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集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 设A={a,b}, B={0,1,2},则 A×B= {(a,0), ( a,1 ), ( a,2 ), ( b,0 ), ( b,1 ), ( b,2 )}; B×A= {( 0,a ), ( 0,b ), ( 1,a ), ( 1,b ), ( 2,a ), ( 2,b )}。
合论基础上的前景而陶醉了。
他们乐观地认为从算术公理系统出发,借助集 合论的概念,便可以建造起整个数学的大厦。 在1900年第二次国际数学大会上,著名数学家 庞加莱就曾兴高采烈地宣布“……数学已被算 术化了。今天,我们可以说绝对的严格已经达 到了。”然而这种自得的情绪并没能持续多久。 不久,集合论是有漏洞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数学 界。这就是1902年罗素得出的罗素悖论。罗素 构造了一个所有不属于自身(即不包含自身作 为元素)的集合R。现在问R是否属于R?


5:A包含于C∧B包含于D,则A×B包含于C×D 性质5的证明和性质4类似,也采用命题演算的方法。 注意:性质5的逆命题不成立,可分以下情况讨论。 (a) 当A=B=时,显然有AC和BD成立。 (b) 当A≠且B≠时,也有AC和BD成立。证明如下:任取x∈A, 由于B≠,必存在y∈B,因此有 x∈A∧y∈B<x,y>∈A×B<x,y>∈C×Dx∈C∧y∈Dx∈C, 从而证明了AC。同理可证BD。 (c) 当A=而B≠时,有AC成立,但不一定有BD成立。 反例:令A=,B={1},C={3},D={4}。 (d) 当A≠而B=时,有BD成立,但不一定有AC成立。反例类 似于(c)。
集合运算定律
Page 5
证明:吸收律和双重否定律 德﹒摩根律
集合运算性质
Page 6 定理1.4 1.5
证明:定理1.4 性质(2) 证明:定理1.5 性质(8)
广义并和广义交
n个集合的并与交
例:A={1,2,3};B={2,3}; C={3}则A、B、C的并与交? 无穷集合的并与交 (广义)分配律:
| AUB | = | A | + | B | - | A∩B |
差集运算
定义:A和B是集合,由在A中但不在B中的 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A和B的差集 记为: A-B 用描述法:
A-B={x |(x ∈ A)∧ ┒(x ∈B)} 用文恩图:
例:{2,3,5}-{1,3,6}= {1,3,5}-{2,4,6}= A是质数集合,B是奇数集合, 则A-B=? B-A=? A 与B不相交时 A -B=? | A-B | = | A | - | B |? | A-B | = | A | - | A∩B |(从文恩图)
幂集运算
定义:A的幂集是A的所有子集为元 素构成的集合。
记为:P(A) 用逻辑符号描述即是:
P(A)={x | x A}
例题
计算空集、一个元素的集合、 两个元素的集合、三个元素的集合、 n个元素的集合的幂集
序偶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事物是成对出现的并具有 一定的顺序。 例如,平面直角坐标系上的坐标点,两个数的 小于关系… 为此我们引入序偶的概念
n个集合的卡氏集:由所有第一个元素取自于A1, 第二个元素取自于A2,…..,第n个元素取自于An 的n元组组成的集合
记为:A1xA2x….xAn 或
Ai
1
n
逻辑符号表示为: A1xA2x….xAn={(a1,a2,….,an) | (a1 ∈ A1)∧ (a2 ∈ A2)…. ∧ (an ∈ An)}
集合的表示(三)
图示法(文恩图): 矩形:表示全集U(相当于全总个体域) 用逻辑符号表示: ( x)(x∈U)是真命题。 圆形:一般的集合 点:表示元素 如:a ∈A, a A
集合之间的关系(一)
子集的关系:集合A的每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成员, 称A是B的子集。 记为A B 读作:A包含于B,或B包含A。 (注:不能读作A属于B) 用逻辑符号表示: x(x∈A→x∈B)
自然数集合与偶数集合哪个元素的数目多? 自然数集合与正数集合呢?
集合论的诞生
到1874年康托尔开始一般地提出“集合”的 概念。他对集合所下的定义是:把若干确定 的有区别的(不论是具体的或抽象的)事物 合并起来,看作一个整体,就称为一个集合, 其中各事物称为该集合的元素。人们把康托 尔于1873年12月7日给戴德金的信中最早提 出集合论思想的那一天定为集合论诞生日。
AUB={x |(x ∈ A)V(x ∈B)} 用文恩图: 例:
交集运算
定义:A和B是集合,同时在A中和B中的元 素组成的集合,称为A和B的交集 记为:A ∩B 用描述法:
A∩B={x |(x ∈ A)∧(x ∈B)} 用文恩图: 例:
A 与B不相交: A ∩B= Ø | AUB | = | A | + | B | ?从文恩图)
集合的概念
定义:一些对象组成的一个整体就是一个集 合。这些对象就是集合的元素或成员。
例如:商店里的电脑,学校里的学生,电脑 里的文件系统,实数集,实数集上的连续函 数,一些集合组成的集合…
集合的标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集合:大写的斜体英文字母A,B,C来标识 特定的集合:固定的大写黑体英文字母来标识。 如:N,Z,R 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用{}或Ø标识 集合的元素:小写的英文字母a等来标识。 对象a是集合A的元素:记为 a∈A读作a属于A 对象a不是集合A的元素:记为 a A,读作a不 属于A 。
公理化集合论的建立
集合论提出伊始,曾遭到许多数学家的激烈反 对,康托尔本人一度成为这一激烈论争的牺牲 品。在猛烈的攻击下与过度的用脑思考中,他 得了精神分裂症,几次陷于精神崩溃。然而集 合论前后经历二十余年,最终获得了世界公认。 到二十世纪初集合论已得到数学家们的赞同。 数学家们为一切数学成果都可建立在集
集合之间的关系(一)
真子集的关系:
用文恩图表示: 子集的关系具有自反性和传递性:
(用逻辑符号表示)
练习
判断下列命题的真值: 1. A包含于A 2. A包含于全集U 3. 空集包含于任一集合A 4. A包含于{A,{A}} 5. {A}真包含于{A,{A}} 6. A 的三个特殊子集: 空集,A,{a}, 其中a属于A
若R属于R,则R满足R的定义,因此R不应属 于自身,即R不属于R;另一方面,如果R不属 于R,则R不满足R的定义,因此R应属于自身
即R属于R。这样,不论何种情况都存在矛盾。
这一仅涉及集合与属于两个最基本概念的悖论
如此简单明了以致根本留不下为集合论漏洞辩
解的余地。绝对严密的数学陷入了自相矛盾之
中。这就是数学史上的第三次数学危机。
补集运算
定义:U是全集, A是集合 ,不在A中的元素组成 的集合,称为A的补集 记为: A 用描述法: A ={x | (x A) }=U-A
用文恩图:
例: 1.设U是全校同学,A是全校女同学, 则A的补是? 2. U={1,2,3,….}; A={11,12,13,……} 则A的补=? 3.全集的补集是 ? ,空集的补集是?
练习
由排列组合的知识不难证明:
如果|A|=m,|B|=n,则|A×B|=?
广义卡氏集
n元组:n个元素a1,a2,….,an组成的有序结构, 记为:(a1,a2,….,an), 其中, a1是第一个元素, a2是第二个元素 an是第n个元素
两个n元组相等当且仅当他们的对应元素相等
广义卡氏集
危机产生后,众多数学家投入到解决危机的工 作中去。1908年,策梅罗提出公理化集合论, 后经改进形成无矛盾的集合论公理系统,简称 ZF公理系统。原本直观的集合概念被建立在严 格的公理基础之上,从而避免了悖论的出现。 这就是集合论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公理化集合 论。
与此相对应,在1908年以前由康托尔创立的 集合论被称为朴素集合论。公理化集合论是 对朴素集合论的严格处理。它保留了朴素集 合论的有价值的成果并消除了其可能存在的 悖论,因而较圆满地解决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公理化集合论的建立,标志着著名数学家希 耳伯特所表述的一种激情的胜利,他大声疾 呼:没有人能把我们从康托尔为我们创造的 乐园中赶出去。
第三章 集合
集合论的诞生:集合论是德国著名数学家康托尔于19世 纪 末创立的。
十七世纪数学中出现了一门新的分支:微 积分。在之后一二百年中这一崭新学科获
得了飞速发展并结出了丰硕成果。其推进
速度之快使人来不及检查和巩固它的理论
基础。
十九世纪初,许多迫切问题得到解决后,出 现了一场重建数学基础的运动。正是在这场 运动中,康托尔开始探讨前人从未碰过的实 数点集,这是集合论研究的开端。
序偶的定义
定义:两个具有固定次序的客体构成的(有序)组合
记为: (a,b) a称为第一个元素,b称为第二个元素。 序偶可以看作是具有确定次序的两个元素的集合
序偶相等
(a,b)=(c,d)当且仅当a=c,b=d (a,b)=(b,a)?
卡氏集(笛卡儿集,直积)
定义:A 与B的卡氏集是所有第一元素在A中, 第二元素在B中的序偶组成的集合。
2:化简 ((A∪B∪C)∩(A∪B))-((A∪(B-C))∩A)
解因为A∪B包含于A∪B∪C,A包含于 A∪(B-C),故有 ((A∪B∪C)∩(A∪B))-((A∪(B-C))∩A)= (A∪B)-A=B-A。
3: 已知(x+2,4)=(5,2x+y),求x和y。
解 由有序对相等的充要条件有x+2=5,2x+y=4, 解得x=3,y=-2。
练习
{Ø} 的基数?
集合的相等关系与子集关系
定理:A=B当且仅当A包含于B,且B包含于A。 (两个集合相等的判定条件) 证明:
练习:证明空集是唯一的
集合的运算
主要介绍
并,交,差,补
幂 ,卡氏集
并集运算
定义:A和B是集合,由A中或B中的元素组 成的集合,称为A和B的并集 记为:AUB 用描述法:
集合之间的关系(二)
相等的关系(外延公里):
对任何元素x,x∈A当且仅当x∈B,称A=B (外延相等:即两个集合有相同的成员) 判断下列哪些集合是相等的:
A={a,b};B= {b,a};C= {a,b,b,b,b,b} D= {b,a,b,a, Ø }
集合的基数
多重集:有元素在集合中多次出现 单重集:没有元素在集合中多次出现 集合A的基数:A中元素的个数。记为| A | 多重集的基数:是与之相等的单重集的基 数,即重复的元素个数不算。 无穷集: | A |为无穷大时 有穷集: | A |为有限时 约定: | Ø |=0
广义卡氏集
特别A1=A2=….=An=A时 它们的卡氏集记为:An
习题课
1:证明A∩E=A。 证对任意的x,x∈A∩Ex∈A∧x∈Ex∈A(因为 x∈E是恒真命题),所以A∩E=A。 注意:以上证明的基本思想是:设P,Q为集合公式, 欲证P=Q,即证PQ∧QP为真。 也就是要证对于任意的x有 x∈Px∈Q和x∈Qx∈P 成立。对于某些恒等式可以将这两个方向的推理合 到一起,就是 x∈Px∈Q。 不难看出,集合运算的规律和命题演算的某些规律 是一致的,所以命题演算的方法是证明集合恒等式 的基本方法。
集合的表示(二)
描述法(叙述法):通过描述元素的性质来 确定集合的成员。如: A= {x|P(x) } P(x)是任何一个谓词;若P(a)为 真,则说明a属于A,否则,a不属于A B={ x|x是偶数 }; C={ x|x是谓词的合式公式} D={ x|x是谓词演算的推理规则} E= { (f,x)|函数f 在x处连续 };P(f,x)
AxB={(x,y)| (x ∈ A)∧(y ∈ B)}

A={a,b},B={1,2,3},求:
AxA=A2, BxA, A2 xB, AxB, B 2, (AxB)2
一般的,AxB不等于BxA 一般的,卡氏集不满足结合律 但有下列性质:
定理1.7, (证明性质5 )
定理 1.8 (page8)
练习
例如A={a,{b,c},d,{{d}}},
这里a∈A?,{b,c}∈A?,d∈A?, {{d}}∈A?,b∈A?,{d} ∈A?
b和{d}是A的元素的元素。
集合的表示(一)
枚举法(列举法):将集合的元素全部列举 出来。用{}括起来,元素之间用“,”分 割。 例如:A={离散数学}; B={离,散,数,学}; C={2,4,6,….2n,…}; D= {2,4,6,…2n}; E={ Ø }; F= { P规则, T规则, CP规则,US规 则,UG规则,ES规则,EG规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