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古代的修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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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的修史制度
五代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很短,但史馆修史制度并 未荒废。后唐同光二年(924),根据史馆的请求, 朝廷重申“诸司送史馆事例”的要求。后晋天福六 年(941),诏命大臣修撰唐史,以宰相监修。开 运二年(945)六月,“史馆上新修前朝李氏书, 纪、志、列传共二百二十卷,并目录一卷。”这是 第一部完整的唐史,即《旧唐书》。此外,后唐、 后汉、后周各朝史馆在修撰本朝实录、访求图书文 献方面、亦各有作为。
吴天墀
吴天墀,1913年1月出生于四川万县(今属重庆),万县古 时曾名南浦郡,故以“浦帆”为别名,寄寓怀乡之情。先生 因病于2004年6月8日在成都逝世,终年92岁。 吴天墀先生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发表学术论文,是中国宋史 的早期研究者,撰有《宋儒之风操与理性主义》和《张咏治 蜀事辑》、《烛影斧声传疑》等名篇。 1955年,在徐中舒、蒙文通等先生的创议下,吴先生开始了 西夏史资料的搜集和研究工作。贯注了先生长期心血的《西 夏史稿》于1980年12月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 之后,吴先生有《王小波、李顺起义为什么在川西地区发 生》、《水神崇奉与王小波、李顺起义》、《龙昌期——被 埋没了的“异端”学者》、《论党项拓跋氏族属及西夏国 名》、《西夏称“邦泥定”即“白上国”新解》等论文问世。 1998年9月,《吴天墀文史存稿》由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 收入有32篇文章,内容涉及宋史、西夏和西北史
唐玄宗开元十五年(727),史馆移于中书省北。 曾“三为史臣”、亲历唐代史馆的刘知幾在《史 通· 史官建置》这样描述道:“暨皇家之建国也,乃 别置史馆,通籍禁门。西京则与鸾(luán)渚 (zhǔ )为邻,东都则与凤池相接。馆宇华丽,酒 馔丰厚,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 这里所提到的鸾渚和凤池,代指门下省和中书省。 武则天称帝时,改门下省为鸾台、中书省为凤阁。 刘知幾的这段话从侧面反映出了唐朝对史馆的重视。
简述中国古代的 修史机构
一、汉唐时期修史制度的变化
汉承秦制,至武帝时置太史令,以司马谈任其职。谈卒,其 子司马迁继其任。迁卒,知史务者皆出于他官,而太史不复 掌史事,仅限于天文历法职掌范围。这是古代史官职责的一 大变化。 唐代,因正式设立了史馆,史官制度乃趋于规范化。史馆以 宰相为监修,称监修国史;修撰史事,以他官兼领,也称兼 修国史;专职修史者,称史馆修撰;亦有以卑品而有史才者 参加撰史,称直史馆。自史馆设立而以宰相监修史事,由是 著作局[1]始罢史职,这是古代史官制度的又一重大变化。 [1]汉时,以他官掌史官之事,三国魏明帝置史官,称著作 郎,隶属中书。晋时,改称大著作,专掌史任,隋唐时称著 作局。
(一)、唐初以前的修史机构
1、汉代的修史机构
在东汉以前,虽有太史令一类的官职,但既非专职 史官,也无修Leabharlann Baidu之责,只有记录和保管有关史料的 责任。这种情况到东汉发生了明显变化。
《史通· 史官建置》
据唐代史学家刘知幾的考察,曹魏以前,历代并无 稳定的修史机构。他在讲到东汉的兰台和东观时这 样写道: “汉氏中兴明帝以班固为兰台令史诏撰光武本纪及 诸列传赞记又杨子山为郡上计吏献所作哀牢传为帝 所异征诣兰台斯则兰台之职盖当时著述之所也自章 和已后图籍盛于东观凡撰汉记相继在乎其中而都为 著作竟无他称” ——《史通· 史官建置》
(二)、唐初以后的修史机构
中国古代修史机构的发展,唐初是一大变化。 这个变化的标志是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年), 正式设立史馆于禁中。从此,史馆作为历代 皇朝的主要修史机构,经历宋辽夏金、元、 明、清等朝,有近1300年的历史。
史馆,贞观三年(629)置,以宰相监修,复有修国史史馆修 撰,直馆之员。集贤院,自开元五年(717)置,丽正修书院 于集仙殿,十三年(725)改为集贤殿,以丽正书院为集贤书院, 有学士、侍讲学士之名,后置大学士,以宰相领之,并有修撰、 校理、直院之职。贞元中,增置校书、正字。梁氏都汴,正明 中,以今古长庆门东北小屋十数间为三馆,湫(jiǎo:低洼)隘 (ài:狭窄)卑痹,周庐(古代皇宫周围所设警卫庐舍)徼道 在旁,卫士驺(zōu:古代给贵族养马和掌管车马的人)卒喧杂, 每受诏有所撰述,徒它所以就之。太宗即位,因临幸周览,曰: “若此之陋,何以待天下贤俊耶?”即日诏有司,度左升龙门 东北车府地为三馆,栋宇宏大,自举役,车驾再临视,劳赐工 卒。又令作园囿,植卉木,引金水河以注焉。西序启便门通乾 元殿,以俟行幸。三年春,新馆成,赐名崇文院。悉迁西馆书 分布西廊,为昭文书库,南廊为集贤书库。西廊为经史子集, 南廊为史馆书库。初平蜀得书一万三千卷,平江左又得二万卷, 参以旧书,为八万卷,凡六库,皆周雕木架,青绫帕羃(mì ) 之。昭文馆、集贤殿大学士,监修国史,常以宰相兼领。此外 有史馆修撰、直史馆、集贤院直学士、校理之名。淳化中,复 置直昭文馆、直集贤院,亦有修国史、崇文院检讨、编修、祗 候,皆无定员,不常置。[1] [1] [宋}江少虞撰:《宋朝事实类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1981年7月第1版,第15页。
缪钺
缪钺(1904——1995),字彦威,江苏溧阳人,生于河北 迁安。著名历史学家、文学家、教育家。1995年1月6日病 逝于成都。 先生曾任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中国魏晋南北朝史 学会、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唐代文学会、中华诗词学会等学 术团体和学术机构的顾问。 与人共同主编了《唐诗精华》、《中国野史集成》等专书, 出版有《元遗山年谱汇纂》、《诗词散论》、《杜牧诗选》、 《三国志选》、《读史存稿》、《杜牧传》、《杜牧年谱》、 《三国志选注》(主编)、《冰茧庵丛稿》、《灵溪词说》 (合著)、《三国志导读》(主编)、《冰茧庵序跋辑存》、 《冰茧庵剩稿》、《词学古今谈》(合著)等专著,发表论 文120馀篇,多数收入上述各论文集。另有旧体诗词集《冰 茧庵诗词稿》行世。《缪钺全集》于2004年6月由河北教育 出版社出版,共八卷。
唐初以前的起居之职
关于唐初以前的起居之职的由来、演进及其所属部 门,瞿林东先生归纳道:“第一,起居之职跟春秋 时期史官之‘君举必书’的职责有历史上的渊源, 两汉时期,这种起居之职很可能只限于官中,以女 官担任。第二,自魏至晋,起居之职由著作担任, 其后也有以近侍之臣担任的,始终是‘有其职而无 其官’。第三,历史上最早设起居之官的是北魏, 最早设职掌起居机构即起居省的是北齐。第四,隋 及唐初,起居之官或属内史省,或属门下省,而起 居之官的名称也屡变:在北魏,称起居令史、修起 居注;在隋,称起居舍人;在唐初,称起居郎。” 唐初以前的修史机构及其属官大抵如此。
1、唐代的修史机构
早在开皇十三年(593),隋文帝下诏说:“人间 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隋 书· 高帝纪下》)从而把国史纂修工作垄断在中央政 府手中。 至于政府专门开设史馆,集合众人共同编撰前朝国 史的制度,是在唐朝形成的。《唐会要· 史馆上· 史 馆移置》记唐代史馆的设立说:“武德初,因隋旧 制,隶秘书省著作局。贞观三年(629)闰十二月, 移史馆于门下省北,宰相监修,自是著作局始罢此 职。及大明宫初成,置史馆于门下省之南。”
二、修史机构
中国的史官制度,起源很早,相对说来,修史机构的出现, 要晚一些;而专门的修史机构的出现就要更晚一些。 (一)、唐初以前的修史机构 1、汉代的修史机构 2、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修史机构 (二)、唐初以后的修史机构 1、唐代的修史机构 2、宋代的修史机构 3、元、明、清时期的修史机构
兰台和东观,都是皇家藏书之处,并非是明 确的修史机构;只是为着就近于利用藏书的 方便,所以兰台和东观才先后成了东汉时期 的“著述之所”。 仓修良在《中国古代史学史简编》一书中也 提出:“我国官修史书最早可溯源于东汉。” 汉明帝命班固等人纂修《世祖本纪》和功臣 列传载记,其后又由刘珍等人继续纂修,写 成《东观汉记》一书。
史馆建立后,为了使其能够及时地了解到各方面的重大事件、 积累必要的文献,唐代制订了诸司应送史馆事例,明确规定了 应送项目及负责报送的部门,它们是: 祥瑞;天文祥异;蕃国朝贡;番夷入寇及来降;变改音律及新 造曲调;州县废臵及孝义旌表;法令变改、断狱新义;有年及 饥,并水旱虫霜风雹,及地震、流水泛滥;诸色封建;京诸司 长官及刺史都督都护、行军大总管、副总管除授;刺史;硕学 异能、高人逸士、义夫节妇;京诸司长官薨卒;刺史都督都护 及行军副大总管以下薨;公主百官定谥;诸王来朝。 凡“已上事,并依本条所由,有即勘报史馆,修入国史。如史 官访知事由,堪入史者,虽不与前件色同,亦任直牒案;承牒 之处,即依状勘,并限一月内报。”《唐会要· 史馆上》这些 “事例”,涉及到16个方面和朝廷及地方的各级军政部门。
北魏时又于秘书省下设著作局,“高齐及周, 迄于隋氏,其史官以大臣统领者,谓之监 修。”(《史通· 史官建置》)不过当时虽有 监修之名,但并无其实。这些实际与私人修 史无多大区别。
南北朝时期修史机构的四个变化
瞿林东认为南北朝时期修史机构有四个变化,他在《中国简 明史学史》中提出: ‚东晋、南朝以及北魏、北齐,均沿袭这一制度(指中书省 和秘书省的修史制度)。于沿袭中也有变化和发展。南朝改 佐著作郎为著作佐郎,这是一个变化。著作郎除有专职者外, 也可有兼职者,即:‘其有才堪撰述,学综文史,虽居他官, 或兼领著作。’这是又一个变化。南朝齐、梁、陈又设臵修 史学士(亦作撰史学士),这是第三个变化。北齐有时把属 于秘书省管辖的著作省(或称著作局)称为‘内阁’或‘史 馆’,这是‘内阁’、‘史馆’名称最早的由来。这是第四 个变化。上述情况,至隋及唐初没有大的变化。‛[1] [1] 瞿林东:《中国简明史学史》,第105页。
杜佑对于唐初以前修史机构和演变作了这样 的概括:“自后汉以后,至于有隋,中间唯 魏明太和中,史职隶中书,其余悉多隶秘书。 大唐武德初,因隋旧制,史官属秘书省著作 局。”《通典· 职官三· 史官》秘书省属下的著 作郎“专掌史任”,顾名思义,其重在著作, 在撰述。中国古代的修史机构,主要指此而 言。至于记录或记注的史职,则由起居之官 负责。
2、宋代的修史机构
宋承唐制,又有所发展,逐步建立起完善的 修史制度和修史机构。宋初沿袭五代旧制, 以史馆为修史机构,自宋太宗置国史院后, 修史机构逐渐增多,有起居院、日历所、国 史院、实录院、玉牒所等,各个机构分工较 细、复杂重叠,各自负有不同的职责。
蔡崇榜
蔡崇榜,四川省自贡市人。1978年考入四川 大学历史系,1998年获历史学博士学位,师 从吴天墀先生。现任四川大学财务处副处长、 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 中国古代史的教学与研究,尤长于宋代史学 研究。专著:《宋代修史制度研究》、《辽 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合著)。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魏明帝时,中书省是职掌修史 的机构;至晋惠帝元康二年(292年)改由秘书省 职掌修史事务。这就是说,公元三世纪初,中国有 了负责修史的机构。尽管中书省和秘书省都不是专 门的修史机构,如《隋书· 百官制》记中书省、秘书 省原先的职责是:“中书省,管司王言,及司进御 之音乐”、“秘书省,典司经籍”,但修史工作在 传统皇朝的组织系统中毕竟有了比较稳定的归属。
2、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修史机构
之后,魏晋南北朝时奉命修史的情况就比较 常见了,如魏收《魏书》等。这些书多为众 手分纂,一人裁成,既未开设史馆,也无大 臣兼修,名为官修,实同私撰。但此时政府 大多设有专人掌修国史,并开始明确了职掌 修史的机构。
《晋书· 职官志》简要地记载了这一情况:
著作郎周左史之任也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 名儒著作东观有其名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 诏臵著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及晋受命 武帝以缪征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二年诏曰著作 旧属中书而秘书既典文籍今改中书著作为秘 书著作于是改隶秘书省后别自臵省而犹隶秘 书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又臵佐 著作郎八人著作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
武德五年(622),唐高祖采纳令狐德棻的建议,曾集中一 批文臣编修魏、周、齐、梁、陈、隋六朝国史而未成。贞观 三年(629),唐太宗设置史馆于禁中,专修国史,并由宰 相任监修,负责领导,又别调他官兼任纂修,下设修撰、司 直,从事编纂工作,号曰史官。所修诸史,每部都派定一人 为主修,如魏征主修《隋书》,李百药主修《北齐书》等。 从此,纪传体正史的编纂大权全由政府掌握,而宰相兼修国 史也成为以后历朝修史的定制。当时还比较得其人,政府也 重视,所以成绩很显著。但之后往往任非其人,人浮于事, 很少有名著。仓修良《中国古代史学史简编》一书中指出: “隋唐以后,其他的史体方面出现了不少有名的著作,而纪 传体史著出名的则一部也不曾产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