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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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把握“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发展要求和建设规律,贯彻落实我校第八届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一流本科教育”的内涵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提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实施目的

“卓越计划”是实施我校特色化、综合化、卓越化和国际化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实施“卓越计划”,探索卓越人才培养的新途径,引领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整体水平,增强学校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

三、实施领域

学校“卓越计划”的实施领域包括各类卓越人才(如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人才、卓越农林人才等),并根据学校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扩大实施领域和规模,优先考虑校级以上重点专业、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的申报。以创新模式为载体,以提高能力为重点,以符合专业认证标准为导向,把实施“卓越计划”作为学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重要契机和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工作。

四、申报和认定程序

1.我校“卓越计划”采取“自主申报,择优立项”的方式,遴选“卓越计划”实施专业。申报的专业应符合“卓越计划”实施领域,在同类型高校中具有竞争优势,并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满足“卓越计划”要求的教师队伍和其他用于实践教学的教育教学资源。由学院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教务处递交《浙江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项目申请表》等申报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校级“卓越计划”项目的立项,并予以公示和发文。

五、建设要求

凡获批“卓越计划”建设项目的学院,应扎实做好相关专业、学科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工作。加大投入,在卓越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校企(校所)合作培养机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推进“卓越计划”的全面实施。

1.制订卓越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卓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必需遵循两个培养标准,即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卓越人才培养方案应以原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在通用标准的指导下,遵照行业标准的规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优势与特色进行制订。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应重点突出学生实践能力、设计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应注重与行业企业联合设置课程和实践环节,应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衔接。培养出来的卓越人才应掌握扎实的本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一定行业知识背景,素质全面、适应性强、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鼓励积极探索开展与研究生层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衔接的一体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

2.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修订科学的课程教学大纲,切实提高课程水平和实现教学内容更新,保证课程内容设计与专业培养标准的有效对应。要注重专业标准在课程教学大纲中的充分体现,要充分吸收国内外同类型一流大学的课程内容,突出课程教学内容的前沿性、系统性和实践性。要针对行业企业对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强化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着力推动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等多种研究性学习方法,将学习知识与研究问题相结合,训练学生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务必“真刀实枪”做好毕业设计。

3.完善校企(校所)等联合培养机制。校内培养阶段要采用研究性、探究式等教学方式,实行个性化培养,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在企事业单位学习阶段是“卓越计划”成败的关键,参与“卓越计划”的学院和企事业单位双方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学习企事业单位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和先进文化。要拟定“企事业培养方案”,并细化到每一周的学习安排,学校和合作单位要加强管理,确保联合培养的各项目标得到具体落实。企事业单位学习阶段要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设计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卓越计划”的学院要建设一支具有双师型素质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要具备相关行业领域的实践经历,其中部分教师要具备一定年限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学院要落实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制度,有计划地选送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1-2年,积累行业实践经验。要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

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或担任本科生的联合导师,承担培养学生、指导毕业设计等任务,保证“卓越计划”的顺利实施。

5.积极推进“卓越计划”的国际化。一是推进“卓越计划”专业建设的国际化,学院要加强与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企业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在“卓越计划”建设期内,要求工科类专业通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促进工程专业教育与国际接轨,其它类专业参加行业性专业评估;二是推进学生培养的国际化,实施“卓越计划”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到海外企业实习,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合作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同时,积极招收更多的外国留学生进校交流学习,支持更多的高水平中外合作教育项目建设等。

六、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实施“卓越计划”的学院,应成立“卓越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在学校“卓越计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监督培养方案的实施,监控各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改革,研究卓越人才培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以保证“卓越计划”各项工作在学院层面顺利开展。

2.经费保障。学校为“卓越计划”获批的项目设立专项建设经费,专项经费设立单独经费账户,主要用于补贴“卓越计划”实施过程中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国际化培养、实训实习等费用。项目资助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要求学院按照学校下拨的建设经费1:1落实配套资助,确保“卓越计划”各项改革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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