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至上,安全为天,抓落实保安全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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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至上,安全为天,抓落实保安全促发展
——在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毛胜发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同志们:
阳春三月,春风明媚,百花盛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刚刚闭幕,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这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质检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我县实现“追赶跨越,奋力崛起”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刚才,汪局长代表县质监局对2007年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了回顾,传达了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2008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责任目标都很清楚了,关键是要在具体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要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所处的特殊时期。首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在一个新的特殊时期,党的十七大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国家进入了一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2008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新一届政府机构改革之年,是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30周年,更为重
要的是奥运之年。其次,质检事业的发展也处在一个新的特殊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质检的地位和作用大大提升。第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也处于一个新的特殊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党的十七大进一步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已经被国务院安委会明确纳入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实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县质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安全发展为己任,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并且县质监局被县政府表彰为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离不开每一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理解和付出。在此,我向质监局的工作同志和所有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依然光荣艰巨,还需要大家更加努力。从全县来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形势仍不容乐观,仍存在着诸多问题,我们说这项工作责任大,难题多,表现在:一
是无证安装、无证使用、无证操作、违章指挥现象时有发生,打而不尽,灭而难绝;二是企业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安全投入不足,一些小型和个私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没有完全建立;三是安全监察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四是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尚不健全;五是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六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期,社会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诚信意识亟待加强。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上有中央关注,下有百姓关心,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不能说明将来,我们应该慎言成绩,多干少说,轻信好转,慎言稳定。面对当前形势,大家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效益、抓安全就是抓民生。各单位必须坚决克服思想上麻痹、工作上自满、管理上松懈的倾向,始终警钟长鸣,居安思危,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太湖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治理年”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依法监管,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始终把安全生产抓在手上,下大气力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1月22日,国家安监总局和监察部公布了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案的去年5起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这5起
事故分别是: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2007年5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蒲邓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7年4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2006年11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特别重大火灾事故,2005年3月17日江西上饶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这5起事故共造成18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676.24万元。通过调查认定,都是重特大责任事故。这5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也反映出安全生产方针原则、政策措施在某些地方和企业没有真正落实。一是一些事故单位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生产。二是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混乱,隐患严重。三是一些中介机构、监理单位不负责任,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四是一些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个别人甚至徇私枉法。
对以上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调查组做出了处理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已进入司法程序。其中山西临汾蒲县蒲邓煤矿总经理、副总经理已判无期徒刑,董事长已判20年;江西上饶“3.17”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事故责任人、山西晋中灵石“11.12”煤矿火灾事故部分责任人已经判刑。我们要从以上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在本地区、本行业举一反三,认真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有其固有规律,我们必须遵循,对相关安全规范,安全措施和法律、政策手段,要坚决执行。
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原因就是最大的隐患,治理一项隐患,才有可能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2008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1月中旬召开了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隐患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太湖县2008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县质监局印发了《太湖县2008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各单位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间。县质监局应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同时依靠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坚持不懈,下大功夫排查隐患、治理隐患,对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对治理过程中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严重事故,推进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认真抓好特种设备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切实构筑安全生产的牢固防线,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