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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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会计处理思考与实践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会计处理思考与实践
理 、监 督 、决 策等 机 构 提 供完 整 的会 计 信 息 。为 规 范 基
账” 。 新 旧会计 制度衔 接并 账是 今后基 建并账 核算 的基础 , 必 须深 入 、全 面 分 析基 建 账数 据 形 成原 因 ,使 基建 投 资 项 目完 整 、准 确 地体 现 在 事业 账 内。 日常 并账 是一 项 经
常性 工作 ,并账 的原 理和方 法 与衔接并 账是 相 同的。
三、 交付 使 用资产 处理 《 衔 接处 理 》规定 ,“ 将2 0 1 2 年 l 2 月3 1日原基 建账 中相关 科 目 余 额 并 入 新账 时 :按 照 基建 账 中 ‘ 交付 使 用 资 产 ’科 目余 额 ,借 记新 账 中 ‘ 固定 资产 ’科 目……” 。 本 人认 为 ,此 规 定 与 现行 《 事 业 单 位会 计 制 度 》及 《 国
并 账是 一项 常规 性工作 ,每 月至 少一 次 以上 。
二 、并账 基本 原则
基 建账 并 账 的 基本 原 则 是 ,按事 业 单 位 财务 账 的原
用2 0 1 2 年l 2 月3 1 日基建账中“ 交付使用资产” 科 目余额 , 借记新账 ( 事业账 ) “ 固定资产” 科 目明显重复 , 虚增资产。 对于 《 衔接处理 》中所说的情况 ,只有在接受单位收到
且 ,至 少一 次 或 一 次 以上 。衔 接 并 账 是一 次 性 的 , 日常
这说明,交付使用的资产在年末 ( 1 2月 3 1日) ,事
业 账 、基 建账 均 体 现 这部 分 资 产 价值 ;下 年 年初 时 ,仅 事业 账 体现 此交 付使 用资 产价 值 。可见 ,在基 建并 账 时 ,
科 目无余 额 。
计 制度 衔 接 时的并 账 ,通 过基 建账 并账 确定 2 0 1 3 年含 基 建账数 据 的事 业会 计 账 的期初 余额 ,同时 生成 2 0 1 3 年 资 产 负 债表 期 初数 。二 是 日常并 账 。 即 2 0 1 3 年 1 月 1日以 后 每 月必 须将 基建 账发 生额 并 人事 业单 位 的 “ 大账” ,而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账如何并入大帐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账如何并入大帐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账如何并入大帐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背景和意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制定的,旨在规范新型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经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继承了传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引入了一系列更新的会计核算规定,包括基建账。

二、基建账的内容和特点基建账是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跟踪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使用和折旧情况。

其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期间的费用、使用寿命、折旧费用等。

基建账的特点是长期性、稳定性和规模较大。

三、基建账的核算方法基建账的核算方法主要包括核算对象、核算原则和核算程序。

1.核算对象基建账的核算对象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子项目进行核算。

核算对象应当包括建设期间的费用、工程实物和固定资产等。

2.核算原则基建账的核算原则主要包括费用的实质性核算、确定性原则和成本核算原则。

费用的实质性核算是指建设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性质进行核算,确保核算结果的真实和准确。

确定性原则是指建设期间的费用应当按照确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核算,确保核算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成本核算原则是指基建账的核算应当按照成本的实际发生进行,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核算程序基建账的核算程序主要包括投资管理、费用核算和折旧计提三个环节。

投资管理是指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计划、预算和控制,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费用核算是指对建设期间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进行核算,包括施工费用、监理费用、设备费用等。

折旧计提是指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其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计提折旧费用,确保资产价值的正确反映。

基建账作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大账进行有效的衔接和整合。

1.基建账和大账之间的衔接基建账和大账之间的衔接主要体现在经济业务的关联和会计核算的承继。

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
对跨年度工程事业财务结转自筹基建数与基建财务实际支出数不符的问题,笔者建议在年终清理时,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将跨年度工程的当年基建拨款数调整为基建实际投资数。

若实际投资数大于当年拨款数,事业财务追加拨款;若实际投资数小于当年拨款数,将小于部分双方先挂于往来账,第二年再做相反分录。

下面按自筹基建经费的不同来源分别进行阐述:
(一)用当年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安排自筹基建
1.资金结转基建专户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
贷:银行存款
2.当年工程完工交付,年终结账时:
借:事业结余
贷:结转自筹基建
同时增加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3.跨年度工程年终结账时:
当基建实际投资数大于结转自筹基建数账面数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大于部分)
贷:银行存款(追加拨款)。

论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的会计处理

论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的会计处理

论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的会计处理需要图片风格清晰,不需要实际上传图片
一、基建并账的概念
基建并账指的是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过程中,将固定资产的投资费用
作为并账项,放在事业单位基本账户当中,并在事业单位内部按照原帐办
理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将因基建投资而产生的报销费用及时分摊到相应
科目上去,以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基建并账是指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
入可以在固定资产科目的基础上,设立“基建并账”的科目。

固定资产的
投资费用用于正常维修、拆卸、报废和加工的支出,以及购置固定资产投
资费用,都可以放在基建并账科目里办理,统筹调配支出,减少实际现金
支出。

1、事业单位新制度下基建并账的处理方式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按照当年应付款形式办理,当事件投入时,要以基建并账的方式办理,应付款应月末结账。

当事项费用支出时,要以
基建并账的方式办理,应付款及时分摊到相应科目,使资金能够得到合理
分配,减轻实物支出的负担,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1)购置固定资产时,应付款放在固定资产科目基建并账科目。

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

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

会计研究ACCOUNTING RESEARCH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李林蓓乌海市海南区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求。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处理质量,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 25号),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要求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要在“大账”里进行会计核算,对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来说是一次重大改革。

但有的事业单位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和衔接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基建项目“大账”核算方法为核心,针对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提出几点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核算分析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基建项目核算方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还未要求直接在“大账”中核算,对于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单独设立账套进行基建项目会计核算。

依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要从资金筹措到项目投资建设,再到交付资产使用转入固定资产环节反映出基建项目的资金运动过程[1]。

但实际上单独账套中基建项目会计报表与事业账套中会计报表二者之间的交叉项目较少,年终决算时只是简单的通过汇总、合并报表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信息。

二、分析《政府会计制度》对基建项目核算改革的意义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的改革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自1995年起,按照国家基建会计核算制度要求基建项目单独设账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后要求将基建项目并入“大账”核算[2];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更是将基建项目直接在“大账”中进行核算。

现行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实际上是在同一经济业务下,依据不同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分别进行核算,增加了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也难以避免因会计数据处理工作繁杂而导致人为失误。

基建项目并入“大账”核算虽然能够整体反映基建业务的财务信息,但对于一些具体的资金款项明细、工程施工建设等情况却无法直接体现出来。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并账问题解读[权威精品]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并账问题解读[权威精品]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并账问题解读[权威精品]随着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在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事业单位作为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之一,其会计制度必然需要与之相适应。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基建并账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和解读,以下将对其进行解读。

一、基建并账的概念基建并账是指将事业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与该项目相关的会计要素,通过记账、结算、报表等核算手段,归人工清整为一个独立账户,以便实施统一核算与管理。

基建并账的目的是保证资金的使用、收支、债权债务、资产负债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基建费用的认定和处理1.基建费用的认定基建费用是指用于创建或改善建筑物、机具设备、网络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支出,包括工程、劳务、材料、设备购置、建筑修复等费用。

2.基建费用的资本化根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符合资本化标准的基建费用应当资本化处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资本化处理:(1)使用寿命超过一年;(2)价值相对较大;(3)能够增加单位盈利能力,提高办公效率、办公条件、生产能力等。

3.基建费用的计提和摊销资本化的基建费用应当在使用寿命内按比例计提折旧,并在相应期间内摊销。

三、基建资金的管理1.基建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基建资金的筹集可以通过政府拨款、借款、投资、自筹等方式进行。

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进行,保证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

2.基建资金的结转和结余基建资金应当及时结转到相关基建账户中,以实现资金的专款专用,并记录资金的结余情况。

四、基建项目的核算和报表1.基建项目的核算基建项目的核算应当按照相关的会计制度和规定进行。

具体包括进项税额的转出、成本的分摊、资产的确认与损益分摊等。

2.基建项目的报表基建项目的报表包括基建资金收支表、基建项目清单和基建项目决算报告。

基建资金收支表用于反映基建项目的资金收支情况,基建项目清单用于记录基建项目的详细情况,基建项目决算报告用于汇总和说明基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

浅论事业单位基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浅论事业单位基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浅论事业单位基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魏德花(榆林市横山区收费管理中心 陕西榆林 719100)摘要:当前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社会各行各业的经济蓬勃发展,其中事业单位基建工程项目不断地增多,这种情况下,每一个项目资金的拨付,项目资金的使用以及项目后绪成本的主要核算等都需要及时建立正确的会计核算方法,减少项目失误。

进一步做好基建项目需要完善相关的财务管理,做好财务管理才能保证基建项目的各个环节账务出现混乱的状况,从而保证基建工程各个项目账目的准确性,从而减少资源的浪费,降低成本。

基建工程是社会上发展速度极快的行业,并且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帮助,本文简要的探讨了事业单位基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并对做好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工作提出了较为有效的方法,希望对基建工程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基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基建工程是我国极为重要的行业,事业基建项目承包的工程大多都是重大工程项目,并且也会承接政府的重大型工程项目,一般情况下,承接的政府基建工程工期往往较长,并且工程核算较为复杂。

这种情况下,基建工程做好核算与财务管理便是关键的一环,若是这一环节出现失误与差错,就会导致整个基建工程出现问题,所以必须要重视基建工程的核算与财务管理,对项目的各个环节做好控制,保证其准确性,系统全面的做好基建工程的财务核算以及财务管理。

基建工程的工作周期较长,工程复杂,只有做好财务核算以及财务管理才能保证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从而降低使用的成本。

一、基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方法基建工程的会计核算不同于一般的会计核算,工程项目基建会计具有其本身的特殊性,事业单位基建工程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核心主要是围绕基建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以及资金运用两方面,这两方面也是关键[1]。

基建工程运行周期较长,基建工程各环节复杂,若是财务管理与会计审核出现失误就会导致整个工程的资金运用出现差错,也会降低工程的实施效率。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账如何并入大帐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账如何并入大帐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账如何并入大帐清楚?
一、基建账并入大帐的原则
1、基建账是会计制度分类账,是企业经营活动和建设性投资活动的
财务记载,其账目内容和账龄都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而制定。

2、基建账并入大帐,是指企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的前提下,将基建
账目整合到大帐中,以提高会计核算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基建账目整合到大帐的原则是,必须保证账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要考虑其影响性,以及特殊因素,特别要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反映,
以减少企业的风险。

二、基建账并入大帐的方法
1、基建账由各自会计科目统一管理。

银行存款、应收款及应付款的
处理原则是:应设置单独的基建会计科目,对应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分
别设置在应收会计科目和应付会计科目中。

2、一般科目与基建科目的处理方式是:设置单独的基建会计科目,
其记载的金额可以合并到一般会计科目中,其它会计科目不影响。

3、投资账户的处理方式是:将投资账户设置为基建会计科目,其记
载的金额需要分别记入投资会计科目、投资损益会计科目和资本公积会计
科目中。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财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财务处理

一、单位经费户拨款至基建户时,根据资金的性质进行账务处理。

1、借:拨出经费或结转自筹基建-----××基建贷:银行存款二、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后,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1、项目完工后,按基建帐“交付使用资产”结转金额增加经费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2、将基建户“应交结余”款转回“经费户”,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贷:结余或事业结余-专项结余3、对借款购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竣工验收后从基建账户转入的有关资料进行处理。

借:固定资产(反映真实资产金额)贷:固定基金(反映单位用拨款及自筹资金投资的金额)暂存款或借入款项(反映单位通过其它渠道借入的资金)4、用财政拨款或自有资金归还借款时: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事业基金贷:固定基金(原记的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差额部份)同时记:借:暂存款或借入款项贷:银行存款三、基建账的科目设置。

1、现金;2、银行存款;3、库存材料;4、库存设备;5、在建工程;6、待摊投资;7、交付使用资产;8、预付工程款;9、预付备料款;10、其他应收款;11、基建借款;12、应付工程款;13、应付器材款;14、其他应付款;15、应交结余;16、基建拨款;17、其他收入;18、专项资金支出;19、其他支出。

四、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现金:核算基建户的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核算基建户的银行存款。

3、库存材料: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支出的各项物资材料。

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本科目。

(1)库存材料以购入价格、调拨价格作入帐价格。

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直接列入支出。

(2)库存材料按其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帐。

(3)库存材料的盘盈、盘亏,经报批后,直接列作当期支出的增加或减少处理。

(4)库存材料如果变价出售,直接冲减“库存材料”科目。

售价与购入价的差额,列作“在建工程-其他投资”。

4、库存设备: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项目的各项设备(其入账价格,明细科目设置等同“库存材料”)5、在建工程: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购置土地等的资金使用情况,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三个明细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账应并入经费会计账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账应并入经费会计账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账应并入经费会计账核算
李建兵
【期刊名称】《中国农业会计》
【年(卷),期】2004(000)008
【摘要】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收支和基本建设收支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这种做法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笔者认为,应将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账并入经费会计账中统一核算。

【总页数】2页(P28-29)
【作者】李建兵
【作者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财政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
【相关文献】
1.会计账务中材料计划价格方法的使用以及对会计账务的影响 [J], 吴平
2.调整自筹基建会计账务处理方式提高普通高校的筹资能力 [J], 阳征保
3.企业会计账套金蝶KIS专业版下构建工会会计账套 [J], 张伟;杨世强
4.气象部门基建会计账务处理方法探讨 [J], 蒋鸿玲
5.气象部门基建会计账务处理方法探讨 [J], 蒋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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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制度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变化

2022年新制度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变化

新制度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变化摘要:本文首先对新旧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的变化做出概述;随后阐述了该变化的乐观意义,重点论述了新旧会计制度规定的区分与联系,以及新制度下基建项目纳入单位大账核算的必要性;最终简要介绍了实施代建制项目的会计核算主体,盼望可以为行业内相关工供应阅历参考。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代建制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向前推动的背景下,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事业也开头如火如荼地进行。

为了对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管理进行全方位的规范,国家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其中对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不但有效提升了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还为基建会计核算的高质量完成奠定了基础,保证了事业单位资产等财务信息准时精确完整记录。

一、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变化讨论(一)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项目会计核算2022年1月1日起,我国事业单位开头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其中对于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规定如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对应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2022年颁布了《基本建设财务规章》,规定如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项目单独核算,根据规定将核算状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

(二)新旧会计制度连接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当过渡,2022年颁布了全系会计管理制度,其中对于基建项目新旧连接规定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单位,应当首先参照《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连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22〕2号),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2022年12月31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根据本规定将2022年12月31日原账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

(三)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基建项目会计核算2022年1月1日起,我国事业单位开头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基建并账业务处理探讨【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事业单位基建并账业务处理探讨【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从上述引文可以看出,新规要求将基建账中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 余额记入新账中的 “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 在建工程”科目,这与基建会计制度、基建财务管理办法、新会计准则 是矛盾的。 现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基本建设财务 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规定,在建工程只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 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也是符合 会计基本原理的,因此,将基建数据并入事业“大账” ,只能将四大投资 记入事业“大账”的“在建工程” ,将“预付工程款”等科目记入事业 “大账”的“在建工程”科目是不对的。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 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要素的情况和结果。把 不是在建工程的业务或事项记入“在建工程”科目显然是违背《事业单 位会计准则》的。虽然新规的意图是反映事业单位的“大收大支” ,但也 不能因此而把不是基建支出的业务计入基建支出,把不是在建工程的业 务计入在建工程。如果并账仅仅是为了把基建账中的数据搬到事业“大 账”中,而不顾及数据反映的实际业务,这个数据是没有价值的,并且 并账后续操作无法进行下去,兹以实例说明。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计实务操作教程】 【摘要】:财政部于 2012年 12月 6 日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 则》、2012年 12月 19日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规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新规的实施将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 发展成果、预算执行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本文对新规下 事业单位基建并账业务处理进行探讨。 (一)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一大变化就是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 “大账” 。原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 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 建账数据长期“游离”单位事业“大账” 。新规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 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 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事业“大账” 。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 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 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但是,对基建账相关数据如何并入单位事业“大账” ,《新旧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写得并不详细,笔者引用其中一部 分:“事业单位应当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 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将 2012年 12月 31日原基

基建账务及并账

基建账务及并账

基建账务及并账————————————————————————————————作者:————————————————————————————————日期:zyq1353331、可以将基建帐的收入、支出汇总,根据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转入到大帐中。

2、会计分录ﻫ(1)根据财政拨款汇总表入账时ﻫ借:银行存款ﻫ贷:专用基金--财政拨款(2)根据工程支出、欠款汇总表入账时借:在建工程ﻫ贷:银行存款等贷:应付账款--工程欠款ﻫ(3)根据工程完工结转表入账ﻫ借:专用基金--财政拨款ﻫ贷:在建工程ﻫ同时借:固定资产ﻫ贷:固定基金基建账的科目设置:ﻫ1、现金;2、银行存款;3、库存材料;4、库存设备;5、在建工程;6、待摊投资;7、交付使用资产;8、预付工程款;9、预付备料款;10、其他应收款;11、基建借款;12、应付工程款;13、应付器材款;14、其他应付款;15、应交结余;16、基建拨款;17、其他收入;18、专项资金支出;19、其他支出。

基建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现金:核算基建户的库存现金。

ﻫ2、银行存款:核算基建户的银行存款。

3、库存材料: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支出的各项物资材料。

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本科目。

ﻫ(1)库存材料以购入价格、调拨价格作入帐价格。

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直接列入支出。

(2)库存材料按其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帐。

(3)库存材料的盘盈、盘亏,经报批后,直接列作当期支出的增加或减少处理。

ﻫ(4)库存材料如果变价出售,直接冲减“库存材料”科目。

售价与购入价的差额,列作“在建工程-其他投资”。

4、库存设备: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项目的各项设备(其入账价格,明细科目设置等同“库存材料”)5、在建工程: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购置土地等的资金使用情况,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三个明细科目。

(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①核算内容:(a)自建工程:核算基建(含改建、拆建)、装修等项目支出的资金使用情况。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规定并账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规定并账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规定并账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各行各业的蓬勃发展,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选择采用新的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经营环境的变化。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在原有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改进的,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基建规定并账。

基建规定并账是指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通过一系列规定和操作流程,将基建项目与账务核算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资金的使用和流转得到透明和准确的记录和核算。

二、基建项目的界定与核算标准三、基建项目与账务核算的对接基建项目与账务核算的对接是基建规定并账的核心环节。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项目应当按照一定的操作流程和核算要求与账务核算实现有机融合。

具体操作流程包括:项目立项、资金拨付、合同签订、采购入库、工程施工、验收结算、资产入账等各个环节。

在每个环节中,需要做到信息的准确记录和资金的实时核算,以确保基建项目和账务核算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四、基建项目的会计处理基建项目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资产核算、费用核算、资金核算、资本金核算等方面。

首先,基建项目的投资额应当作为固定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并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方法进行折旧计提。

其次,与基建项目相关的费用应当作为直接成本计入利润表,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摊和核算。

第三,基建项目所涉及的资金流转应当及时记录和核算,确保资金的使用和流转得到有效控制。

最后,基建项目的资本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

五、基建项目的财务报告和监督基建项目的财务报告和监督是确保基建规定并账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

基建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报送。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基建项目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同时,需要加强对基建项目的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基建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六、结语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规定并账是适应市场需求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和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举措。

事业单位会计怎样做好基建财务工作

事业单位会计怎样做好基建财务工作
2 o 1 3 年 5月 l O日, 据 中国会计报称 , 当前财政部 已经公布

并逐渐开始安排实施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这是 2 0 0 2 年 以来 的又 次全面修订 。 较之于 l 1 年之前 的相关规定 , 新规确实发生 了

初步设计编制; 从设计施工图到整个施工全过程中, 均 由基础建 设人 员来完成操作 。在此过程中 , 事业单位 的会计财务人员仅 支付相应的款项、 算账以及记账等 , 对基建工程建设根本不了解 。
事业单位会 计怎样做好基建 财务工作
寇 琳 琳
( 吉林 市龙 潭区妇幼保健院 吉林 ・ 吉林 1 3 2 0 2 1 )
摘 要:近年来,随着国内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体制也加快了改革的步伐,事业单位
发展过程 中的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也 变得 更加 的复杂、繁琐 ,因此对当前的事业单位 会计财务管理工作提 出了更高、更新的要 求。
同时, 部分事业单位建投资支 出过程中, 还存在着 长期挂账的现 《 基本建 设财务管理规则》 是加 强事业单位会计财 务工作的 象, 一方面不转增固定资产, 另一方面也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财务 基础 , 它可 以使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财务工作有法可依 、 有章可
制度列支作费用 。实践中还可 以看到, 很 多用于事业单位基建 循 。针对事业单位基建投资财务核算不够规范问题, 笔者认 为 投资 的相关借款及利息 , 没有在基建投 资项 目中明确 的反映 出 财务会计人员应 当认真学 习和全面贯彻执行 《 基本建设财 务管 来, 没有备案记录; 部分资产在事业单位基建工程完成决算后, 理规则》 的内容和要求 , 并将其作为 日常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和 尚未转入到大账之 中, 作为 固定资产进行 标示 。之所 以会 出现 行为规范。同时, 还要不断的加 强管理机制建设, 以免基建财务 这些 问题 , 主要原 因在于事业单位财 务管 理人 员对基建财务 以 会计 管理核算违规现象 的发生 , 从而使事业单位的基建财务会 及会计核算缺乏足够 的认识,因未能及 时系统 化的培训而导致 对基建财务 工作 陌生 , 所 以基 建财务核算难 以实现规范性 。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最新)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最新)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最新)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

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并入“大账”实务处理探讨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并入“大账”实务处理探讨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并入“大账”实务处理探讨作者:于彩霞来源:《商情》2015年第31期【摘要】事业单位执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后,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但在同时出台实施的《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对每月基建账如何并入大账并没有规定。

现就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按月基建并账做以下分析。

【关键词】基建账大账并账一、事业单位基建与大账是“并账”(一)基建和大账的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以及会计核算要求不同。

基建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两个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不同。

如基建会计制度中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没有。

由于会计科目不同,造成并账不便。

说以,单位应先对基建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进行分析,分析后按照大账核算要求并入不同的会计科目中。

(二)各预算单位之间的会计环境不同各单位预算制度执行程度不同、基建资金来源不同,各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的程度和范围也不同,如有的单位大账已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而基建账却没有实行。

因此,单位应根据实际会计环境确立并账原则,一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二要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

并账应根据单位的具体会计环境和不同的基建资金来源而灵活处理,确立不同的并账对应科目,不能照抄照搬其他单位的并账科目。

二、单位大账与基建账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发生的内部往来业务不能简单相加,如大账拨入基建账户的各种财政预算拨款,基建账与大账分别作了会计处理,基建账涉及基建拨款、银行存款科目,大账涉及财政补助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如果将基建账涉及基建拨款并入大账的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并入资产类科目,就会造成账目数字重复,大账数字虚增,会计信息混乱、不真实。

应该把大账拨给基建的资金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基建的投资,不需偿还,另一类是相互的债权债务。

行政事业单位对自筹基建的会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对自筹基建的会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对自筹基建的会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对自筹基建的会计处理预览:近来,在会计法的执法大检查中,发现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对自筹基建的会计处理比较混乱,亟待规范。

大多单位都没有单独建立基建账簿,而是把支付给承包方的款项直接在单位的预算会计账簿中反映,或计入“暂付款”,或计入“预付账款”,有的还计入“应收账款”等往来账户,甚至有的干脆计入“事业支出”,形形色色,五行政事业单位对自筹基建的会计处理正文:近来,在会计法的执法大检查中,发现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对自筹基建的会计处理比较混乱,亟待规范。

大多单位都没有单独建立基建账簿,而是把支付给承包方的款项直接在单位的预算会计账簿中反映,或计入“暂付款”,或计入“预付账款”,有的还计入“应收账款”等往来账户,甚至有的干脆计入“事业支出”,形形色色,五花八门。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点:①有关部门对基建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够。

②部分会计人员对新预算会计制度还不甚了解,不能正确进行会计处理。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一般为自筹基建、拨入专款基建和借入款项基建,且大多采用发包的形式。

无论哪种形式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单位的基建项目都必须列入国家计划,同时还要把用于基建的资金转存在建设银行开户的财政基建专户存取,由当地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单位应按《国有单位基建会计制度》的要求,把这部分资金纳入基建财务管理,建立基建账簿,单独核算反映。

基建账簿可以由单位会计兼管,也可设置基建会计单独管理。

因为单位的日常核算执行的是预算会计制度,而基建核算必须执行基建会计制度,两者不能在一套账簿中混合核算。

所谓自筹基建,就是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以外资金安排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基建项目。

为了核算自筹资金转存财政基建专户的情况,单位预算会计要求设置“结转自筹基建”科目。

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强调资金来源必须是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以外的自筹资金(但不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及修购基金安排的款项和拨入专款)。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办法及会计实务操作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办法及会计实务操作

借:在建 工程支出
—土地征 用支出
—拆迁安 置费 —其他前 期经费 —建筑工 程支出 —设备及 安装支出
—其他费 用
6、预付 工程款和 预付备料 款转
在建 工程支出 其他科目 时:
7、按照 规定程序 办理竣工 验收交接
手续 后,结转 交付使用 资产的实
际成 本时:
银行存款
贷:
(现金或 库存器材
等)
二、总账 会计科目
设置
(二)核 算要求
1、资金 来源类设 置
2、资金 占用类设 置
均在基建 账户核 算,并按 项目进行 明细核算 。 4、有建 设项目并 单独建账 核算的单 位,必须 在银行 开设基建 专用账户 。
基建资金 会计核算 统一采用 借贷记账 法。
“基建拨 款”
“基建投 资借款”
“其他应 付款”
2、收到 各种来源 的基建投 资借款时
3、支付 借款利息 时:
4、单位 在预付工 程款和预 付备料款 时:借: 在建工程 支出—预 付工程款
5、单位 在发生各 种在建工 程支出 时:
借:银行 存款
基建投资 借款— 贷: (按借款 来源明细 核算)
借:在建 工程支出 —其他费 用
贷: 银行存款
贷: 银行存款
借:在建 工程支出
—土地征 用支出
—拆迁安 置费
—其他前 期经费 —建筑工 程支出 —设备及 安装支出 —其他费 用 贷:在建 工程支出 —预付工 程款
借:交付 使用资产
贷:在建 工程支出
—土地征 用支出
—拆迁安 置费 —其他前 期经费 —建筑工 程支出 —设备及 安装支出 —其他费 用
8、基本 建设项目 决算经批 准后,冲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为加强基建财务管理,规范基建资金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行政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核算要求1、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各行政事业单位建设的社会公益性和非经营性基建项目。

如办公用房、市政工程、交通设施、文教卫设施、水利项目等。

2、单项工程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不论资金来源,都应按本核算办法规定单独建帐核算。

3、有多个建设项目的单位,不论其单项工程投资额是否达到50万元,均在基建帐户核算,并要求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有建设项目并单独建帐核算的单位,必须在银行开设基建专用帐户。

5、基建资金会计核算统一采用借贷记帐法。

二、总帐会计科目设置1、资金来源类设置"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应付款"三个总帐科目。

2、资金占用类设置"交付使用资产"、"在建工程支出"、"库存器材"、"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收款"六个总帐会计科目。

三、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1、基建拨款本科目核算各项基建资金拨款,下设三个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财政及政府统筹拨款:核算由财政预算内拨入的基建拨款。

包括财政一般预算、政府基金预算、政府统筹资金安排的基建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核算由财政专户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基建拨款。

自筹资金拨款:核算其他资金的基建拨款。

包括上级主管部门补助用于基建的拨款;单位原有资产(旧房、土地等)转让所得资金用于基建的拨款;社会集资收入;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等用于基建的资金。

2、基建投资借款本科目核算为完成基建计划批准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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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财务 2010-05-08 20:25:11 阅读9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laoli 的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对跨年度工程事业财务结转自筹基建数与基建财务实际支出数不符的问题,笔者建议在年终清理时,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将跨年度工程的当年基建拨款数调整为基建实际投资数。

若实际投资数大于当年拨款数,事业财务追加拨款;若实际投资数小于当年拨款数,将小于部分双方先挂于往来账,第二年再做相反分录。

下面按自筹基建经费的不同来源分别进行阐述:(一)用当年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安排自筹基建1.资金结转基建专户时:借:结转自筹基建贷:银行存款2.当年工程完工交付,年终结账时:借:事业结余贷:结转自筹基建同时增加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3.跨年度工程年终结账时:当基建实际投资数大于结转自筹基建数账面数时:借:结转自筹基建(大于部分)贷:银行存款(追加拨款)当基建实际投资数小于结转自筹基建账面数时:借:其他应收款——××工程项目贷:结转自筹基建(“结转自筹基建”账户中尚未形成基建投资部分)借:事业结余贷:结转自筹基建(基建财务实际投资数)(二)用事业基金中的非财政拨款安排自筹基建(分录同上)(三)用专用基金安排自筹基建(以集资建房为例)1.教职工集资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2.资金结转基建专户时:借:其他应收款(不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避免调整当年事业结余)贷:银行存款3.当年工程完工交付,年终结账时:借:专用基金——住房基金贷:其他应收款同时增加资产和基金: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4.跨年度工程年终结账时,不做处理。

5结算房价时:借:其他应付款贷:专用基金——住房基金借或贷:现金(多退少补部分)如果出售产权,则:借:固定基金贷:固定资产(四)用银行贷款安排自筹基建近几年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许多高校利用银行贷款来解决超常规发展中建设资金严重匮乏的问题。

在本文中,我们不探讨高校举债运行的规模与风险控制,仅关注用贷款形成资产的交付及贷款利息的处理问题。

各高校针对此项业务的会计处理五花八门,但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体验和探索,总结出以下两种做法,它们基本可以照顾到方方面面的需求:1.事业财务核算法顾名思义,取得的银行贷款以及偿还均在事业财务账面反映,基建财务按拨款处理。

(1)取得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借入款项——××银行(2)转入基建专户时:借: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工程项目贷:银行存款(3)年末结账时需要将基建完工交付数、基建实际投资数与一般基金余额做一比较:若前者大于后者,即存在事业财务无力接受的交付资产或实际投资,大于部分基建挂账;若前者小于后者,则按基建交付数和基建实际投资数全额接受并列当年支出。

借:结转自筹基建(以一般基金余额不出现赤字为限)贷: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工程项目借:事业结余贷:结转自筹基建同时,完工资产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基建财务:借:银行存款贷: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借:交付使用资产(事业财务可接受的基建交付及实际投资数)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偿还借款时,事业财务:借:借入款项——××银行贷:银行存款借:事业支出——基建借款——××工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基建财务核算法取得的银行贷款在基建财务账面仅反映借入和使用的情况,而还款情况由事业财务反映。

这样就避免了贷款两个账户的重复核算。

(1)取得借款时事业财务: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工程项目结转到基建账户:借: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工程项目贷:银行存款同时,备查登记簿登记银行贷款指标数和已贷入数。

基建财务:借:银行存款贷:基建投资借款——建行投资借款或者(下同):贷:基建投资借款——其他投资借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年末结账时基建财务将基建完工交付数、基建实际投资数与事业财务一般基金余额做一比较,事业财务只能保证在一般基金余额为正数的前提下接受基建交付资产及基建实际投资数并列入当年支出,超出部分基建挂账。

第二年视事业财务财力情况,继续接受交付资产或让基建财务继续挂账。

事业财务:借:结转自筹基建(以一般基金余额不出现赤字为限)贷: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工程项目借:事业结余贷:结转自筹基建同时,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2.基建财务核算法取得的银行贷款在基建财务账面仅反映借入和使用的情况,而还款情况由事业财务反映。

这样就避免了贷款两个账户的重复核算。

(1)取得借款时事业财务: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工程项目结转到基建账户:借: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贷:银行存款同时,备查登记簿登记银行贷款指标数和已贷入数。

基建财务:借:银行存款贷:基建投资借款——建行投资借款或者(下同):贷:基建投资借款——其他投资借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年末结账时基建财务将基建完工交付数、基建实际投资数与事业财务一般基金余额做一比较,事业财务只能保证在一般基金余额为正数的前提下接受基建交付资产及基建实际投资数并列入当年支出,超出部分基建挂账。

第二年视事业财务财力情况,继续接受交付资产或让基建财务继续挂账。

事业财务:借:结转自筹基建(以一般基金余额不出现赤字为限)贷: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工程项目借:事业结余贷:结转自筹基建同时,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这种办法操作相对复杂些,贷款付息时基建财务只需转账,不需动用货币资金。

事业财务账面则相对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负债及风险情况,有利于对高校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同时也维护了基建财务本身不具备贷款的法人主体资格和偿还能力的会计核算要求。

目前采用哪种核算方法没有统一规定。

后果往往是横向之间会计信息不可比,误导授信决策。

建议对那些可控风险贷款的会计处理,尽量采用负面影响小的事业财务核算法,企盼相关的政府部门及早做出统—规定。

3.银行贷款利息的处理高校会计制度没有涉及银行贷款利息内容。

本着“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笔者认为应该将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贷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1)事业财务核算法:其一,事业财务收到支付利息的通知时:借: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项目工程(利息)贷:银行存款同时基建财务:借:待摊投资——借款利息贷: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借款利息)其二,年末基建财务根据各项工程累计支出平均数和资本化比率计算出各工程应予资本化的贷款利息: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待摊投资——借款利息同时,将与工程支出无关或完工待交付工程的贷款利息转事业财务:基建财务:借: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借款利息)贷:待摊投资——借款利息事业财务:借:事业支出——借款利息(注:系与工程支出无关或已完工待交付工程的贷款利息部分)结转自筹基建贷: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项目工程(利息)之所以通过“基建拨款”科目而不是“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利息,是将事业财务中的借款成本视为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的另—部分。

据此再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追加基建投资计划,并将此部分资本化记入工程成本,这既符合“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也是高校基建财务本身无能力也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的真实反映。

(2)基建财务核算法:其一,事业财务收到支付利息通知时:借: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项目工程(利息)贷:银行存款同时,基建财务:借:待摊投资——借款利息贷:基建投资借款——建行投资借款(借款利息)基建投资借款——其他投资借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借款利息)其二,年末基建财务根据各项工程累计支出平均数和资本化比率计算出各工程应予资本化的贷款利息:基建财务: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待摊投资——借款利息同时,将与工程支出无关或完工待交付工程的贷款利息转事业财务:借:基建投资借款——建行投资借款(借款利息)基建投资借款——其他投资借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借款利息)贷:待摊投资——借款利息事业财务:借:事业支出——借款利息(注:系与工程支出无关或已完工待交付工程的贷款利息部分)结转自筹基建贷: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项目工程(利息)对于利息的偿还同偿还本金的账务处理。

上述两种会计方法的共同优点是将建设期间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真实反映了工程造价的成本。

4.年终结余分配的问题在事业财务年终有结余的情况下,无论采用事业财务核算法或基建财务核算法,只要存在事业财务无力接受的基建交付工程(或待转在建工程实际投资)的事实,即说明此时的结余尚未扣除待交付的结转自筹基建支出,事业财务的年终结余都不能作为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等的依据。

5.会计报表的填报问题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核算办法,均不打破现有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的报表体系,既维护了现有财务核算体系,又满足了新情况下的核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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