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细则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为了加强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管理职责2.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学校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员、卫生保健老师等为成员。
主要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等。
2.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检查、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加工、食品配送、食品留样、食堂环境管理等。
2.3 食堂工作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3. 食品安全管理3.1 食品采购学校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采购制度,索取并留存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
3.2 食品储存食品应按照分类、分质、分时的原则储存,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的卫生和安全,避免交叉污染。
3.3 食品加工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4 食品配送食品配送过程中应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5 食品留样学校应做好每餐次的食品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应保留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3.6 食堂环境管理学校应定期对食堂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堂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4. 监督与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同时,学校应接受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我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成立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总务处、教务处、保卫处、年级组等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第六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七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选择具备资质的供应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十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确保食品加工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设置食品储存设施,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加强食品标签管理,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保留不少于7天的样品,以备查验。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中心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小学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中心小学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失职追责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四条中心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目标是: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师生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中心小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卫生保健老师、食堂负责人等为成员。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第六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一)组长: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
(二)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三)成员:负责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第七条中心小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督第八条中心小学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九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中心小学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状况,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
第十二条中心小学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面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第七条食品采购应遵循“质优、价廉、安全、新鲜”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
第九条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定,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采购的食品应具备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产地证明、检疫检验证明等文件,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分区存放、分类管理”的原则,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第十二条冷藏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恒定温度,确保食品冷藏储存。
第十三条食品运输应使用专用的食品运输车辆,保持运输途中食品温度稳定,防止食品变质。
第五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制作应遵循“生熟分开、清洁卫生、安全操作”的原则。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七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
小学食品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小学食品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我校小学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师生的饮食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教育组织与管理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卫生保健老师等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2. 学校食品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食品安全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学校要与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
4. 学校要定期组织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第三条食品安全教育内容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让学生了解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 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了解食品安全的常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 食品卫生操作规范教育:让学生掌握正确的食品卫生操作方法,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 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教育:让学生学会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如何保护自己,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第四条食品安全教育实施1. 学校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保证食品安全教育课时。
2. 教师要结合学科内容,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3. 学校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如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手抄报等,激发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的兴趣。
4. 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5. 学校要与家长协同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让家长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共同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
第五条食品安全教育考核与评价1. 学校要定期对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了解食品安全教育的效果,对考核不合格的师生进行补考。
2. 学校要对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对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全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分工负责、协同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食堂负责人、卫生保健老师等为成员。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二)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三)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四)督促食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三、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第七条食堂采购食品应遵循安全、健康、营养、经济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要求。
第八条食堂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过期、失效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第九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行查验,留存查验记录。
第十条食堂应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分层存放,保持食品储存场所卫生、通风、干燥。
第十一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过期预警制度,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标识、优先销售,避免过期食品流入餐桌。
四、食品安全加工与操作第十二条食堂加工食品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食堂加工工具应按照用途分类使用,定期清洗、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小学校园食品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了保障小学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采购与验收1. 食堂必须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原料,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过期或标识不全的食品。
2. 食品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3. 食品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做好采购记录。
4. 食品验收人员应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验收,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三、食品储存与保管1.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阳光直射。
2. 食品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确保食品新鲜。
4. 食品储存时间应严格按照食品保质期进行管理,过期食品不得使用。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经过专业培训。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3.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4. 食品加工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
五、食品销售与供应1.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食品展示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3. 食品供应人员应佩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4. 食品供应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六、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卫生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2. 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3.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供应等环节。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监督实施。
第五条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总务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事务处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与实施等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食品安全要求;(二)组织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五)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六)定期向上级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食堂经营者的职责:(一)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销售安全;(三)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录用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人员;(四)保证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不得采购和使用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原料;(五)定期对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六)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等信息;(七)接受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及时整改食品安全问题。
小学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防体系,做到食品安全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三)明确责任,协同配合。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四)规范操作,强化监管。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加强对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靠。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名称、规格、数量、购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分级存放,保证食品原料质量。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规程,加强食品安全加工环节的管理,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做到生熟分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5、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二)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食品卫生监督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小学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原则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全面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二)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食品安全责任分工(一)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三)食堂经营单位负责食品安全加工制作、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储存、食品销售等工作。
(四)师生和家长应当遵守食品安全规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第五条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一)学校食堂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安全。
(二)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原料储存管理制度,实行分类分区存放,保证食品原料质量。
(三)学校食堂不得采购、使用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
第六条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一)学校食堂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保证食品卫生。
(二)学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工艺流程,防止交叉污染。
(三)学校食堂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安全销售与服务(一)学校食堂应遵守食品销售服务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二)学校食堂应实行食品明码标价,公开食品成分、营养含量、烹饪方法等信息。
(三)学校食堂不得强制销售食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师生收取食品费用。
第八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学校应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我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员、卫生保健老师等为成员。
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和应急处置。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1. 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合格证。
2.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3.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第四条食品安全采购1. 食堂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2. 食堂采购员应当具备辨别食品质量的能力,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 食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五条食品加工与储存1. 食堂加工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2. 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应当分类、分区、分层存放,标识清楚。
3. 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储存安全。
第六条食品安全卫生1. 食堂操作间、餐厅等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操作过程中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手套等。
3. 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餐具消毒制度,保证餐具清洁卫生。
第七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1.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食堂应当及时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进行处置。
3.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
1.2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1.3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员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2.3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3.1 学校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2 食品采购应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3.3 食品储存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分类、分区、分架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
3.4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和消毒。
四、食品加工与供餐4.1 食品加工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
4.2 食品加工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
4.3 食品供餐应采取分时、分段、分窗口等方式,避免学生拥挤,确保就餐秩序。
4.4 食品供餐过程中,应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1 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和应急措施。
5.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3 学校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6.1 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以及从事食品加工、制作、供应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后勤主任、食堂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六条食品采购应遵循“定点采购、索证索票、质量合格”的原则,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第七条采购食品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如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第八条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鼠、防虫。
第九条食品原料应在保质期内使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原料。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条食品加工操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第十一条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佩戴首饰等。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熟食品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食品制作应保证色、香、味、形俱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供应第十四条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第十七条食品供应应保证数量充足、质量合格,满足师生需求。
第六章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八条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加强对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师生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了保障小学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定以下的小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一、食品采购管理1. 学校食品采购必须有合法的购货凭证和合同,购买的食品必须取得合格的食品安全证书。
2. 学校食品采购应优先选择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供应商和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食品供应商。
3. 学校对采购的食品要进行验收检查,确保食品无变质、过期等问题。
二、食品储存管理1. 学校食品储存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储存室应保持干燥、通风、整洁,禁止存放有害物质。
2. 学校应制定食品储存管理制度,规定食品储存时限和储存方式,并根据食品的类型进行分类储存。
3. 学校食品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清洁卫生。
三、食品加工管理1. 学校食品加工区域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等。
2. 学校食品加工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的健康证明。
3. 学校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保证食品加工工具的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配送管理1. 学校食品配送必须由专业的食品配送公司进行,确保食品安全和食品配送过程的卫生。
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有食品卫生证明和配送记录,确保食品流程的可追溯性。
3. 学校接收食品时,应仔细检查食品的包装和标签,发现问题及时退货。
五、食品安全检测管理1. 学校应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抽检。
2. 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档案,记录食品抽检情况和检测结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食品卫生教育管理1. 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
2. 学校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方面的知识和操作技能。
七、食品事故应急管理1. 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2. 学校食品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报告有关部门。
此外,学校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其他相关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小学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第五条小学食堂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小学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七条小学食堂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三)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整改;(五)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二)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四)其他相关条件。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第十一条小学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要求、采购渠道和采购程序。
第十二条小学食堂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三条小学食堂应当实行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原料。
第十四条小学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查验并留存供应商的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第十五条小学食堂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不得使用。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和加工第十六条小学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中小学校园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采购、储存、运输、废弃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
第七条师生和家长应当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
二、食品原料采购和储存第八条食品原料采购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第九条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和使用非法食品原料、添加剂、过期食品等。
第十条食品原料应当分区、分类、分架存放,并保持环境清洁、通风、干燥。
第十一条食品原料的保质期应当进行检查,不得使用过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原料。
三、食品加工和制作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环境整洁,设施设备齐全,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健康证明。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遵循生熟分开、清洁操作的原则,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工具应当定期清洗、消毒,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包装材料和工具。
第十五条食品制作过程中应当加强对食品的温度、时间等关键环节的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销售和配送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场所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环境整洁,设施设备齐全。
第十七条食品应当放置在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的设施中,不得直接暴露在空气中。
第十八条食品配送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运输工具,保持食品温度适宜,防止食品变质。
中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4篇)

中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食品加工厂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从事、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档案,详细记录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全过程的信息。
第二章食品采购第七条学校食堂应选用正规供应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成品食品。
第八条学校应签订食品供应合同,明确食品原料的供应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留相关材料备查。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食品物流管理制度,保障食品的运输过程中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供应商的审核,对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供应商及时终止合作。
第三章食品加工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设立食品加工区域,并明确加工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人员应遵守食品加工工艺和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控制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污染源。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加工工艺和设备的检查,保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保留食品样品备查,以备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和追溯。
第四章食品销售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设立食品销售区域,并明确销售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食品销售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食品销售监督制度,定期对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对食品销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核。
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小学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充分发挥学校食堂在保障营养和改善学生健康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学校食堂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健康证和食品从业人员证,负责制定并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堂的规范运营。
2. 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的宣传,确保全体师生了解和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1. 食堂应与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食品供应协议,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食品和相关证明材料。
2. 食堂负责人要对收到的食品进行验收,检查食品是否过期、变质、包装是否完好等,并及时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验收记录。
四、食品存储管理1. 食品存放区域需保持整洁干燥,温度适宜且通风良好,与有毒、有害物品保持一定距离。
2. 根据食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储,分开存放生鲜食品和非生鲜食品,并及时标注存储时间和使用期限。
五、食品加工管理1. 食品加工人员应具备相关健康证和食品从业人员证,按照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口罩,保持手部清洁。
2. 食品加工过程要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六、食品配送管理1. 食品配送车辆应保持整洁,保持车辆温度适宜,食品运输过程中要加强保护,避免污染和损坏。
2. 配送食品凭证应与实际货物相符,收货的负责人要进行验收,确保所收到的食品准确无误。
七、食品销售管理1. 食堂负责人要督促售货员遵守规定的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2. 销售时要保持食品展示台的整洁,避免食品接触到有害物质或受到污染。
3. 已过期的食品、变质的食品和包装破损的食品严禁销售,必要时应进行记录并退货。
八、食品残渣和废弃物处理管理1. 食堂负责人要确保食品残渣和废弃物的及时清理和妥善处理,防止滋生细菌和引发恶臭。
2. 食品残渣和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保证环境卫生。
九、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1. 学校要定期组织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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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细则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细则一工作职责
1、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商店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2、发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感官异常的食品立即停止使用。
3、每月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并与岗位考核挂钩。
4、每天做好食品留样的检查工作。
5、造成食品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对有关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检查制度
1、学校专门设食品管理人员(张小花)负责商店卫生检查。
2、定期710天至少一次,或不定期(突击检查、抽查等)。
3、检查内容包括食品的来源渠道、出厂厂家、出厂日期等及商店内的清洁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过程、消毒、留样情况。
4、对检查结果有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食堂考核进行扣罚款。
5、对检查结果挂墙公示。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细则二一、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领导。
二、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使食堂建筑
与环境符合要求。
1、学校食堂配有相应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地。
2、食堂装配不锈钢材料制造的餐具专用的洗刷、消毒池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分开。
3、食堂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用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蚊虫。
三、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四、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五、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主管卫生部门的卫生监督与指导。
六、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
七、学校应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培养其食品卫生意识,并对他们进行科学引导、劝阻他们不买当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八、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的责任人要给予批评和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细则三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
到县食品卫生监督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