排版权标识、目次表、或排广告,但版权标识和目次表的位置应相对固定。

封四下方应刊印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邮发代号和定价。

5.3 刊脊
5.3.1 平订期刊厚度大于或等于5 mm应设计刊脊并编排刊脊名称。

刊脊名称应包括刊名、卷号、期号和出版年月。

5.3.2 骑马订期刊或厚度小于5 mm的平订期刊,应在封底上方距订口4~5 mm、距刊脊边缘不大于15 mm处排边缘名称,内容为刊名、卷号、期号和出版年月。

5.3.3 中文刊脊名称和边缘名称纵排,其中的数字排汉字。

英文刊脊名称及边缘名称按国际惯例横排,阅读顺序为由上至下,其中的数码排阿拉伯数字。

5.3.4 刊脊名称字体、大小、颜色、距离在同一卷的各期应保持一致。

6 目次页
6.1 期刊每期应编印目次页,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还应编印英文目次页。

目次页包括版头和目次表两部分。

6.2 中、英文目次页一般应紧接封二专页编排,可以不编入正文连续页码;也可以编排在封二、封三、封四或封面上,但目次页所在位置各期应相同。

若需变更,应从新的一卷的第1期开始。

6.3 目次页的版头应标明刊名(英文目次页的版头可以仅标明英文刊名)、外文并列刊名(如果封面上没有排印汉语拼音刊名,还应标明汉语拼音刊名)、出版年月(半月刊、旬刊、周刊还应标示“日”)、卷号、期号或同时标明总期次。

在“目次”字样下方排印目次表。

6.4 中文目次表应列出该期全部文章的题名(包括副题名)、作者姓名和起始页码,以及分栏编排的栏目名称,栏目名称应避免重复并保持相对稳定。

英文目次表应与中文目次表对应;也可以只编印要目英文目次表,列出主要文章的题名(包括该栏文章的栏目名称)、作者姓名和起始页码。

作者超过3位时,可以仅列出前3位作者的姓名,后加“等”(英文加“,et al”)。

6.5 分期连载的文章应在目次表中题名后加注“待续”、“续一”或“续完”等字样。

6.6 目次表中栏目的排列次序一般应与文章刊载的顺序一致。

同一栏目内的文章应按页码依序排列。

6.7 未刊登稿约的各期,应在目次表下注明“本刊稿约见本卷第³期第³³页”。

6.8 需要排印广告客户名录时,可在目次表中以“广告目次”为题给出广告客户名录所在页码,而不宜将广告客户名直接列入目次表。

7 版权标识
7.1每期应在固定位置(如封四、封二、封三、目次页旁或目次页下方等)登载版权标识,内容应包括:
a. 刊名和可能有的副刊名、外文并列刊名;
b. 出刊周期;
c. 创刊年份;
d. 卷号(或年份)和期号;
e. 出版年、月(半月刊、旬刊、周刊还应标示“日”);
f. 主管单位及其地址;
g. 主办单位及其地址;
h. 编辑者及其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网络地址等;
i. 出版单位及其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网络地址等;
j. 印刷单位及其地址;
k.发行单位(国内外)及其地址、邮发代号;
l.发行范围;
m. 总编(或主编) 姓名;
n.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o. 增刊批准号(必要时);
p.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q. 版权标识及归属;
r. 定价。

7.2 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应同时刊登英文版权标识。

7.3 用外文出版发行的期刊,其版权标识应该用同种语言刊出。

7.4 期刊若有编辑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刊登1次编辑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般刊登于第1期的适当位置。

8 卷、期、页码、页眉、栏头
8.1 期刊应依次分卷期出版,通常为每年出版1卷。

构成期刊一卷的各期依序连续编期号。

卷号和期号用阿拉伯数字编码。

每一卷的最后一期,应在封面或目次页注明“卷终”字样。

8.2 一般每卷各期的正文部分依序连续编页码,也可以各期单独编页码。

推荐依序连续编页码。

8.3 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标注于每页的固定位置。

8.4 每期正文的首页和翻开的右页,均应为单数页码。

8.5 力戒分散跳页排印文章。

确需转页时,应从中断处标注“(下转第³页)”字样,在接页处注明“(上接第³页)”字样。

一篇文章只能转页1次,而且只能顺转(由数值小的页码转至数值大的页码),不能逆转(由数值大的页码转至数值小的页码)。

8.6 正文部分应在页眉或其他适当位置标示便于读者迅速识别的必要项目,即刊名、出版年月、卷号和期号。

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应使用外文(一般为英文)标注相同的信息。

外文并列刊名可使用缩写(参见3.6)。

8.7 期刊正文部分可以设栏头,栏头用词应与目次表中的栏目名称一致。

栏头一般宜标注在每篇文章的文题上方。

如果同一栏目的文章连排,栏头可以排在该栏首篇文章的文题上方。

9 题名
9.1 题名应以准确、简明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

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使用具有主、谓、宾结构的完整语句。

9.2 题名用词应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

9.3 题名应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也不应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

9.4 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

9.5 一般不设副题名。

确有必要时,可用破折号或圆括号将副题名与主题名分开,或者用与主题名字体、字号不同的文字排印副题名,以示区别。

9.6 题名转行应保持词语的完整性,避免将一个意义完整的词拆开转行;虚词(例如“的”字)应尽可能留在行末,而连接词(例如“和”、“与”、“及其”等)不宜留在行末。

9.7 题名不得排在页末而不接正文,即避免背题。

10 作者署名和工作单位
10.1 文章均应有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置于题名下方,推荐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以便于计算机自动切分。

越来越多的临床多中心试验以协作组名称署名,或个人与协作组共同署名。

仅以协作组署名时,文章首页地脚应注明通讯作者姓名及有关项目(见10.4),执笔人及协作组成员姓名可标注于文末。

个人与协作组共同署名时,根据作者的要求,可以是某位或某几位作者代表某协作组,也可以是作者姓名与协作组名称并列,协作组成员姓名可标注于文末。

简讯等短文的作者姓名可标注于文末。

10.2作者工作单位应注明全称(到科室),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城市名(省会城市可以略去省名)和邮政编码。

推荐以“作者单位:”或“[作者单位]”作为标识,按作者姓名的排序依次将其工作单位著录于文章首页的地脚,不同单位之间用分号“;”隔开。

也可以在作者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在地脚依序号分述其工作单位名称,或将工作单位直接置于题名下作者姓名的上、前、后或下方。

10.3 英文摘要中中国作者的姓名用汉语拼音字母标注。

汉族姓名姓在前,复姓连写,全部大写;名在后,首字母大写,双名间加连字符。

名不缩写,姓与名之间空一格。

对于复姓或双名的汉语拼音音节界限易混淆者,应加隔音号“’”。

少数民族语姓名按照民族习俗,用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分连次序依民族习惯。

我国港、澳、台地区作者姓名的书写方式应尊重其传统习惯。

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

10.4 署名作者在2人(含2人)以上及以协作组署名时,建议标注通讯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

著录通讯作者的工作单位全称(到科室)、所在省、自治区、城市名(省会城市可以略去省名)和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Email地址等。

一般著录于文章首页地脚。

10.5 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单位著录项目应与中文一致,并应在邮政编码后加注国名“China”。

11 摘要
11.1 论著类文章应有摘要,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还应有外文(一般用英文)摘要。

11.2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应着重反映研究中的创新内容和作者的独到观点;不要简单地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

11.3论著类文章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主要发现(包括关键性或主要的数据)和主要结论,可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s)”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或报道性摘要,也可写成指示性或报道-指示性摘要。

推荐采用结构式摘要。

11.4 临床研究论著结构式摘要的小标题也可以扩展,例如“方法”可以细分为设计(Design)、环境(Setting)、患者或研究对象(Patients or participants)、干预措施(Interventions)、主要终点测量指标(Main outcome measures)等,可以根据需要选用。

11.5提倡综述类文章附摘要,其内容应包括综述的主要目的、资料来源、综述时所选择的研究数目及这些研究
是如何选择的、提炼数据的规则及这些规则是如何应用的、数据综合的最重要的结果和结论。

可以写成结构式摘要,也可写成指示性或报道-指示性摘要。

11.6 中文摘要一般从第三人称角度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

11.7 摘要应使用规范名词术语。

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语译名的术语,可使用原文或在译名后加括号中注明原文。

11.8 首次出现的缩略语、略称、代号等,除了公知公认者外,首次出现时须注明全称或加以说明。

11.9 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于中文摘要。

11.10 中文摘要一般置题名和作者姓名下方,英文摘要(含英文题名、汉语拼音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置于中文摘要的下方。

摘要前应冠以“摘要(Abstract)”字样,并采用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排印,以示区别。

12 关键词
12.1 关键词是为了便于编制文献索引、检索和阅读而选取的能反映文章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每篇论文选取2~8个关键词。

12.2 关键词尽量从美国NLM的MeSH数据库(/fcgi?db=mesh)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

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出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

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

12.3 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推荐将中、英文关键词用显著字体分别排在中、英文摘要下方。

“关键词(Keywords)”字样另体排在行首。

12.4 无摘要的文章,关键词排印在正文前。

13 论文分类号
13.1 论文分类号不是期刊必须著录的项目。

选择著录论文分类号的期刊,应按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最新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注。

一篇文章如果涉及多学科,在主分类号之后还可以标注1~3个相关学科的分类号。

13.2 论文分类号排印在中文关键词下方。

无须标注英文分类号。

14 收稿日期
14.1 每篇论文均应注明编辑部收到文稿的日期。

14.2 收稿日期可排印在文章首页地脚,也可排印在文末。

同一期刊收稿日期标注的位置应相同。

14.3 收稿日期采用完全表示法的扩展格式YYYY-MM-DD表示,建议中文以“收稿日期:”作为标识,英文以“Received date:”作为标识。

例如:收稿日期:2005-03-08。

15 基金项目
15.1 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等。

15.2 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如果文章首页地脚同时标注作者单位,基金项目的标注应置作者单位上方。

15.3 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例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3027126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04036157)。

16 正文主体部分
16.1 主体的格式、结构应根据文章的内容、栏目,参照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的规定编写排列,一般分为前言、方法、结果、讨论四部分。

16.1.1 前言概述研究的背景、目的、研究思路、理论依据、研究方法、预期结果和意义等。

仅需提供与研究主题紧密相关的参考文献,切忌写成文献综述。

不要涉及本研究中的数据或结论。

不要与摘要雷同。

一般不超过250个汉字。

16.1.2 方法描述研究对象(人或实验动物,包括对照组)的选择及其基本情况,以及研究所采用的方法。

临床试验研究还应说明试验程序是否经所在单位或地区伦理学相关机构的批准,研究对象是否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①观察对象为病人,需注明病例和对照者来源、选择标准及一般情况等。

研究对象为实验动物,需注明动物的名称、种系、等级、数量、来源、性别、年龄、体重、饲养条件和健康状况等。

②详述创新的方法及改良方法的改进之处,以备他人重复。

采用他人方法,应以引用文献的方式给出方法的出处,无须详细描述。

③药品及化学试剂使用通用名称,并注明剂量和单位。

确需使用商品名时,例如新药的临床试验研究,应注明其通用名称。

④仪器、设备应注明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精密度或误差范围。

无须描述工作原理。

⑤描述统计学方法及其选择依据, 并说明所使用的统计学软件。

16.1.3 结果按逻辑顺序在正文的文字、表格和图中描述所获得的结果。

结果的叙述应实事求是,简洁明了,数据准确,层次清楚,逻辑严谨,不应与讨论内容相混淆。

应着重总结重要的研究结果。

以数据反映结果时,应注意不能只描述导数(如百分数),还应同时给出据以计算导数的绝对数。

一般应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并给出具体的统计值。

例如:t = 2.85,P<0.01。

16.1.4 讨论着重讨论研究结果的创新之处及从中导出的结论,包括理论意义、实际应用价值、局限性,及其对进一步研究的启示。

如果不能导出结论,也可通过讨论,提出建议、设想、改进意见或待解决的问题等。

应将本研究结果与其他有关的研究相比较,并将本研究结论与目的联系起来讨论。

不必重述已在前言和结果部分详述过的数据或资料。

不应列入图或表。

16.2 层次标题
16.2.1 层次标题是对本段、本条主题内容的高度概括。

各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同一层次的标题的词组结构应尽可能相同,语气一致。

16.2.2 层次标题的分级编号,推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 CY/T 35-2001《科技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采用阿拉伯数字。

16.2.3 标题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级。

16.2.4 文内接排的序号可用圆括号数码“⑴”、“1)”或圈码“①”。

16.3 图
16.3.1 图包括曲线图、构造图、示意图、流程图、记录图、照片等。

论文中的图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依序连续编排序号。

只有1幅图时应标注“图 1”。

16.3.2 图应具有自明性,即只看图、图题和图例,不阅读正文,就可理解图意。

图的内容不应与正文文字及表格内容重复。

16.3.3 曲线图大小、比例应适中,高度与宽度之比一般以5∶7左右为宜,线条均匀,主辅线分明。

坐标图纵、横标目的量和单位符号应齐全,置于纵、横坐标轴的外侧居中排列。

横坐标标目的著录自左至右;纵坐标标目的著录自下而上、顶左底右。

右侧纵坐标标目的著录方式与左侧相同。

16.3.4 图中的量、单位、符号、缩略语等必须与正文中所写一致。

为保持图的自明性,对图中使用的缩略语应予注释。

同一期刊文图选用的文字和符号应统一。

16.3.5 照片图要求主要显示部分的轮廓清晰,层次分明,反差适中,无杂乱的背景。

人体照片只需显示必要部位,但应能看出是人体的哪一部分。

颜面或全身照片,若不需显示眼部和阴部,应加遮盖。

使用特定染色方法的显微照片应标明染色方法。

显微照片中使用的符号、箭头或字母应该与背景有很好的对比度。

涉及尺寸的照片应附有表示目的物尺寸大小的标度,推荐采用内在比例尺。

16.3.6 图序、图题居中或齐左排印在图下方,图序与图题之间空一个字距。

图例可置于图形与图题之间,或图形空白处。

中文版期刊图题、图例及图内其他文字说明可以只使用中文,也可以中、英文对照,不宜仅使用英文。

16.3.7 图一般随正文,先见文字后见图。

集中置于正文后或印在插页上的插图,在正文相应处标明图所在页码,并在插图的上方标明文章的题名和所在页码。

集中排印插图的插页一般不编入正文连续页码,另编插图插页连续页码。

16.3.8 图若卧排,应顶左底右,即双页码图顶向切口,单页码图顶向订口。

16.3.9 确保每个图都在正文中标明。

16.4 表
16.4.1 表应具有自明性。

表的内容不要与正文文字及插图内容重复。

16.4.2 表应按统计学的制表原则设计,力求结构简洁,主、谓语位置合理。

主语一般置表的左侧,谓语一般置表的右侧。

一般采用三线表。

16.4.3 表应有序号和简明的表题,居中或齐左排印在表的上方,同一种期刊体例应一致。

表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排序。

只有1张表时应标注“表1”。

表序与表题之间空一个字距。

16.4.4 表中不设“备注”栏,若有需说明的事项(例如P值等),可在表内有关内容的右上角标出注释符号,在表格底线的下方以相同的注释符号引出简练的文字注释。

16.4.5 表中各栏应标明标目词,参数栏的标目词一般为量或测试项目及其单位符号。

若表中所有参数的单位相同,可标注在表的右上方,或表题之后(加括号)。

各栏参数的单位不同,则应将单位符号加括号标注在各栏标目词后或下方,或在标目词与单位符号之间以逗号“,”隔开。

16.4.6 表中同一栏的数字必须按位次上下对齐。

表中不用“同上”、“同左”、“〃”和类似词,一律填入具体数字(包括“0”)或文字。

若使用符号表示未测或未发现,应在表格底线的下方以简练文字注释。

16.4.7 表中的量、单位、符号、缩略词等必须与正文中所写的一致。

为保持表的自明性,对表中内使用的缩略语应予注释。

16.4.8 表应随正文,一般先见文字后见表。

需要转页的表,应在续表的右上角或左上角注明“续表³”,并重复排印表头。

16.4.9 表若卧排,应顶左底右,即双页码表顶向切口,单页码表顶向订口。

16.4.10 确保每个表都在正文中标明。

16.5 量和单位
16.5.1 应严格执行GB 3100~3102-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

16.5.2 各种量和单位除在无数值的叙述性文字和科普期刊中可使用中文符号外,均应使用量和单位的国际符号。

非物理量的单位(例如个、次、件、人等)用汉字表示。

16.5.3 量的符号通常是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用斜体印刷(pH例外),符号后不加缩写点(圆点)。

表示物理量的符号作下标时也应用斜体印刷。

16.5.4 单位符号用正体印刷,无复数形式,符号后不加缩写点(圆点)。

来源于人名的单位(例如Pa、Gy等)的首字母大写;“升”可用大写“L”,也可用小写“l”,推荐使用大写;其余单位符号均为小写。

16.5.5 词头符号用正体印刷,并与紧接其后的单个单位符号构成一个新的单位符号,且两者间不留空隙。

106以上的词头符号(例如M、G、T等)大写,其余小写。

词头不能单独使用(例如“μm”不能写作“μ”),也不能重叠使用(例如“nm”不应写作“mμm”)。

16.5.6 表示量值时,单位符号应置于数值之后,数值与单位符号之间留1/4汉字空。

但平面角的单位度(°)、分(′)和秒(″),数值和单位符号之间不留空隙。

16.5.7 一般不能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例如加缩写点、下标、复数形式,或在组合单位符号中插入化学元素符号等。

但mm Hg(毫米汞柱)、cm H2O(厘米水柱)例外,书写时单位符号与化学元素符号之间应留1个字母的空隙。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人体和动物体内压力检测值的计量单位恢复使用mm Hg、cm H2O,但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与kPa(千帕斯卡)的换算系数。

16.5.8 在图、表中表示数值的量和单位时,对量的符号明确的物理量可采用量符号与单位符号相比的形式。

例如:m/kg,t/min。

鉴于医学专业领域中很多检测指标难以规范量的符号,仍然可以沿用国际通用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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