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山西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完整篇.doc
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省政府《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和《村镇规划标准》,制定《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和历史文化名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管理。
1.3基本任务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村庄等级规模、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村庄的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和界限,统筹安排村庄建设的各项用地和空间布局,综合协调村民住宅与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关系,为村庄居民提供符合当地实际、与村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1.4规划依据1.4.1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4.2乡镇总体规划(含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1.4.3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4.4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5规划范围1.5.1村庄建设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编制,进行迁村并点的,按照调整后的行政村人口划定村庄建设规划范围。
对具有一定规模而规划中不计划撤并的自然村,也可单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1.5.2本导则所称行政村,是指按照行政建制依法设立村民委员会的村庄。
1.5.3本导则所称自然村,是指没有设立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其他村庄村民委员会领导的村庄。
1.6规划原则1.6.1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在行政村集中居住,鼓励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到城镇居住,推进城市化进程。
1.6.2以规模大、区位好、基础设施配套的现有村庄进行整治、扩建为主,以新建村庄为辅,集中改建或新建的村庄应统一规划、分步建设。
1.6.3 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实现集约用地和合理用地。
2024年关于农村建设新建住房集中建设的方案(三篇)

2024年关于农村建设新建住房集中建设的方案一、背景____年,我国农村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村建设水平,解决农村地区住房问题,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我们制定了新建住房集中建设的方案。
二、目标1. 提升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实现居住安全、舒适、环境卫生的标准;2. 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3.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政策措施1. 提供资金支持。
设立农村住房建设专项资金,增加政府财政补贴,鼓励农村居民参与住房集中建设。
以贫困地区为重点,优先保障贫困户的住房需求。
2. 加强土地调配。
鼓励农村用地向住房建设倾斜,优化土地使用结构。
政府可以通过出让土地或者集体土地入股的方式,引导住房开发商参与农村住房建设。
3. 完善住房设计标准。
制定适合农村条件的住房设计标准,注重住房的实用性和舒适性。
同时,鼓励绿色环保,采用可再生和节能材料,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等新能源设备。
4. 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制度。
加强对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督,建立住房质量监测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验收,确保住房质量安全。
四、实施步骤1. 指定建设计划。
由农村建设部门确定新建住房集中建设的区域范围和数量规模。
优先选择贫困地区,重点关注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住房需求。
2. 筹措资金。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增加政府财政补贴等方式筹措资金,优先满足贫困地区的住房建设需求。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住房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贷款支持。
3. 制定设计方案。
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农村地区的住房设计方案。
注重房屋的安全性、实用性和适应性。
鼓励设计师和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优化,确保住房设计合理科学。
4. 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根据设计方案,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确保住房建设所需土地的顺利腾空。
要公开透明,合理补偿被征地农民,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
5. 进行住房建设。
由专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住房的实际建设工作。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2篇)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____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农村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包括人口外流、农业产业结构不平衡、农民收入低等问题。
为了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我们制定了____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二、整体目标在____年之前,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宜居的新农村。
重点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民收入低等问题,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三、重点任务1.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1)加大农村公路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民出行便利性。
(2)改善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和水源保护。
(3)提高农村电力供应可靠性,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升级。
(4)优化农村通信网络建设,提高农民网络接入能力。
2. 提升农业发展水平(1)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的支持力度。
(2)加强农资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民采购农资的便利性和价格透明度。
(3)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4)加强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科技水平。
3. 改善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1)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农业休闲产业,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2)加强农民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机会。
(3)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养老、医疗等基本权益。
(4)改善农村教育和医疗条件,提高农民的接受教育和医疗的便利性和质量。
4. 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1)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2)推广农村生态农业,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4)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和农田排水系统建设,保护土壤和水资源。
5. 加强农村治理和组织建设(1)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和农民自治制度。
(2)加强农民组织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3)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完整word版)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省政府《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和《村镇规划标准》,制定《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和历史文化名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管理。
1.3基本任务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村庄等级规模、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村庄的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和界限,统筹安排村庄建设的各项用地和空间布局,综合协调村民住宅与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关系,为村庄居民提供符合当地实际、与村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1.4规划依据1.4.1 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4.2 乡镇总体规划(含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1.4.3 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4.4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5规划范围1.5.1 村庄建设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编制,进行迁村并点的,按照调整后的行政村人口划定村庄建设规划范围。
对具有一定规模而规划中不计划撤并的自然村,也可单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1.5.2 本导则所称行政村,是指按照行政建制依法设立村民委员会的村庄。
1.5.3 本导则所称自然村,是指没有设立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其他村庄村民委员会领导的村庄。
1.6规划原则1.6.1 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在行政村集中居住,鼓励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到城镇居住,推进城市化进程。
1.6.2以规模大、区位好、基础设施配套的现有村庄进行整治、扩建为主,以新建村庄为辅,集中改建或新建的村庄应统一规划、分步建设。
1.6.3 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实现集约用地和合理用地。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中开展创优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中开展创优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4.01•【字号】晋建村字[2007]111号•【施行日期】200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中开展创优活动的通知(晋建村字[2007]111号)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各规划设计单位:新农村建设规划,是科学利用农村空间资源的前提,是加强农村建设管理的依据,是协调农村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引导农村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蓝图,是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道工序。
2006年全省新农村规划设计工作起步良好、进展顺利,有效地指导了新农村建设工作。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新农村规划设计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从2007年开始,全省每年要编制完成2000个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
为了指导好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中,开展争创“优秀新农村建设规划成果”的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创优规划成果的范围和条件参加新农村建设规划创优活动的规划成果,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2007年编制完成的新农村规划设计项目;第二,具有规划资质的规划单位编制完成的规划成果;第三,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技术评审合格的规划成果;第四,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批准的规划成果。
二、创优规划成果的办法和程序这次创优规划成果的办法,是在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中,开展争创优秀规划成果的活动,由过去长期以来坚持的规划编制完成后进行优秀规划成果评选,改变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争创优秀规划成果。
把规划创优活动变规划编制后为规划编制过程中、变被动的评选为主动的争创,有利于提高优秀规划成果的质量,有利于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规划水平的普遍提高。
参加新农村建设规划创优活动的程序是:第一,规划设计单位在规划编制中,主动选择有条件的规划项目,按照优秀规划成果的标准进行设计,并在规划成果完成后创优申报(申报表附后)。
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56号]
![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56号]](https://img.taocdn.com/s3/m/72013c91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af.png)
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56号)《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已经1994年1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孙文盛1994年11月8日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外的村庄、集镇进行规划建设,除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建设的项目外,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村庄和集镇的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委托范围内负责本村庄或本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调整、实施。
(三)组织编制和审定村庄和集镇住宅及乡(镇)村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筑工程的标准设计和通用设计。
(四)对村庄、集镇的住宅、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及选址、定点。
(五)对村庄、集镇房屋的产权、产籍进行管理。
(六)对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匠的资质进行审查管理。
第五条乡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编制、调整、变更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监督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实施。
(二)审批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的开工申请,并负责现场放样、验线。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我国制定了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该方案旨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
二、重点任务1. 产业结构调整(1)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和品牌价值。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与加工企业合作,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产品生产形成良性循环。
(2)培育乡村旅游业。
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加强乡村旅游产品研发,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建设乡村旅游示范区,打造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民宿服务等全域旅游综合体。
(3)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加强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提高农产品线上销售和配送的效率。
培育电商企业,推动农村电商与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融合,促进产销对接。
2.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推广高效农业技术和农业装备,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
开展农业科技人员培训和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农民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
(2)发展农村金融服务。
拓宽农村金融服务渠道,支持农村企业发展和农民创业。
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加大对农村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农民的融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3)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增加农村医生和教师的人数,并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吸引他们留在农村工作。
3.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1)加强农村交通建设。
改善农村道路和桥梁设施,提高农村交通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加大对农村公交、客运站和货运站等设施的投入,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难题。
(2)完善农村水利设施。
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力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防灾抗旱能力。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难题。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范文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范文第一章绪论1.1 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地区面临着一系列发展问题,如农田占地减少、农民收入低、农村基础设施滞后等。
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制定。
1.2 目标和意义本规划旨在建设现代化、宜居、美丽的新农村,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过规划实施,将为农村地区带来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农村全面进步与现代化。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原则2.1 规划目标(1)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满足其物质和精神需求,增加农民收入;(2)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道路、水电供应、通信等设施;(3)加强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育农村新型商业模式;(4)保护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打造绿色农村;(5)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村和城市间的互动融合。
2.2 规划原则(1)科学规划,充分考虑农村地区的资源、环境、产业特点;(2)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规划;(3)全面发展,统筹推进农村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发展;(4)依法规划,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5)可持续发展,注重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发展指导思想3.1 产业发展(1)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农村产业竞争力;(2)推动乡村旅游和农业观光,为农民创造就业和增收机会;(3)培育农村新型产业,如农产品加工、特色农业等,推动农民就业和创业。
3.2 基础设施建设(1)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提高农民的出行便利性;(2)完善农村水电供应和通信设施,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和工作效率;(3)加强农村安全设施建设,保障农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3 环境保护(1)加强农田保护和土地资源规划,保护农田面积和质量;(2)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修复,加强水源、森林等生态系统建设;(3)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提高农村环境卫生。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10•【字号】晋政发〔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晋政发〔2023〕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2023年3月10日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党的二十大鲜明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美丽中国建设作出部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在美丽山西建设上拿出更大力度”的部署要求,制定本《纲要》。
《纲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美丽山西建设的行动指南。
规划近期为2023-2025年,规划中远期为2026-2035年。
一、忠诚践行领袖嘱托,成就“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的美丽发展愿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2030年基本实现转型、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以满足三晋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山西行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蹚出一条北方生态脆弱地区和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表里共建、美美与共,呈现“空间布局美、绿色发展美、环境质量美、生态和谐美、锦绣家园美、三晋文化美、多元共治美、人人共享美”的大美山西,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中国山西篇章。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建议格式的通知-晋建村字[2006]165号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建议格式的通知-晋建村字[2006]165号](https://img.taocdn.com/s3/m/74c32477b94ae45c3b3567ec102de2bd9605debc.png)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建议格式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建议格式的通知(晋建村字[2006]165号)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有关规划编制单位: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规范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新农村规划编制水平,根据《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晋建村字[2005]122号)和《山西省村庄治理技术细则》(晋建村字[2006]100号),我厅研究制定了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的建议格式,对新农村规划文本格式及图纸表达深度提出指导性要求。
请在编制、评审村庄建设规划时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
山西省建设厅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建议格式)第一章概述一、地理位置与区位评价二、历史沿革与文化遗存三、自然资源与保护利用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五、村庄建设现状与人居环境第二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与作用二、规划编制依据三、规划指导思想四、规划基本原则五、规划发展目标(一)农村经济与产业发展目标(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三)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四)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要求[耕地、林地、河湖、环境……](五)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目标[人居环境建设、村容村貌治理(含四化四改)、乡村特色的营造、农村居住建筑水平……](六)村庄人口预测与建设用地控制六、村庄规划的期限七、村庄规划的约束行为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节农村经济发展一、经济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二、经济发展与产业布局第二节农村社会发展规划一、社会事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二、社会事业发展与设施布局第三节村域总体布局规划一、居民点布局规划[含农村所属各个自然村的分布与搬迁情况]二、各类用地布局[含空间组织结构、各类用地总布局、耕地林地保护]三、各项用地指标规划[含耕地、林地和建设用地等村域各类用地汇总表(标准格式)]第四节村庄空间管制规划[村域各类空间管制划分与管制措施等]第四章村庄建设布局规划第一节村庄建设现状一、现状建设特征二、现状建设问题分析第二节总体布局规划[远期规划]一、总体布局结构[功能组织]二、建设用地指标规划[指村庄内的各项建设用地分类与标准确定,用地结构调整,用地平衡表]三、公共设施规划[含各类公共建筑、村庄公共中心、公共活动广场、公共设施项目与规模规划]四、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片区划分、居住片区内设施配置、居住人口分布、宅基地布局、住宅建筑规划]五、园林绿地规划六、工业仓储设施规划七、道路设施规划八、其它用地规划第三节住宅建设一、住宅建设现状二、住宅建设标准与要求三、住宅建筑设计与造型[附住宅建筑选型与说明]。
2024年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部署,2024年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具体目标如下:1. 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充分满足。
2.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4.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打造美丽宜居的新农村。
二、农村经济发展计划1. 发展农业产业。
优化农业结构,培育特色农产品,鼓励农民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引导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提高附加值和农民收入。
2. 推进农村产业发展。
加强农村产业园区建设,引进外部投资,培育本地特色产业,增加农民就业机会。
3. 支持农村创业就业。
开展创业培训和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
完善农村就业服务体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1. 提升农村交通条件。
加大农村公路、普通水路和农村生活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民出行和生活条件。
2. 完善农村电力网络。
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高农村电力供应可靠性和质量。
3. 加强农村通信网络建设。
推动农村通信网络全面覆盖,提升农民的信息获取能力。
四、农村环境治理与资源保护计划1. 加强水源保护。
加大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力度,保护农村水源地。
2. 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加强灌溉工程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和农作物产量。
3. 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方式。
推动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减少农业产生的污染和浪费。
五、美丽宜居新农村建设计划1.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2. 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体系,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3.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建设农村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
六、农民收入提高计划1. 加强农民培训。
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6篇)

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6篇)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精选6篇)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篇1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农村经济产业化、农村建设新型化、人居环境优美化、公共服务社会化、农民教育组织化、稳定机制长效化、村务管理民主化、乡风民俗文明化为标准,广泛动员,全面发展,逐步把周坑村建成为拥有现代文明生活的新型新村,把农民培养成为适应新形式要求的有文化有技能有道德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力争把村建成为村民、集体双富,物质、文化生活宽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规化原则1、坚持要充分开展利用农业资源和自然资源,发展生产,把获取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又要注意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
2、坚持“资源持续利用”的原则。
要把建设合理的生态环境和发展合理的经济有机地统一起来,找准发展的结合点。
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构筑生态家园。
以确保生态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
3、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要立足高起点、高标准。
规化既要体现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更要突出前瞻性和先进性。
因此,乡村发展的各个项目都必须根据本地的具体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搞好建设规划。
4、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要按照每个阶段不同的目标要求确定近、远的实施目标分解落实。
遵循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原则,突出重点,分布实施。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1、规划期限新农村建设规划期限为5年,即20__-20__年。
2、规划范围周坑行政村所属的8个自然村。
三、村庄建设规划建设因地制宜,规划以人为中心,以整体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三者统一为基准点,着意刻画优质生态环境,强调全村建设的整体性,包括:功能布局、住宅分布、道路系统、绿化系统与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形成整体。
为村民营造自然优美、舒适便捷、卫生的安全之地。
1、功能布局通过对现状用地布局的调整,提高土地利用率,使之达到科学合理的使用土地、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使村庄用地面局规划有利于改善村民的生活居住条件,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3•【字号】晋政办发〔2022〕50号•【施行日期】2022.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5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23日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级实施、乡镇街道网格化落实,按照“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省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推动实施分类整治,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全省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城乡自建房数据化管理;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形成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一)全面排查摸底1.排查范围。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13•【字号】晋政办发〔2020〕118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11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12日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省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农村住房的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自建房,是指由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以户为单位申请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规划管理,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村庄规划或者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对农户申请自建房的建筑位置、面积、层数、层高等作出审批的行为。
第五条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应当坚持简单易行、便民利民、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实行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审批合并办理,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第六条设区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的业务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农村自建房规划审批;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农村自建房规划申请进行初审并提供审批手续办理指导或者代办服务。
第二章规划管控第七条农村自建房必须符合村庄规划(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当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区域的农村自建房,还须符合相关专项规划。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09•【字号】晋政办发电〔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晋政办发电〔2021〕2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要求,更好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促进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村庄规划编制目标村庄规划作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详细规划,既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
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当前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阶段,充分认识村庄规划对乡村振兴的紧迫性,按照国家及我省关于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有关工作的要求,力争3年内完成实用的综合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村庄规划编制要做到“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应编尽编”,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规划指引。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二、加快县域村庄分类布局县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认真分析研究县域人口变化趋势、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趋势,结合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因地制宜进行县域村庄分类。
将现在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将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将人口规模较小、交通不便、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村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村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晋建村字[2006]41号【发布部门】山西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06.02.18【实施日期】2006.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村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村字[2006]41号)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范村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提高村镇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的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直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晋政发[2005]24号)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村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村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证》开始核发后,原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停止核发。
二、各市、县(市、区)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完善程序、强化管理,保证本办法的贯彻落实。
三、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有建议,请及时向我厅村镇建设管理处反馈。
山西省建设厅二〇〇六年二月十八日村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村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提高村镇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村建设项目开工许可的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协助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村建设项目开工许可的批前初审和。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4•【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供给侧、需求侧协调推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特”“优”战略为引领,扎实推进三大战略、五大出口(商贸)平台、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把乡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致力打造全国中部地区乡村振兴样板省,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我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提供有力支撑.(二)目标任务.2021年,农业“特”“优”战略深入推进,第一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在4695万亩、142.5亿公斤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存栏达到550万头以上.一产增加值增速明显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0亿元.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有机贯通,三大战略、五大出口(商贸)平台、十大产业集群及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取得显著成效,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更加有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三)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依据县域人均 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规模和人均纯收入、城镇化率等因素,将全省117个县(市、区)划分为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重点帮扶县,统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成效考核,分类指导推进.先行示范县,即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市辖区或省内县域经济总体发展相对较快的31个县(市、区).重点任务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到2025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整体推进县,即县域经济水平基本处于全省平均或中上水平,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40个县(市、区).重点任务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以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现代化,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重点帮扶县,即县域经济发展、产业基础、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总体比较薄弱的46个县(区).重点任务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2025年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平稳过渡、有效衔接.二、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四)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适应目标任务变化,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推动超常规举措向常态化帮扶转变、阶段性攻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政策一律不能退,力度不能减,确保政策连续性.(五)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运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对接,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跟踪监测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促进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可融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六)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抓好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稳步提升光伏产业帮扶实效,增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能力.实施技能提升工程,培育提升劳务品牌,引导鼓励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提高脱贫人口自身发展能力.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工程,持续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健康服务供给,完善农村老年人和儿童关爱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推进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支持开展县域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结对帮销.(七)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及时给予救助.落实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精准核实保障对象,引导子女履行义务,防止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口返贫致贫.三、全面实施农业“特”“优”战略(八)做实做强“三大战略”“五大平台”.遵循自然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在全省范围内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建设,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围绕“四高地一先行区”定位,建设有机旱作农业、黄土高原特色作物协同创新、功能农业3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心).与中国农科院共建山西农业基因组研究中心、小杂粮研究中心,发挥国家功能杂粮技术创新中心作用.继续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冷链物流产业园、智慧农机装备园、山西药茶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功能食品加工、花卉蔬菜等“特”“优”产业基地.健全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省市两级工作协调机制,发挥神农科技集团市场化建设运营作用,确保“五年成型”目标如期实现.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要坚持草牧结合、农牧循环、生态优先,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扩大饲草种植面积,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10万亩,加快大同肉业、朔州奶牛和肉羊、吕梁肉牛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到2025年,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达到250万亩,创建全国一流现代饲草龙头企业10个、高标准牛羊生态牧场50个、10万亩以上饲草基地10个.区域内肉类总产量、奶类总产量分别占到全省的40%、70%.“南果中粮北肉东药材西干果”五大平台建设,要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以国际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南果”平台交易中心、临猗国家级苹果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出口检疫检验服务功能,引领全省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中粮”平台会展中心、忻州杂粮精深加工园、晋北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杂粮“链仓+”物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举办中国(山西)国际小米(杂粮)节.推动大同陆港“北肉”冷链进出口加工产业园、文水肉牛交易市场等实体工程建设,将怀仁羔羊肉交易大会升级为省级活动.推进“东药材”商贸平台实体工程建设,打造华北中药材集散中心.立足吕梁山区特色经济林优势,布局一批提升平台功能的标志性工程,加大林产品品牌扶持力度,打造一批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龙头企业品牌和驰名商标.(九)做优做大十大产业集群.坚持非均衡化发展战略,以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新兴特色产业集群、未来高新产业集群三类集群分类推进.成立优势集群产业联盟,探索开展企业混改和股份合作试点,组建“集群航母”.“十四五”期间,省级布局建设49个十大产业集群核心区域,市级支持建设45个非核心区域,力争培育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领军企业5-10家、超500亿元旗舰企业1-2家.推进涉农企业并购重组,打造1-2家上市公司.狠抓山西药茶品牌、标准、质量提升,建设优质原料标准化基地,培育重点加工企业.(十)创新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园).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推动现有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产业强镇等园区项目做精做专做特、集中集聚集群,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选择基础好的县开展整建制创建.支持大同市云州区申报国家级产业园.围绕十大产业集群,再创建20个省级产业园,全面铺开市县产业园创建,形成“四级联动”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持续推进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十一)提质提升“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功能.以“两山七河一流域”“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及“五湖”等为主战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优化生态布局、提升农业生态功能,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完成营造林500万亩.推进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建设,做好“五湖”和大泉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开展涉河湖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抓好湿地保护治理,实施一批旱作梯田、淤地坝等水保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25万亩.加强土地、水、森林、草原等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系统治理、整体保护.四、坚决守牢守好农业发展底线(十二)提升稳粮保供能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切实稳定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稳定小麦种植面积,推进谷子、高粱、胡麻、藜麦等优势粮油作物发展.落实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对前20名予以奖补.积极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产量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立健全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巩固生猪生产恢复势头,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确保2021年底产能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屠宰场,推进养殖与屠宰相匹配.继续推动奶业强省建设,加快发展奶业大县,确保奶类总产量突破121万吨.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粮食损耗浪费.(十三)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惩治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主要用途和管制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鼓励撂荒地、盐碱耕地开发治理.(十四)打好种业翻身仗.编制现代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继续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入库工作,启动第三次全省畜禽、水产、微生物种质资源调查,建设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加快杂粮种质创新和分子育种国家实验室创建,开展重大农业生物育种攻关,支持开展杂粮作物和杂交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宜我省种植的突破性主要作物品种.抓好10个良种繁育基地县、20个畜禽良种扩繁基地、黄河鲤水产苗种繁育基地、20个特色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和南繁基地建设.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业主体,支持神农科技集团组建山西种业集团.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建设种业大数据平台.(十五)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巩固并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扎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十六)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多措并举提高农民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通过发展民宿、乡村旅游、体验农业、季节租赁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农村承包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进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等资源资产参股到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其他农业项目,提高流转、务工、分红等综合收益.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组织制定药茶生产、黄花种植等职业农民技能评价标准,大规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提升农民技能增收水平.健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提高补贴政策实效性,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000元左右,年均增长8.8%左右.五、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十七)实施“特”“优”战略构建产业体系.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大力发展高附加值、高品质农产品生产.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为牵引,科学布局粮食、油料、杂粮、中药材、水(干)果、蔬菜、黄花、食用菌、马铃薯、花卉、牛羊、生猪、林草、渔业等特优种养基地.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加强农产品品牌保护.瞄准大城市、大省份,继续北上京津冀、东进长三角、南下粤港澳,设立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建立农产品“绿色直通车”,推动我省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大循环中高端.立足资源特色,顺应发展规律,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依托“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康养山西、夏养山西”等旅游品牌,开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山西美丽休闲乡村”,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十八)坚持绿色集约发展提升生产体系.加强有机旱作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加快创建国家有机旱作农业科研和生产试验区.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把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2021年建设280万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地”,推进灌区节水配套与现代化升级改造,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研发引进丘陵山区小型农机和新能源农机等新产品,引进推广一批农业智能机器人和药茶、黄花等特色农业专用机械等新装备,开展薄弱环节农机作业补贴,2021年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3.6%.制定“十四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及2021年行动计划,以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和冷凉地区为重点,扩大设施农业规模,新增设施农业5万亩以上,新增露地蔬菜20万亩.坚持不懈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十四五”期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完善人工增雨装备和作业站点建设,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加强“智能网格预报+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实施农村气象监测预警工程,提升气象服务能力.(十九)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完善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再创建1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个家庭农场示范县,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实施农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新认定省级示范联合体60家,打造年销售收入突破50亿元的省级示范旗舰联合体1-2家.(二十)坚持市场需求导向重构技术推广体系.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推动农业创新平台建设,申报2-3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认定10个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园区.聚焦“六新”突破,发挥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示范带动作用,加快科创中心建设和产教融合基地申报,建强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平台.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构建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农业科研和教育等单位、涉农企业等社会化服务力量为依托,中介机构广泛参与的现代农技推广体系.大力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机制,推广农技人员指导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模式.发挥神农科技集团作用,高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二十一)聚焦全产业链培育服务体系.着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重点发展面向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服务公司,扩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定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成立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联合会,探索建立农业生产托管金融支持方式,争取全国农业生产托管整省试点,2021年全省托管面积达到2300万亩.开展“农业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试点.六、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二十二)统筹编制村庄规划.2021年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村庄布局.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到2025年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强乡村风貌管控,避免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探索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修复保护和活化利用模式,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农房建设系列标准,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持续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2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隐患.(二十三)强化农村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2021年新改建三个一号旅游公路2000公里.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推行路长制.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巩固提升50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条件.健全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建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千兆光网、5G 网络、移动物联网规划布局与建设.2021年实现行政村4G 网络普遍覆盖,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 网络覆盖.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二十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精细化.大力推进“厕所革命”,2021年整村推进改厕30万户,到2025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2021年新开工建设600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完善优化城。
2024年村庄建设规划方案(3篇)

2024年村庄建设规划方案一、前言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村庄建设成为了农村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实现农村全面建设,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制定一套合理的村庄建设规划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以2024年为时间节点,制定了一份关于村庄建设的规划方案,旨在为村庄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村庄建设目标1. 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2. 加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庄的防灾能力;3.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4. 保护农村的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提高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村庄规划内容1. 人居环境改善(1)加强村庄的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垃圾处理站和污水处理设施;(2)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提升村庄的交通便利性;(3)修建公园和休闲设施,提供居民的休闲娱乐场所;(4)加强绿化建设,打造宜居的生态环境。
2. 基础设施建设(1)加大对水电路网的投资建设,确保村庄的基本生活设施供应;(2)修建更多的供水设施,解决居民饮水难问题;(3)建设更多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耕地利用率;(4)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5)修建乡村学校和医疗设施,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服务。
3. 农村经济发展(1)加强农产品加工与销售,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2)发展农村旅游业,提供就业机会;(3)扶持农村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就业;(4)引进优质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 生态环境保护(1)建立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推广绿色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3)保护村庄周边的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提高村庄的独特性;(4)加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和改善村庄的生态系统。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村庄详细规划,明确各项建设目标和任务;2. 组织力量进行勘察和设计,确定建设方案和时间表;3. 筹集资金,开展建设工作;4. 加强组织与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5. 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建设方案。
新农村建设方案(三篇)

新农村建设方案____年新农村建设方案参考一、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1. 支持农户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进农业现代化。
2. 发展高效农业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和质量,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3.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4. 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5. 鼓励农业与农村旅游、农产品电商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 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和乡村公交网络建设。
2. 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提高农村电力供应质量和可靠性。
3. 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保障农民安全饮水。
4. 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技术,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5. 加强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1.提供农村住房改革政策,鼓励农民自主购房,解决住房问题。
2. 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3. 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4. 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儿童的关爱和保障,提供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5.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失学儿童的教育和帮扶,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益。
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1.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
2. 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保护农田水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3. 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农田、林地的保护力度。
4. 增加农村环境监测力度,加强对农村环境质量的监管和评估。
5. 提倡农民生态环保意识,加强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五、加强农民组织建设1. 完善农民合作社制度,鼓励农民组织自主发展。
2.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提高农民组织服务能力。
3.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
4. 完善农村法治建设,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5. 支持农民参与农村基层自治,促进农民自身发展。
六、建设美丽乡村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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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山西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山西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山西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迫切任务,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制订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与巩固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办好“五件实事”相结合,与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与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相结合,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相结合,遵循规划先行、完善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四位一体、统筹兼顾,分步实施、长期推进的原则,大力实施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区治理、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确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力、协调有力、示范有力,为实现2020年全省农民普遍住安全房、喝干净水、走平坦路,更多农户用上清洁能源,农村环境整洁,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开好头,起好步。
二、年度任务及责任分解(一)完善提质工程。
主要任务是围绕加强农村基础建设,突出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围绕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重点提升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县乡公路改造,实施连片贫困地区公路连通项目,今明两年时间完成1000公里的县乡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提高自来水普及率。
优先解决山老区、采煤采矿区农民饮水安全问题。
重点解决1855个自然村、14.3万户、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加快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加大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逐步推进燃气管网向村镇延伸。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晋城市煤层气综合利用城乡全覆盖工程。
(牵头单位:晋城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完成营造林400万亩以上。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加快推进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完成吕梁山区、太行山区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300万亩。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2.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改扩建农村幼儿园300所。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深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全科医生培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县、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
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实施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提质工程,力争完成30万户任务。
(牵头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整合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个。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二)农民安居工程。
主要任务是在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连片特困区重点实施易地搬迁。
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
1.加强采煤沉陷区治理。
——对采矿破坏村庄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评估鉴定,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推进和产业布局调整,统筹制订我省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启动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
今明两年重点对极度损害严重的369个村实施治理搬迁。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2.加强地质灾害治理。
——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50个县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优选10个高危隐患点进行科学监测,推动全省通联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今年治理15个大型隐患点。
对暂时不具备工程治理条件也无法搬迁的,纳入群测群防技术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对656个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通过详查进一步核实底数,编制搬迁规划。
启动地质灾害搬迁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3.实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
——对15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继续实施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工程。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完成全省1000个自然村的3.2万户、10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牵头单位:省扶贫开发办、省发展改革委)——实施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工程。
启动实施森林防火重点县、农林交错区户籍人口150人以下的山庄窝铺易地搬迁。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启动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移民搬迁工程。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启动实施重要饮用水源地移民搬迁工程。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三)环境整治工程。
主要任务是以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治理为重点,兼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村庄环境整洁。
1.实施乡村污水治理。
——污水治理要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紧密结合。
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基础上,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工建设35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2.实施乡村垃圾治理。
——继续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支持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村)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重点完成50个规模养殖场(小区、专业村)畜禽粪污处理,建设2个区域性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100个村级处理点。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四)宜居示范工程。
主要任务是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产业发展与环境承载相适宜、生活改善与生态保护相统一、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文明相融合,打造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
——制定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标准,提出专项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启动实施12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
重点打造工矿一体示范村、历史文化和特色文化示范村、绿色生态示范村、休闲旅游示范村。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提倡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洗浴方式,大力提高农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加快推进农村改厨改厕和沼气池建设。
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大力发展无害化厕所。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三、政策制定及责任分解(一)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涉农资金使用。
鼓励在县一级把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二)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土地使用管理办法。
优先安排农民安居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对易地安置的移民新村和沉陷区治理项目用地,凡搬迁村庄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决。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三)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和财政奖补机制。
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整治。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立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四)完善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政策。
制定我省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管理办法。
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多元投资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五)积极争取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确定贷款项目和贷款规模。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农发行山西省分行)(六)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农村住房、基础设施的信贷业务。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七)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促治”政策。
今年统筹5000万元资金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实行以奖促治。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对这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制订规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加强督导。
目前开展的涉及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项工作和工程项目,按照领导不变、分工不变、职责不变、资金渠道不变的原则继续推进。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厅。
比照省转型综改和科技创新城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体制,成为实体化工作机构。
省编办牵头,省农业厅配合,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
(二)细化目标任务。
对本行动计划确定的每项重点任务,要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表,责任要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三)坚持规划先行。
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编制专题规划。
各设区市也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编制规划纲要和行动计划。
各县都要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完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规划分类实施管理,鼓励农民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提高规划可实施性,科学指导村庄建设。
(四)建立调度会议制度。
省级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各牵头单位每月要及时、准确、全面填报工作进度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月要按时统计汇总并上报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
各设区市及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五)强化考核奖惩。
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六)加大宣传力度。
要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治理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进度安排(一)4月中旬召开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今年工作。
各有关部门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
(二)4月底前各设区市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并制订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
(三)4月-5月,组织各设区市、各部门有关人员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参观考察浙江等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7月组织有关部门分赴各地督查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设区市实施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