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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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河南杨金科技外包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补充协议
发包人(全称):河南杨金科技外包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河南外包产业园二期报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条约,以资双方在施工中共同信守。(如与原订立的报建合同有相异的条例内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南外包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郑州市金宝路北、景秦路西。
3、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土建、一般装修、安装工程等。
4、建筑面积:约12.47万㎡(按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5、结构特点:主体为框体结构;地下室部分为框架结构。
二、承包范围
河南外包产业园二期,b2#、b3#、b7#、b8#、c1#、c2#、c3#、c5#、c7#、c8#、c11#、c12#、c13#、c17#、c18#楼号及地下室、地下车库项目计建筑面积约14.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一般装修、安装工程(挖、填土,支护、桩基,大堂入户门、电梯、室外管道、室外景观绿化除外)等的全部工作量内容。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约3.1亿元(具体以竣工结算价为准)
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方式确定。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9 年月日,(以监理单位开具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工期为:750 个日历天
六、工程结算价计算依据
1、工程量依据发包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预算工作量;
2、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认的设计变通知单、施工现场签证单,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3、定额选用:执行《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定额》(HA02-31-2016)及其相关配套的最新宣贯教材、定额、计价办法、省市有关部门施工当期发布的有关造价文件,二类取费;
4、措施费计取:按河南省(2016)定额足额计取;扬尘治理增加费按豫建设标(2016)47文调增;施工排水、降水费实际发生现场签证按台班执行相关定额字目计取。
5、规费计取:按河南省(2016)定额足额计取。
6、税金计取:按9%计取,(执行税务部门营设增税率规定计取)
7、定额人工费执行《河南省建筑工程定额站文件》、豫建标字(2016)47号文及施工当期住建部门发布的现行文件指导价,据实调整。
8、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期郑州市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信息价据实调整;如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双方市场调研,按市场价签证进入结算;商砼采用汽车泵洗筑,运距按实计取。
注:施工期间,如因相关部门出台影响工程造价的政策性文件根据文件规定执行日的施工节点,分段调整。
本合同项目以结算核审价税前下浮5%为最终工程决算总造价,(其中低于六层含六层的单体栋号不参于下浮)。
七,付款办法(单体、单栋为支付款单位)
1、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至±0.00后七天内,发包人累计支付承包人已完工作量价款的80%工程款,后续按月进度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承包人已完工作量价款的80%工程款,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承包人已完工作量价款的85%工程款。
2、二次结构、砌体、一般装修、屋面、地面、防水、安装等工程按月进度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承包人已完成工作量价款的80%工程款。
3、地下室工程一次结构,按后浇带为界限及完成施工面积达到约1万平方米为支付款节点,每施工完成此节点封顶后七天内,支付承包人已完工作量价款的80%工程款,直至全部完成地下室工程量;地下室二次结构、砌体,一般装修、地面、安装等工程按月进度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已完工作量价
款的85%工程款。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按规定移交给相关部门并接受、归档合格;同时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审计时间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工程结算书后三个月内审核完成,如逾期一个月未能审核完成,则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结算书价格)审计结束后15天内,支付承包人经核审后工程决算总造价的97%工程款;余额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制(2005)7号文执行,保修到期后,质量无问题,保修金无息退还.具体如下:
a、土建、安装保修金的退还(占预留保证总额的90%):第一次返还50%、保修期满一年;第二次返还5%、保修期满二年。
b、防水保修金的返还(占预留保修总额的10%):分五年按比例每年返还20%
C、保修期时间界定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鉴认日起;(则:发包人、承包人、检验单位、设计单位、地质单位五方鉴字为准。
注:支付承包人月进度完成工程款时间为:当月25号前报送完成工作量,次月7号前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6、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约定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收款收据。
八、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承担协议条列约定的时间,数额进行补偿未支付承包人工程款逾期金额部分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直至付款结
束。
2、如发包人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逾期时间超出1个月及没有合理的解释,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停工,闹事等损失并赔偿停工期间的租赁费用;工期顺延。
九:工期延误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若因发包人原因停水,停电达八小时以上工期顺延;因扬尘治理,环保检查等政府机关部门原因引起关键线路工程停工造成工期延误,累计超过一个月的经发包人或监理部门签认补偿以下费用,工期顺延(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的,不予以补偿)
2、按实补偿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及现场施工人员来回的差旅费,(需提供管理人员一年的工资单发放表。)
3、塔吊,钢塔,扣件,施工升降梯租赁费用。
4、停工期间的水,电费用。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有关部门责令停工除外。)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施工组织不当,致使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罚款5000元/天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为已订立的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与报建合同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