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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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审查规范编制说明

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审查规范编制说明

附件2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审查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立项背景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对于美的需求正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存在,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美丽生活热切期待的基础,也是从业者与监管人员的首要使命。

我国化妆品已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化妆品产业在整个上海经济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上海本土化妆品企业创新性强、品牌效应高,国产普通化妆品推陈出新速度快,而上海作为全国最早的自贸区与重要的化妆品消费市场,进口普通化妆品数量与品种庞大,上海每年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数量约10万件,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数量约1万件。

如何快速且高质量地进行化妆品备案审查,实现审查标准化是摆在我们监管部门面前的首要问题,也是保隙人民群众用妆安全、推动上海化妆品产业继续保持领先状态的基础与前提。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化妆品的监管进入崭新时代: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按照新的化妆品定义和分类,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统称为普通化妆品,实行统一备案标准。

随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颁布了《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保障新条例下化妆品注册与备案的施行,也为化妆品备案技术审查工作提供了具体法规依据。

化妆品相关的法规体系系统全面,但实际运用时个人理解以及评判尺度的差异较大,加之进口产品的审核由原来各领域专家的外审制向内审制转变,涉及产品配方、工艺、检验和安全评估等各方面专业判断,因此有必要制定统一的审查标准。

自2017年3月1日起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第7号和第10号公告要求,境内责任人注册在上海浦东并且从浦东口岸进口的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试行备案制。

《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订)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订)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订)编制说明一、工作简介(一)任务来源本标准任务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年7月28日下达,根据沪质技监标〔2017〕322号文,《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列入2017年度第二批(节能减排类)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25项。

(二)产业情况上海市船舶制造业属于工业大类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2018年上海船舶制造业综合能耗35.1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95%,占全市规上工业能耗总量0.7%;2018年实现工业总产值702亿元,万元产值能耗为0.05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3.6%。

上海市船舶制造业主要集中在长兴造船基地及临港海洋工程基地,主要包括船舶制造企业及船舶配套企业,共8家重点用能企业,其中6家船舶制造企业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公司、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总能耗约26万吨标准煤;2家船舶配套企业为: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总能耗约2万吨标煤。

(2018年底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并入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标准执行情况及行业现状上海市船舶造船业整体单耗较低,在中船重工集团内部能效评比中处于领先水平,与日韩等先进造船企业相比也处于领先水平。

目前,造船产品单耗参照《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耗限额》(DB31 731-2013)上海市地方标准。

2018年,6家涉标的船舶制造企业中有5家已达到地方标准中的先进值,仅1家指标值低于先进值。

表1 2016-2017年限额执行情况(四)主要工作过程上海市能效中心接获市质监局下达的任务后,即与上海船舶工业公司、上海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一起着手成立《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起草组。

标准起草工作针对标准修订工作开展行业调研,调研标准监察执法执行情况、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以及影响产品单耗的各种因素(煤改气、设备淘汰、环保),确定标准修订主要内容、需要采集的支撑数据以及技术资料。

《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上海市地方标准《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DB31/T 634-2012《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为2012年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及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牵头组织制定的首批地方标准。

自2012年11月发布实施以来,为保障在上海市地区内电动乘用车的安全运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推动了上海市电动汽车的技术进步和推广应用,部分技术内容,已经被国标采纳,如高电压部件的IP67等级的防水防尘要求,车辆远程数据监控的要求等。

自2012年以来,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在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市场规模等方面均实现了重大提升。

近年来,在国家鼓励扶持政策推动以及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积极的进展,规模全球领先,产品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新能源汽车正逐渐被广大用户所接受。

但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近期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频发,备受各方关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在标准体系方面,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已日臻完善,在国标层面电动汽车电安全标准、动力电池安全标准、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数据采集规范等重要标准都早已重新修订和更新,因此地标必须尽快制修订以更好的与国标衔接和体现先进检测技术。

在市场规模方面,上海市已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1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大规模市场运行,必须由相适应的标准来规范和引导,并以标准为基础开展大数据研究,为政府在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工作中鼓励先进优质车辆提供技术支持。

基于以上因素,需对DB31/T643-2012《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进行修订。

一、工作简况本地方标准项目由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结合在上海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实际需要,修订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以保障上海地区新能源车辆的运行安全,同时组织了相关单位开展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工作。

2017年11月9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三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17]454号)同意标准立项,随即成立了以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上海蔚来汽车、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捷新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新源动力有限公司等为主要起草单位的标准制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物流企业数字化能力等级评价编制说明

物流企业数字化能力等级评价编制说明

上海市地方标准《物流企业数字化能力等级评价》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3]588号)要求,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上海市地方标准《物流企业数字化应用规范》编制需求,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由上海市物流协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负责主要起草该项标准。

二、背景情况随着我国数字化的快速发展,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正与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基建技术日趋融合,新基建成果加快了物流企业数字化的建设。

推动物流企业数字化构建,进而解决仓储、运输、配送、融资、贸易、服务等物流环节的效率、效益等难题,成为实现整个物流行业树立良好形象、降本增效重要保障。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重点部署“两新一重”建设。

这不仅为产业供应链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同时也为物流数字化指明了方向Q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要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2023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公布《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整体性转变,推动“经济、生活、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等。

上述政策、意见均提出要推动社会、行业的数字化转变,从而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变革。

据国家邮政局统计,2023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分别完成830亿件和87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8%和16.7%o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公路货运量为3426400万吨,占总货运量的73.93%o年公路货物周转量601719亿吨公里,同比增长0.9虬物流市场的规模及潜力巨大,也表明物流企业数量、规模日益增加。

因此制定和实施物流企业数字化应用规范,对于促进物流企业数字化的快速发展、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行业和企业提供相关考核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本标准由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提出,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立项名称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由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上海市阳光青少年社区事务中心、上海市益扬青少年社会工作促进中心联合起草。

二、背景和意义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备的社会服务、支持体系是未成年司法社会工作深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2003年,上海初步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开始探索以专业的社会工作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

在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的指导下,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浦东中致社区平安服务社、奉贤启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松江茸城社区平安服务社等专业机构在一线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未成年司法社会服务实践经验。

16年来成效显著,25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人数及占犯罪总人数比例连续12年均保持下降的趋势。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是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构筑专业、精细、高效涉罪未成年人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环节。

2018年2月,最高检与团中央共同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正在逐步构建和完善。

同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15年)》,明确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十大重点工作之一,是新时代我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2019年6月,由团中央和民政部共同提出,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于7月1日实施,该指南对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定义、原则、内容、方法、流程和管理等内容作了详尽规范。

在此背景下,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26号)、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制度建设要求和上海实际,通过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求、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和政策、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整合,形成上海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公共数据“三清单”管理规范》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公共数据“三清单”管理规范》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公共数据“三清单”管理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本地方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提出,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上海市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列入《2018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为推荐性/制定项目),由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起草。

二、背景和意义促进本市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和利用,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电子政务发展,加快智慧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分领域跨部门的数据整合应用机制,坚持以政务服务需求为共享原则,以数据资源目录为共享基础,在公共数据共享需求工作领域导入标准化这一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标准明确了“三清单”要素和管理要求,指导各区、各部门“三清单”编制,共享需求的梳理,共享责任落实,实现全市公共数据按需共享,为规范全市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奠定基础。

三、编制原则(一)一致性原则标准的编制严格遵守国家和上海关于数据整合共享实施规定的要求,例如遵守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上海市加快推进数据治理促进公共数据应用实施方案》(沪委办8号)等文件关于公共数据共享需求梳理、“三清单”编制的有关要求,确保标准内容与相关文件要求的“一致性”。

(二)整体性原则为有效规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规范的编制,先针对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整合、共享、应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标准化需求,从基础类、数据类、平台类、应用服务类、技术类、管控类、安全类七大维度构建了“公共数据标准体系”。

体系中所包含的标准、规范、制度,并不是独立的要素,体系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约束、相互补充,从而构成一个统一整体。

本标准立足于公共数据标准体系基础上,从“三清单”清单元素“三清单”管理要求和各部门相关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覆盖了上海市公共数据“三清单”的管理要求。

《数据中心节能设计规范》编制说明

《数据中心节能设计规范》编制说明

上海市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节能设计规范》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本标准任务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年11月8日下达,根据沪质技监标〔2017〕454号文,《数据中心节能设计规范》列入2017年度第三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10项,提出单位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归口单位为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预期的社会经济效果通过本标准的制定,将推进上海市数据中心行业的节能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升级,通过淘汰落后、鼓励先进等措施降低数据中心能源消耗,提升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

(三)主要起草单位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四)主要工作过程上海市能效中心接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任务后,即与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一起着手成立《数据中心节能设计规范》标准制修订起草组,标准起草工作由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

2018年1月17日,标准起草组由上海市能效中心召集,于上海能效大楼召开了“数据中心系列标准工作会议”,会议制定了各标准编制工作各阶段工作计划,就工作目标、工作程序、时间节点作布置并将调研任务落实至参加单位。

标准起草组随后开展前期调研、资料搜集等准备工作。

2018年5月,进行了标准起草组内部收集资料交流及各专业负责人分工、编写提纲等的落实。

2019年2月13日、2月20日于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标准起草组针对各专业在编写中的相关技术难点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

各起草组成员,结合参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发布的《上海市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导则(讨论稿)》的讨论,起草本标准条文。

《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检测规范》编制说明 上海

《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检测规范》编制说明 上海

地方标准《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检测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质技监局【2018】291号)要求实施。

本次编制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由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上海建设结构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浦公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

二、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意义加强对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管理,是超大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多年来,本市相继颁布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等管理法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于2013年出台了《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设置的技术管理,于2015年出台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DB31/283-2015,于2016年6月又出台了《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DB31/T977-2016两项地方标准。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市政府53号令颁布)规定了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规定进行检测,以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上海地区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管理不同于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在设计、施工、维护方面规范性较差,施工队伍较为杂乱,施工随意性较大,对于户外招牌的施工更是缺乏规范性,并且设置单位缺乏日常的维护保养,缺乏城市公共安全意识。

2018年8月12日的南京东路132号店招的脱落,造成3死6伤重大意外事故,再次敲响了城市公共安全的警钟。

为严格把控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安全检测工作质量,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安全检测行为,市绿化市容局在编制、出台技术标准的同时,会同了本市的行业专家、教授,根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特点,规定了19项检测要素。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10•【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8月28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应勇2018年9月10日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9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地方标准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主管部门职责)市标准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市地方标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地方标准,对地方标准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方标准的组织起草和实施工作;(三)组织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复审和监督检查;(四)组建、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区标准化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地方标准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有关部门职责)市有关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地方标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二)组织起草和实施地方标准;(三)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复审和监督检查;(四)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业务指导。

区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技术归口单位)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可以在一定专业领域内,组建由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该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

未组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该领域的市有关部门或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技术机构,作为该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成立专家组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

《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订)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本标准任务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年下达,根据沪质技监标〔2017〕322号文,《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列入2017年度第二批(节能减排类)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二)主要工作过程市质监局下达标准修订任务后,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立即着手成立《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起草组,标准起草工作由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上海市能效中心、米其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米其林轮胎有限公司等代表参加,由项目负责人刘洋任标准起草组组长。

2017年10月,标准起草组根据沪质技监标〔2017〕322号文的要求,制定了标准编制工作各阶段工作计划并召开标准起草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就工作目标、工作程序、时间节点作布置并将调研任务落实至参加单位。

2018年3月,召开标准起草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回顾了标准草案的修订情况,并计划发起数据调研,了解代表国内轮胎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能耗情况。

2018年9月,召开标准起草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完成了全部调研、汇总数据,确定指标,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并通过邮件发送等方式征求相关企业和机构的意见。

2018年12月,召开标准送审稿讨论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能效检测单位、用能企业、监察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等10位专家参加了这次讨论,对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最终形成了《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送审稿。

2019年9月,由市能标委组织召开了《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预审会。

(三)主要参加单位本标准归口单位: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上海市能效中心、米其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标准起草小组通过企业调研,分析企业实际经营生产情况,起草《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草案,对标准草稿进行讨论修改,对比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验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标准征求回复意见,提出采纳、不采纳的理由,形成标准送审稿。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能耗限额》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能耗限额》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能耗限额》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介(一)任务来源本标准任务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下达,根据沪质技监标〔2017〕332 号文,上海市地方标准《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能耗限额》列入 2017 年上海市第二批(节能减排类)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34项。

(二)产业基本情况集成电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信息经济的重要支持,关乎国家核心竞争力和国家安全,其在信息技术领域的核心地位十分重要。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度最高,产业链最为完整,创新能力最强,综合技术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为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起到了引领和示范的作用。

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在全国率先开展集成电路制造、封装能耗限额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稳定和提高本市集成电路制造、封装企业的运营质量,推动和引领全国集成电路制造业的节能降耗、控制成本,具有深远的意义。

地方标准《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能耗限额》主要适用于我市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业。

我市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业2017 年的营收总额占全行业比重约为24% ,这类企业也是集成电路行业中能耗最大的,主要包括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台积电(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等。

2010 年制定该标准时,我市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主要以 6 英寸、 8 英寸生产线为主,而目前我市集成电路制造生产线中, 12 英寸正在运行的有 2 条、在建的有 3 条; 8 英寸正在运行的有8 条、在建的有 1 条, 6 英寸正在运行的有 3 条。

原标准已不适用目前的情况,依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置12 英寸、 8 英寸、 6 英寸晶圆生产线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是本次修订标准的主要工作。

随着技术水平更高、工艺更复杂的芯片不断导入生产线,单位产品的能耗将会逐步增加,因此本标准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不断修订,不断完善。

《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上海市地方标准《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编制说明《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编制组2020年3月上海市地方标准《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下半年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15]548 号),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开展了《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保证工程质量出发,对城镇道路和填筑用再生集料、再生集料硬化地坪材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进行规定。

(二)预期的社会经济效果1、为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持和标准依据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本市装修垃圾的排放量日益增长,每年达1000万吨以上,近年来违章建筑整治还产生大量拆房垃圾。

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包括混凝土块、石、陶瓷、砂浆、砖瓦、铁质物、有色金属、土、塑料、沥青、木材、玻璃、石灰、石膏、矿(岩)棉、加气混凝土块和膨胀珍珠岩制品等物质,成分复杂,综合利用率低。

2015年5月,有关媒体报道来自上海的1670吨装修垃圾被非法倾倒至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直湖港地块。

2016年7月,有关媒体报道了2万吨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由上海被偷运、倾倒在苏州太湖西山。

一个星期后,有关媒体又报道来自上海的装修垃圾被非法倾倒至在江苏南通海门市的江心沙农场。

一系列垃圾倾倒事件发生后,引起上海市政府高度关注,目前已严禁市内所有建筑垃圾外运至外省市,并大力协调全市各相关部门,合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2017年5月,市住建委、市市容绿化局、市发改委、市规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建城管联﹝2017﹞401号),规划在本市建设12个建筑垃圾处置点,年处置规模达1050万吨。

根据所在区市容环卫部门的要求,目前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良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勤顺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兴盛路基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分别在宝山、嘉定、徐汇、浦东建成了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处理加工的处置点,其它地区如松江区(佘山、徐泾)、嘉定(江桥)、浦东(祝桥)、老港等规划处置点仍处于项目前期准备、招投标阶段。

《淀粉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淀粉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淀粉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本标准任务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年7月28日下达,根据沪质技监标〔2017〕322号文,《淀粉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被列入2017年度第二批(节能减排类)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26项。

(二)产业情况淀粉糖消费领域广,消费数量大,是淀粉深加工的支柱产品,长期以来被广泛地应用于食品,医药,造纸等诸多行业。

淀粉糖是经过高科技生物酶制剂液化、糖化、精制而成的,它是淀粉深加工产业链中产量最大的产品,为推动食品工业的发展,促进以生物科技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我国蔗糖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淀粉糖的发展为市场提供了多糖源,对于稳定市场价格,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和食品工业协调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淀粉糖生产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行业10 强企业淀粉糖的生产规模占到全行业的68%,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淀粉糖产品成本下降,淀粉糖市场逐步扩大,成为食糖市场的重要补充或替代。

淀粉糖行业生产企业的规模化发展是未来的主要趋势之一,这有利于提高行业的产出集中度,对于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出口十分有利。

近几年,淀粉糖行业生产技术发展发生了质的飞越,淀粉糖单耗下降明显;而标准中的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已不能满足目前企业的实际生产能耗水平。

通过本标准的修订,进一步推进本市淀粉糖生产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升级,鼓励先进等措施来降低装置能源消耗,提高装置能耗水平。

(三)标准执行情况及行业现状2013年标准第一次制定时,上海有2家重点用能企业中粮融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好成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产品技术质量水平和能耗水平处于国内先进。

随着限额标准的执行以及淀粉糖生产技术水平的飞速提高,2家淀粉糖生产企业均开展了节能改造,能效水平提升明显。

编制组调研中粮融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融氏”)和上海好成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成”),分析企业的生产和能耗状况,并对近年的电耗、蒸汽耗量等能耗数据进行了收集整理及研究。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能耗限额》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能耗限额》编制说明-上海地方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能耗限额》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介(一)任务来源本标准任务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年7月28日下达,根据沪质技监标〔2017〕332号文,上海市地方标准《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能耗限额》列入2017年上海市第二批(节能减排类)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34项。

(二)产业基本情况集成电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信息经济的重要支持,关乎国家核心竞争力和国家安全,其在信息技术领域的核心地位十分重要。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度最高,产业链最为完整,创新能力最强,综合技术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为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起到了引领和示范的作用。

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在全国率先开展集成电路制造、封装能耗限额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稳定和提高本市集成电路制造、封装企业的运营质量,推动和引领全国集成电路制造业的节能降耗、控制成本,具有深远的意义。

地方标准《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能耗限额》主要适用于我市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业。

我市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业2017年的营收总额占全行业比重约为24%,这类企业也是集成电路行业中能耗最大的,主要包括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台积电(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等。

2010年制定该标准时,我市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主要以6英寸、8英寸生产线为主,而目前我市集成电路制造生产线中,12英寸正在运行的有2条、在建的有3条;8英寸正在运行的有8条、在建的有1条,6英寸正在运行的有3条。

原标准已不适用目前的情况,依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置12英寸、8英寸、6英寸晶圆生产线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是本次修订标准的主要工作。

随着技术水平更高、工艺更复杂的芯片不断导入生产线,单位产品的能耗将会逐步增加,因此本标准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不断修订,不断完善。

上海市地方标准《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第3部分运营管理要求》

上海市地方标准《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第3部分运营管理要求》

上海市地方标准《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第3部分:运营管理要求》修订的编制说明一、背景情况针对小型游乐设施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为了加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2015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提出并组织编写了地方标准《小型游乐设施安全》。

该标准对设备、安装和运行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填补了国内相关空白,对促进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和保障乘客安全起了重要作用。

《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第3部分:安装要求》,规定了本市小型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作业人员、日常检查、运行服务、维护保养、检修、检测、设备的报废等要求。

为规范小型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加强小型游乐设施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实施后,市绿化市容局认真贯彻执行标准的要求,扎实推进公园绿地内小型游乐设施规范化管理工作,突破了部分管理难点,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特别是标准实施后的三年里,市绿化和市容局按照标准的要求,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对公园内小型游乐设施进行了全覆盖安全检测,系统排查了设备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运营单位进行整改,有效加强了小型游乐设施质量安全。

同时,根据标准制定的管理规范,持续推进公园绿地小型游乐设施标准化管理,提升了运营单位的管理水平,并总结形成了若干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2017年,国家标准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决定将《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系列标准由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四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19〕544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公园管理事务中心等单位承担本标准修订工作。

二、起草过程2019年初,上海市公园管理事务中心牵头组织了本标准修订的各项准备工作。

随后,开始编制标准修订实施方案、组建标准修订小组、评估标准的实施情况、申请标准修订项目立项等工作。

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验收技术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本地方标准由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原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列入《2018年度第三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为推荐性/制定项目),由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起草。

二、背景和意义为准确判定、精准整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7年1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经过近年来的工作推动和措施落实,各地区将粉尘防爆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粉尘防爆工作,专项整治持续深化,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推动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各地区聚焦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等企业,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对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和督促指导,深入排查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健全完善法规标准,强化宣教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这些措施的实施为消除和防范粉尘爆炸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着良好的作用。

然而企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粉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粉尘涉爆企业量大面广,历史欠账较多,虽经过几年的专项整治,但企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明显减少但仍时有发生,需要集中整治的突出问题还比较普遍。

据调查统计,各地区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企业仍有多项重大事故隐患没有整改完毕。

原国家安监总局2018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中指出,粉尘防爆整治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对除尘系统等关键部位的问题整改还不彻底,隐患依然存在、专项整治工作不平衡,一些地区基础工作不扎实等多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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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验收技术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本地方标准由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原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列入《2018年度第三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为推荐性/制定项目),由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起草。

二、背景和意义
为准确判定、精准整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7年1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经过近年来的工作推动和措施落实,各地区将粉尘防爆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粉尘防爆工作,专项整治持续深化,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推动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各地区聚焦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等企业,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对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和督促指导,深入排查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健全完善法规标准,强化宣教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这些措施的实施为消除和防范粉尘爆炸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着良好的作用。

然而企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粉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粉尘涉爆企业量大面广,历史欠账较多,虽经过几年的专项整治,但企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明显减少但仍时有发生,需要集中整治的突出问题还比较普遍。

据调查统计,
各地区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企业仍有多项重大事故隐患没有整改完毕。

原国家安监总局2018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中指出,粉尘防爆整治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对除尘系统等关键部位的问题整改还不彻底,隐患依然存在、专项整治工作不平衡,一些地区基础工作不扎实等多方面问题。

造成上述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相关参与方对工贸行业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具体实施的技术要点把握不清和不准确。

因此有必要聚焦10项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细节和实际可操作性,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技术细则落实重大隐患源头管控措施,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该标准的制修订能够完善上海市关于粉尘防爆的安全生产标准
体系,细化《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可操作性,指导实际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规范防爆装置的生产、使用和检维修过程。

三、编制原则
(一)一致性原则
标准的编制严格遵守严格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起草要求,总体技术路线遵循了安监总管四[2017] 129
号文《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GB 15577-2018《粉尘防爆安全规程》、AQ 4273-2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和标准中对于存在粉尘爆炸危险行业领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标准内容与相关文件要求的“一致性”。

(二)系统性原则
本标准对工贸企业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防治工程验收的一般
流程、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从建构筑物、除尘系统互通互联、除尘系统控爆措施、除尘系统正压吹送、沉降室和巷道式构筑物除尘、锁气卸灰装置、点火源防范措施、粉尘清扫等方面提出了技术规定,对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验收技术规范进行系统化设计。

(三)实践性原则
本标准的编写,是以大量的粉尘爆炸隐患排查数据和本市在2014年昆山爆炸事故之后的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中积累的大量实践经验,总结了木材行业、粮食行业、静电喷涂行业、铝镁合金加工企业、纺织行业的实际行业特点,结合粉尘防爆工程中的复杂性和差异性,重点关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改造施工及验收规范,以保证粉尘防爆工程的安全性与经济性。

在本标准起草过程中,标准起草工作组认真调研、吸收、消化了相关主管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设备供应商、企业终端用户的粉尘防爆管理实践经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提炼,最大限度地兼容已经成熟的经验做法,形成本标准基础内容,标准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切实可行。

四、编制过程
为规范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细化整改的内容和验收的技术要求,2018年10月,在市安委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指导下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始《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验收技术规范》标准研制工作。

标准起草工作组充分研究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原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9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中关于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借鉴了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15577-2018《粉尘防爆安全规程》、AQ 4273-2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编制思路,在充分调研国内外相关文件、技术资料的基础上,于2019年11月形成标准草案。

2020年1月,组织应急管理、生产厂家、最终用户等行业代表召开研讨会,征求标准草案意见。

基于草案征求意见及进一步深入研究基础上,于2020年4月完善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五、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验收技术规范》的验收资料、程序和技术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一)范围
给出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概要和所适用的使用范围。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标准的清单。

(三)术语和定义
列出了“可燃性粉尘”、“爆炸性粉尘环境”、“除尘系统”等术语及其定义。

(四)通则
规定了验收的组织方、验收需要的材料、验收的技术专家人数;提出了验收的程序由首次会议、资料审查阶段、末次会议组成,并规定相应要求。

(五)建构筑物
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和内部设置提出了
规定。

(六)除尘系统
规定了除尘系统互通互联的核查、除尘系统控爆措施的核查、除尘系统正压吹送粉尘的核查、沉降室和巷道式构筑物除尘的核查、锁气卸灰装置的核查的方法和要求。

(七)防范点火源措施
规定了防爆电气的核查、异物处理装置的核查、火花探测装置的核查的方法和要求。

(八)粉尘清扫
对粉尘爆炸环境的粉尘清扫制度、区域及设备设施、清扫方法和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的清扫方法提出了要求。

(九)调试及预验收
规定了粉尘防爆治理工程完成后,进行调试及预验收的要求。

(十)验收意见
对验收意见中包含的要素进行了规定。

(十一)附录
共3个附录,分别给出了验收意见包含的要素列表、验收一般流程和各项技术指标核查流程。

六、技术思路及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借鉴了编写规范相关标准的技术思路
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范标准编写的标准;依据安监总管四[2017] 129号文《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粉尘重大安全隐患要素,参照GB 15577-2018《粉尘防爆安全规程》、AQ 4273-2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中对于存在粉尘爆炸危险行业领域的有关结构设置和要素的编写方法。

本标准附录中验收的流程示意图的编制参考了GB/T 1526-1989《信息处理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中关于程序流程图的编制要求,保证了验收的规范性和简单明了。

(二)关于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中验收要素进行分解的方式
本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验收提供技术指引和可操作性。

为提高本标准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标准起草工作组采用了将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中的验收要素进行分解的表述形式,经过分解后的验收要素确保标准内容表述简单明了、通俗易懂,解决了原有标准中模糊不清,容易混淆的表述,为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验收编制出实际可操作的指导条款和流程。

七、标准实施建议
1)宣传和培训
标准发布后,在安全监管系统、第三方服务机构和粉尘涉爆企业内深入开展标准应用实施的宣传和培训。

2)推广实施
建议先期开展试点工作,形成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验收标准实施模式和经验,再推动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3)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
安全监管部门加大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对于标准中涉及测试报告和有效性文件的防爆产品,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对于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追责和形成黑名单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督促相关方规范生产和使用合格的防爆产品。

附件: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2)《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91号)
(3)国家应急监督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关于征求《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4)AQ 4273-2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5)AQ 4272-2016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6)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7)GB 15577-2018《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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