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的基本模式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网络营销的基本模式
摘要:在传统营销的理论框架中,企业与环境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界限。环境是不可控的,营销管理的本质就在于综合运用各种可控的市场营销因素,实现企业与环境的动态平衡。但是,在互联网所架构的虚拟世界中,企业的营销格局正在发生着极为深刻的变革,要适应这种革命,就需要在理论上对网络背景下的营销模式作出新的解释。
关键词:虚拟企业;网络营销;营销模式
一、传统营销理论的内在逻辑
营销理论与营销模式的变革,与市场营销理论的源起一样,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与逻辑基础。追溯现代营销的发展史,不难发现,市场营销组合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4P'S模式,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理论创新,这一创新早已在世界范围内,在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上得到了普遍认同。而这一模式的价值或者生命力,来源于其坚实的逻辑基础。关于营销理论以及运作模式的研究,不能偏离其内在的逻辑。否则,我们就难以认清本质,从而无法得出合乎逻辑的科学结论。
经典营销理论的客观经济基础是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格局,而其逻辑起点则是关于可控和不可控因素的区分。20世纪50年代初,哈佛大学教授博登(Bolden)界定了可控和不可控营销因素的区别,最早提出了市场营销组合理论,奠定了现
代营销的理论基础。60年代,E.J.麦卡锡完成了对可控因素的分类,在他那里,所有可控的营销因素被划分为四大类,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与促销(Promotion),首次提出了具有深远影响的4P组合模式。麦卡锡之后,菲利普·科特勒进一步完善了市场营销理论的基本构架。科特勒不仅发展了一个6P组合,在4P基础上,他引进了两个新的组合因素,即政治权力(Political Power)和公众关系(Public Relations),构建了一个被他称之为"大市场营销"的6P'S组合模式。更进一步区分了营销组合的两个不同层次,即战略性4P组合和策略性6P组合。他指出,6P'S是一种策略性组合,它的运行必须有相应的战略基础。支持6P's的也是一个组合模式,是由探查(Probing)、分割(Partitioning)、优先(Prioritizing)及定位(Positioning)所组成的整体,构成了一个新的4P's模式,这是一个与6P'S相匹配的战略性组合。至此,现代营销的理论臻于完善。
在经典的营销理论中,环境是不可控的,具有强制性。并且,由于环境是企业营销系统以外的一切存在,因而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惟一空间,营销管理的根本任务是实现企业与不可控环境的动态平衡。而与环境相对应的,是众多可控的市场营销因素。这样,运用这些因素,并且从总体上把握各类可控因素,藉此来适应不可控的外在环境,就成为逻辑上必然的而且是惟一的结果。E.J.麦卡锡、菲利普·科特勒等许多学者很好地发展了博登的思想,使现代营销的理论体系及其内涵不断趋向于完整、丰富和完善,为现代营销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博登之后的众多新的理论、方法、模式,包括4C模式,即综合了欲望与需求(Consumer's wants and needs)、成本(Cost to satisfy wants and needs)、便利(Convenience to buy)及沟通(Communication)等四因素的组合模式,大多建
立在运用可控因素以适应不可控环境这一逻辑基础之上。
二、网络背景下的营销格局及其影响
在传统营销理论中,可控因素与不可控因素有着十分明晰的界限。营销管理的本质就是综合运用企业可控的各种因素,以实现与不可控因素,或者外部环境的动态协调。但是,在互联网背景下,这一逻辑基础已经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在传统经济条件下,企业虽然重视对消费者的研究,但这种研究的基础是抽样调查,企业实际上根本无从了解每一个消费者的需求。绝大部分企业是在市场细分的模式下,实施所谓的目标市场营销,发展相应的市场营销组合。所以,企业根本不可能适应每一个消费者的欲望和利益。绝大部分消费者只能在企业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和服务中作出选择,这样的选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一个主动过程。因而,传统经济并不支持消费者的主动地位,传统营销是"企业营销",消费者实际上被排除在营销主体以外,只是作为企业的营销对象而存在。
而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互联网的现代化信息技术构筑了直接的互动环境,借助互联网无时不在的高速信息通道,消费者能够面对全球范围内所有可能的潜在供应商,与之进行"一对一"的交互式信息沟通,历史上第一次享有了完全的选择空间和选择机会,消费者的意愿、利益和偏好真正成为了企业营销活动的中心。
在这种背景下,消费者的主动地位不仅得到确立,而且,他们已经介入到了企业的营销实践中,消费者不再只是单纯意义上的顾客,而是作为营销活动的参与者,与企业一起,共同构成了市场营销的主体。既然网络背景下的市场营销已经成为企业与消费者共同执行的行为过程,那么,仍然将顾客视作外在环境因素的判断,在逻辑上就失去了合理的基础。
其次是企业间的相互关系。在网络背景下,企业是一种职能被虚拟化了的存在。虚拟企业只执行自己拥有优势的职能,而非优势职能则通过业务外包的形式,交由其他专门化的组织或机构执行,企业奉行的是外部整合职能的运作模式。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更像是一个紧密合作的整体,顾客价值最大化是它们惟一和共同的追求。被传统营销理论界定为微观环境力量的供应商、营销服务机构等,在一个更为广阔的空间,具有了相当程度的"内?quot;属性,它们与企业一起,共同构成营销活动的主体,而不纯粹是某种意义上的环境存在。
第三是企业与宏观环境力量之间的关系。菲利普·科特勒将政治权力作为营销组合因素来对待,实际上已经揭示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即企业与宏观环境的界限并不是恒定不变的,而这种非恒定状态,在网络空间被进一步放大,这在技术领域的表现尤为明显。互联网是一个标准化的体系,众多的技术标准是互联网赖以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而标准的每一次发展和完善,都有企业的积极贡献,如微软的视窗系列,就是企业参与规则制定的典型。在专业化实施优势职能的前提下,许多企业都有参与的机会和可能。当某种技术或者模式为互联网所认可,成为虚拟世界共有的标准,我们将很难将其作可控与不可控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