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案例分析题90941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环境法是指对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状况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是国家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法律性解决办法。
环境法的出现是为了解决环境问题和危害,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需求增加而制定的。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是指通过对具体环境案例进行分析,评估案例中的环境法律问题及其对环境保护和改善的影响。
以下是一个环境法案例的分析:某地区的一家化工企业,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有毒化学品,并且没有合适的废水处理设施和排放标准,导致废水直接排放到周围的河流中,严重污染水源。
此外,该企业还存在大量的废气排放和固体废物堆放问题,对周边的空气和土壤环境造成了污染。
针对这个案例,我们可以从环境法的角度分析和评估:首先,从立法层面来看,国家是否有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来规范该企业的生产行为。
如果有,该企业是否违反了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
例如,国家环保管理部门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环境的保护要求。
如果该企业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那么可以认定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其次,从执法层面来看,国家环保管理部门是否对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
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责令停产整治、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以保护环境和惩罚违法行为。
再次,从责任层面来看,企业是否承担了应有的环境保护责任。
根据环境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该承担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环境保护。
如果企业没有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没有执行排放标准,那么可以认定企业没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最后,从修复层面来看,对于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应该要求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减少或消除环境污染的影响。
这包括修复受到污染的水体、土壤和空气等环境元素,以及对受到污染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
修复措施应该由企业承担,如果企业无力承担,则可以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支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习题及答案三(含一、二答案)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标准练习题(三)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
每小题1分,共24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环境科学中最常用的环境分类法是把环境另为自然环境和()A.生活环境B.居室环境C.城市环境D.人工环境2.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法治阶段,也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开始建立。
()A.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B.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C.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D.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国家排放标准是1973年制定的()A.《工业废气排放试行标准》B.《工业“三废”排放标准》C.《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D.《工矿业“三废”排放标准》4.对黄河上游的森林系统应当绝对禁止采伐,其生态学依据是()A.“能流物复”律B.“物物相关”律C.“协调稳定”律D.“时空有宜”律5.我国设立长江水源保护办公室和黄河水利委员会,体现了环境管理的()A.综合性原则B.区域性原则C.预测性原则D.规划和协调性原则6.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60年代,是国家对环境管理的时期。
()A.早期限制B.治理C.综合防治D.总体策略与全面调整7.是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实现协调发展的根本措施之一。
()A.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B.制定环境保持计划C.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与企业管理中去D.实行行政首长环境问责制8.《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提出建议:各国环境政策的核心,应该是为主。
()A.治理B.规划C.预防D.治理与预防相结合9.在我国“三同时”制度最早规定于()A.1973年《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B.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C.1989年《环境保护法》D.1986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0.下列不属于我国自然集体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的是()A.天然孳息B.法定取得C.开发利用取得D.强制取得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A.50%B.75%C.80%D.85%12.进行工程建设时因违反规划造成江河和湖泊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体污染的,应当承担()A.民事责任B.刑事责任C.行政责任D.治理责任13.退耕还林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可以延长到()A.30年B.40年C.50年D.70年14.根据的生态规律,任何草原都有一定的载畜量。
环境法律责任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化工厂位于我国某沿海城市,主要生产塑料制品。
该工厂自成立以来,由于管理不善、环保意识淡薄,长期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近年来,随着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该化工厂的污染问题逐渐引起周边居民的关注和投诉。
二、案例分析1. 污染事件2021年5月,该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河流,导致河流水质严重恶化。
附近居民反映,河水散发恶臭,河水颜色异常,甚至出现死鱼现象。
同时,化工厂排放的废气也造成了周边空气污染,居民出现咳嗽、头晕等症状。
2. 环境监测数据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监测,该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COD)超过国家标准10倍,氨氮含量超过国家标准5倍;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浓度超过国家标准3倍。
3. 法律责任认定(1)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某化工厂未对废水、废气进行有效处理,直接排放,严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该法条,某化工厂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某化工厂负责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3)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该法条,某化工厂应当赔偿周边居民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
经审理,法院判决某化工厂赔偿周边居民经济损失共计一百万元。
4. 整改措施(1)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某化工厂投资数百万元,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2)提高环保意识某化工厂加强员工环保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案例分析环境法律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国家安全。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但环境法律问题仍然层出不穷。
本文以一起环境污染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环境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某化工厂位于我国某市,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
近年来,该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周边居民反映,工厂排放的废气、废水导致空气质量恶化,土壤污染,农作物减产,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多次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周边居民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
(二)案例分析1. 环境法律问题(1)废气、废水排放超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化工厂排放的废气、废水超标,违反了法律规定。
(2)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该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违反了法律规定。
(3)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该化工厂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了法律规定。
2. 案例处理在接到投诉后,当地环保部门对化工厂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该化工厂确实存在废气、废水排放超标、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化工厂作出了以下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2)对化工厂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
(3)责令化工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整改。
(4)对化工厂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拘留期限为XX天。
三、对策建议针对环境法律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环境法学案例分析题
环境法学案例分析题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法学成为法学领域中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
环境法学案例分析作为环境法学教学中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将以环境法学案例分析为主线,结合具体案例,对环境法学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关于环境污染的案例。
某地区的一家化工厂长期排放有害气体,导致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受到威胁,环境质量急剧下降。
在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分析,化工厂是否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部门是否履行了监管责任?受害居民是否有权利要求环境修复和经济赔偿?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环境法在实际案例中的适用和实施情况。
其次,我们来看一个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案例。
某地区的一家矿山企业长期进行过度开采,导致当地森林减少、水源减少、土壤退化等严重问题。
在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分析,矿山企业是否违反了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部门是否履行了保护自然资源的监管责任?受影响的生态环境是否可以得到修复和保护?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环境法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作用和效果。
最后,我们来看一个关于生态环境修复的案例。
某地区的一家工业园区因长期排放废水废气,导致周边土壤污染、植被减少、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在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分析,工业园区是否违反了生态环境修复的相关规定?政府部门是否履行了生态环境修复的监管责任?受影响的生态环境是否可以得到有效修复和保护?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环境法在生态环境修复方面的具体应用和效果。
总之,环境法学案例分析是环境法学教学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环境法的理论和实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也可以为相关法律实施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促进环境法的有效实施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
希望通过本文的案例分析,可以引起更多人对环境法学的关注,共同致力于建设美丽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案例分析环境法律问题(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本文以某化工厂污染事件为例,分析环境法律问题。
二、事件概述某化工厂位于我国某市,主要生产化工产品。
近年来,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2018年,当地居民向环保部门投诉,经调查发现,该厂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要求该厂整改。
三、环境法律问题分析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该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然而,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防治水污染的基本法律,该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水污染。
然而,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水,严重污染了周边水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防治大气污染的基本法律,该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然而,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气,严重污染了周边大气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4.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基本法律,该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然而,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导致固体废物污染周边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环境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环境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A. 环境与资源的保护B. 环境与资源的利用C. 环境与资源的开发D. 环境与资源的治理答案:A2.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项?A.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B. 污染者付费C. 环境有偿使用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3. 以下哪项不是环境法的法律制度?A.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B. 环境标准制度C. 环境监测制度D. 环境税收制度答案:D4. 我国环境法规定的环境污染防治包括哪些方面?A. 大气污染B. 水污染C. 固体废物污染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5. 环境法中,环境权是指什么?A. 公民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B. 公民享有破坏环境的权利C. 公民享有利用环境的权利D. 公民享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 环境法中的环境要素包括以下哪些?A. 大气B. 水体C. 土地D. 生物答案:ABCD2. 环境法的调整范围包括以下哪些?A. 环境污染防治B. 生态环境保护C. 自然资源保护D. 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答案:ABCD3. 环境法的法律手段包括以下哪些?A. 行政手段B. 经济手段C. 法律手段D. 科技手段答案:ABC三、判断题1. 环境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对)2. 环境法只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
(错)3. 环境法的实施不需要公众参与。
(错)4.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污染者付费原则。
(对)5. 环境法的法律制度不包括环境标准制度。
(错)四、简答题1. 简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答: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2. 阐述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答: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环境有偿使用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
3. 描述环境法中的环境权。
答:环境权是指公民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包括清洁空气、清洁水等基本环境要素的权利,以及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的权利。
环境的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工业园区位于我国某沿海城市,园区内有几十家企业,主要从事化工、电子、纺织等行业。
近年来,随着园区企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周边居民和政府的关注。
2018年,当地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发现园区内某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二、法律问题分析1. 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依照国家或者地方的规定,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某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气超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损害,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在本案中,当地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应当依法对企业进行调查,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
3. 环保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加强对环境质量监测。
在本案中,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排放的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可以作为判断企业是否违法的重要依据。
4. 环境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某化工企业的违法行为造成了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的损害,企业应依法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5. 企业内部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
在本案中,某化工企业未能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暴露出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缺陷,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案例分析1. 环保部门应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
(完整版)环境法案例分析题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1、原告唐某与余某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在调查虾塘周围环境时,发现某市的造漆厂的工业用废水排入塘内,这将严重威胁虾苗的生长和生命。
为此,唐、余二人要求造漆厂采取排污措施。
造漆厂以所排废水量有限不致于毒死虾苗及资金困难为由,拒绝了唐、余二人的要求。
在唐、余二人的再三要求下,造漆厂同意根据国家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规定,由唐、余二人签订防治废水污染虾塘的协议。
协议规定:造漆厂于1993年年底前对排污渠道作改道处理。
在此之前,唐、余二人投放虾苗时,应事先通知造漆厂派员观看,其后如有虾苗死亡,应及时通知厂方,由双方验证是否为厂方所排废水毒死。
否则,造漆厂不负任何责任。
1993年5月,唐、余二人在未通知造漆厂的情况下,投放虾苗30000尾。
投放后,唐、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
10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厂检验。
造漆厂虽然对唐、余二人没有通知其即投放虾苗的行为表示不满,但厂方仍派员一同到现场查看。
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1000尾。
厂方将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证明确系造漆厂所排废水中毒而死。
但是经化验,造漆厂排放的废水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
由于唐、余与造漆厂之间关于如何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唐、余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造漆厂赔偿损失。
问:(1)、造漆厂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造漆厂与唐、余二人所订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有无效力?能否成为免责事由?(3)、唐、余与造漆厂之间环境污染赔偿纠纷可通过何种途径进行解决?2、1998年5月,某居民楼住户胡某等向本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该居民楼楼下的一个酒店昼夜营业,人声喧哗造成周围居民夜间无法休息并导致失眠、血压升高等病症。
经环保局监测,该酒店夜间排放的边界噪声严重超标。
环保局作出处理决定如下:(1)、责令该酒店立即采取措施治理噪声,并罚款20000元;(2)、对于胡某等提出的赔偿请求,由该酒店向每户居民赔偿500元。
法律实施案例及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某市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大城市,经济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严峻挑战。
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某市政府于2018年颁布实施了《某市环境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污染防治法》)。
本文将以某市环境污染防治法实施过程中的一起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二、案例介绍(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工业园区,长期存在企业违法排污现象。
该园区内有20余家化工企业,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排放的废气、废水严重超标。
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二)案件经过1. 环保部门调查取证2019年5月,某市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工业园区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环保部门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2. 立案查处经调查,某市环保部门认定,涉案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违反了《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保部门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3. 责令整改环保部门责令涉案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同时,环保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治等。
4. 追究刑事责任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环保部门发现部分企业涉嫌环境犯罪。
经公安机关侦查,涉案企业相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件结果1. 涉案企业停止违法排污,整改完成。
2. 环保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200万元。
3. 涉案企业相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
三、案例分析(一)案例特点1. 违法排污行为严重:涉案企业长期存在违法排污现象,严重污染环境。
2. 法律法规适用得当:环保部门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权威。
3. 社会影响较大:该案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外国环境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沙斯塔湖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部,是北美洲最大的淡水湖之一,同时也是美国西部重要的水资源。
沙斯塔湖的水资源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尤其在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过度开发等原因,沙斯塔湖的水位持续下降,引发了当地居民、政府、企业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争议。
二、争议焦点1. 水资源分配问题:沙斯塔湖的水资源在州内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如何合理分配?2. 水资源保护问题:如何有效保护沙斯塔湖的水资源,防止进一步恶化?3. 环境与经济发展平衡问题:如何在保障水资源的前提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三、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及争议焦点沙斯塔湖的水资源争议主要涉及以下几方利益相关者:(1)当地居民:他们依赖沙斯塔湖的水资源进行农业生产、生活用水等。
(2)企业:水电站、灌溉企业等企业依赖沙斯塔湖的水资源进行生产。
(3)政府:州政府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分配,以及环境保护。
沙斯塔湖水资源争议的主要焦点包括:(1)水资源分配: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公平、合理的水资源分配。
(2)水资源保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资源进一步恶化。
(3)环境与经济发展平衡:如何在保障水资源的前提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 案例分析(1)水资源分配美国加州水资源分配主要依据《加州水资源法案》和《加州水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加州水资源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公平原则: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农业生产用水。
②可持续原则: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基础上,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③效率原则:在合理分配水资源的前提下,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针对沙斯塔湖水资源分配,加州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①设立水资源管理局,负责沙斯塔湖水资源的管理和分配。
②建立水资源交易平台,允许各方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下进行水资源交易。
③制定水资源使用计划,合理分配水资源。
(2)水资源保护沙斯塔湖水资源保护措施主要包括:①加强水资源监测,及时发现水资源问题。
②限制水资源过度开发,合理规划水资源利用。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
环境法事例剖析题事例剖析1、某化工厂是一家生产化学增添剂的公司。
2004年,该厂经过了区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估审批。
在废水办理设备查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
2007 年,该化工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增添公司收益,在未向环保局申报的状况下扩建了加工精制 3- 硝基、 4-氨基苯酚( NAP)工艺和设备,可是污染防治设备没有相应改造,在投入生产使用前也未执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扩建的设备投入使用后,因原废水办理设备没法办理大批的新增废水,造成办理池废水外溢和直接排放,污染了邻近的河流。
区环保局接到检举后对化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但化工厂以守旧技术奥密为由阻截环保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并拒绝供给扩建工程的任何资料。
经环保局对排污口污水排放进行监测,表示污染物排放严重超出规定的排放标准。
问题:请说明该化工厂的行为违犯了我国哪些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答: 1)该化学厂违犯了环境影响评论制度,即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项规划,早先进行检查、展望和评论,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赞同才能进行建设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该厂扩建的加工精制 3- 硝基、 4-氨基苯酚 (NAP)工艺和设备属于对环境会产生影响的工程,应该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赞同才能动工建设。
(2)该化学厂违犯了三同时制度,即全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 (包含小型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伤害的其余工程,此中防治污染和其余公害的设备和其余环境保护设施,一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该化学厂扩建加工精制 3-硝基、 4-氨基苯酚 (NAP)工艺和设备,可是污染防治设备没有相应予以改造,违犯三同时制度。
(3)该化学厂违犯了赞同证制度。
即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样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备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一定早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察赞同,颁发赞同证后才能够从事该项活动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环境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旨在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减少污染排放。
本案例将围绕某化工企业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事件进行分析。
二、案例概述某化工企业(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位于我国某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
在2018年,该公司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被当地环保部门查处。
根据调查,该公司在2018年1月至6月期间,未按规定进行废气处理,导致废气排放超标。
经检测,该公司排放的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均超过国家标准。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非法倾倒废液、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1)废气排放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该公司在废气排放方面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根据此规定,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非法倾倒废液、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非法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
”该公司在非法倾倒废液、固体废物方面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此规定,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公司作出了以下处罚决定:(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废气排放达标。
环境法试题及答案
环境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
A. 人与自然的关系B. 人与人的关系C. 人与社会的关系D. 人与环境的关系答案:D2.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B. 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原则C. 环境权益平等原则D. 环境资源私有化原则答案:D3. 以下哪项不是环境法的法律渊源?()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答案:D4.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依据是()。
A. 《环境保护法》B. 《水污染防治法》C. 《大气污染防治法》D. 《环境影响评价法》答案:D5. 以下哪项不是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内容?()A. 环境标准B. 环境监测C. 环境规划D. 环境教育答案:D6. 我国环境法规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 罚款B. 责令停产整顿C. 吊销营业执照D. 追究刑事责任答案:B7.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A. 环境侵权行为B. 环境损害事实C. 环境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D. 环境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答案:D8. 环境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A. 警告B. 罚款C. 责令停产整顿D. 赔偿损失答案:D9. 环境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A. 环境行政行为的相对人B. 环境行政行为的作出机关C. 环境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关D. 环境行政行为的受益人答案:B10. 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A. 环境犯罪行为B. 环境犯罪结果C. 环境犯罪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D. 环境犯罪人的主观过错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A. 人与自然的关系B. 人与人的关系C. 人与社会的关系D. 人与环境的关系答案:ABD2.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B. 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原则C. 环境权益平等原则D. 环境资源私有化原则答案:ABC3. 环境法的法律渊源包括()。
【精品】环境法学案例分析题
环境法学案例分析题案例1光明造纸厂位于某河流中上游。
1998年6月,环境监测站对该造纸厂的污水进行监测,发现该厂对所排放的污水的净化处理不够,多种污染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
遂向该厂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但光明纸厂不予理会,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
1998年10月,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征收排污费,但该厂领导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
环保局在多次征收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明纸厂缴纳应缴排污费。
【问题】市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答案】本题关于污染环境拒交排污费争议问题.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征收排污费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
”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征收。
本案光明纸厂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行为是错误的.至于该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不能支持的,因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并没有这类可以免费的规定。
案例2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
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
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
环境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生产活动日益增多,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某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作为我国某市的重要工业基地,聚集了多家化工、金属冶炼、纺织等企业。
然而,由于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引发了周边居民的不满和抗议。
2021年3月,工业园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
某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大量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园区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而导致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污水处理效果降低,大量污染物排入周边河流,造成周边水体污染,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二、案件调查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地环保部门立即对化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核实,化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包括:1. 未按国家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2. 未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安装的污染物处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3. 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4. 将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园区污水处理设施。
三、法律责任分析根据我国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化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环境影响评价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仍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责令恢复原状,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2. 水污染防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 环境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环境法案例分析。
环境法是指对环境保护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规定,它是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重要法律保障。
环境法案例分析是对环境法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和评估,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环境法律法规。
一、案例背景。
某地区一家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气和废水,严重污染了周边的环境。
当地居民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要求制止该化工厂的生产活动。
二、法律问题。
1. 该化工厂的排放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2. 当地环保部门是否有权力干预并制止该化工厂的生产活动?3. 该化工厂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三、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排放废气和废水,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该化工厂排放大量废气和废水,显然违反了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部门有权力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违法行为。
因此,当地环保部门有权力干预并制止该化工厂的生产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于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以罚款等处罚。
四、法律建议。
1. 对于该化工厂的违法排放行为,环保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放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 同时,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该化工厂的监管,确保其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五、结论。
通过对该化工厂违法排放行为的法律分析和建议,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环境法律法规,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同时也提醒各个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环境监测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区近年来工业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企业入驻。
然而,随着工业生产的增加,环境污染问题也逐渐凸显。
为了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管,A区政府决定开展一次全面的环境监测。
在监测过程中,监测人员发现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排放的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案例事实1. 监测结果:A区环境监测站对化工公司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连续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的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平均值为0.35mg/m³,远超过国家规定的0.15mg/m³的排放标准。
2. 调查取证:监测站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化工公司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也未向相关部门申报排放情况。
3. 公司回应:化工公司负责人承认,公司确实存在超标排放废气的问题,但表示是因设备老化导致处理效果不佳,并非故意为之。
三、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加倍缴纳排污费。
本案中,化工公司排放的废气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属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
本案中,化工公司排放的废气二氧化硫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属于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本案中,化工公司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四、判决结果1. 行政处罚:A区环境保护局对化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废气,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环境法学案例分析题
环境法学案例分析题在环境法学的案例分析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往往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污染治理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环境法学案例分析题的正文内容。
案例背景:某市一家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了大量的废水,这些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了附近的河流,导致河水受到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当地环保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化工厂进行了调查,并发现该厂未按照国家环保标准进行废水处理,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问题分析:1. 化工厂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2. 环保部门应如何采取行动?3. 受影响的居民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4. 该案例对环境法学理论有哪些启示?法律依据: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同时,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行动建议:1. 环保部门应立即责令化工厂停止违法排放行为,并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对已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
2. 对化工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 鼓励受影响的居民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化工厂赔偿因污染造成的损失。
4. 加强对企业的环境法律教育,提高其遵守环保法规的意识。
案例启示:1. 环境法学不仅要关注法律规范的制定,更要重视法律实施的监督和执行。
2. 环境保护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包括政府、企业和公众。
3. 法律应当为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包括严格的法律责任和有效的救济途径。
4. 环境法学的研究应当紧密结合实际案例,不断丰富和发展理论体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环境法学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了法律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分析不仅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还能够促进我们对环境法学理论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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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1、某化工厂是一家生产化学添加剂的企业。
2004年,该厂通过了区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估审批。
在废水处理设施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
2007年,该化工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企业利润,在未向环保局申报的情况下扩建了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但是污染防治设施没有相应改造,在投入生产使用前也未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扩建的设备投入使用后,因原废水处理设施无法处理大量的新增废水,造成处理池废水外溢和直接排放,污染了附近的河道。
区环保局接到举报后对化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但化工厂以保守技术秘密为由阻拦环保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并拒绝提供扩建工程的任何资料。
经环保局对排污口污水排放进行监测,表明污染物排放严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问题:请说明该化工厂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哪些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答:1)该化学厂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即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项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该厂扩建的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属于对环境会产生影响的工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动工建设。
(2)该化学厂违反了三同时制度,即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该化学厂扩建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但是污染防治设施没有相应予以改造,违反三同时制度。
(3)该化学厂违反了许可证制度。
即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可以从事该项活动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该厂在扩建有关设备以前并在未向环保局申报,获得许可证。
案例 1 征收排污费制度【案情】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
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
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
1993年9月市环境监理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 74.2分贝,所处区域为Ⅱ类混合区。
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 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 , 但乙厂置之不理。
1993年11月,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处罚:(1) 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25000元;(2)追缴滞纳金1500元;(3)罚款 5000 元。
乙厂不服,提出几点理由:(1) 污染源所在地建在先,甲厂住宅楼建在后,责任在甲厂选址不当;(2) 主要污染源鼓风机系国家定点厂家生产,低噪音符合排放标准,出现高噪音应属厂家产品质量问题。
【问题】1 、你认为乙厂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依据环境法,请具体分析说明乙厂有无违法行为?2 、环保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 ?为什么?3 、如果你是甲厂的代理人 , 你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解决该案的问题 ?【分析】1 、乙厂的理由不成立。
就环境法律关系而言,征收排污费制度的对象是超标排污单位即乙厂,至于鼓风机生产厂家的产品不合格,属于乙厂与鼓风机厂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依照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乙厂超标排放噪声应当缴纳超标排污费。
乙厂的违法行为包括:乙厂纺织车间是在1993年4月新上的,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以及征收排污费制度。
2 、环保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依照《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超标排放噪声应当按标准缴纳超标排污费,对逾期不缴者,可以处以罚款,并追缴滞纳金。
3 、作为甲厂的代理人,应当从处理好相邻关系的角度出发,请求乙厂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规定 E 类混合区的要求,达标排放噪声以及根据时限要求定时排放噪声。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乙厂消除影响、排除危害。
如果有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者,还可以请求赔偿损害。
案例 2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情】湖北省某市三义垃圾处理站本靠近市郊,但随着城市的发展,该站的位置逐渐发展为城市市中心的黄金地段 ,于是不断有人找该站商量, 愿出高价租用该垃圾站改作他用。
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该站想出两全其美的策略,一方面将垃圾站高价出租,另一方面将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全部拉到位于市郊的省级竹山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填埋。
【问题】1、三义垃圾处理站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如群众举报,应向哪些部门投诉 ?【分析】1 、三义垃圾处理站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22 条规定 : “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 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案中,三义垃圾处理站将城市生活垃圾倾倒在省级竹山自然保护区进行填埋,违反了上述国家禁止性条款。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40 条规定: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
”本案中,三义垃圾处理站未经任何部门同意,擅自关闭垃圾处理站改作他用,同样违反了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
2 、群众应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 因为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 40 条明确规定 : “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 , 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并采取措施 , 防止污染环境。
案例 3 电磁辐射污染环境【案情】南湖小区属大型居民住宅区,住宅区内建有一座 800 千伏以上变电站。
过去该变电站附近没有任何建筑,后房产开发商为充分利用土地,便在离变电站不到 2 米的地方开始修建两座居楼。
后买楼房的居民从报纸上了解到电磁辐射本身是一种污染要素,人体暴露在强电磁场中会受到一些有害影响,于是纷纷向小区开发商反映,要求停止建设居民楼开发商告知 , 居民楼的建设规划已经过规划局批准,不存在违法问题,对居民的要求置之不理。
居民无奈以规划局和开发商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诉讼请求为:(1)撤销已批准的居民楼建设规划;(2) 终止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
【问题】1 、本案违反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哪些规定 ?2 、法院是否受理居民的诉讼 ?【分析】1 、本案违反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 20 条的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 , 不得修建居民住宅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本案中变电站电压已超过 100 千伏 , 属于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在其周围附近不得建设居民楼。
因此,规划局同意在离 800 千伏的变电站不到2 米的地方修建居民楼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2 、法院应驳回居民的诉讼。
因为居民诉讼请求中包括了两类诉讼,要求撤销已批准的居民楼建设规划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应以规划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终止购房合同 , 返还购房款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应以房产开发商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中,居民将这两种诉讼混为一体,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案例 4 水污染环境【案情】滨海化工总厂(甲)建1992年1月。
东临海滩,厂外是环乡河,有水产养殖场(乙的几千亩鱼塘,是渔业养殖密集区。
甲厂建厂时按设计规划的要求,投资安装了废水处理装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东海。
设计中只允许有一个排污口,往东海排污,连生活污水也不准排入内河。
甲厂在施工时却设置了三个排污口,一个排向东海,两个排向环乡河。
农民某丙承包丁养殖场200 亩鱼塘。
养鱼用水除雨水外,全部从环乡河中抽取。
1992 年3月初,某丙投入鱼苗1万多公斤,几天内发现鱼苗相继大量死亡,损失计10万元。
某丙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要求调查处理。
环保部门在调查中发现,甲厂在环保设施没有验收的情况下,于 1992 年2 月进行试生产,致使硝基苯车间每小时排出的100 吨冷却水中带有毒性物质硝基苯。
经测定,环乡河及某丙承包的鱼塘中,硝基苯含量超过渔业标准 5 倍—— 7 倍。
调查过程中, 3 月中旬甲厂又发生硝基苯物料溢漏流入地沟事故 , 最终也排入环乡河。
事故发生后。
甲厂即通知乙厂停止抽水,某丙的鱼塘因不到及时供水又造成大量鱼死亡泛塘,损失计5万元。
对此, 环保部门作出决定,对甲厂罚款 5000 元,并要求甲厂赔偿某丙的全部损失15万元。
甲厂不服,理由是:(1)排入环乡河的是冷却水,仅含少量硝基苯,没有超过排放标准,某丙的鱼苗死亡是其经营不善造成的。
(2) 甲厂只对溢漏事故造成的 5 万元损失承担责任。
因及时通知了渔场,应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问题】1 、甲厂的理由成立吗 ? 为什么 ? 你认为某丙的 15 万元损失应由谁承担 ? 为什么 ?2 、本案中甲厂的行为有哪些是违反环境法的 ? 应分别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 、从预防为主的环境法律要求看,本案有哪些不合法之处?找出其责任主体,并简要说明。
【分析】1 、甲厂的理由不成立。
因为甲厂排污污染了环乡河和某同丙的鱼塘,造成鱼的死亡,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合法排污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是排污者的义务,不构成减免责任的条件。
所以某丙前后损失 15 万元应当全部由甲厂承担,赔偿全部损失。
2 、本案中甲厂有以下违法行为 (1) 擅自改变设计,将废水直接排入内河,造成渔业水体污染 , 使环保设施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成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生产,违反了“三同时”制度。
(2) 没有采取措施防治生产中产生的废水,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发生后也未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 排污行为造成水体污染和财产损失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
3 、从预防为主的环境法律要求看,甲厂的规划选址不合法,设在渔业养殖密集区。
法律规定,渔业水体等重要用水保护区不得新建排污口。
其责任主体包括: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环保部门,未执行设计方案及未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设单位 ( 甲厂 ) ,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主管领导人。
案例 5 餐厅排放油烟污染环境如何承担责任?【案情】杨蓉住在二楼 , 一楼是一家餐厅。
该餐厅每天排放大量的油烟 , 致使杨蓉家在炎热的夏天也无法开窗通风。
更为严重的是 , 杨蓉安装在二楼外墙的空调散热机 , 由于长期被油烟熏 , 已无法正常使用。
杨蓉多次找餐厅协商 , 没有结果 , 于是向环保局投诉 , 要求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