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投资评
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财办[2012]98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2.11.27
【实施日期】2012.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财办〔2012〕98号)
各市、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行政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2年11月27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行政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与评价。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社会中介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国内公开招标产生。
第三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