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跨国公司理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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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优势理论
1960年美国学者斯蒂芬·海默(Stephen Hymer)在麻省理工学院完成的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率先对传统理论提出了挑战,首次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垄断优势理论是由麻省理工学院C·P·金德贝格在70年代对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进行的补充和发展。它是一种阐明当代跨国公司在海外投资具有垄断优势的理论。此理论认为,考察对外直接投资应从“垄断优势”着眼。鉴于海默和金德尔伯格对该理论均做出了巨大贡献,有时又将该理论称为“海默-金德尔伯格传统”(H-K Tradition)。
目录
一、产生背景
20世纪50年代以后,美国跨国公司呈如火如荼迅速发展之势,利润差异论的局限性暴露无疑,因而迫切需要具有较强解释力的理论出现。
二、主要思想
该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市场不完全”与“垄断优势”。
市场的不完全性是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同时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是对外直接投资获利的条件。
传统的国际资本流动理论认为,企业面对的海外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即市场参与者所面对的市场条件均等,且无任何因素阻碍正常的市场运作。完全竞争市场所具备的条件是:①有众多的卖者与买者,其中任何人都无法影响某种商品市场价格的涨跌;②所有企业供应的同一商品均是同质的,相互间没有差别;③各种生产要素都在市场无障碍地自由流动;④市场信息通畅,消费者、生产者和要素拥有者对市场状况和可能发生的变动有充分的认识。海默认为,对市场的这种描述是不正确的,“完全竞争”只是一种理论研究上的假定,现实中并不常见,普遍存在的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即受企业实力、垄断产品差异等因素
影响所形成的有阻碍和干预的市场。
海默认为,市场不完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商品市场不完全,即商品的特异化、商标、特殊的市场技能以及价格联盟等;
②要素市场不完全,表现为获得资本的不同难易程度以及技术水平差异等;
③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即企业由于大幅度增加产量而获得规模收益递增;
④政府干预形成的市场不完全,如关税、税收、利率与汇率等政策。
海默认为,市场不完全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基础,因为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企业不具备支配市场的力量,它们生产同样的产品,同样地获得生产要素,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特别利益,而在市场不完全条件下,企业则有可能在国内获得垄断优势,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生产并加以利用。
在此基础上,海默认为当企业处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是为了充分利用自己具备的“独占性生产要素”即垄断优势,这种垄断优势足以抵消跨国竞争和国外经营所面对的种种不利而使企业处于有利地位。企业凭借其拥有的垄断优势排斥东道国企业的竞争,维持垄断高价,导致不完全竞争和寡占的市场格局,这是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原因。
关于垄断优势的构成,海默和其他学者如金德尔伯格以及后来的约翰逊(H. G. Johnson)、卡夫斯(R. E. Caves)以及曼斯菲尔德(E. Mansfield)等人进行了充分的论述,大致可归纳为技术与知识优势、规模经济、资金优势、营销以及组织管理能力等,其中海默特别强调了技术与知识的核心优势作用。这些优势后来被邓宁总结为“所有权优势”,并成为其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1、市场具有不完全性
不完全性产生于四个方面:
(1)产品市场不完全。这主要与商品特异、商标、特殊的市场技能或价格联盟等因素有关;
(2)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全。这主要是特殊的管理技能、在资本市场上的便利及受专利制度保护的技术差异等原因造成的;
(3)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
(4)由于政府的有关税收、关税、利率和汇率等政策原因造成的市场不完全。
2、垄断优势
(1)市场垄断优势。如产品性能差别、特殊销售技巧、控制市场价格的能力等。
(2)生产垄断优势。如经营管理技能、融通资金的能力优势、掌握的技术专利与专有技术。
(3)规模经济优势。即通过横向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在供、产、销各环节的衔接上提高效率。
(4)政府的课税、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产生的市场进入或退出障碍,导致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利用其垄断优势。
(5) 信息与网络优势。
三、垄断优势理论的结论
1、原因分析:在东道国市场不完全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可利用其垄断优势排斥自由竞争,维持垄断高价以获得超额利润。
2、结论:对外直接投资是具有某种优势的寡头垄断企业为追求控制不完全市场而采取的一种行为方式。
四、对于不同国家之间直接投资的解释
1、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
可以绕过东道国的关税壁垒;同时技术等资产可以获得全部收益。
2、对发达国家之间的交叉直接投资
寡占反应现象,通过在竞争对手的领土上建立企业来互相牵制和加强自身能力行为的综合表现。
五、对跨国公司各垄断优势的补充
1、知识优势
2、产品差异优势
3、规模优势
4、管理优势
5、资本优势
六、垄断优势理论的扩展
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为海外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了使这个理论更好的适应现实经济社会,西方学者对其进行了多方面的补充与完善:一是进一步论述了跨国公司的各种垄断优势的理论;二是论证了跨国公司在出口、直接投资与许可证交易三种方式中选择直接投资的根据和条件;三是提出了对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原因的不同解释。
七、评价
1、贡献:
垄断优势理论突破了国际间资本流动导致对外直接投资的传统贸易理论框架,突出了知识资产和技术优势在形成跨国公司中的重要作用。
因而,垄断优势理论在20世纪60-70年代中期,对西方学者产生过较深刻的影响。垄断优势论从理论上开创了以国际直接投资为对象的新研究领域,使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开始成为独立学科。这一理论既解释了跨国公司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垄断优势而进行横向投资,也解释了跨国公司为了维护垄断地位而将部分工序,尤其劳动密集型工序,转移到国外生产的纵向投资,因而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发展产生很大影响。2、不足:
这一理论也存在一些缺陷,如不能很好解释对外直接投资流向的产业分布或地理分布;它以美国为研究对象,对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缺乏指导意义。
垄断优势理论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条件和原因作了科学的分析和说明。
内部化理论
什么是内部化理论
内部化理论又称市场内部化理论,是西方跨国公司研究者为了建立跨国公司理论时提出和形成的理论观点,是当前解释对外直接投资的一种比较流行的理论。
自1970年代中期,以英国里丁大学学者巴克莱(Peter.J.Buckley)、卡森(Mark Casson)与加拿大学者拉格曼(A.M.Rugman)为主要代表人物的西方学者,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不含日本)为研究对象,沿用了美国学者科斯(R.H.Coase)的新厂商理论和市场不完全的基本假定,于1976年在《跨国公司的未来(The Future of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一书中提出的,建立了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内部化理论。
主要回答了为什么和在怎样的情况下,到国外投资是一种比出口产品和转让许可证更为有利的经营方式。后来,经济学家罗格曼、吉狄、杨等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该理论。
内部化理论强调企业通过内部组织体系以较低成本,在内部转移该优势的能力,并把这种能力当作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真正动因。在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谋求整体利润的最大化,倾向于将中间产品、特别是知识产品在企业内部转让,以内部市场来代替外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