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的一个当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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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所述个体行为表现的一个解读
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系学系赵亮朱宪辰
摘要情感和寻求增进个体幸福的推理,及由此驱动的行为,都是斯密对人类个体共性行为基本特征的观察和假设。通常趋利的经济人假定所遇到的经验挑战,例如受情感、同情等情绪支配,可以通过多年来人类学、神经科学、演化心理学的工作,予以解决。因为社会交换及一系列相伴随的认知计算程序、道德判断的决策规则是自然选择过程赋予人类的共同适应性特征。个体的认知程序机制通过各种特定生态变量,不同的决策规则能够以一种符合自然法则的方式被启动。
自1759年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第一版面世以来,人们不断将该著作与他的《国富论》相对比,逐渐形成“斯密问题”之说,即:从个体的行为表现上看,个体既从事最大化自己利益的行为(即“经济人”的行为特征),同时又表现出情感偏好(即人本主义意义的“情感人”)。这种似乎矛盾的现象引来后世广泛争论。然而,当代众多学科的深入探讨和研究所揭示的证据逐渐汇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以往争论“斯密问题”的无论哪一方,其对个体行为问题的解释都是不充足的。因此,有必要基于当代跨学科研究成果,尤其是基于各经验学科、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对《道德情操论》以及“斯密问题”予以重新解读,以利于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这也是对亚当.斯密的最好形式的纪念之一。
1.《道德情操论》中斯密对人类个体行为的基本观察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观察了作为人类普遍现象的情感行为表现,提出了下列他认为几乎无须实例来证明的事实——不证自明的普遍的人类共性:
(1)存在着某种个体行动前的活动过程特征,该特征是个体共有的(尽管表现程度上个体有所差异),该过程在人类普遍意义上是“理该如此”的。
(2)这种特征的经验表现过程,用当代语言基本可表述为“信号接收——模拟处理——效用评价——感受反应”。其中:在信号接收环节,能够成为信号的
包括“情景、缘由或他人的感受反应”;在模拟处理阶段,可以表现为能够
进行“理性”逻辑推理、运算、预算、预见等的仿真处理器(包括自己模拟
行动方案的反馈结果)。
(3)同时存在着对上述“理该如此”的普遍共有过程的某种偏离;用中国古话讲就是“商女不知亡国恨”,对自己的不幸浑然不知。但是,这种偏离式的反
应信号也能被其他大多数正常个体识别。
2.斯密的上述观察反映了人类个体共有的基本特征
结合《国富论》来看,《道德情操论》中所阐述的个体行为表现,从表象看似乎存在矛盾。同一个体怎能既最大化自己的收益,又同时受情感、同情等情绪的支配呢?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对个体行为的观察,恰好体现了人类个体在行为特征方面的复杂性。但是,造成这种复杂性的内在原因,存在于人类的演化过程
之中。
从人类的演化史来看,即便从“今人”诞生的更新世算起,到现在也经历了200万的演化时间。相比起来,工业革命至今才300年,普遍的定居农业的出现最多才1万年,与漫长的演化史相比这些都是演化的瞬间。从最近以来的古人类学、哺乳动物学、动物行为学的大量实证研究表明,人类物种显著区别于其他社会性动物的特征就在于人类普遍能够从事个体之间在有限信息基础上的互惠交换行为,即进行社会交换,而且这种社会交换在人类更新世诞生时起就已经普遍存在,并且随后在世界各地的人类社会中都可靠的得以发展(见Leda.Cosmides和John.Tooby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至今的一系列论文、著述)。而这一点也被亚当.斯密所观察到,他在《国富论》中明确指出(不是原话):总是能够看到人与人之间进行货物交换,而从来没有发现两只狗为一根骨头进行交换。可以说,斯密已经天才的猜想到了社会交换这一人类特有的行为能力及其表现领域。
但是,人类物种并非仅仅具有从事社会交换的行为能力,而是同时具备丰富的情感行为能力,即在有限信息基础上,运用快速节俭的心智决策规则,对所遭遇的各种场景或信号做出“正义或非正义、公平或非公平、正确或错误”等直觉判断,依据该直觉判断对是否采取某一行为过程进行评价,并对可能的行为后果进行估计或预期,从而事实某一行为。例如,古人类学近来对人类更新世演化史以来的以及现存的狩猎—采集部落的乱伦禁忌、合作与共享等行为的研究表明,人类祖先在演化过程中已经具有先天的道德情感判断的认知行为能力,使得人类能够很轻松、毫不费力、很“自然”地做出情感类行为,以至于人们对此常常不与察觉,或者当作理所应当的事情来对待。这些行为表现成为《道德情操论》的主题,也被斯密大量观察和生动描述。
因此可以说,斯密既是天才:因为他在那个时代已经天才的猜想到了作为人类物种天性的两个重大行为领域——社会交换和道德情感直觉判断;同时斯密又是做出了很正常很平凡的人类行为现象的观察:因为这种观察和描述,斯密的前人只要是正常发展的人类,同样能够轻易做出(如中国的孟子所指出的“上下交争利”,孔子的“仁者爱人”,等等),而斯密之后不懂斯密的正常人类个体,也同样能够自然而然的做出相同的观察(如,在亚当.斯密两本著作面世后,1902年即光绪二十八严复翻译《原富》以前,中国民间早有“和气生财”、告诫个体不可“见利忘义”等等一系列社会交易规范)。
3.社会交换和道德情感判断是人类物种演化而来的天性
来自人类学、神经科学、神经心理学、演化心理学的大量证据现已表明,社会交换以及一系列相伴随的认知计算程序、社会和道德判断的决策规则,都是人类物种在漫长的演化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天性。这种天性从神经基础来看,就是人类物种由演化而形成的认知神经回路。已经查明,人类有许多进行逻辑或情感的推理、学习以及偏好的回路,它们具有下述特点(Leda Cosmides &John Tooby,1994):
(1)是复杂的,专门用于解决人类祖先重复遭遇的、特定场景的、与统计意义上的物种繁衍密切相关的各类问题;这些问题具有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一是特定
场景下的重复遭遇,一是与物种繁衍紧密关联;在演化心理学中称为适应性问
题。
(2)在所有正常的人类中都可靠的发展起来;
(3)未经过任何有意识的努力而发展;
(4)不经受任何正规教育而发展;
(5)在根本不清楚其中所暗藏的逻辑的情况下,被应用;
(6)也有别于其他大多数信息处理或智能行为的一般能力;
换句话说就是,这些推理、学习以及偏好回路,有着“本能”所具有的一切特点。它们使得某些种类的推理对人类来讲很容易、轻松、“自然”,如同蜘蛛织网、海獭筑坝一样。
之所以如此,就是自然演化这只无形之手为人类物种装配了这些专门用于解决人类特定的适应性问题的先天装置,使得人类祖先能够具有某些应对自然环境或社会环境不确定性的先天行为能力,同时也使得人类在其他方面不具备先天能力或先天能力较弱。例如,在占据人类更新世演化史以来99%时间的狩猎—采集过程中,社会生活的基本特征是:基本为20—100人面对面熟人社会的小规模群体聚集(Leda Cosmides &John Tooby,2006);栖息地的选择;食物搜寻;社会交换;来自小规模武装群体的竞争;父母照料;语言的获得;躲避传染病;性争夺(Leda Cosmides &John Tooby,1994)。这些都是人类先祖重复遭遇的、必须妥善应对的、稳定的事实关系及事实特征。例如,人类必须能够识别具有血亲(尤其是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个体,以避免乱伦交配,因为乱伦交配造成高比例的先天缺陷这一稳定的事实关系;即使到了农耕社会以后,例如中国的《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35年)已有“同姓相婚,其生不藩”的明确的社会规范记载,并成为后世婚嫁制度的重要基础之一。因此,漫长的演化过程使得自然选择有充足的时间能够把快速的、低成本的、高效率的人类适应性问题的相应解决办法选择出来,内置于人类基因,形成专门用于应对人类演化过程中环境不确定性的认知神经回路,同时使得人类也丧失另外一些先天能力,例如人不能使用声纳定位系统进行水中航行,等等。但是实验证据表明,人类的确演化出了多种回路,专门用于更加特定的、同等复杂(或更加复杂的)任务,比如探查交换场景中的欺骗者(Cosmides and Tooby,1992)。这样,一个特定的关于社会交换的逻辑和连接回路,使贸易中的收益能被个体确认,贸易能被安排,欺骗者被排除,由此市场自发地得以形成。
同样重要的是,实验证据还表明,人类有专门用于理解威胁的回路,以及识别悬崖和识别背叛的特定神经回路。人类领悟并恰当说明相互间的威胁的能力,也使得社会掠夺者、强制性联盟、政府以及其他敲诈性的社会安排得以出现和构成(Leda Cosmides &John Tooby,1994)。从这一观点来看,人们过去通常是极度夸大了文化差异,因为,在现存的表面变化性之下,所有正常发展的人类,在神经生理基础上都共享着同一套先天的决策装置和偏好生成装置,而且人类心智并非原本是白板一块,心智内容并非仅仅起源于外部世界。特定的心智机制跨越了文化,把重复出现的内容注入到人类思想中,由此形成基于基因和先天认知生经回路的人人相同、与地域文化无关的、终生不变的人类内层稳定偏好和内层共同知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