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意与健康产业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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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意与健康产业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创意与健康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健康产业专业委员会、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深
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福
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等学术社团与行
业协会牵头发起,由创意艺术与健康产业的研究、开发、设计、
投资单位自愿参加的一个非盈利产业联盟。本联盟以中国医疗保
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健康产业专业委员会、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
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
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等学术社团与
行业协会为依托单位,依托学术社团和行业协会作为创意与健康
产业的智库和资源整合平台。本联盟名称:中国创意与健康产业
联盟。
本联盟由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健康产业专业委员会、深
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深圳市健康产
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圳市智慧城
市研究会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提供银行账号及公章,享受财务
自主权,自负盈亏,自主管理。
第二条本联盟的宗旨是整合创意与健康产业的官产学研资源,搭建集成创新、创意、合作研发、知识共享、知识资本化的平台,为国内外
创意与健康产业的自主创新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本联盟的发起创办单位有: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健康产业专业委员会、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
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深圳市艺贝拍拍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富有国
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亿达集团有限公司(亿达产业投资)等。本
联盟所有创办发起单位必须签订联盟章程协议,同意接受章程的约
束,承担章程规定的义务,同时享受章程规定的权力。
第四条本联盟的地址为:深圳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中国创意与健康产业联盟的主要业务范围为创意艺术产业的资源整合;搭建创意与健康交易平台;产学研平台的搭建;建立联合
研发中心、或者联合产品开发中心;共同研发、开发的品牌、专利
产权、知识的共享;产业信息的互相交流;新产业、新项目的孵化
培育;提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战略投资、项目
上市前投资服务;与官方、国内外非盈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的交流
沟通;人才培训、教育服务等。
第六条具体的业务活动包括:
(一)创造联盟成员之间相互尊重、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环境,形成联盟成员之间的品牌互动、联合开发、合作经营、资源互补的运行机制,推进联盟内外资源互补共享和深度有效合作,建立联盟成员市场化合作平台;
(二)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搭建会员交流、研究的平台,为会员提供创意与健康产业经济研究信息及相关的教育培训服务;
(三)建立网站、举办刊物、出版研究报告等形式,为社会提供非盈利性的产业数据和信息服务;
(四)联合大学、科研机构成立产品品质检测中心,发布产业调查报告,参与制定相关产业标准,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通过公益性的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解产业信息的机会、让社会公众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增进社会公众对不同产业发展的正确、理性评价;
(五)接受会员和政府委托,作为社会第三方机构,对产品服务评价,
为会员提供机构绩效考核等非盈利性顾问咨询服务;
(六)为会员企业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业务提供专业性、非盈利性咨询服务。
(七)构筑创意产业集群、园区及创新空间发展平台,围绕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针对各联盟成员在技术、服务、市场等方面不同优势,有序组织、协调联盟成员完成创意与健康产业化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八)搭建创意与健康国际网络和项目孵化平台、创意与健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意与健康产权交易融资平台、创意与健康产业发展中介服务平台,支持各类创意与健康产业机构发展,加强相互联系和沟通,成为一个展示计划项目、个人和创新意念的平台,以及文化与经济领域之间的桥梁。
(九)为联盟搭建创意与健康交易平台,尤其是电子商务平台,为联盟会员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联盟以艺贝拍拍()网站(包括相关的微信服务号及订阅号)作为联盟的网络推广、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平台。深圳市艺贝拍拍网络有限公司则承诺提取网站交易额2%的金额捐赠给联盟,由联盟支配这笔经费,用于支持中国创意与健康产业的发展(主要用于联盟的非赢利性公益项目与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联盟的会员种类
艺贝拍拍创意与健康品质生活联盟会员分为两种种类,一是非赢利性会员,主要吸收有志于从事创意与健康产业的非赢利性组织,包括大学、研究机构、民间社团、政府机构等非赢利性组织;二是赢利性会员,主要
是创意与健康产业的研发单位、企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
非赢利性会员参加本联盟,需由组织提出申请,并由该组织负责人在申请表及联盟章程上签字盖章(也可以网上签字),经联盟理事会批准通过,非赢利性会员不需要缴纳会员费用;赢利性会员单位的入会程序,需由该团体(或个人)提出申请,并由该组织(或个人)负责人在申请表及联盟章程上签字盖章(也可以网上签字),由联盟理事会批准通过,赢利性会员需要缴纳会员费用。
联盟会员同时分为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所有个人会员都属于赢利性会员,需要缴纳一定的会员费用。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联盟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联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三)在创意与健康产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业绩和工作成果;
(四)积极参加本联盟的活动,能够完成联盟成员一致同意实施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任务。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在联盟章程上签字盖章同意;
(二)经联盟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赢利性会员完成本联盟会员费的缴纳;
(四)由联盟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会员证包括非赢利性会员证和赢利性会员证。
第十条联盟会员享有下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