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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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总论》教学任务书
侦查总论学时: 36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侦查学是研究侦查工作的专门学科,它的主要研究对象就是侦查活动及其规律。《侦查总论》它是一门介绍侦查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的课程,有较强的综述性、系统性和理论性特点。《侦查总论》对公安学院学生的开课时间一般为大学一年级的第一学期,这一学期是学生开始由学习基础课程向学习专业课程的过渡时期,《侦查总论》在这一时期开设起到了为学生打开侦查学的“大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学习侦查学相关专业课程的作用。因此,《侦查学总论》的学科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侦查总论》课程是我院警察技术系刑事侦查教研室承担的专业主干课程,是刑事侦查专业独立的必修课程。总课时为36学时。按照《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刑事侦查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本专业学生应掌握并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方法进行调查取证的技能,具有运用侦查措施、手段的能力。
二、教学的基本要求
《侦查总论》是学习其他侦查学类课程的基础与刑事侦查学、侦查措施、犯罪现场勘查等侦查学专业课程以及痕迹检验学、文件检验学、法医学等刑事技术课程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也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心理学等学科有着交叉联系。该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有以下四项:
(一)通过对《侦查总论》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明确侦查学的学科性质、
学科特点及学科历史,对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体制、刑事侦查学的结构体系和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有充分的认识和掌握,能够正确区分“大侦查体系”和“小侦查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正确理解刑事科学技术与刑事侦查学的关系,正确认识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学习刑事侦查其它专业课程及刑事技术专业课程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要求学生正确理解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和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使学生能够运用刑事侦查的基本原理正确分析、评价刑事侦查中的具体案例等相关问题,在掌握刑事侦查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刑事侦查活动的基本程序、规范等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和掌握。
(三)培养学生根据侦查学的学科特点正确认识并熟练掌握侦查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使学生明确作为一名侦查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并能够根据自身特点扩展其必需的知识结构,使其在今后的学习中明确自己的学习重点和学习方向;培养学生运用侦查思维分析具体案例,使其在未来的侦查实践中能够正确分析、判断具体问题。
(四)通过概括介绍我国侦查活动的基础工作、程序、侦查的组织结构以及我国目前刑事犯罪的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要求学生明确侦查人员的地位与职责,并初步掌握对侦查活动的运筹和管理,使其在未来的侦查工作实践中能够正确履行侦查程序,正确分析、判断案情,正确运筹和管理自己的具体侦查活动。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坚持以理论教学为主与实践教学配合的方式,演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结合。
四、教学重点、难点
1、教学重点与难点:
《侦查总论》是一门综述性质的课程,理论性较强,同时该课程又是公安学院学生接触的侦查专业课程中的第一门课程,对侦查专业的其它课程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虽然《侦查总论》还未涉及具体的侦查措施方法的讲述,但总论中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问题如侦查学的基本原理、刑事犯罪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的问题仅凭课堂理论讲述,学生掌握起来往往比较困难。
五、建议学时分配
理论34-实践2
六、课程考核
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20%。
七、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侦查总论》徐为霞主编法律出版社 2016年版。
八、教学内容
第一章导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有关侦查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理解和掌握《侦查学总论》的研究对象、内容体系。
教学重点及难点:
侦查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侦查总论》的研究对象、内容体系。
课堂讲授:4节。
第一节侦查学的研究对象
一、侦查学的概念及其特点
二、侦查学的研究对象
三、侦查学的学科性质
第二节侦查学的学科性质
第三节侦查学的研究方法
一、统计分析方法
二、案例分析法
三、实验方法
四、分析综合方法
五、比较借鉴
第四节侦查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一、侦查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
二、侦查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三、侦查学与犯罪心理学的关系
四、侦查学与法医学的关系
五、侦查学与行为科学的关系
思考题:
如何理解侦查的概念?
第二章侦查学的基本理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有关侦查基本理论的知识。
教学重点及难点:
同一认定原理的使用
课堂讲授:8节。
第一节、同一认定原理
同一认定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基本的方法,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中,大家对同一认定的概念可能是不熟悉的,但是其实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都在无数次的进行着同一认定。
一、同一认定的概念
(一)同一:同一认定的核心是“同一”,他指的是特定的客体物自身与自身的等同,既是物的自身的同一。
(二)同一认定
二、同一认定的理论基础
1、客体的特殊性——鉴定的依据
2、客体的相对稳定性——基本条件
3、客体特征的反映性——客观基础
三、同一认定原理在侦查实践中的应用。
1、现场勘查中发现供认定客体的特征
2、案情分析中确定供认客体的特征
3、调查访问中寻找确定被认定客体的特征
4、贯穿于侦查措施中的同一认定(并案侦查,通缉通报,辨认等)
5、刑事技术鉴定中的同一认定
6、侦查询问中的同一认定
第二节、物质交换原理
犯罪行为的物质性是侦查的物质的基础。是在长期的侦察实践基础上,通过概括刑事侦查活动的规律形成的系统化的知识。是刑事侦查学的核心内容之一。最早提出物质交换原理的是法国侦查学家、法庭科学家埃德蒙。
洛卡德(1877-1966),所以,这一原理也被称为洛卡德交换原理。
一、物质交换的概念及其条件
(一)必须有交换的客体
交换客体是交换存在的首要条件。
(二)必须有外在的作用力,否则施力物体就不能对受力物体施加作用力,物质交换也不能完成。外力的作用是发生交换的决定性条件。
(三)两个物质实体必须发生直接的接触。
第三节、因果关系原理
一、因果关系原理的概念
二、刑事案件中的因果联系
(一)刑事案件中因果联系的主要内容
1、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
2、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
3、犯罪技能与犯罪方式之间的因果关系。
4、犯罪行为与现场痕迹的因果关系
5、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因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