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课程考试《国际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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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西安交通大学17年3月课程考试《国际法学》作业考核试题满分标准答案

2017年春西安交通大学17年3月课程考试《国际法学》作业考核试题满分标准答案

西安交通大学17年3月课程考试《国际法学》作业考核试题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 试卷得分:74一、单选题(共 30 道试题,共 60 分。

)得分:441. 依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关于外交特和领事特权与豁免相互之比较,表述正确的是()。

A. 外交人员和领事官员均享有刑事管辖之豁免B. 非经使馆馆长或者领事馆馆长或者其指定的人同意,接受国不得进入使馆或者领C. 使馆和领馆之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和交通工具均免受一切形式之征用D. 使馆外交人员和领馆之领事官员管辖豁免之放弃均须由派遣国明示之放弃方有效答案:C满分:2 分得分:02. 国际法上第一个宣布战争为非法的国际条件是( )。

A. 《巴黎非战公约》B. 《国际联盟盟约》C. 《联合国宪章》D.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答案:A满分:2 分得分:23. 在领馆的等级设置上,中国实行的是( )。

A. 总领馆、领馆、副领馆和领事代理处四级领馆制B. 总领馆、领馆和副领馆三级领馆制C. 总领馆、领馆和领事代理处三级领馆制D. 总领馆和领馆二级领馆制答案:B满分:2 分得分:24. 下列关于专属经济区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 任何沿海国都享有专属经济区权利B. 专属经济区制度将会影响其上空或者底土的法律地位C. 其他国家要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必须事先取得沿海国的同D. 其他国家要在专属经济区内从事任何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必须事先取得沿海国的答案:C满分:2 分得分:05. 《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明确肯定属于合法战斗员的是( )。

A. 外国雇佣兵B. 军队医务人员C. 间谍D. 公开携带武器的起义居民答案:C满分:2 分得分:06. 在大陆架划界方面的国际法发展的总趋势是( ) 。

A. 《大陆架公约》规定的中间线或等距离线原则B. 《大陆架公约》规定的自然延伸原则及公平原则C. “北海大陆架案”确立的中间线或等距离线原则D. “北海大陆架案”确立的自然延伸原则及公平原则答案:C满分:2 分得分:07. 当代国际关系中最常见的领土取得或变更的方式是( )。

全国自考《国际法》试题和答案解析

全国自考《国际法》试题和答案解析

全国自考《国际法》试题和答案解析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全国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法》试题和答案解析课程代码:00247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是A.瓦特尔 B.宾刻舒克C.马克斯.胡伯 D.格老秀斯正确答案:D(1分)解析:格老秀斯代表作是《战争与和平法》。

2.下列不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的是A.邀请另一国的军舰来访 B.参加某一国际金融组织C.在境内建立种族隔离区 D.改变本国现行经济体制正确答案:C(1分)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

内政是国家基于其管辖的领土而行使主权的表现,包括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和建立社会、法律、经济、教育、文化等制度,以及发展对外交往等所有方而的措施和行动。

内政一般以领土为基础,但内政不是一个地理概念,发生在一围领土内的事并非均属于内政的范畴,旧时也有在领土外从事一国的内政的情况。

:述ABD选项均应属于内政的范畴。

C选项虽然发生在一国领土内,但由于足违反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的,因此是不属于内政的范畴。

3.中国对于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针对中国的间谍行为行使的管辖权为A.普遍性管辖权 B.保护性管辖权C.属人管辖权 D.属地管辖权正确答案:B(1分)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对于外国人的管辖权的问题。

考生需区别和理解这四管辖权:(1)属地管辖权(又称“领域管辖权”、“属地优越权”或“属地最高权”)是指国家对本国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除国际法公认的豁免者(如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士)外,有行使管辖的权利。

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真题【京研教育】

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真题【京研教育】

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真题
简答:
1反致的条件
2公共秩序保留
3法律规避的条件
4沿海国在毗连区的权利
5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管辖权
6国际不法行为的排除
论述:
1结合2016年国际大事件论述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职权
2保护弱者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体现
案例:1中日大陆架划界之争2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
国际经济法
简答: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及其特点
2CISG的内容
3BIT的利弊(用英文回答)
4WTO最惠国待遇的要求
5国际避税的原因和方式
6信用证欺诈及其例外
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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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咨询QQ:2991214273或QQ:3390959287
1一带一路对中国带来的法律风险和挑战
2英国脱欧给中英双边贸易体制的影响
案例:
1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2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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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LT语言文字表达方式放弃豁免,默示方式通常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行为表示放弃豁免而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包括作为原告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作为厉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

放弃一项豁免或一个特定诉讼的豁免不意味着放弃另一项豁免。

3、国家在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管辖作出反映,出庭阐述立场,或要求外国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3关于1994年11月设立的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下列选项中那一种表述是正确的?()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答案;B考点;联合国机构解析:该法庭不是永久性、普遍性的国际刑事法庭,是安理会的一个具有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该机构跟国际法院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国际司法机构。

4、甲国公民丙某在甲国犯罪,后偷渡到乙国,甲国要求引渡丙某,乙国拒绝,乙国的下列不予引渡的理由不正确的是()A、乙国认为丙某是政治犯,政治犯不引渡B、丙某的行为在一国不认为是犯罪C、乙国引渡法规定对于丙某在甲国的犯罪行为不予引渡,应在乙国起诉D、乙国认为甲国是专制国家,其司法程序不正当,不能有效地保障犯罪人的人权答案;D考点;引渡解析:“双重犯罪原则”和“政治犯不引渡”是关于引渡的两大原则,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家被请求国都认为犯罪。

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作出决定。

故C不选。

5、下列那一项不是造法性条约()A、《联合国宪章》B《海洋法条约》C甲国和乙国达成的交通运输协定D《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答案;C考点;条约法解析:造法性条约是指哪些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当事方对某方面或某事项的普遍行为规则的条约。

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供参考).docx

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供参考).docx
播的专属管辖权C.各国对重大的国际罪行的普遍管辖权
专属管辖权
B.船旗国对未经许可的广D.船旗国对重大的国际罪行的
15.领海基线的划分方法包括(AB)
A.正常基线法B.直线基线法C.平行线法D.天文划线法
国际公法02_0003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道试题,共50分。)
1.1702年,荷兰著名法学家(C)在他发表的《海洋领有论》中提出把海洋区分为领海和公海,指出领海属沿岸国主权管辖,公海则不属于任何国家。
23. 18世纪末开始,一些国家宣布的领海法令大体上都按照(B)确定领海宽度。
A. 12海里论B.大炮射程论C. 200海里论D.国家管辖论
24.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或其他航行及船长或其他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事项,由(C)专属管辖。
A.船旗国
B.有关人员所属国
C.船旗国或有关人员所属国
D.沿海国
A.《国际民用航空公约》B.《东京公约》C.《巴黎公约》D.《蒙特利尔公约》
2.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外层空间(CD)。
A.天体及其资源属于先占国所有B.应用于宇宙研究和拓展各国人民生存空间的目的C.
探索和利用自由D.是人类共同进行任何操练或演习B.任何捕鱼活动C.救助海难
14.各国军舰在公海可拿捕( )
A.海盗船B.从事非法广播的船舶C.无国籍船D.别国的军舰
15.1958年,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了( ABCD )。
A.《领海与舭连区公约》B.《大陆架公约》C.《公海公约》D.《捕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
国际公法02_0002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道试题,共50分。)
10.国际法上的无害通过制度适用于( B )。

2017年电大国际私法、商法、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7年

2017年电大国际私法、商法、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7年

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1一、不定向选择题:1、C2、AB3、B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出版。

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

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公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国际法上的庇护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国际法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际法主体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⑴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⑵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⑶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形式。

以下某种情势的出现会导致新国家产生:⑴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⑵国家合并;⑶国家分离;⑷国家解体。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那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按《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0条、21条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⑴同意⑵自卫⑶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⑷不可抗力⑸危难⑹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华东政法大学2017-2018学年期末测试《国际法》试卷

华东政法大学2017-2018学年期末测试《国际法》试卷

华东政法大学2017-2018学年期末测试《国际法》试卷
华东政法大学2017-2018学年期末测试试卷
《国际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目中只有一个是符号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沿海国对大陆架所拥有的主权是(A)
A.专属性的
B.绝对性的
C.相对性的
D.共有性的
2.国际法是(B)
A.国际法院规约规定的
B.在国际交往的实践中形成的
C.由联合国大会制定的
D.权威学者提出来的
3.根据国际实践,一般认为承认具有(B)的效果。

A.建交
B.溯及
C.保持和平关系
D.暂时
4.应予废弃的传统国际法确认的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是(D)
A.斡旋与调停
B.调查与和解
C.反报与报复
D.平时封锁与干涉
5.二战后第一个关于人权的国际性文件是(B)
A.《巴黎非战公约》
B.《世界人权宣言》
C.《国际人权公报》
D.《联合国宪章》
6.无过失责任又称为(A)
A.绝对责任
B.相对责任
C.行为责任
D.无结果责任
7.联合国非常任理事国有(C)
A.15个
B.16个
C.10个
D.20个
8.近代国际法产生的主要条件是(C)
A.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
B.帝国主义阶段的到来
C.独立主权国家的兴起
D.社会主义国家的产生
9.空中劫持是一种(C)的罪行。

2017年9月课程考试《国际法》论文答案

2017年9月课程考试《国际法》论文答案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国际法作者 XXX 考试批次 XXXXXX 学籍批次 XXXXXX 学习中心 XX学习中心层次 XXXXXX 专业 XXXXXX 完成时间 XXXX年X月X日关于美国驻叙利亚大使馆遭袭的案例分析一、案例新华社大马士革9月12日电(记者顾康贾小华)美国驻叙利亚大使馆12日遭不明身份武装人员的袭击,导致一名叙利亚籍警卫丧生、11名当地平民受伤。

袭击波及距美国使馆仅十几米的中国大使馆,使馆政务参赞李鸿昱脸部受轻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目击者告诉新华社记者,当地时间上午10时许,4名武装人员驾驶两辆汽车试图冲击位于大马士革市中心的美国驻叙使馆,他们用冲锋枪和手雷攻击使馆,导致人员伤亡。

闻讯赶到的叙利亚安全部队随即与武装人员展开枪战,交火持续近20分钟。

武装人员引爆了一辆汽车上的爆炸装置,但美国使馆建筑并未在爆炸中受损。

叙安全部队在交火中打死3名武装人员,并抓获另一人。

由于中国驻叙利亚使馆距美国使馆仅十几米远,使馆政务参赞李鸿昱在使馆院内观察时被飞来弹片击中,脸部受轻伤。

中国驻叙大使周秀华告诉新华社记者,李鸿昱已被送往当地医院接受治疗,目前伤势稳定。

事发后,叙安全部队封锁了现场和美国使馆周边道路。

新华社记者看到,美国使馆门前的水泥隔离墩被一辆皮卡车撞断,安全人员成功拆除了袭击者残留在这辆车内的爆炸装置。

叙利亚内政部当天发表声明称,袭击者使用的是两辆被盗的汽车,安全人员在车内还查获大量炸药和手雷。

请结合上述材料,撰文详细论述(1)关于使馆的地位,国际法上做了何种规定?(2)对于使馆的安全接受国负有何种责任?(3)对于外交代表的人身安全接受国负有何种责任?(4)对使馆的袭击事件按照国际法应如何定性?窗体顶端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题1、C2、AB3、BD4、ABD5、ACD二,填空题1, 威斯特伐里亚公会得召开,《威斯特伐里亚与约》得签定2, 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得决议3, 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得基础、具有强行法得性质4, 国家得主体地位,国际组织得主体,争取独立得民族解放组织之主体地位5, 引渡请求所指得行为、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得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原则指得就是对于一项解决国际争端得由某条约或者协定所确立得规则,该规则由于在很长时间内为国际社会成员所采纳而形成为国际习惯,对于国际习惯通常就是所有国家都必需遵守,但就是,若果某一个国家在在该项规则确立之初即确立该规则得条约后者协定成立之时就一直持反对态度,则该规则对此反对国不适用。

2、国家继承就是指一国由于领土变更得实施而引起得该国得国际法上得权利与义务,被别国所取代得法律关系。

取代别国得权利义务得国家称为继承国,被取代得国家称为被继承国。

3、外交保护就是指在一国得外国人应履行其对居住国与国籍国得双重义务,同时她得有关权利也应得到居住国及国籍国得双重保护。

当在居住国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国籍国在某些情况下有权采取某些措施提供帮助,其中重要得措施之一就就是外交保护。

4、庇护指一国对因政治原因而遭受她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处罚得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或引渡得一项国际法制度。

国家对于因被外国当局通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得外国人,许其入境与居留,并给予保护得法律概念。

四,简述题1、概念:享受国际法上权利与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得国际法律得参加者,或者称为国际人格法律者。

条件: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得资格 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得能力 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得能力2、新国家产生得情势①独立②合并③分离④分立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得不发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得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自己得行为致使损害发生得;(三)法律规定得其她情形。

2017年3月课程考试《国际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

2017年3月课程考试《国际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

《国际法》案例(共三个案例,任选一个案例写作,写作模版见附件中的“课程论文写作模板(单题式)”,字数2000~3000字,范文参见“单题式案例类范文”)案例分析1: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日电(张潞璐)中国商务部欧洲司副司长凌激二十日在此间表示,由商务部、外交部等部门官员组成的代表团,将于本周三赴俄,就其关闭莫斯科切尔基佐夫斯基大市场事宜,与俄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及莫斯科市政府等进行磋商。

六月二十九日,俄罗斯有关部门突然下令关闭莫斯科切尔基佐夫斯基大市场,给在该市场经营多年的数万名华商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中国商务部等通过多种渠道第一时间与俄有关部门进行交涉,中国驻俄使馆也第一时间派代表到现场安抚华商,要求其积极配合政府交涉工作,通过合理渠道表达诉求。

凌激表示,“灰色清关”这种非规范化贸易形式的产生有其特殊历史背景,经营活动转型需一定过渡时间。

中方希望俄有关部门和莫斯科市政府方面,充分考虑历史因素,维护中国企业和商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

凌激指出,突然下达的关闭命令未给华商清理摊位、整理及转移货物的合理时间。

中方希望俄有关方面,允许华商凭有效证件进入市场、提取摊位货物,并协助华商在莫斯科市内寻找安全、规范的经营场所,保证华商正常经营。

凌激强调,中方希望以此次磋商为契机,加强规范中俄贸易秩序,尽快启动中俄已建立的海关合作机制,共同打击和消除“灰色清关”现象,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建立规范、透明的通关渠道等。

请结合上述材料,撰文详细叙述:(1)俄罗斯政府有关部门下令关闭莫斯科切尔基佐夫斯基大市场,给在该市场经营多年的数万名华商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俄罗斯政府是否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中国政府是否有权为遭受损失的华商提供外交保护?(3)中俄双方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这一纠纷?案例分析2:意大利首都罗马2010年12月23日发生两起包裹炸弹伤人事件,驻罗马瑞士大使馆和智利大使馆成为袭击目标。

随后,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团体声称制造了两起包裹炸弹袭击事件。

2023年3月课程考试《刑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

2023年3月课程考试《刑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

2023年3月课程考试《刑法》论文(案例)
考核课程题目发布
本文档发布2023年3月课程考试《刑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的题目。

考试内容涉及刑法相关案例,要求学生深入分析案例,并根据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论述。

考题一
案例背景:
在某城市发生一起抢劫案件,被告被指控犯有抢劫罪。

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于2022年7月10日凌晨2点左右,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了一位年轻女性的钱包,并逃离了现场。

问题:
1.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 根据案例描述,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为什么?
考题二
案例背景:
某公司的销售经理被指控盗窃公司资金。

据起诉书指控,销售经理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盗取公司现金共计100万元。

问题:
1.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 根据案例描述,销售经理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为什么?
请根据每个考题提供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并参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考试时间为2小时,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

全国2017年10月自学考试00247国际法试题答案

全国2017年10月自学考试00247国际法试题答案

全国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法试题课程代码:00247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被誉为“国际法之父”的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是(D)1-2A.瓦特尔B.宾刻舒克C.马克斯·胡伯D.格老秀斯2.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A)1-4A.国家之间的关系B.国家与外国人之间的关系C.不同国家的私人之间的关系D.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3.第一次正式使用“国际强行法”概念的是(D)1-33A.《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B.《联合国宪章》C.《世界人权宣言》D.《维也纳条约法公约》4.中国对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针对中国的间谍行为所行使的管辖权为(B)2-61A.普遍性管辖权B.保护性管辖权C.属人管辖权D.属地管辖权5.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为丙国,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是(A)2-82A.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B.乙国南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C.乙国某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D.甲国某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6.狭义的自卫权是指(D)2-56A.国家平时进行国防建设的权利B.安理会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办法C.国家对外国武力攻击采取报复的权利D.国家在受到外国武力攻击时,实施单独的或集体的武装自卫行动的权利7.关于最惠国待遇,表述正确的是(B)3-99A.一国在某些事项上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B.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在该国所享受的待遇C.一国按国际上的最低标准给予外国国民的待遇D.各国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互相给予对方国民某种权利、利益或优惠8.关于国际河流的主权,说法正确的是(D)4-115A.属于所有流经国B.属于某一流经国C.属于国际委员会D.各段分别属于其流经国9.甲乙两国以小青河为界,下列说法不符合一般国际法规则的是(C)4-127A.小青河沿岸及水域分属甲乙两国,且两国对分属本国部分享有领土主权B.甲乙两国对小青河有共同的使用权,但不得损害对方国家的利益C.甲乙两国可在边境地区建立靶场或进行武器实验D.甲乙两国船舶可在小青河上平等自由地航行,但一般不能到对岸港口停靠10.群岛国的主权范围及于(D)5-161A.群岛及其上空B.群岛水域及其上空C.群岛水域的海床和底土D.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所包含的资源11.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所规定的领海宽度为(C)5-143A.3海里B.6海里C.12海里D.24海里12.将航空器看成是犯罪侵害对象的是(A)6-185A.《海牙公约》B.《东京公约》C.《蒙特利尔公约》D.《巴黎航空公约》13.航空器的国籍是(C)6-183A.航空器所有人的国籍B.航空器承租人的国籍C.航空器登记国的国籍D.机长的国籍14.国家外交关系的领导机关是(A)7-205A.政府B.国家元首C.外交部D.外交部长15.关于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l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采取的是(D)7-211 A.治外法权说B.代表性说C.职务需要说D.以职务需要说为主、兼顾代表性说16.与外交官一样享有各项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使馆人员是(B)7-214A.行政技术人员及其成年子女B.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C.服务人员D.由国际公约具体规定17.对条约有两种以上的解释时,应采用(A)8-247A.最符合条约目的和宗旨的解释B.国际法院的解释C.国际仲裁机构的解释D.国际法学家的解释18.《关于危险活动造成的跨界损害案件中损失分配的原则草案》确立了(C)9-269A.公平责任制B.过失责任制C.严格责任制D.过错责任制19.关于反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A)9-275A.反措施针对的是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B.反措施必须符合受害国的国际义务C.只要遭受国际不法行为,受害国就可直接采取反措施D.反措施是一种解决国际争端的强制方法20.确立了严格责任制的是(C)9-288A.《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B.《预防危险活动的跨界损害的条款草案》C.《关于危险活动造成的跨界损害案件中损失分配的原则草案》D.《国际组织责任条款草案》21.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在制定海洋法公约时采取的表决方式是(D)10-314A.全体一致同意B.多数同意制C.加权表决制D.协商一致22.在传统的西方人权观念中,人权(A)11-336A.只限于个人人权B.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C.本质上只能由国内政府来保障D.应以国家主权为基础,人权原则应从属于主权原则23.国际组织的成员中,被称为“准成员”的是(B)10-309A.正式成员B.联系成员C.部分成员D.附属成员24.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渊源是(B)11-339A.国际习惯B.国际人权公约C.一般法律原则D.国际司法判例25.第三方不直接参与争端谈判,而是运用外部手段促成当事国进行谈判的国际争端解决方法是(A)12-369 A.斡旋B.调停C.调查D.协商26.反人道罪的犯罪对象是指(C)13-425A.战俘B.正规武装部队C.平民D.非正规部队27.国际法院的当事方是(C)12-380A.自然人B.法人C.国家D.国际组织28.甲国因故驱逐了乙国驻甲国使馆一名外交人员,后乙国也驱逐了甲国驻乙国使馆一名外交人员,乙国的行为是(A)12-364A.反报B.报复C.干涉D.制裁29.根据中立制度,交战国的节制义务是(A)13-414A.不得在中立国领土内从事战争行为B.应采取一切必要而可能的措施防止其军队侵犯中立国的财产权利C.容忍中立国港口临时庇护敌方舰船D.不得破坏中立国与敌国保持正常的外交和商务关系30.以下关于间谍的说法,正确的是(D)13-404A.间谍是一种不正当的害敌手段B.间谍被俘后享受战俘待遇C.各国可不经审判对间谍依本国刑法严加惩处D.间谍本身并不违反国际法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国际公法主观题(名词解释+简述+论述)

国际公法主观题(名词解释+简述+论述)

国际公法主观题(名词解释+简述+论述)一、名词解释1. 国际法: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以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特征:社会基础的国际性;调整对象的国际性;形成方式的国际性。

2. 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和使国际法的规范具有合法性的法律形式。

它的直接渊源有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

其中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一般法律原则是次要渊源。

国际法除上述三类直接渊源外,还有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和国际组织的决议等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

3.国际条约:是具有缔约能力的国际法主体以国际法为准而缔结的确立其相互权利、义务的国际书面协议。

按缔约方数目,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按条约法律性质,分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

4.一般法律原则,①一般国际法原则;②“一般法律意识”所产生的原则;③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5. 国际法的编纂,是指国际法的法典化,即把国际法的规则以类似法典的形式使之明确化和系统化。

严格来说,是指对现有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明确化和系统化;广义上说,还包括对正在形成中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明确化和系统化,即国际法的逐渐发展。

6. 国际法的主体是指能够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依国际法直接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行为者。

国家是现代国际法的主要的主体,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民族解放运动组织是次要的主体7. 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并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

特点: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意义;舍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构成整个国际法体系的法律基础。

内容:各国主权平等原则;各民族平等及自觉原则;禁止非法使用武力原则;不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事件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依照宪章进行国际合作原则;诚意履行宪章所负义务原则8.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是现在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依据是A.善意原则B.国际道义C.条约必须遵守D.主权平等[C]2.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被称为A.领域管辖B.国籍管辖C.保护性管辖D.普遍管辖[A]3.1907年,厄瓜多尔的外长提出以宪法程序为承认新政府的条件,这被称为BA.有效统治原则B.托巴主义C.威尔逊主义D.艾斯特拉达主义4.《南极条约》规定,缔约国此前对南极地区提出的领土要求应予CA.确认B.放弃C.冻结D.重申5.空间物体发射国应将其发射的物体报告给CA.联合国外空委员会B.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C.联合国秘书长D.联合国安全理事会6.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BA.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B.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C.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D.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7.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相关规定,外国航空器在一国领空BA.享有无害通过权B.不享有无害通过权C.享有“两项自由”D.享有“五项自由”8.根据1969年修订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规定,禁排区是DA.距海岸50海里以内海域B.距海岸100海里以内海域C.距海岸150海里以内海域D.所有海域9.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AA.国家之间的关系B.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C.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D.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10.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国际条约是AA.1966年的《外层空间条约》B.1968年的《营救协定》C.1972年的《责任公约》D.1979年的《月球协定》11.下列选项中,不可归因于国家的不当行为的情况是BA.国家机关的行为B.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C.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D.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12.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CA.人类法律良知C.国家之间的协议B.最高规范的效力D.自然法的效力13.传统国际法认为战争开始的形式应是 DA.宣布断绝外交关系B.交火(开战)C.两军对峙D.宣战14.一国有权拒绝其他国家的航空器在其领土内装载乘客,邮件和货物运往其境内的另一地点,这种权利被称为AA.国内载运权B.国家安全权C.设定“禁区”的权利D.领空主权15.国际争端的主体主要是AA.国家B.国际组织C.跨国公司D.涉外企业16.强制解决国际争端中的报复针对的行为DA.不礼貌B.造成损害C.不道德D.违反国际法17.国际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一般称为BA.“大会”、“秘书长”或“理事会”B.“大会”、“部长会议”或“首脑会议C.“大会”、“秘书处”或“执行委员会”D.“议会”、“部长会议”或“首脑会议”18.《联合国宪章》的生效日期是AA.1945年10月24日B.1946年10月24日C.1948年10月24HD.1950年10月24日19.国家区别于其他非国家政治实体的根本要素是DA.确定的领土B.定居的居民C.政权组织D.享有主权二、多项选择题31.国家表示同意承受条约拘束的方式有ABCDA.签字B.批准和交换批准书C.接受D.加入E.正式认可32.在国际法院审判的书面程序中,当事国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包括ABDEA.诉状B.辩诉状C.旁证资料D.答辩状E.复辩状33.使馆馆长的等级包括ABDA.大使B.代办C.临时代办D.公使E.副大使34.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包括ABCDEA.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使用暴力B.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使它不能飞行C.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危及其飞行安全的装置或物质D.破坏航行设备危及飞行安全E.传送假情报危及飞行中航空器的安全法学专业本科国际公法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18世纪末首次将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称为国际法的学者是( A )。

北航2017《国际公法》考核要求及答案

北航2017《国际公法》考核要求及答案

c北航《国际公法》考核要求一、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和平共处原则的含义(CD )。

A.仅指社会制度相同国家和平共处B.仅指社会制度不同国家和平共处C.指多种不同制度国家和平共处D.包括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平共处2、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有(ABC)。

A.国家B.政府间国际组织C.民族解放组织D.法人3、领海属于国家领土,沿海国对领海的主权及于(ABC )。

A.领海的水域B.领海的上空C.领海的底土D.海湾4、明确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的国际公约是(ABCD)。

A.《巴黎航空公约》B.《海牙公约》C.《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D.《华沙公约》5、战争结束的法律后果包括(ABCD)。

A.恢复外交关系B.恢复条约关系C.恢复国家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往来D.恢复人民的往来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1、登临权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

2、国际地役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别国的需求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

3、引渡引渡: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引渡: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有关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是有关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4、斡旋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始业已停止的谈判。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排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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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排序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排序版)说明:试卷号:1018。

资料整理于2020年6月22日,资料涵盖了2009年1月至2020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期末纸质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论述安理会的职权。

[2010年7月试题]答:安理会的职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安理会有权对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磨擦或争端的情势进行调查,以断定它继续存在是否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对于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安理会有权促请当事国用和平方法解决,并可提出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或调整方法的建议,同时也可以进行斡旋、调停或和解等。

第二,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制止侵略方面,安理会有权断定对和平的威胁、破坏和侵略行为的存在,并可对这样的行为决定采取适当措施,包括非武力的和武力措施。

试述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2020年1月试题]答: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一、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和义务。

从大陆架的定义可以看出,大陆架是属于沿海国的。

大陆架不仅是沿海国陆地领土在其领海之外的延伸,而且是该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国家对它的资源具有主权权利及相应的管辖权。

但是,它又不属国家的领土,国家对其大陆架不具有类似对领土的完整主权,大陆架上仍允许他国保持某种权利,且不影响其上水域及其上空的地位。

1.资源的主权权利;2.专属管辖权;3.缴付费用或实物的义务。

二、大陆架不影响其上覆水域和上空的地位。

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沿海国对大陆架权利的行使,不得对航行和《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利和自由有所侵害,或造成不当的于扰。

三、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所有国家在大陆架上都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但铺设管道路线的划定须经沿岸国同意,在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时应顾及已经铺设的电缆和管道,不得妨害对现有电缆和管道的修理。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精选单选试题及答案3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精选单选试题及答案3

⼀、单项选择题:1、甲⼄两国签订了⼀份关于共同开发海洋资源的条约,该条约在签订时完全符合当时的国际强⾏法规则,但是在两国缔结条约并开始履⾏义务3个⽉后,国际社会缔结了⼀项新的国际强⾏法规则,⽽甲⼄两国的条约正好与该规则相抵触,甲⼄两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

关于此种情况,正确的判断是A.根据"约定必守"的规范,由于甲⼄两国的条约缔结于强⾏法规则之前,条约有效B.条约⾃始⽆效C.条约⾃与新的强⾏法规则发⽣抵触时起失效D.失效或继续有效与否由甲⼄两国决定正确答案:C2、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规定:A.中华⼈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民代表⼤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B.全国⼈民代表⼤会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C.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D.国务院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正确答案:C3、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甲⼄两国缔结某双边条约时,约定以甲⼄丙三国⽂字书写⽂本,其中甲⼄两国⽂字的⽂本为标准⽂本,丙国⽂字的⽂本为参考⽂本。

当三国⽂字的⽂本均发⽣歧义时,下列关于该条约⽂本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甲⼄两国应当各⾃受其⽂字⽂本的约束B.甲国应当受⼄国⽂字⽂本的约束,⼄国亦应当受甲国⽂字⽂本的约束C.甲⼄两国应当受丙国⽂字⽂本的约束D.该条约⽆效正确答案:A4、在下列哪种情况下,A国单⽅废除正在⽣效的国际条约是⾮法的?A.为了废除与B国签定的不平等条约B.A国经全民公决分离成为A1国和A2国C.因为与C国签定的条约发⽣情势变迁,⽆法继续履⾏D.因为D国根本违约,A国决定废除与之签定的双边条约正确答案:B5、对于⼀个条约来说,第三国是指不是这个条约当事国的国家,关于条约对第三国的效⼒,下列表述哪⼀项是错误的?司法考试卷⼀真题解析 卷⼆真题解析 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模考估分A.“条约第三国既⽆损,也⽆益”B.如果⼀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项义务,必须经第三国以书⾯形式明⽰接受,才能对第三国产⽣义务C.当⼀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项权利时,原则上⽆须得到第三国同意D.当⼀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项权利时,如果第三国没有相反的表⽰,应推定其同意接受这项权利,不必以书⾯形式明⽰接受正确答案:C6、甲⼄两国缔结某条约时,约定甲⼄两国⽂字的⽂本同样为作准⽂本,并以第三种⽂字的⽂本作为参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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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设计)考核
国际法
作者钟宝雄
考试批次 201706
学籍批次 1703
学习中心广东罗定奥鹏学习中心[7]层次专升本
专业法学
完成时间 2017.08.21
关于国际法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新华社大马士革9月12日电(记者顾康贾小华)美国驻叙利亚大使馆12日遭不明身份武装人员的袭击,导致一名叙利亚籍警卫丧生、11名当地平民受伤。

袭击波及距美国使馆仅十几米的中国大使馆,使馆政务参赞李鸿昱脸部受轻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目击者告诉新华社记者,当地时间上午10时许,4名武装人员驾驶两辆汽车试图冲击位于大马士革市中心的美国驻叙使馆,他们用冲锋枪和手雷攻击使馆,导致人员伤亡。

闻讯赶到的叙利亚安全部队随即与武装人员展开枪战,交火持续近20分钟。

武装人员引爆了一辆汽车上的爆炸装置,但美国使馆建筑并未在爆炸中受损。

叙安全部队在交火中打死3名武装人员,并抓获另一人。

由于中国驻叙利亚使馆距美国使馆仅十几米远,使馆政务参赞李鸿昱在使馆院内观察时被飞来弹片击中,脸部受轻伤。

中国驻叙大使周秀华告诉新华社记者,李鸿昱已被送往当地医院接受治疗,目前伤势稳定。

事发后,叙安全部队封锁了现场和美国使馆周边道路。

新华社记者看到,美国使馆门前的水泥隔离墩被一辆皮卡车撞断,安全人员成功拆除了袭击者残留在这辆车内的爆炸装置。

叙利亚内政部当天发表声明称,袭击者使用的是两辆被盗的汽车,安全人员在车内还查获大量炸药和手雷。

请结合上述材料,撰文详细论述
(1)关于使馆的地位,国际法上做了何种规定?
(2)对于使馆的安全接受国负有何种责任?
(3)对于外交代表的人身安全接受国负有何种责任?
(4)对使馆的袭击事件按照国际法应如何定性?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一)使馆的地位
使馆可视为派遣国的领土,是派遣国主权的象征,神圣不可侵犯。

1961年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签订《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4年开始实施,截至2014年已有190个缔约国。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条规定“使馆的职务是在接受国代表派遣国,在国际法许可限度内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利益”,第20条规定“使馆及其馆长有权在使馆馆舍,及在使馆馆长寓邸与交通工具上使用派遣国之国旗或国徽”。

可见使馆使用派遣国国旗与船舶、飞
行器悬挂本国国旗类似,都是宣示主权。

但是还是有不同,船舶、飞行器完全是本国主权的延伸,但是使馆毕竟是在他国主权范围内,其行使权利必须在他国法律或国际公约范围内,不能完全依据本国法律,因此只能视为派遣国领土。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在最大程度上给了使馆特权和豁免权,从第22条到第28条规定了“使馆馆舍不得侵犯”、“使馆馆舍免税”、“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行动自由”、“通讯自由”等特权;从第29条到第31条规定了“使馆官员人身不得侵犯”、“管辖豁免”等豁免权。

值得注意的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为扩大使馆官员不可侵犯原则的适用范围,其第40条规定,使馆官员前往就任或返回本国道经第三国时,该第三国也应给予不得侵犯权。

可见,使馆是派遣国的化身,对使馆的任何攻击行为,就是对派遣国本身的攻击行为,就是对派遣国主权及主权尊严的侵犯。

(二)使馆的安全接受国负有以下的责任
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2条规定:
(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接受国官吏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2)接受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对馆舍加以特别保护,使其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尊严和安宁的事情;
(3)使馆馆舍及设备,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2.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4条规定:“使馆档案及文件无论何时,亦不论位于何处,均属不得侵犯。


"不论何时",包括两国发生武装冲突或断绝外交关系时在内。

3.使馆人员行动和旅行自由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6条规定:“除接受国为国家安全设定禁止或限制进入区域另订法律规章外,接受国应确保所有使馆人员在其境内行动及旅行之自由。


4.通讯自由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7条规定:
(1)接受国应允许使馆为一切公务目的的自由通讯,并予保护。

使馆与派遣国政府及无论何处之该国其他使馆及领事馆通讯时,得采用一切适当方法,包括外交信差及明密码电信在内。

但使馆非经接受国同意,不得装置并使用无线电发报机。

(2)使馆之来往公文不得侵犯。

来往公文指有关使馆及其职务之一切来往文件。

(3)外交邮袋不得予以开拆或扣留。

(4)构成外交邮袋之包裹须附有可资识别之外部标记,以装载外交文件或公务用品为限。

(5)外交信差应持有官方文件,载明其身份及构成邮袋之包裹件数;其于执行职务时,应受接受国保护。

外交信差享有人身不得侵犯权,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

(6)派遣国或使馆得派特别外交信差。

遇此情形,本条第五项之规定亦应适用,但特别信差将其所负责携带之外交邮袋送交收件人后,即不复享有该项所称之豁免。

(7)外交邮袋得托交预定在准许入境地点降落之商营飞机机长转递。

机长应持有官方文件载明构成邮袋之邮包件数,但机长不得视为外交信差。

使馆得派馆员一人径向飞机机长自由取得外交邮袋。

5.使馆免纳捐税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8条规定:“使馆办理公务所收之规费及手续费免征一切捐税。


使馆免纳的捐税、关税包括:使馆所有或租赁之馆舍,免纳国家、区域或地方性捐税,但为其提供的特定服务应付之费用如水、电、煤气费等,不在免除之列;使馆办理公务所收的规费及手续费免征一切捐税;使馆公务用品准许入境并免除一切关税扣除了贮存、运送及类似的服务费用以外的一切其他课征。

(三)外交代表的安全接受国负有以下责任
1.人身不可侵犯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9条规定:“外交代表人身不得侵犯。

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

接受国对外交代表应特示尊重,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防止其人身、自由或尊严受有任何侵犯。


接受国不得对外交人员进行人身搜查、侮辱、拘禁、逮捕,即使触犯了接受国法律,也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而不能采取逮捕或扣留的方式;接受国对外交人员应特示尊重,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对外交代表加以保护,防止其人身自由或尊严受到侵犯。

有关国家不得逮捕或拘押外交代表,对外交代表应特示尊重,采取一切适当的步骤以防止外交代表的人身、自由或尊严受到任何侵犯。

概而言之,这些规定对有关国家提出的要求有二:其一是不得冒犯使馆和外交代表;其二是应尽力保护使馆和外交代表免受任何侵害。

2.寓所、文书、信件、财产不可侵犯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0条规定:
(1)外交代表之私人寓所一如使馆馆舍应享有同样之不得侵犯权及保护。

(2)外交代表之文书及信件同样享有不得侵犯权;其财产除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另有规定
外,亦同。

3.管辖的豁免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1条规定:
(1)对接受国刑事管辖享有豁免,对民事和行政管辖也享有豁免;民事和行政管辖的例外情况有:①关于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但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
②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事件的诉讼;③关于外交代表于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

此外,外交代表主动提起诉讼,就不能对与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主张管辖的豁免;
(2)外交人员的享有的豁免是管辖豁免,有关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3)免除作证义务。

但在一定条件下,如某一外交人员为某一案件的目击者,此事又不涉及到使馆,经派遣国同意,外交官也可出庭作证。

(4)外交人员管辖的豁免可以由派遣国放弃,而且放弃必须是明示的。

个人无放弃的权利。

(四)对使馆的袭击事件可以定性为刑事犯罪,也可以定性为恐怖袭击。

如果袭击者是出于对使馆人员的私怨产生的报复目的而袭击使馆,那么这只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由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关于“外交代表人身不可侵犯”的规定使案件上升到国际层面,可以根据《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第2条和第3条确定管辖权按照国内法作为刑事犯罪案件处理。

如果袭击者是通过针对不特定的政府人员或平民使用谋杀、爆炸等手段以引起人们的恐惧和迫使政府向恐怖分子屈服,那么这就应该定性为恐怖袭击。

本次袭击事件中4名武装人员驾驶两辆汽车试图冲击位于大马士革市中心的美国驻叙使馆,他们用冲锋枪和手雷攻击使馆,导致人员伤亡,是严重侵犯使馆和外交代表的行为,明显地违反了上述《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使馆馆舍不可侵犯”以及“外交代表人身不可侵犯”的规定,是严重违反国际法准则的行为。

因此该4名武装人员袭击美国大使馆事件是一起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是对美国主权的侵犯,已构成国际犯罪行为,其必须就此承担相应的国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此次袭击使馆事件应定性为恐怖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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