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启示
美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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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启示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启示
唐圣玉
【期刊名称】《征信》
【年(卷),期】2006(024)003
【摘要】世界存款保险史是一部不断完善的历史.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权衡各相关方利益,扩大存款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职能,并且,存款保险制度只有在金融安全网中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总页数】6页(P32-36,101)
【作者】唐圣玉
【作者单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金融风险研究中心,北京,10002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
【相关文献】
1.浅析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J], 王永泰;李欣
2.金融危机中\r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应对及启示\r——基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分析视角 [J], 张鑫
3.美国利用存款保险制度预防银行挤兑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J], 单科举
4.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J], 韩国光
5.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J], 苗长青;赵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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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利用存款保险制度预防银行挤兑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34 受银行不良贷款增加、内部治理结构失衡等多因素影响,近段时间我国部分中小银行出现集中提取银行存款事件,如果处置不当,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风险意识,保护存款人利益,实施风险早期纠正及有效处置风险,增强社会公众对金融体系信心,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作用明显。
美国存款保险建立时间早、运作时间长、实践经验丰富,其应对银行挤兑的做法对我国完善和进一步发挥存款保险作用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存款保险;银行挤兑;启示近期我国中小银行挤提情况及存款保险作用(一)中小银行挤提事件频发2020年以来,受经济增长下滑、银行不良贷款增加等因素影响,部分中小银行经营困难,叠加内部管理不善、治理结构失衡,辽宁葫芦岛银行、河北衡水银行、山西阳泉农商行、河北保定银行等多家银行因谣言传播出现集中提款事件,频率高于往年,影响了区域金融稳定,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受到疫情严重冲击情况下,极易引发群体效应,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
1.高管涉案产生谣言引发市场恐慌。
6月16日,山西阳泉市商业银行因被谣传“资金链断裂”“行长卷款跑路了”等不实消息引发部分储户前往银行提现,造成银行网点正常营业秩序紊乱。
8月2日,葫芦岛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原行长王学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受此影响,谣言应运而生,引致当地群众出现“集中提款”。
2.经营管理失控,不良贷款率高企,市场声誉下滑。
3月30日甘肃银行发布2019业绩报告,2019年该行实现营收72.33亿元,同比下降18.5%;净利润5.11亿元,同比下降高达85.1%。
截至2019年末,甘肃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45%,同比增加0.16个百分点。
受此影响,4月1日,甘肃银行股价出现连续跳水并跌破1港元/股,最低跌至0.58港元/股,较最高价下跌了80.7%。
股价的大幅下挫,导致资本市场恐慌情绪积聚,并很快蔓延至该银行的实际存储业务。
4月5日,甘肃银行在部分小县城的网点出现挤兑现象,大量居民不顾疫情集中排队取钱。
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的启示

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的启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风险也日益突显,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成为各国政府的共同责任。
为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目的是保护银行存款者的合法权益和金融市场稳定。
本文将探讨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分析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概念和目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政府和银行合作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保险银行存款者的存款,并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承担存款风险、提供赔偿保障等方式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金融市场失灵,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
二、国际经验1、美国FDIC存款保险制度美国FDIC(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存款保险制度是全球最为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之一,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存款保险限额美国FDIC存款保险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存款,设置了不同的存款保险限额。
对于个人存款而言,最高的保险限额是25万美元。
而对于企业存款,最高的保险限额则为25万美元x每一个法人单位的多个账户,每个账户最多可以有50万美元的保险限额;同时,对于储蓄合同、信托基金等存款类型,其保险限额也分别有所不同。
(2)保证金系统美国FDIC存款保险制度还采用了保证金系统,即银行必须向FDIC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备不时之需。
这种制度不仅可以保证FDIC及时地为存款者提供赔偿,还有助于银行保持良好的风险管理和财务稳健。
2、欧盟存款保险制度欧盟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层面上的存款保险制度,即各国政府在其境内设立的存款保险机构;二是欧盟整体的存款保险制度,即欧元区内的存款保险机构EFD (European Deposit Insurance Fund)。
(1)国家层面上的存款保险制度欧盟各成员国的国家层面上的存款保险制度之间有所不同。
例如,在德国,每个存款人的存款最高保险限额为10万欧元;而在意大利,每个存款人的存款保险限额则为10万欧元,如果存款人是家庭,保险限额就可以每人增加到10万欧元;在乌克兰和俄罗斯等国家,其存款保险限额甚至不足1万欧元。
存款保险制度发展历史

存款保险制度发展历史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融合,金融风险不断增加,银行存款的安全问题成为了令人担忧的问题。
为了保护存款者合法权益,各国纷纷成立了存款保险机构。
二、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三十年代。
当时,世界经济正处于大萧条时期,银行倒闭的现象屡见不鲜,美国民众对于存款的安全问题高度警惕。
1933年6月,美国政府推出了《银行保险法案》,正式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
FDIC的主要职责是为存款者提供保险服务,确保他们在银行倒闭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储蓄,同时也可以促进银行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欧洲存款保险制度欧洲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六十年代。
当时,欧洲的国际金融市场快速发展,银行间交易越来越频繁,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风险。
为了保护存款者的利益,欧洲一些国家成立了自己的存款保险机构。
1969年,欧洲联合银行组织(European Banking Federation, EBF)正式成立,旨在增强欧洲银行业的竞争力和稳定性,也加强了欧洲各国存款保险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四、中国存款保险制度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起步较晚,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才开始引进FDIC的制度模式。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存款保险公司(CDIC),并于1998年1月1日起正式运营。
CDIC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存款保险制度进入了新发展阶段。
此后,为了不断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中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以规范存款保险公司运营,提高保险赔偿的有效性。
五、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银行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提高了银行业的稳定性和信誉度。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提升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提高投资者信心,促进金融体系的良性发展。
最后,存款保险制度也成为国际金融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各国经济的相互联系和融合。
六、结论鉴于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储户合法权益、提高银行业稳定性和促进国际金融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国政府应加强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和应用,不断完善其制度框架和运营机制,提高存款保险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和 财政 部研究有关新的存款保 险 方面的作用及如何防止和消除存款 保险
定 价方 法和实行保险费与风 险挂 制度的负面影响等问题 ,并在规定期 限
钩 的存款保 险制度 。 1 9 年底 ,美 国国会通 过了 91 内 向国会提 交研 究报告 。 2 0 年 8月, 邦存款保险公司发 00 联
构 ,各存款性金融机构作为投保方
向保 险机构 缴纳保 险 费 ,当投保 方
《 联邦存款保险公 司改进法 ( 以 表 了研 究报 告 ,讨 论现存 存 款保 险体 下 简称 F C A) 对存款保险 制 系 的缺 陷 并提 出可 能 的解决 措 施 。此 DI I , 度 进行 了重要改进 。F C A 在 后联 邦存款保险 公司征求无 数银行家 、 DI I 很 大 程 度 上 改 变 了银 行 倒 闭 政 行 业 团体 的意 见 ,作了 大量 的 内部分 策 ,主 要是限制联邦银行业监管 析 ,包括 建 立不 同 改革措 施 下保 险基 机构对 问题银行 的处理权以保护 金的业绩模 型 , 最终 于 2 0 年 4月5日 01
保 险 制度 中得 到以 下 启 示 : 须 制 定存 敦 保 险法 律 法 规 ,严 格 审查 存 款 保 险对 象 的 资 格 ,在 此 薰 础 必
上 还 耍 合 理 确 定 存 款保 险 羹 率 。
文 /郭田勇
陈
佳
— : 款保险制 度 ,是指 由存款 金融机构集 中起来建
门广 立一 个保险机构, 存款性金融机构作为授保
美约有 9 %的 银行存款 人的存款接受 法 ,该法关于存 款保险制度改革 的主 名字命名) 7 。该法案庞 大复杂 , 对美国
F C的保险 ;F C具 有银行监 管职 要内容有 : 立一个专 门的重 组信托公 以及世界其他 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影 DI DI 成 能 ,它 直接 监管 5 1 6 6家非美联储 成 员 司 ,负责处理有问题的储贷机构 ;设立 响 不容 忽视 。该法授权货 币监理署 、联 的』I 、注册银行和储蓄信贷机 构 ;F 储蓄 机 构保 险基 金 ,取 代 原有的 联 邦 邦储备 委员会、联 邦存款 保险公司、证 I ' DI C 具 有处 置倒 闭存 款机 构 的职能 。 在美 储蓄贷款保险公司 ,归 F C领导 ,银 券 与交 易委 员会等机构在符合法律规范 DI 国, 当存款机构资不抵债 、不能支付到 行的 存款 保险 基金 改名为 银行 保险 基 和 原则的前提下 , 通过 条例或命令 , 对 期债 务或 其资本 充足率低于 2 %时 ,该 金 ,提高存款保险费率 ;授与 F I D C有 金 融机构 的资本 、管理以及金融机构之 存款机构的注册 管理机关将做出正式关 权立 即暂 停或取 消某 家投 保存 款式金 间 、金融机构与其子公司和联营者之间
关于国外银行保险发展模式探析

关于国外银行保险发展模式探析银行保险是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通过合作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在国外,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多种多样,各国在此方面有着不同的实践经验和成熟的模式。
本文将探讨国外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并通过比较分析国外经验,探索我国未来银行保险业发展的方向和模式。
一、美国的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美国是最早开展银行保险的国家之一,其发展模式主要有“银行保险代理模式”和“银行保险资产管理模式”两种。
1.银行保险代理模式在美国,银行保险代理模式是最为普遍和成熟的一种模式。
银行通过与保险公司签约,作为保险代理销售各类保险产品,同时获取佣金。
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发挥银行的销售渠道优势,提高附加值和服务能力。
虽然银行保险代理模式发达,但在美国,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监管分别属于不同的机构,独立于银行和保险公司之上的金融监管局对保险业不太了解,导致对于银行保险代理模式的监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银行保险资产管理模式指的是银行出资设立保险公司并进行业务合作。
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可以整合金融资源,为客户提供更为灵活和综合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在资产管理模式下,银行可以通过设立保险公司,实现资产配置的多元化,并在保险业中寻求更多的投资收益。
欧洲国家在银行保险领域也有其独特的发展模式,主要有“金融集团模式”和“金融一体化模式”。
1.金融集团模式在欧洲国家,一些大型金融机构通过资产整合和业务合作,形成了庞大的金融集团,通过金融集团模式来推进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
金融集团模式下,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共享客户资源、资金池和信息系统,形成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跨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金融一体化模式金融一体化模式强调在银行和保险业务之间实现完全融合,金融机构一般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实现银行保险一体化。
通过这种模式,金融机构可以整合资源,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和综合化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在东亚地区,一些金融控股公司通过资本整合和业务整合,形成了跨行业的金融控股公司,通过这种模式来开展银行保险业务。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是国际上维护金融安全的一种比较通行的做法。
近年来,国际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功能逐步加强,在保护存款人利益、减轻政府负担、维护金融稳定、提高中小银行的竞争力以及形成有效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国家隐性存款担保政策。
例如,20世纪90年代的“海南发展银行”事件、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事件以及2004~2005年的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事件的处理中,政府部门都坚持确保居民个人资金的全额兑付,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稳定。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隐性存款担保制度的弊端日趋明显,特别是容易引发严重的道德风险,因此必须将其转换为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酝酿已久,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建立。
1993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研究和筹建全国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制度。
但是,由于随后的亚洲金融危机以及金融领域长期积累的大量不良资产,使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举步维艰。
2004年以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不断推进,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对各类银行的存款账户结构进行了抽样调查,为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提供了现实依据,随后又在大连举办了“存款保险国际论坛”,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献计献策。
美国是世界上存款保险制度最为完善的国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使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少走弯路。
但是,由于我国国情不同,我国的金融体制、制度环境都不完善,因此,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要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可照搬照抄,更不可急于求成。
一、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
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始于应对一场金融危机。
1929年10月,美国股票市场崩溃,引起民众普遍恐慌,出现了导致后来大萧条的多米诺效应。
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银行保险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
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
20世纪初的美国,保险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缺乏足够的资本和专业技术支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银行开始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银行的广泛分支网络和强大的资金实力,为保险业提供支持。
这也标志着银行保险的起源。
随着时间的推移,银行保险逐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和发展。
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许多国家开始允许银行从事保险业务。
这主要是由于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重要地位和与保险业共同的客户基础。
20世纪90年代,银行保险开始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银行纷纷成立保险部门或与保险公司合资设立保险子公司,提供各种保险产品和服务。
同时,许多保险公司也开始有意识地向银行方向发展,与银行合作共同开展业务。
银行保险的发展不仅仅是在产品和服务领域的扩大,还包括了金融产品的创新。
银行保险的典型创新产品有:1. 整存整取和分红保险:将银行的存款和保险相结合,客户在存款的同时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和盈利。
2. 万能保险:结合银行的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实现资产的增值和保险保障的双重目标。
3. 信用保险: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减少风险,促进贷款业务的发展。
4. 健康保险:利用银行的医疗资源和保险公司的专业知识,提供综合的健康保险服务。
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也逐渐显现。
首先,银行保险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并为金融市场提供了更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
其次,银行保险为银行提供了新的盈利来源,提高了银行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再次,银行保险为客户提供了更便捷和多样化的保险选择,满足了不同客户的保险需求。
尽管银行保险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争议,比如风险管理和监管等方面的问题,但其潜力和前景依然被广泛看好。
未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推动,银行保险有望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为客户和金融机构带来更多的利益。
美国中小银行经营经验教训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中小银行经营经验教训及对我国的启示一、美国地方中小银行发展情况(一)组织方式美国的社区银行由社区中的居民和企业自发成立,高度自治,其可根据客户的性质特征、产品服务的成本,自主设定产品服务的价格。
美国社区银行组织结构简单,各部门实行职能分工,彼此间协调性能好,管理者直接控制和调动资源,可迅速做出决策,能够将有限资源集中于若干效益好的项目,达到规模经济。
社区银行不是国有资本垄断的投资或纯粹意义上的民营资本的投资,多元化是其基本特征之一,这就为社区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度管理1.对地方金融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制度支持。
美国金融当局针对不同类型的银行,在资本金、法定准备金率、备付金、库存现金及库存现金与存款的比率等方面均做了不同的规定,对大银行要求较高,而对社区银行等小银行的要求则相对较低。
对信用社给予有别于商业银行体系的政策扶持是美国当局的一贯立场。
美国对信用社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推行对信用社的免税待遇;切实保障信用社的自主经营权利,如信用社可自主决定其存贷款利率、人事任免;信用社不交存款准备金;建立与信用社一体的、服务于信用社及其会员的信合保险,为信用社及会员提供充分的财务安全保障。
2.对地方金融业采取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
(1)政府专职监管与行业自律组织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美国社区银行的监管体系以社区银行内部控制为基础,政府相关部门的专职监管为核心,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为依托,中介组织的社会监督为补充。
(2)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监管。
20 世纪80 年代末期,美国当局根据巴塞尔协议修正了资本的定义,在其资本充足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资本充足性管理体系,包括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管理、杠杆比率管理和资本预警系统。
(三)经营服务领域1.客户定位准确。
美国的地方金融机构均将中小企业、居民和农户作为客户群。
如美国社区银行通过简便的手续和快速的资金周转,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良的服务。
美国社区银行平均将17%的总资产用于小企业,而大银行该比率为5%;在农场营运贷款中,由社区银行提供的占61%;而在小额农场贷款(低于50 万美元的农场房地产贷款和营运贷款)中,社区银行的占比达74%以上。
美国银行业存款保险制度的困境及对我国的启示

( ) 二 困境
的“ 多米诺骨牌效应” 造成整个银行体系的全面性危 ,
险法 案 。
一
存 款保 险制 度 的建 立 有 效 地 解决 了 3 0年 代美 国
机 。为 防范 流 动性危 机 ,美 国制 定 颁 布 了联邦 存款 保 银 行 大量 倒 闭 的问题 ,但 这 种 办法 本 身又 引 出 了新 的
流动性 风 险属 于 非 系统 风 险 ,其 他任 何 系统 风 险和 非 存 款待 破产 机 构 财产 清 理完 毕后 ,作 为破产 债 权 获取 系统 风 险都有 可 能转 化 和 表现 为流 动 陛风险 。流动 陛 清偿 。 风 险爆发 的后果 很 严重 ,很 有 可能形 成 导 致银 行破 产
储 蓄存 款 户 ,不含 大额 可 转让 存单 等 银行 本 票 。赔偿 德行 为 , 而使 得 F I 临严 重 的道 德 风 险 。联 邦存 从 D C面
作 者简介 :殷树 荣 (9 9 2一) 男,经济学硕 士 , 16 . , 现供 职 于中国 取 的保 费 与银 行 资产 组合 的风 险性 没有 关 联 ,存 款 保 人 民银 行拉 萨中心 支行; 李新颜 (9 6 4一) 17. ,女,法学硕士 , 现就读于西 南财经 险扭 曲 了人们 的选 择 ,使 人 们产 生让 保 险 机构 承 担 过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保险范围 、 险限额及 保险 费率 。存款保 险 的保险 范围 保
社提供存款保险的全美信 用合作基金 ( C F , N U] ) 它们分剐 是 是指可以获得存款保险的各种 类型 的存 款 , 包括 本币存 款和
D C负责对 所有活 期存款 账户 、 定期存 款账 户、 依据 13 9 4年《 国民住房法》 17 和 96年《 国民信 用社管理法》 建 外币存款 。F 1
在此背景下为了恢复公众对银行的信心保护存款者的利益监督并保证银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美国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glasssteagallactof1933并根据这一法案创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负责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由此开创了现代存款保险制度的新纪元
维普资讯
F C的特征与职能 。F C是一个联邦政府 独立的金融 度 . D1 DI 将保险费率 与银行 风 险挂 钩 . 费率 从 0 2 %到 0 3 %不 3 1 管理机 构 , 最 高 机 构 是 理 事 会 下 设 六 个 地 区丹 公 司。 等 … 其
F C最初 的资本总 额为 2 8 D[ 9亿美 元 中财政 部 出资 1 5 其 . 对问题 银 行 的处 理 当投 保银 行 倒 闫 或 濒 临倒 闭 时 , j
度曲制度安排, 同时对 2 O世纪幂美国存 款保 险制度 出现的危机及 睦革进行 了分析和 价 , 从 中碍 出 了一些启 并 美键 词 : 美国存款保险常 度 ; l 道德风硷 启示 中图分类号 :8 t F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O 8 8 12 0 11 0 2 3 t0 —8 8 (0 2 0 —0 6 —0
挥 了积极的 、 重要的作用 。
一
费 。美国联邦存款保 险制度 长期 以来实行 的是 同一费率制 各投保银行按 同一费率计缴保 嘧费 。最初 的费率为 0 O %. 8
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给我们的启示

、
美 国 的 存 款 保 险 制 度
法 》最 终通 过之 前 ,美国 国会 讨论 了 大约
10多 个议 案 , 都未 获准 。根据 实行 过存 5 但 款 保 险制度 各州 的经 验 .反对 者认 为存 款 保 险 削弱 了市场 的纪 律 .促 使 银行 冒 更大 的风险 , 并且 危害 了经 营 良好 的银行 . 因为 这 种制 度使 其不得 不 承担 经营 不善 的银行
年 1月 1日 成 立 了 联 邦 存 款 保 险 公 司 ( D C) F I 。其主 要功 能是 为商 业银行 、储 蓄 银 行提 供存款 保 险 . 管经 营 失败 的银 行 , 接 以 及管 理 、 督 、 查 投保 银行 。应 该说 美 监 检 国 是存款 保 险制度 比 较完 善 的国家 。 美 国建 立存款 保 险制度 也 并非 一帆 风
o o . 顺 l o ,开始 富 约束 制度 .这是 o 业. 我 国金融 亟待解 决 的 问 o 》 美 国人 的存款保 险和 担 保计 划 是
题 。美 国 的存款 保险 制度 是值 得 我们 借鉴
的。
一
以 各州为 基础 进行 过 多次尝 试 .均 由于损 失过 重而 失败 。在 《 格拉 斯—— 斯蒂 格尔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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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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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 着 中 国 金 融 业 的改 革 与 发 展 , 我 国
银行 ” 还是 “ 银行 ” 会在挤 兑 的冲 击下 . 坏 都 因 流动 性枯 竭 或 高 昂 的贴 现 成 本而 破 产 。 美 国人深 刻 总 结 这个 经验 教 训 .9 3年通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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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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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析 美 国存 款 保 险 制 度 及 对 栽 国钓 启 示
王 永泰
款 保 险 制 度 是 指 由存 款 金 融 机 构 设 置 、 建 立 的 一 个 保 险 机 构 。存 款 机 构 要 向保 险机 构 缴 纳保 险 费. 当成 员 机 构 面 临危 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或 处 在 破 产 的边 缘 时. 由保 险 机 构 提 供 流 动性 支 持 或 取 代 失 败 的 机
最 后 都 以 失 败告 终 从 1 9 3 3到 1 9 8 7年 期 间 . 这段时 间是 F D I C ( 联 邦 存 款 保
构. 并 在一 定 限度 内支 付 储 户 存 款 。 目前 有 显 性 和 隐性 的 两
种存款保险制度. 前 者 指 以法 律 的形 式 或 正 式 建 立 存 款 保 险 机 构 的存 款保 险制度 :后 者主要 是在 发展 中 国家或 者 国有银 行 占主体 的银 行金 融体 系 中.没有法 律 的规 定或 正 式 的保 险机 构 提供 保 险- f 旦 往往 在破产 后 由政府 或者 中央银 行 出面担 保兜底
律》 中。 F D I C作 为 全 国银 行 管 理 机 构 , 其 职能进一 步增强, 法
案 首次 以 独 立 法 案 的 形 式 肯 定 了 F D I C的地 位 。删 除 了 联 邦 储 备 法 对其 的 相 关 制 约 条 款 。更 在 1 9 8 7年 《 银 行 平 等 竞 争
一
险 公 司) 和F S L I C ( I  ̄邦 储 蓄和 贷 款 保 险 公 司 1 独立运作 时期 。
1 9 3 3年 , 在《 格拉斯一 斯蒂格尔法 案》 中 正 式 建 立 了 存 款 保 险
关于国外银行保险发展模式探析

关于国外银行保险发展模式探析【摘要】本文探讨了国外银行保险发展模式,重点分析了德国、美国、日本和英国的银行保险模式。
德国以综合性金融机构为主导,保险银行业务发展较为成熟。
美国则以保险公司为主导,银行保险发展较为多样化。
日本银行保险模式更加注重保险产品的创新和个性化服务。
英国则以保险经纪公司为主导,金融市场开放程度高。
通过比较分析这些国家的银行保险模式,可以为我国银行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启示,促进我国银行保险业的创新发展。
展望未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开放,我国银行保险业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需要不断调整和创新发展模式,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
【关键词】国外银行保险、模式、德国、美国、日本、英国、发展、启示、趋势、银行保险发展。
1. 引言1.1 研究背景银行保险是指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联合经营,提供包括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银行保险模式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国外银行保险模式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值得我国金融领域进行借鉴和学习。
本文通过对国外银行保险模式的概述和分析,旨在探讨不同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总结其成功经验和教训,为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提供参考。
对于我国银行保险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进行展望,以促进我国金融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在于深入探讨国外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分析各国银行保险模式的特点和优势,为我国银行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通过对德国、美国、日本和英国等国家的银行保险模式进行分析比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不同国家银行保险业的发展路径和经验,从中汲取宝贵的经验教训,为我国银行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本研究,可以从全球视野出发,深入探讨国外银行保险业的发展模式,为提升我国银行保险行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本研究还旨在对未来国外银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为我国银行保险业的未来发展提供前瞻性的参考依据。
美国保险业现状

美国保险业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美国保险业概况美国的保险业务分人寿与健康(包括人身事故)保险、财产与灾害保险两大类。
截至到1997年底,全美境内有7900家保险公司,保险业从业人员230万,保险业总资产3.4万亿美元。
保险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它为个人和团体提供规避风险的担保,又可融通大笔投资资金。
保险业在金融资产中占有较重要的比例,如:1997年人寿保险资产达1万亿美元,占到私人性质养老金的1/4。
针对个人和家庭的主要险种有:人寿、退休金、健康、汽车和住房。
针对团体的主要险种有:火灾、员工工伤、产品责任、员工家庭成员健康、退休金。
美国的保险市场规模世界第一。
1997年保费收入6885亿美元。
许多业内分析人士认为,现在的美国保险市场已趋饱和,未来保费收入增长有限。
尽管环境灾害赔偿等程度严重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财产和灾害险经营效益有一些影响,但从整体上讲,美国保险业的经营效益较好。
美国保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表现在银行和一些金融机构,以及国外公司都纷纷进入美国市场。
激烈的竞争使从业者努力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降低成本,提供特色服务等手段来保持市场份额。
另外,保险代理商分销成本的降低对提高竞争力十分重要。
未来美国保险业的增长将主要来自海外市场。
美国的保险公司不断针对保险市场增长较快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这些海外市场比国内市场更有利可图。
国际保险市场的不断开放和破除垄断,为美国的保险公司提供了本国高度成熟市场不能提供的发展机遇。
双边与多边贸易协议(如:1997年12月达成的WTO金融服务协议)对保险的发展有直接影响,并使市场开放的趋势加强。
同样,欧洲等地的保险公司,通过兼并等手段进入美国保险市场,与美国的从业者竞争。
人寿保险据1997年底的统计,美国有1620家人寿保险公司,比上年减少3.5%。
大多数人寿保险公司是股份公司,其他的多为互助公司。
以上两种性质的公司占到人寿保险公司总数的98.2%。
这些公司的业务包括年金保险、事故、健康、养老金和信托基金管理。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

以下内容转自来源互联网资料一美国是当今世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最早、运行机制最为完善的国家。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FederalDepositInsuranceCorporation?熏以下简称FDIC)成立迄今72年来,历经金融危机与来自各方面的挑战,成功地维护了美国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保持了公众对金融行业的信心,也使美国金融霸主的地位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成立于1933年的FDIC,总部设在华盛顿,目前在全美设有6个大区办事处和80个分区办事机构。
其中,大区办事处向总部负责,分区办事机构向大区办事处负责。
它们按照国会法案,在全美境内为银行和存款机构提供存款保险。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在成立后的72年中,不断改进并日臻完善。
20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美国银行业和储贷协会爆发了大规模危机,这场危机不仅暴露出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和美国金融监管的不足,而且事后分析发现由存款保险机构制约权力的缺乏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也是导致这次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美国开始意识到银行监管体制及存款保险制度方面的缺陷,随开始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赋予存款保险公司以更大的权力。
其主要的改进措施包括:扩大FDIC的援助方式、限制实行大银行不能倒闭政策、引入立即纠正机制和实行风险差别费率制度。
FDIC成立之时具有重组和经营破产银行的权利与代替破产银行理赔的责任,但处理内容与方式都较为单一,后逐渐尝试新的处理方式,如1968年首次采用收购与承担方式处理破产银行。
1982年以前存款保险机构应付银行倒闭的权力受到限制,面对20世纪80年代存款机构尤其是储贷协会倒闭率增长问题,存款保险机构几乎束手无策。
1982年通过的《加恩-圣-杰尔曼存款机构法》加强了存款保险机构应付银行倒闭的权力。
1987年《平等竞争法》赋予存款保险机构更大的权力,允许对有倒闭危险的银行进行收购。
由于大银行倒闭时对整个金融业的打击甚于中小银行倒闭,所以美国一直实行“大而不倒”的政策,如1984年对大陆伊利诺斯银行的救助即为典型一例。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利弊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在抑制金融恐慌、维持银行系统稳定方面获得了较大成功。
从1930年代至1980年代的将近50年间,美国银行平均每年倒闭不超过15家,大大低于1929年- 1933年同的2000家。
如此突出的成就,主要归功于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具体表现在:(1)复合制的职能设计。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职能:一是保护小额存款人利益,二是加强金融监管,事先介人银行风险管理,三是为银行业也提供一种市场退出机制。
这些职能同中央银行的审慎监管和最后贷款人功能,共同构成了.相对完善的美国金融安全网:一方面将银行风险尽量控制在萌芽阶段,另一方面即使有少量银行不得不破产,由于退出机制良好,也不致再现30年代的大恐慌。
(2)独特的保险基金运作,美国FDIC的保险基金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向财政部、中央银行及公众融资来拯救银行或银行体系,然后再通过收取保费分摊损失,从而大大减轻了财政和央行进行援助的负担和风险,也不影响财政预算的当期平衡,确保财政对经济增长的刺激,避免产生银行与经济的双重危机。
(3)贯彻保护小额存款人的原则。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初衷并非保护大额存款人利益,因为大额存款人拥有信息优势,会自己监测银行风险,而小额存款人投有这种优势且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大,因此FDIC通过强制投保与自愿投保、设定保险限额、对有问题的小银行实行破产救助等措施保护小额存款人的利益。
然而,1980年代美国储蓄贷款保险公司(FSLIC,现已并人FlDIc)的危机导致近2000亿美元损失,也暴露了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局限性:(1)诱发当事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
同任何保险一样,存款保险制度也激励银行过度承担风险,改革前的固定费率制又使风险大的银行首先加人保险;另一方面,FDIC的限额内全部赔付制度又使存款人放松对银行的监督。
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保险制度所追求的金融稳定。
(2)对大银行过度保护,导致银行问的不公平。
美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启示

一
、
美 国银 行 银 行 保 险 的 运 作 模 式 及 成 功 要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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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 国 银 行 保 险 的 产 生 及 发 展 一
自己的网络优势和客户资源经营起来相对高效,获得更 多的
在 2 0 O0年 以前 ,美 国一 直实行银行 ,保 险,证券三 边 际 效益 。在 这 一领 域 ,银行 提 供 了种 类 繁 多的保 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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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 服 务现 代 化 法案 》得 以结 束 。该 法 案 从监 管 上彻 底 拆 除 部专 业销售人 员,直销等 ,其 中最为有效的 是银行 自己的 金 了银 行 从 事 保 险业 务 的 障 碍 , 银行 被 允 许 通 过金 融 控 股 公 司 员 工 经 过训 练 后 对其 已有 客户 销 售 保 险产 品, 因为 这些 员 工 的形 式 进 入 保 险领 域 ,从 此 银 保合 作 业 务 正 式进 入 充 分 发 展 更 了解其客户。美国银行业一般会针对不 同的客户群体制定 时期 。 多 美 国银 行 迫切 希 望 迅速 建 立银 保 合 作 框 架 , 许 而相 比 不 同 的销 售策略 ,如针 对高端 客户采用 专 门代理 的方式 ,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关 键 词 : 邦 存 款 保 险 ; 融稳 定 ; 融 安 全 联 金 金
文章编 号 :0 3 4 2 (0 6 0 — 0 4 0 10 — 6 5 2 0 )7 0 7 — 4
力 的 缺 乏 所 引 发 的 道 德 风 险 也 是 导 致 这 次 危 机 的 主 要 原 因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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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 参考与借鉴 】
美 国 存 款 保 险 度 g 经 验 及 其 对 我 国 3 -
宣 启 示
颜 海 波
( 中国 人民银 行总 行 , 京 】0 0 ) 北 0 8 0
摘要 : 美国联 邦存 款保 险 公 司发展 历程 表 明 , 存款 保 险 制度 不 仅是 维 护金 融 业稳 定 的 重要 制 度性 安 排 , 可 以有 效激 励金 融机 构保持 充足 的资本 、 束 自身 高风险行 为 , 对 一般 意 义上 的金 融监 管构 更 约 是 成 的一种 机制 性补 充 。中国应尽 早 建立存 款保 险制 度 、 完善金 融安 全 网。在 制度 设计 上 , 通过 赋 予存
得 到 了 巩 固 和加 强 。
一
由 于 大 银 行 倒 闭 时 对 整 个 金 融 业 的 打 击 甚 于 中 小 银 行 倒
闭 , 以美 国一 直 实 行 “ 而 不 倒 ” 政 策 , 1 8 所 大 的 如 9 4年 对 大 陆 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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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启示
一、美国银行银行保险的运作模式及成功要素
(一)美国银行保险的产生及发展
在2 0 0 0年以前,美国一直实行银行,保险,证券三业分离的监管法规,并且由70年代竞争的加剧,美国银行业主要的利差收入下降。
而欧洲因为一直奉行全能银行制,银行和保险混业经营没有监管方面的限制,因此在传统业务基础上,其开展的银行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为银行业带来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由此和美国的银行业形成不公平的竞争条件。
这种不公平的状况直到1999年11月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得以结束。
该法案从监管上彻底拆除了银行从事保险业务的障碍,银行被允许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进入保险领域,从此银保合作业务正式进入充分发展时期。
许多美国银行迫切希望迅速建立银保合作框架,而相比新建或联盟方式,并购可马上获得被并购公司的专业人才和成熟的运作模式,进而获得产品和市场,使银行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开展银保业务,许多美国银行就选择并购保险代理机构,形成金融集团的方式进入保险业。
在《法案》颁布前,这样的并购案在美国年均不超过50起,而在2000年,多达170起,平均并购交易值也从1999年的200万美元增长到2003年的1000万美元。
通过并购美国的银行业迅速在保险领域站稳了脚跟。
目前,大约35%的美国银行或资产超过100亿美元银行中的91%,资产小于10亿美元银行中的27%对其个人和商业客户至少经销一种保险产品,通过银行售出的保险费金额比1998年增长了至少2倍。
(二)美国银行保险的运作模式
就产品来看,美国银行保险销售的保险产品种类非常广泛:(1)人寿产品:在银保合作发展初期,该类产品所占的比重非常大,因为它与银行本身的产品很接近,银行利用自己的网络优势和客户资源经营起来相对高效,获得更多的边际效益。
在这一领域,银行提供了种类繁多的保险产品,包括定期和终身寿险,两全保险,信用人寿保险,储蓄计划等。
(2)产险产品:如办理住房贷款时的火灾保险,办理汽车贷款时的汽车保险,办理押汇业务时的运输保险等,这些产品通常是银行自身
业务的延伸。
(3)除此以外,美国银行保险还销售针对高端客户的特定产品以及将保险产品与资产管理产品组合销售等。
就销售渠道而言,包括独立代理,银行职员,银行内部专业销售人员,直销等,其中最为有效的是银行自己的员工经过训练后对其已有客户销售保险产品,因为这些员工更了解其客户。
美国银行业一般会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制定不同的销售策略,如针对高端客户采用专门代理的方式,以佣金的形式收取费用,进行个人化销售。
而针对大众客户及简单产品,如抵押贷款保险,则利用银行网络,电话等简便快捷的工具进行低成本批量化市场营销。
就收入而言,银行增长的最快的保险费收入来源是已在银行拥有账户的客户,实际上是银行利用了现有的客户关系资源,通过对老客户推销新产品扩大对同一客户的产品销售——从一条牛身上扒下了多张皮。
(三)美国银保合作成功的要素
从总体上看,尽管美国银保合作远没有欧洲那么源远流长,但是它却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许多银行拥有的保险业务在规模,增长和盈利方面在世界范围内都处于领导地位。
其成功的要素总结起来主要有一下几点:
第一,金融管制的放松。
第二,强大的分行网络和广阔的业务地域覆盖面。
美国银行运用现代网络技术,统一的操作平台,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实现了银行保险业务的电子化。
第三,银行与保险公司的一体化联合形成了统一的文化。
许多商业银行在与保险公司合作时,虽然都表示要加强联系和沟通,但是由于两者行业文化的差异,很少能做到这一点。
第四,美国银行业并不把保险看作增加短期收入的捷径,而是将保险业务作为银行的长期目标。
消费者普遍会信赖那些信誉卓著的大银行,因为它们规模越大越不容易倒闭,由银行推荐的保险产品安全系数很高。
二、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起步于1995年,到2000年国内开始出现
了“银保合作”热,多家保险公司和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2000年6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
此后,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华夏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也纷纷与各保险公司结盟。
从银保双方签订的协议看,合作的范围包括代销保险产品,协议存款,联名发卡,保单质押贷款等方面。
从银保合作的规模来看,截至2 0 0 6年底,全国银行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2008年上半年,25家寿险公司中有22家销售银保产品,其中有13家的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增长超过100%,比例达到59.1%。
保险业总资产占所有金融资产的比例,已经从2001年的2.3%提高到2006年9月末的4.2%。
银行与保险公司初步形成了双方业务渗透,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格局。
虽然我国的银行保险产品近几年有迅速的发展,但从整体情况看,由于受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国银保合作还存在很多问题。
在我国目前的保险销售中,银行所占的比例约为1 8%,这与美国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我国金融服务业实行分业经营——银行不得拥有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也不得拥有银行(尽管有银行通过在香港设立保险公司的方式从事银保业务)。
因此,银行保险在我国主要是狭义的概念即:通过销售协议或战略联盟方式的合作,这样的模式松散且不稳定。
银行保险的产品过于单一,各家保险公司在银行柜台上推出的产品大同小异,大部分为简易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保险,仅仅是趸缴的分
红保险占银保市场份额就达到90%,无法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销售方式也过于单一,银行销售保险产品基本是通过柜台销售,银行员工基本处于“等客上门”的状态,不是主动将保险产品“卖出去”,而是期待它被“买出去”,这极大阻碍了银保业务的开展。
三、美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对我国银行的启示
(一)放宽法律环境,健全监管体制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银行,保险实施分业经营。
2000年11月发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保险与银行,证券分业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分业经营”,为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带来政策性障碍。
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都被限定在自身领域,不能交叉经营。
这与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颁布后的美国银行业相类似。
但是近几十年,银行发展的趋势已表明,全能银行制已是大势所趋,如果我们仍然固步自封,对金融三大领域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不仅阻碍了我国成就卓著的大银行借世界银行发展的东风做大做强的机会,而且容易造成多重监管或监管真空。
因此我们应适当放松对银保业务的严厉控制,根据形势发展,适时地对现行分业经营的立法限制逐渐修正,并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主张设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来对金融业实施整体监管,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功能性监管。
(二)加快信息技术的开发步伐,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银行保险的发展需要信息技术强有力的支持,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实现联网才能提高业务能力和运营效率,这是银保合作的基础和保证。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及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提高,银保产品网上销售方式也受到更多人的青睐。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和银行大部分没有实现电脑联网,许多代理业务还是手工操作,导致投保到承保的周期较长,影响了客户到银行购买保险的积极性。
(三)完善交流机制,建立深层次的伙伴关系
我国银行与保险机构之间是一种松散的合作,一家银行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一家保险机构委托多家银行代理销售,这种模式具有不稳定性,短期性,是银保合作的瓶颈,因此,银保双方应建立具有长期利益共享机制的纵深合作模式。
从事保险业务并不是急功近利的行为,而是将保险业务作为长期目标整合到银行的销售模式中,使银行和保险同属于一个金融集团,将两个行业的文化融合到一起,形成同样的价值观,加强信息交流,使它们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四)商业银行发挥各自优势,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
不同规模的银行应根据自身的竞争优势,采取不同的保险业务融合方式。
一般而言,对于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采取相对松散的分销合作方式,因为这种合作方式灵活性高,风险程度低,初始投资也相对较低。
美国许多社区银行在保险和银行产品的交叉销售方面做得比大银行更好。
对于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可采用在内部设立保险子公司,甚至组建多功能的金融服务集团方式来实现规模经济。
花旗集团的横向合作模式令人耳目一新:它向大都会出售旅行者集团的人寿业务,同时花旗的各机构继续代理经销大都会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