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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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一、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恶化,绿色建筑作为一种具有可持续性、节能环保、人与自然和谐等特点的建筑形式,日益受到关注。

在我国,上海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建筑行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概述1.标准的目的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住宅绿色建筑设计过程,提高住宅绿色性能,降低住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2.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项目,以及其他住宅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活动。

3.标准的主要内容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绿色建筑设计原则、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绿色建筑施工与验收要求等。

三、绿色建筑设计原则1.可持续性原则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资源、能源、环境、生态等多方面因素,实现住宅与自然、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2.节能与环保原则采用节能、减排、低碳等技术措施,降低住宅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人与自然和谐原则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创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四、绿色建筑设计与实践1.绿色建筑外部设计(1)场地选择:选择自然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良好的地段,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2)建筑布局:合理规划建筑布局,实现室内外空间交融,提高居住品质。

(3)绿化设计: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打造生态宜居的环境。

2.绿色建筑内部设计(1)空间规划: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实现动静分区、居寝分离、公私分明等。

(2)建筑材料选择:选用环保、节能、低碳的建筑材料,降低住宅内部环境污染。

(3)节能技术与设备应用: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住宅能源利用效率。

五、上海市住宅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实践案例分析1.案例介绍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项目采用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充分考虑场地、建筑、绿化等多方面因素,实现了绿色建筑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

上海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科学、有序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原则)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规划引领,有序推进。

落实区域评估、整体更新的要求,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依法推进试点,实现动态、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注重品质,公共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优先保障公共要素,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

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政策,使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现多方共赢。

第三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组成,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完善配套政策。

第四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技术规范、管理规程,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的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城市更新的实施,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的职责)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包括制定城市更新区域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指定相应部门作为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协调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定期评估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更新项目依法合规并按计划落实。

第二章城市更新区域评估第六条(区域评估的工作要求)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会同区县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开展区域评估,确定地区更新需求,进行地区公共要素评估,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明确适用更新政策的范围和要求,形成区域评估报告报审稿。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上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上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物的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建筑物的整体环境适应能力,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上海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这里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要注重建筑的节能性能。

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采用节能材料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建筑的采光、通风等设计也要符合节能要求,减少对人工照明和空调的需求,降低建筑的能源消耗。

其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还要注重建筑的环保性能。

建筑材料的选择要尽量避免使用对环境有害的材料,减少建筑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建筑的排水系统、垃圾处理系统等也要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此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还要注重建筑的健康性能。

建筑内部的装饰材料、家具等要尽量选择对人体健康无害的材料,避免甲醛、苯等有害物质的释放。

建筑的室内环境要保持空气清新,水质纯净,为居住者提供健康的生活环境。

最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还要注重建筑的可持续性能。

建筑的设计和施工要尽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减少建筑拆除后对环境的影响。

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需求,保证建筑在未来仍然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

总的来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涉及到建筑的节能性能、环保性能、健康性能和可持续性能。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达到一定的要求,才能被认定为绿色建筑。

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大都市,需要更多的绿色建筑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建筑企业和设计师投入到绿色建筑的设计和建造中,共同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8.07.09•【字号】闵府办发[2008]51号•【施行日期】2008.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办发[2008]5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ОО八年七月九日关于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沪建交[2006]781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闵行区节能降耗工作要点的通知》(闵府办发[2008]14号)的文件精神,对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作目标根据上海市和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目标,将“两个2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数量同比增长20%、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数量同比增长20%)真正落实到实处。

以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以政府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为垂范,逐步推进居住小区节能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实施范围纳入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包括本区行政辖区范围内2005年7月15日前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未实施节能措施的住宅建筑;2006年6月30日前办理工程项目报建的未实施建筑节能措施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和旅游建筑;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程项目报建的未实施节能措施的其他公共建筑如科教文卫通讯建筑、交通运输用房等已建建筑。

三、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区建管局是全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主管部门。

上海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科学、有序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原则)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规划引领,有序推进。

落实区域评估、整体更新的要求,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依法推进试点,实现动态、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注重品质,公共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优先保障公共要素,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

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政策,使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现多方共赢。

第三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组成,1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完善配套政策。

第四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技术规范、管理规程,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的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城市更新的实施,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的职责)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包括制定城市更新区域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指定相应部门作为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协调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定期评估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更新项目依法合规并按计划落实。

第二章城市更新区域评估第六条(区域评估的工作要求)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会同区县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开展区域评估,确定地区更新需求,进行地区公共要素评估,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明确适用更新政策的范围和要求,形成区域评估报告报审稿。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0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0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02020年,上海市正式发布了一套新的“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这是为了维护绿色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而实施的为期四年的重要政策。

该标准将严格控制新建、改建和大型建筑的绿色评价,引入先进的绿色建筑技术,加快上海市绿色建筑技术发展。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分八个层次,其中第一层次为基本绿色评价,涵盖了在规划、建设、运行等阶段的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第二层次为耐久性绿色评价,强调在节能、施工材料、室外环境等方面的投资;第三层次为节能绿色评价,将节能技术应用于室内空调、采光和节能构件等;第四层次为节水绿色评价,强调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第五层次为智能化绿色评价,认识可控性和可视度;第六层次为生态绿色评价,包括绿地、植物保护和生态农业等;第七层次为社会和经济绿色评价,关注于建筑对社会和经济部门的影响;第八层次为文化绿色评价,建立美学视角,增强当地建筑文化。

这套新标准鼓励建筑业者采用环保材料,增加节能设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还可以减少施工时间,减少社会影响和经济支出。

实施这套标准将有助于上海市在建筑行业实现绿色发展,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健康可持续的环境,维护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

上海市政府还将持续支持和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加大新建和改建建筑的绿色投资,完善建筑市场秩序,把上海建设成世界一流的绿色城市。

如今,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早已成为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表明了上海市积极采纳现代科技,保护环境,改善城市环境,构建动态生态系统的决心。

未来,随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不断完善和更新,新建、改建和大型建筑将得到更多“绿色通道”的支持,上海将成为全球绿色建筑行业的一颗耀眼的明珠。

总之,“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上海市提高建筑绿色水平,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保护生态系统,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鉴于此,上海市政府将继续严格执行新版“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促进建筑业的绿色发展,改善社会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进程。

上海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上海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上海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上海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并创造一个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建筑环境。

上海正在积极推动绿色建筑行动,以应对快速城市化带来的环境和能源挑战。

下面是上海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详细介绍:1. 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制定更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包括建筑材料的选择、施工方法、能源使用效率等方面,以促进建筑的能源效益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 推广可再生能源使用:鼓励建筑业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成本,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鼓励使用环保建材:推广使用环保建材,如可回收材料、减少VOC(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材料等,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改善建筑内外环境质量。

4. 发展水资源循环利用系统:在建筑设计和建设中考虑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如雨水收集、灰水回收等,以减少对传统淡水资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成本。

5. 推广绿色屋顶和垂直绿化:鼓励建筑业在屋顶上种植绿色植物,或者在建筑立面增加垂直绿化,以提供城市生态系统,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景观。

6. 提供绿色建筑政策和金融支持: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提供财政激励措施,以鼓励开发商、投资者和业主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和解决方案。

7. 建立绿色建筑评估和认证体系:建立绿色建筑评估和认证体系,为绿色建筑提供可靠的标准和认证,以促进绿色建筑的规范化和持续发展。

8. 加强绿色建筑宣传和教育:通过举办绿色建筑展览、研讨会和宣传活动,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理念,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和公众的意识和认同。

9. 加强绿色建筑研发和创新:加大对绿色建筑技术和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创新投入,促进绿色建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提高绿色建筑的整体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10. 建立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在上海市内策划和建设一些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展示绿色建筑的最佳实践和效益,以吸引更多的开发商和投资者参与绿色建筑。

上海市《既有建筑改造技术标准体系表》修订介绍

上海市《既有建筑改造技术标准体系表》修订介绍

第 40 卷第 1 期2024 年2 月结构工程师Structural Engineers Vol. 40 , No. 1Feb. 2024上海市《既有建筑改造技术标准体系表》修订介绍马泽峰*王平山李承铭(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 200011)摘要基于《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及《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2021—2025)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政策法规,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标准体系与专项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的调研,引入系统工程方法论进行体系多维度分析,梳理归纳了既有建筑改造技术标准体系表编制的愿景目标、范围边界与指导原则,形成上海市《既有建筑改造技术标准体系表》,并对2025年前上海市既有建筑改造标准体系的完善提出近期建议。

关键词既有建筑,改造,标准体系表,系统论Introduction to Revision of Technical Standards System Table forExisting Building Renovation in ShanghaiMA Zefeng*WANG Pingshan LI Chengming(East China Architectural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Shanghai 200011, China)Abstract Based on the Shanghai Urban Renewal Regulations and the Medium and Long-term Development Plan of Shanghai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2021—2025),this paper introduces system engineering methodology for multi-dimensional analysis through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relevant standards systems and special technologies at home and abroad, composes and summarizes the visionary objectives, scope boundaries and guiding principl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the table of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the renovation of existing buildings. The draft of Shanghai Existing Building Renovation Technical Standard System Table was developed,and the suggestion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Shanghai existing building renovation standard system by 2025 were proposed.Keywords existing buildings, renovation, standard system table, system theory0 引言近年来,针对不同建筑功能、不同结构体系及构件类别、不同工程建设阶段的既有建筑改造技术均有了长足的发展和提高。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正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8月25日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2021年8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弘扬城市精神品格,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能级,创造高品质生活,传承历史文脉,提高城市竞争力、增强城市软实力,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在本市建成区内开展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的活动,具体包括:(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超大城市服务水平;(二)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塑造城市空间新格局;(三)提升整体居住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五)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

第三条本市城市更新,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遵循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数字赋能、绿色低碳,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城市更新工作的领导。

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更新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并研究、审议城市更新相关重大事项;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规划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更新指引,按照职责推进产业、商业商办、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并承担城市更新有关规划、土地管理职责。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7•【字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7日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2024年9月27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品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和碳排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以及激励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包括绿色民用建筑(含绿色居住建筑、绿色公共建筑)和绿色工业建筑。

第三条本市绿色建筑发展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公众参与,以人为本、健康宜居、绿色低碳,统筹规划、标准引领、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绿色建筑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绿色建筑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绿色建筑活动的综合管理,组织编制本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并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水务、绿化市容、房屋管理、国防动员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既有工业建筑民用化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既有工业建筑民用化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既有工业建筑民用化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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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措施

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措施

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措施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议题。

在城市建设中,公共建筑是能耗较高的领域之一。

为了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上海市积极推进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

本文将介绍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措施。

一、建筑外墙保温建筑外墙保温是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措施之一。

上海市在保留建筑外观的前提下,采用了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和内外墙复合保温等不同技术方案。

其中,外墙外保温是目前较为常用的方式,通过在外墙表面加装保温材料,有效隔离室内外温度差异,减少热传导,达到节能的目的。

二、建筑屋面改造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屋面改造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上海市采用绿色屋面、白色屋面和屋顶种植等技术手段,提高屋面的保温性能和太阳辐射反射率,减少室内热量吸收和热传导,从而降低空调能耗,实现节能效果。

三、建筑门窗改造建筑门窗是热量交换的重要通道,也是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关键部位。

上海市在门窗改造中,通过采用中空玻璃、镀膜玻璃和断桥铝合金门窗等技术手段,提高门窗的隔热性能和气密性,减少热量的传递和室外空气的渗透,从而降低室内能耗,实现节能效果。

四、建筑节能照明系统改造公共建筑的照明系统是能耗较高的领域之一。

上海市采用LED照明、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和自然采光等技术手段,提高照明系统的能效和控制性能,减少能耗和光污染,实现节能效果。

五、建筑供暖系统改造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供暖系统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上海市采用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器和热电联供等技术手段,提高供暖系统的能效和环保性能,减少燃煤、燃油的使用,实现节能效果。

六、建筑智能化管理建筑智能化管理是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关键环节。

上海市通过建立建筑能源管理平台、智能监控系统和能源数据分析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建筑能耗的实时监测和精细管理,发现和解决能耗问题,提高节能效果。

上海市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取了多种技术措施,包括建筑外墙保温、建筑屋面改造、建筑门窗改造、建筑节能照明系统改造、建筑供暖系统改造和建筑智能化管理等方面。

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沪府令〔2021〕57号

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沪府令〔2021〕57号

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9月13日市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龚正2021年9月30日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2021年9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节约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的建设、运行、改造,以及工业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的绿色建筑活动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第三条(管理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是本市绿色建筑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的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绿色建筑活动的具体监督管理。

交通、水务、绿化市容、房屋管理、民防等部门(以下统称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商务、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国资、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办法。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协助做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协调机制)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建立绿色建筑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建筑作为一种新型的建筑模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推崇。

为了规范上海地区的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的环保水平,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首先,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建筑的节能性作为首要考量因素。

建筑的能源消耗一直是环保领域的重点关注对象,而绿色建筑要求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节能性,采用节能材料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其次,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将建筑的水资源利用效率纳入考量范围。

在水资源日益紧缺的今天,建筑的节水性能显得尤为重要。

绿色建筑要求在设计和施工中考虑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提高建筑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另外,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注重建筑的环境适应性和资源循环利用。

绿色建筑要求在建筑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合理的设计和措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并且在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中注重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此外,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将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纳入考量范围。

绿色建筑要求在建筑内部空间的设计和装修中注重室内环境的舒适性和健康性,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对室内环境的污染,提高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

总的来说,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推动上海地区的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的环保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通过遵循这些评价标准,可以有效提高建筑的环保性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为上海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在未来,上海能够有更多的绿色建筑出现,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和动力。

上海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城市更新的目的是对城市中某一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以全新的城市功能替换功能性衰败的物质空间,使之重新发展和繁荣。

下文是上海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上海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城市资源环境紧约束下内涵增长、创新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节约集约利用存量土地,实现提升城市功能、激发都市活力、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的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对本市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活动,重点包括:(一)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活力,促进创新发展;(二)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三)加强历史风貌保护,彰显人文底蕴,提升城市魅力;(四)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色建筑和生态街区建设;(五)完善慢行系统,方便市民生活和低碳出行;(六)增加公共开放空间,促进市民交往;(七)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安全,保障市民安居乐业;(八)市政府认定的其它城市更新情形。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中按照市政府规定程序认定的城市更新地区。

已经市政府认定的旧区改造、工业用地转型、城中村改造的地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作原则)城市更新工作,遵循“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注重品质、公共优先,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更新要求)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注重区域统筹,调动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地区功能发展和公共服务完善,实现协调、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第五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市相关管理部门组成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协调推进工作。

第六条(市级管理部门职责)市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全市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编制相关技术和管理规范,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实施细则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实施细则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十三五”规划)》,适应城市资源环境约束下内涵增长、创新发展的要求,探索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建设的新途径,提高公众认识,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强化示范带头作用,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工作。

为做好评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指对本市建成区既有建筑进行可持续改善,以提高性能、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完善功能的建设活动。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单位及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的申报应由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提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可作为联合申报单位。

2、申报项目应采用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颁布的《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适用技术目录》中的单项或多项技术,且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

重点技术每项得分“2.0分”,推荐技术每项得分“1.0分”。

3、若项目采取创新的技术措施,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该技术措施可有效提高环境友好性,以及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建筑可持续的发展或具备较大的社会效益,经专家评审组评议,可作为创新项,每项得分“1.0~2.0分”。

4、项目评定等级根据评定后的总得分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表项目评定等级划分5、申报评定的项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违章情况,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交承诺书。

第三章申报材料第五条申报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表》和《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承诺书》,纸质文件各一式两份。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沪规划资源施〔2024〕55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4〕55号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规划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规划资源处,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 为进一步支持本市乡村振兴,规范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2月27日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进一步支持本市乡村振兴,规范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上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开展宜农未利用地开垦、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实施田、水、路、林、村等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第三条(市级部门职责)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负责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和概算审批,实施监督检查以及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上海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整理中心)依职能具体承担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管评估,也可以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随着现代建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公司和专业人士开始关注可持续性建筑设计。

可持续性建筑设计涉及全面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因素以及建筑原理,以满足建筑项目的投资回报和社会价值。

其中一种关于可持续性建设的知识,就是上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也称为上海绿建评价标准。

这一标准致力于支持全球绿色建筑文化的发展,以促进更安全、高效和可持续的建筑管理。

上海绿建评价标准系统是由上海市建筑振兴办公室制定的一套指导性文件,旨在帮助建筑公司和专业人士开发更安全、高效的建筑项目。

该标准涵盖了从基础设计和施工到完成后的维护和管理的所有细微绿色建筑原则和技术要求。

由于其全面、基于系统的模式,上海绿建评价标准已经被设定为中国中部和东部地区的领先标准。

由于它的全面性、严格性和可靠性,因此上海绿建评价标准不仅可以帮助建筑公司和专业人士在施工过程中提供更安全、高效的建筑,还可以通过节能方案让社区保持完整的温度和空气质量。

根据标准,建筑设计应当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以降低能源费用,同时保持住宅室内温度适宜。

此外,建筑物应当尽可能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或地热,以及尽可能减少碳排放量。

建筑物的未来使用应当受到考虑,以预防土地浪费。

具体来说,建筑的布局和设计应尽可能尊重当地特色,使建筑融入周边环境,同时保护当地居民的财产权和利益。

在建筑物的维护与管理中,应尽量减少使用的化学产品,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因为这些产品有可能污染土地、滋生细菌和致病菌,并威胁到地表水源。

上海绿建评价标准是一套专为支持可持续性建筑和社区发展而设计的系统性标准。

它以一种独特的方式集合了宏观和微观的方面,以支持可持续性建筑文化的发展,促进更安全、高效和可持续的建筑管理。

该标准可以帮助建筑公司和专业人士提高建筑设计的可持续性,并确保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浦东新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浦东新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浦东新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8.06•【字号】浦建委建管〔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浦东新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鼓励、引导浦东新区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示范,促进建筑节能技术进步,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浦东新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五)绿色生态城区示范。

二、申报要求和项目规模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浦东新区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

在申报环节自主开展信用查询、作出信用承诺,并接受管理部门的信用审查。

申报项目应为在浦东新区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且符合国家、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节能材料质量等方面无不良行为记录。

同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和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竣工验收一年后,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应当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后一年以内,由申报单位提出备案申请;项目竣工后,提出示范项目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项目最终评定。

政府投资项目和已从其他渠道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

同一项目只能选择支持范围中的一项给予补贴。

上海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上海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上海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上海是中国最早推行城市节能改造的城市之一,早在2010年,上海就开始实施城市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逐步推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节能改造是指对已经建成的建筑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能源资源的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在上海,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规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通过引入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对建筑设备的智能化管理,包括照明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等。

智能控制系统可以根据室内温度、人员数量等因素自动调整设备的运行状态,避免能源的浪费。

2.建筑外墙保温:在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常常会对建筑外墙进行保温处理。

保温材料的选择和施工技术的合理运用可以有效地减少室内热能损失,提高建筑的保温性能。

3.采光设计:良好的采光设计可以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减少对照明系统的依赖,并且提高室内舒适度。

在节能改造中,可以通过调整窗户的大小和位置、使用高透光率材料等方式改善建筑的采光性能。

4.智能照明系统的应用: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还会推广智能照明系统的应用,包括LED照明、光感应控制、人体感应控制等。

通过智能照明系统,可以实现对照明设备的精细化控制,提高照明的能源利用效率。

5.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除了能源的节约,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还注重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改造过程中,可以利用雨水收集系统、节水设备等措施,减少对自来水的依赖,降低水资源的消耗。

6.建筑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应用:在建筑的节能改造过程中,常常会引入建筑智能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建筑的能耗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和智能控制,进一步优化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上海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推行,有效地提高了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了能源的消耗。

同时,通过智能化控制系统和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应用,也提高了建筑的舒适度、安全性和管理效率。

上海在节能改造方面的经验对于其他城市也具有借鉴意义,在不断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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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指对本市建成区既有建筑进行可持续改善, 以提高性能、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完善功能的建设活动。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既有 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 申报单位及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等。
4、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应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必要时出示原件由协会核对。 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六条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可从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网站()下载《上海市既 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表》和《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承诺 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程序进行申报。
方面。
1项目概况
2技术采用情况介绍((1)逐条列明(清单)并配图文介绍,(2)采用《上海市既 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适用技术目录》中技术情况及其他新技术)
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可操作性和示范性
本企业郑重承诺:
本次填报的《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
改造评定申报表》及全部附件材料的内容是 真实的,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承担一切责任。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
“十三五”规划)》,适应城市资源环境约束下内涵增长、创新发展的要求,探索 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建设的新途径,提高公众认识,吸引社会 资本广泛参与,强化示范带头作用,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既有建 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工作。为做好评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六章公布与颁证
第八条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对获得评定的项目予以公布并颁发奖牌。
第七章 升级
第九条 已获得评定的项目需升级铂金奖、金奖,可向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提出申报
第八章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由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表》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升级申报表》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承诺书》
申报项目名称
主申报单位
联合申报单位
建设单位(业主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竣工时间
联系地址
主申报单位法人
电话
联系人
职务
邮箱
手机
座机
传真
申报评定类型
□铂金奖 □金奖 □银奖
本项目曾获奖励情况
获奖时间
奖励名称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
项目简介及申报技术情况介绍
提示:要求条理清晰,简明扼要,理由充分,特点突出,可参照以下4个(但不限于)
方面。
1项目概况
2升级原因(新增技术情况(1)逐条列明(清单)并配图文介绍,(2)采用《上海 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适用技术目录》中技术情况及其他新技术)
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可操作性和示范性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我司同意该项目申报上海市既有建筑绿 色更新改造评定,并承诺本项目中的改造技 术均已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审核意见: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项目名称
主申报单位
联合申报单位
建设单位(业主单位)
2、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现场勘查和专家评 审。专家评审组由本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领域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依据本实 施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专家评审组意见。
第五章公示
第七条 通过评审的项目在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 均可在公示期内向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提供署实名的书面材料。
第三章申报材料
第五条申报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申报表》 和《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
改造评定申报承诺书》,纸质文件各一式两份。
2、申报单位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批件 (复印件加盖
公章)
3、 项目采用相关绿色更新改造技术的清单及逐条对应的证明资料, 包括:设计 说明、施工图纸、工程材料设备清单、检测报告、竣工图纸、验收及运营管理资料
4、项目评定等级根据评定后的总得分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表 项目评定等级划分
序号
总得分P
等级
1
20丰<30
银奖
2
30丰<40
金奖
3
P^40
铂金奖
5、申报评定的项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
规范,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违章情况,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交承诺书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竣工时间
联系地址
主申报单位法人
主申报单位法人
联系人
联系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邮箱
邮箱
座机
座机
申报评定类型
□铂金奖 □金奖
现有评定类型
□铂金奖 □金奖 □银奖
本项目曾获奖励情况
获奖时间
奖励名称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
项目简介及申报技术情况介绍
提示:要求条理清晰,简明扼要,理由充分,特点突出,可参照以下4个(但不限于)
1、 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的申报应由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
人提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可作为联合申报单位。
2、 申报项目应采用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颁布的 《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
适用技术目录》中的单项或多项技术,且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重点技术每项得分
3、若项目采取创新的技术措施,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该技术措施可有 效提高环境友好性,以及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建筑可持续的发展或具备较大 的社会效益,经专家评审组评议,可作为创新项,每项得分“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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