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定义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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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类 (一)分类标准: 1、两个角度: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 2、实证法 (1)年龄 (2)医学 (二)种类 1、完全行为能力人: (1)18周岁以上且非精神病人。间接性精神病 人在精神正常时。
• (2)16至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 活来源的人(民法通则第11条),指能够以自己 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 平的情形。 • 2、限制行为能力人 • (1)10周岁到18周岁之间的人,但不包括上 述1(2)情形。 •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即: 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 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 其行为后果的人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I: 定义和效力
第一节
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 一、法律行为的定义 • (一)指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 素,当事人欲借此引起权利创设、变更或 消灭的法律后果,法律根据该意思表示的 内容或“指向”承认发生该后果的行为。 • 1、当事人的意思决定法律后果 • (3)特定效果意思(效果意思) • 它指行为人的意思中所包含的、能够发生 特定具体之法律效果的意思。特定效果意 思往往决定了法律行为的具体内容,并通 过与后者联系起来加以理解。 • 例:甲打算以5000元购买乙的摩托车, 并想在10号拿到它。他便把这个意思告知 了乙。
• (4)意思与动机不同 (规范与事实之区别) • 在心理学上,动机一般被界定为促使某人 从事某种活动的源头、原因或“激励”因 素。 • 2、表示 • (1)“意思”与“表示”的关系 • A “意思”中包含着“表示”的具体内容 (主要是效果意思部分),而“表示”则 是意思的“外部表达”。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瑕疵情形与法 律调整
《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
《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导读:本文是关于《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希望能帮助到您!《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文 | 唐正洪《民法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民法中的法律效力
民法中的法律效力一、引言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或关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权利义务。
在民法体系中,法律效力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一项重要原则。
本文将从合同、法律行为和法律文件等方面探讨民法中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是民法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形式。
依照民法的规定,当合同成立并符合法定条件时,即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权利义务的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首先体现在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产生。
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合同的强制执行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合同解除、要求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措施来追究责任,甚至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受损方的权益。
这体现了合同法律效力的保障和强制性。
3. 合同的不可撤销性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合同是不可撤销的。
例如,法律明确规定的债权、债务和婚姻关系等,一旦成立,即具有不可逆转的法律效力。
这种不可撤销性的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三、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除了合同,法律行为也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效力的体现形式。
法律行为包括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行为,例如遗嘱、赠与等。
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和法律效力:1. 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一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合法有效的遗嘱能够确立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法律行为的无效和可撤销性尽管法律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无效或可撤销。
例如,受遗赠人在遗嘱被撤销或无效后,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文件的法律效力法律文件是一种由法律规定或法定机构制定的文件形式,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
例如,政府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是对公民、法人和组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其法律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文件的公示法律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公示,以使公众知晓和遵守。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具有民事⾏为能⼒的⼈,可以独⽴实施民事⾏为。
限制民事⾏为能⼒的⼈实施民事⾏为时,要经监护⼈的追认,该民事⾏为才具有法律效⼒的,那么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有哪些规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民事法律⾏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为。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三⼗三条【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民事法律⾏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为。
第⼀百三⼗四条【民事法律⾏为的成⽴】民事法律⾏为可以基于双⽅或者多⽅的意思表⽰⼀致成⽴,也可以基于单⽅的意思表⽰成⽴。
法⼈、⾮法⼈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为成⽴。
第⼀百三⼗五条【民事法律⾏为的形式】民事法律⾏为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约定采⽤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特定形式。
⼆、民事⾏为和民事法律⾏为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是⾏为⼈基于主观上的⽬的,借助于⼀定的客观条件实施的产⽣⼀定法律后果的⾏为,但它们有以下两个区别:1、⼆者性质不同。
民事法律⾏为是⾏为⼈的合法⾏为,这种合法⾏为的⽬的在于设⽴、变更、终⽌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为包括有效的民事⾏为和⽆效的民事⾏为,合法的民事⾏为和⾮法的民事⾏为。
2、法律后果不⼀样。
⾏为⼈实施民事法律⾏为可以产⽣预期的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为是合法⾏为,受法律的保护。
民事⾏为有合法与⾮法、有效与⽆效之分。
对于⾮法的或⽆效的民事⾏为,从⾏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不受法律保护。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为。
实施民事法律⾏为的形式包括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有效分析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有效分析摘要:对于民法典来说,其制定及执行是中国法制建设过程当中的重点事项,社会所有人群都会比较重视。
也就是因民法律行为是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正基于此原因,本文重点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进行了介绍,并同时剖析了民法典中设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生效以及有效行了细致的分析。
关键词: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生效;有效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来说,各个专家学者对其定义也会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在《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有一些专家学者会认为,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就是指自然人以及法人会基于意思表达,进而对民事权利以及民事义务进行设立、变更、终止的行为。
而在实施了《民法通则》之后,有不少专家学者也会指出,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就是指公民与法人双方之间就民事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关系而进行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合法活动。
二、《民法典》中设立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尽管说在对民法典总则进行制定的过程当中,有关专家与学者会对于法律行为制度的具体规范持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是多数人会比较认可。
但根据《民法通则》中对法律行为作出的规范来分析,经实践证明,法律行为规定的确立能够对法律的适用范围发挥必要的影响,所以它就必须进一步加以保留。
(一)完善《民法典》针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法律,主要是为了对以意思表达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作出较为统一的规范,以保证法律过程更加简洁,从而避免了法律过程复杂的问题。
在相关实务中,法律部门也会将关于法律行为的有关条款,作为判决依据。
也正因此,这一法律被大家所认可,建立了约定俗成的规范。
而这样对民事法律进行规定,也就能够使民法典简明扼要,存在着非常重要的使用意义。
(二)整合民法体系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生效的基础对法律事实而言,可以分成二个形式。
一个是行为,另一个是事故。
而在这里面,法律行为主体就是指以主体意思构成存在着法律效力的对外关系,从而构成了法律事实的法律行为,并且可以被划分为三类,依次是法律行为、侵权行为和狭义的法律行为。
法律基本知识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
法律基本知识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在法律领域中,民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门法律学科。
它主要规定了公民和其他主体(如法人、非法人组织等)之间的民事关系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是民法中的核心概念,本文将探讨民事权利的定义、分类以及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等相关内容。
一、民事权利的定义及分类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条件下享有的主体权利。
在民法中,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人格权利三个方面。
1. 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个体享有自身完整和健康的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例如,人们有权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要求他人不侵犯自己的姓名和肖像权。
2. 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个体享有或处分财产的权利。
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
例如,个人有权享有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财产进行合法的支配和处分。
3. 人格权利:人格权利是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保护个人尊严、自由和自主的权利。
它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婚姻权、知情权等。
例如,人们有权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拘禁和侵犯。
二、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依法创设、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意思表示。
一个完整的法律行为应包括主体、客体、表意、意思表示形式和法律目的等要素。
1. 主体:法律行为中的主体是指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主体。
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例如,一个个人可以通过买卖合同的方式购买房屋,这个个人就是该法律行为中的主体。
2. 客体:法律行为中的客体是指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对象。
客体可以是财产或其它具体权益。
例如,合同中的交易商品、服务等就是法律行为中的客体。
3. 表意:表意是法律行为中主体表达一定的意思,即意思表示。
这需要主体的真实意思与其表达的一致。
例如,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条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过程。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后果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本文将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生效范围、生效时间以及生效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1. 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 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 主体资格: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 对象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应当合法,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5. 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如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公证等形式。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范围1. 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合同权利义务、财产权益等。
2. 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履行合同、支付赔偿金等。
3. 诉讼时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期限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1. 意思表示完成时:对于意思表示行为,如口头承诺、书面签字等,自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
2. 法律规定的时间:对于法律规定的时间,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自该期限届满时生效。
3. 实际履行时:对于实际履行行为,如交付货物、支付货款等,自实际履行时生效。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后果1. 权利义务关系确立: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合同权利义务、财产权益等。
2. 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 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三、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双方法律行为”的进一步区分 有偿法律行为: 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律行为。 无偿法律行为: 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律行为。
四、双务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
“双方法律行为”的进一步区分 双务法律行为: 当事人双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单务法律行为: 当事人一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5、在法定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不得再行撤销
6、法定期间: 1年——自行为成立之日起(《民法通则》), 或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合同法》)。
(三)效力待定
1、因“权利”不足所致
2、行为成立时,其效力悬而未决
3、行为人之外的特定第三人决定“追认”或者“拒绝”
4、若其追认,行为自始有效
5、若其拒绝,行为自始无效
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比较:
可撤销民事行为 成为成立时的效力状况 撤销权/决定权人 行为的最终效力 有效 行为人 撤销:自始无效 不撤销:始终有效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效力悬而未决 行为人之外的特定第三 人 追认:自始有效 拒绝:自始无效
五、民事行为的最终效力状况
1、事实判断 民事行为 B、不成立 2、价值判断 A、成立 B、效力瑕疵 A、有效 B、不生效 3、效力约束 A、生效
a、确定无效
b、可撤销 拒绝:行为无效 追认:行为有效 c、效力待定 撤 销:行为无效 未撤销:行为有效
民事行为的最终效力状况的结论:
1、民事行为的有效:
A、有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权未行使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追认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事业单位考试-民法笔记
民法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形态1.有效:2.无效3.可撤销4.效力待定民事能力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年满18)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8-18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例题:【例题1】甲从16岁时就有了工作,每月收入1500元三年后已有一万多积蓄。
在未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甲自作主张花3000元买了一条金项链。
甲购买金项链的行为()A.无效民事行为B.有效民事行为C.效力待定D.属于事实行为答案:B16岁已经视为完人了【例题2】孙某,16周岁,经其父同意,在网上与乙某达成了买卖二手电动车的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协议是()。
A.有效合同B.效力待定C.可撤销合同D.无效合同答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为有效【例题3】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
这一行为属于()A.犯罪行为B.无效民事法律行为C.有效民事法律行为D.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重大误解,可撤销【例题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A.某男孩,7岁,把家里的古董送给同桌同学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给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C.甲企业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1000元,而代理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答案:BA.无完全行为能力人B.重大误解带来的可撤销C.恶意串通,无效D.违法,无效【例题5】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A.15岁的乙与某销售公司签订购买2部手机的合同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与他人签订房购买合同C.丙雇佣丁的商船走私品牌手机,并与丁达成利分成协议D.戊通过向领导行贿的方式与某国有公司签订销告合同A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能力行为,效力待定B 无行为能力人,无效C 违法D 行贿违法,可撤销答案A一.物权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概念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财产所有权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物权2.财产所有权的内容①占有:②使用:③收益:④处分(前三项所有人借给他人,他人也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但处分权只有所有人有):3.共有共有分为两类:按份共有(按份数共有,一方共有人专卖其份额,另一方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共有人两个以上,对财产不分份额,等额均分(若没有约定共有方式,除家庭成员外,一般按份共有)4.相邻权特点:1.法定的2.无需约定两个房子建好后,中间的路,都能走担保物权(重点)1.抵押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民法课件《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至少有两个当事人,且他们必 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标的可能性
当事人所追求的标的必须是可能的、合法的,并 且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范围。
形式合法
某些民事法律行为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如合同 需要书面形式。
生效要件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 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条件的成就
条件的成就指作为条件的事实 出现,即该事实发生与否,由 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
条件的效力
条件的效力在于决定民事法律 行为的生效或解除,对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
。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的概念
期限是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时间, 作为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消灭的根据。
期限的种类
期限可分为始期和终期,分别在期限 届至时和期限届满时使法律行为效力 产生或消灭。
详细描述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由于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受到欺诈、胁 迫等原因,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的行为。这类行为在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但 一旦被撤销,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总结词
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并对外公示,但效力尚不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条件的成就。
详细描述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并对外公示,但由于缺乏有效要件, 其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于其他行为或条件的成就来确定其效力的行为。例如,
指当事人以口头语言的方式表 达内心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形 式。
书面形式
指当事人以文字符号的方式表 达内心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形 式。
默示形式
指当事人以不作为的方式表达 内心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 。
民事行为法律效力合同法(2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行为法律效力合同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民事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民事行为法律效力的概念、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民事行为法律效力概述1. 民事行为法律效力的概念民事行为法律效力是指民事行为在法律上所具有的约束力,即民事行为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程度。
民事行为法律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四种。
2. 民事行为法律效力的特征(1)合法性:民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2)约束力:民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守民事行为的规定。
(3)相对性:民事行为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涉及第三人的权益。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隐瞒等行为。
3. 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公平地分配权利和义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 依法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自愿订立合同,不得强迫或欺诈对方。
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 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3)合同已成立。
五、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1.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07讲_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1.民事法律行为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三要素:(1)当事人;(2)意思表示;(3)标的。
2.一些特别的民事法律行为,还必须具备其他特殊事实要素,如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还必须有标的物的交付。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1.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形式要件意思表示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提示】《民法总则》第135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例题·2014年单选题,调整】小凡今年8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
他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块橡皮,定价2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买下。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小凡购买橡皮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
A.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无效B.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C.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有效D.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答案】C【解析】8周岁的精神健康的小凡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关联知识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自始无效。
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然无效。
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
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2.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有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在《民法典》中,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有着详细且重要的规定,这些规定对于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首要条件。
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能够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且能够独立地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
例如,未成年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能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意思表示真实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关键要素。
如果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况,那么该民事法律行为可能被撤销。
比如说,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另一方在错误的认识下作出了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如果一个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背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即使双方达成了合意,该行为也是无效的。
在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方面,《民法典》规定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口头形式则是通过口头语言作出的意思表示。
还有一些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比如不动产的买卖、抵押等,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对于意思表示的作出,《民法典》也有详细规定。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等几种情况。
除了前面提到的有效条件外,如果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情形,那么该行为无效。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以及有效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以及有效导读:《民法典》是我国民法的最高立法机关,其中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生效和有效的相关条款。
本文将从法律行为的概念入手,深入探讨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和有效等方面。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分类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依法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自由意思表示或者其他意思表示。
根据行为的性质和作用,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协议和单方行为。
协议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自由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相互约束的法律行为。
单方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自由意思表示单独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定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定主体资格,自然人要达到法定年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具有法人地位。
如果当事人没有法定主体资格,其所进行的法律行为就是无效的。
(二)真实意思民事法律行为实施过程中必须表现真实意思,即确保当事人的意思真实存在、真实、诚意表达。
如果实施过程中存在虚假意思、恶意欺诈等情况,则该法律行为成立无效。
(三)合法目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需要是合法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风尚。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法律行为在成立时也是无效的。
(四)合法形式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需要符合国家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要求。
不同民事行为形式的要求不一样,例如土地买卖需要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合同需要签署双方当事人的字迹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法律行为自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时间点。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须满足以下要求:(一)法定生效法定生效是指行为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成立之后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如大多数合同的法定生效为签署合同之日。
(二)约定生效约定生效是指当事人通过自由协商,达成约定规定生效时间或条件,从而获得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在约定生效的情况下,待生效期限或条件不满足时,行为不存在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0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
01
的民事法律行为
02
03.因受胁迫而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02.因受欺诈而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03
04
04.显示公平的民事法 律行为
可撤销的类型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下列哪些选项为重大误解行为? A. 甲不知女友已与他人结婚而购买订婚钻戒 B. 乙误认真画为赝品而贱卖之 C. 丙承揽粉刷他人围墙,因估算平米数错误,报价低,造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民法 典 》第155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 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被确认无效,将产生溯及力,民事法律行为从成 立时起即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 典 》第1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 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依此规定,如果民事法律行为的部 分内容无效,且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也能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由于其欠缺民 事法律行为的根本性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进行民事法律行 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甚至产生相反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典型的无效民 事法律行为
虚假的民事法律行为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三
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赔 偿损失 :民事行为被确定无效或撤销后,应由有过错的一方向无过 错的一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
追缴财产: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实施了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 益的民事行为,其所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应当追缴,收归国家、集体或 返还给第三人。
民法通俗读本 第二十三讲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种类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一、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具备一定的条件时,才能成立并发生效力(发生应有的法律效果),这种条件称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分为一般的要件和特殊的要件。
一般的要件是一切法律行为都应具备的要件,也就是《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的三点。
特殊的要件是某种法律行为是某种法律行为在一般要件之外应该具备的要件。
特别的要件在各种法律行为中互不相同。
例如要式的法律行为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
在一定情况下,法律行为成立后同时生效,所以不必区分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但有些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在条件上和时间上有明显的不同,这时就要区分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例如遗嘱人订立遗嘱的行为,在依法定方式订立后即成立,但遗嘱要在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在成立后并不即行生效,要到符合所附条件时才生效。
有时法律行为的成立或生效,除需要行为人的行为外,还需要国家的一定行为。
例如结婚必须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须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这时的登记和批准都是国家的行为,但都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或生效要件。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有三点:(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实施有效的法律行为的能力(见行为能力一节),所以自然人要实施有效的法律行为就以有行为能力为必要,行为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
(2)意思表示真实法律行为之所以发生法律效果,因为行为人具有法律效果的意思,这种意愿包含在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之中,所以法律行为的效力都取决于意思表示的内容。
关于意思表示,有两点最重要,一是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一是意思表示的内容要合法,后一点在下面要讲。
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行为人表示于外的意思(客观上表示出来的意思,也就是他人根据行为人的表示意思所辨认出来的意思)与他的内心意思(主观意思,行为人自己内心里认为的意思)要一致。
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为的效⼒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们所进⾏的民事⾏为会在⼀定的条件下产⽣法律效⼒,那样的话是会受到国家法律所保护的,但是具体还是要判断的,那么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为的效⼒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为的效⼒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为由有民事⾏为能⼒主体实施,是民事主体真实意思表⽰,并且该⾏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三条【民事法律⾏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为有效:(⼀)⾏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意思表⽰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为的形式(⼀)明⽰形式明⽰形式,是指⾏为⼈明确表达内⼼意思的形式,包括⼝头形式、书⾯形式及视听形式等其他形式。
1、⼝头形式。
2、书⾯形式。
它⼜分为⼀般书⾯形式和法定书⾯形式。
⼀般书⾯形式是指法律只⼀般地要求⾏为⼈⽤⽂字符号等来进⾏意思表⽰的⽅式。
如常见的书⾯合同、电报、电传、电⼦数据交换等数据电⽂,往来信件等。
⼀般书⾯形式,或为当事⼈约定采⽤,或为法律规定采⽤。
如果法律规定或当事⼈约定应采⽤书⾯形式的,民事法律⾏为的当事⼈应当采⽤书⾯形式。
特殊书⾯形式是指当事⼈除了⽤⽂字符号表达其意思外,还须经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
它⼀般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和公告形式等。
特殊书⾯形式除具有证据效⼒外,还往往具有成⽴效⼒及⽣效效⼒。
(⼆)默⽰形式默⽰形式,是指在⾏为⼈不明确表达内⼼意思的情况下,根据其⾏为判定⾏为⼈内⼼意思的形式。
包括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
1、推定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在⾏为⼈不明确表达内⼼意思的情况下,根据其作为判定⾏为⼈内⼼意思的形式。
例如甲、⼄两公司在未订⽴书⾯合同的情况下,甲公司向⼄公司发货,⼄公司接受货物且未提出任何异议的⾏为可推定为⼄公司有购买甲公司货物的意思。
此时如果该合同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性或强制性规定即可推定双⽅的买卖合同已经成⽴且⽣效。
民事行为的效力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行为的效力民事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
(一)有效民事行为1.主体合格。
主体合格意味着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其内心真实意愿的表达,而非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重大误解。
3.内容合法。
民事行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法律行为须有合法性。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其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
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行为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是效力待定的。
这种行为事后经法定代理人承认,可为有效。
2.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范围或代理权终止以后实施的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行为如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承认,可为有效。
3.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债务人将所承担的债务转由他人承担,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才能有效。
如果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但事后得到债权人的承认,则债务转移行为有效。
4.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之物行为,由于实施处分行为的人无处分权,因此经权利人追认该处分行为有效,权利人拒绝追认的,该处分行为无效。
《合同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有效条件,当事人依法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几种情形1.因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实施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2.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3.内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撤销请求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一经行使,即产生民事行为因变更内容而有效或因被撤销而无效的后果。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有哪些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有哪些再有民事法律⾏为签订之后,⼀般都会在合同⾥⾯约定成⽴的时间,但是⼤多情况下,在民事⾏为已经成⽴之后,就已经发⽣效⼒了,个别情况会除外,那么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有哪些呢,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百三⼗六条民事法律⾏为⾃成⽴时⽣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同意,不得擅⾃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为。
⼆、民事法律⾏为成⽴条件(⼀)法律⾏为成⽴的共通要件这是民事法律⾏为成⽴皆有的要件。
因我国仅规定民事法律⾏为的⽣效(即有效)要件,没有对成⽴要件作出明确规定,⽽后公布的合同法对两者稍做了区分,所以,民事法律⾏为的成⽴要件可以概括为:1.有意思表⽰。
民事法律⾏为的共通要件因单⽅⾏为和双⽅⾏为⽽有不同。
在单⽅法律⾏为,当事⼈意思表⽰完成,法律⾏为即告成⽴;在双⽅法律⾏为,相互意思表⽰⼀致时法律⾏为⽅告成⽴。
2.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
标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
例如,买卖的价⾦以及委任的授权事项等,须能确定。
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为成⽴时。
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
(⼆)民事法律⾏为成⽴的特别要件这是指法律对某些法律⾏为的特别要求,不是所有的法律⾏为皆有的要件。
1.在有因⾏为,原因⽋缺法律⾏为不成⽴,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
(三)法律⾏为成⽴的效⼒法律⾏为的成⽴,表意⼈必须受意思表⽰的约束,不得擅⾃变更和撤回。
法律⾏为成⽴的效⼒就是意思表⽰的成⽴效⼒。
民事法律⾏为⽣效的时间⼀般来说是在成⽴的时候就已经⽣效,除⾮是有其他的约定的,在成⽴之后,双⽅当事⼈就会有责任和义务,如果有违约的,要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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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2.意思表示不自由: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3.行为违法: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2)伪装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违反法律、公共利益
1.欺诈、胁迫、趁人之危(不损害国家利益)
2.重大误解:双方均为意识到的错误认识(过失)
受害人可行使撤销权、变更权(1年内)
1.权利人追认后溯及开始有效
2.相对人催告权利人在1个月内追认(无表示为拒绝)
3.善意相对人在权利人追认前明示撤销
3.显失公平:有偿行为,受害人急迫、轻率、无经验
1.无权处分
2.无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债务承担
4.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效力
自始、确定、当然无效
无须主张或诉讼
撤销前有效
以诉撤销(1年内)
溯及开始无效
效力不确定
效果
1.无须继续履行
2.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3.追缴国家财产
4.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
5.仲裁条款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
1.有意思表示
2.标的确定且+可能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
意定条件:附条件、附期限
法定条件:
1.有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法:标的内容合法+形式合法
无效民事行为
可撤销民事行为
效力示瑕疵
3.行为违法
意思表示瑕疵
外表健全
未经权利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