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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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纲要绪论

江苏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长江下游、黄海之滨,从南到北分别与山东、安徽、浙江、上海等省市比邻,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域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全省总面积10.26平方公里,总人口 7438 万,现辖13个地级市。江苏境内地势低平,除东北部、西南部有丘陵山地起伏,其余多处于海拔 50 米以下,天然水系发达,河湖纵横, 港汊密布,有大小湖泊 290 余, 干渠水道数以千万公里,长江、淮河横贯东西,太湖、洪泽湖雄踞南北,水面面积占到总面积 16.9% 。流域内土地肥美,物产丰饶,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交通便利, 经济发达,融汇了旖旎的自然风光与无数的人文胜迹,是享誉中外著名的水乡旅游胜地。

江苏水利多年来承担着国家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的重任。江苏境内古今水利工程浩大,成就卓著:京杭运河、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南水北调工程……记载着人类开拓自然的丰功伟业。新中国建立以来,全省先后建有流域性堤防 6600余公里,大中型水库 47 个,小型水库861个,大中型涵闸 300多座,大中型泵站 159座,拥有机电排灌动力 460 万千瓦,基本建成了防洪、除涝、灌溉、治渍和调水五套水利工程体系。今天,众多的水利工程以宏伟的工程构筑形象,结合优美的山水林木自然景色和历史文化遗迹,构成丰富多样的独具魅力的水利风景资源。

进入新世纪以来,江苏水利在担负着国家治理淮河、沂沭泗河、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面临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体制性转轨。作为承担国家经济基础建设和环境建设重任的水利建设管理单位,也面临着从传统工程水利向现代资源水利转变的新的发展契机。如何将水利工程建设与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如何依托水利风景资源的优势,发展第三产业,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丰富水利建设的多元内涵,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是现代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目标之一,也是新时期江苏水利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经过开发建设,可以开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江苏拥有较丰富的水利风景资源,水利风景区开发较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经验。早在20世纪90年代,一些水管单位以所辖水利工程及环境为依托,发展风景旅游事业,建设了一批水利风景区,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 2006 年,全省经国家水利部评审命名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已有13处。江苏水利风景区从初具雏形到稳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对水利风景区发展的综合意义认识不够充分,包括对水利风景资源价值和水利风景旅游的社会需求认识不足,管理工作中存在工程维护、生态环境保护与风景开发脱节的现象。

2、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工作薄弱,缺少科学的规划指导,对水利风景区规划的综合性内涵认识不足,存在盲目开发、过度开发,造成潜在的资源破坏、工程缺陷和资金浪费。

3、由于地区、资源条件和资金投入等因素的影响,全省各地的水利风景区发展不够平衡,存在着较大差异。

4、缺少风景、旅游开发经营管理的专业知识、经验和人才,存在将风景区与工程管理混为一谈,分工不明,管理粗放,责任不清,机制不活,建设、管理和经营水平有待提高。

5、政策法规不到位,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资金投入不够,风景区发展速度受到影响。

当前,面临着全省更多的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建设,为保证江苏水利风景区发展沿着正确的轨道行进,亟需提出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目标和思路,《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纲要》正是适应这一形势和背景而提出的。

第一章规划编制的基础

(一) 目的和意义

1、坚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适应新时期水利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水利风景资源的有序开发,适度利用和持续发展。

2、在国家水利风景区总体发展规划纲要的框架内,为我省水利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远景蓝图,推动水利风景区建设健康发展。

3、在回顾和总结我省水利风景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新时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制定方针策略,提升我省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全国水利系统和地方知名的水利风景区。

(二) 规划范围

江苏省内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旅游、休闲和文化等活动的区域。其中,建设规划侧重于水利系

统内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所属的国有土地,边界明确,权属清楚(持有国土使用证,或地方政府确认的合法证明),并设有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职能的机构。

(三)规划依据

1、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通知,水综合「2005」125号

2、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通知,水综合「2004」143号

3、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04

4、建设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建城「2001」83 号

5、gb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6、gb/ t 18971-2003 《旅游规划通则》

7、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001-2020 )的通知,苏政发「2002」90号

8、江苏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纲要》和《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申报、审批程序的通知》,苏建国「1994」31号

9、江苏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四)规划期限和阶段

参照国家经济发展计划、水利部《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江苏省旅游发展规划》和江苏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纲要》基准年定为 2006年,规划期限为 2006年—2020 年。

其中:规划近期: 2006年—2010年,规划中期: 2011年—2015年,规划远期:2016年—2020 年。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战略指导思想

1、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人与自然相和谐、社会与经济相协调的发展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建设。

2、以科技为先导,以水利工程安全为保障,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对水利风景资源进行有序、适度、综合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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