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系统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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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及其维护与管理
第一章概述
京沪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主要是对危及运行安全的自然灾害(风、雨、地震)、异物侵限等进行监测报警,提供经处理后的灾害预警、限速、停运等信息,为列车调度员进行列车运行计划调整,发布行车限速、抢险救援等命令提供依据,保证列车运行安全。
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是保证列车运行安全的重要基础装备之一,属重要的行车设备,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14条中一类设备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性、可靠性、准确性、安全性,采用的现场监测设备应具有免维护或少维护功能,系统功能和设置应符合铁道部、路局有关规定,经建设、运营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用。
第二章系统组成
一、京沪高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是风监测、雨量监测、异物侵限监控、地震监控等子系统组成的集成系统。
系统采用统一的处理平台,由现场监测设备、现场监控单元、中继站列控接口设备、牵引供电接口设备、监控数据处理设备、调度所设备、终端设备及通信网络设备构成。
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终端设备包括行车调度监控终端、局工务调度监控终端、工务段调度监控终端和监控数据处理设备维护终端。
二、风、雨、地震监测设备由风速计、雨量计、地震仪及其相应
的现场控制箱盒组成,异物侵限现场监测设备由异物侵限监测传感器和轨旁控制器组成,监测信息传送至离监测点最近的现场监控单元内。
三、现场监控单元采用模块化结构由系统主机、UPS电源、数据接收和发送模块、继电器组合模块、防雷单元、网络接口和机柜等设备组成。
监控单元机柜安装于现场探测设备附近的GSM-R基站、中继站、车站的防灾机房内,地震子系统现场监控单元在牵变所和分区所内。
四、监控数据处理设备由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存储设备、
一、风监测子系统具备大风监测报警功能。
(防灾\第二册合图.dwf)
区。
300km/h限速规定:动车组在环境风风速不大于15m/s时,可以正常速度运行;风速不大于20m/s时,限速300km/h;风速不大于25m/s时,限速200km/h;风速不大于30m/s时,限速120km/h;风速大于30m/s时,严禁动车组进入风区。
四、列车调度员应实时监控防灾监控终端。
遇有报警及时向列车发布限速或停车命令。
调度终端弹出限速对话框,调度员点击确认在报警处所恢复正常前,限速300km/h时风速计标志显示为蓝色,限速200km/h时风速计标志显示为黄色,限速120km/h时风速计标志显示为橙色,严禁动车组进入风区时风速计标志显示为红色。
按照部发布的2011年第2102号调度命令要求:高铁遇防灾系统显示大风、雨禁行或限速的报警时,列车调度员应立即与相关列车司机联系,要求司机加强观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减速运行。
五、当系统发出报警信息后,列车调度员须立即确认报警地点,并根据限速提示向相关列车发布限速运行的调度命令。
限速区段为报警监测点的两侧相邻监测点之间区段。
对来不及发布调度命令的列车,应立即通知司机限速运行。
当系统发出禁止运行报警信息时,列车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司机停车。
司机接到调度命令或通知后,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减速和停车措施。
六、风监测子系统故障时,工务防灾监控终端自动报警,工务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工务段、通信段等设管理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修复。
系统故障尚未解除前,工务调度收到遇天气预报7级
第二节雨量监测(防灾\第二册合图.dwf)
二、防洪期间,列车调度员、局工务调度、工务段调度、第三方维护单位值守人员对雨量监测系统终端进行24小时监控。
三、当列车司机发现降雨影响行车安全时,应果断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并及时报告列车调度员,同时报告降雨地段里程。
如系统无报警信息时,列车调度员指示本列继续运行,同时提示后续列车注意运行。
四、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要根据降雨量报警信息,及时进行雨中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区段和设备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相关部门。
发现影响行车安全时,须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限速运行或封锁线路。
五、需开行轨道车(或单机)检查时,设备管理部门应提出申请,设备主管业务处室审核签认后报调度所值班主任批准,由列车调度员发布调度命令(内容包括运行区段、停车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实施。
六、列车调度员得到工务及其他相关专业调度台检查无异常的报告后,应及时向相关列车发布取消临时限速或解除线路封锁的调度命令。
第三节异物侵限监控
一、异物侵限监控子系统监测侵入铁路限界的异物,发现有异物侵入限界时,触发列控系统使列车自动停车。
(防灾\第二册合图.dwf)
钮”恢复行车。
如果司机确认发生异物侵限情况时,应立即采取限速或停车措施,并报告列车调度员。
列车调度员应通知工务调度, 由工务调度通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清理线路上的异物,抢修行车设备,确认恢复通车条件后通知各自段调度,工务段调度通知驻调人员,登记开通线路,列车调度员操作异物侵限监控系统“上行、下行临时行车按钮”恢复行车。
五、报警点为公跨铁立交桥或公铁并行地段,且设有视频监控时,列车调度员应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查看确认。
当列车调度员确认线路上有异物时,相关处理程序按前述规定执行。
当列车调度员不能确认时,应立即安排上下行各一列车以目视行车速度开往异物侵限报警地段,列车司机改按目视行车模式,以遇到障碍物能随时停车的速度运行,必要时可停车查看,查清线路情况(报警点为公跨铁立交桥时,随车机械师在列尾观察公跨铁立交桥状况,并报列车司机),并向列车调度员汇报。
列车调度员接到持限速调度命令的列车司机通过线路无异常的报告后,应将防灾系统中该线路临时行车按钮解锁;在工务临时派出代替异物侵限报警功能的现场看守人员未到位前,列车调度员应通知进入区间的列车以不超过160km/h 的速度通过异物侵限报警点,同时通知司机加强瞭望;列车调度员得到工务现场临时看守人员已到位且异物侵限报警地段无异常报告后,
下达恢复正常行车的调度命令,恢复正常行车。
列车调度员接线路上确有异物的报告时,相关处理程序按前述规定执行。
六、维修人员利用天窗点,尽快修复异物侵限传感器,并通过局工务调度终端试验按钮,确认系统功能恢复正常,同时通知列车调度员,操作恢复按钮,使系统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三方维护单位相应要点上线维修登记手续由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负责办理。
第四节地震监测
一、地震监控子系统能准确识别地震波,监测地震加速度,生成强震报警,实现强震应急处置。
当二个及以上地震监测点监测出的地震加速度达到0.04g及以上时,地震监控子系统自动触发信号系统使安装有ATP的动车组自动停
超过预先设定的报警门限值(0.04g)时,经逻辑判定后再发出强震报警。
双点报警时,监测点的报警信息统一上传至应用服务器,由应用服务器统一判断,并将判断信息发送到对应的控车、控电监控单元。
系统自动触发信号系统使安装有ATP的动车组自动停车、触发牵引变电所牵引供电控制装置使地震监测点前后各30公里范围内接触网停电。
三、报警处置
当终端显示界面弹出单点报警对话框后,此时为地震设备故障报警,工务调度要立即查看事件记录,确定准确的报警地点,通知工务、电务、供电、通信等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厂家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地震系统设备检查,检查人员现场处理地震系统设备故障后,向工务调度汇报。
当终端显示界面弹出两点报警对话框后,此时为地震报警,系统已经自动触发信号系统使安装有ATP的动车组自动停车、触发牵引变电所牵引供电控制装置使接触网停电。
工务调度要立即确定准确的报警地点,咨询国家地震局核实是否发生地震。
经确认若未发生地震,说明是系统误报,通知工务、电务、供电、通信等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厂家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地震系统设备检查。
若确实发生地地震,通知工务、电务、供电、通信等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厂家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全部运营设备检查,重点检查影响列车运行的线路、桥梁、供电、列控信号中继站、通信基站、牵引供电所等关键设备状态。
工务调度同时还要通知工务、电务、机务等处室的值班处长到工务调度集合,
由工务处值班处长任应急处置小组组长,指挥应急处置工作,调度所主任(副主任)驻调度台指挥。
现场各专业检查人员确认设备具备开通条件后,向工务调度进行汇报,工务调度将现场检查情况向应急小组组长汇报,确认具备线路开通条件后应急小组组长向主管局长汇报。
主管局长确定开通运行,工务调度负责通知调度所操作解除地震报警程序,恢复正常行车。
四、报警解除
解除地震报警程序:工务调度点击列控和牵引供电解除地震报警按钮,点击后通知调度所调度输入相应密码点击相应的列控和牵引供电解除地震报警按钮,进行列控和牵引供电报警解除,工务调度确认牵引供电报警解除后,通知调度所电调恢复供电。
现场确认:解除地震报警后,地震监控系统中的列控、牵引供电接口继电器落下,系统恢复正常状态。
五、试验功能
由于地震时小概率事件,地震设备长期处于稳定、无报警状态,某些地震监控系统设备的好坏无法通过日常使用及时发现。
因此在维护终端上设有地震试验功能。
在维护终端上可操作远程试验,通过地震设备发出控制信号使系统触发报警,从而验证系统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远程试验安排每半年组织一次,由工务处牵头组织,电务处、机务处等处室配合参加,设备管理单位负责安排人员和要点,在天窗点内进行。
地震监控系统与牵引供电系统的接口之间,设有试验现场开关。
在试验时,可断开与牵引供电的接口,实现地震监控系统的试验不影响牵引供电的功能要求。
第四章设备维护管理及相关要求
一、设备维护管理分工
防灾系统设备维护工作按“统一管理,专业负责”原则进行。
局工务处是京沪高铁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的牵头管理部门,工务、电务、机务处等业务处室按系统专业划分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
鉴于该系统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设备运行维管期内由设备管理单位各站段分别与第三方维护单位设备厂家签订设备维护合同,实施第三方维护单位维护,确保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及时,功能有效。
二、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维护界面划分
(一)防灾系统维护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工务段:接触网杆上雨量计和风速计、牵引变电所和分区所内地震仪、异物侵限传感器及通向轨旁控制器间线缆、局调度所托管机房防灾机柜、局调度所防灾终端、局工务调度防灾终端、工务段调度终端,还有设于沿线站上的监控数据处理中心设备。
电务段:信号中继站内地震监控系统列控继电器、异物侵限列控接口设备、防灾信号缆等防灾列控信号接口设备。
通信段:监控单元和防灾配电箱、通信网络设备和防灾通信缆等防灾系统数据采集、传输网络设备。
供电段:电力箱变引出电缆至防灾专用配电箱电源端子之间的供
电线缆设备,地震监控系统牵引供电接口设备。
接触网杆上的雨量计、风速计由工务段维护管理,由供电段配合进行日常检查时的天窗点内接触网停电事宜,现场监测设备检查时由双方联合进行。
牵变所和分区所内的地震仪检查时工务段提前三天报供电段检查计划供电段要为工务段提供检查条件。
信号中继站内的监控单元检查时电务段要为通信段提供检查条件。
牵变所和分区所内的地震监控单元检查时通信段提前三天报供电段检查计划供电段要为通信段提供检查条件。
(二)防灾系统维护管理分界如下:
1.工务段和通信段的分界点
(1)异物侵限现场监测设备及轨旁控制器至监控单元间设备:以箱式机房内监控单元箱柜现场采集设备引入线接入端子为分界,接入端子向现场监测设备侧设备由工务段负责维护管理,接入端子(含)至监控单元箱柜侧设备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管理;
(2)风、雨和地震现场监测设备与监控单元间:以箱式机房或牵引供电机房内监控单元箱柜现场采集设备引入线接入端子为分界,接入端子向现场监测设备侧设备由工务段负责维护管理,接入端子(含)至监控单元箱柜侧设备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管理;
(3)监控数据处理中心设备以防灾数据传输通信网络所接入通信机房内配线架端子为分界点,该端子以外向监控数据处理中心设备由工务段负责维护管理,端子(含)以内向通信网络侧设备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管理;
(4)路局调度所设备:以北京调度所托管机房防灾机柜所接入通信机房内配线架端子为分界点,该端子以外向监控终端侧设备由工务段负责维护管理,端子(含)以内通信网络侧设备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管理;
(5)路局工务调度终端设备:以防灾数据传输通信网络接口为分界点,该接口向监控终端侧设备由工务段负责维护管理,接口(含)向通信网络侧设备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管理;
(6)工务段监控终端设备:以防灾数据传输通信网络接口为分界点,该接口以外向监控终端侧设备由工务段负责维护管理,接口(含)以内通信网络侧设备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管理。
2.工务段和供电段的分界点
监控数据处理中心提供的电源:以防灾电源开关箱供电电缆电缆头为分界点。
该端子(含)向监控数据处理中心侧设备由工务段负责维护管理,向电源侧设备由供电段负责维护管理。
3.供电段和通信段的分界点
通信基站和信号中继站向防灾监控单元提供电源:通信基站和信号中继站内防灾电源箱由通信段和电务段负责维护管理。
地震监控单元与牵引变电之间设备:以牵引供电机柜端子为分界点,端子向监控单元间设备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端子(含)向牵引供电机柜内设备由供电段负责维护管理。
4.电务段和通信段的分界点
通信基站防灾监控单元与信号中继站间以通信基站防灾监控单
元电务信号缆输出端子为分界点。
该端子(含)向防灾监控单元侧设备由通信段负责维护管理,向信号中继站侧设备电务段负责维护管理。
第五章设备检查内容及周期
为保证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工务段、通信段、电务段、供电段根据设备厂商及设备管界划分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电务负责:
室内巡检内容:防灾供电箱ABB工作状态灯显示正常,供电电压稳定,各端子接线牢靠无松动;信号电缆无破损;列控继电器使用正常。
室外巡检内容:桥上及桥下防灾信号电缆无破损,桥下电缆径路上无计划外动土施工。
室内、外防灾系统设备每月巡检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