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肾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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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肾同源”是阐述五脏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论之一,又称“乙癸同源”。由子肝与肾在五行、天干、方位等配属上,肝属东方甲乙木,肾属北方壬癸水。因肝与胆相表里,胆为腑与天干相配属甲;肾与膀胱相表里,膀胱为腑与天干相配属壬。所以肝脏属“乙木”、肾脏属“癸水”,习惯又称“乙癸同源”。
“肝肾同源”,主要是阐述肝与肾二脏关系之密切,其含义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一、肝肾二脏之阴可相互滋养,“肝藏血”、“肾藏精”,精与血都化源于水谷精微。且精与血在生理活动中还可互生,即肾精可化生肝血,肝血亦可化生为肾精。所以称“肝肾同源”。
二、肝和肾均内藏相火,而相火源于命门。临床上肝或肾之阴虚而致相火妄动,常是二者并治,或采用滋水涵木,或采用补肝兼养肾之法,便是以此立论的。也可以说肝肾两脏在临床上无论虚证还是实证,其补泻原则皆是二者兼顾的。正如《医宗必读》所说:“东方之木,无虚不可补,补肾即所以补肝,北方之水,无实不可泻,泻肝即所以泻肾。”另外也有人认为肝与肾两脏,同居于下焦,在生理上自然关系密外也做为解释“肝肾同源”的理由之一。
由于肝肾两脏生理关系极为密切,当然在病理上也必然相互影响。生理上,肝血须依赖于肾精滋养,肝才能有藏血、和疏泄功能活动;反之,也只有肝血充盛,使血化为精,肾精才能充满,肾才能有藏精,主生殖发育等功能活动。所以病理上,当一脏亏损时,另一脏也必然导致不足。如肾精亏损,可导致肝血不足;肝血不足也可引起肾精亏损。又由于肝肾同居下焦。肝血与肾精互生,二者之阳皆属相火,同源于命门,所以肝阴、肝阳,肾阴、肾阳之间有相互制约的关系、若因某种原因引起一方不足,就可以导致另一方的偏亢;反之一方的偏亢还可导致另一方的不足。如肾阴不足,肝失濡养,可导致肝阳偏亢,见眩晕、头痛头胀,急躁易怒等,习惯称“水不涵木”。若肝火太盛,阳气有余,亦可伤及肾阴,导致肾阴不足,见头晕耳鸣,腰膝疲软,盗汗等证。由于病理上的相互影响,就决定了在临床治疗肝病与肾病必当二者兼顾,即肝血虚,补养肝血亦当填补肾精;肾精不足,补益肾精亦当滋养肝血。又如肝阳上亢往往是阴不足而致,故平肝潜阳,亦当滋补肾阴。只有二者兼顾才能使阴阳平衡,恢复正常生理活动。