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区住宅物业供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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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办法

2021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办法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办法2018物业管理规章制度_2018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办法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活动,应制定规范的物业管理规章。

下面为大家了有关2018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 ___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

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核心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

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山东省供热条例(2021年)

山东省供热条例(2021年)

山东省供热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03•【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9号•【施行日期】2021.12.0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正文山东省供热条例(2014年3月2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供热用热第四章设施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稳定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

第三条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企业经营、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供热保障体系和供热管理协调机制,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供热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利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工业余热和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鼓励和扶持安全、高效、节能环保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

2021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21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21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2021年新版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正式施行。

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实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同时,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管理和服务程度。

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视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视管理工作。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许多权利,如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视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

同时,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也有一些义务,如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受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立等因素,详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该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如果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很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详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1版《物业管理办法》

2021版《物业管理办法》

2021版《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办法》2021版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促进物业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维护业主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私有、公有或其他形式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业主和承租人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注重环境保护,推动节能减排,提高小区的整体环境质量。

第五条物业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的管理决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团队,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

第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的管理结构和管理职责,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业主大会第十条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的决策机构,由业主共同行使物业管理的决策权。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应当定期召开,议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的使用、物业维修等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多数业主的同意,少数业主不得阻止决议的实施。

第四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提供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日常保洁服务。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小区内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的设施。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提供便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快递代收、代缴水电费等。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合理核定物业费,并公示相关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向业主公开财务报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物业费,不得挪用或滥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和承租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小区供暖公司管理制度

小区供暖公司管理制度

小区供暖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区供暖公司的管理,保障居民的供暖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区供暖公司履行供暖服务的义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供暖质量,确保服务质量。

第三条小区供暖公司负责为小区提供供暖服务,包括供暖设备的维护、运行和维修,供暖费用的征收和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小区供暖公司负责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报告供暖服务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小区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服务流程,保证供暖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六条小区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供暖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供暖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确保供暖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第七条小区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供暖费用管理制度,明确费用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第八条小区供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业主的服务投诉,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小区供暖公司设有总经理、部门经理、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等。

第十条小区供暖公司设有运行管理部、技术质量部、维修服务部等。

第十一条小区供暖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二条小区供暖公司部门经理负责各部门的工作管理和协调。

第十三条小区供暖公司技术人员负责供暖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第十四条小区供暖公司维修人员负责供暖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小区供暖公司运行管理部负责供暖设备的运行和监测。

第十六条小区供暖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供暖设备的检查和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小区供暖公司维修服务部负责供暖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第十八条小区供暖公司负责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供供暖服务报告。

第十九条小区供暖公司负责对供暖费用进行管理和征收。

第二十条小区供暖公司负责处理小区业主的服务投诉。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二十一条小区供暖公司应当每年制定供暖服务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二条小区供暖公司应当定期对供暖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

第二十三条小区供暖公司应当定期对供暖费用进行清算和征收。

2021版《物业管理办法》

2021版《物业管理办法》

2021版《物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委托其他管理人(以下统称物业管理人)或者自行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物业服务综合协调机制,促进物业服务发展与民族团结、平安和谐的社区建设。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公安、消防、价格、民政、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市政公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大会履行机构,监视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履行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办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办理服务纠纷;居民委员会辅佐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展开物业办理相关工作。

调解处理物业管理服务纠纷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集会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房地产、公安、民政、城市办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代表加入,具体解决物业办理服务活动中需要协调的题目。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物业办理区域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办理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办理,建立诚信档案,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和服务。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15届〕第25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五届〕第二十五号)《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9月2日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6月24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三章物业服务第四章物业使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以及相关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美好的人居环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人或者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监管、业主自治、专业服务、行业自律的原则。

第四条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构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立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第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同级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小区冬季供暖规章制度范本

小区冬季供暖规章制度范本

小区冬季供暖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健康,确保供暖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供暖范围小区内所有居民楼及公共建筑物,包括停车场、绿化带等均属供暖范围。

第三章供暖时间根据当地气温和节能要求,小区供暖时间一般从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第四章供暖温度小区供暖温度一般保持在18-22摄氏度之间,根据气温变化可以适当调整。

第五章供暖管道及设施1. 供暖管道及设施由小区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居民不得私自改动或破坏供暖设施。

2. 居民如发现供暖管道有漏水或其他故障,应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修,不得擅自修理。

3. 供暖设施的检修和维修工作一般在夜间进行,如需进入居民家中,需提前告知并取得居民同意。

第六章供暖费用1. 居民需按照居民楼建筑面积的不同比例缴纳供暖费用,具体比例由物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供暖费用每月统一收取,逾期不缴者将进行限制供暖。

3. 对于因无法正常供暖而导致的损失,物业管理部门不承担责任。

第七章供暖安全1. 居民在使用电暖器等取暖设备时,应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等电气设施,确保安全使用。

2. 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取暖设备,如煤炉、燃气灶等。

3. 室外供暖设施应远离易燃物品,以免引发火灾。

第八章供暖纠纷处理1. 对于供暖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

2. 物业管理部门将派专人进行调查并处理,对于居民造成的损失将做出相应补偿。

第九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 居民有义务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和安全。

以上为小区冬季供暖规章制度,居民在使用供暖设施时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应规定处理。

愿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温暖而和谐的生活环境。

小区供热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供热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供热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首要任务是确立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等。

基于这些原则,制度应当涵盖从员工个人安全责任到设备维护保养,再到应急预案制定的全方位内容。

制度中应明确每位员工的安全责任。

从一线操作人员到管理层,每个人都应当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所在。

例如,操作人员需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参加安全培训;而管理层则需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并对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设备的安全维护是供热公司安全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环。

制度中应包含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计划以及发现问题时的及时处理流程。

通过对设备状态的持续监控,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供热公司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这包括对各种可能的紧急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预案中还应包括紧急联络人的信息、疏散路线图以及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

除了上述核心内容,安全管理制度还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检查与评估: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对供热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3. 法律法规遵守: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供热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操作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4. 安全投入保障: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用于安全设施的更新和维护,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 文化建设:培养企业内部的安全文化,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小区供热公司能够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的安全管理体系,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供热环境。

这不仅是对居民负责,也是对企业自身发展负责的表现。

2021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正

2021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正

2021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正(2021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依据2021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打算》修正依据2021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打算》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四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商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修理、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全部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

第四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本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二)建立完善本市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三)指导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四)指导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性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五)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六)实施对物业服务行业及其他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二)实施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三)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四)实施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修理资金的归集和日常使用管理;(五)实施物业管理区域核定、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确认等事项;(六)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业务培训;(八)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

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

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09•【字号】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施行日期】2021.12.09•【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19年10月25日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21年10月27日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与共有物业第一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第二节共有物业第三章管理组织形式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一节前期物业管理第二节物业服务合同第三节物业服务收费与公共收益第五章物业使用与维护第一节物业使用第二节物业维护第三节老旧小区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促进和谐文明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是指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物业、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住宅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制定扶持政策,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为老旧小区、保障性住房等提供物业服务。

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

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

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5.27•【字号】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4号公告•【施行日期】2021.08.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正文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由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形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完善扶持、激励政策和措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措施;(二)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三)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四)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规范与质量考核体系;(五)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信用管理体系;(六)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电子信息平台;(七)对物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八)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以下统称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九)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培训;(十)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物业公司暖气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暖气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暖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保证暖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内的暖气系统。

第三条暖气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暖气系统的日常维护、急修、设备更新、节能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暖气系统的保养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暖气系统的故障,确保暖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日常维护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暖气系统进行检查和保养,保证暖气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六条暖气系统的检查和保养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清洁暖气管道、检查暖气设备的工作状态、加注防冻液、检查管道是否漏水等。

第七条暖气系统出现故障时,物业公司应当及时派遣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保故障能够及时排除。

第八条暖气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应当与暖气季节调整和过渡时期进行,确保过渡时期暖气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章急修第九条暖气季节中,如遇暖气系统出现急修问题时,物业公司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能因为节假日或其他原因推诿。

第十条暖气系统出现急修问题时,物业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小区居民,告知处理进度和预计修复时间。

第四章设备更新第十一条暖气系统设备作为重要财产,其更新工作应当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状况来确定。

第十二条暖气系统设备更新过程中,物业公司应当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设备更换,确保设备更新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暖气系统设备更新应当提前进行规划,避免暖气季节中暖气系统因为设备更新导致中断。

第五章节能措施第十四条为了降低小区居民暖气费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节能措施,提高暖气系统的效率。

第十五条暖气系统节能措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优化供暖时间表、安装温控设备、维护暖气管道等。

第十六条暖气系统节能措施的实施应当与居民的节能意识相结合,共同推动小区节能降耗。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为了确保暖气系统的正常运行,物业公司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暖气系统的运行状况。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暖气设备的使用情况、管道是否漏水、温度是否正常等。

小区暖气改造工程制度管理

小区暖气改造工程制度管理

小区暖气改造工程制度管理一、工程前期准备在工程启动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调研和规划。

这包括对现有暖气系统的评估、居民需求的收集、改造方案的设计以及预算的编制。

同时,应召开业主大会,对改造计划进行说明,并取得至少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

二、招投标与合同签订改造工程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周期、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中标后,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三、工程施工管理施工期间,应设立项目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确保施工按照既定方案进行,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同时,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采取防尘、降噪等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质量监督与验收工程质量是改造成功的关键。

应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所有材料和工序符合国家标准。

工程完工后,组织业主代表参与验收,对照合同要求和设计标准,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

五、后期维护与服务改造完成后,应建立长效的维护和服务机制。

制定详细的运行和维护手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同时,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居民的咨询和报修。

六、资金管理与透明度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明确的用途和凭证。

对于公共部分的改造费用,应通过物业费等形式合理分摊给每个业主。

同时,定期向业主公布财务报告,保持高度的透明度。

七、应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施工事故等。

因此,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处理流程、责任人指定、紧急联系方式等,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结语。

小区供热通知范本

小区供热通知范本

小区供热通知范本
尊敬的小区业主:
为了保证小区住宅供暖质量,满足冬季居民生活及办公需要,经过与供热公司协商后,小区供热安排如下:
1.供暖时间:从2021年11月15日起,供热公司将逐渐升温,全面开启供热系统。

2.供暖环境:小区采用中央供暖,供热公司将负责管网维护和
供暖温度调节。

请业主合理使用供暖,避免打开门窗导致能量浪费。

3.供暖收费:小区供热收费标准按热表计量,由供热公司负责
收取。

4.常见问题咨询:如有供热问题,请及时联系物业或供热公司。

如发现小区供暖系统异常,及时向物业或供热公司反馈。

5.节能提醒:请业主关注自身能源消耗,减少能源浪费。

冬季
室内通风要适当,尽量避免使用燃气暖气或电暖器加热。

在寒冷的冬季,小区供暖是居民生活必需品。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请大家积极配合供热公司的工作,学会节约能源,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居住环境。

特此通知!
物业管理部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1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

2021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

2021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物业管理在现代城市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规范物业管理行业,保障居民权益,推动社区的和谐发展,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物业管理条例。

本文将着重介绍2021年最新的一些物业管理条例。

一、住宅小区规章制度为了加强住宅小区的管理,保障住户的生活品质,2021年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住宅小区的规章制度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首先,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等进行了明确的管理要求,明确了维护和更新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其次,对小区的安全管理加强了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物业公司管理要求物业公司作为承担物业管理责任的主体,在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提供高效、安全和优质的服务。

同时,鼓励物业公司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物业管理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三、居民权益保护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是物业管理的关键任务之一。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加强。

首先,要求物业公司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居民的投诉和纠纷。

其次,对物业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明确了要求,确保收费标准合理透明,并规定了资金使用的范围和用途,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四、社区参与和自治社区的参与和自治在物业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强调了居民的参与和自治权利。

鼓励居民组建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的管理和决策,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

同时,鼓励社区居民共同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促进社区的和谐与发展。

五、技术支持和信息化建设物业管理的现代化离不开技术的支持和信息化建设。

在2021年的最新物业管理条例中,专门强调了技术支持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物业公司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例如,可以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化设备的管理和监控,提升保安和环境管理的水平。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0.15•【字号】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0月15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1997年11月12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20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01年5月29日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9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2009年6月26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9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21年8月31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六章物业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和应急保障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构建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设和谐宜居小区,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小区住宅物业供暖管理制度

小区住宅物业供暖管理制度

小区住宅物业供暖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小区住宅物业的供暖质量和居民的合法权益,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小区住宅物业的供暖管理,旨在规范供暖服务的运作,确保供暖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供暖效率,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

2. 管理标准2.1 供暖设施管理1.物业公司应对小区供暖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物业公司应适时修复故障设施或设备,保证供暖系统的连续稳定运行。

3.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供暖设施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故障及修复情况,并适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2.2 供暖服务管理1.物业公司应供给供暖服务咨询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2.物业公司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要求,供给合格的供暖服务,确保供暖质量。

3.物业公司应订立供暖服务计划,合理布置供暖设备的运行参数,提高供暖效率。

4.物业公司应定期对供暖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测,适时调整和优化供暖系统的运行参数。

2.3 居民权益保障1.居民有权要求物业公司供给合格的供暖服务,包括温度、供暖时间等。

2.物业公司应适时处理居民的供暖问题投诉,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3.物业公司应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确保供暖费用的合理收费和使用。

3. 考核标准3.1 供暖设施管理考核标准1.设施检查和维护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设备长期故障未修复的情况。

2.设施档案是否适时更新,维护记录是否真实牢靠。

3.2 供暖服务管理考核标准1.供暖服务咨询电话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能够适时解答居民的咨询。

2.供暖服务计划是否合理,供暖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3.对供暖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测和调整是否适时有效。

3.3 居民权益保障考核标准1.居民投诉处理是否适时有效,是否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权益。

2.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和使用供暖费用不当的情况。

4. 惩罚措施对不依照本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供暖管理的物业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惩罚。

物业公司应承当供暖质量不达标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并依法解除与物业公司的合作协议。

供暖供热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供暖供热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供暖供热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暖供热管理,提高供热供暖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供热供暖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依法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提供安全、稳定和可靠的供热供暖服务。

第四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供暖服务管理制度,规范运营管理,不得擅自停供、涨价。

第五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供热供暖服务质量。

第六条市政府应当严格监督检查供热供暖单位的运营情况,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第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设施管理第八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对供热供暖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第九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维护,及时修复设施故障,确保供热供暖正常运行。

第十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加强设施更新,逐步淘汰老化设施,提升供热供暖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做好设施保温工作,减少能源浪费,提高供热供暖效率。

第十二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建立设施档案,详细记录设施情况,为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十三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建立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用户疑问,处理用户投诉。

第十四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建立用户档案,详细记录用户信息,为服务提供参考。

第十五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定期对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需求,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加强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保证服务水平。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七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建立运营计划,明确运营目标,提升管理效率。

第十八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供热供暖计划,确保供应稳定,防止出现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市政府应当对供热供暖单位的运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通报情况。

第二十条供热供暖单位应当建立供热供暖服务监督机制,接受用户监督,保证公平公正。

第五章违法处罚第二十一条对供热供暖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市政府应当依法进行处罚,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对供热供暖单位未履行提供供热供暖服务的义务的,市政府应当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供暖公司退出小区管理制度

供暖公司退出小区管理制度

供暖公司退出小区管理制度尊敬的小区居民:您好!我们衷心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们公司一直致力于为您提供稳定、高效的供暖服务。

鉴于公司的战略调整和小区供热系统的现状,经过慎重考虑,我们决定自即日起正式退出本小区的供暖管理工作。

我们深知这一决定将对您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为此,我们特此提供以下管理制度范本,以确保在过渡期间您的基本供暖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保障您的权益不受影响。

一、通知与公告1. 本公司将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发布退出管理的正式通知。

2. 我们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居民,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二、供暖设施的移交1. 小区内的供暖设施将移交给新接管的公司或小区业主委员会。

2. 移交过程中,我们将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和操作手册,确保设施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三、维护与保养1. 在移交前,我们将对现有供暖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 如有必要,我们将提供专业的维护团队协助新管理方熟悉系统运作。

四、费用结算1. 我们将与小区管理方协商,妥善处理剩余供暖费用的退还或转移事宜。

2. 所有费用结算将公开透明,确保每一位居民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

五、应急措施1. 在过渡期间,我们将设立专门的应急服务小组,以解决可能出现的供暖问题。

2. 居民如遇紧急情况,可通过指定联系方式直接联系我们的应急服务小组。

六、后续服务1. 尽管我们将不再负责日常供暖管理,但我们仍将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居民解决相关问题。

2. 我们建议居民关注新的供暖管理方发布的信息,并与其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我们对于不得不做出这一决定表示遗憾,并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我们相信,在新的管理下,您将继续享受到满意的供暖服务。

如有不明之处或需进一步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敬礼![供暖公司名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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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住宅物业供暖管理制度
小区住宅物业供暖管理制度
为规范供暖管理工作,保障小区供热系统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供暖管理制度:
一、热力站管理
1、热力站员工在当班时必须严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每两小时巡视机房和设备一次,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保持设备运行的可靠与安全。

2、熟悉和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范,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3、当班员工在岗位上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严格交接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重要操作记录以及故障修理记录,仔细向下一班员工介绍当班的各种工作情况。

5、下班前半小时认真做好机房和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

二、运行管理
1、认真记录设备运行中的`各项参数,及时调整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质保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在冬季供暖时,空调换热器出口温度应控制在50℃~55℃之间,采暖换热器二次水出口温度应控制在60℃~85℃之间.生活热水换热器的出口温度应控制在48℃~53℃之间.若发现参数值偏差较大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主管,同时向热力公司报告。

3、每年进行一次住户室内供暖情况抽查,填写《室内供暖温度抽检记录》。

4、热力站值班人员每2小时巡视一次,并填《热力运行记录表》。

5、维修人员每天定时10:00、22:00时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供采暖阀门巡视记录》。

6、每年在供暖前及供暖期内定时进行水质化验,确保水质达标,并填写《水质化验记录表》。

7、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员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暂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地向运行班长或主管汇报,在班长或主管的协调下加以解决。

三、维修保养
1、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填写《日常维修保养记录》,供采暖主要阀门每季度维修保养一次,并填写《供采暖阀门保养记录》。

2、对住户室内供热设施的维修,按照客户服务中心派工单按时完成,并填写《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冷、暖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每年按时完成采暖供热系统年度检修保养,并填写《供热系统定期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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